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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UANHOLDINGS(GROUP)LIMITED
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2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摘要
收入 980.6 1,054.6
毛利 293.1 465.9
除税前盈利 155.2 337.1
所得税开支 (21.6) (51.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 154.2 291.4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4.7 8.9
每股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4.7 8.9
财务比率
毛利率 29.9% 44.2%
纯利率 15.7% 27.6%
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合称「神冠」或「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年度」或「本期间」)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综合年度业绩。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综合年度业绩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并由董事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批准。董事会欣然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
股2.0港仙及特别末期股息每股1.0港仙。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980,617 1,054,565
销售成本 (687,542) (588,713)
毛利 293,075 465,852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4 88,473 41,016
销售及分销开支 (32,506) (11,660)
行政开支 (177,898) (140,372)
融资成本净额 5 (15,927) (17,700)
除税前盈利 6 155,217 337,136
所得税开支 7 (21,565) (51,558)
年度盈利 133,652 285,578
其他全面收益
於後续期间可能重新归类至损益的
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21,401) (12,493)
於後续期间可能重新归类至损益的
其他全面收益净额及年度其他
全面收入(扣除税项) (21,401) (12,493)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12,251 273,085
以下人士应占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 154,163 291,390
非控股权益 (20,511) (5,812)
133,652 285,578
�C2�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母公司拥有人 132,762 278,897
非控股权益 (20,511) (5,812)
112,251 273,085
本公司普通股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每股人民币分) 4.7 8.9
摊薄(每股人民币分) 4.7 8.9
�C3�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51,345 1,310,261
投资物业 7,342 �C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18,863 122,619
商誉 22,760 47,486
其他无形资产 191,219 242,924
可供出售投资 37,100 37,100
递延税项资产 42,973 56,326
长期预付款项 13,318 15,642
非流动资产总值 1,784,920 1,832,358
流动资产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18,078 353
存货 794,845 921,958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0 215,220 181,90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5,766 191,920
已抵押存款 456,000 354,7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9,016 210,784
非流动资产总值 1,718,925 1,861,64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1 65,335 42,72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04,108 114,067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343,563 544,545
应付税项 3,928 9,985
流动负债总额 516,934 711,323
流动资产净值 1,201,991 1,150,32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986,911 2,982,681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 29,980 32,663
递延税项负债 61,655 79,523
非流动负债总额 91,635 112,186
资产净值 2,895,276 2,870,495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2 28,060 28,135
储备 2,795,637 2,752,614
2,823,697 2,780,749
非控股权益 71,579 89,746
权益总额 2,895,276 2,870,495
�C5�C
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呈报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其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
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除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投资
物业及金融资产乃按公允值计量外,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常规编制。除另行指明外,该
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且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千元。
2 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动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年度改进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
年)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
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以及计
入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年度改进的若干修订本(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
外,该等修订的性质及影响载列如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本载有对财务报表的呈报及披露具针对性的改善。该等
修订厘清: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内的重大性规定;
(ii)损益及财务状况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实体就彼等呈列财务报表附注的顺序拥有灵活性;及
(iv)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必须作为单独项
目汇总呈列,且在将会或不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该等项目间进行归类。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报表及损益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
订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C6�C
(b)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
港会计准则第38号中收入反映自营运业务(该资产为其中一部分)产生的经济效益
而非透过利用该资产而消耗的经济效益的模式的准则。因此,基於收入的方法不能
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仅可在非常有限的情形中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
修订将以未来适用法应用。由於本集团并未就计算其非流动资产折旧使用基於收
入的方法,故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影响。
(c)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发布的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年度改进载有多项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该等修订的详情载列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业务:厘清出售计划或拥
有人的分派计划的变动不应被视为一项出售的新计划,而是原有计划的持续。因
此,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规定时并无变动。该等修订亦厘清变更出售方式
并非变更非流动资产分类或持作待售出售团体的日期。该等修订将以未来适用法
应用。由於本集团并未於年内就持作待售的出售团体对销售计划或出售方式作出
任何变动,故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影响。
3.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食用胶原蛋白肠衣产品。本集团亦参与制造及销售药
品、食品、护肤品及保健用品以及生物活性胶原蛋白产品。
由於本集团逾90%的收入来自食用胶原蛋白肠衣产品,故上述可报告经营分部并无汇集
经营分部计算。
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逾90%的收入源自中国的外部客户,且本集团逾90%的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故并无呈列地区资料。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呈列地区资料将不会为该等财务报表使
用者提供额外有用资料。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来自一名客户的收入(不包括增值税)为
人民币275,80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43,616,000元),个别占本集团总收入逾10%。
�C7�C
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年内扣除退货拨备及商业折扣後售出货品及所提供服务的发票净值。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货品 980,326 1,054,366
服务收入 291 199
980,617 1,054,565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22,556 22,326
销售腊味产品 630 972
政府资助 5,429 5,912
在建工程合约已收回报 25,643 �C
其他 1,057 1,773
55,315 30,983
收益
汇兑收益净额 14,275 �C
出售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收益 856 10,033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收益 302 �C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公允值变动 17,725 �C
33,158 10,033
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 88,473 41,016
5.融资成本净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 17,826 20,299
安排费用 �C 2,684
减:政府资助 (1,899) (5,283)
15,927 17,700
�C8�C
6.除税前盈利
本集团的除税前盈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143,279 104,603
退休福利供款 30,739 40,960
174,018 145,563
核数师酬金 2,100 2,187
售出存货成本 670,418 588,713
折旧 94,843 96,25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3,004 2,984
商誉减值 24,726 1,804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51,705 15,604
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赁款项 1,348 1,16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净额 13 23,797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 6,596 4,847
撇销存货 13,026 �C
过时及滞销存货拨备 4,098 �C
汇兑差额净额 (14,275) 12,049
来自赚取租金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包括维修及保养) 7 �C
7.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於本集团成员公司注册成立及经营业务的司法权区产生或赚取的盈利按实
体基准缴纳所得税。
已就年内於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盈利按16.5%税率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梧州神冠」)及梧州神生胶原制品有
限公司(「梧州神生」)位於中国西部地区广西梧州市,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
署关於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所载按地区
优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15%缴纳税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当期-中国 24,781 69,488
当期-香港
年内支出 1,319 1,612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C (16)
递延税项 (4,535) (19,526)
年内税项支出总额 21,565 51,558
�C9�C
8.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间後拟派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2.0港仙(二零一五年:3.2港仙) 57,844 87,151
报告期间後拟派特别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1.0港仙(二零一五年:无) 28,922 �C
86,766 87,151
报告期间後拟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及特别末期股息并
无於报告期间结算日确认为负债,且须由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9.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应占年内盈利人民币154,163,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291,390,000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3,259,850,000股(二零一五年:
3,283,494,000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金额按本公司普通股拥有人应占
年内盈利人民币291,390,000元计算。计算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年内已发行普通股
数目,如同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者,而274,0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乃假设所有潜在
摊薄普通股已视作行使为普通股而按零代价发行。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10.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197,328 185,575
应收票据 45,094 17,309
应收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2,730 2,356
245,152 205,240
减值 (29,932) (23,336)
215,220 181,904
本集团与客户的贸易条款主要按信贷形式进行。信贷期一般为一个月,对於部分客户则
最多可延长至三个月。
�C10�C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并扣除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60,296 170,640
3至4个月 40,054 3,744
超过4个月 14,870 7,520
215,220 181,904
11.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个月内 29,575 32,411
1至2个月 4,886 2,090
2至3个月 9,642 1,016
超过3个月 21,232 7,209
65,335 42,726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并不计息,一般於60天至180天内结算。
12.股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定:
2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200,000 2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3,259,276,000股(二零一五年:3,268,276,000股)
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32,593 32,683
人民币千元等额 28,060 28,135
�C11�C
涉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变动概述如下:
已发行
及缴足 普通股 普通股 股份
普通股数目 面值股份溢价面值等额溢价等额等额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3,304,016,000 33,041 652,227 28,425 635,828 664,253
注销已购回股份 (37,100,000) (371) (54,364) (301) (43,732) (44,033)
已行使购股权 1,360,000 13 4,017 11 3,210 3,221
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C �C (134,904) �C (106,307) (106,30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3,268,276,000 32,683 466,976 28,135 488,999 517,134
注销已购回股份 (9,000,000) (90) (9,193) (75) (7,668) (7,743)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104,297) �C (88,211) (88,21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59,276,000 32,593 353,486 28,060 393,120 421,180
13.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本集团与广西神冠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神冠」)(由本公司执
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周亚仙女士(「周女士」)控制之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西神
冠同意出售,而本集团同意收购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格森」)(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拥有该公司15%股权)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13,380,000元。
於同日,本集团与广西神冠、GobitechLimited(独立第三方)及广西冠裕置业有限公司(「广
西冠裕」)(由周女士控制之公司)订立增资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以现金向福格森出资
人民币17,843,900元。
於上述该等交易完成後,本集团於福格森之应占股权将由15%增加至25%。
有关该等交易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之公布。
�C12�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二零一六年(「本年度」)国际局势出现变化,英国脱离欧盟、美国政府换届,对国
际商业活动和消费信心都有影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国国内
经济继续面对下行压力。於本年度内,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7%,
较对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上年度」)回落0.2个百分点。
中国肉类市场持续疲弱,於本年度内,中国肉类总产量与上年度相比录得负增
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二零一六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364万吨,同比下降1.1%,
其中猪肉产量5,299万吨,下降3.4%。
虽然国内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但是由於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胶原蛋白肠衣市场
竞争仍然激烈,国外肠衣制造商继续扩充在中国的销售,国内小型胶原蛋白肠
衣制造商继续以低价销售,导致胶原蛋白肠衣的平均售价下滑。
业务回顾
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本集团於本年度内按计划围绕「去库存,降
成本,稳质量」的工作重点,积极研究和建立本集团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市场
行销体系的建设,并设法减少产品库存,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稳定和提高胶
原蛋白肠衣产品的适用性。同时,本集团在开发以胶原蛋白技术为核心的产品
多样化中迈出了第一步,在二零一六年十月於广州举行新产品发布会,本集团
旗下「美哒」品牌的胶原蛋白脆片和「胶原姬」品牌的胶原蛋白膜贴面膜等消费
品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正式上市销售。
本年度内,本集团胶原蛋白肠衣的销售量录得双位数增长,惟增长不足以抵销
价格下降的影响。胶原蛋白脆片、胶原蛋白膜贴面膜等消费品於本年度年底
开始销售,但收入贡献仍然轻微。本集团全年营业额下跌约7.0%,至约人民币
980,600,000元。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於节能降耗、提升机械化水平、节省劳动力、严谨监控客户
信贷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使单位经营成本有所下降,部份抵销了平均售价
的减少,成功使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保持稳定。
�C13�C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就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收购广东胜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
东胜驰」)51%权益所产生的商誉需要进行减值约人民币24,700,000元,这是导致
本集团之纯利减少的其中一个主要因素。该商誉减值计算是基於由独立评估
师所出具的估值报告,以收入法项下贴现现金流量法作出估值。而出现商誉减
值的最主要原因是由於广东胜驰的医疗级胶原蛋白原料销售网络的发展比预
期慢,以及已完成临床测试的新产品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导致广东胜驰的财
务预测中的盈利调低并押後实现。亦因为以上因素,广东胜驰於本年度内的收
益低於原计划所订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销售目标。
此外,与广东胜驰有关的认沽期权公允值增加,造成相关收益约人民币17,700,000
元确认於其他收入及收益中。
於本年度内,股东应占溢利下降47.1%至约人民币154,200,000元,每股盈利为人
民币4.7分。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2.0港仙及特别末期股息每股1.0港仙。
本年度之股息总额维持与上年相若之水平。
多样化发展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取得胶原蛋白脆片的生产许可证,并投入生
产及销售。广东胜驰研发的医用胶原蛋白伤口敷料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完成
临床试验,正式申请办理省级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正筹备申
请国家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本集团投资15%权益的福格森(武汉)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格森武汉」),於本年度内加大了营养包商业销售的力
度,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本年度福格森武汉销售额同比获得双位数增长。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完成收购一幢位於新加坡的6层高物业,该
物业每层建筑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本集团计划使用该物业作为研发、生产及
销售多项新产品之用途。
另外,集团旗下子公司梧州中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梧州中冠」)已经开始
对外业务。
产品组合
本集团主要从事食用胶原蛋白肠衣制造及销售的业务,产品大部分用於生产
西式香肠。香肠制造商革新并丰富其产品组合,持续需求不同尺寸及适应不同
馅料的肠衣。
�C14�C
为配合国内肉类食品工业的新趋势,本集团亦推出适应灌肠范围更广的新产
品以适应市场,现时新产品已逐步推广使用。同时,本集团亦作出莫大努力,
改进内部管理、精简生产流程及提高效率。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度完成多间企业的股权收购後,已将产品覆盖范围延伸
至大健康产业,包括胶原蛋白食品、胶原蛋白护肤品、医疗级胶原蛋白原料及
医用材料等。
原料供应
牛内层皮为生产胶原蛋白肠衣的主要原材料。过去数年牛内层皮的供应量维
持稳定,预期於未来数年的供应量亦将保持稳定。本集团於本年度内因应市场
环境及运用大批采购的议价能力,成功降低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效地控制生
产成本,提高本集团产品未来的竞争力。
技术研发
本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胶原蛋白技术应用企业,致力於加强胶原蛋白技术的
开发,并以打造安全、可靠、标准化的大健康产业的原料基地为目标,实现胶
原蛋白工业转型升级及积极推动胶原蛋白在大健康产业方面的应用。
本集团的子公司梧州神冠获得国家级「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广西胶原蛋白技
术人才小高地」,本年度内引进聘用专业人才共七名,其中博士三名、硕士研究
生四名,提高本集团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
在肠衣业务方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
授权有效的47项专利,另有7项专利权已获有关当局接纳申请待审批。
质量控制
本集团严格监控每个生产步骤,确保其产品达致最佳质量,并符合所有安全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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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旗下子公司梧州中冠具备对重金属及微量元素、农残药残、微生物、蛋
白质在内的理化指标等200多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本年度内,梧州中冠已开始
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直接承接社会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服务,出具
官方认可的检测报告。有关资质认定将有助本集团发展成为胶原蛋白原料基
地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推动高端食品、保健品、药品等大健康产业的健康发
展。
本集团的胶原蛋白肠衣的生产制造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及ISO22000:
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已取得美国食品药物
局注册,使肠衣产品得以出口至美国。此外,本集团所有肠衣产品生产均已严
格遵循中国国家标准(GB14967�C94)、肠衣制造行业标准(SB/T10373�C2012)以及经
备案的企业标准(Q/WZSG0001S-2012)。所有认证令本集团成为值得其客户信赖
的产品供货商。
广东胜驰公司的医用胶原蛋白伤口敷料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已於二零一六年
六月二十三日通过欧盟机构对其认证的复审,并取得ISO13485:2003以及EN
ISO22442:2007的认证,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客户关系
本集团致力与业务夥伴发展互信互赖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已经建立起成熟的
客户网络。本集团不仅与中国的企业合作,更与南美洲、东南亚及美国等多个
海外市场的领先的加工肉制品及香肠制造商保持紧密联系,建立广泛脉络。本
年度内,本集团继续为中国多家着名食品供货商提供优质肠衣产品,国内客户
数量保持稳定。
财务分析
收入
收入由二零一五年(「上年度」)约人民币1,054,600,000元下跌约7.0%至本年度约人
民币980,600,000元。尽管胶原蛋白肠衣之销售量增加约16.7%,惟由於行业之产
品价格整体下降以及本集团致力於降低库存水平,导致平均售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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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上年度约人民币588,700,000元增加约16.8%至本年度约人民币687,500,000
元,当中包括了存货拨备及撇销约人民币17,100,000元,若扣除此存货拨备及撇
销,销售成本增加约13.9%至本年度约人民币670,400,000元,其少於销售量上升
约16.7%,而本集团亦采取多项措施控制单位生产成本。
有赖本集团利用经济下行的环境,按照质高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降低物资采
购成本,原材料成本上升约11.0%至约人民币259,200,000元,此外,本集团持续
控制能源消耗,能源费用上升约10.9%至约人民币153,500,000元,以上两项费用
升幅均低於销售量升幅。直接劳工成本上升约18.0%至约人民币132,200,000元。
毛利
毛利由上年度约人民币465,900,000元减少约37.1%至本年度约人民币293,100,000
元。毛利率由约44.2%下降至本年度约29.9%。若扣除存货拨备及撇销,毛利减
少约33.4%至约人民币310,200,000元,毛利率为31.6%。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行业之产品价格整体下降以及本集团降低库存水平,导致平均售价降低,而跌
幅不足以由节省的成本所完全抵销。
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由上年度约人民币41,000,000元上升约115.7%至本年度约人民
币88,500,000元。
於二零一二年,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土地开发投资合同(「开发合同」)。
本集团就开发合同产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在土地开发期间产生的拆迁及徵地补
偿费用(「合同成本」)。由於土地拍卖比预期滞後,本集团与该独立第三方进行
持续磋商以撤回开发合同。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本集团与该独立第三方订
立一项结算协议,据此,该独立第三方同意本集团将土地开发项目转回予该独
立第三方,并退还本集团的合同成本连同每年10%的累计回报。其他收入及收
益的增加主要来自收取开发合同产生的回报约人民币25,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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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与广东胜驰有关的认沽期权公允值增加,造成相关收益约人民币17,700,000
元确认於其他收入及收益中。
此外,汇兑收益约人民币14,300,000元已确认於本年度其他收入中,其主要产生
自一间香港子公司(其功能货币为港元)所录得以人民币计值之本集团公司间
负债之重估。根据现行会计准则,鉴於本集团之呈列货币为人民币,故当该香
港子公司之账目换算为人民币时,所产生相应汇兑亏损则确认於汇兑储备。总
体而言,本集团与公司间结余的汇兑差额有关之全面收益总额并无受到影响。
销售及分销成本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上年度约人民币11,700,000元上升约178.8%至本年度约人民
币32,500,000元,主要是由於推动「美哒」品牌的胶原蛋白脆片和「胶原姬」品牌的
胶原蛋白膜贴面膜等各项新产品所增加的市场推广费用及扩充销售人员团队
而增加的工资。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入的比率由上年度约1.1%上升至本度约
3.3%。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上年度约人民币140,400,000元增加约26.8%至本年度约人民币177,900,000
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八月通过收购广东胜驰获得的技术,该等无形资产将按
五年分摊,於本年度内,相关分摊费用约为人民币50,800,000元,扣除广东胜驰
的少数股东权益及递延税影响後,相关分摊费用对本集团的净利润影响约为
人民币19,400,000元。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就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收购广东胜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
东胜驰」)51%权益所产生的商誉需要进行减值约人民币24,700,000元,而出现商
誉减值的最主要原因是由於广东胜驰的医疗级胶原蛋白原料销售网络的发展
比预期慢,以及已完成临床测试的新产品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导致广东胜驰
的财务预测中的盈利调低并押後实现。
以上两项对本年度净利润造成比较重大影响的因素均为非现金流项目,并不
影响本集团之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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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五年内,本集团淘汰生产效率欠佳的生产线及设备,并将旧办公楼拆
除再重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约人民币23,800,000元。於本年度内固定资产
报废损失约人民币13,000元。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上年度约人民币17,700,000元下跌约10.0%至本年度约人民币15,900,000
元。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的所得税开支为约人民币21,600,000元,而上年度则约为人民币51,600,000
元。本公司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梧州神冠」)及梧
州市神生胶原制品有限公司(「神生胶原」)因位处中国西部,并属於政策鼓励类
行业,享有税务优惠,梧州神冠及神生胶原的适用税率为15%。
於上年度及本年度,本集团的实际税率分别按除税前盈利之约15.3%及约13.9%
计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
鉴於上述原因并加回少数股东权益应占损失约人民币20,500,000元後,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盈利由上年度约人民币291,400,000元减少47.1%至本年度约人民币
154,200,000元。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现金及银行借贷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现金流量及其主要往来银行提供之银行借贷拨付其业
务营运及资本开支所需。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连同已抵押存款约人民币
575,0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年底增加约人民币9,500,000元。该等结余中约96.0%
以人民币计值,而其余4.0%则以港元、新加坡元及美元计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借贷总额约为人民币343,600,000元,
减少约人民币201,000,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544,500,000
元),全部为须於一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借贷。当中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借贷
总额约为人民币300,000,000元,而以港元计值的银行借贷总额为48,700,000港元
(折合约人民币43,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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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净现金状况(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连同已
抵押存款减总银行借贷)约为人民币231,4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年底增加约人
民币210,5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债务与权益比率为11.9%(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0%)。债务与权益比率乃按总银行借贷除以总
权益计算。
现金流量
於本年度内,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分别产生净现金流入约人民币312,000,000元
及人民币4,600,000元,而融资活动则动用约人民币309,600,000元。投资活动所
用现金净额主要为收回开发合同中的合同成本及所产生的回报做成的现金流
入,以及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现金流出。融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主要与
偿还银行借贷及新增银行借贷之合并效应有关,以及派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
息和支付利息有关。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本集团就收购广东胜驰51%股权与银得福实业有限
公司(「银德福」)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集团获授认沽期权,倘广东胜驰年
度销售收益未能达到人民币120,000,000元且无法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前取得若干产品的生产证,则本集团可酌情要求银德福按代价人民币146,880,000
元购回本集团所拥有於广东胜驰的51%股权及由本集团作出的注资(如有)。认
沽期权可於紧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之日行使。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认沽期权的公允值由独立估值师按二项式期
权定价模式估计为人民币18,100,000元。认沽期权公允值增加人民币17,700,000
元乃於本年度其他收入及收益确认。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比二零一五年
年底减少约人民币76,200,000元,主要是因为於本年度内收回开发合同中的合
同成本约人民币128,100,000元。
承受汇兑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大部分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来自经营之资产与
负债及交易主要以人民币计值。尽管本集团可能须承受外汇风险,惟董事会相
信日後汇率波动不会对本集团之经营造成任何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采纳正
式对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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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开支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的资本开支约人民币144,900,000元,主要用於收购物业、厂房
及设备,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承担约人民币114,800,000元,
主要与改善及提升生产设备有关。
本集团预算二零一七年的资本开支约人民币140,000,000元,将用於提升及智能
化肠衣业务的生产设施、扩充新收购企业的生产设施以及新加坡研发中心的
装修及器材添置。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质押银行存款合共约人民币456,000,000
元。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至本公布日期止,本集团并不知悉有任何重
大或然负债。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本集团於本期间并无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
业。
有关收购广东胜驰及收入保证
根据本集团与银得福实业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就广东胜驰的51%股权所
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银得福实业保证,广东胜驰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收入将达致人民币20,000,000元(「收入保证」),而收购
事项之代价人民币20,000,000元(「第三期代价」)将於达成收入保证当日起计十
个营业日内由本集团向银得福实业支付。监於有关收入保证未有达成,经进一
步磋商後,本集团及银得福实业同意,於广东胜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累
积总营业收入达人民币20,000,000元後,本集团方须支付第三期代价。截至本公
布日期,广东胜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累积总营业收入尚未达到人民币
20,000,000元,故本集团尚未支付第三期代价。
�C21�C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有约3,200名合同雇员。本年度内,
计入损益表内的薪酬及员工福利支出总额约为人民币174,000,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145,600,000元)。为吸引及挽留优秀人才,以确保业务运作畅顺及
配合本集团不断扩展之需要,本集团参考市况以及个别员工资历及经验提供
具竞争力之薪酬待遇。
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梧州神冠与广西神冠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神冠」)订
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西神冠同意出售,而梧州神冠同意收购福格森武汉
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3,380,000元。於股权转让完成後,福格森武汉将由广西
神冠、GobitechLimited、广西冠裕置业有限公司(「广西冠裕」)及梧州神冠分别拥
有40%、20%、20%及20%权益。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梧州神冠与广西神冠、GobitechLimited及广西冠裕
订立增资协议,据此,梧州神冠同意以现金向福格森武汉出资人民币17,843,900
元,其中人民币5,611,300元将注入福格森武汉之注册资本,人民币12,232,600元
将注入福格森武汉之资本储备。
增资完成後,(i)福格森武汉之注册资本将增加约6.67%,由人民币84,170,000元
增至人民币89,781,300元;及(ii)福格森武汉将由广西神冠、GobitechLimited、广西
冠裕、梧州神冠分别持有37.5%、18.75%、18.75%及25%股权。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i)广西神冠由周亚仙女士(「周女士」)拥有95%权益;
及(ii)广西冠裕由周女士、茹希全先生(「茹先生」)、施贵成先生(「施先生」)及莫
运喜先生(「莫先生」)分别拥有88%、3%、3%及3%权益。由於周女士为本公司之
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而茹先生、施先生及莫先生均为执行董事,故广西神冠
及广西冠裕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之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概无发生重
要事项对本集团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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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奖项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获得多项荣誉,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广
西壮族自治区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广西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广
西制造企业50强」、「广西民型企业50强」。此外,本集团保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称号,获得国家级「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广西胶原蛋白技术人才小高地」。
项目方面,本集团的「胶原蛋白肠衣热泵及闭式回圈乾燥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
荣获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智慧制造资讯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荣获
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而本集团的薄型胶原蛋白肠衣亦获得「广西壮族
自治区工业新产品奖」。
前景及策略
展望二零一七年,世界银行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将会加快,但经济政策仍存在
不确定性。中国经济仍会继续面对下行压力,但经济结构将更趋平衡。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指出,二零一七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
会和谐稳定。
最近,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十三五」规划中,包括:国务院关於印发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於印发《「十三五」国家科
技创新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国家工业和资讯化部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等都把胶原蛋白生
物技术产业列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为本集团产品多样
化战略提供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不断增加,消费需求的差异性将提供更
多的市场机遇。近两年,猪肉消费量下降,人均猪肉消费还未达到发达国家水
平,仍有一定上升空间。据报导,中国生猪屠宰量近期由原来的持续下降转为
上升的趋势,将有利於集团公司的发展。但是,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环境
成本、服务成本等将会提高,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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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会按照已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继续以胶原蛋白技术为核心,以胶原
蛋白肠衣产业为基础,以胶原蛋白为原料的产品例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
药品和医用材料等为发展方向,以自动化、智能化为手段,实施产品多样化,
进军大健康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把神冠打造成为世界级胶原蛋白研发应
用基地和最大的胶原蛋白原料供应商。
本集团会争取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实现「美哒」品牌的胶原蛋白脆片和「胶原
姬」品牌的胶原蛋白膜贴面膜等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及销售,并相应进一步加强
市场的策划和营销,以争取更大的市场。广东胜驰的胶原蛋白医疗产品,将尽
快取得省级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并将在研发及销售网络拓展方面投入更多资源,以争取更佳的销售表
现。
於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围绕「去库存,调结构,稳增长」的工作重点,加强集团
化管理模式的建设,加强市场营销体系的建设,巩固本集团於胶原蛋白肠衣市
场的领先地位。本集团亦会建立品质控制模式,实行严格品质责任制,确保品
质目标实现。同时,本集团会通过创新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降低能耗成本,
提升品质,降低成本。
此外,本集团在生产管理方面,将更完善考虑季节性气侯因素和销售淡旺季因
素。在总结好二零一六年生产经验基础後,充分利用产能充裕程度,策划好年
度、月度、日度生产计划。本集团将选择避开夏季生产能耗大、生产效率低的
时间以及每天高电价时段的时间安排生产,以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
本集团亦会充实市场营销策划人员,特别是加强肠衣以外新产品的营销队伍
的建设,进一步开拓产品的销售渠道,并制订销售奖励政策,加强市场维护工
作,完成销售目标。
本集团之整体营运仍然稳固,整体财务状况亦保持稳健。本集团相信上述的各
项措施将继续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推动胶原蛋白肠衣业务发展及进一步扩
阔胶原蛋白的技术应用,长远为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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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股息
董事建议就本年度在本公司股份溢价账中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星期四)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0港仙及特别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1.0港仙。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预期末期股息及特别
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或前後派发。
暂停办理股份登记
为确定股东合资格出席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举行的应届股东周
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
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止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递交
过户文件以办理登记的最迟时间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
三十分。为确定能收取末期股息及特别末期股息(如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
批准),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
(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止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记录日期为二零一七
年六月一日(星期四)。递交过户文件以办理登记的最迟时间为二零一七年五月
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於上述暂停办理期间不得进行股份转让。
为合资格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并合资格收取末期及特别末
期股息(如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
於上述指定日期及时间内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登记。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购买其若干股份,且
该等股份其後获本公司注销。於本年度该等股份购回详情的概要如下:
已购回 已注销 每股价格 所付代价
月份 股份数目股份数目 最高 最低 总额
港元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 2,000,000 2,000,000 0.97 0.93 1,917,200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及十二月购回的7,000,000股股份及於二零一六年一月购回
的2,000,000股股份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注销。
�C25�C
董事根据於二零一五年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自股东授予的一般授权於
本年度购回本公司股份,旨在透过提升本公司的每股资产净值及每股盈利使
股东整体获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期间内概无购买、赎回或出
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本公司亦已就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采纳标准守则。
经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本年度内一直
遵守标准守则。此外,本公司概不知悉高级管理层曾违反标准守则的事宜。
企业管治守则
除下文披露者外,於本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
治守则(「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
根据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以区分,不应由一
人同时兼任。
周亚仙女士担任本公司主席(「主席」)兼总裁,亦负责监督本集团整体运作。本
公司并无委任行政总裁,而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则委托其他执行董事、管理层及
各个部门主管负责。董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以考虑影响本集团营运的重大事
宜。董事会认为此架构不会对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间的权力及权责均衡构
成损害。各执行董事及负责不同职能的高级管理层的角色与主席及行政总裁
的角色相辅相成。董事会相信,此架构有利於建立巩固连贯的领导,让本集团
有效营运。
本公司知悉遵守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的重要性,并将继续考虑另行委任
行政总裁的可行性。倘行政总裁已获委任,本公司将适时作出公布。
主席率先确保董事会以本公司最佳利益行事,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且其观点
可传达至整个董事会。主席至少每年一次在执行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与非执
行董事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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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於本年度的综合年度业绩,并认为本
集团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例、会计准则及规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会命
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周亚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周亚仙女士、施贵成先生、茹希全先生及莫运喜先
生;非执行董事为刘子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容国先生、孟勤国先
生及杨小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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