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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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 LIFT HOLDINGS LIMITED
焯�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341)
(1)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 任;
(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4)董事会主席辞 任;
(5)行政总裁辞任及授权代表变更;及
(6)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郭皓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而邝炳文先生、朱伟华先生及杨皓明先生已辞任独立非
执行董事。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
李智强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成 员。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1) 邝炳文先生已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
(2) 朱伟华先生已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
(3) 杨皓明先生已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4) 李智强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5) 李智华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6) 邓耀智先生已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7) 霍志德先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 席。
欧志亮博 士,太 平 绅 士,(
澳洲
(8) )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9) 麦耀棠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主席辞任
邓耀智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但 将继续留任执行董 事。
行政总裁辞任及授权代表变更
郭皓先生已不再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及授权代 表。
霍志德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 表。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已更改为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9楼4917-4932室。
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 任;
焯�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郭皓先生
(「郭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而邝炳文先生(「邝先生」)、朱伟华先生(「朱先生」)及杨皓明先 生(「杨先 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原因为郭先生希望专注其於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 司(「本集 团」)之营运职 务,而 所有其 他辞任董事则希望投放更多时间於彼等之其他个人事务。各名辞任董事确认,彼并不会就其辞任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 偿,且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概无有关辞任董事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
公司股东 垂 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郭 先 生、邝先 生、朱先生及杨先生於出任
董事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 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
董事会欣然宣 布,李智强先生(「李先 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七
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李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智强先生,39岁,为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之执行董事。於 加入第
一上海前,彼为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9)(该公司之股份於联交所上
市)之董事总经理。李先生为特许财富管理师协会之特许财富管理师及香港网上经纪
协会之董事。在李先生逾15年的金融行业经验当中,彼曾於不同的金融机构担任多个
高级职位,包括企业发展总监及企业规划及发展副总裁。李先生从香港理工大学取得
文学学士学位,并 於英国莱斯特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研究生证 书。
本公司与李先生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之委任书。李先生已获委任为独
立非执行 董 事,任期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并 将於其後继续生 效。於
任期内,委任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李先生
将有权收取每年120,000港元之董事袍 金。
李先生亦已获委任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
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李先生之董事袍金或薪酬乃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根据其资格、经验、所承担之责任
水平及现行市况厘定及批准。李先生之董事袍金将由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视乎情况
而定 )每 年审 阅。
除上文所披露者 外,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主
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概 无於及概不被视为於任何股份中拥有香港法
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贷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 仓;(iii)於过去三年 内,并
无担任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职
位;及(iv)并无出任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李先生将须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彼
将任职至本公司紧接下一次之股东大 会,并将於该股东大会上符合资格重选连 任。
此外,并无其他关於上述委任董事之事宜或资料须敦请股东垂注或须根据联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由於有关辞任,邝 先生即时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成员,而朱先生亦即时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且杨先生亦即时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 员;
李智华先 生(「李智华先 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麦耀棠先 生(「麦先 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邓耀智先 生(「邓先 生」)已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霍志德先 生(「霍先 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
欧志亮博士,太
平绅 士,(
澳洲)(「欧博士」)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於上述变动後:
(i) 薪酬委员会将包括四(4)名成 员,即麦先生(主席)、李智华先 生、李先生及欧博
士;
(ii) 审核委员会将包括三(3)名成员,即 李智华先 生(主席 )、麦 先生及李先生;及
(iii) 提名委员会将包括四(4)名成 员,即霍先生(主席)、李智华先 生、麦先生及李先
生。
董事会主席辞任
董事会宣布,由於邓先生希望专注其於本集团之营运职务及现时於本集团若干附属公
司之职务,因 此辞任董事会主 席,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於辞任主席 後,
邓先生将留任本公司执行董 事。
行政总裁辞任及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宣 布,郭 先生於辞任执行董事 後,亦将辞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及授权代表,自 二
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霍先生已接替郭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自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 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已更改为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
中心49楼4917-4932室,自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生 效。
有关执行董事履历详情的进一步资料
本公司注意 到,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告(「二 月 公告」)中 披
露之欧博士之履历详情出现一项有关彼於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之无意遗漏。欧 博
士为ReyResourcesLimited(一 间 於 澳 洲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公 司 )之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除上述额外资料外,二 月公告之内容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焯�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霍志德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邓耀智先生、欧志亮博士,太
平绅士,(澳洲)
及霍志 德 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智 华 先 生、麦 耀 棠 先生及李智强先 生。
(1)執行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 (2)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3)董事委員會組成變更; (4)董事會主席辭任; (5)行政總裁辭任及授權代表變更;及 (6)更改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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焯升企业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