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
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TCAPITALLIMITED
鼎立资本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56)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
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溢利录得增加,溢利不小於约港币五百万,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
录得约港币一百五十万。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鼎立资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
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进行之初步审阅,其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综合全年业绩录得溢利不小於约港币五百万,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
利录得约港币一百五十万。预期之溢利增加乃主要由於(一)利息收入增加及(二)交易上市证
券录得收益所致。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故本公
告所载资料只是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现有资料(并非以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之任
何数字或资料为依据)进行之初步估计。本公告中披露的数字,可能会有所更改和调整。本
集团表现之详情将於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於约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发
表。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DTCapitalLimited
鼎立资本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陈佩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及陈令�先生;非执行董事陈佩君女士及马进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明辉先生、劳志明先生及夏旭卫先生。
正面盈利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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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立资本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