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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8)
年度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业绩
中国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子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可比较数字。
�C1�C
合并利润表
(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入 3 963,459 698,204
销售成本 4 (467,125) (356,908)
毛利 496,334 341,296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4 (96,816) (106,011)
行政费用 4 (187,453) (158,775)
其他收入 25,005 2,156
其他收益―净额 13,980 45,192
经营利润 251,050 123,858
财务收入 18,697 4,221
财务成本 (91,769) (4,362)
财务成本―净额 (73,072) (141)
除所得税前利润 177,978 123,717
所得税费用 5 (63,391) (34,722)
年度利润 114,587 88,995
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92,051 71,517
非控制性权益 22,536 17,478
114,587 88,995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收益
(以每股人民币元列示)
每股基本收益 6 0.14 0.11
每股摊薄收益 6 0.11 0.11
�C2�C
合并综合收益表
(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年度利润 114,587 88,995
其他综合收益
其後不会被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自住物业转投资物业之重估收益,未扣除税款 ― 86,568
自住物业转投资物业之重估收益,税款 ― (12,985)
― 73,583
可能被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於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後将公允价值亏损
重新分类至合并综合收益表 ― 821
货币换算差额 (60,645) ―
(60,645) 821
本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53,942 163,399
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31,406 145,921
非控制性权益 22,536 17,478
本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53,942 163,399
�C3�C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87,552 89,586
无形资产 11 2,014,920 494
物业、厂房及设备 932,981 704,054
投资物业 418,000 397,2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4,538 627
3,457,991 1,192,008
流动资产
存货 148,728 78,810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8 463,525 313,286
现金 280,898 214,128
893,151 606,224
总资产 4,351,142 1,798,232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
股本 65,565 65,083
股份溢价 488,561 476,088
其他储备 224,065 259,069
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 12 787,310 ―
留存收益 628,477 571,768
2,193,978 1,372,008
非控制性权益 79,910 57,074
总权益 2,273,888 1,429,082
�C4�C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政府补助 22,398 40,4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120,697 11,610
衍生金融工具 23,249 ―
借贷 13 852,924 18,32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6,590 ―
1,205,858 70,34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9 442,815 119,486
当期所得税负债 116,044 30,815
借贷 13 312,537 148,500
871,396 298,801
总负债 2,077,254 369,150
总权益及负债 4,351,142 1,798,232
�C5�C
附注(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1.一般资料
中国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制造及销售香
精、香料及保健产品。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三号法
案,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室地址为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T,GeorgeTown,GrandCayman,Cayman Islands,BritishWestIndies。
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2.编制基准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
章)之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计入损益之衍生金融工具、可换股债券及
投资物业(按公允价值计值)的重估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合并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的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
的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改:
(a)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於财政年度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或以後之新订准则及其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延递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对可接受的折旧和摊销方法的澄清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年度改进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C6�C
(b)未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与本集团相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已颁布,但并未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且
并无提早采纳: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年度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对於未实现之递延税资产亏损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的确认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股权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源於客户合同的收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计准则28号(修订本) 资产出售或注资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与本集团营运有关的该些新订及经修订之准则的影响。根据本公司董事所作的初
步评估,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预期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状
况并无重大影响。除却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营运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所产生的资产使用权及相应之租
赁负债的确认外,董事亦不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会对本集团财务表现及状况构成重大
影响。
3.分部资料
已确定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主要经营决策者。执行董事审览本集团的内部报告,藉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
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执行董事从产品角度考虑业务。本集团年内分为五个分部:
.香味增强剂;
.食品香精;
.日用香精;
.保健产品;及
.投资物业。
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所得税前利润及年度利润评估分部的表现如下。
�C7�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部资料如下:
香味增强剂食品香精日用香精保健产品投资物业 未分配分部总计
分部收入 523,416 146,439 137,956 153,889 2,718 17 964,435
分部间收入 ― ― (976) ― ― ― (976)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523,416 146,439 136,980 153,889 2,718 17 963,459
其他收入�u(亏损) 28,556 (66) 733 2,833 ― (7,051) 25,005
其他收益―净额 ― ― ― ― 5,772 8,208 13,980
经营利润�u(亏损) 156,437 46,663 33,978 41,911 8,490 (36,429) 251,050
财务收入 ― ― ― ― ― 18,697 18,697
财务成本 (2,365) ― ― ― ― (89,404) (91,769)
财务成本―净额 (2,365) ― ― ― ― (70,707) (73,072)
除所得税前利润�u(亏损) 154,072 46,663 33,978 41,911 8,490 (107,136) 177,978
所得税(费用)�u抵免 (32,793) (12,791) (8,091) (9,167) (1,274) 725 (63,391)
年度利润�u(亏损) 121,279 33,872 25,887 32,744 7,216 (106,411) 114,587
折旧及摊销 40,706 2,464 1,820 15,728 ― 14,569 75,287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呆账
拨备�u(拨备拨回) 3,044 649 (4,546) ― ― ― (853)
存货撇减拨备 ― ― 1,021 ― ― ― 1,021
购股权开支 ― ― ― ― ― 7,472 7,472
�C8�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部资料如下:
香味增强剂食品香精日用香精 未分配分部总计
分部收入 437,147 126,596 134,723 ― 698,466
分部间收入 ― ― (262) ― (262)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437,147 126,596 134,461 ― 698,204
其他收入 651 16 11 1,478 2,156
其他收益―净额 ― ― ― 45,192 45,192
经营利润�u(亏损) 98,887 24,807 12,346 (12,182) 123,858
财务收入 ― ― ― 4,221 4,221
财务成本 ― ― ― (4,362) (4,362)
财务成本―净额 ― ― ― (141) (141)
除所得税前利润�u(亏损) 98,887 24,807 12,346 (12,323) 123,717
所得税费用 (23,523) (7,247) (3,952) ― (34,722)
年度利润�u(亏损) 75,364 17,560 8,394 (12,323) 88,995
折旧及摊销 12,409 4,110 3,895 ― 20,41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拨备 ― 408 2,758 ― 3,166
存货撇减拨备拨回 ― ― (615) ― (615)
购股权开支 ― ― ― 50,130 50,130
�C9�C
收入明细如下:
收入按类别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销售货品 960,741 698,204
租金收入 2,718 ―
963,459 698,204
从外部客户(按地理位置划分)收入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中国 812,081 682,066
美国 117,000 ―
亚洲 18,802 16,138
欧洲 13,677 ―
其他 1,899 ―
963,459 698,204
除了位於中国之递延税项资产外之非流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453,453,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191,381,000元)。
�C10�C
4.按性质分类的开支
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及行政费用的开支分析如下�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折旧及摊销 75,287 20,414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计入研发成本及购股权开支的金额 96,747 64,894
购股权开支 7,472 50,130
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存货变动 3,242 7,884
已用原材料 381,520 309,23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拨备拨回)�u拨备 (853) 3,166
存货撇减拨备�u(拨备拨回) 1,021 (615)
水电开支 5,856 4,495
销售佣金 11,823 16,862
运输及差旅费 18,886 18,212
广告开支 24,731 16,895
谘询费 17,706 16,320
租赁开支 8,517 2,929
核数师酬金 7,400 2,500
研发成本
―雇员福利开支 25,429 21,072
―研究服务费 1,719 714
―原材料 1,661 5,132
―其他 2,198 926
业务招待费 7,548 8,208
办公开支 28,036 28,471
捐款 6,749 110
其他开支 18,699 23,742
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及行政费用之总数 751,394 621,694
�C11�C
5.所得税费用
从合并利润表扣除的税款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当期所得税 55,485 28,871
递延所得税 7,906 5,851
63,391 34,722
(a)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并无应课利得税收益,故并无计提该等司法权区的
利得税拨备。
(b)根据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於中国成立的子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
所得税,惟适用优惠税率的情况除外。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故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吉康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故於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
年,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c)本集团除税前利润税项与按本集团主要子公司适用的税率15%计算而产生的理论金额差异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除所得税前利润 177,978 123,717
按税率15%(二零一五年:15%)计算的税项 26,697 18,558
适用於本集团不同公司之不同税率影响 7,955 5,120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16,471 421
中国集团公司将予分派利润之预扣所得税 2,514 4,329
不可扣税的开支 9,754 6,294
所得税费用 63,391 34,722
�C12�C
6.每股收益
(a)基本
年内每股基本收益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92,051 71,517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i) 675,043 656,447
每股基本收益(每股人民币元) 0.14 0.11
(i)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已就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发行之以股
代息股利作出调整。
(b)摊薄
每股摊薄收益在假设全数具潜在摊薄影响的普通股均获发行的情况下,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购股权及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永久次级可换股
证券」)对每股收益具有潜在摊薄影响。
於假设所有摊薄购股权已获行使且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已获转换下已对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作出
调整。以假定所有摊薄购股权获行使及所有股份获转换时的股份数目,减去就相同所得款项总额按
公允价值(厘定为本公司股份於年内的平均市价)可发行的股份数目,所得的差额加入於计算的分
母。净利润无需调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92,051 71,517
用以确定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计) 675,043 656,447
调整:
―行使购股权(千计) 11,054 5,540
―转换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千计) 160,752 ―
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计) 846,849 661,987
每股摊薄盈利 0.11 0.11
�C13�C
7.股利
董事会已提出建议以现金方式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利,并附带权利选择按单独基准全部或部分收取配发及发行代息股份
以代替现金付款(惟须经股东於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股利金额相等於
每股0.03港元(二零一五年:0.03港元,并附带以股代息选择权)。
8.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应收账款 (a) 360,991 195,167
减:减值拨备 (20,859) (21,712)
应收账款―净额 340,132 173,455
应收票据 (b) 60,095 17,240
预付账款 27,730 15,282
其他按金 (c) 10,869 3,240
员工垫款 5,872 4,984
员工福利付款 2,056 2,629
业务收购之可退还按金 ― 92,781
应收出口税项回扣 3,182 ―
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3,859 ―
其他 9,730 3,675
463,525 313,28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a)授予客户的信贷期介乎30日至180日。按发票日期计算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三个月以内 280,017 126,600
三至六个月 49,762 40,884
六至十二个月 6,655 5,971
十二个月以上 24,557 21,712
360,991 195,167
�C14�C
(b)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兑换票据,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银行承兑票据 53,150 13,750
商业兑换票据 6,945 3,490
60,095 17,240
应收票据的到期情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三个月以内 29,538 5,436
三至六个月 30,557 11,804
60,095 17,240
(c)该款项指就进口原材料之关税按金。
9.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应付账款 (a) 126,738 62,920
合并业务应付款 (b) 344,293 ―
应付利息 31,923 ―
应付工资 30,378 19,220
其他应付税项 28,080 7,468
客户预付款 6,610 4,477
应计费用 4,642 16,060
其他应付款 56,741 9,341
629,405 119,486
扣除:非即期部份―其他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 (b) (186,590) ―
442,815 119,486
�C15�C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a)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三个月以内 82,313 57,360
三至六个月 22,036 2,022
六至十二个月 13,397 69
十二个月以上 8,992 3,469
126,738 62,920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等金额指收购Kimree Inc(. 「吉瑞」)及收购深圳市辉际实业有限公
司(「辉际」)、深圳市大合荣香料实业有限公司(「大合荣」)、广州市芳源香料有限公司(「芳源」)及海
南中南岛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中南」)之业务的应付款。
10.递延所得税
倘有法律上可执行的权利以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及当递延所得税与同一税务机关有关,
则可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抵销。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的分析如下:
抵销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递延税项资产:
―将於超过十二个月後收回 226 396
―将於十二个月内收回 14,442 9,438
14,668 9,834
递延税项负债:
―将於超过十二个月後收回 (91,487) ―
―将於十二个月内收回 (39,340) (20,817)
(130,827) (20,817)
抵销後: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8 6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0,697) (11,61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一实体内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人民币10,130,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207,000元)。
�C16�C
递延所得税账目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於一月一日 (10,983) 7,853
支销合并利润表 (7,906) (5,851)
业务合并 (97,270) (12,98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16,159) (10,983)
11.无形资产
专利、
商誉客户关系配方及商标不竞争协议电脑软件 总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 ― ― ― 494 494
收购吉瑞之股权 426,373 116,920 73,984 14,179 ― 631,456
收购四项香味增强剂业务 1,199,368 181,937 17,402 4,297 ― 1,403,004
增加 ― ― 3,396 ― 1,676 5,072
摊销开支 ― (16,893) (6,807) (845) (561) (25,106)
年终账面净值 1,625,741 281,964 87,975 17,631 1,609 2,014,920
12.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向辉际、大合荣、芳源及中南发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作为收购该四
家公司业务的收购代价之一部分。
13.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非流动
担保银行借贷 40,000 ―
非担保银行借贷 353,725 18,321
可换股债券 251,449 ―
抵押借贷 207,750 ―
852,924 18,321
流动
担保银行借贷 145,000 ―
非担保银行借贷 167,537 148,500
312,537 148,500
总借款 1,165,461 166,821
�C17�C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中国的经济超出一般预期表现相对不俗,年末势头稳定,全年GDP增长率为
6.7%。纵然二零一六年的GDP增长逊於二零一五年的6.9%,但仍然符合政府为去年所订的
6.5%至7.0%的目标百分比。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的升势渐渐增强,季度增长率为6.8%,高
於前三个季度均各自录得相同的增长率6.7%。
在上述的经济环境下,本公司继续迈步向前,推动业务发展。於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成功
完成以下两项重要交易:
首先,本公司收购Kimree Inc(. 「吉瑞」)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现金代价为人民币750,000,000
元。吉瑞为世界领先电子香烟公司,其附属公司设计及生产优质电子香烟产品,其生产基
地位於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它的大多数产品透过烟草公司、独立电子香烟生产商及其他客
户以不同品牌出售。它的客户遍布20多个国家,其大部分销售额来自美国及欧盟。
接着,本公司完成收购四项香味增强剂业务,即(i)深圳市辉际实业有限公司,(ii)深圳市大
合荣香料实业有限公司,(iii)广州市芳源香料有限公司及(iv)海南中南岛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统称「该四项业务」)。该四项业务为制造香味增强剂,该等收购将使本集团於国内若干省
份的香味增强剂市场份额显着提升、厘定香味增强剂售价的议价能力将会提高。作为支付
前述收购之部分相关代价,本公司已根据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
获得股东批准之特别授权(请於本公司网页(http://www.chinaffl.com)及披露易(http://
www.hkexnews.hk)参阅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之本公司通函)向该四项业务之相关
卖方发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
该等新收购事项成为本集团二零一六年财务表现的一大推动力,并带领本集团的总收入、
经营利润、年内净利润及归属本公司持有人的利润开创新高。该等财务指标为对本公司表
现的重要指标,其可直接及可靠地反映本公司经营业务及实施策略的绩效。本集团的年度
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约人民币698,200,000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约人民币963,500,000元,经
营利润由二零一五年的约人民币123,900,000元激增至二零一六年的约人民币251,100,000元,
而本集团的净利润突破人民币1亿元关口,由二零一五年的约人民币89,000,000元上升至二
零一六年的约人民币114,600,000元。於报告年度内归属本公司持有人的利润由二零一五年
的约人民币71,500,000元增加至约人民币92,100,000元。
�C18�C
在资产方面,该五项收购使本公司合共录得新增无形资产约为人民币2,034,500,000元(包括
商誉人民币1,625,700,000元),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收於人民币2,014,900,000
元相比二零一五年终之约为人民币500,000元。然而,为了促成该等收购事项,本公司已进
行若干企业融资,包括於年内发行一系列短期可换股债券及获得若干银行贷款。
与此同时,本公司继续全速推动内部增长。年内,深圳波顿已将其所有的办公室、部门及
研发中心迁移至波顿科技园内的波顿科技大楼A座。波顿科技大楼B座(「波顿B座」)已租赁
予独立第三方之承租人,而波顿B座若干楼层的租赁合约亦已於年度内开始,并取得相关
租金收入。东莞波顿新工厂的建设工程已於二零一六年年底竣工,而厂房目前正在试产阶
段,生产其食品香精及日用香精产品。
经考虑收购吉瑞及投资物业可带来的收入及前景,为了提高透明度,本集团决定在其产品
组合中新增两个业务分部,即有关吉瑞之保健产品及有关波顿B座之投资物业。成立保健
产品分部乃考虑到中国国民的健康意识日渐提高,由於电子香烟提供不含尼古丁的吸烟选
择,因此本集团有意将电子香烟打造成作为传统香烟比较健康的替代品。此外,自收购吉
瑞起,本集团已展开调查及研究,探讨电子香烟的雾化器应用在医药及保健产品的可行
性,利用电子香烟的装置将该等产品转化为可吸入形式,更方便之余又能减少刺激性,藉
此为本集团进军保健领域揭开序幕,亦能进一步拓阔本集团的产品组合。与此同时,物业
投资分部乃为来自租赁波顿B座产生的租金收入而成立。
营运及财务回顾
收入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的总收入为约人民币963,5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的约人民币
698,200,000元上升38.0%。二零一六年的大幅度升势主要由於年内成立的新保健产品分部以
及来自香味增强剂分部的该四项业务所作出的贡献。对总收入增长而言,食品香精分部所
贡献的收入亦相当可观。
�C19�C
香味增强剂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味增强剂的收入为约人民币523,400,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437,100,000元),按年增加19.7%。该四项业务所贡献的收入带动二零一六
年度本分部的年度收入增长。收购该四项业务扩大本集团於香味增强剂市场内的市场份
额,让本集团的收入来源在平稳的市场当中得以扩大。
食品香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食品香精分部录得的收入为约人民币
146,4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6,6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6%。收入增加乃由
於现有客户的销售增加,继而加大对本集团食品香精产品的需求,因此令本集团的销售得
以提升。此外,一名海外客户当其所处的市场本身经济情况得到改善後,增加向本集团所
下的订单。本集团的新产品及销售策略亦成功赢得新客户的青睐。以上佳绩均为本分部的
收入增长带来动力。
日用香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日用香精分部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37,000,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134,500,00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9%。一方面,本分部得益於一些现有
客户发展网上交易以扩大其本身的销售渠道,以推广其自家新产品令本分部的销售有所增
加。年内获得的新客户的需求亦推动销售增长。然而,另一方面,由於本集团一名大客户
对其销售策略进行整改,同时又着手开发其自家的新产品,因此减少其所下的采购订单。
因此,本分部整体上只录得温和的收入增长。
保健产品
此分部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收购吉瑞完成後有关销售电子香烟(包括可弃置电子香烟及可
充电电子香烟)及电子香烟配件而引入的新业务分部。自此,其财务业绩已并入本公司的
合并账目内。於二零一六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间,新分部录得的收入额为约人民币
153,900,000元。市场内可充电电子香烟的受欢迎程度较可弃置电子香烟高。因此,可充电
电子香烟的销售占本分部总收入的重大份额,继而带动对电子香烟配件的需求,使其成为
本分部第二大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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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物业
本分部乃来自租赁波顿B座的租金收入而成立的新业务分部。两名承租人已租赁大楼的多
个楼层。该等租赁於二零一六年生效,且已取得相关占用许可证及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营业额仅录得约人民币2,700,000元,乃由於租赁
有免租期所致。
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务毛利为约人民币496,300,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341,300,000元),增加45.4%,而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48.9%提升至二零一六年的
51.5%。毛利的大幅增加及毛利率的上升源自多方面的因素。首先为年内收购产品毛利率
较高的吉瑞及该四项业务带来的裨益。其次,产品配方得到改善使若干原材料的成本降
低。最後,香味增强剂、食品香精及日用香精三个分部的产品组合有所提升,增加对相关
客户销售利润较高的产品所致。
开支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约人民币96,800,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106,000,000元),相当於本年度收入约10.0%(二零一五年:15.2%)。开支
减少主要由於重整销售策略後销售代理费用大额减少,业务招待费及其他开支减少,从而
足以抵销其他销售相关的开支(例如广告开支及销售顾问开支)的增加。此外,该四项业务
产生的收入概无为本集团产生额外的销售开支。因此,当总收入大幅扩大时,销售开支占
收入的百分比便在相当程度上减少。
行政费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行政费用为约人民币187,500,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158,800,000元),相当於本年度收入约19.5%(二零一五年:22.7%)。该等开支增加主
要是由於年内有关收购吉瑞及该四项业务所产生的开支,包括专业费用、审计费用、顾问
费用、於该等收购事项确认的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所增加的开支以及雇员福利开支
(概计入增加的吉瑞员工)的增加。另一方面录得呆坏账减值费用的回拨,以及其他开支及
�C21�C
购股权开支(乃有关於二零一五年授出的相关购股权而於二零一六年计入的最後一期开支
金额)减少。因此,虽然二零一六年的行政费用的总额出现净额上升,惟与二零一五年相
比,其占收入的百分比因应总收入扩大而有所下降。
财务成本―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成本净额为约人民币73,100,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00,000元)。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乃获得额外借贷的利息开支及於年内发行的
可换股债券所致,惟被汇兑收益约人民币16,000,000元(主要由於若干吉瑞之子公司其功能
币值非为人民币而产生)部份抵销。
净利润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净利润为约人民币114,6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89,000,000元)。净利润增加不仅来自收购吉瑞及该四项业务,同时亦由於在改变现有
业务的产品组合及改良配方後令相关销售成本下降,收入的增长百份比超出销售产品成本
的增长百份比,令业务表现得以改善。注意到於吉瑞及该四项业务的收购事项中,卖方分
别就完成收购後首三个财政年度作出各项卖方保证,该等保证包括(但不限於)净利润。由
於该等收购事项各自於不同月份完成後,本公司已与各卖方订立补充协议,订明「财政年
度」并非指历年,而是指由收购事项各自完成起计12个月期间(参照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公告)。据此,各净利润保证的比例金额,乃参考相关收购事项各完成月
份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终而厘定。注意到吉瑞及该四项业务之财务表现符合各按比例的
净利润保证。
未来计划和前景
本公司务必竭尽所能,把上述所有收购事项妥善融入本集团的业务当中。本公司亦将善用
该等收购事项带来的种种机遇及充份利用彼等各自的市场地位及特有技术以扩大本集团现
於香味增强剂市场份额及提升收入基础,同时亦进军新的业务分部,包括深入探讨将电子
香烟应用於保健及医疗领域的可行性。
本公司将再接再厉,不断超越其现有研发能力及先进技术水平,面向市场推陈出新,提供
优质产品满足市场趋势和需求。本公司将继续寻找新的业务机遇,日就月将,发挥本公司
的最大价值,为股东缔造回报并为持份者带来裨益,同时将本公司营运对天然资源及环境
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C22�C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约人民币21,800,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307,400,000元)。流动资产净值减少主要由於流动负债的增加所致,包括年内获
得的额外增加借贷、应付账款增加及其他应付款(包括就收购吉瑞及该四项业务作出的代
价之尚未支付余额)的增加。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80,900,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214,100,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增加主要由於收购吉瑞
後,并入其现金及银行存款所致。因此,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下降至1.0(二零一五年:
2.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权益为约人民币2,273,9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1,429,100,000元),主要由年内收购令无形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增加所带动。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贷总额为约人民币1,165,5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166,800,000元),因此负债比率为51.3%(总借贷除以总权益()二零一五年:11.7%)。借贷
包括(i)长期借贷的流动部分约人民币312,5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8,500,000元)
及(ii)长期借贷约人民币852,9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300,000元)。所有借贷均以人
民币、美元及港元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借贷的实际年利率为8.26厘。
本集团以审慎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并於整个年度就业务营运维持稳定财务状况。
融资
董事会认会本集团就有关该等收购事项面对的资金压力将於适当时候减少。凭藉本集团的
业务表现连同业务经营产生的资金,倘需要时,本集团相信将可以有利条款取得额外融
资。
资本架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的股本由普通股及一系列可换股债券组
成。
�C23�C
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外汇净收益约人民币16,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500,000元)。本集团主要於中国境内经营,大部分交易基本以人民币结算,而若干交易及
银行贷款则以美元及港元结算。本公司当紧密监察人民币兑美元及港元的汇率。其现正留
意货币对冲的可能性并於有利时机出现时作出适当行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银行借贷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元,以人民
币、美元及港元计值。银行贷款的贷款利率以人民币计值者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
率而浮动,以港元计值者乃参照香港银行同业利率而浮动,以美元计值者则参照该等银行
贷款的固定利息。本集团并无对冲其利率风险。董事会认为利率风险不会对本集团有重大
的影响。
资本开支
於年内,本集团对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227,3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11,200,000
元),其中人民币19,7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00,000元)乃用於购买厂房及机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有关固定资产的资本承担为约人民币
111,3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0,700,000元),乃以内部资金拨付。
本集团的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其於若干子公司之股本权益,以就回顾年度
内筹集之融资作质押,而若干子公司已於同年就授予本公司之融资额度提供公司担保(二
零一五年:无)。
雇员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及香港分别有1,231名及10名雇员。中国雇员
数目增加主要来自增加的吉瑞员工。本公司用贤任能,珍视雇员为本集团的贵重资产。本
集团向其雇员提供全面且具竞争力的薪酬、退休计划、购股权计划及福利待遇,亦会按本
集团员工的工作表现而酌情发放奖金。本集团须向中国社会保障计划供款。本集团与其中
国雇员已遵守规定向中国社会保障计划供款。本集团与其中国雇员亦须分别按中国有关法
律及法规列明的比率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供款。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其
香港雇员采纳公积金计划。
�C24�C
重大投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耗资约人民币100,600,000元於中国广东省东莞
市寮步镇大进工业园大进路兴建东莞波顿新厂房(编号为441916005002GB02022之一幅地块
之一部分)外,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
或然负债
於结算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末期股利
董事会已提出建议以现金方式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利,并附带以股代息选择权,股利将於金
额相等於每股0.03港元(二零一五年:0.03港元,并附带以股代息选择权),惟须经股东於二
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根据以股代息计划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代息股份」)数目,将视乎股东是否选择代息股份
後,按本公司每股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五个连续交易
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计算。
待(i)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作出批准;及(ii)联交所
上市委员会批准代息股份上市及买卖後,股息单及代息股份的有关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二十二日或前後寄发予所有股东。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或前後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以股代息计划详
情之通函。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
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为厘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
七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登记,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
�C25�C
取末期股息,所有已填妥的过户表格及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时三
十分或之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购入、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概无购入、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并无任何关於本公司须向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的优先购买
权规定。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并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整
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
第A.2.1条及A.4.1条之偏离者除外。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
应予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人担任以确保权力平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责分工应以书面清
晰界定。董事会认为,目前的架构为本公司在计划及执行长期业务计划及策略方面提供强
大稳固的领导,因此较适合本公司。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4.1条,非执行董事应根据固定任期获委任,并须接受重选。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非按固定任期获委任,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细则於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接受重选。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审核本集团於回顾年度所采用之会计准则及惯例以及其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财务报
表。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C26�C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的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业绩公告中所列数字与本集团年内的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的金额核对一致。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
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概不会就业绩公告发表任何核证。
董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年报
包括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相关段落规定所需的所有资料的年报复本将於适当时候在联交所网
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ffl.com)刊登。
承董事会命
中国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主席
王明凡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即执行董事王明凡先生、李庆龙先生及钱武先生,非执行董事施
慧璇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伟民先生、吴冠云先生及周小雄先生。
�C27�C
中国香精香料
03318
中国香精香料行情
中国香精香料(03318)公告
中国香精香料(03318)回购
中国香精香料(03318)评级
中国香精香料(03318)沽空记录
中国香精香料(03318)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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