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China Huarong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9)
澄清公告及复牌
本公告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本公司注意到日前有关新闻报道提及本公司(i)部分2016年度财务信息,包括利润及增长
趋势;(ii)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A股上市申请;以及(iii)本公司预计在中国境内外的融
资情况,包括债务融资和优先股发行的相关事项。
就上述报导,本公司说明如下:
(i)有关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信息。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发布了
2016年度业绩公告,包含就本公司相关运营和财务信息的详尽分析。请投资者依照
本公司发布的年度业绩公告了解本公司相关信息。本公司澄清,本公司并未亦无意
图以任何途径向投资者发布任何就本公司未来利润或其他信息的盈利预测。
(ii)有关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A股上市申请。本公司已经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披露了所有相关重大信息。请投资者参考本公司之前披露的有关A股上市申请
信息了解该事项。本公司会持续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就该事项披
露有关重大信息。本公司澄清,本公司不掌握任何有关本公司A股上市完成时间的
信息。
(iii)有关本公司预计在中国境内外的融资情况。本公司目前的计划是推进A股发行以及
根据已披露方案继续推进相关债务融资,例如金融债券和美元中期票据的发行工
作。然而,A股发行及相应债务融资仍受限於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监管,因此可
能会或不会按照本公司目前的预期进行。同时,本公司可能不时根据资本状况及营
运需要,在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有选择地并审慎地研究其他债务或股本融资机会,
例如发行优先股事宜。本公司澄清,本公司目前尚未决定,亦未收到任何境内外监
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就发行优先股的批准。
本公司提醒准投资者及股东不要依赖媒体的信息及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司一贯遵循依法、合规、诚信、负责的原则。本着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态度,
本公司要求主动采取短暂停牌措施,本公司的H股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
上午十时零一分起暂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买卖,以待本公司
作出本公告。本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
起恢复本公司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之买卖。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赖小民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赖小民先生及柯卡生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克悦先生、李毅先生、王聪女
士及戴利佳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宋逢明先生、谢孝衍先生、刘骏民先生及邵景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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