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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OWERLONGREAL ESTATEHOLDINGS LIMITED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38) 2016年度业绩公布 业绩摘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7,642百万元,较2015 年同期上升约23.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约为人民币14,296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 上升约20.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391百 万元,较2015年同期上升约26.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毛利率为33.4%,较2015年同期的32.9%上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74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 上升约17.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核心盈利(即不包括应占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 益利润之年内利润)约为人民币1,60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上升约33.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普通股港币16.0 分,较2015年上升约77.8%。 �C1�C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全年业绩,连 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综合资产负债表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 2,797,942 2,354,664 土地使用权 1,050,746 1,033,527 投资物业 3 34,353,397 28,370,318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 2,605,100 1,523,9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9,998 394,7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3,250 318,000 预付款 724,667 407,880 42,305,100 34,403,062 流动资产 开发中物业 8,940,371 13,010,714 持作销售竣工物业 11,302,986 9,086,09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4 4,568,119 2,392,543 预付款 1,417,199 671,529 预付税项 418,440 356,0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16,491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 27,003 �C 受限制现金 1,174,497 1,085,8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973,804 5,639,843 36,822,419 32,259,152 总资产 79,127,519 66,662,214 �C2�C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及股份溢价 2,683,046 2,979,696 其他储备 654,900 656,386 保留盈利 19,280,371 16,808,903 22,618,317 20,444,985 永续资本工具 1,730,075 1,305,161 非控制性权益 1,591,857 1,008,383 总权益 25,940,249 22,758,529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贷 5 22,490,090 16,635,5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41,526 3,685,327 衍生金融工具 �C 170,907 26,531,616 20,491,77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6 11,234,343 9,950,897 客户垫款 4,073,472 4,563,340 即期所得税负债 3,701,501 2,815,776 借贷 5 7,536,083 6,010,951 衍生金融工具 110,255 70,949 26,655,654 23,411,913 总负债 53,187,270 43,903,685 权益及负债总额 79,127,519 66,662,214 �C3�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2 14,295,617 11,907,300 销售成本 7 (9,517,476) (7,985,447) 毛利 4,778,141 3,921,853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净额 3 1,519,884 1,503,628 销售及营销成本 7 (480,839) (486,118) 行政开支 7 (756,913) (735,212)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8 9,857 (140,586) 汇兑收益�u(亏损)-净额 2,343 (9,178) 经营利润 5,072,473 4,054,387 融资成本-净额 9 (678,968) (364,189)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分占利润 314,295 157,659 除所得税前利润 4,707,800 3,847,857 所得税开支 10 (1,958,596) (1,512,768) 年度利润 2,749,204 2,335,089 其他全面收入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扣除税项) 11,180 8,549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总额(扣除税项) 11,180 8,549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2,760,384 2,343,638 �C4�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应占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 2,464,682 2,071,110 永续资本工具持有人 145,765 153,100 非控制性权益 138,757 110,879 2,749,204 2,335,089 以下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475,862 2,079,659 永续资本工具持有人 145,765 153,100 非控制性权益 138,757 110,879 2,760,384 2,343,638 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之 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分列示) 11 -基本 62.321 52.408 -摊薄 62.220 52.319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的重估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该等综合财务报表需要采用若干重要会计估计,亦要求管 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作出判断。 (a)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有关收购共同控制业务权益的会计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修订本)厘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修订本)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独立财务报告之权益法 2014年之年度改进 年度改进计划之2012年至2014年周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豁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采纳以上修订并无对本期间或过往期间产生任何重大影响,亦不大可能影响未来 期间。 (b)并未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已颁布但尚未於截至2016年1月1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及本集团无提早采纳之新 订准则及诠释及准则修订本如下: 於以下日期或 之後开始之 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所得税 2017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报表 201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同收入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018年1月1日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019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共同控制 递延 第28号(修订本) 实体之间的资产出售或出资 �C6�C 2 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即本集团之首席营运决策者)负责审阅本集团之内部汇报,以评估表现及分配 资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本集团分为四大业务分部:物业开发、物 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首席营运决策者认为本集团大部分综 合收入及业绩来自中国市场,且本集团综合资产大致位於中国境内,故并无呈报地区资 料。 收入包括物业销售、投资物业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及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收 入。年度收入包括下列各项: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12,530,000 10,480,514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599,626 552,096 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791,145 549,030 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收入 374,846 325,660 14,295,617 11,907,300 �C7�C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并无其他亏损、未分配经营成本、融资成本、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 体分占业绩以及所得税开支的利润。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租赁协 助服务。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主要是酒店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 绩及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其他物业 物业管理 开发相关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服务 服务 对销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分部收入 12,530,000 599,626 909,057 374,846 �C 14,413,529 分部间收入 �C �C (117,912) �C �C (117,912) 收入 12,530,000 599,626 791,145 374,846 �C 14,295,617 分部业绩 3,739,435 1,801,342 42,257 (179,571) �C 5,403,463 其他收益-净额 9,857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 分占利润 314,295 未分配经营成本 (340,847) 融资成本-净额 (678,968) 除所得税前利润 4,707,800 所得税开支 (1,958,596) 年度利润 2,749,204 折旧 11,926 �C 6,813 116,889 �C 135,628 土地使用权摊销确认为 开支 �C �C �C 22,694 �C 22,694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 -净额 �C 1,519,884 �C �C �C 1,519,884 �C8�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及计入利润的其他分部项目如下: 其他物业 物业管理 开发相关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服务 服务 对销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分部收入 10,480,514 552,096 622,067 325,660 �C 11,980,337 分部间收入 �C �C (73,037) �C �C (73,037) 收入 10,480,514 552,096 549,030 325,660 �C 11,907,300 分部业绩 2,866,922 1,693,231 1,588 (50,983) �C 4,510,758 其他亏损-净额 (140,586)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 分占利润 157,659 未分配经营成本 (315,785) 融资成本-净额 (364,189) 除所得税前利润 3,847,857 所得税开支 (1,512,768) 年度利润 2,335,089 折旧 11,030 �C 5,838 116,401 �C 133,269 土地使用权摊销确认为 开支 �C �C �C 22,853 �C 22,853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 -净额 �C 1,503,628 �C �C �C 1,503,628 �C9�C 於2016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负债及於共同控制实体及联营公司之权益,以及截至该 日止年度的资本开支如下: 其他物业 物业管理 开发相关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 服务 服务 对销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35,476,783 35,355,917 1,040,771 4,003,672 (3,785,495) 72,091,648 其他资产 7,035,871 总资产 79,127,519 分部负债 10,265,703 1,517,778 786,456 3,070,223 (3,785,495) 11,854,665 其他负债 41,332,605 总负债 53,187,270 资本开支 442,883 2,993,033 4,319 172,026 �C 3,612,261 於共同控制实体之权益 2,276,948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328,152 於2015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负债及於共同控制实体及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以及截 至该日止年度的资本开支如下: 其他物业 开发相关 物业开发 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 对销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30,808,047 29,339,716 769,988 3,824,129 (3,052,907) 61,688,973 其他资产 4,973,241 总资产 66,662,214 分部负债 9,416,333 1,760,445 785,398 2,350,775 (3,052,907) 11,260,044 其他负债 32,643,641 总负债 43,903,685 资本开支 577,015 1,748,318 5,487 266,168 �C 2,596,988 於共同控制实体之权益 1,488,849 於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 35,100 �C10�C 分部资产与总资产对账如下: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72,091,648 61,688,973 其他资产 -预付税项 418,440 356,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9,998 394,724 -未分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 4,522,227 3,431,264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1,235,468 288,651 -未分配物业及设备 80,185 80,692 -其他企业资产 6,303 87,3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3,250 334,491 总资产 79,127,519 66,662,214 分部负债与总负债对账如下: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负债 11,854,665 11,260,044 其他负债 -即期所得税负债 3,701,501 2,815,7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41,526 3,685,327 -即期借贷 7,536,083 6,010,951 -非即期借贷 22,490,090 16,635,538 -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3,097,696 2,995,850 -其他企业负债 465,709 500,199 总负债 53,187,270 43,903,685 分部间销售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进行。来自外界人士之收入须向董事会汇报,并按与综合 全面收益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向首席营运决策者提供有关总资产及负债之金额按与综合财务报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该等资产及负债乃按分部营运予以分配。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物业及设备、土地使用权、投资物业、开发中物业、持作销售竣工物 业、应收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分部负债包括经营负债。 资本开支包括物业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投资物业添置。 �C11�C 3 投资物业 竣工投资在建中投资 物业 物业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於2016年1月1日 22,286,985 6,083,333 28,370,318 添置 68,345 2,924,688 2,993,033 结转 6,443,960 (6,443,960) �C 转拨自持作销售竣工物业 1,490,279 �C 1,490,279 公允价值收益-净额 888,266 631,618 1,519,884 出售 (20,117) �C (20,117) 31,157,718 3,195,679 34,353,39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於2015年1月1日 19,138,427 5,243,169 24,381,596 添置 10,602 1,737,716 1,748,318 结转 2,783,891 (2,783,891) �C 转拨自持作销售竣工物业 736,776 �C 736,776 公允价值(亏损)�u收益-净额 (382,711) 1,886,339 1,503,628 於2015年12月31日 22,286,985 6,083,333 28,370,318 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第三方(附注(a)) 1,518,093 1,213,454 减:贸易应收款减值拨备(附注(a)) (20,945) (19,165) 贸易应收款-净额 1,497,148 1,194,289 收购土地使用权之订金 514,610 171,600 其他应收款: 2,556,361 1,026,654 -关联方 1,235,468 288,651 -第三方 1,320,893 738,003 4,568,119 2,392,543 �C12�C (a)本集团大部份销售来自物业销售及租金收入。物业销售及租金收入之所得款项将 会根据相关买卖协议及租务合同之条款收取。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无逾期 1,466,684 1,098,078 逾期 51,409 115,376 1,518,093 1,213,454 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的逾期贸易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80日内 28,737 57,349 180日至365日 8,093 43,884 365日以上 14,579 14,143 51,409 115,376 於2016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人民币28,550,000元(2015年:人民币94,251,000元)已逾 期但未减值。由於本集团一般在收取未偿还结余前持有物业作抵押,本集团认为该 等已逾期贸易应收款将可收回,且并无作出拨备。 於2016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人民币22,859,000元(2015年:人民币21,125,000元)已逾 期及减值,并已计提拨备人民币20,945,000元(2015年:人民币19,165,000元)。个别已减 值应收款主要与本集团投资物业的若干租户有关,该等租户正面临预料之外的经 济困难。 贸易应收款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1月1日 19,165 26,558 减值拨备 1,824 8,903 年内撇减为不可收回款项的应收款 (44) (16,296) 於12月31日 20,945 19,165 �C13�C 5 借贷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入非流动负债之借贷: 优先票据 3,379,254 5,277,750 -於2021年9月到期之优先票据 1,364,131 �C -於2018年11月到期之优先票据 1,379,565 1,283,462 -於2017年9月到期之优先票据 635,558 1,524,981 -於2018年1月到期之优先票据 �C 1,665,367 -於2016年5月到期之优先票据 �C 803,940 公司债券 12,870,865 993,458 银行借贷-有抵押 9,242,564 12,605,732 其他借贷-有抵押 1,750,190 1,653,074 减:一年内到期款项 (4,752,783) (3,894,476) 22,490,090 16,635,538 计入流动负债之借贷: 银行借贷 1,635,100 2,035,475 -有抵押 1,635,100 2,009,575 -无抵押 �C 25,900 其他借贷 1,148,200 81,000 -有抵押 1,148,200 60,000 -无抵押 �C 21,000 长期借贷之即期部分 4,752,783 3,894,476 7,536,083 6,010,951 总借贷 30,026,173 22,646,489 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 5,511,247 4,852,330 -关联方 32,665 31,859 -第三方 5,247,531 4,249,674 -票据应付款-第三方 231,051 570,797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4,648,449 4,278,769 -关联方 3,097,696 2,995,850 -第三方 1,550,753 1,282,919 留成金应付款 505,615 370,903 收购土地使用权应付款 177,189 282,021 其他应付税项 391,843 166,874 11,234,343 9,950,897 �C14�C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2,142,205 1,507,787 90日以上及180日以内 1,551,329 2,048,149 180日以上及365日以内 893,748 537,941 365日以上及3年以内 923,965 758,453 5,511,247 4,852,330 7 按性质划分之费用 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营销成本及行政开支之费用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成本(扣除员工成本) 8,134,618 6,489,811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843,667 755,247 营业税及其他徵费 417,620 683,069 广告成本 235,576 269,834 物业管理服务成本(不包括员工成本) 207,036 159,776 酒店营运成本(不包括员工成本) 201,364 190,162 折旧 135,628 133,269 捐款予政府慈善机构 70,027 30,038 土地使用权摊销 22,694 22,853 办公室租赁付款 5,431 15,466 核数师酬金 5,696 5,999 -审核服务 4,800 4,300 -非审核服务 896 1,699 8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销销售合同罚金 30,000 �C 金融工具投资收入 16,710 20,092 出售投资物业收益 4,831 �C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亏损 (39,719) (160,678)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亏损 (2,400) �C 其他 435 �C 9,857 (140,586) �C15�C 9 融资成本-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开支: 银行借贷及其他借贷 917,523 1,154,365 优先票据 321,463 447,789 公司债券 388,065 298 减:资本化利息 (1,361,824) (1,508,424) 265,227 94,028 融资活动产生之汇兑亏损-净额 316,541 388,840 减:资本化 (72,284) (118,679) 244,257 270,161 提前赎回优先票据亏损 169,484 �C 678,968 364,189 10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770,304 608,909 中国土地增值税 806,524 550,256 因税率变动而拨回中国附属公司之可 分派利润之预扣所得税 (5,344) �C 递延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387,112 353,603 1,958,596 1,512,768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中国内地业务经营的所得税拨备,乃根据其现有法例、诠释及惯例,对年度估计 应课税利润按适用税率计算。集团旗下位於中国内地集团公司适用之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当中国境外直接控股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於2008 年1月1日後自所赚取利润中宣派股息,将对该等直接控股公司徵收10%预扣税。若中国 附属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於香港成立并符合中国与香港所订立之税务条约安排规定, 则可按5%之较低税率缴纳预扣税。 �C16�C 中国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根据自1994年1月1日生效之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之规定以及自1995年1月27日生效 之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或转让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楼宇及附属设 施之所有收入须按介乎增值之30%至60%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惟倘一般住宅物业 之物业销售增值不超过总可扣税项目金额20%,则会获得豁免。 本集团已按上述累进税率就销售物业计提土地增值税拨备,惟根据税务机关核准之计税 方法按视作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之若干集团公司除外。 海外所得税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第22章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 获豁免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本公司於英属维尔京群岛之附属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 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因此,获豁免缴纳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公司及本集团於年内在香港并无应课税利润,故并无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就香港 利得税计提拨备。位於香港之集团公司利润主要来自股息收入,有关收入毋须缴纳香港 利得税。 11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不 包括本集团所购买及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之普通股)计算得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2,464,682 2,071,110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股) 3,954,838 3,951,923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62.321 52.408 �C17�C (b)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按调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假设所有潜在摊薄普通股均已获 转换计算。本公司授出的奖励股份对每股盈利有潜在摊薄影响。每股摊薄盈利按调 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假设本公司授出的奖励股份产生的所有潜在摊薄普 通股均已获转换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2,464,682 2,071,110 就每股摊薄盈利而言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3,961,222 3,958,607 -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3,954,838 3,951,923 -奖励股份调整(千股) 6,384 6,684 每股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62.220 52.319 12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16.0分(按2016年12月30日汇率计算,相等於人 民币14.31分)。按於2016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计算,末期股息合计639,568,000港元(相 等於人民币572,014,000元)。有关派息须在2017年5月22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 准後方可作实。此应付股息不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议末期股息 572,014 301,397 �C18�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市场回顾 2016年,世界经济持续调整、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中央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 期,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纵观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由 松趋紧,热点城市调控监管措施不断加码,严控市场风险,而三四线城市仍坚 持2015年去库存策略,从供需两端改善市场环境。同时,区域一体化、新型城镇 化,为房地产行业加强建设长效机制构建了良好积极环境。 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下列主要业务分部,即(i)物业开发、(ii) 物业投资、(iii)物业管理服务和(iv)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包括酒店业务。於 回顾年度,物业开发仍为本集团主要收益来源。 物业开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7,642百万元(2015 年:人民币14,305百万元 ), 较2015年同期增加约23.3%。於2016年,本集团合约 销售面积约为1,468,459平方米(2015年:1,532,013平方米),较2015年同比减少约 4.1%。 结合本集团所采纳的多个发展策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合约 销售再创历史新高。回顾年内,其中贡献较大的主要项目(包括附属公司及共 同控制实体)位於天津于家堡、天津滨海、上海七宝、上海青浦、安徽阜阳、福 建厦门。这些项目获得市场热烈反应,有力地印证了本集团根据不同市场因地 制而地开发产品策略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C19�C 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合约销售业态分布如下: 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 业态 销售面积 销售金额 平均售价 平方米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u平方米 商业 688,646 11,656,275 16,926 住宅 779,813 5,985,959 7,676 合计 1,468,459 17,642,234 12,014 回顾年内,集团营销能力在本年内得到了有力的提升,这是本年度物业销售取 得成绩的原因,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营销团队的组织架构进一步 完善,初步形成覆盖全产品,打通全链条的营销团队,增设了大客户部、渠道 直销部、租赁部、市场部等更有针对性地部门。2)进一步加强了创新型商办销 售平台的建设,在上海区域还尝试运用大数据做精准推广。3)营销工作全面介 入拿地评估、产品设计、产品施工、交房前预检等开发过程,提出专业意见从 而使产品更加能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服务 为获取稳定及经常性之收入,本集团亦保留及经营主要包括购物商场在内的 若干商业物业供租赁之用。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用於投资的物业(包 括已竣工物业及在建物业)其建筑面积合共约3,865,950平方米(2015年:3,014,349 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约28.3%。 回顾年内,本集团圆满完成了历史上最密集的开业任务。由本集团运营之常州 宝龙广场、上海嘉定宝龙广场、上海七宝宝龙城、烟台蓬莱宝龙广场、杭州滨 江宝龙城及烟台莱山宝龙广场6个物业项目先後於年内成功开业。 其中标杆项目之一杭州滨江宝龙城伴随着Barbie主题秀拉开序幕,开业当天客 流突破20万人,再创集团商业开业单日客流新高。山东蓬莱宝龙广场自开业日 起,即成为当地最核心的客流旺场,无论从美誉度、可逛性、吸客力,皆处於蓬 莱领头之位。 �C20�C 得益於高效的招商和有力的筹备组织,新开业的项目取得突出的开业成绩,是 本集团商业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目前经营及管理的商业广场已达到31家,开发项 目及开业面积均位居行业前列。 商业运营方面通过建立健全项目营运品质标准化,计划管理及信息化创新,强 化营运团队专业化培训,实施一店一色、专人专岗、全员考核等措施,有效提 升了团队专业水平和管理效能。 酒店业务 本集团继续发展酒店业务,作为长期经常性收入来源;以国际品牌酒店及自创 品牌连锁酒店为核心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旗下拥有九家国际品 牌酒店(上海闵行宝龙艾美酒店、上海宝龙丽笙酒店、上海国展宝龙丽筠酒店、 太仓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泰安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青岛城阳宝龙福朋喜来 登酒店、海阳雅乐轩酒店、盐城雅乐轩酒店及重庆宝龙戴斯大酒店)及三家自 创品牌连锁酒店(蓬莱宝龙客栈、青岛宝龙艺筑酒店及安溪宝龙艺筑酒店)。 土地储备补充 本集团的土地储备策略为确保足以支持本集团未来约三至五年的用地发展, 坚定推进「以上海为中心,深耕长三角」的发展战略,精心布局,有选择地获取 项目。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优质土地储备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3.2百万平方 米,其中,正在开发建设中的物业约为5.3百万平方米;持作未来发展物业约为 5.4百万平方米;运营中的商场约为2.5百万平方米。开发中的土地储备将用於 发展大型商住物业,附设大型超市、百货公司、电影院、美食广场及其他消闲 设施、优质住宅物业、酒店式公寓、办公楼及酒店。 �C21�C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在土地投资决策方面坚持审慎和严格的标准,於2016年增 加以下优质地块: 总建筑 项目名称 用地性质 应占权益 占地面积 面积*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镇江宝龙国际花园 住宅 69% 97 243 上海浦东临港宝龙世家 商业�u住宅 82% 31 62 浙江杭州大江东宝龙广场 商业�u住宅 42% 119 308 江苏徐州宝龙观邸 住宅 80% 195 117 上海闵行吴泾新城项目 商业 100% 32 58 上海国展宝龙城 商业 50% 94 234 江苏吴江苏州湾天珀 住宅 41% 108 291 浙江宁波宝龙广场 商业 90% 45 70 浙江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项目 商业 100% 64 193 海南海口环球100宝龙城 商业�u住宅 14% 992 1,850 浙江宁波江北项目 住宅 82% 50 89 浙江杭州大江东义蓬项目 住宅 41% 88 204 上海闵行马桥项目 商业 50% 42 104 合计 1,957 3,823 * 总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及停车位。 �C22�C 展望 本集团将继续按照已拟定2016�C2020的发展规划的具体路径,坚定不移地实施 与执行战略规划,主业板块「三轮驱动」的商业地产战略,目标让本集团成为商 业营运专家、质量地产行家及资产管理赢家;明确酒店、文化及投资为本集团 的三个辅业;「聚焦、精品、资本」的三个战略要素不改变;不断全面提升产品 和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强化房地产行业回归居住属性的 同时,因城施策将在严控风险与去库存基调下不断深化,建设符合国情、适应 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会进一步加快,以便引导整体经济 市场朝预期方向稳定健康发展。 面对2017年的新机遇,本集团确立了「激情团队,高效管理,精筑品质,成就标 杆」的工作方针。本集团将致力於「精筑无痕」的品质体系建设,升级品牌形象, 将精品意识嵌入本集团基因,使品质成为习惯,成为受人尊重的品质地产行 家。 根据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去库存仍然是本集团2017年的营销主�Q。 本集团将推行「大营销」理念,实现资源共享,集中力量开大盘。本集团将进一 步提高2017年销售目标至人民币200亿元。本集团在营销各项管理工作都要进 一步精细化,要革新传统销售方式,制定专项方案,重视能力建设,加强大客 户获取能力,增加大单销售。 本集团将会更系统、更有效地推进开业的工作,确保年内再实现5个宝龙广场 的开业的基础上,两个轻资产管理项目也将开业。在确保厦门宝龙一城完美亮 相同时还要重点推进两个标杆杠项目上海七宝宝龙城及杭州滨江宝龙城的运 营能力的提升,全面实施「客户导向计划」,让产品证明品牌。 本集团在土地拓展要继续坚定实施「1+6+N」战略,谨慎、低成本、科学拿地,保 持竞争力;精准布局,及时掌握政策走向,探索存量资源的获取和开发渠道; 此外,要继续坚持拿地渠道的多元化,加大合作并购力度。 �C23�C 本集团要发掘酒店运营品牌内涵,借助自营艺术酒店的高品质开业,强化艺悦 品牌市场形象。 本集团对财务管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致力於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资金运作效率。 本集团会格外重视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方面加大力度;全方位推动能力 建设,为所有员工提供施展的舞台,充分释放活力。同时要保持文化构建,贯 彻「企业家精神」,培育管理者的事业心;加大员工关怀,培育「同心同路、同路 同享」的公司认同感,营造欢乐精彩的工作氛围。 本集团将继续稳健发展,巩固以上海为核心的战略布局,保持在商业地产领域 的领先地位。相信在本集团上下一心,坚定信念、齐心协力,不畏挑战,不断进 取的努力下,我们会共同打造一个积极进取、受人尊重的行业标杆。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物业销售、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其 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收入,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益为人 民币14,296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1,907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约20.1%, 是由於各业务分类收入均增长所致。 物业销售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紧密符合其原定的竣工及交付时间表交付相应项目。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售及交付项目的收入约人民币12,530百万元(2015年: 人民币10,481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之金额增加约19.5%,主要是由於商业类物 业销售增长所致。 �C24�C 回顾年内,已出售及交付物业业态分布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已出售及 交付建筑 已出售及 面积 交付金额 平均售价 (人民币 (人民币�u (平方米) 千元) 平方米) 上海曹路宝龙广场 商业 1,827 26,261 14,374 上海奉贤宝龙广场 商业 15,953 284,898 17,859 上海虹桥宝龙天地 商业 45,867 628,231 13,697 住宅 1,120 23,031 20,563 上海七宝宝龙城 商业 70,072 1,763,184 25,162 上海临港宝龙广场 商业 5,595 117,583 21,016 上海宝山宝龙广场 商业 2,973 85,305 28,693 上海吴泾宝龙广场 商业 17,183 293,014 17,053 上海青浦宝龙广场 商业 34,551 817,926 23,673 上海嘉定宝龙广场 商业 34,716 802,287 23,110 杭州滨江宝龙城 商业 29,388 707,465 24,073 杭州下沙宝龙广场 商业 62,740 696,660 11,104 住宅 1,187 21,080 17,759 杭州富阳宝龙广场 商业 7,624 106,393 13,955 住宅 6,750 68,019 10,077 苏州太仓宝龙广场 商业 3,115 18,636 5,983 无锡旺庄宝龙广场 住宅 2,558 13,000 5,082 无锡玉祁宝龙湖畔花城 住宅 30,019 129,873 4,326 常州宝龙广场 商业 47,919 284,378 5,935 住宅 1,613 9,921 6,151 镇江宝龙广场 商业 46,440 235,171 5,064 宿迁宝龙广场 商业 2,168 11,601 5,351 住宅 597 2,864 4,797 蚌埠宝龙广场 商业 3,797 23,977 6,315 胶州宝龙广场 商业 14,470 80,453 5,560 住宅 1,639 13,703 8,361 �C25�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已出售及 交付建筑 已出售及 面积 交付金额 平均售价 (人民币 (人民币�u (平方米) 千元) 平方米) 东营宝龙广场 商业 8,446 85,439 10,116 住宅 132,224 706,086 5,340 泰安宝龙广场 住宅 3,494 28,632 8,195 烟台蓬莱宝龙广场 商业 11,376 56,534 4,970 住宅 20,363 136,638 6,710 烟台莱山宝龙广场 商业 28,669 192,467 6,713 住宅 2,622 16,968 6,471 天津宝龙城 住宅 118,326 756,470 6,393 厦门宝龙一城 商业 59,523 1,646,327 27,659 厦门宝龙御湖观邸 商业 1,054 20,639 19,582 住宅 1,104 26,414 23,926 泉州晋江宝龙广场 商业 332 6,431 19,370 住宅 56,970 363,135 6,374 泉州永春宝龙广场 商业 4,136 34,875 8,432 住宅 15,682 78,879 5,030 漳州云霄将军一号 住宅 11,216 62,181 5,544 洛阳宝龙广场 商业 5,600 17,621 3,147 住宅 50,529 289,683 5,733 新乡宝龙广场 商业 6,028 48,384 8,027 住宅 138,976 640,375 4,608 重庆合川宝龙广场 商业 337 592 1,757 住宅 5,629 21,707 3,856 其他 商业 3,245 22,948 7,072 住宅 1,267 5,661 4,468 合计 1,179,029 12,530,000 10,627 商业 575,144 9,115,680 15,849 住宅 603,885 3,414,320 5,654 �C26�C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投资物业录得租金收入约人民币600百万 元(2015年:人民币552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约8.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主要来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 租赁协助服务。扣除集团内部抵销後,净收入约为人民币791百万元(2015年:人 民币54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约44.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 为人民币1,39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101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约26.3%。 除了本集团持有物业及管理的商业及住宅物业面积不断增加的原因外,还因 为随着商业运营质量不断提高,本集团运营中的商场租金收入有所提高,同时 吸引了更多商家加盟。 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收入 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酒店运营收入及建筑及装饰服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他收入为人民币375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 326百万元),较2015同期增加约15.0%,主要是由於公司的酒店运营收入同比上 升。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主要指直接与本集团本身房地产活动有关的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 成本、建筑成本、装修成本、资本化利息开支及营业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9,517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7,985百万元),较2015年 增加约19.2%,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已交付项目的收入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毛利为人民币4,778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922百 万元),较2015年同期有所增加;毛利率2016年为33.4%,较2015年的32.9%略有上 升。 �C27�C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重估收益约人民币1,520百万元(2015 年:人民币1,504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约1.1%,重估收益主要是由於位於一、 二线城市投资性物业的价值增值所致。 销售及营销成本及行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营销成本及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1,238百万 元(2015年:人民币1,221百万元),较2015年增长约1.4%。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控制 费用及成本,同时致力扩展本集团的业务。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分占利润�u(亏损)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分占税後利润为人民币314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58 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约98.7%,该项增长主要是由於合营公司利润增加所导 致。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1,959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 1,513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约29.5%,主要是由於中国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约2,465 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071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约19.0%。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62.32分(2015年:人民币52.41分),较2015年增加约18.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及每股基本盈利的增长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利润增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核心盈利(即不包括应占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 利润之年内利润)约为人民币1,609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207百万元),较2015 年同期上升约33.3%。 �C28�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状况 本集团的短期及长期资金主要来自回顾年内核心业务营运产生的收入、银行 借款及发行债券所筹集到的现金所得款项,该等款乃用作营运资金及投资发 展项目。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合共为人民币10,148 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6,726百万元)较2015年底上升约50.9%。 借款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30,026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2,646 百万元),增幅约为32.6%。本集团的借款包括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人民币13,776 百万元、优先票据约人民币3,379百万元及公司债券约人民币12,871百万元。 在借款总额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为人民币7,536百万元,一年後到期的借款约 人民币22,490百万元。 於2016年9月15日,本公司按99.018%折让完成发行总金额为200百万美元之优先 票据,名义利率为每年4.875厘,到期日为2021年9月15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负债比率(净负债比率按借款总额减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除以总权益计算)为76.6%(2015年12月31日:7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利息开支为人民币1,627百万元,较2015年的人民币1,602 百万元上升约1.56%,主要是由於借款总额增长所致。实际利率由2015年的7.55% 下降到2016年的6.18%。主要是由於管理层加强对融资成本进行控制。 信贷政策 应收账款主要由销售和租赁物业所产生,有关销售和租赁物业的应收款将按 照买卖协议或租赁协议制定的有关条款收取。 �C29�C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其账面值为人民币27,658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 27,191百万元)的物业及设备、土地使用权、投资物业、在建物业、持作销售竣工 物业及受限制现金抵押,以获取授予本集团的借款。於2016年12月31日,有抵 押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3,776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6,328百万元)。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财务担保 本集团发出财务担保的账面值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向授予本集团物业单位买家按揭贷款的 银行发出担保 9,290,180 8,062,268 就共同控制实体之借贷担保 1,895,000 2,158,830 11,185,180 10,221,098 承担 (1)物业发展支出的承担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订约但未拨备 -物业开发业务 5,432,836 5,613,503 -收购土地使用权 85,540 1,016,049 5,518,376 6,629,552 �C30�C (2)经营租赁的承担 不可注销经营租赁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3,645 4,152 一年以上但两年以内 3,005 2,436 两年以上但三年以内 424 1,735 7,074 8,323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本集团用以计值及对大部分交易进行清算的货 币为人民币。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非人民币金融资产或负债主要为以 美元或港元列值的借款,合共为人民币3,837百万元。人民币出现任何贬值均会 对本集团支付予中国境外股东任何股息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本集团现时并 未从事旨在或意在管理外汇汇率风险的对冲活动。本集团将继续监察外汇变 动,以尽量保障本集团的现金价值。 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未出现任何有关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 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雇员及薪酬政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总共雇佣全职雇员8,719名(2015年:8,219名 雇员),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员工成本的总额为人民币843.7百万元。为激励员 工,本集团已采用一套与表现挂�h的奖励制度。除基本薪金外,亦会向那些有 突出贡献的员工提供年终花红。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及安排,并作出所须 调整,从而与业内的薪金水平看齐。有关员工培训方面,本集团亦已为本身员 工提供各种类型的培训课程,以提升彼等的技术及发展彼等各自的专长。 本集团亦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及一项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 划(「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旨在对曾经为本集团营运的成就作出贡献 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董事及本集团全职或兼职雇员、行政人员或高级职员)提 供奖励及报酬。於2016年9月15日,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及於行 使期间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已失效。 �C31�C 此外,本公司亦采纳一项六年期的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以表扬及 激励本集团雇员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并作为挽留雇员为本集团持续营运及发 展之奖励。於2016年12月2日,本公司与汇丰信托(香港)有限公司订立信托契约 的修正契约,以将信托期限由2016年12月2日延至2017年12月31日。有关修订股 份奖励计划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的公布。 有关购股权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的进一步资料 将载於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周年大会计划於2017年5月22日(星期 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有关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於适当时候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形式刊印及发寄。 末期股息 於2017年3月20日举行的董事会上,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每普通股港币16.0分,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 可作实。倘获本公司股东批准,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6月8日(星期四)或前後派 发予2017年6月1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为厘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2017年5 月17日(星期三)至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之人士,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 股票,必须於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 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C32�C (b)获派建议末期股息 为厘定可享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拟派付末期股息的股东资格,本 公司将於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17年6月1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合资格可享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拟派付末期股息之人士, 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 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操守准则。本公司获全体董事作出 特别确认,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的准则。 本公司至今并未发现任何违规事件。可能拥有本集团未公开内幕消息之有关 雇员亦须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书面指引,其条款不逊於标准守则 之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宣布赎回250,000,000美元於2018年到期之11.25%优先 票据(「2018年票据」)之所有未赎回金额(「赎回」)。赎回已於2016年1月25日完成, 总赎回价为278,125,000美元,而所有2018年票据已被注销,并从联交所正式上市 名单上除牌。有关赎回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 月25日及2016年3月1日的公布。 於2016年10月18日,本公司宣布根据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的购买要约(「购买 要约」)提出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旨在於到期前注销全部未偿还的2017年到期的 人民币1,500,000,000元10.75%优先票据(「2017年票据」)。 收购要约於2016年10月 26日下午五时正届满,2017年票据持有人已提交及获接纳购买本金额人民币 879,680,000元(占於该日的未偿还2017年票据本金总额合共人民币1,500,000,000元 的约58.65%)。收购要约已於2016年11月2日完成,购回获接纳2017年票据支付予 获接纳2017年票据持有人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39,721,173元(包括应计利息),根 据收购要约购回的2017年票据已予注销。未偿还的2017年票据本金总额为人民 币620,320,000元。有关购回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6年10月18日、2016 年10月26日及2016年11月2日的公布。 �C33�C 於2016年11月25日,本公司购买本金额1,600,000美元的200,000,000美元於2021年 到期之4.875%优先票据,总代价为1,484,033美元。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回顾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 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秉承实现建立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旨在提升投资者对本公司的 信心及本公司的问责性。因此,本公司致力实现及维持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及 程序。 董事认为,本公司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 载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本公司企业管治实践的进一步资料载於本公司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成立审核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 事组成。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本公司核数师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并认为该等业绩已遵守适用会计准则及规定编制及 作出充足披露。 核数师 须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的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同 意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初步公布的财务数字(金额载於本集 团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的决议案。 公众持股量 根据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掌握的信息,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 公布日期,本公司一直保持足够公众持股量,即公众人士持有上市规则所规定 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5%以上。 �C34�C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刊发2016年年报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交本公司的股 东,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 www.powerlong.com登载。 致谢 本集团多年的稳健发展全赖各界的鼎力支持。董事会藉此向本集团投资者、业 务夥伴、客户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各位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董事会 亦感谢董事会成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及本集团员工一直以来的辛勤努力。本集 团将继续发扬「诚信、恭谦、创新、敬业」的优良传统,依靠有统一价值观、有忠 诚度、有使命感的精英团队,坚定信念,拼搏挑战,为客户、股东及投资者创造 更好理想的回报,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承董事会命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许健康 香港,2017年3月20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许健康先生、许华芳先生、肖清平先生、施 思妮女士及张洪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许华芬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魏伟峰博士、梅建平博士及丁祖昱博士。 �C35�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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