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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結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 内容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DDCHANCE HOLDINGS LIMITED 互益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44)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谨此提述互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通函(「通函」),当中载有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召开 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该等认购协议及其项下 拟进行之交易;(ii)授出特别授权;及(iii)清洗豁免(「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 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该通告所载之所有提呈决议案已以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之监 票员,进行点票工作。 第一名认购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及参与第一份认购协议及�u或清洗豁免或於当中拥有权益的其 他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第1及2项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第一名认购 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本公司之7,608,000股股份。因此,第一名认购人及与其一致行动 人士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第1及2项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此外,由於第二名认购人、第三名认购 人及第四名认购人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并无持有任何股份,并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第3、 4及5项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 因此,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就第1及2项普通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股份总数 为839,122,909股股份,而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就第3、4及5项普通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股份 总数为846,730,909股股份。 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股份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而须放弃投 票赞成任何决议案,亦无其他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於股东特别大会放弃投票。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经股东以投票方式 正式通过。决议案之全文载列於通告,而各项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 批准、确认及追认第一份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421,388,239 450,000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第一批认购股份。 (99.893%) (0.107%) 2. 待通过上文第1项普通决议案,批准清洗豁免。 421,388,239 450,000 (99.893%) (0.107%) 3. 批准、确认及追认第二份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421,388,239 450,000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第二批认购股份。 (99.893%) (0.107%) 4. 批准、确认及追认第三份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421,388,239 450,000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第三批认购股份。 (99.893%) (0.107%) 5. 批准、确认及追认第四份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421,388,239 450,000 包括但不限於配发及发行第四批认购股份。 (99.893%) (0.107%) 股权结构之变动 本公司因该等认购事项(当其完成後)的股权结构之变动如下: 情况(1) 情况(2) 情况(3) 情况(4) 紧随第一次认购事项以及 紧随第一次认购事项以及 第二次认购事项、第三次 第二次认购事项、第三次 於最後实际可行日期及紧接 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事项 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事项 该等认购事项完成前 紧随第一次认购事项完成後 任何一项完成後 任何两项完成後 紧随该等认购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该等认购人 第一名认购人及其联系人士 (附注1) 7,608,000 0.899 2,507,608,000 74.927 3,259,344,727 74.954 3,807,608,000 73.982 3,807,608,000 70.555 第二名认购人 �C �C �C �C 250,000,000 5.749 250,000,000 4.857 250,000,000 4.632 第三名认购人 �C �C �C �C �C �C 250,000,000 4.857 250,000,000 4.632 第四名认购人 �C �C �C �C �C �C �C �C 250,000,000 4.632 小计 7,608,000 0.899 2,507,608,000 74.927 3,509,344,727 80.703 4,307,608,000 83.696 4,557,608,000 84.451 其他公众股东 839,122,909 99.101 839,122,909 25.073 839,122,909 19.297 839,122,909 16.304 839,122,909 15.549 总计 846,730,909 100.000 3,346,730,909 100.000 4,348,467,636 100.000 5,146,730,909 100.000 5,396,730,909 100.000 情况(5) 情况(6) 情况(7) 紧随第二次认购事项、 紧随第二次认购事项、 紧随第二次认购事项、 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 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 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 事项任何一项完成後 事项任何两项完成後 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该等认购人 第一名认购人及其联系人士(附注1) 7,608,000 0.694 7,608,000 0.566 7,608,000 0.476第二名认购人 250,000,000 22.795 250,000,000 18.564 250,000,000 15.657第三名认购人 �C �C 250,000,000 18.563 250,000,000 15.657第四名认购人 �C �C �C �C 250,000,000 15.657小计 257,608,000 23.489 507,608,000 37.692 757,608,000 47.447其他公众股东 839,122,909 76.511 839,122,909 62.308 839,122,909 52.553总计 1,096,730,909 100.000 1,346,730,909 100.000 1,596,730,909 100.000附注: 1. 第一名认购人由潘森先生全资实益拥有,彼於3,608,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并根据证�患捌诨跆趵�,彼被视为 於其配偶黄晓红女士所持有的4,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於本公告日期,通函所披露第一次认购事项之条件(iii)及(iv)已达成,第一次认购事项之其他条件 仍未达成。通函所披露第二次认购事项、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事项各自之条件(ii)及(iii) 已达成,第二次认购事项、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事项各自之其他条件仍未达成。 本公司将适时於第一次完成後及第二次认购事项、第三次认购事项及第四次认购事项各自完成後 并根据该等认购事项配发及发行新股份後另行作出公告。 承董事会命 互益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卢平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执行董事张达忠先生(行政总裁)、卢平先生及郑军先生;(ii)非执行 董事崔志仁先生及赵旭先生;及(iii)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树坚先生、谢国生博士及焦惠标先生。 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各别承担全部责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 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方始作出,且本公告概无遗漏其他事实, 致令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份。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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