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HYBRID KINETIC GROUP LIMITED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88)
有关成立合资公司
生产新能源汽车之
战略合作备忘录
本公布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项下之内幕消息条 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 出。
绪言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 十 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及京威股份订立无法律约束力之战略合作备忘录,据 此,订 约各方同意(i)於电动车、电 子控制器及增程器以及新能源汽车之研发及商业生产方面相互合 作;及(ii)建议成立合资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订约方
(a) 本公司
(b)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京威股份」)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京威股份及其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
自之联系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 方。
订立战略合作备忘录之目的
战略合作备忘录记录订约各方进行战略合作之意向,以:
(i) 实施生产新能源汽 车,包括H600车型(为配备环保可持续动力总成系统之增程
器电动轿车 )及後续产品的产量事 宜(「生产工 作」),包括但不限於建立研究及
生产基 地(初步拟於中国、北 美洲及欧洲建立);
(ii) 为生产工作之全球业务战略规划及整体运作成立合资公司,总 部设於香 港;及
(iii) 探索於新能源行业中互惠互利之商 机。
出资
根据战略合作备忘录之条款,待签订具体合资协议後,订约方将各自拥有合资公司
50%股权。
合资公司之建议投资额为人民币120亿 元。
本公司将向合资公司作出之出资额为人民币60亿元,建 议透过注入对於生产工作至
关重要之专利、知识产权及技术知识(有待估值)偿付,估值後如有不足之数,将以现
金偿 付。京威股份将向合资公司作出之余下出资额人民币60亿元建议以现金偿付。
战略合作备忘录订约各方将进一步磋商正式协议之最终条款,以反映战略合作备忘
录所拟之精神、意 图及共识,目 标为於未来三个月内订立正式协 议。
订立战略合作备忘录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环保汽车及相关业务。本 公司一直推动创新工 作,开 发概念独 特、揉
合设计品味与实用功能之汽 车。
京威股份为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62.SZ)之公司,主要从事为中高
档乘用车提供内外饰件系统、配 套研发和相关服务。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之公布所披露,本 公司已经与京威股份建
立合作关 系,透 过一间合资公司创新开发新动力电池。透 过订立战略合作备忘 录,本
公司与京威股份可在资源及技术优势方面进一步互补,建立更全面的战略合作,於清
洁能源行业持续发 展。
H600概念新能源汽车为本公司与京威股份选定之旗舰产品,配备能源回收系统(可
大幅改善能源效 益,有助可持续发展 ),兼 备时尚流线型车 身。预期H600概念新能源
汽车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开拓全新局 面,前景无可限量。
董事会预期,订约双方在汽车及新能源业务各有所长且经验丰富,与京威股份合作开
发新能源汽车可实现更大的协同效应。展 望未 来,董 事会相信,成 立合资公司进行生
产工作将让本集团(i)缔造推广清洁能源之平 台,抓紧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下有关
节能与环保之机会;(ii)强化自身电动车产能以及设计及研发能力;及(iii)在汽车业扩
大业务规摸及市场占有 率。
董事会认为,战略合作备忘录之条款乃经本公司与京威股份公平磋商後订立,属公平
合理,且 进行当中建议之交 易(如能实现 )符 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之利益。
上市规则之潜在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建 议根据战略合作备忘录参与并投资於生产工作及成立合资公司如
能实现,将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就此遵守上市规则下之适用规定。
战略合作备忘录未必一定会促成订约各方就生产工作及�u或成立合资公司签立任何
具体协议。股 东及本公司之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於本公布 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 则本公布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下涵 义:「联系人」 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相同涵义「董事会」 指董事会「本公司」 指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 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关连人士」 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相同涵义「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香港」 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公司」 指建议根据战略合作备忘录由本公司及京威股份成立及 筹组之合资公司「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包括 香 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台湾「生产工作」 指 实施生产新能源汽车,包括H600车型(为配备环保可持
续动力总成系统之增程器电动轿车,其专利由本公司拥
有)及後续产品的产量事宜
「人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东」 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备忘录」 指本公司及京威股份就记录双方有关生产工作及成立合
资公司之战略合作意向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
二十日之战略合作备忘录
「京威股份」 指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
之有限责任公司,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
002662.SZ)
「%」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仰融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十名执行董事:即仰融博士(主席)、徐建国先生(行
政总裁 )、许永生先生(副主席 )、黄春华博 士(副主席 )、王川涛博士(副主席 )、刘
泉先生、朱胜良博士、李正山先生、丁国杰先生及陈晓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夏廷
康博士;以及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利兴先生、宋健博士、朱国斌博士、郑达华先
生、李建勇博士及陈善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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