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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OFTIANJINCO., LTD.*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8)
关於委任董事的公告
兹提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的名为「董事辞任
及建议委任董事」及日期为2016年12月21日的名为「变更董事、董事长及行长」的公告(「该等公告」)以及本行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的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 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李宗唐先生(「李先生」)、孙利国先生(「孙先生」)、赵家旺先生(「赵先生」)及靳庆军先生(「靳先生」)为本行董事,将於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天津银监局」)正式批准彼等资格後生效。有关李先生、孙先生、赵先生及靳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阅该等公告。
本行近期收到《天津银监局关於李宗唐任职资格的批覆》(津银监覆[2017]48号)、《天津银监局关於孙利国任职资格的批覆》(津银监覆[2017]49号)、《天津银监局关於赵家旺任职资格的批覆》(津银监覆[2017]50号)及《天津银监局关於靳庆军任职资格的批覆》(津银监覆[2017]51号)。根据相关规定,李先生、孙先生、赵先生及靳先生自2017年3月14日起就任本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张富荣
中国天津
2017年3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李宗唐先生、孙利国先生、岳德生先生及张富荣女士;非执行董事赵家旺先生、于阳先生、布乐达先生、赵炜先生、栾凤祥先生及曾祥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宝瑞先生、封和平先生、郭田勇先生、罗义坤先生及靳庆军先生。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指认可机构,不受限於香港金
融管理局的监督,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u接受存款业务。
關於委任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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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
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