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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JIANGNANGROUP LIMITED 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6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布 业绩摘要 营业额减少约0.6%至约人民币9,111.2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9,167.3百万元) 毛利减少约8.4%至约人民币1,358.0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481.8百万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减少约24.4%至约人民币531.3百万元(2015年: 人民币703.3百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减少约29.9%至人民币13.15分(2015年:人民币18.76分) 董事会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3.1港仙(2015年:3.1港仙) �C1�C 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江南」或「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 连同上年度经审核的比较数字载述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 9,111,232 9,167,273 已售货品成本 (7,753,184) (7,685,477) 毛利 1,358,048 1,481,796 其他收入 4 84,925 73,823 销售及经销费用 (219,064) (202,727) 行政开支 (234,598) (179,185) 其他开支 (32,205) (30,732) 其他亏损 5 (68,540) (29,000) 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12,127) (1,139) 财务费用 (221,635) (243,316) 税前溢利 6 654,804 869,520 税项 7 (124,930) (166,259) 年度溢利 529,874 703,261 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其後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异 1,523 (6,257)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531,397 697,004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531,322 703,261 ― 非控股权益 (1,448) 529,874 703,261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532,845 697,004 ― 非控股权益 (1,448) 531,397 697,004 每股盈利 9 ―基本 人民币13.15分人民币18.76分 ―摊薄 人民币13.12分人民币18.67分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10 843,708 789,806 物业、厂房及设备 258,516 258,064 土地使用权 109,606 109,606 商誉 3,234 14,267 联营公司权益 26,018 19,773 联营公司贷款 7,090 7,090 可供出售投资 3,890 4,481 递延税项资产 8,998 31,088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付按金 1,261,060 1,234,175 流动资产 11 3,809,255 3,269,050 存货 12 3,797,387 3,591,85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425,454 1,892,902 已质押银行存款 2,172,465 2,131,286 银行结余及现金 11,204,561 10,885,090 流动负债 13 3,422,206 3,253,56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5,798 5,593 应付董事款―项 14 3,565,361 3,770,161 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103,235 116,470 应付税项 ― 231 融资租赁承担 7,096,600 7,146,023 流动资产净值 4,107,961 3,739,06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369,021 4,973,242 非流动负债 ― 160 融资租赁承担 3,001 6,594 政府补贴 68,928 70,563 递延税项负债 71,929 77,317 5,297,092 4,895,925 股本及储备 32,951 32,951 股本 5,263,589 4,862,974 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5,296,540 4,895,925 552 ―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5,297,092 4,895,925 �C3�C 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市。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的公司PowerHeritageGroupLimited(「PowerHeritage」)。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乃作为投资控股公司行事。其附属公司从事制造及买卖电�Q及电缆。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取得共同经营中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明确的可接受折旧和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合并例外的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年度 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 表现及状况及�u或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载列的披露资料造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同的收益及相关修订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厘清及计量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售或贡献 4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1於2017年1月1日或以後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以後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以後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於待定日期或以後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C4�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针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一般对冲会计处理 方法及有关金融资产减值规定的新规定。 与本集团相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主要规定如下: 所有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确认的金融资产须於随後按摊销成本或公平 值计量。具体地说,於旨在收回合同现金流的业务模式中持有,且合约现金量仅为 支付本金及按未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债务投资,於随後的会计期间一般按摊销成本 计量。於旨在为同时收回合约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中持有,且金融资 产的合约条款於特定日期所产生的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及按未偿还本金支付利息 的债务工具,一般透过按公平值列账并於其他全面收益内处理(「按公平值列账并於 其他全面收益内处理」)的方式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和权益投资於随後的会计期 间按公平值计量。另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以作出不可撤销决定, 选择於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权投资(并非持作买卖)随後的公平值变动,一般只有 股息收入才会於损益中确认。 关於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及在损益处理之金融负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 除非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金融负债信贷风险变动的影响会产生或加大会计损益 方面的错配,否则金融负债与其信贷风险变动有关的公平值变动金额,应於其他全 面收益中呈列。金融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应占的公平值变动随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指定为按公平值列账及在损益处理之金融负债之公平值 变动全数於损益中呈列。 就金融资产的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 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信贷亏损的预期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 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 新对冲通用会计规定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现时可用的三类对冲会计机制。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同时已为符合对冲会计处理的交易类型引入更大的灵活性, 特别是扩阔符合对冲工具的工具类型及符合对冲会计处理的非金融项目的风险组 成部分的类型。此外,量化效益性测试不需再作追溯评估。当中亦引入有关实体风 险管理活动的强化披露规定。 根据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可能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的可供出售投资(包 括目前按成本扣除减值列账的可供出售投资)将按公平值列账及在损益处理或被指定为 按公平值列账并於其他全面收益内处理(须符合指定标准)。此外,预期信用损失模式可 能导致需为本集团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发生之信用损失提早作出拨备。 �C5�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同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颁布并建立了一个单一的综合模式,供实体用於将来自客户 合同的收益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会取代现时的收益确认指引(包括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体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 服务的金额,而有关金额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 体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引入五个确认收益的步骤: 第1步:识别与客户的合约 第2步:识别合约的履约责任 第3步:厘定交易价 第4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的履约责任 第5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 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的 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更详尽之披露资料。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就识别履约责任、主理人与代理人之考量及授权申请指引颁 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澄清指引。 董事预期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加强披露及并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 报表报告的金额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方法引入一个 综合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生效後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 期租赁及租赁低值资产外,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中撤销, 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而其後乃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 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并非於该日支付的租 赁付款现值计量。其後,租赁负债会就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的影响 而作出调整。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有关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为投资 物业的租赁土地的前期预付租赁付款呈列为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列 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付款将分配为本 金及利息部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 �C6�C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赁安排及租赁土地(本集团为承租人)的预 付租赁付款确认资产及相关融资租赁负债。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视乎本集团 是否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於将呈列的相应有关资产(倘拥有)的同一项目内呈列使用权 资产,而可能导致该等资产的分类发生潜在变动。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的 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规定更详尽之披露资料。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为约人民币2,512,000元。初步评估表 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使用 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之相应负债,除非其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 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令上文所述的计量、呈列及披露发生变动。然 而,於管理层进行详细审阅之前,提供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不会对本集团 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载列的披露资料构成重大影响。 3.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人已确认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彼等根据下列按产 品划分的可呈报经营分部审阅业务: 电力电缆 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 裸电�Q 特种电缆(包括橡套电缆、防火软电缆及其他) 上述分部乃按照执行董事在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评估本集团表现决策时编制及定期审 阅的内部管理报告而厘定。 营业额指年内向外部客户销售货品的已收及应收代价的公平值。 分部业绩指各分类所赚取的毛利(分部收益减分部已售货品成本),为定期由执行董事审 阅的内部产生财务资料。然而,其他收入、其他亏损、其他开支、销售及经销费用、行政 开支、财务费用及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并未分配至各可呈报分部。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评 估分部表现向执行董事呈报的分部业绩。 �C7�C 分部业绩的资料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电力电缆 6,414,183 6,390,004 ―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 1,697,625 1,705,223 ―裸电�Q 511,190 502,623 ―特种电缆 488,234 569,423 9,111,232 9,167,273 已售货品成本 ―电力电缆 5,421,306 5,310,637 ―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 1,496,536 1,480,965 ―裸电�Q 457,898 432,015 ―特种电缆 377,444 461,860 7,753,184 7,685,477 分部业绩 ―电力电缆 992,877 1,079,367 ―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 201,089 224,258 ―裸电�Q 53,292 70,608 ―特种电缆 110,790 107,563 1,358,048 1,481,796 可呈报分部业绩与本集团税前溢利的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可呈报分部业绩 1,358,048 1,481,796 未分配收入及开支 ―其他收入 84,925 73,823 ―销售及经销费用 (219,064) (202,727) ―行政开支 (234,598) (179,185) ―其他开支 (32,205) (30,732) ―其他亏损 (68,540) (29,000) ―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12,127) (1,139) ―财务费用 (221,635) (243,316) 税前溢利 654,804 869,520 由於在就不同可呈报分部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时并无运用有关分部资产、分部负债及其 他资料的个别资料,因此,除上文所披露可呈报分部收益及分部业绩外,并无呈列分部 资产及分部负债分析。 �C8�C 地理资料 本集团於两个年度有超过90%之销售额乃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客户作出。於2016年 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超过90%的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相关年度占本集团10%以上总营业额的客户营业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户甲 1,142,578 1,328,919 客 1 1销售电�Q及电缆所得收入。 4.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61,486 51,012 政府补贴(附注) 18,782 10,493 其他 4,657 12,318 84,925 73,823 附注:该金额其中包括约人民币927,000元(2015年:人民币927,000元)及约人民币2,666,000 元(2015年:人民币2,666,000元 ), 分别指本年度根据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资本开 支於资产可使用年期内确认之政府补贴递延收入,及技术研发项目於项目期内确 认之政府补贴递延收入。余额是中国地方机关就鼓励本集团於宜兴地区发展业务 以及进行研究及节能活动向本集团提供的奖励补贴,所有该等补贴均无特定附带 条件。 5.其他亏损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呆坏账拨备 65,026 24,83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514 68 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之亏损(附注) ― 4,098 68,540 29,000 附注: 於2015年4月29日,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NexusNSLimited收购NewSunInvestments(「New Sun」,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NewSun集团」)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382,503,000元, 并向独立第三方KDGInvestmentLimited收购KaiDaInvestmentsLimited(「KaiDa」,连同其附属 公司,统称「KaiDa集团」)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369,903,000元。 �C9�C 根据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与(其中包括)NexusNSLimited签订的买卖协议,倘根据适用中 国会计原则,NewSun於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税後经审核 经营溢利净额相等於或超过人民币51,719,700元,本集团须支付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34,979,000元。根据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的估值报告,此或然代价於收购日期的公平值 为人民币31,600,000元。 根据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与(其中包括)KDGInvestmentLimited签订的买卖协议,倘根据适 用中国会计原则,KaiDa於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税後经 审核经营溢利净额相等於或超过人民币49,380,000元,本集团须支付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29,719,000元。根据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的估值报告,此或然代价於收购日期的公平值 为人民币29,000,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包括NewSun集团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之亏损人 民币3,379,000元及KaiDa集团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之亏损人民币719,000元。应付或然 代价分类於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13)分类为负债,而於收购日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期间之公平值变动於损益确认。 6.税前溢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税前溢利已扣除: 董事酬金 4,955 2,998 其他员工成本: 工资及其他福利 200,742 198,082 ― 股份奖励费用 8,33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7,028 25,364 总员工成本 251,060 226,444 减:研发成本中的员工成本 (17,368) (16,349) 233,692 210,09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80,334 73,087 减:研发成本中的折旧 (2,930) (2,848) 77,404 70,239 核数师酬金 2,900 3,483 ― 收购相关费用(计入其他开支) 176 物业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 2,443 3,098 土地使用权的经营租赁租金 6,871 6,284 研发成本(计入其他开支) 32,205 30,556 �C10�C 7.税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支出(抵免)包括: 中国所得税 125,974 180,152 递延税项抵免 (1,044) (13,893) 年度税项支出 124,930 166,259 中国所得税乃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的适用税率计算。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 业所得税法」)及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的税率为 25%。根据宜兴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出并於其网站刊发的批文,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於2009年3月4日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於2015年7月6日更新),并获准按15%的中国所得 税减免税率缴税及徵税,直至2018年作出下一次更新为止。江苏中煤电缆有限公司亦获 准按15%的中国所得税减免税率缴税及徵税,直至2017年作出下一次更新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於2008年1月1日开始,其产生的溢利中由中国实体分派 予外国投资者的股息须按其10%纳入企业所得税,而该款项将保留在中国实体内,以上 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及三十七条及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根据《内 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徵税安排(内地―香港徵税安排)》,香港居民公司收取其 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息时,将获准按5%优惠税率缴税。 於南非产生的税项乃以南非当时的税率计算。南非企业税乃按年内应课税溢利的28%计算。 由於本集团在该两个年度并无自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本集团概无於综合财务报表计 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8.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2016年中期股息―无(2015年:2015年中期股息每股2.5港仙) ― 83,387 2015年末期股息―每股3.1港仙(2015年:2014年末期股 息每股3.7港仙) 109,482 111,285 109,482 194,672 於报告期间结束後,董事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3.1港仙(2015 年:3.1港仙),惟须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 �C11�C 9.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盈利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531,322 703,261 2016年 2015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减 就股份奖励计划持有的股份 4,041,507 3,749,256 普通股潜在摊薄影响: 认股权证 ― 17,587 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授予股份 7,289 ― 就计算每股摊薄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048,796 3,766,84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计算每股摊薄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根据本公 司於2015年9月9日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於2016年1月28日授予股份作出调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计算每股摊薄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根据2014 年4月23日发行认股权证作出调整。於2016年12月31日,所有认股权证已到期。 10.物业、厂房及设备 年内,本集团产生以下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楼宇 12,245 ― 厂房及机器 20,362 18,976 车辆 2,394 4,875 家俱、固定装置及设备 2,454 722 在建工程 102,264 35,776 139,719 60,349 本集团的楼宇所处土地乃根据中期土地使用权在中国持有。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其若干账面值分别为约人民币183,708,000元及约人民币 58,476,000元(2015年:分别人民币209,650,000元及人民币97,442,000元)的楼宇及机器予若干 银行,作为本集团所获授信贷融资的抵押。 �C12�C 11.存货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41,096 42,641 在制品 2,469,336 2,294,023 成品 1,298,823 932,386 3,809,255 3,269,050 12.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3,204,785 3,121,978 应收票据 278,509 282,927 3,483,294 3,404,905 土地使用权的流动部分 6,921 6,772 已付予供应商按金 100,418 52,054 预付款 26,648 28,010 员工垫款 4,284 4,648 投标按金 101,167 63,147 增值税应收税款 6,387 2,478 其他应收款项 68,268 29,838 3,797,387 3,591,852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30日至180日的信贷期。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坏账拨备)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90日 1,811,887 1,982,375 91至180日 674,564 659,752 181至365日 550,467 488,725 超过365日 446,376 274,053 3,483,294 3,404,905 �C13�C 13.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1,098,679 820,216 应付票据 1,454,793 1,756,141 2,553,472 2,576,357 应计工资及福利 82,062 108,660 预收客户款项 533,696 314,473 应付现金代价 66,000 66,000 应付或然代价 64,698 64,698 ― 建设工程应付款项 13,257 其他应付税项 27,004 22,312 其他按金 3,191 94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92,083 86,867 3,422,206 3,253,568 本集团一般从供应商获得介乎30日至90日的信贷期。以下为报告期末的贸易应付款项及 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90日 1,917,128 2,295,705 91至180日 574,835 222,658 181至365日 23,610 49,444 超过1年 37,899 8,550 2,553,472 2,576,357 14.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 726,649 1,000,519 有抵押并由独立第三方担保 305,000 400,000 无抵押 1,068,850 627,403 无抵押并由独立第三方担保 1,464,862 1,742,239 3,565,361 3,770,161 15.资本承担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综合财务报表内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订约但未有计提 拨备的资本开支 18,130 5,504 �C1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整体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9,111.2百万元,较2015 年同期减少约0.6%,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约为人民币531.3百万元, 较2015年同期减少约24.4%。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下跌 至约14.9%(2015年:16.2%)。 年内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3.15分(2015年:人民 币18.76分),减少约29.9%。 市场回顾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黑天鹅事件频生,包括英国脱欧、唐纳德特朗普出 人意表的当选为美国总统,以及中东及东欧的动荡政局,不但为全球政治及 金融领域添加诸多不明朗因素,更加拖累宏观经济环境。虽然中国经济表现 於2016年末走俏,带动铜价於年末回升,但全年铜价受制於工业及制造业的 疲软需求,仍然维持低迷。伦敦金属交易所之平均铜价从2015年约每吨5,494.5 美元下降约11.5%至2016年约每吨4,862.6美元。而平均铝价则从2015年约每吨1,664.7 美元下降约15.6%至2016年约每吨1,405.8美元。基於本集团的产品定价模式为 成本加成,原材料价格下滑对产品价格构成压力,2016年年度收入比2015年因 此略有下跌。 业务回顾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国於本年度的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 同比增长6.7%,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更是自1990年以来最慢增速。2016年宏 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原辅材料价格特别是铜和铝价下跌、中国国内特大洪 水灾害、国内新「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2016年实施,使本集团 於中国长距离运输成本大幅增加。这些不利因素都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 有的风险和挑战。也影响集团及其同业收入和利润,汰弱留强已成为电�Q电 缆制造行业的新趋势。於颠簸跌荡的经营环境中,本集团内外并行,力求稳 健发展。集团在产品方面除了能覆盖多种类产品外也增加了一条超高压电缆 生产线以捕捉超高压电缆不断上升的市场需求,并藉此改善集团的整体毛利率。 对外方面,集团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C15�C 司和中国五大发电集团等优质国企的合作,致力减低信用风险及确保长远可 持续业务增长。另一方面,本集团亦积极於产业链上深化定位及开发新业务, 提供更多样化的高毛利服务及产品。 产品营业额及毛利率 营业额 毛利率 变化 2016年 2015年百份比 2016年 2015年 变化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电力电缆 6,414,183 6,390,004 0.4% 15.5% 16.9% -1.4% 电气装备用 电�Q电缆 1,697,625 1,705,223 -0.4% 11.8% 13.2% -1.4% 裸电�Q 511,190 502,623 1.7% 10.4% 14.0% -3.6% 特种电缆 488,234 569,423 -14.3% 22.7% 18.9% 3.8% 合共 9,111,232 9,167,273 -0.6% 14.9% 16.2% -1.3% 营业额 电力电缆产品�C占整体营业额70.4% 电力及电网发展对中国社会及经济发展甚为关键,中国政府一直致力落实稳 增长、泽民生,电网建设速度并没有受到经济环境不景气所影响。国家电网 2016年全年电网投资近人民币4,977亿元,当中包括农网改造升级投资约人民 币1,718亿元,两者皆创下创历史新高。受热切的投资氛围带动,2016年中国电 缆需求持续稳定。本集团的电力电缆产品销售量上升约5.2%至约211,192公里(2015 年:200,720公里),电力电缆营业额约占本集团总营业额70.4%。但是,本集团 的电力电缆因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及受铜价下跌影响,令回顾年度电力 电缆产品平均价格下滑约4.6%。回顾年度电力电缆销售量虽然增加,但该些 产品营业额遭其售价价格下滑拖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电力电缆产 品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6,414.2百万元,仅较2015年同期轻微上升约0.4%(2015年: 人民币6,390.0百万元);回顾年度毛利下跌至约人民币992.9百万元(2015年:人 民币1,079.4百万元),毛利率下跌至约15.5%(2015年:16.9%)。 �C16�C 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产品�C占整体营业额18.6% 2016年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1,697.6百万元,轻微减少约0.4% (2015年:人民币1,705.2百万元)。电气装备用电�Q电缆的销量由2015年约1,041,035 公里增加至2016年约1,050,998公里,增加约1.0%,其平均售价由2015年每公里 约人民币1,638元减少至2016年的每公里约人民币1,615元,减少约1.4%,主要原 因为2016年平均铜价下跌。回顾年度毛利下跌至约人民币201.1百万元(2015年: 人民币224.3百万元),毛利率下跌至约11.8%(2015年:13.2%)。 裸电�Q产品―占整体营业额5.6% 为舒缓电力分布不平均及中国日益严重之空气污染问题,中国政府已完成国 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要一环的「四交四直」特高压(「特高压」)工程并投 入运作,另外「三交七直」特高压工程已於2016年12月31日展开建造,有效保障 电力供应及改善生态环境。但国内於2016年正式实施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 路管理规定」後,大幅提升长距离运输成本。运输成本的增加对本集团平均售 价低的产品尤其�电�Q的利润有负面影响。有见及此,本集团转向选择性投 标以掌控其运输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裸电�Q的营业额轻微上升约1.7%至约人民币511.2 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502.6百万元)。裸电�Q的销量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期间约40,973吨下跌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39,987吨,减少约2.4%。 裸电�Q产品的平均售价上升约4.2%至每吨约人民币12,783.9元(2015年:每吨人 民币12,267.2元 )。 毛利下降约24.5%至约人民币53.3百万元(2015: 人民币70.6百 万元)及毛利率下降约3.6%至约10.4%(2015年:14.0%),由於毛利率较低的 220kV~500kV高压电�Q(裸电�Q产品其中一类)在2016年下半年的销售大幅增加 所致。 �C17�C 特种电缆产品―占整体营业额5.4% 中国地产市场复苏,对橡套电缆(特种电�Q其中一类)应用於建筑物的需求增加。 特种电缆的销售量增加约68.2%至约77,752公里(2015年:46,216公里)。然而,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特种电缆平均售价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每公里约人民币12,321元同比下降约49.0%,至每公里约人民币6,279元。平均 售价减少主要由於铜价下跌及对於平均售价较高的矿业、造船业和新能源行 业客户之特种电缆销售减少。然而,柔性防火电销售增加及其平均毛利率 为约26.0%,带动毛利率增加约3.8%至约22.7%(2015年:18.9%)。 地区市场的营业额 本集团於2016年的主要市场仍为中国,国内销售额减少约1.6% 至约人民币8,723.2 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8,860.6百万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95.7%(2015年: 96.7%),有关减少乃主要由於2016年铜价下跌所致。 2016年内海外市场收益贡献合共增加约人民币81.3百万元或约26.5%至约人民 币388.0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06.7百万元)。出现增加乃主要由於新加坡及南 非销售额之大幅上升被越南於回顾年内之销售额下降部分舒缓。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两个海外市场(柬埔寨及汶莱)新增销售,营业额分 别约为人民币1.0百万元及人民币19,000元。 积极扩充海外市场 除了制造及销售电�Q电缆产品外,本集团亦一直积极於行业产业链上寻求新 机会,包括提供高增值的电缆销售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减 低原材料价格浮动带来的影响及加强集团专案管理的服务能力。另外,集团 亦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希望可以扩张其海外客户群,在增加收入来源的同时 加强其品牌的知名度。 本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与中国葛洲�⒓�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葛洲�⒐こ獭梗╈� 2015年12月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同开发国际市场,集中於EPC项目的 拓展和合作及EPC项目带动之电缆销售。本公司同一子公司与葛洲�⒐こ谈� 於2016年4月7日签订战略合作补充协议,而葛洲�⒐こ探�成为本集团的分销商, �C18�C 透过其海外分支机构销售及推广本集团之电缆产品,有助进一步拓展本集团 全球销售网路。本集团将与葛洲�⒐こ坛闪⒑嫌�企业,於非洲肯亚等国家进 行EPC项目,该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到位。 跟随着中国政府实施的「一带一路」,本集团努力拓展斐济、柬埔寨、巴基斯坦 等东南亚地区市场,目前已与当地潜在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集团亦已与 香港的建筑公司展开策略性合作,逐步於本港打响品牌知名度。 已售货品成本 已售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及直接劳工成本。原材料成本占 2016年的已售货品成本约95.8%(2015年:96.0%),其中,铜及铝为主要原材料, 占2016年的已售货品成本约78.8%(2015年:79.4%)。 直接劳工成本轻微上升, 占2016年的已售货品成本约1.3%(2015年:1.1%)。2016年已售货品成本的余下 约2.9%(2015年:2.9%)乃属生产成本,其主要包括在生产流程中所用设备的折旧、 生产线及设备的维护、部件及元件的装模以及其他杂项生产相关成本。 销售及经销费用 销售及经销费用主要指从事销售及经销活动的雇员的薪金及福利开支、交付 产品予客户的运输成本以及其他销售开支(包括行销开支、广告及推广开支以 及其他杂项开支)。 销售及经销费用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02.7百万元增加约人 民币16.3百万元或约8.1%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19.1百万元。 销售及经销费用增加主要由於运送货品到顾客的运输成本增加所致。故此, 销售及经销费用占营业额之百分比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2%增加 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2.4%。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79.2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 55.4百万元或30.9%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34.6百万元,主要 由於员工成本及本集团管理层出差期间产生之差旅费及应酬开支增加,及连 同就於2016年1月28日根据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向本集团若干雇员及管理层 授出之股份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行政开支占营业额之百分比 约为2.6%(2015年:2.0%)。 �C19�C 其他开支 主要由研发成本组成的其他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0.7 百万元增加约4.8%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2.2百万元。增加之 原因为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於研发新产品及技术方面产生 开支较2015年同期为高。 其他亏损 其他亏损主要包括坏账开支、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损失及应付或然代价 的公平值变动之亏损,其他亏损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29.0百万元增加约136.3% 至2016年的人民币约68.5百万元。其他亏损大幅上升乃主要由於长期未收到之 应收款项呆账拨备大幅增加,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更换高效 益机械以致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产生之亏损增加。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43.3百万元减少约8.9%至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21.6百万元,主要原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设 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调以致本集团的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利息 减少,及於2016年年度平均银行借款减少。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年度约人民币703.3百万元,减少约24.4%至约人民币531.3百万元。该减少乃 主要由於毛利减少、日常营运开支如运费,员工成本及款待开支增加、其他 亏损上升及於2016年1月28日就根据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向本集团经挑选管 理人员及雇员授出之股份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2,465.6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12,119.3百万元),升幅为约2.9%。 非流动资产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234.2百万元上升约2.2%至2016年12月 31日约人民币1,261.1百万元。有关升幅乃主要因为更换高效益机械,添置电力 电缆生产线之机械及土地使用权,以及安装光伏电力供应系统以供本集团自 �C20�C 身用电而令其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增加,有关增加被回顾年度本 集团联营公司之重大亏损导致之本集团於联营公司股权价值减少及就收购物 业、厂房及设备已付按金於2016年12月31日下跌抵销其中一部份。 流动资产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0,885.1百万元上升约2.9%至2016年12月 31日约人民币11,204.6百万元,主要是於2016年年末未出库之存货增加所致。 计息银行借款总额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770.2百万元下降约5.4%至2016 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565.4百万元。在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银行未到期 贷款总额中,约94.8%(2015年:92.7%)为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作出的短期借款。 该等贷款并非由本公司担保。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为人民币5,296.5百万元,较2015 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895.9百万元高出约8.2%。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增加, 主要来自扣除年内派息後的年内溢利之贡献。 本集团的债务对权益比率净额相等於2016年12月31日的计息借款净额(银行借 款减银行结余及现金及已质押银行存款)负数约人民币32.6百万元对总权益约 人民币5,297.1百万元之百分比,由2015年12月31日约�C5.2%上升至2016年12月31 日约�C0.6%。上升是由於2016年12月31日无抵押之银行借款上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的借款主要以人民币计值,并按中国人民银 行利率上浮计息。由於其收益主要以人民币计值,而年内大部分开支均以人 民币或港元支付,故本集团面对的货币风险相对较低。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将其账面总值分别约为人民币183.7百万元及约 人民币58.5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209.7百万元及人民币97.4百 万元)的若干楼宇及机器质押予若干银行,作为本集团所获授信贷融资的抵押。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或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C21�C 首次公开发售(「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费及相关开支)约为448.1百万港元(或相当於约 人民币370.0百万元),大部份已按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之招股章程所 述方式运用。截至本公布日期,所得款项净额当中合共约115.0百万港元已全 数用於设立铝合金及倍容量导线的生产设施,而所得款项净额当中合共约 97.0百万港元已全数用在南非设立制造设施,所得款项净额当中约74.0百万港 元则全数用於提升及扩充现有生产设施及加强研发能力,所得款项净额当中 约14.1百万港元已全数用於在2013年收购江苏�{阳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得款项 净额当中约148.0百万港元分配至扩充本集团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电缆的生 产设施而仅约82.2百万港元用於该用途。 股息 继本报告期末後,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 股息(「末期股息」)每股3.1港仙(2015年:3.1港仙),有待本公司股东於2017年5月 19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待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预期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7月31日或前 後,向於2017年7月2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表决之资格,本公司将自2017年5月16日起 至2017年5月19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登 记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为确定有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表决之股 东的身分,所有股份过户档连同相关股票须於2017年5月15日下午4时30分前, 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C22�C 为厘定收取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本公司将 自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期间将不会登记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收取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所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於2017年7月17 日下午4时30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雇员及薪酬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共有3,626名雇员。向雇员提供的薪酬组合符合行 业惯例并会每年检讨。花红奖励会首先按个别雇员表现,其後按本集团表现 酌情给予。 董事会於2015年9月9日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作为奖励以表扬本集团之雇员、 行政人员、高级人员和董事作出的贡献,藉此挽留彼等继续经营及发展本集团, 以及为本集团进一步发展吸引合适人才。於2016年1月28日,董事会根据股份 奖励计划,决议授出本公司股本中合共35,300,000股股份(「 奖励股份」)予本集 团21名获选高级人员及雇员(「入选雇员」),其中(i)储辉先生、夏亚芳女士、蒋 永卫先生及郝名辉先生为执行董事;及(ii)余下17名入选雇员为本集团高级管 理人员。25%授予入选雇员的奖励股份已於2016年4月1日归属,而余下须分别 各自於2017年4月1日、2018年4月1日及2019年4月1日按同等比例(即奖励股份 的25%)归属,前提为达成若干表现目标。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789.8百万元增至2016年 12月31日约人民币843.7百万元,增幅约为6.8%。录得增幅乃主要由於更换高 效益机械,添置电力电缆生产线之机械及安装光伏电力供应系统以供本集团 自身用电。 前景及展望 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於2016年末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该 规划」),确立加快电力工业转型发展,并就改善或促进电网发展、节能减排等 多个范畴订立目标。 �C23�C 该规划提出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慧电网建设。未来五年中国政府将加大 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建成现代配电网,配合电力系统智慧化要求及支援 高效智慧电力系统建设。而《关於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通 知」),则确定了延庆智慧配电网等105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项目。市场认为该通知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网,预计105个试点专案 的总投资额将达到人民币500至1,000亿元,带动智慧电网的投资规模快速增长。 作为改善民生基石,中国电网发展稳定前进,电�Q电缆需求亦无减退迹象。 於行业并购剧烈的环境中,本集团透过整合生产设备,引进国外机器及改善 产能等站稳阵脚,并迎合电�Q电缆之增长需求。而面对铜价下滑令产品价格 受压,本集团将争取提供销售和生产毛利率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例如 柔性防火电缆、铝合金电缆、核电缆等,以提升集团盈利能力及保持行业领 导地位。 另外,为将电力从能源供应充足地区外送,均衡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亦将 建设特高压输电及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亿千瓦, 达到约2.7亿千瓦左右。虽然用於长距离电力传输的裸电�Q有一定的市场需要, 但中国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於 2016年实施增加了长途运输成本, 本集团将继续采用选择性的投标方式,将控制其成本及使其产品盈利最大化。 与此同时,面对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国内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为优化 风电布局,全国将增加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并按照分散开发、 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未来亦将借助电力外送通道,推进「三北(东 北、华北及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另外,中国将积极发展水电, 开发西南水电资源,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种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措施建设 将需要大量的特种电缆,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市场发展,积极扩大本产品的市 场份额。 �C24�C 铜价浮动、政治形势与宏观经济及贸易环境的转变,皆为2017年的经营环境 增添不确定性。除了维持产品的一贯的高水淮外,本集团亦会与大型国企加 大合作,并在选择合作客户时更加谨慎,确保集团继续维持财政健康。与此 同时,集团将借力海内外的EPC项目,涉足电缆制造供应链下游的服务范畴, 透过多元化的产品、业务及销售管道,力求於多变的环境中稳步前进。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簧鲜泄嬖颍ā干鲜泄嬖颉梗└铰际�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 及行政总裁职务应予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个人担任。自2016年5月30日起,芮 福彬先生因退休而辞任本公司主席「主席」、执行董事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企 业管治委员会」)主席职务,而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企业管治委员会 成员储辉先生获委任为主席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因此,本公司自2016年5 月30日起一直并无独立的主席及行政总裁,而是由储辉先生兼任两职。董事 会相信由同一个人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有利於确保本集团有一致的领 导,有助本集团更有效及符合效益地实施整体策略规划。董事会认为现行安 排的权力及权限平衡将不受损害,因为所有重大决策经谘询董事会成员及本 公司高级管理层後方会敲定。现行安排将有助本公司迅速及有效作出及落实 决策。惟本集团将不时因应目前状况审阅有关架构。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 则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C25�C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条款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的董事证券交易守则。 全体董事已接受个别查询,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规定标准以及本公司其中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按本公司的规定,本公司的相关行政人员及雇员亦受标准守则约束。标准守 则禁止该等人士在拥有涉及本公司证券的内幕消息时买卖该等证券。本公司 并无发现任何涉及相关行政人员及雇员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不遵 守标准守则的个案。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 及惯例以及讨论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并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财务报表。 於回顾年度及於本公布日期,审核委员会成员为潘翼鹏先生(主席)、何植松 先生及杨荣凯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同意,本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全面收益表以及相关 附注之数额,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一致。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有关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之香港审计准则、 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准则之保证工作,故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并无对公布作出任何保证。 �C26�C 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发年度业绩 本年度业绩公布已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jiangnangroup.com)登载。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一切资料之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适时向本公司股东寄发,并於该等网站登载。 感谢 主席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本集团股东、投资者、业务夥伴、客户及供应商一 直以来的支持,并感谢本集团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过去作出的努力与贡献。 承董事会命 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储辉 香港,2017年3月16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储辉先生、夏亚芳女士、蒋永卫先生及郝名辉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植松先生、杨荣凯先生及潘翼鹏先生。 �C2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009 国际娱乐 1.75 105.88
00768 开明投资 0.04 80
00727 皇冠环球集团 0.07 71.43
00813 世茂房地产 0.96 60
01668 华南城 0.29 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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