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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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NTANG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汉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18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公布
汉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过
往年度的比较数字。该等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并由
董事会批准。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7(a) �C 28,844
销售成本 �C (25,927)
毛利 �C 2,917
其他收益及其他净收入 7(b) 614 724
行政开支 (25,706) (26,288)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之
减值亏损 (10,000) �C
应收贸易及其他款项之减值亏损 (33,706) �C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C (130,932)
融资成本 8 (7,769) (7,736)
除税前亏损 (76,567) (161,315)
所得税 10 �C �C
年度亏损 9 (76,567) (161,315)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76,287) (124,871)
非控股权益 (280) (36,444)
年度亏损 (76,567) (161,315)
�C2�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
之项目: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之换算
汇兑差额 (16,653) (16,620)
其他全面亏损总额 (16,653) (16,620)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93,220) (177,935)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88,247) (136,935)
非控股权益 (4,973) (41,000)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93,220) (177,935)
每股亏损(港仙)
-基本 11(a) (48.2) (79.0)
-摊薄 11(b) (48.2) (79.0)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49,489 270,09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C 11,704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款项 �C 10,000
商誉 378 378
非流动资产总额 249,867 292,179
流动资产
存货 10,000 �C
应收贸易及其他款项 13 6,389 52,01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163 1,317
流动资产总额 21,552 53,334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及其他款项 14 18,386 12,107
借款 15 18,650 �C
可换股债券 �C 14,728
应付融资租赁 739 1,607
流动负债总额 37,775 28,442
流动(负债)�u资产净值 (16,223) 24,892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33,644 317,071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14 1,259 993
借款 15 81,480 77,708
应付融资租赁 434 1,53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6,853 �C
非流动负债总额 90,026 80,233
资产净值 143,618 236,838
股益
股本 1,581 1,581
储备 75,149 163,39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76,730 164,977
非控股权益 66,888 71,861
股益总额 143,618 236,838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公司资料
本公司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七日在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并於一九九
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迁册至百慕达,以根据百慕达法例存续。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
四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为海外公司。
注册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如下:
注册办事处 : ClarendonHouse
2ChurchStreet
HamiltonHM11
Bermuda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港湾道18号
中环广场
52楼5207室
2.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i)制造半导体;及(ii)半导体�u电
子产品�u部件及木材之买卖。
3.编制基准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约76,567,000港元之亏损,而本集团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流动负债约为16,223,000港元。该等状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
定因素,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可能不能於其一般
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债。
由於本公司未能证明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联交所先後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及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十一日将本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及第二阶段。於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在二零一六
年五月十日结束时,本公司并无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因此,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
用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本公司向联交所呈交复牌建议,包括(其中包括)(i)建议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项重视节能
及环保的电力及热力供应业务之权益(「收购事项」);及(ii)建议出售本集团於德芯电子(昆
山)有限公司(「德芯电子」)(为本公司间接拥有72.79%权益之附属公司)的全部权益。收购事
项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交易、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反收购,根据上市规则将
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且受限於联交所对本公司新上市申请之批准。
�C6�C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之函件,当中说明联交所同意准许本公
司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提交与复牌建议相关的新上市申请。倘本公司未能如此
行事或该建议因任何原因未能进行,联交所将进而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董事采纳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并基於本公司所建议的重组将会成功完成,以
及於重组後本集团将於可预见将来债务到期时可持续完全偿还债务之假设。
4.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本集团之业务有关且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
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呈列及就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所呈
报之金额并无造成重大变动。
本集团并无应用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已着手评估此等新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但尚未能确定此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及
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5.主要会计政策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报,除每股数据外,有关金额均调整至最接近之千位
数。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主要假设及估计,董事在应
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亦须行使其判断。
6.分类呈报
本集团按部门管理其业务,而部门则由业务及地区组合而成。与就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而
向董事内部报告资料之方式一致,本集团已呈列以下两个可呈报分类。并无综合计算经营
分类以组成以下可呈报分类。
�C7�C
本集团已呈列以下两个可呈报分类。该等分类乃独立管理。各分类提供截然不同的产品及
服务:
1.贸易业务
2.制造半导体
贸易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半导体�u电子产品�u部件及木材买卖。
制造半导体分类仍在建构阶段,尚未开始商业营运。
(a)分类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类表现及於分类之间资源分配,董事根据下列基础监察各可呈报分类之业
绩、资产及负债:
分类资产包括所有有形、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惟不包括其他公司资产。分类负债包
括个别分类活动应占之应付贸易及其他款项、应付融资租赁及可换股债券负债部分,
惟不包括其他应付债券、其他应付融资租赁及其他企业负债。
收益及开支乃经参考该等分类产生之销售额及该等分类产生之开支或该等分类应占
资产之折旧或摊销产生之开支,分配至可呈报分类。年内并无进行分部间出售及转让
事项(二零一五年:无)。
用於报告分类溢利的方法为「经调整EBITDA」,即「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之
经调整盈利」,其中「利息」被视作包括投资收入,而「折旧及摊销」被视作包括非流动
资产之减值亏损。为得出经调整EBITDA,本集团之盈利就并未指定属於个别分类之项
目作出进一步调整,如董事酬金及核数师酬金以及其他总办事处或公司行政开支。
除收到有关经调整EBITDA之分类资料外,执行董事获提供有关收益(包括分类间销售
(如有))、来自分类直接管理之现金结余及借款之利息收入及开支、分类於其营运中使
用之非流动分类资产之折旧、摊销及减值亏损以及添置之分类资料。分类间销售乃经
参考就类似订单向外部人士收取之价格而进行定价。
�C8�C
为分配资源及评估分类表现而向执行董事提供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可呈报分类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贸易业务制造半导体 小计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C �C �C �C
可呈报分类亏损(经调整EBITDA) (35,016) (10,565) (45,581) (45,581)
利息收入 3 �C 3 �C 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
收益�u(亏损)净额 27 �C 27 (16) 11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C 350 350 �C 350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
款项之减值亏损 �C (10,000) (10,000) �C (10,000)
应收贸易及其他款项之
减值亏损 (33,706) �C (33,706) �C (33,706)
融资成本 (25) (786) (811) (6,958) (7,769)
折旧及摊销 (176) (117) (293) (1,719) (2,012)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C �C �C (9) (9)
所得税开支 �C �C �C �C �C
可呈报分类资产 10,023 247,480 257,503 13,916 271,419
於年内添置非流动分类资产 �C �C �C 35 35
可呈报分类负债 8,748 17,562 26,310 101,491 127,801
二零一五年
贸易业务制造半导体 小计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28,844 �C 28,844 28,844
可呈报分类亏损
(经调整EBITDA) (2,484) (2,062) (4,546) (4,546)
利息收入 �C 1 1 �C 1
融资成本 (65) (2,099) (2,164) (5,572) (7,736)
出售物业、厂房及
设备之亏损 �C �C �C (73) (73)
折旧及摊销 (348) (248) (596) (1,983) (2,579)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C (130,932) (130,932) �C (130,932)
所得税开支 �C �C �C �C �C
可呈报分类资产 46,318 286,485 332,803 12,710 345,513
於年内添置非流动分类资产 �C 77 77 5 82
可呈报分类负债 5,233 29,034 34,267 74,408 108,675
�C9�C
(b)可呈报分类亏损之对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呈报分类亏损 (45,581) (4,546)
融资成本 (7,769) (7,736)
折旧及摊销 (2,012) (2,57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C (130,932)
利息收入 3 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u(亏损)净额 11 (73)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350 �C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9) �C
未分配开支 (21,560) (15,450)
综合除税前亏损 (76,567) (161,315)
(c)地区资料
以下为(i)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ii)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所在地分析。客户所
在地指提供服务或付运货品之地区。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预
付土地租赁款项、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预付款项及商誉。物业、厂房及设备、收购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预付款项以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所在地为所考虑资产本身实际
位处之地点。无形资产之所在地为获分配该等无形资产之业务所在地区。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指定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C 28,844 247,364 288,669
香港 �C �C 2,503 3,510
�C 28,844 249,867 292,179
(d)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本集团最大客户之收益为零港元(二零
一五年:约28,844,000港元,占本集团总收益100%)。
�C10�C
7.收益、其他收益及其他净收入
(a)各报告期间之收益指所销售货品之发票值减折扣及退货,兹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买卖半导体�u电子产品�u部件 �C 28,844
(b)其他收益及其他净收入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益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3 1
豁免应付前附属公司款项 �C 722
3 723
其他净收入
汇兑收益 250 1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350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11 �C
611 1
614 724
�C11�C
8.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以下项目的利息:
-可换股债券 441 1,403
-其他债券 6,710 5,434
-其他贷款 140 �C
-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之贷款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 345 695
-融资租赁 133 204
7,769 7,736
9.年度亏损
本集团之年度亏损已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存货成本 �C 25,927
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薪酬及其他福利 7,325 8,27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63 277
核数师酬金 420 58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117 248
折旧 1,895 2,33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u亏损净额 (11) 73
出售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收益 (350) �C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9 �C
汇兑收益净额 (250) (1)
融资租赁支出 4,490 5,875
10.所得税
本集团并无就百慕达、英属处女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香港之利得税作出拨备,
原因为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并无自该等司法
权区产生或赚取应课税溢利。
�C12�C
11.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a)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76,28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
124,871,000港元)及於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约158,128,000股普通股(二零一五
年:约158,128,000股普通股)计算如下:
(b)每股摊薄亏损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算每股摊薄亏损并无假设
已转换本公司尚未转换之可换股债券,因为此举将导致每股亏损减少。
12.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U无)。
13.应收贸易及其他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 30,478 31,578
减:减值亏损拨备 (30,478) �C
�C 31,578
支付供应商按金(附注) �C 13,228
预付款项及按金 6,268 6,999
其他应收款项 121 212
6,389 52,017
附注:
该金额乃已扣除3,22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元)之减值亏损。
�C13�C
(a)账龄分析
应收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不足一年 �C 14,194
一年以上但不足两年 �C 17,384
�C 31,578
本集团一般要求其贸易客户於交付时悉数付款,惟亦向若干贸易客户提供30至60日的
信贷期。
(b)并无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
并非个别或共同被认为出现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逾期不足一年 �C 14,194
逾期一年以上但不足两年 �C 17,384
�C 31,578
并无逾期或减值之应收款项与多名并无近期违约记录之客户有关。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逾期但并无减值之应收款项与一批与本集团有良好
交易记录之独立客户有关。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及结余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仍然被视为可全数收回,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并无必要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概无就该等余额持有任何抵押品。
�C14�C
14.应付贸易及其他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贸易款项 4,327 4,327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5,318 8,773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19,645 13,100
减:非即期部分 (1,259) (993)
即期部分 18,386 12,107
应付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不足一年 �C 4,327
一年以上 4,327 �C
4,327 4,327
�C15�C
15.借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股东贷款 �C 1,000
来自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之贷款 (a) �C 11,943
其他应付债券 (b) 87,516 64,765
其他贷款 (c) 12,614 �C
100,130 77,708
减:即期部分 (18,650) �C
非即期部分 81,480 77,708
借贷须於以下时间偿还: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内 18,650 �C
第二年内 21,375 5,500
第三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54,000 12,943
五年後 6,105 59,265
100,130 77,708
附注;
(a)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德芯电子与北京中盈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中盈世纪」,持有德
芯电子27.21%股权之股东)订立贷款协议,据此,中盈世纪同意提供一笔本金额人民币
10,000,000元按5.6%计息之五年期无抵押贷款予德芯电子,以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
的竞投按金,作为参与竞投购买位於昆山市开发区龙飞路北侧、富春江路东侧并占有
总土地面积约150,481.9平方米的一幅工业用地(「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保证金。竞
投按金已获退回,而贷款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悉数偿还。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向数名人士发行本金总额为91,411,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69,500,000港元)的公司债券。债券为无抵押、年利率介乎5%至9%,而到期
日介乎各自发行日期起计一至七年半。
(c)若干来自独立第三方为数3,100,000港元之贷款为无抵押、不计息及须按要求偿还。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入其他贷款为应付一名独立第三方为数5,050,000港元
之贷款。有关款项为无抵押、不计息,并须於发出日期(即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起计六个月内偿还。余下贷款指来自一名独立第三方本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约
4,464,000港元)之贷款,其为无抵押、不计息及须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偿还。
�C16�C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公司已与本集团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定同意,初步公布所
载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相关附注所载之数据,等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金额。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就此执行之相关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
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核证业务准则而进行之核证业务约定,因此中汇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亦不会就初步公布作出具体保证。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以下为本公司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保留意见
吾等并不就 贵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基於吾等之报告中「不发表意见
之基准」一节所述事宜之重要性,吾等未能取得充分及恰当之审核凭证,以就该
等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核意见。於所有其他方面,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遵照
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保留意见之基础
(a)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
吾等未能获得充分及恰当之审核凭证,以令吾等本身信纳计入物业、厂房及
设备的在建工程之可收回程度及控制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
246,880,000港元)。吾等未能采用其他令人满意之审核程序,以确定是否需要
於综合财务报表对无法收回之金额作出任何拨备。
上述数字之任何调整可能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
财务表现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构成显着的相应
影响。
�C17�C
(b)持续经营
吾等留意到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提及 贵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约76,567,000港元之亏损,而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净流动负债约为16,223,000港元。该等状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
因素,可能对 贵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综合财务报表乃
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并基於 贵公司所建议的重组将会成功完成,以及於
重组後 贵集团将於可预见将来债务到期时可完全偿还债务之假设。综合财
务报表不包括因一旦未能完成重组所导致的任何调整。吾等认为已作出足够
披露。然而,鉴於有关重组完成之不确定性,吾等无法就有关持续经营基准
之重大不确定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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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前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并无录得营业额。本集团於本
年度之业绩载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本集团的策略是维持其可持续发展及为股东创造最佳利益。於本年度,董事会已
积极寻求及物色潜在收购目标。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与滕道春先生(「滕先生」)订立具约束力之
协议,内容有关本公司将自滕先生收购彼於中国一项重视节能及环保的电力及
热力供应业务之权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呈交复牌建议(「该建议」),包括(其中包
括)(i)收购事项;及(ii)建议出售本集团於德芯电子的全部权益。收购事项构成本
公司於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交易、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反收购,根据上市规则将
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且受限於联交所对本公司新上市申请之
批准。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之函件,当中说明联交所同意
准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提交与该建议相关的新上市申请。倘
本公司未能如此行事或该建议因任何原因未能进行,联交所将进而取消本公司的
上市地位。本公司正准备呈交有关该建议之新上市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
财务回顾
经营业绩
本年度并无录得营业额,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应年
度」)则录得约28,800,000港元,乃由贸易业务所致。原因为本集团致力物色潜在收
购目标,故并无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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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严格控制经营开支,行政开支由相应年度约26,300,000港元减少至本年度约
25,700,000港元。
於本年度,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之减值亏损以及应收贸易及其他款
项之减值亏损分别约为10,000,000港元及约33,700,000港元。考虑到退回预付款项之
可能性及应收贸易款项之过往收款记录,管理层认为余额可能未能收回。然而,
管理层将持续监控并努力收回未偿还余额。
本年度之融资成本约为7,800,000港元,而相应年度则约为7,700,000港元。
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76,300,000港元,而相应年度则录得约
124,900,000港元,亏损减少约38.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为48.2港仙,而相应年度每股基本亏损则为79.0
港仙。
财务状况
本集团之资产总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45,500,000港元减少至约
271,400,000港元,减幅约为21.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总账面值由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70,100,000港元减少至约249,500,000港元,减幅为7.6%。减幅
主要因人民币贬值造成之外汇亏损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就收购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已由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退回予德芯电子。因此,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账面值由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1,7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零港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及其他款项约为6,400,000港元,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52,000,000港元减少约87.7%。其主要归因於应收贸易及
其他款项之减值亏损约33,7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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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减值亏损获悉数确认後,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之账面值由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0,000,000港元减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零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资产净值约为76,700,000
港元,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165,000,000港元相比减少约53.5%。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约为5,200,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U1,300,000港元),主要以港元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的总借款约为101,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U约95,600,000港元),以港元计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净值约为16,200,000港元,而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资产净值则约为24,900,000港元。
於本年度,本公司向数名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约为22,100,000港元之公司债券(按年
利率9厘计息,每半年支付利息一次),到期日介乎相关发行日期起计一年至两年。
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2,100,000港元。在有关所得款项净额当中,约6,600,000
港元用作偿还贷款及本公司发行并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到期之3厘三年可换
股债券。所得款项净额余额已用作一般营运资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一六年七月六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之公布。
於本年度,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筹措多项贷款,利率介乎零至9厘,务求更妥善管
理其外汇及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1,581,279.08港元,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为158,127,908股,每股面值0.01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总值除以总流动
负债)为0.571,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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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界定为总借款除以股东
股益)为0.541,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0.404。资产负债比率上升乃
由於借款(包括发行公司债券)增加及获得来自第三方的多笔贷款所致。
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亦无重
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用18名雇员(包括董事)。雇员总成
本(包括董事之薪酬)约为7,300,000港元。薪酬与本集团财务业绩及个别员工表现
挂�h。本集团定期检讨其雇员薪酬政策。如有必要,本集团会不定期向有需要之
员工提供充足在职培训。本集团已遵照中国及香港之相关雇员条例规定,为其中
国员工及香港员工分别实施社会保险计划及强制性公积金。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或然负债。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报表内就生产制造半导体分类之未清偿资本
承担(已订约但未拨备)约为6,900,000港元。
本集团资产质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资产质押。
外汇风险管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货币资产及交易主要以港元及
人民币计值。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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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任何末期股息(二零
一五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有权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周
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至二零
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期间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之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
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本公司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m)
以供登记。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
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经特别向全体董事查询後,本公司确定於回顾年度内全体董事均
遵守标准守则中所订标准。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维持及确保优秀企业管治水平,因为良好企业管治可保障全
体本公司股东的权益及提升企业价值。董事会不断检讨及改进本集团企业管治常
规及标准,并不时确保业务活动及决策过程受妥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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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年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例外情况如下: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职位应予区分,不应由
同一人担任。董事会主席(「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裁之角色并无予以区分,而杨
鎏先生履行该两个角色,直至彼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辞任为止。自杨鎏先
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辞任主席、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以来,本公
司并未委任新主席。於委任新主席前,董事会共同集中处理本集团整体策略规划
及发展以及董事会之有效运作。董事会将不时审视目前情况,并於董事会认为合
适时作出必要安排。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应委以特定任期,并须接受
重选。非执行董事顾亚维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姚勇杰先生、马建威先生及冼伟
健先生以及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辞任之前任非执行董事徐鸣先生并无特
定委任年期。然而,全体现任非执行董事均须最少每三年一次根据本公司公司细
则於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各现任非执行董事已按固定任期委任,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起计为期一年,
并可於年期届满後自动重续一年,除非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一个月之
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5.1条规定,发行人应成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
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并由大多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刘红军先生於
本公司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
会」)结束时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後,彼亦终止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因此,出任提名委员会成员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由两名减至一名,
少於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规定之大多数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偏离企业管治
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5.1条。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辞任董事职位後,黎
浩文先生终止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杨鎏先生终止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而冼伟
健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而赵文佳女士、徐雷先生、姚勇杰先生及马建
威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因此,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提名委
员会由大多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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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王晓川先生及刘红军先生於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独立非执行
董事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减少至两名,即少於上市规则第3.10(1)条所规定
的最少人数。刘红军先生於彼退任後亦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因此,审核委
员会由两名成员组成,即少於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规定的最少人数。於二零一六
年七月二十五日委任冼伟健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中包括)审核委员会主
席,以及委任姚勇杰先生及马建威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中包括)审核委员
会成员後,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及3.21条项下之规定,分别规定独立非
执行董事之人数最少为三名及审核委员会须最少由三名成员组成。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冼伟健先生(委员会主席)、姚勇
杰先生及马建威先生。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审阅本公司之财务申报系统、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本集团之中期及全年业绩。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承董事会命
汉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赵文佳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赵文佳女士(行政总裁);非执行董事徐雷先生
及顾亚维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姚勇杰先生、马建威先生及冼伟健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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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国际控股
01187
汉唐国际控股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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