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2)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
三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致其股东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之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i)迁 册;
(ii)修订该等细则;(iii)股本重组;(iv)削减股份溢价;及(v)更新购股权计划授权限额。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通函所界定之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
特别决议案 股数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批准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如本公司日期 1,206,533,334 174,000
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之通函所述)。 (99.99%) (0.01%)
2. 批准本公司迁册及采纳本公司新存续大纲及公 1,206,533,334 174,000
司细则(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 (99.99%) (0.01%)
日之通函所述)。
3. 批准股本重组,包括股份合并、股本削减及增 1,206,523,210 184,124
加法定股本(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 (99.98%) (0.02%)
十七日之通函所述)。
4. 批准股本削减产生之进账额转拨至实缴盈余 1,206,523,210 184,124
账,并授权本公司董事根据本公司不时生效之 (99.98%) (0.02%)
公司细则及所有适用法例所允许之任何方式动
用当时於实缴盈余账之进账金额。
5. 削减本公司股份溢价账於之全部进账金额至 1,206,523,210 184,124
零,并於迁册时,将该金额转拨至本公司实缴 (99.98%) (0.02%)
盈余账(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
日之通函所述)。
普通决议案 股数百分比(%)
赞成 反对
6. 批准更新10%计划授权限额,以根据於二零一二 1,206,523,210 184,124
年十二月二十日采纳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发行 (99.98%) (0.02%)
购股权。
董事会欣然宣布,由於超过二分之一的票数表决赞成上文所载各项普通决议案,及不少
於四分之三的票数表决赞成上文所载各项特别决议案,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所有普
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已获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4,312,349,277股股份,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
别大会并於会上就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及於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普通决议案及�u或特别决议案,且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表决。概无股东於该通函内表示有意表决反对於股东特别大会
上提呈之决议案或放弃表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在
股东特别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代表董事会
中国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陈昱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昱女士、罗子平先生及于德发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马荣欣先生、谭政豪先
生及侯志杰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按股數投票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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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化工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