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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 明,并 明 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AUSNUTRIA DAIRYCORPORATION LTD 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 号:171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收入 2,740.3 2,103.5 30.3 毛利 1,124.9 590.0 90.7 毛利率(%) 41.1 28.0 13.1个百分点 除利息、税 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333.3 33.4 897.9 年度利 润(扣除非控股股东权益後) 212.7 50.6 320.4 每股基本盈 利(人民币分) 17.04 4.90 247.8 每股末期股 息(港元) 0.05 0.03 66.7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度」),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 司」)及 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 团」)录得下列各项: 收入为人民币2,740.3百万 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 零一五年 度」)之人 民币2,103.5百万元增加人民币636.8百万元或30.3%。其 中自家品牌业务之收入增加50.8%至人民 币1,817.8百万 元。 毛利为人民币1,124.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之人民币590.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534.9百万元或 90.7%。 年度利润为人民币212.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之人民币50.6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62.1百万元或 320.4%。 每股基本盈利自二零一五年度之人民币4.90分增加至人民币17.04分,增 幅为247.8%。 此外,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建议派付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股份0.05港元 (二零一五年度:0.03港 元)。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2,740,262 2,103,534 销售成本 (1,615,403) (1,513,568) 毛利 1,124,859 589,966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62,631 45,652 销售及营销费用 (646,411) (497,613) 行政费用 (215,656) (116,281) 其他费用 (14,055) (8,907) 财务费用 7 (17,849) (16,045) 应占联营公司之利润 4,233 7,019 税前利润 6 297,752 3,791 所得税支出 8 (63,756) (680) 年度利润 233,996 3,111 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212,672 50,645 非控股权益 21,324 (47,534) 233,996 3,111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9 基本 -有关年度利润(人民币分) 17.04 4.90 摊薄 -有关年度利润(人民币分) 17.01 4.9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利润 233,996 3,111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将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 损: 汇兑差 额: 换算海外经营业务之汇兑差额 (28,173) (16,997) 将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损净额 (28,173) (16,997) 不会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入: 定额福利计划之重新计量收益 6,835 2,306 所得税影响 (1,640) (553) 不会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入净额 5,195 1,753 年度其他全面亏 损(经扣除税项) (22,978) (15,244) 年度全面收入�u(亏损)总额 211,018 (12,133) 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191,594 36,480 非控股权益 19,424 (48,613) 211,018 (12,133)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 业、厂房及设备 830,891 586,296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 28,808 1,971 商誉 10 135,069 72,053 其他无形资产 150,648 45,679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52,103 32,312 已付按金 35,000 �C 递延税项资产 154,085 98,794 非流动资产总值 1,386,604 837,105 流动资产 存货 11 800,259 579,857 应收账款及票据 12 216,990 185,396 预付款 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94,834 164,097 可收回税项 �C 719 已质押存款 13 778,427 769,738 定期存款 13 98,270 185,99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3 448,262 307,620 流动资产总值 2,537,042 2,193,41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4 151,934 172,69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797,007 475,826 衍生金融工具 2,482 1,943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761,455 756,993 应付税项 115,711 66,873 流动负债总额 1,828,589 1,474,327 流动资产净值 708,453 719,09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095,057 1,556,19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095,057 1,556,195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451,155 189,176 定额福利计划 6,138 12,885 递延税项负债 48,113 26,591 非流动负债总额 505,406 228,652 资产净值 1,589,651 1,327,543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08,455 108,455 储备 1,359,614 1,204,224 1,468,069 1,312,679 非控股权益 121,582 14,864 权益总额 1,589,651 1,327,543 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 集团之主要办事处位於(i)中国大陆湖南省长沙市 黄兴中路168号新大新大厦 A座8楼;( i i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 厦36楼16室;(iii)Dokter van Deenweg150,8025BMZwolle,theNetherlands;及(iv)25-27KeysboroughAvenue,KeysboroughV/C3173,Australia。本 公司股 份(「股份」)於 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 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本集团之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生产、营销及分销配方奶粉产品,以及 乳制品业(生产设施位於荷兰 ),业 务 包 括研究及开发、奶源收集、加工、生产、包装、营销及销售乳制品予荷兰及其他 海外国家之客户,以 及生 产、营销及分销营养品。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 括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 )及 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除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乃按历 史成本法编 制。除另有指示者 外,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 列,而所有价值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千位(人民币千元 )。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受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 之实 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透过参与被投资方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可变回报,且 有能力行使对被投资方 之权力影响有关回报 时,本集团即拥有控制 权(即现时赋予本集团指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之能力)。 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之被投资方投票权或类似权利未达大多 数,本集团於评估其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时会 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 括: (a) 与该被投资方其他投票权持有人之合约安排; (b) 其他合约安排产生之权利;及 (c) 本集团之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乃就与本公司相同之报告期间按一致之会计政策编 制。附属公司之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 日起开始综合计 算,并持续综合计算直至有关控制权终止之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之各部份乃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即 使此举导致非控股股东权益出现 亏绌结余亦 然。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有关交易的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 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会於综 合账目时悉数对 销。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个控制权元素出现一项或以上变动,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於附属公司 拥有权权益之变 动(并无失去控制权)会入账列为权益交 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会取消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 产(包括商誉)及负 债、(ii)任何非控股股东权益 之账面金额及(iii)於权益内记账之累计换算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之公允价值、(ii)任何保留投资之公允价值及(iii)任 何就此於损益产生之盈余或亏 绌。先前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本集团应占之部分按假设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 债所须采纳之相同基 准,视适用情况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 利。 3.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已首次就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 实 体:综合豁免之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共同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 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国 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国 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及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所载修订 外,各修订之性质及影响描述如 下: (a)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载有对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范畴内具针对性之改进。该 等修订厘 清: (i)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内之重大性规定; (ii)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之特定项目可予细 分; (iii)实体可灵活地安排呈列财务报表附注之次 序;及 (iv)使用权益法入账之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其他全面收入必须作为单独项目汇总呈 列,并 在将会或不 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间进行归类。 再 者,该 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之规定。该 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 报表构成重大影 响。 (b)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澄清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中之原则, 即收入反映自经营业务(资产为其一部分 )产 生 之 经 济利益而非透过使用该资产消耗之经济利益之模式。因此, 收入基础法不得用於计算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并 仅在非常有限之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 等修订即 将 应 用。由於本集团并未使用收入基础法计算非流动资产之折旧,故 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 构成任何影 响。 4.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 集团根据其产品及服务划分业务单位,二 零一六年设有三个可报告营运分部如 下: (a) 澳优分部包括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生产及销售自家品牌牛奶基粉产品; (b) 澳优海普诺凯分部包括在荷兰生产乳制品销向其全球顾客,及在中国大陆及其他海外国家销售自家品牌羊奶基 粉产品;及 (c) 营养品及其他分部主要包括於澳洲生产营养品销向其全球顾客,及在中国大陆营销及分销其自家品牌功能性液 态奶产 品。 管理层独立监察本集团营运分部业 绩,藉此决定资源分配及评核表现。分 部表现乃基於可报告分部利 润(为经调整税 前利润之计量 )评 定。经调整税前利润之计量方式乃与本集团税前利润之计量方式一致,惟计量前者时不包括利息收 入、财 务费用以及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业业 绩。 分部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项 目、其他银行存款及已质押存款,原 因为该等资产按集团基准管 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银行及其他借 贷,原因为该等负债按集团基准管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澳优澳优海普诺凯营养品及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顾客 988,564 1,739,356 12,342 2,740,262 分部间销售 �C 236,783 �C 236,783 988,564 1,976,139 12,342 2,977,045 对 账: 对销分部间销售 (236,783) 经营业务收入 2,740,262 分部业绩 199,369 147,250 (35,591) 311,028 对 账: 对销分部间业绩 (2,293) 利息收入 37,266 财务费用 (17,849)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30,400) 税前利润 297,752 分部资产 709,576 1,932,040 271,303 2,912,919 对 账: 对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314,232)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1,324,959 资产总值 3,923,646 分部负债 422,541 948,359 64,717 1,435,617 对 账: 对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314,232)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212,610 负债总额 2,333,995 其他分部资料 於损益确认之减值亏损 �C 55,828 �C 55,828 应占联营公司之利润 �C 4,233 �C 4,233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C 52,103 �C 52,103 折旧及摊销 9,830 42,690 2,427 54,947 资本开支* 31,231 199,624 53,282 284,137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澳优澳优海普诺凯营养品及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顾客 649,712 1,453,822 �C 2,103,534 分部间销售 �C 97,537 �C 97,537 649,712 1,551,359 �C 2,201,071 对 账: 对销分部间销售 (97,537) 经营业务收入 2,103,534 分部业绩 67,855 (54,988) �C 12,867 对 账: 对销分部间业绩 (8,489) 利息收入 31,578 财务费用 (16,045)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6,120) 税前利润 3,791 分部资产 544,555 1,408,551 �C 1,953,106 对 账: 对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185,932)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1,263,348 资产总值 3,030,522 分部负债 290,991 651,751 �C 942,742 对 账: 对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185,932)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946,169 负债总额 1,702,979 其他分部资料 於损益确认之减值亏损 417 102,651 �C 103,068 应占联营公司之利润 �C 7,019 �C 7,019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C 32,312 �C 32,312 折旧及摊销 7,212 37,883 �C 45,095 资本开支* 9,867 155,495 �C 165,362 *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 业、厂房及设备及无 形 资 产。 地域资料 (a) 外部顾客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1,819,499 1,233,968 欧洲联盟 563,982 599,097 中东 104,977 73,787 美国 95,774 66,897 澳洲 25,861 11,081 新西兰 5,352 10,325 其他 124,817 108,379 2,740,262 2,103,534 收入资料乃根据顾客所在地划 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177,430 80,714 荷兰 852,094 657,597 澳洲 143,247 �C 新西兰 59,748 �C 1,232,519 738,311 以上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所在地划分,且 不包括递延税项资 产。 主要顾客资料 年 内,并无单一外部顾客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之10%或以上(二零一五年:无 )。 5. 收 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为销售货品已开发票净值,乃 经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拨备。 收 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货品 2,740,262 2,103,534 其他收入及收益 利息收入 37,266 31,578 外汇收益 11,692 3,414 政府补助 (i) 3,728 2,878 供应商补偿收入 �C 2,118 有关业务中断之保险申索 2,540 1,094 来自一家联营公司之管理费收入 1,046 215 其他 6,359 4,355 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 62,631 45,652 (i) 本集团就於中国湖南 省(本公司附属公司营运所在 )进 行投资而获得多项政府补助。并 无有关该等补助之未达 成条件或或有条 件。 6. 税前利润 本集团之税前利润已扣除 �u(计入 ):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存货成本 1,560,279 1,413,748 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 55,124 99,820 销售成本 1,615,403 1,513,568 折旧 44,429 40,3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款项摊销 357 57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0,161 4,717 研发成本 27,038 18,995 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赁款项 7,132 3,935 出售物 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741 842 外汇差额净值 (11,692) (3,414) 撇减应收账款* 704 3,248 出售其他无形资产项目之亏损* 945 460 核数师酬金 6,575 5,637 广告及宣传费用 312,291 203,623 雇员福利开 支(包括董事薪酬 ): 工 资、薪金及员工福利 331,916 250,108 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11,793 �C 退休金计划供款** 20,828 22,136 364,537 272,244 * 应收账款撇销和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其他无形资产项目之亏损乃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其他 费用一项。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 团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扣减其未来年度之退休金计划供款(二零一五年: 无 )。 7.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 款、透支及其他贷款之利息 21,969 16,110 融资租赁之利息 669 952 并非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计量之金融负债之利息开支总额 22,638 17,062 减:已 拨充资本之利息 (5,272) (2,533) 17,366 14,529 其他财务费 用: 利率掉期之未变现亏损 483 1,516 17,849 16,045 8. 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在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利 润,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 备(二零一五 年:无)。 其他地区应课税利润之税项按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 算。根据中国所得税法,企 业 须按税率25% 缴纳企业所得 税。根据荷兰所得税 法,企业须就首200,000欧元应课税利润按税率20%缴纳荷兰企业所得 税,并就超过 200,000欧元之应课税利润按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根 据美国税法,企业须按税率34%缴纳美国企业所得 税。根据 加拿大税法,企 业 须按税率38%缴纳加拿大企业所得 税。根据澳洲 税 法,企业须按税率30%缴纳澳洲企业所得税。根 据 新西兰税法,企 业须按税率28%缴纳新西兰企业所得税。 自二零一零年起,澳优乳业(中国 )有 限公司(「澳 优中国」)获 指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 获准享有15%之企业所得税优 惠税率。於二零一六年,澳优中国指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续期(原先期限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申 请 已获批准,而澳优 中国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另外三个年度获准享有15%之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即期支出-中国大陆 本年度支出 115,477 46,204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07 �C 本年度即期支出-荷兰 本年度支出 4,110 7,768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173 (427) 递延所得税 (56,111) (52,865) 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63,756 680 9.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利润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247,732,530股(二 零一五 年:1,033,178,472股 )计 算。 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利润计算,并已作调整以反映已发行之购股权。计算所用 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乃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即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者)以及假设於所有具摊薄潜在普通股被 视为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时已无偿发行之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 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所采用之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212,672 50,645 股份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47,732,530 1,033,178,472 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购股权 2,441,325 �C 1,250,173,855 1,033,178,472 10. 商誉 总计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 日: 成本 75,713 累计减值 �C 账面净额 75,713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成本,已 扣除累计减值 75,713 汇兑调整 (3,66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2,05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2,053 累计减值 �C 账面净额 72,05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成本,已 扣除累计减值 72,053 收购营养品业务(附注15) 61,798 汇兑调整 1,21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成本及账面净额 135,06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35,069 累计减值 �C 账面净额 135,069 11.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39,805 213,031 制成品 555,059 361,850 其他 5,395 4,976 总计 800,259 579,85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归属於本集团荷兰业 务(「澳优海普诺凯集 团」)、账面净额为63,841,000欧元(相等於 约人民 币466,473,000元 )(二零一五年:55,063,000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390,683,000元))之本集团若干存货已质押, 以取得授予澳优海普诺凯集团之一般银行融 资。 12. 应收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161,943 145,552 应收票据 55,047 39,844 总计 216,990 185,396 本集团一般向若干顾客给予一至十二个月(二零一五 年:一至十二个月 )之信贷期。本集团致力维持严格控制其尚未 偿付应收款 项。高级管理层定期检讨逾期结 余。鉴於上述情况及本集团之应收账款乃与多名不同顾客有关,故 并无重 大集中信贷风险。应 收账款为免息。 本集团之应收账款中,应收联营公司款项624,000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4,559,000元)(二零一五年:271,000欧元(相等 於约人民币1,923,000元 ))乃按向本集团主要顾客所提供之类似信贷期偿 还。 於报告期末,本 集团按发票日期并扣除拨备後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51,471 133,170 三至六个月 2,709 6,807 六个月至一年 5,510 3,112 超过一年 2,253 2,463 总计 161,943 145,55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减值拨备(二零一五年:无 )。应 收账款及票据之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 若。 13.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及已质押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448,262 307,620 定期存款 876,697 955,728 1,324,959 1,263,348 减:已 质押存款 (778,427) (769,738) 三至十二个月到期之无质押定期存款 (98,270) (185,99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48,262 307,620 14. 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本 集团按发票日期之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十二个月内 151,001 170,769 超过十二个月 933 1,923 151,934 172,692 本集团之应付账款中,应付联营公司款项1,603,000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1,712,000元)(二零一五年:438,000欧元(相 等於约人民币3,108,000元))须 於45天 内偿 还。 应付账款乃免息及通常於十二个月内结 清。 15. 业务合并 根据本集团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湖 南新大新」)於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订立之协 议,本集团同意购买而湖 南新大新同意出售湖南沐林现代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沐林」,拥有毗邻本集团於中国长沙市之现有生产设施之土地及 楼宇 )之 全部股 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8.5百万 元。代价参照香港独立合资格评值公司出具之估值报告所报之评值厘 定。收 购湖南沐林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完 成。 根据本集团与两名独立第三方(「NCP卖方」)於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订立之协 议,本公司同意购买而NCP卖方同 意出售业 务(即开发、制 造、包装及分销辅助药品、营养及保健产品(「营 养品业 务」))以 及於澳洲经营营养品业务所 用之土地及楼宇(「NCP物业」)。购买营养品业务及NCP物业之代价合共为31.6百万澳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61.2百万 元 )。收 购营养品业务及NCP物业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完 成。 营养品业务、NCP物业及湖南沐林於相关收购日期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合计公允价值如 下: 於收购时 确认之公允价值 附注 人民币千元 物 业、厂房及设备 31,718 无形资产 76,880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 27,985 递延税项资产 702 存货 15,185 其他应收款项 82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341) 递延税项负债 (23,064) 按公允价值列账之可识别资产净值总额 127,888 收购时之商誉 10 61,798 以现金支付 189,686 本集团就该等收购产生交易成本人民币8,156,000元。该 等交易成本已经支 销,计入综合损益表中之其他费 用。 收购营养品业务、NCP物业及湖南沐林之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现金代价 (189,686) 抵销NCP非控股股东出资 38,193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8,414 计入投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流出净额 (143,079) 计入营运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之收购交易成本 (8,156) (151,235) 16.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每股普通 股0.05港 元(二零一五 年:0.03港元) 55,805 33,585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度,乳制品行业(特别是中国,本 集团的主要市场所在 )继续面临挑 战。中国放宽一孩政 策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预 期市场将继续稳定增长;另 一方 面,中 国政府不断推出新政策,为 乳制品行 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 性。 然而,鉴於本公司过往已建立的基础设施,包括位於荷兰的稳固全资生产基地、预期在荷兰海伦芬(「绿 色工厂」)及新西兰之新厂房於二零一七年竣工以及中国和海外的广泛分销网络,就中长期而言,本 集 团将受益於行业改革。 婴幼儿配方奶粉业务 (A)自家 品 牌「牛奶基粉」 本集团於二零零三年在中国开展以能力多、A选及优选品牌名称推广及分销婴幼儿配方牛奶基粉 之业 务,其奶源主要位於澳洲。为实现本集团的长期增长,本集团於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五年分 别收购AusnutriaHyproca B.V.(「澳 优海普诺 凯」)的51%及49%股权,而 澳优海普诺凯连同其附属 公司拥有位於荷兰的乳制品相关生产设施。於 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四年,为 进一步整合澳优海普 诺凯集团的业务及支持本集团日後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 发 展,本集团作出大额资本 投 资, 以提升澳优海普诺凯集团的生产能力及质素标准。澳优海普诺凯集团的生产设施升级计划已於二 零一五年年底完成。澳优海普诺凯集团向中国供应的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牛奶基粉由二零一五年 度的人民币97.5百万元增加142.9%至二零一六年度的人民币236.8百万元。 此外,为满足中国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不断增长的需求及应对中国广泛消费者的不同需要,除持续发 展本公司原有品牌能力多外,本集团亦已於近年推出多个其他品牌,包括美纳多、海普诺凯1897、 悠蓝、美优高及欧选。因市场推广及策略性理由,该等品牌由本集团的不同业务单位管理及营运。 再者,为 确保稳定及充足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供应并降低奶源集中的风险,本 集团於近年将其婴幼 儿配方奶粉供应分散於多个国家。於 二零一六年度,本 集团於中国出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由位於 新西 兰、澳洲、法国的不同生产商以及本集团位於荷兰的自家厂房供应。董事会相信上述策略将 促进本集团的长远持续增长。 於二零一六年度,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牛奶基粉的销售额增长53.0%至人民币1,018.9百万元。销售额持续增长主要由下列各项所推动:(i)中国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需求不断增长;(ii)对本集团生产的优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认受性不断提升;(iii)本集团实施清晰的品牌定位及经调整业务策略;及(iv)中国政府推行提高行业监管标准的政策,推高准入门槛。 (B)自家 品 牌「羊奶基粉」 本集团於二零一一年在中国及其後在俄罗斯及独立国家联合体(「独 联体」)、欧 洲、中东、美 国、 加拿 大、巴西及南非推 出佳 贝艾 特。 於二零一六年 度,佳贝艾特的销售额持续理想并已成为本集团的主要溢利来源之 一。於二零一六 年度,佳贝艾特於中国的销售额为人民币663.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长人民币202.5百万元或 43.9%。根据从中国海关取得的数据,自二零一四年起连续三年,佳贝艾特在中国进口婴幼儿配方 羊奶基粉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中名列榜首。佳贝艾特於海外的发展及销售表现於二零一六年度亦显 着改 善,录得人民币135.4百万 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人民币56.5百万元或71.6%。 自二零一一年推出以来,所 有佳 贝 艾特产品均由澳优海普诺凯集团在荷兰制 造。佳贝艾特持续成 功主要由於(i)本集团推行的有效市场推广策略;(ii)其 独特配方;及 (iii)澳 优海普诺凯集团的独特 定位及业务模 式(上游 )促 进佳 贝艾特的发展及生产所 致。 作为本集团於全球推出佳贝艾特的长远策略的一部分,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四年批准进行临床测试, 以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食 品药品管理局」)申 请批准於美国销 售佳贝艾特。临床测试及於美国销售佳贝艾特之进口批准申请已如期进行。其中,本集团已於二零 一六年度就脱脂乾羊奶及用於婴幼儿配方羊奶基粉的浓缩羊乳清蛋白质取得GenerallyRecognised asSafe(整体获认可为安全)(GRAS)(GRN第644号 ),即 该 等 成 份 获认可为安全,并获准於美国用 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 本集团将继续於其他主要国家推 出佳贝艾特,并旨在成为婴幼儿羊奶基营养品之全球市场领导 者。这一抱负将借助於(i)北京大学医学院;(ii)欧洲的临床研 究;及 (iii)荷 兰 及 北 美之内部研发团队 於向食品药品管理局申请批准之过程中得出之研究及临床测试而实现。 (C)私人品牌业务 除发展自家品牌业务外,澳优海普诺凯集团亦以原设备制造基准为世界各地之其他客户生产婴幼 儿配方奶粉(「私人品牌」)。鉴於已於二零一五年完成设施升级计划,澳优海普诺凯集团已於二零 一六年度分配更多产能以服务私人品牌客户。於二零一六年度,私人品牌业务之销售额增长71.9% 至人民币472.1百万元,占 本集团总收入17.2%。 营养品业务 本集团於收购营养品业务後开展制造及分销营养品业务,并 由二零一六年度第四季起於中国以本集团 自家品牌名称「醇奶客」营销及分销进口功能性奶。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第四季开展营养品业 务,加上就收购营养品业务产生若干一次性费用(包括但不限於已付之法律及专业费用以及印花税)以 及於成立阶段产生营销相关成本(包括但不限於市场研究及品牌定位相关成本),故二零一六年度来自 营养品业务的销售及营运表现分别为人民币12.3百万元及亏损人民币35.6百万元。 本集团自二零一六年底以来开始以「NutritionCare」品牌名称於中国推出营养品,并将中国视为该等产 品日後之主要市 场。於收购营养品业务 前,「NutritionCare」产 品主要於澳洲及新西兰销售。 监於预期对本集团生产之产品(尤其是婴幼儿配方奶粉)需求将会持续上升,以及为配合本集团成为营 养品服务供应商之长远策 略,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已进行以下事 项。 收购湖南沐林现代食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 日,澳优中国(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 司 )与 湖南新大 新(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定义为关连人士)订立一份股份转让协议,据此,澳优中国同意收购而湖南新大新同意 出售湖南沐林(主要业务为持有一幅毗邻本集团於中国长沙市之现有生产设施之土地及楼宇(「长沙物 业」))全部股权(「沐 林收购事 项」),代价为人民币28.5百万 元。 沐林收购事项之目的为促进本集团於中国长沙市之生产及储存设施之未来扩展。代 价由澳优中国与湖 南新大新依照香港一家独立合资格评值公司所编制估值报告所报长沙物业之经评估价值,经 公平磋商 後厘定。 本集团正为长沙物业之未来发展详细业务计划。有 关沐林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之公 告。沐林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完成。 由本集团收购澳洲营养品业务之100%权益及其後由NCP卖方认购澳洲营养品业务之25%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 日,本集团透过Nutrition Care Pharmaceuticals Pty Ltd(前称Nutrition Care Holding Pty Ltd)(「NCP」)与 NCP卖方订立多份协议,以 购买营养品业务连同於澳洲用以进行营养品 业 务 之 NCP物 业。根 据 相 关 协 议(「营 养 品 业 务 协 议」),购 买 营养品业务及NCP物业之代价分别为26.4百 万澳 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34.7百万元 )及5.2百万澳元(相等於约人民币26.5百万元)。於营养品业务协 议完成後,本集团将拥有营养品业务(根据治疗用品管理局(TherapeuticGoodsAdministration)(「TGA」) 制 造,获发牌并符合GoodsManufacturingPractice规定 )、据 此购买的资产及NCP物业,并 将即时能够继 续及发展之前由NCP卖方经营之营养品业 务。 本集团一直主要从事乳品业 务,多年来已建立稳固根基。监於普罗大众日渐重视健康,尤 其於 中 国,一 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扩张产能及於乳业之分销网 络,另一方面本公司一直积极寻求投资机会以增加现有 产品种 类,并利用其雄厚分销及顾客网络以及创新营销模 式,迎合相关分类顾客之需 要。 本集团认为,监 於全球各地(尤其是中国,当地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日益重视健康,营 养品业务分类未 来增长潜力庞大。本 集团相信,收 购营养品业务(包括一座已获TGA发牌之厂房)与旗下现有产品组合 可相辅相成,并 能与本集团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 益,符合本集团长远策 略。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营养品业务协议完成後,NCP卖 方继续实益拥有营养品业务之25.0%权 益,并 透 过一家顾问公司出任营养品业务之顾 问。此外,以往参与营养品业务之大部分雇员已於营养品业务协 议完成後过渡至本集团。本公司相信,有关安排将有助顺利过渡,并可借助顾问及管理团队之专业知识 以及本集团之雄厚分销及顾客网络,加 快本集团於营养品业务分类之发 展。 有关收购营养品业务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内。 与 WestlandCo-operativeDairyCompanyLimited於新西兰成立合资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 日,本集团与Westland订立一份协 议(「新西兰协议」),以 於新西兰兴建一座 生产厂 房,以生产及销售奶基粉产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以及其他小童及成人营养 品。根据新西兰协议,本集团向於新西兰新成立之合资公司(「新西兰合资公司」)注入现金4.5百万新西 兰元(相等於约人民币21.8百万元),而Westland向新西兰合资公司转让一幅土地(「新西兰土地」,根据 一家独立合资格评值公司编制之估值报告,其 评值为3.0百万新西兰 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4.6百万元)) 之拥有 权。新西兰土地位於新西兰罗尔斯 顿,地盘面积约2.5公顷,毗邻 Westland之 现有生产厂房。新 西 兰合资公司由本集团及Westland分 别拥 有60%及40%权 益,因此将入账列为本集团之附属公 司。 Westland为一家於新西兰成立之合作制乳品公司,为新西兰第二大乳品合作企业,由二零一三年起一直 为本集团主要供应商之 一。Westland之 主要业务活动包括制造及销售乳制品(包括乳酪),用於生产该 等乳制品之奶品源自一家亦属 Westland股东之合作企 业,生产设施设於新西 兰。 另 外,为支援新西兰合资公司之初始阶段营运,新 西兰合资公司订立一份股东贷款协 议,据此,本 集 团 (作为贷款人)向新西兰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人)授出信贷额度32.0百万新西兰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55.2 百万元 ),用 於在新西兰建立业 务,其中包括兴建一座生产厂房及购置机器及设备。 投资新西兰合资公司旨在为本集团进一步发展及分散其奶 源,提高其婴幼儿配方奶粉之产能,满足本 集团婴幼儿配方奶粉於中国及海外国家预期持续之销售增 长。另外,本集团亦可透过成立新西兰合资 公 司,借助 We s t l a n d之专业知识及资源。根 据新西兰合资公司分别与 Westland及 澳优中国订立之协 议, Westland应向新西兰合资公司提供其利用新西兰奶源生产之奶基营养粉产品,生 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产 品及成人营养品。该 等产品其後以本集团自家品牌售予本集团以供销售予中国顾客,并 按原设备制造 形式销售予其他顾客。 本集团於新西兰合资公司之总投资成本合共为36.5百万新西兰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77.0百万元)。有关 於新西兰之投资之进一步详情,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内。 行业概览 目前,中 国有超过2,500个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由大约108家及77家已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登记的中国及海外厂房生 产。由於全球日益提升的公共卫生意识及对更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 需 求(特别是有关婴幼儿营养品 ),故 不时有新法规和政策提出,以 维持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及提高质 量及安全标 准。 继中国近年实施多项新政策以对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施加严格的质量控制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颁 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该等 办 法」)。实 施该等办法之目的为加强对企业研发和配方婴幼儿奶粉之监管,并提升其研发、生产及检测能力,旨在 进一步提高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该 等办法被认为是全球对婴幼儿奶粉最严格之规 例之一,将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首 先,该等办法指定於中国出售的国产及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将受注册制度所规限,该 制度乃参考中 国药品行业的更严格质量控制制度而设计。制造商仅於拥有规定之研发、生产及检测能力,且可根据中 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符合有关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之相关监管规定之情 况 下,方 获批准注册婴幼儿配方奶 粉。 其次,各企业可制造之配方数目将受限制,从而促进消费者评价市场上之不同配方。该等办法规定各企 业将可於原则上拥有不超过三个品 牌。 第三,婴幼儿配方奶粉之标签及广告将受规管,以避免向消费者传达具误导成份之资讯。该等办法规定 业内参与者於注册过程中递交载於其产品标签之所声称功能之支持文件。 第 四,规管规定及市场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将明确载於该等办法。 随着实施该等办 法,相信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於长远而言将以更健康及正面的方向发展。鉴於本 集团多年来已建立的稳固基础和本集团之严格及高质量控制及研发能力,董 事会相 信,本集团将从实 施该等办法中受 益。 展望 按照中国国家统计局之数 据,中国新生婴儿数目由二零一五年度之16.6百万名增加7.9%至二零一六年 度之17.9百万名。本 公司相信,此 乃 由於一孩政策放宽,加 上中国家庭收入上升令更多家庭考虑养育第 二个小孩所 致。本公司相 信,新生婴儿数目以至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之需求日後将持续上升。 为支持本集团持续扩展中国之自家牛奶粉品牌及全球之羊奶粉品牌及私人品牌业务的婴幼儿配方产品 行业市场地位,并在持续调整或推出有效营销策略以应对急速转变之市况之同时,实现本集团为消费 者提供全方位营养品之长远业务策 略,本集团将专注於下列各 项: 荷兰及新西兰之新制造厂房竣工 为应付预计对本集团婴幼儿配方产品之需求持续增长之情况,本 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六年批准 於荷兰及新西兰兴建新厂 房。投资新厂房之目的为提高本集团之混合及包装产能以及分散本集团之奶 源。按 照该两个项目之现 况,新厂房将於二零一七年竣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分别向荷兰及新西兰厂房投资71.8百万欧元(相当於约人民币 527.1百万元)(二零一五年:46.4百万欧元(相当於约人民币341.7百万元 ))及4.9百万新西兰元(相当 於约人民币23.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无)。於该两座新厂房竣工後,本集团於荷兰之混合及包装产能 将於二零一九年前由约30,000吨逐步提高 至90,000吨,而 新西兰之产能将新增约15,000吨。 董事会相 信,新厂房於二零一七年投产後,本 集团之生产力及质量标准以至营业额及盈利能力将会大 大提升。 拓展至营养品业务 本集团意识到持续供应优质营养品及服务婴幼儿未来生活之业务潜力及重要 性。为满足消费者需 要, 本集团已於中国开展进口功能性液态奶营销及分销之业 务,并透过收购营养品业务开始於中国推出由 NCP生产之营养品。本 集团将继续善用NCP资源及本集团网络,把握全球(特别是中国)对优质营养品 之强劲需求,加 强营养品行业方面之营销及业务策略。 除上述者外,本 集团一直探求投资机 会,协助本集团分散奶源及令产品组合更多元化。具 体而 言,本 公 司正与多名独立方磋商相关业务之可能合作机会(「可 能合作事 项」)。 董事会谨此强调,可 能 合作事项可能会但未必一定进行。倘 订 立任何具体协 议,则根据上市规 则,可 能 合作事项可能会但未必一定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 易。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 告。 本集团将继续利用其内部资源及全球网络探索上游乳制品及�u或营养品相关资产及营运的潜在投资机 遇,以 扩大本集团的奶粉供应来源及相关乳制品及�u或营养品相关产 品,从而满足全球(特别是中国) 对优质健康产品日益增长的需 求。与此同时,本 集团将继续专注发展其核心婴幼儿配方奶粉业 务。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分析 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附注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 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 中国牛奶基粉 (i) 1,018.9 665.9 53.0 中国羊奶基粉 (i) 663.5 461.0 43.9 羊奶基 粉(中国以外其他地区) (i) 135.4 78.9 71.6 1,817.8 1,205.8 50.8 私人品牌 (ii) 472.1 274.6 71.9 奶粉 (iii) 223.5 366.6 (39.0) 牛油 (iv) 108.5 108.2 0.3 营养品* (v) 12.3 �C �C 其他 (vi) 106.1 148.3 (28.5) 总计 2,740.3 2,103.5 30.3 * 於二零一六年度开始的 新 业 务。 附注: (i)指於中国销售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牛奶基粉,以及於中国、俄 罗斯及独联体、欧洲、美 国、加拿大、中 东国家、巴 西及 南非销售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羊奶基粉佳贝艾特。 (ii) 指以客户之自家品牌在荷兰及其他海外国家(如中国、其 他欧洲及中东国家 )销 售奶 粉(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 (iii) 指向世界各地客户销售半成品及成品牛及羊奶粉。 (iv) 指销售於处理牛奶过程中产生之副产品牛油。 (v) 主要指於中 国、澳洲及新西兰销售由NCP生产之营养品以及於中国销售功能性 奶。 (vi) 主要指加工奶油及买卖鲜奶等。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人民币2,740.3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2,103.5百万元增加人民 币636.8百万元或30.3%。尽管於二零一六年度,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之竞争持续激烈,惟本集团之 收入持续增 加,主要是由於(i)自家品牌业务之销售额因本集团清晰的品牌定位及经调整营销策略而节 节上升;及 (ii)私人品牌业务之销售额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完成荷兰生产设施之升级计划後有所上升所 致。 由於本集团已将其大部分荷兰产能分配予自家品牌及私人品牌业 务,故其他业务於二零一六年度之销 售 额(该等业务之收入源自荷兰之业务,利 润贡献相对较低)有所下跌。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 % 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 牛奶基粉 559.2 329.4 54.9 49.5 羊奶基粉 437.2 291.7 54.7 54.0 自家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 996.4 621.1 54.8 51.5 其他 183.6 68.7 19.9 7.7 1,180.0 689.8 43.1 32.8 减:存 货拨备 (55.1) (99.8) (2.0) (4.8) 总计 1,124.9 590.0 41.1 28.0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毛利为人民币1,124.9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人民币534.9百万元或约 90.7%。本集团之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之28.0%增加至二零一六年度之41.1%,主要是由於利润较高之 自家品牌业务之销售额相对其他业务之销售额按比例上升。 於二零一六年度,自 家品牌业务之整体收入贡献增至66.3%(二零一五年 度:57.3%)。 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之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及其他存款之利息收入 (i) 37.3 31.6 外汇收益 (ii) 11.7 3.4 政府补贴 (iii) 3.7 2.9 补偿收入�u业务中断之保险索偿 2.5 3.2 其他 7.4 4.6 62.6 45.7 (i) 结余主要指存置於中国之银行之银行存款产生之利息收入。利 息收入增加乃由於平均银行结余持续改善所致。 (ii) 结余主要指换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欧元计值之银行贷款所产生之汇兑收益。 (iii) 结余主要指於二零一六年度湖南省政府就澳优中国於湖南省作出的贡献发放的奖励收 入。 销售及营销费用 销售及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及宣传费用、分销商及客户回扣、展览及贸易展开支、销售及营销人员之 薪金及差旅费用以及付运费用。於二零一六年度,销售及营销费用相对持平,占收入之23.6%(二零一五 年 度:23.7%)。 行政费用 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差旅费用、核数师酬金、专 业费用、折 旧以及研究及开发成 本。行政费用 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团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所 致。此 外,年内发行合共约46.8百万份本公司购股 权(二零 一五年 度:无)导致非现金费用增加人民币11.8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无 ),亦 令二零一六年度行政费 用增加。 行政费用占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收入之7.9%(二零一五年度:5.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於年内完成多项收购所产生之法律及专业费用合共人民币8.2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度:人 民币2.5百万元)、撇销应收账款人民币0.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3.2百万元)以及出售物 业、厂 房及设备以及其他无形资产之亏损合共人民币2.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度:人民币1.3百万元)。 财务费用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7.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16.0百万元 ),为 银 行 贷 款 及其他借贷之利 息。该等贷款及借贷乃主要为本集团荷兰业务之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计划提供资金而 筹 集。 财务费用增加乃主要由於为於荷兰兴建绿色工厂提供资金而提取额外银行贷款所 致。 应占联营公司之利润 於二零一六年度,结 余主要指应占Farmel Holding B.V.(「Farmel集 团」,其主要在欧洲从事牛奶收集及 买卖业务)之利 润。於Farmel集团之投资旨在确保本集团於荷兰之业务有长期奶品供 应。 所得税支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产生之利润主要源自中国及荷兰之营运。根据中国所得税法,企业须按25%之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澳优中国已获评为高新科技企业,并於二零一六年度获准享有15%之企业所得税优 惠税率。所 有其他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均须按25%之标准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於 荷 兰,首 200,000欧元之应课税利润适用之标准企业所得税率 为20%,超出200,000欧元之应课税利润适用之企业 所得税率为25%。 按司法权区划分之实际所得税率分析如 下: 中国大陆 荷兰 其他 本集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税前利润�u(亏损)(人民币百万元) 329.2 170.4 31.8 (116.3) (63.2) (50.3) 297.8 3.8 所得税支出�u(抵免)(人民币百万元) 66.2 37.8 5.0 (27.5) (7.4) (9.6) 63.8 0.7 实际所得税率(%) 20.1 22.2 15.8 23.6 11.7 19.1 21.4 17.9 本集团实际税率由二零一五年度之17.9%增加至二零一六年度之21.4%,主 要是由於荷兰之营运表现转 亏为盈所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12.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人民币 162.1百万元或320.4%。 本集团之财务表现改善乃由於清晰的品牌定位及经调整业务策 略,本集团之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 加, 带动自家品牌之牛奶及羊奶基婴幼儿配方奶粉之销售额持续增 长。 综合财务状况表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之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3,923.6百万 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3,030.5百万元 )及 人民币1,589.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 币1,327.5百万元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之资产总值增加乃主要由於: (i)收购营养品业务及NCP物业令物业、厂房及设 备、商誉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分别增加人民币31.7百 万元、人 民币61.8百万元及人民币76.9百万元; (ii)沐林收购事项令预付土地租赁付款增加人民币28.0百万 元; (iii)年内之绿色工厂投资令在建工程增加人民币185.4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134.1百万元 ); (iv)成立新西兰合资公司令土地及楼宇增加3.0百万新西兰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4.6百万元); (v)存货增加人民币248.6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177.9百万元 );及 (vi)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定期存款及已质押存款净增加合共人民币61.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 币303.1百万元)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之资产总值增幅主要透过於年内提取新造银行贷 款、内部营运 资金及本集团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人民币294.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度:流出人民币45.4百万元)提 供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净值增加乃主要由於录得年内纯利人民币234.0百万元(二 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3.1百万元 )所 致。 营运资金周转期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率为1.4倍(二零一五年:1.5倍),与去 年相比维持稳定。 主要营运资金周转期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 天数 天数 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9 32 (3) 存货周转天数 180 140 40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34 42 (8)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存货周转天数增加乃主要由於(i)本集团专注发展自家品牌业务之策略导致生 产及销售产品予最终客户需要较长之产品供货时间;及(ii)二零一六年度实行更严格之质量控制程序所 致。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应收账款及票据以及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与去年相比大致维持稳 定。 综合现金流量表分析 本集团之现金流量资料摘要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活动所产生 �u(所用 )之 现金净流量 294.4 (45.5) 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流量 (362.8) (435.6) 财务活动所产生之现金净流量 256.4 515.8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净额 188.0 34.7 经营活动所产生 �u(所用 )之 现金净流量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净流量为人民币294.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度:流出人民币 45.5百万元)。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改善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度之除税前利润增 加人民币297.8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3.8百万元 )所 致。 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流量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流量人民币362.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度:人民币435.6百万 元 )主 要指(i)营养品业务及沐林收购事项之投资合共人民币143.1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 度:无);(ii)购 置 物 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248.1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 度:人民币157.2百万元),主要用於兴建绿色工 厂; 及(iii)定期存款减少人民币79.0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增 加人民币273.7百万元 )作为本集团库务安排 的一部分所 致。 财务活动所产生之现金净流量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财务活动所产生现金净流量人民币256.4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 币515.8百 万元)主要源自额外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之净提取额,结余合共人民币258.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392.0百万元),乃为上述投资活动提供资金所用。 去年财务活动所产生之现金净流量亦包括来自收取公开发售(定义见下文 )所 得款项净额之现金净流 入约人民币206.4百万元,以及就收购澳优海普诺凯余下49.0%股权支付之现金代价之现金流出约人民 币82.3百万 元。 重大投资及收购及出售 除本公告上文所详述收购营养品业务、沐林收购事项及成立新西兰合资公司外,於二零一六年度内,概 无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重大投资、收 购或出售。 财务资源、流 动资金及资产质押 本集团采取保守财务管理政策。流 动资金及财务资源之概要载列如 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计息银行贷款及借贷 (1,212.6) (946.2) 减:已质押存款 778.4 769.7 定期存款 98.3 186.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48.2 307.6 112.3 317.1 资产总值 3,923.6 3,030.5 股东权益 1,468.1 1,312.7 资产负债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1) 偿债能力比率 (2) 37.4 43.3 附注: (1) 按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净额与资产总值之百分比计算。 (2) 按股东权益与资产总值之百分比计 算。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其获授之银行融资质押荷兰业务所应占总账面值约146.8百万 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072.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111.4百万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790.7百万元)) 之土地及楼宇、厂房及机器、存货及应收账款以及存放於中国之定期存款人民币778.4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769.7百万元 )。有 关 银 行 融 资乃用於为本集团荷兰业务之日常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计划提供 资 金。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业务主要於中 国、荷兰及澳洲进 行。於二零一六年 度,本 集团之收 入、销售成本及经营费用主 要以人民币、港元、美元、澳元或欧元计值,而人民币乃本集团之呈列货币。此外,本集团大部分银行存 款及银行贷款以人民币及欧元计值。本集团面对因港元、美元、澳元或欧元兑人民币之汇率波动而产生 之潜在外汇风险。 自二零一六年起,本集团采纳对冲政策,积极管理与非人民币计值债务有关之货币风险。本集团将视乎 市 况、汇率趋势及对冲成本而考虑并订立对冲安 排,以减轻人民币贬值之影 响。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订立欧元兑人民币之5,000,000欧 元(二零一五年度:无 )上 限远期合约,以 对 冲若干以欧元计值之债 务。管理层将密切监察其外币风 险,确保及时就任何重大潜在不利影响采取适 当措施。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就其以浮动利率计息之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面对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为 尽量减轻利率风险之影 响,本集团已与银行订立多份利率掉期合约,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分别将按三个月浮动欧元银行同业拆息计息之面额2.5百万欧元及19.0百万欧元掉期至按固定年利率 4.45厘及2.77厘计算。上 述衍生金融工具将分别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及二零二零年六月到期。 信贷风险 本集团致力於严格控制其未收回之应收款项,并密切监控款项追收情况,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由於本 集团将风险分散至不同组合之客户,故 并无信贷风险高度集中之情 况。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应 收账款及票据以及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账面金额为本集团就其他金融资产 承担之最高信贷风险。 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 为人民币19.1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6.3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就购置厂房及机器以及绿色工厂楼宇及新西兰之厂房已订约但 未拨备之资本承担合共为人民币461.3百万 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72.9百万元)。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 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用途 为就本集团之未来投资及长期增长提供资金,於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建议按每十股现有 本公司股份获发一股发售股份之基准公开发售113,430,230股发售股份(「发售股份」),发售价为每股发 售股份2.20港元,藉 以筹集约249.55百万港元(扣除开支前 )(「公开发售」)。发 售股份已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二十二日开始买卖。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分别约为249.55百万港元及248.37百万港 元。 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已全数於二零一六年度按原定动 用,有关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 月二十七日之通函披 露。 人力资源 澳洲及 全职雇员人数 中国大陆 香港 荷兰 新西兰 其他 总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93 4 452 62 120 2,631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55 4 398 �C 83 1,940 於二零一六年度,总 雇 员成 本(包括董事酬金 )为 人 民币364.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度:人民币272.2百万 元 )。本 集团参考个人表现及现行市场薪金水平厘定所有雇员之薪酬待遇。 本集团为其香港雇员设立定额供款强制性公积 金,并为其荷兰雇员设立定额福利或定额供款安排之多 项计划,为两地雇员提供退休福利。本 集团亦为中国及其他国家之雇员提供多项当地适用法律及法规 规定之福利计划。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 划,据此,董事会获授权授出购股权予合资格人士 (包括本集团之董事、雇 员及顾问 ),以 认购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度已授出合共46,815,000份购股权予若干合资格参与 者,其中6,100,000份已授予董 事。已 授出购股权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之公 告。 股息 董事会欣然建议派付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5港元(二零一五年度:0.03港元),将由本公司之股 份溢价账中 分 派,须待本公司股 东(「股东」)於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 实。於本公告 日 期,并无与任何股东订有关於彼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之安排。 购买、赎 回或出售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六年度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 回或出售任何股份。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一直致力提升本集团内部之企业管治标 准,并认为良好企业管治有助本集团保障股东权益及提 高其业 绩。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之 守则条文作为其本身之企业 管治常规守 则。董事会亦致力於可能及切实可行之情况下,执 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最佳常规。 董事认 为,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度及截至本公告日期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相关守则条 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 交易之标 准。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 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二零一六年度及截至本公告 日期一直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之准 则。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俊辉先 生、何美�h女士及万贤生先生组成。审核委 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 与本公司管理层讨论有关核数、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以及财务申报事宜。 发布全年业绩及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规 定,载有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之详细业绩及其他资料之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 发予股东,并在联交所网 站 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 www.ausnutria.com.hk发 布。本公告亦可在上 述网站查阅。 承董事会命 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颜卫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 市,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颜卫彬先生(主席)、林荣锦先生、BartlevanderMeer先生(行 政总 裁 )及 吴少虹女士;两名非执行董事蔡长海先生及曾小军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何美�h女 士、万贤生先生及刘俊辉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813 世茂房地产 0.57 60.56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7 60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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