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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Landing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Limited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8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 业绩。 �C1�C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1,720,647 246,500 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4 (10,534) 5,022 博彩税及其他相关税项 (417,841) (4,057) 博彩业务合作夥伴之佣金及津贴 (108,609) (7,519) 物料及消耗品成本 (165,264) (168,505) 摊销及折旧 (81,472) (57,926) 雇员福利费用 (467,681) (169,396) 其他营运费用 (962,238) (214,816)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 (665,334) (212,756)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 (45,956) 31 商誉减值 �C (16,135) 无形资产减值 �C (46,180)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C (56,676)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155,503) (215,004) 分阶段收购之亏损 �C (40,262)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u(亏损) 144 (69,808) 财务收入 6 49,514 16,817 财务成本 6 (4,469) (78,678) 除所得税前亏损 5 (1,314,596) (1,089,348) 所得税(开支)�u抵免 7 (6,820) 3,134 年度亏损 (1,321,416) (1,086,214) 应占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067,455) (987,971) 非控股权益 (253,961) (98,243) (1,321,416) (1,086,21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重列) 基本及摊薄 8 (5.19)港仙 (9.34)港仙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度亏损 (1,321,416) (1,086,214) 其他全面收益�u(亏损) 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重新计量雇员福利责任 (285) �C 已重新分类或其後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之推算利息 193,993 �C 货币汇兑差额 (450,718) (203,631)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变现汇兑储备 25 21,414 (256,985) (182,217)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1,578,401) (1,268,431)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279,646) (1,123,954) 非控股权益 (298,755) (144,477) (1,578,401) (1,268,431)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3,437,671 1,689,470 投资物业 239,800 55,00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3,868 14,568 商誉 419,045 5,438 无形资产 1,734,441 784,820 订金 11 21,037 �C 於一家合营企业之投资 �C �C 於一家联营公司之投资 �C �C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63 �C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17,000 �C 5,994,625 2,549,296 流动资产 存货 52,057 45,719 发展中物业 2,079,841 1,135,733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1,495,283 895,187 应收一家合营企业款项 87,116 �C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859,095 1,575,884 可收回所得税 2,715 14,8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774,501 5,191,990 11,350,608 8,859,379 资产总值 17,345,233 11,408,675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2,056,588 2,056,588 储备 5,896,689 7,176,335 7,953,277 9,232,923 非控股权益 1,147,864 455,477 总权益 9,101,141 9,688,400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12 9,402 4,160 其他借贷 195,250 �C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376,959 1,342,125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13 5,361,193 �C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733 6,105 7,124,537 1,352,390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875,506 284,294 银行及其他借贷 230,609 83,591 应付所得税 13,440 �C 1,119,555 367,885 负债总额 8,244,092 1,720,275 总权益及负债 17,345,233 11,408,675 �C5�C 附注: 1一般资料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发展及经营综 合休闲及娱乐度假村(「综合度假村发展」);俱乐部及娱乐设施(「博彩业务」);物业发展(「物 业发展」);及设计及产销发光二极体(「LED」)及半导体照明相关产品(「照明业务」)。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 Bermuda,而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8楼5801�C 04室。本公司之控股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蓝鼎国际有限公司,该公司於英属处女群岛 注册成立。 除另有说明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 2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 财务报表已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 资产及物业投资之重估(均按公平价值列账)而作出修订。 编制该等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算,亦需要管 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过程中运用其判断。 於过往年度,本集团按各项开支之性质分类呈列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之开支分析。 年内,董事会检讨综合财务报表之内容及呈列,以确保遵照相关会计准则以及与同一行 业内其他市场参与者相若。监於本集团之经营业绩於年内(特别是在收购LesAmbassadeurs ClubLimited(「LesA」)後)愈趋由博彩业务所推动,并减少侧重於照明业务,董事会认为采 纳按各项开支之性质分类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之开支分析乃属适当,其将更适合本集团 之情况且更切合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之需要。 �C6�C 2.1.1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a)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下准则之修订已由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 采纳: 收购联合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厘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 号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及 披露计划―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采纳此等修订并无对本期间或任何过往期间构成任何影响,亦不太可能影响未 来期间。 (b)尚未采纳之新订准则及诠释 多项新订准则及准则之修订以及诠释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之年度期 间生效,而於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并无应用。预期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以及诠释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惟下文所载列者除外: (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 此项新准则阐述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为对冲会 计法引进新规则,并为财务资产引进全新减值模式。 本集团持有之财务资产包括现时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所计量之股权投资, 其可能会继续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以相同基准计量。 因此,本集团预期新指引不会对其财务资产之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财务负债之会计处理将不受影响,原因为新规定只影响指定为按公 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负债之会计处理,而本集团并无任何此等负债。终 止确认之规则已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财务工具:确认及计量转移,且并 无任何变动。 新减值模式须根据预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所规定仅根据已产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其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之 财务资产、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项下合约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担及若干财务 担保合约。本集团尚未详细评估新模式对其减值拨备之影响,惟可能会导 致提早确认信贷亏损。 �C7�C 新准则亦引入所扩展之披露规定及呈列变动,预期会改变本集团披露其财 务工具之性质及范围,特别是新准则采纳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必须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 政年度。按照已完成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过渡条文,只允许就二零 一五年二月一日前开始之年度呈报期间分阶段提早采纳此项准则。该日之 後必须完整采纳新准则。本集团不拟於强制采纳日期前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 (i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一项有关确认收益之新准则。此将取代涵盖货品及 服务合约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以及涵盖建筑合约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新准则是基於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到客户时确认收益之原则。新准则 准许选择具全面追溯力之方式或改良追溯力之方式采纳该准则。 管理层现正评估采用新准则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并已识别下列 该等可能受影响之领域: 服务收益―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识别独立履约责任, 其可影响确认收益之时间; 履行合约所产生若干成本之会计法―目前支销之若干成本可能需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为资产;及 退货权利―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须对向客户收回货品之权利 及退款责任在综合财务报表独立呈列。 本集团现阶段已开始评估其他新订、经修订及经修改准则以及诠释对现有 准则之影响,但尚未得出有关准则会否对其营运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 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 强制生效。本集团现阶段不拟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ii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导致绝大部分租赁於综合财务报表确认,原因 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划分已被删除。在新准则下,予以资产(使用租赁 项目之权利)及支付租金之财务负债。唯一例外情况为短期低价值之租约。 对於出租人之会计处理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此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赁之会计处理。於呈报日期,本集团有 1,743,602,000港元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然而,本集团尚未厘定此等承 担将会导致确认资产与就未来付款之负债程度,以及对於本集团溢利及现 金流量分类的影响。 �C8�C 部分承担可能涉及短期低价值租约之例外情况,而部分承担则可能与不符 合资格作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指租赁之安排有关。 此新准则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强制生效。本集 团现阶段不拟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除上文所述外,并无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 会)诠释尚未生效而预期将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c)修正往年错误 由於对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之计算 修正为10,572,327,000股(先前报告:1,275,422,000股)(附注8),故已重列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重列影响概述如下: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面收益表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五年 (重列) (先前报告)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9.34)港仙 (77.46)港仙 3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为本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管理层按主要营运决策者所 审阅用以作出策略决定之报告厘定经营分部。主要营运决策者认为本集团主要经营之四 个经营分部如下: (a)综合度假村发展; (b)博彩业务; (c)物业发展;及 (d)照明业务。 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独立监控经营分部业绩,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分部表现乃按 可报告分部业绩评估,即计量除所得税前经调整损益。计量除税前经调整损益时,方法 与计算本集团除所得税前亏损一致,惟财务收入、财务成本、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 务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u(亏损)以及 总部及公司收入及开支则不计算在内。 分部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可收回所得税、 投资物业、应收一家合营企业款项、可供出售财务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未分 配总部及公司资产,原因为该等资产乃按集团层面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银行及其他借贷、应付非控股权益及一名股东款项、应付所得税、递延 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负债,原因为该等负债乃按集团层面管理。 �C9�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度假村 发展 博彩业务 物业发展 照明业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向外部客户销售 �C 1,490,989 �C 229,658 1,720,647 分部业绩 (93,571) 129,251 (404,640) 5,903 (363,057) 对账: 财务收入及未分配收入 57,465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净额 (293,389)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之公平价值变动 (665,334)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 (45,956)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44 财务成本 (4,469) 除所得税前亏损 (1,314,596) 分部资产 2,620,480 3,636,663 2,079,841 213,197 8,550,181 对账: 应收一家合营企业款项 87,116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859,09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1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774,501 投资物业 239,800 可收回所得税 2,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63 其他未分配资产 703,062 资产总值 17,345,233 分部负债 375,561 399,703 �C 85,689 860,953 对账: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5,361,193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376,959 银行及其他借贷 425,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733 应付所得税 13,440 其他未分配负债 23,955 负债总额 8,244,092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8,610 28,558 �C 4,484 41,652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 �C �C �C 2,649 2,649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 款项减值净额 �C 151,017 �C 4,486 155,503 �C10�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度假村 发展 博彩业务 物业发展 照明业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向外部客户销售 �C 17,397 �C 229,103 246,500 分部业绩 (62,604) (73,584) (82,228) (142,848) (361,264) 对账: 财务收入及未分配收入 30,830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净额 (357,441)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之公平价值变动 (212,756) 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 31 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 (69,808) 分阶段收购之亏损 (40,262) 财务成本 (78,678) 除所得税前亏损 (1,089,348) 分部资产 991,909 986,752 1,135,733 244,493 3,358,887 对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191,990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1,575,884 投资物业 55,000 可收回所得税 14,866 其他未分配资产 1,212,048 资产总值 11,408,675 分部负债 35,377 95,515 �C 123,066 253,958 对账: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342,125 银行及其他借贷 83,5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05 其他未分配负债 34,496 负债总额 1,720,275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5,081 2,398 6,172 20,956 34,607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 �C �C �C 12,437 12,437 商誉减值 �C �C �C 16,135 16,135 无形资产减值 �C �C �C 46,180 46,180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C �C �C 56,676 56,676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 款项减值净额 �C �C �C 5,004 5,004 �C11�C 地区资料 (a)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内地 148,119 159,752 南韩 411,133 17,397 英国 1,127,542 �C 其他 33,853 69,351 1,720,647 246,500 (b)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内地 84,924 87,216 南韩 2,842,212 1,204,458 英国 133,066 �C 香港 631,137 467,364 3,691,339 1,759,038 以上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所在位置(不包括商誉、无形资产、订金、可供出售 财务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於一家合营企业之投资及於一家联营公司之投资)列出。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三名外部客户占本集团收益总额超过10%。该 等客户产生之收益为667,239,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中一名外部客户占本集团收益总额超过 10%。该名客户产生之收益为30,913,000港元。 本集团收益包括下列各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商品销售 229,658 229,103 博彩收益 1,490,989 17,397 1,720,647 246,500 �C12�C 4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汇兑亏损净额 (12,410) (1,855) 政府补贴 3,869 375 管理费收入 2,400 �C 股息收入* 2,265 4,07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0,051) (275) 其他 3,393 2,701 (10,534) 5,022 *股息收入指股权投资收取之股息股份。 5除所得税前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 2,649 12,437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3,500 1,219 ―非核数服务 3,037 1,046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赁款项 56,369 14,071 推广开支 23,219 17,467 飞机经营开支 33,150 37,031 法律及专业费用 117,849 49,055 销售及营销开支 419,663 18,634 �C13�C 6财务收入�u(成本)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开支: ―银行借贷 (4,469) (5,575) ―其他借贷 (62,992) (62,483)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66,435) (56,957)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之推算利息 (18,551) �C ―融资租赁负债 �C (10,620) (152,447) (135,635) 减:合资格资产资本化金额 147,978 56,957 财务成本 (4,469) (78,678) 利息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17,893 12,540 ―其他利息收入 31,621 4,277 财务收入 49,514 16,817 财务收入�u(成本)净额 45,045 (61,861) 资本化借贷之加权平均年利率 10% 6% �C14�C 7所得税(开支)�u抵免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本集团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二 零一五年:相同),故概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海外溢利之税项乃按本集团业务经营 所在国家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之现行税率计算。 已就本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业务产生之溢利按适用税率15%(二零一五年:15%) 计提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原因为中国经营实体获评为高新科技企业。 已就本集团南韩业务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分别按税率11%(税基中首2亿韩圜)、22%(最 多为200亿韩圜)及24.2%(超过200亿韩圜之金额)计提南韩企业税拨备(二零一五年:相同)。 已就本集团英国业务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20%(二零一五年:20%)计提英国企 业税拨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南韩企业税 6,772 3,458 英国企业税 6,558 �C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128) (174) 英国企业税 (2,714) �C 南韩企业税 (182) �C 10,306 3,284 递延税项 (3,486) (6,418) 所得税开支�u(抵免) 6,820 (3,134) �C15�C 8每股亏损 由於修正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之计算,故已重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a)基本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1,067,455) (987,971)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千股 千股 (重列)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0,565,879 10,572,327 每股基本亏损 (5.19)港仙 (9.34)港仙 (b)摊薄 由於年内概无发行在外之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二零一五年(经重列):相同)。 9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10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总成本约为 1,431,79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38,371,000港元)。 �C16�C 11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 121,914 132,748 应收票据 3,234 241 减:应收贸易款项之减值拨备 (37,670) (36,633)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附注i) 87,478 96,356 其他应收款项 48,387 66,241 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附注ii) 1,201,925 110,550 承兑票据(附注iii) �C 245,000 预付款项 61,320 265,069 可收回增值税 82,459 49,663 订金 34,751 62,308 1,516,320 895,187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516,320 895,187 减:非即期订金 (21,037) �C 1,495,283 895,187 附注: (i)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与客户之贸易条款主要为信贷,惟新客户除外,新客户一般须预先付款。信 贷期一般为一个月,重要客户可延长至三个月。每名客户均设有最高信贷额。本集 团设法严格控制其未偿还应收款项,以尽量减低信贷风险,而逾期结余由高级管理 人员定期检讨。 监於上文所述及本集团之应收贸易款项与大量分散客户有关,故不存在重大集中信 贷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贸易款项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推行其他加强信贷措 施。应收贸易款项不计息。 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呈列之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34,781 28,175 31至60日 15,428 17,965 61至90日 11,219 13,854 超过90日 26,050 36,362 87,478 96,356 �C17�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款项67,97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3,153,000 港元)可全数获得履行。该等应收贸易款项之信贷质素已参考有关交易对手违约率 之历史资料进行评估。现有交易对手过往并无违约记录。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款项19,50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3,203,000 港元)已逾期但未减值。此与若干近期并无违约记录之独立借款人有关。本集团并无 持有任何抵押品作为该等借款人之抵押。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之账龄分 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逾期少於1个月 5,933 18,245 逾期1至3个月 7,955 13,305 超过3个月 5,617 1,653 19,505 33,203 应收贸易款项之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36,633 33,204 应收贸易款项之减值拨备 3,502 5,454 货币汇兑差额 (2,465) (2,025) 於年终 37,670 36,633 已减值应收贸易款项与遭遇财务困难或本金付款逾期之客户有关,预期仅可收回部 分应收款项。 (ii)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 1,352,942 110,550 减值拨备 (151,017) �C 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净额 1,201,925 110,55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137,69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 可全数获得履行。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包括个别博彩赌客之应收款项,有关款项为 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该等结余乃经参考彼等之信贷记录及往绩结算记录而授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151,01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 已减值及作全数拨备。 �C18�C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逾期少於1个月 2,465 34,874 逾期1至3个月 186,859 1,389 逾期3至6个月 518,202 74,287 超过6个月 356,702 �C 1,064,228 110,550 余额主要与对本集团拥有良好还款往绩记录之个别博彩赌客有关。根据个别赌客之 近期博彩往绩记录、信贷记录及其後结算,管理层结论为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 并认为该等结余可全数收回。 (iii)承兑票据 有关金额指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附属公司时之部分应收代价。 该金额按年利率15厘计息,到期日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且已於二零一六 年悉数偿付。 12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贸易款项 79,039 81,943 应付票据 �C 18,229 客户收取之预售所得款项 285,188 �C 已收订金 217,452 7,501 应计经营开支 79,784 81,989 应计雇员福利 71,877 42,827 其他应付税项 35,987 3,527 其他应付款项 115,581 52,438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884,908 288,454 减:非即期部分 (9,402) (4,160) 即期部分 875,506 284,29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根据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31,886 26,053 31至60日 15,596 13,357 61至90日 12,273 12,057 超过90日 19,284 30,476 79,039 81,943 �C19�C 13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本金额约为5,536,635,000港元之应付一名股东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二零一八年偿还。 该款项以美元计值,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现行市场利率按摊销成本约 5,361,193,000港元列账。 14其後事件 (i)收购CallistoBusinessLimited(「Callisto」)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Callisto集团」)以及 AutumnglowPte.Ltd(. 「Autumnglow」)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本公司完成收购Callisto集团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向Genting SingaporeP L C(「 云顶新加坡 」)附属公司收购Autumnglow之50%已发行股本(「该等收购 事项」)。於收购事项前,Callisto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制蓝鼎济州开发株式公司(「蓝鼎 济州」)之50%已发行股本,而Autumnglow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已与蓝鼎济州订立 酒店营运商协议。该等收购事项完成後,蓝鼎济州及Autumnglow已成为本公司全资 附属公司。 (ii)建议资本重组及供股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本公司宣布(a)对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进行建议资本削减, 方法为注销本公司实收资本,每股面值0.10港元之已发行普通股每股注销0.09港元, 致使每股已发行新股份之面值成为0.01港元;(b)建议拆细涉及将本公司法定但未发 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未发行普通股每股拆细为十(1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 新股份;(c)完成建议供股後建议股份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5,000股新股份更改为 60,000股股份;及(d)建议按每持有一股新股份获发五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认购价为每股供股股份0.05港元。建议供股预期可筹得所得款项净额约5,065,000,000 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局部偿还应付一名股东之未偿还款项、本集团营运资金 以及偿还其他借贷及相关财务成本。有关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四日之通函内披露。 �C20�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综合营业额约为1,720,647,000 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246,500,000港元增加 1,474,147,000港元或5.98倍。大幅增加乃主要源於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及二零 一六年第二季度收购博彩业务之业务量。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约1,067,4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亏损987,971,000港元)。本年度亏损较去年有 所增加,主要由於(i)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ii)於 综合度假村发展及物业发展之建筑工程及开业前阶段产生之行政开支(主要 为员工相关成本以及销售及营销开支)增加;及(iii)本集团扩充业务令其他营 运及行政开支增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5.19港仙(二零一五年(重列):每股 基本及摊薄亏损为9.34港仙)。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综合资产净值约为0.39 港元(二零一五年:0.45港元)。 经营及业务回顾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年内本集团主要业务为(i)综合度假村发展;(ii)博 彩业务;(iii)物业发展;及(iv)照明业务。 综合度假村发展 我们透过旗下附属公司蓝鼎济州於二零一三年底开始投资位於南韩济州之济 州神话世界(「济州项目」,前称「神话历史公园」)。根据现有发展计划,济州项 目建有家庭主题公园,当中七个以全球各地神话传说为主题之区域提供超过 20款游乐设施及景点,亦设有水上乐园及南韩其中一个最令人兴奋的零售及 饮食场所。其高档典雅酒店将提供超过2,000间客房及豪华别墅以及度假式水 疗中心。酒店将配备全面会议设施,适合举办地区及国际会议、奖励旅游、展 览及活动。此外,项目将设有文化设施、休闲及娱乐设施以及豪华度假公寓 及别墅。济州项目落成後,预期将成为亚洲的一个标志性大型旅游景点。 酒店及主题公园第一期发展项目之建筑工程已分别於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及 第二季度展开,於本公告日期,有关整体工程超过51%已完成。济州项目住宿 设施之进度及状况之详情载於本节「物业发展」副标题内。济州项目将於二零 一七年第四季度开始逐步落成,而整个项目预期将於二零一九年前完成。 �C21�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济州项目(不包括(其中包括)划分作博彩设施之区域)根 据外国投资推广法获划分为海外投资区。蓝鼎济州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 可享有多重税务宽免优惠,有关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之公告中披露。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我们完成收购Callisto全部已发行股本(「Callisto收购 事项 」)。Callisto为拥有HappyBayPte.Ltd(. 「HBL」)全部股权之投资控股公司, HappyBayPte.Ltd.持有蓝鼎济州50%股权。Callisto收购事项完成後,蓝鼎济州成 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取得济州项目之完整所有权及控制权将提供良机, 让我们达成成为其中一家旅游、休闲及娱乐业全球领导者之业务愿景,加强 开发济州项目之灵活弹性,并有助提高我们於综合度假村及旅游领域之地位 及商誉。 博彩业务 南韩济州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我们完成自当时之合营企业夥伴购回奇润控股有 限公司(「奇润」,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奇润集团」)50%股份(「蓝鼎娱乐场收购 事项」),自此奇润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蓝鼎娱乐场现由本公 司独资拥有及以自有品牌名称经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蓝鼎娱乐场业务产生之收益约为363,44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397,000港元)。 完成购回奇润集团股份後,分别录得无形资产(指相关娱乐场牌照之公平价值) 及商誉约816,500,000港元及约5,438,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在进行减值评估後,并无就蓝鼎娱乐场业务之相关商誉、无形资产以及物业、 厂房及设备账面值作出减值。 英国伦敦(「英国」)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我们完成收购LesA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基本代 价为137,000,000英镑(可予调整)(相当於约1,542,765,000港元)(「俱乐部收购事项」)。 LesA主要从事博彩业务,拥有及经营LesAmbassadeursClub(「利�俱乐部」)。利 �俱乐部为英国伦敦梅菲尔区正中心地带汉密尔顿广场5及6号其中一家最尊 贵、备受推崇的俱乐部,汉密尔顿广场为一幢外形典雅、历史悠久及空间宽 敞的建筑物,设有多间别具格调气派的私人博彩厅、富丽堂皇的主楼梯及气 质优雅的图书馆。利�俱乐部进一步提升其博彩、美食及礼宾等实务服务, 扩大其忠诚及引以自豪的员工团队,为目标客户提供无与伦比之一流体验, 令其称心满意。 �C22�C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俱乐部收购事项完成後,分别录得无形资产(指相 关娱乐场牌照之公平价值)及商誉约1,145,736,000港元及约488,778,000港元。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进行减值评估後,并无就利�俱乐部业务之 相关商誉、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值作出减值。於二零一六年 四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利�俱乐部业务产生之收 益约为1,127,542,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蓝鼎娱乐场及利�俱乐部业务产生 之博彩业务分部溢利总额约为129,251,000港元。 为减低有关经营博彩业务之风险,我们实施适当内部监控及合规政策,特别 是在反洗黑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方面。我们将继续在博彩业务营运 及管理方面维持有效监控及标准。蓝鼎娱乐场连续两年於韩国17家赌场中独 占鳌头,并於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属下金融情报机构所进行二零一六年度反 洗黑钱评估中获得优秀评级。 物业发展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们完成出售倍得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 股本(「岳阳出售事项」),该公司主要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在中国湖南省 岳阳市从事住宅物业发展。岳阳出售事项之代价为1,000,000,000港元,其中 755,000,000港元以现金结付,余额245,000,000港元由买方发行相同面值之承兑 票据偿付。承兑票据按年利率15厘计息,於二零一六年,已赚取相关利息收入 约23,527,000港元。完成岳阳出售事项前,住宅物业单位正进行预售,故於二零 一五年并无就物业发展业务确认任何收益。 於二零一五年展开之济州项目R区度假公寓及别墅之建筑工程於本公告日期 已完成,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取得入伙准证。住宿业务证已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九日授出,允许蓝鼎济州经营度假公寓业务。於二零一五年及二 零一六年,我们已取得R区度假公寓及别墅之预售许可。有关预售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展开,获得理想成绩及市场关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 数约2,079,84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35,733,000港元)之发展中物业与该等正 进行发展之物业有关。 �C23�C 照明业务 面对LED行业供过於求之情况,制造商之议价能力变得薄弱,而LED产品在定 价方面亦承受巨大压力。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229,103,000港元轻微增加0.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229,658,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照明业务之分部业 绩录得溢利约5,903,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则录得亏损约142,848,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录得亏损主要由於二零一五年确认相关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合共 约62,315,000港元以及相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合共约56,676,000港元,而本 年度则无录得有关减值。 展望 综合度假村发展 本集团正专注就济州项目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投入营运进行筹备工作。该项 目总面积超过2,500,000平方米,预期将成为南韩最大型综合度假村之一。第一 期建筑工程进展顺利,位於R区其中一家附设餐厅之酒店可望於二零一七年 四至五月接待宾客。酒店将提供豪华服务,并将由国际品牌经营,以迎合国 际旅客需要。在A区,由TUBAnCompanyLimited(韩国首屈一指的3D动画公司之一) 打造之三个主题区、YGEntertainment设计之娱乐区以及美食广场及娱乐场将 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开业。整个发展项目预期将於二零一九年前完工。 蓝鼎济州亦已就从多家酒店、娱乐及博彩全球营运商聘请多名资深专业人士。 凭藉彼等於有关领域之丰富经验,济州项目之产品及服务将达到国际水平, 为所有旅客提供独一无二的旅游体验。本集团亦将继续与南韩济州当地政府 紧密合作,以确保济州项目进展顺利及顺利完成。济州项目(为济州六大核心 项目之一)将成为配备顶级休闲及娱乐设施之世界级度假胜地,迎合所有年龄 层之本地及海外游客,以期於开业後成为亚洲北部最受欢迎之旅游地点之一。 �C24�C 博彩业务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完成俱乐部收购事项,成为此英国尊贵、 备受推崇之利�俱乐部之唯一拥有人。连同蓝鼎娱乐场,本公司现分别於韩 国济州及伦敦梅菲尔各有一家娱乐场,并将不断加大营销力度,继续提升我 们於全球市场之知名度。本集团有意利用济州及伦敦娱乐场之营运资源,进 一步巩固并加强客户基础,从而将「蓝鼎」打造成世界级博彩及娱乐品牌。 物业发展 借助管理层於物业市场之经验,本集团致力就智能化生活模式提供优质生活 环境。济州项目之R区度假公寓及别墅之入伙准证已经取得,本公司将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就钥匙移交买家举行典礼。於本公告日期,R区内整体约三分之 一的度假公寓及别墅已获预售,而买家主要来自韩国及中国。此标志着我们 在打造世界级优质物业所付出之努力得到市场肯定。本集团将於二零一七年 继续进行营销活动以催谷物业销售,并出售R区余下度假公寓及别墅。 照明业务 尽管二零一六年照明业务表现有所改善,惟业内因LED行业供过於求仍须面 对激烈竞争。LED产品( 直插式LED及LEDpiranha)主要属低档次,故因行业门 槛低所导致价格压力而逐渐失去优势。 董事预期,LED照明行业之不利市场趋势将会持续,故本集团一直多元化发 展多项业务,而本集团目前正将其资源及人力集中於综合度假村发展、博彩 业务及物业发展。监於LED照明行业低迷,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市场及调整定 价策略,以改善照明业务表现或考虑缩减甚或出售照明业务之可能性。 全球市场於二零一七年急速转变,虽然充满挑战,但亦机遇处处。本集团将 审阅现有业务表现,积极物色任何可造就理想前景且有盈利往绩之投资项目, 藉以令收入基础更多元化,同时带来最丰厚回报。 此外,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继续物色集资机会,务求进一步加强本集团之财 务状况。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未物色到任何合适集资机会。 �C25�C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约为5,994,625,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549,296,000港元),而流动资产净值则约为10,231,053,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8,491,494,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比率(即流动 资产除流动负债之比率)为10.1(二零一五年:24.1)。流动比率大幅减少主要由 於完成俱乐部收购事项後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大幅增加以及自二零 一六年起收到物业发展业务的预售所得款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约为3,502,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5,454,000港元)及博彩客户之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净额为 151,01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该等拨备主要包括账龄大之逾期应收 款项及信贷亏损,以遵守长期尚未偿还贷款及应收款项之适用会计准则。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 1,516,3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95,187,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6,774,501,000港元,当中约18,279,000港元及 850,682,000港元分别以人民币(「人民币」)及韩圜持有,余额则以港元(「港元」)、 英镑(「英镑」)及美元(「美元」)持有(二零一五年:5,191,990,000港元,当中约 40,104,000港元及1,738,191,000港元分别以人民币及韩圜持有,其余则主要以港 元及美元持有)。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目前之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约为875,50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84,294,000港元 )及以人民币计值按固定及 浮动利率计息之即期银行借贷约78,19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3,591,000港元)、 以港元计值按固定及浮动利率计息之即期银行借贷约为133,788,000港元及以 美元计值按浮动利率计息之即期银行借贷约为213,879,000港元,而负债总额 则约为8,244,09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720,275,000港元)。本集团之负债比率(按 本集团之负债总额除资产总值计算)为47.5%(二零一五年:15.1%)。 �C26�C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事项及出售事项 证券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平价值计算 约为462,07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10,715,000港元),其获分类为本集团按公平 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年内,於损益确认之该投资未变现亏损及出售亏 损分别约为170,87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未变现收益约95,742,000港元)及 127,4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08,284,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非上市投资基金,按公平价值计 算约为397,02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65,169,000港元),其获分类为本集团按公 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年内,於损益确认之该投资未变现亏损及出售 亏损分别约为284,94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14,000港元)及82,026,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零)。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另一项账面值为117,000,000港元 之非上市投资基金,其获分类为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收购事项 俱乐部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集时有限公司(「集时」)(作 为买方)、本公司(作为买方保证人)、TwinwoodLimited(「Twinwood」)(作为卖方) 与BluestreamHoldingsLimited(作为卖方保证人)订立买卖协议,据此,集时有条 件同意收购而Twinwood有条件同意按基本代价137,000,000英镑(可予调整)(相 当於约1,542,765,000港元)出售LesA全部已发行股本。 由於适用於本公司之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超过100%,根据联交所证券上 市规则(「上��规则」)第14章,俱乐部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俱乐部收购事 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俱乐部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完成。LesA为利�俱乐部之拥 有人及经营者,该俱乐部为英国伦敦尊贵地段梅菲尔区正中心地带其中一家 最尊贵及备受尊崇之娱乐场。有关详情已分别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 月八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之通函及公告内披露。 �C27�C Callisto收购事项及Autumnglow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与AlgonaPte.Ltd(「Algona」)订立有条件买 卖协议(「Callisto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Algona有条件同 意出售Callisto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380,760,000美元( 相当於约2,952,611,000 港元)另加溢价。Callisto透过HappyBayPte.Ltd间接拥有蓝鼎济州50%已发行股本, 而蓝鼎济州为本公司拥有50%权益之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蓝鼎新加坡亦与 GentingInternationalResortsManagementLimited(「GIRML」)订立有条件买卖协议 (「Autumnglow买卖协议」),据此,蓝鼎新加坡有条件同意收购而GIRML有条件 同意出售Autumnglow之50%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新加坡元(「Autumnglow收购事 项」)。 由於Callisto收购事项及Autumnglow收购事项之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 合计高於25%但低於100%,就上市规则第14章而言,Callisto买卖协议及 Autumnglow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主要交易, 须遵守其项下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Algona透过Callisto及HBL为拥有蓝鼎济州50%权益之股东,而GIRML为Algona之 联系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Algona及GIRML各自 为本公司於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Callisto 买卖协议及Autumnglow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其已获独立 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及其後已於二零 一七年一月三日完成。有关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十三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之通函及公告中披露。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年内并无任何其他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之重大投资、重大收购事项或出售事项。 倘本集团物色到并已作出任何投资,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告并遵 守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为支持本集团日後发展及�u或投资,倘出现合适集 资机会,本公司不排除本公司将进行债务及�u或股本集资活动之可能性,且 本公司将就此遵守上市规则(倘适用)。 �C28�C 资本承担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有以下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61,676 1,085,686 发展中物业 1,312,014 906,550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858,000 �C 3,831,690 1,992,236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若干银行或财务机构抵押以下资产, 作为本集团获授一般银行融资及其他应付融资之担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435,436 50,92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4,234 14,942 投资物业 239,800 �C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产抵押。 现金流量管理及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现金流量管理之目标为透过结合内部资源、银行借贷及其他债务或股 权证券(如适用),在资金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达致平衡。本集团满意其现有 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并将继续维持合理充裕之流动资金,以确保具备充足 资金随时满足周转需要。 �C29�C 货币及利率结构 本集团之业务交易主要以港元、人民币、韩圜、英镑及美元计值。现时,本集 团并无订立任何协议对冲外汇风险。监於人民币、韩圜、英镑及美元近年之 波动情况,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留意有关情况,并适时采取合适措施。 由於银行借贷及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於各自之贷款期内按固定利率计息,故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面对银行借贷及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之利率波动风险有限。 雇员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1,400名(二零一五年:900名)全职 雇员,包括管理及行政人员和生产工人,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约 467,68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9,396,000港元)。其中大部份雇员均长驻南韩、 英国及中国,而其余雇员则於香港工作。雇员之酬金、晋升机会及加薪乃根 据个人表现、专业程度与工作经验评估,并依照现行行业惯例厘定。本集团 亦向其雇员提供各项培训计划。 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 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恪守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及商业道德标准的承诺,并相信此举 对於维持及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增加股东的回报至为重要。为了达到股东对 企业管治水平不断提升的期望,并符合日趋严谨的本地及国际法规的要求, 以及实践董事会对坚守优越企业管治的承诺,董事会不时检讨集团的企业管 治常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采纳及遵守上市 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所载守则条文。 �C30�C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0《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特 定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於本年度内,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於本公告日期,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霍浩然先生(委 员会主席)、陈磊先生及鲍金桥先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会计原则及惯例、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材料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并已获本公司核数师同意。年内,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 於联交所网站刊登年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内载有上市规则所要求之全部 资料,将分别於联交所及本公司之网站内刊登,并会在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 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仰智慧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仰智慧先生(主席)及周雪云女士;以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霍浩然先生、陈磊先生及鲍金桥先生。 本公告之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C31�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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