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INE EXPRESS LIMITED
九号运通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09)
盈利预警
本公布乃九号运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计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净额约328,71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643,538,000港元,亏损乃主要由於:(i)确认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约21,445,000港元;(ii)於联营公司之投资确认减值亏损约148,674,000港元;(iii)发展中物业确认价值撇减约46,953,000港元;(iv)可供出售财务资产确认减值亏损约20,008,000港元;(v)确认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约61,222,000港元;及(vi)确认有关收购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中国资本增益税拨备约28,200,000港元。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且业绩公布预计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或前後刊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局经参考现时可获资料後所作之初步评估,而并未以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已审核或审阅之任何财务数据或资料为依据。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局命
九号运通有限公司
主席
万沛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局由十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万沛中先生(主席)、向俊杰先生(行政总裁)、戴逸聪先生、季建国先生、钱凌玲女士及张立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沛雄先生、邓炳森先生、赵善能先生及高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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