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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廷酒店投资
(根据香港法例按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之信托契约组成,
其受托人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与
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0)
2017年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朗廷酒店投资(「本信托」)及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统
称为「朗廷」)之2017年周年大会(「周年大会」)由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托 管人-经理」,作为本信托之托管人-经理)及 本公司召开,并将於2017年4
月25日(星期二)下午3时30分,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2楼逸东轩举
行,以处理下列事宜�U
1.省览并采纳本信托及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表、托管人-经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
表及董事会与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2. 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分派每股份合订单位13.8港仙。
3.重选罗嘉瑞医生为非执行董事。
4.重选苏耀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5.重选罗俊谦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6.授权本公司之董事厘定其酬金。
7.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信托、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之核
数师并授权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董事厘定其酬金。
N1
作为特殊事项,考虑并酌情通 过(不论是否经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
案(作为信托契约(定义见下文)下的单位登记持有人的普通决议案及本公司的
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下的本公司股东的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8. 「动议:
(a)在本决议案第(b)及(c)段、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 市规则」)任 何适用条文与信托契约(定义见下文)及本公
司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的条文的规限下,授予托管人-
经理及本公司的董事无条件的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
置本公司额外普通股及优先股,以及本信托的额外单位,而将
由本信托与本公司根据信托契约条文以股份合订单位(「股 份合
订单位」)形式联合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并配发、发行或授出
证券或可转换为股份合订单位的可转换工具或认购股份合订单
位或该等证券或可转换工具的类似权利,以及就此作出或授出
建议、协议及购股权的权力;
(b)该项授权不得超逾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惟托管人-经
理及本公司的董事在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於有关期间结束後
行使上述权力所需的建议、协议及购股权除外;
(c)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文(a)段所述而配发或有条
件或无条件同意将予配发或发行(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
的股份合订单位总数,而非依据(i)向现有单位持有人按比例配
售单位(定义见下文);(ii)根据本公司及托管人-经理发行的任
何证券的条款行使认购股份合订单位或转换股份合订单位的权利;
或(iii)根据本公司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和信托契约而
提出任何重新投资分派或类似安排,藉配发股份合订单位以代
替股份合订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分派,不得超逾本决议案通过当
日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总数的20%(以及除非是根据上文第(i)至
(iii)项中的任何一项而进行,否则所配发或有条件同意将予配发
N2
作为股份合订单位组成部分的本信托单位及本公司股份总数将
不得超逾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单位或股份(视乎情况而 定)
总数的20%);及
(d)就本议案而言:
「信托契约」指托管人-经理与本公司於2013年5月8日签立构成
本信托的信托契约,经不时修订、补充、取代或以其他方式更
改的版本;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时起,至下列各项的最早日期止
的期间:
(i) 本信托与本公司下届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按照任何适用法例或本公司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
则及�u或信托契约规定,须举行本信托与本公司下届周年
大会的期间届满时;或
(iii) 在大会上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
本决议案所授出的授权时;
「向现有单位持有人按比例配售单位」指 向全体现有股份合订单
位持有人按比例发售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可转换工具(定 义见下
文),而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可转换工具发售须被视为及视作按
比例作出,即使(1)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共同行动,可於就适
用司法权区作出适当查询後,决定不向地址位於香港以外地区
的人士发售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可转换工具,及�u或於设有准
则或载有其他条款下,发售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可转换工具,
致使可在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按其共同协定共同行动而认为
有关豁除或调整对零碎分配而言或於考虑香港以外任何地区或
司法权区的任何法律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後属必须或恰当的情况下,作出托管人-经理及
本公司共同行动决定的任何其他豁除或调整;及�u或(2)倘股份
合订单位持有人并无於适用接纳期(按 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按
其共同协定共同行动而厘定者)内接纳任何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
可转换工具,则可向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按共同协定共同行
动而厘定的其他人士发售或提供该等股份合订单位及�u或可转
N3
换工具,并由他们接纳,惟须遵守相关法律及规例(包括适用的
上市规则);及
「可转换工具」指本信托与本公司发行可认购或获发行股份合订
单位的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以及本公司或本公司
任何附属公司发行可转换或可交换为股份合订单位的任何证券,
而凡提及「根 据」任 何可转换工具发行股份合订单位乃指按照有
关可转换工具的条款及条件行使任何认购(或类似)、转换或交
换权而发行股份合订单 位。」
承董事会命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与
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黄美玲
香港,2017年3月17日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GrandCayman
KY1-1111
CaymanIslands
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港湾道23号
鹰君中心
27楼2702室
托管人-经理注册办事处:
香港湾仔
港湾道23号
鹰君中心
33楼
N4
附注:
1.凡有资格出席本信托及本公司2017年周年大 会(或 其任何续 会)及 於会上投票的任何股
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及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
委代表毋须为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2.如属任何股份合订单位联名登记持有人,任何一名该位持有人均可凭有关股份合订单
位而亲自或由委任代表在2017年周年大会上投票,并被视为单独拥有该等股份;惟倘
亲自或由委任代表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之联名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超过一名,则出席
之联名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当中只有在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登记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
首位者方有权凭该股份合订单位投票。就此方面而言,倘已故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名
下之股份合订单位有多名遗产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该等执行人或管理人将被视为有
关股份合订单位之联名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其经公证人签署的副本(如
有),最迟须於2017年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香
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27楼2702室,方为有效。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届时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2017年周
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倘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於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出席2017年周年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则 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撤销。
4.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登记册、单位持有人登记册、股东名册总册及香港分册以及托管
人-经理与本公司根据信托契约条文设立及存置的实益权益登记册(统称「登记册」)
将於下列时段暂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手续:
(i)为厘定有权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身份,由
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
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手 续。为确保合资格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并於会
上投票,所有股份合订单位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必须於2017年4
月18日(星期 二)下 午4时30分 前送达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股
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ii) 为厘定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享有建议之2016末期分派之权利,由2017年5月4日(星
期四)至2017年5月8日(星期 一)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
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合资格享有建议之2016末期分派之权利,所有股份合订
单位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必须於2017年5月2日(星 期二)下午4时
30分前送达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5.每个股份合订单位由下列各项组成:
(a) 一个本信托单位;
(b) 托管人-经理所持本公司一股已明确识别的普通股的实益权益,该权益与单位「挂
�h」;及
(c) 本公司一股已明确识别的优先股,该股份与单位「合订」。
根据信托契约及本公司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及优先
股的数目在任何时候均必须相同,亦必须各自相等於已发行本信托单位的数目;且其
各自均须相等於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的数目。
N5
6. 2017年周年大会为本信托单位持有人与本公司股东以合并形式举行的会议。在2017年
周年大会上提呈供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考虑批准的各项决议案,将同时作为本信托的
单位持有人的决议案及本公司股东的决议案。
7.提供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适用於2017年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及将於2017年周年
大会上使用之投票纸在各情况下将为一份单一综合表格。填妥代表委任表格或投票纸
(视乎情况而定)指示投票赞成或反对於2017年周年大会上提呈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决议案,即已就相关股份合订单位作出投票,该投票包含了:
(i)就信托契约下的单位持有人的决议案而言,构成本信托单位(作为相关股份合
订单位的组成部份)的一票;
(ii)就本公司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下的本公司股东的决议案而言,构成
本公司优先股(作为相关股份合订单位的组成部 份)的 一票;及
(iii)就本公司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下的本公司股东的决议案而言,对托
管人-经理所持有的普通 股(作为相关股份合订单位的组成部 份)向其作出投票
指示。
8.就各个独立股份合订单位而言,相关股份合订单位所包含的单位、优先股及普通股权
益所赋予的投票权,只可就2017年周年大会上提呈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决议案以相
同方 式(赞 成或反对)行使;而就股份合订单位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或投票纸将具有上
文附注7所述的效力。
9.关於上文第2号决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已建议就由托管人-经理所持有之普通股(相关
股份合订单位的组成部份)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止之末期股息每股13.8港仙。
故此,托管人-经理董事会已建议就同期向於2017年5月8日名列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登记册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派发末期分派每股份合订单位13.8港仙,惟待股份合订
单位持有人於2017年周年大会上批准後,始会作实。就建议末期分派之分派单将於
2017年5月19日寄发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10.关於上文第3项至第5项决议案,罗嘉瑞医生、苏耀华先生及罗俊谦先生将於2017年周
年大会上退任,彼等均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彼等之履历资料连同其他资料载於日
期为2017年3月17日致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之通函附录内。有关董事酬金之详情载於
朗廷2016年年报中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11.关於上文第8项决议案,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董事谨声明,并无即时计划发行任何
新股份合订单位或认股权证。
12. 2017年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将以点票方式进行表决。
於本通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罗嘉瑞医生(主席)及罗俊谦先生;执行董事为叶毓强先生(行政总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夏如博士、苏耀华先生及黄桂林先生。
N6
2017年周年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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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廷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