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URAGE MARINE GROUP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1145)
(新加坡股份代号:ATL.SI)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主要交易
出售船舶-瑞利轮
兹提述(i)勇利航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刊发之公告(「该公
告」),内容有关出售一艘名为「瑞利轮」的船舶,为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 易(「 主要交
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该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
迟寄发主要交易之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延迟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协议备忘录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详
情;(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及(iii)有关出售事项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该通函,
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额外时间以编撰及落实载入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勇利航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苏家乐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苏家乐先生(主席)、黎明伟先生(行政总裁)及陈玉仪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志美先生、周奇金先生及杜恩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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