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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消息 蘇州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建議非公開發行綠色債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CL-Poly Energy HoldingsLimited GCL New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00) (股份代号:451) 内幕消息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议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 本公告乃由GCL-Poly Energy Holdings Limited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保利协鑫」) 及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协鑫新能源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协鑫新能源的间接全资附 属公司)建议向不多於200名合资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本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相等於约1,968,925,000港元)(「绿色债券」)。除非文义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使用者具相同涵义。 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於协鑫新能源已发行股份中间接拥有62.28%的权益)谨此向彼等股东提供致同国际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发行人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及发行人编制之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财务报表(「发行人财务资料」)的节录(「节录」),有关资料将派发予绿色债券的合资格投资者。发行人财务资料未经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核数师审核及确认。节录载於本公告之附录。 由於在收集及整理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财务资料可能与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将按年度或半年度基准刊发之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之数字存在差异。发行人财务资料并不构成亦不应被诠释为购买或出售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或彼等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的要约或招揽。其并不亦非旨在提供任何投资服务或投资意见。 协鑫新能源将於适当时候公布有关发行绿色债券的进一步详情。 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的有意投资者及股东於买卖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在本公告中,所采纳的人民币与港元金额之间的换算率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的通行汇率,即人民币1元兑1.1251港元。有关换算并不表示人民币兑港元款额实际可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换算。 承保利协鑫董事会命 承协鑫新能源董事会命 GCL-PolyEnergy HoldingsLimited GCL NewEnergyHoldings Limited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主席 朱共山 朱钰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保利协鑫董事会包括保利协鑫执行董事朱共山先生(主席)、朱战军先 生、姬军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杨文忠先生、蒋文武先生及郑雄久先生;以及保利协鑫独立非执行董事何锺泰博士、叶棣谦先生、沈文忠博士及黄文宗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协鑫新能源董事会包括协鑫新能源执行董事朱钰峰先生(主席)、孙兴平先生、胡晓艳女士及汤云斯先生;协鑫新能源非执行董事孙玮女士、沙宏秋先生及杨文忠先生;以及协鑫新能源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勃华先生、徐松达先生、李港卫先生、王彦国先生及陈莹博士。 就诠释而言,本公告附录之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中文本为准。 附录 发行人二零一六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节录) 重大事项提示 一、 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为114,155.24万元、497,917.38万元及809,363.83万元;其中归属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02,717.59万元、477,844.78万元及794,296.28万元。截至2014年12 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1.68%、78.79%及77.32%(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单体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79%、39.82%及25.74%。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24.17万元、9,923.24万元及36,867.0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135.99万元,预计不少於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於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本次公司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後,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本次公司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於债 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四、 本次债券由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协鑫」)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协鑫为发行人的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截至 2016年10月11日,根据南京协鑫的企业信用报告,南京协鑫担保余额合计为130,304.45万元,占其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的28.87%,全部为对内担保。若考虑本次债券的影响,南京协鑫累计担保金额将变为305,304.45万元,占其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的67.64%。存续期内,南京协鑫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支付能力如果发生不利变化,其履行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承担连带责任的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可能使投资者承受一定的担保风险。 五、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於所有债券持有 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後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於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9条 的约定,「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可以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相关费用 由发行人承担。如发行人拒绝承担,财产保全的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发行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投资者应充分知晓并慎重考虑未来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可能需要垫付财产保全相关费用的情况。凡购买、认购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七、 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发行 人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及营运为主要的主营业务,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影 响较大,未来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八、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50.89亿元、 184.94亿元、275.9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68%、78.79%和77.32%(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规模不断增大。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 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及运营,而电站的投资需要进行较多的债务融资。发行人未来2年的计划投资为平均每年约150亿元,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随着发行人投资支出的逐渐增加,其实际债务规模将进一步上升,发行人的偿债压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九、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7,871.48 万元、478,761.86万元、600,876.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7%、20.40%和 16.84%,2016年9月末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且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股东南京协鑫的往来款。若其他应收款回款出现障碍,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及盈利能力。 十、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已经并网发电的但尚未取得的电 价补贴款为0.50亿元、4.54亿元、18.75亿元,占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和 2016年1-9月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50.50%、79.79%、97.32%,占比较高。若较为严重的电费补贴款拖欠情况一直持续,对发行人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周转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总额合计分 别为508,013.71万元、1,419,775.22万元、1,903,521.64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1.54%、60.48%和62.30%。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资金占用水平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差、变现能力不强。 十二、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104,477.98万元、 558,184.24万元和869,615.84万元,受限资产规模分别占总资产规模的16.77%、23.78%和24.37%,因此受限资产规模较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十三、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的关联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2.57 亿元、15.35亿元和11.68亿元,其中与南京协鑫的发生额分别为22.57亿元、13.46亿元和11.68亿元。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分别为 1,000.00万元、455,388.33万元和444,565.05万元,其中与南京协鑫的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不含应收利息)分别为0.00万元、434,775.68万元和443,382.19万元;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分别为106,295.82万元、499,405.84万元和508,904.77万元,其 中与南京协鑫的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不含应付利息)分别为105,605.32万元、367,266.03万元和410,465.15万元。 2015年及2016年1-9月,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计入其他应收款的资金拆借的发生额分别为227,801.40万元和113,045.10万元;同时,上述期间,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下的资金拆借的发生额分别为441,215.37万元和527,134.39万元。 发行人关联交易及资金拆借金额较大,可能对发行人独立性和盈利能力产生影 响。 十四、截至2015年末,南京协鑫将其持有的24.00%的发行人股权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质押融资,合同本金为120,000.00万元,截至2016年9月的未偿金额为 119,980.00万元,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1日。若南京协鑫无法按约履行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还款责任,南京协鑫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将面临被处置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十五、本次债券由南京协鑫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南京协鑫的合并总资产为2,213,38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3,589.96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3,641.31万元,实现净利润31,245.83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南京协鑫未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3,471,455.74万元,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451,357.86万元;2016年1-9月,南京协鑫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4,902.51万元,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2,648.86万元。 十六、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含个人投资者。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u公司�u本公 指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司�u苏州协鑫 我国�u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次债券�u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不超过17.50亿元的「苏州协鑫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 证监会�u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u债券受托管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 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诚信�u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 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元�u万元�u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u万元�u亿元。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苏州协鑫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 南京协鑫�u担保人 指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协鑫新能源�u南京协鑫控 指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股股东�u间接控股股东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於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後,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由於挂牌转让审批或核准的具体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後方能进行,并且依赖於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此外,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後可能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无法及时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政 策、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用以偿还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所需要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本次债券特有风险 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於不可控的宏观经济、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在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严格执行经济合同,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但是,鉴於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新能源行业发展的不确 定性特点,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本公司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订立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其资信状况变差,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担保风险 本次债券由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协鑫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若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南京协鑫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支付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其资信状况和主体信用评级或将恶化,影响其履行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连带责任的能力,从而使得投资者承受一定的担保风险。 (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虽然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本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行业风险 1、 发行人行业所在的阶段导致的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光伏行业,近年来经过迅速扩张,已经度过成长期进入相对稳定的成熟期阶段。处於该阶段的行业一般具有需求端相对饱和、从业者竞争激烈、行业利 润率不高的总体特点,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 2、 发行人所在行业面临的困境导致的风险 光伏行业的利润主要来源於电力销售,电价水平对於发行人的盈利状况具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整体电价水平较低、光伏发电成本较高,导致光伏行业的利润空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国家通过电价补贴为光伏企业提供支持的政策,亦容易在宏观环境变动的情况下产生调整,从而导致一定的行业风险、可能将削弱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二)财务风险 1、 公司负债规模较大且持续扩大的风险 发行人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的公司负债分别为50.89亿元、184.94亿元和275.96亿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68%、78.79%和77.32%(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规模不断增大。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及运营,而电站的投资需要进行较多的债务融资。发行人未来2年的计划投资为平均每年约150亿元,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随着发行人投资支出的逐渐增加,其实际债务规模将进一步上升,发行人的偿债压力也将进一步提高,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削弱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 短期偿债能力较低的风险 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9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19、0.61、0.70,流动比率有所提升,但由於行业特性因素,发行人的流动比率较低。流动比率长期处於低於1的水平,说明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较低,一旦经营情况出现波动,短期偿债能力较低的风险依然存在。 3、 其他应收款增长过快的风险 发行人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79亿元、47.88亿元和60.0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7%、20.40%和16.84%。近两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开发电站项目大幅增加,资金往来也相应大幅增 加,同时融资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缴纳的保证金大幅增加。虽然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账龄在一年内的其他应收款占全部其他应收款的比重分别为92.85%、99.03%和97.81%,并且款项性质主要为南京协鑫的资金往来款,但是一旦借款方经营不善导致还款困难,将会对资产流动性带来一定影响。 4、 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净值总计为10.45亿元、55.82亿元和86.96亿元,包括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 司股权、货币资金等资产。所有权受限制资产分别占发行人总资产的16.77%、 23.78%和24.37%,分别占发行人净资产的91.52%、112.10%和107.44%。发行人受限资产占比较大,虽然符合电力行业的特点,但仍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5、 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建设高峰期,根据发展规 划,2016~2020年,发行人需累计投入资本金291.52亿元,累计项目资金需求达1,166.06亿元,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6、 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同其控股股东南京协鑫在内的关联方之间存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以及应收应付往来款等交易事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的关联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2.57亿元、15.35亿元和11.68亿元,其中与南京协鑫的发生额分别为22.57亿元、13.46亿元和11.68亿元。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分别为 1,000.00万元、455,388.33万元和444,565.05万元,其中与南京协鑫的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不含应收利息)分别为0.00万元、434,775.68万元和443,382.19万元;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分别为106,295.82万元、499,405.84万元和508,904.77万元,其中与南京协鑫的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不含应付利息)分别为105,605.32万元、367,266.03万元和410,465.15万元。 尽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但由於关联方较多,过多的关联交易可能降低发行人自身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其经营和融资上依赖关联方,导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但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使得关联交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7、 突发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如恶劣的天气、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现象以及其他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虽然目前发行人经营过程中未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若未来出现类似突发事件,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 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从发电量 等数据来看,2015年全国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56,1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了0.55%。未来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仍将对公司电力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2、 弃光限电的风险 受近几年光伏电站每年新增装机规模突增、与电网建设不匹配、光伏电站的发电区与用电区分离等因素影响,「限电」正在成为光伏发电企业普遍面对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目前此问题并不突出,但是随着行业整体装机容量的增长以及公司装机地域的扩大,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弃光限电风险,从而对公司电力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3、 南京协鑫控股股东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南京协鑫控股股东为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0451.HK),协鑫新能源通过Pioneer GetterLimited间接持有本公司100%的股权。协 鑫新能源对公司发展战略、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等重大问题有重大的影响力。截至2015年末,协鑫新能源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2,350,2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4,204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990万元,实现净利润-1,547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协鑫新能源合并总资产为3,622,904.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9,245.72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6,772.84万元,实现净利润32,525.29万元,整体盈利能力呈现波动状态。如果未来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其他板块业务持续亏损,可能会导致南京协鑫资金链较为紧张,将会产生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4、 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产生措手不及的影响,如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经营上的风险。尽管发行人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理程序,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如若未来发生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评级信用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AA级别反映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 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定「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上述债券级别同时也考虑了南京协鑫所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债券所起到的保障作用。 中诚信评定苏州协鑫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苏州协鑫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肯定了公司股东实力强、稳步增长的装机容量和较强的技术实力等因素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积极影响;同时,中诚信也关注到光伏电价补贴到位不及时、资本支出压力以及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关联交易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水平的影响。 2、 正面 (1) 股东实力强。公司实际控制方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新能 源」)系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企业,协鑫新能源母公司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非公有电力控股企业,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拥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可以在组件供应、光伏电站建设以及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给予公司支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装机规模持续提升,在全国处於领先水平。随着在建项目的逐步投运,截至 2016年9月末,公司投运光伏装机容量已增至3,095MW,装机规模在全国处於领先水平。 (3) 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建有设计研究院并建立了供应链和工程管理体系,在光 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和运营管理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同时依靠协鑫集团提供的转换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光伏产品和更为优化的光伏发电系统,推动了公司光伏电站的建设及新能源应用的研究与整合。 (4) 担保实力较强。母公司南京协鑫为本次债项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本次债项的安全边际。南京协鑫从事光伏电站运营和新能源材料、设备购销业务,截至2016年9月末,南京协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7.15亿元,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5.14亿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49亿元,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26亿元。 3、 关注 (1) 光伏补贴到位不及时。受到可再生能源补贴徵收存在缺口以及补贴发放流程较 为复杂等问题的影响,光伏电费补贴款拖欠情况较为严重,对光伏发电企业的运营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尚有18.75亿元补贴未结算。 (2) 资本支出压力大。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建设 高峰期,根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公司需累计投入资本金291.52亿元,累计项目资金需求达1,166.06亿元,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3) 关联交易。公司与同受协鑫新能源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较大规模的关联交易, 同时,也存在一定规模的资金拆借。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 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於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後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於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授信情况 1、 银行授信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发行人及其间接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在各家金融机构都取得了较高的信用等级,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如果由於意外情况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及时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和现金流,并且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间接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共获得银行项目贷款授信210.96亿元,目前剩余额度15.66亿元1,具体情况如下: 1 金融机构将授信额度统一授予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0451.HK),发行人根据其实 际需求及间接控股股东的安排共享该授信额度。 表: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北京银行 94,240.00 91,000.00 3,240.00 工商银行 253,100.00 220,247.40 32,852.60 光大银行 10,000.00 10,000.00 �C 国家开发银行 364,789.00 268,200.00 96,589.00 河北银行 63,000.00 49,800.00 13,200.00 华夏银行 118,013.36 108,141.91 9,871.45 南京银行 5,000.00 5,000.00 �C 宁波银行 2,000.00 2,000.00 �C 农业银行 52,209.34 52,209.34 �C 中国银行 29,012.02 28,212.02 800.00 其他金融机构 1,118,197.45 1,118,197.45 �C 合计 2,109,561.17 1,953,008.12 156,553.05 (二)近两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严重违约情况 公司在最近两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没有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两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在最近两年及一期,未发行过债券及其他债务工具。 (四)本次债券发行後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前,公司尚未发行过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後,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7.5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9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8.77%。 (五)发行人近两年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年9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流动比率 0.70 0.61 0.19 速动比率 0.70 0.61 0.19 资产负债率 77.32 78.79% 81.68% 财务指标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保障倍数 2.53 2.85 31.69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u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u总资产 4、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u应偿还贷款额 5、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u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6、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u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一、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协鑫的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2,213,385.00万元,经审计 的所有者权益为273,589.96万元;2015年度,南京协鑫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3,641.31万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1,245.83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南京协鑫未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3,471,455.74万元,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451,357.86万元;2016年1-9月,南京协鑫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4,902.51万元,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2,648.86万元。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总资产 3,471,455.74 2,213,385.00 流动资产 999,558.01 650,261.83 存货 49,768.16 150.57 非流动资产 2,471,897.74 1,563,123.17 总负债 3,020,097.89 1,939,795.03 流动负债 1,732,660.34 1,223,145.22 非流动负债 1,287,437.55 716,649.82 所有者权益 451,357.86 273,589.96 营业收入 224,902.51 233,641.31 净利润 42,648.86 31,245.83 注:上述数据引自南京协鑫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财务报表,其中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由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 2、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资产负债率 87.00% 87.64% 净资产收益率 9.45% 11.42% 流动比率(倍) 0.58 0.53 速动比率(倍) 0.55 0.53 注:1、 上述数据依据南京协鑫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财务报表中相应财务数据计算得 出,其中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审计。 2、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u资产总额 (2) 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u期末净资产 (3)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债 (4)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u流动负债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南京协鑫商业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合作夥伴关系,报告期内在偿还有息债务方面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南京协鑫发行了一期私募债券,债券名称为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私募债券,发行规模3.60亿元,发行首日为2015年6月19日,期限为1年期,目前该私募债券已足额按时还本付息。 (四)担保人累计担保余额及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南京协鑫的企业信用报告,南京协鑫担保余额合计为 130,304.45万元,占其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的28.87%,全部为对内担保。若考虑本次债券的影响,南京协鑫累计担保金额将变为305,304.45万元,占其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的67.64%。 (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协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53和0.53,资产负债率为87.64%。截至2016年9月30日,南京协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21,027.22万元,现金储备充足。综上所述,南京协鑫现金储备充沛,资产流动性和负债率水平表现普通,担保能力较有保障。 (七)担保人主要资产及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协鑫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组 成,账面余额分别为245,447.83万元、932,542.05万元和481,286.26万元,分别占南京协鑫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的11.09%、42.13%和21.74%。上述资产有部分存在权利限制。 二、本次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6年[●]月[●]日。 (二)本次债券在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月 [●]日至2019年[●]月[●]日,2019年[●]月[●]日一次兑付本金。 (三)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四)偿债保障金专户与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开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并用於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由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监督发行人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操作。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可以为同一账户,均需独立於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於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受、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将在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及提前兑付日等,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 到期日两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如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发行人将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u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2个交易日,资金账户资金少於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偿债保障金专户开户银行应敦促发行人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并不迟於当期付息日和�u或本金兑付日後的第3个交易日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发行後,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兑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於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受托管理本次债券期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未来是否存在按期偿付风险的有关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了解,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後的一个月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了解的情况在出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中予以披露。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针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身的特徵和募集资金用途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於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 1、 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现金流较为充裕 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328.33万元、73,022.82万元和164,034.81万元,营业收入增长迅速,预计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将进一步有所突破。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经营性现金流入量分别为42,194.80万元、109,446.48万元和71,367.4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24.17万元、9,923.24万元和36,867.06万元,整体规模相对较大。较大规模的营业收入及相对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还本付息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 2、 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23,055.11万元、 2,347,350.49万元和3,568,996.51万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14,155.24万元、497,917.38万元和809,363.83万元,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738.17万元、33,577.60万元和64,893.6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71%、73.16%和72.39%,盈利能力强。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付提供了可靠保证。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高流动性资产及优质可变现资产的保障 发行人拥有大量的货币资金作为缓冲以应对日常的各项支出。2014年末、2015年 末、2016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7,107.02万元、183,461.05万元和 301,157.49万元,平均为170,575.19万元;必要时可直接用以偿还到期债券。同时,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优质可变现资产,包括应收票据4,952.79万元和应收账款192,668.04万元,必要时可变现或抵质押融资以偿还到期债券。 (二)授信方面的保障 发行人及其间接控股股东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间接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获得银行授信210.96亿元,剩余额度为15.66亿元,发行人可以根据其实际需求和协鑫新能源的安排动用该授信额度。若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足以偿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可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筹集资金,用於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2014年7月4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05940299-yc)名称预先登记【2014】第07030076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其使用的名称为「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7月7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南京协鑫签署的《公司章程》约定,发行人注册资本分二期投入,第一期5,000万人民币,2014年12月31日前缴足;其余资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贰年内缴清。2014年7月10日,江苏 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329879)。 2014年11月12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其中,新增部分70,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於2016年7月9日前出资到位。2014年11月12日,发行人作出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 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4年12月1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329879)。2015年1月23日,发行人本次认缴资本业经江苏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苏华会验【2015】1201号」《验资报告》验证缴足。 2015年1月5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其中,新增部分100,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於2016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2015年1月5日,发行人作出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 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5年1月9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329879)。 2015年6月23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其中,新增部分100,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於202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2015年6月23日,发行人作出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 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5年6月25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329879)。根据苏州新盛会计师事务所於2015年9月7日出具的编号为「苏新盛验字(2015)054号」,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17,000万元。 2015年8月14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其中,新增部分200,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於202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2015年8月14日,发行人作出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5年6月25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329879)。根据苏州新盛会计师事务所於2015年10月14日出具的编号为「苏新盛验字(2015)060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为351,000万元。 2015年12月16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唐成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推选孙兴平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免去唐成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职务,推选孙兴平为公司经理的议案》。2015年12月16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接受唐成、顾新辞去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孙兴平、张宁勇为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18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了编号为(05940328)公司变更【2016】第01180004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6年1月20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其中,新增部分300,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於2020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修正案》中,对《公司章程》第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6年2月18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98282027E)。根据苏州新盛会计师事务所於2016年5月5日出具的编号为「苏新盛验字(2016)015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4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39,462.10万元。 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9日及2016年6月8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分别向发行人缴纳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10,000万元及20,000万元。 2016年9月18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发行人对《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第七条注册资本和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进行了修改。2016年9月18日,江苏省苏 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98282027E)。 2016年7月7日及2016年7月8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分别向发行人缴纳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和6,000万元。 2016年10月10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98282027E)。 2016年10月19日及2016年11月24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向发行人缴纳了注册资本金19,970万元和65,000万元。 2016年12月19日,发行人股东南京协鑫决定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98282027E)。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777,432.10万元,由南京协鑫100%控股。 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的情况 1、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88家,基本情况如下所 示: 表: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金湖 江苏金湖 太阳能发电 95.02 收购 2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宁夏中卫 宁夏中卫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 宁夏金礼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宁夏中卫 宁夏中卫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4 东海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东海 江苏东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5 大同县协鑫鑫源光伏电力有限 山西大同 山西大同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公司 6 太原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山西太原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 通榆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通榆 吉林通榆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 四川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太阳能发电 70 设立 9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徐州 江苏徐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 开封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开封 河南开封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 香河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河北廊坊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 通榆同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通榆 吉林通榆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 镇江鑫利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 江苏镇江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4 吴忠市太阳山鑫能光伏电力 宁夏吴忠 宁夏吴忠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15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协鑫光伏电力 辽宁阜新 辽宁阜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16 苏州鑫希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江苏苏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 渖阳市於洪区协鑫光伏电力有限 辽宁渖阳 辽宁渖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公司 18 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张家口 河北张家口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9 辉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新乡 河南新乡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20 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常德 湖南常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21 安福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22 平山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23 南昌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江西南昌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24 迁西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唐山 河北唐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25 余干县协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上饶 江西上饶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26 三门峡协立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三门峡 河南三门峡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27 靖边县顺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28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荆州 湖北荆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29 湖北省麻城市金伏太阳能电力 湖北麻城 湖北麻城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有限公司 30 巨野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1 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 河北邯郸 河北邯郸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公司 32 句容信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 江苏镇江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3 临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邢台 河北邢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4 太谷县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晋中 山西晋中 太阳能发电 30 收购 35 正蓝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正蓝旗 内蒙古正蓝旗 太阳能发电 98.82 收购 36 内蒙古源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37 遂溪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遂溪 广东遂溪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8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海丰 广东海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39 南通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 江苏南通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40 常州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 江苏南通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41 伊犁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 新疆伊犁 太阳能发电 50 设立 42 邯郸市复兴区协鑫光伏发电 河北邯郸 河北邯郸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43 镶黄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镶黄旗 内蒙古镶黄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4 科右前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科右前旗 内蒙古科右前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5 鄂托克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托克旗 内蒙古鄂托克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6 高邮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高邮 江苏高邮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7 阜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阜阳 安徽阜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8 哈密耀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 新疆哈密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49 内蒙古香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呼和浩特 太阳能发电 90.1 收购 50 浙江舒奇蒙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 浙江萧山 太阳能发电 91 收购 51 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91 收购 52 江苏协鑫海滨新能源科技发展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 太阳能发电 60 组建 有限公司 53 北票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辽宁朝阳 辽宁朝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54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东投能源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55 海南天利科新能源项目投资 海南昌江 海南昌江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有限公司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56 海南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海口 海南海口 太阳能发电 76.74 收购 57 汝阳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汝阳 河南汝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58 朔州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 山西朔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59 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长治 山西长治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60 山西佳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山西太原 太阳能发电 93.33 收购 61 盂县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盂县 山西盂县 太阳能发电 98.86 收购 62 宿迁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宿迁 江苏宿迁 太阳能发电 98.03 收购 63 哈密欧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 新疆哈密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64 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 宁夏银川 太阳能发电 90.1 收购 65 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张家口 河北张家口 太阳能发电 95 收购 66 宝应鑫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宝应 江苏宝应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67 酒泉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酒泉 甘肃酒泉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68 枣庄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枣庄 山东枣庄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69 合肥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0 宿迁鑫扬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宿迁 江苏宿迁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1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德令哈 青海德令哈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72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天长 安徽天长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73 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元谋 云南元谋 太阳能发电 80 收购 74 合肥建南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太阳能发电 100 组建 75 山东万海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万海 山东万海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76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有限公司 云南勐海 云南勐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7 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淇县 河南淇县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8 攀枝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攀枝花 四川攀枝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79 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80 菏泽牡丹区协鑫光伏电力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81 来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滁州 安徽滁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2 淮安融高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83 桃源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常德 湖南常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4 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常德 湖南常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5 榆林市电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6 通榆县咱家禽业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通榆 陕西通榆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87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攀枝花 四川攀枝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8 阜宁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 江苏盐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89 宁夏绿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宁夏石嘴山市 太阳能发电 95 收购 90 海南州世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海南州 青海海南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91 中利腾晖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青海共和 青海共和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92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平顶山 河南平顶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93 攀枝花协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攀枝花 四川攀枝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94 乌拉特後旗源海新能源有限 内蒙古巴彦淖尔 内蒙古巴彦淖尔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责任公司 95 定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96 建平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辽宁朝阳 辽宁朝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97 齐齐哈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黑龙江齐齐哈尔 黑龙江齐齐哈尔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98 浦城县协鑫合创光伏电力 福建南平 福建南平 太阳能发电 90 设立 有限公司 99 张家口鑫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张家口 河北张家口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0 和田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 新疆和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1 内蒙古协恒光伏农牧综合开发 内蒙古 内蒙古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 102 榆林协鑫农业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3 临沂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 山东临沂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4 张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张家口 河北张家口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5 行唐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太阳能发电 70 收购 106 衢州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 浙江衢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07 合肥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太阳能发电 70 收购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08 朝阳市龙城区协鑫光伏电力 辽宁朝阳 辽宁朝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109 灵寿县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灵寿 河北灵寿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0 威县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邢台 河北邢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1 郓城鑫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2 淮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3 江苏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4 靖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95 设立 115 锦州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辽宁锦州 辽宁锦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6 襄垣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长治 山西长治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7 定边协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陕西榆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8 二连浩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19 禄劝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云南昆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0 青海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青海西宁 青海西宁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1 平原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德州 山东德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2 镇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白城 吉林白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3 白城洮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白城 吉林白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4 赤峰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赤峰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5 淄博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 山东淄博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26 攀枝花鑫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攀枝花 四川攀枝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7 高唐县协鑫晶辉光伏有限公司 山东高唐 山东高唐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28 宁夏鑫垦简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宁夏简泉 宁夏简泉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29 五家渠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五家渠 新疆五家渠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0 平邑富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平邑 山东平邑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31 霍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霍邱 安徽霍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2 淮安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3 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宝应 江苏宝应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4 天津鑫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5 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光伏电站投资 100 收购 136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 内蒙包头 内蒙包头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有限公司 137 宽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宽城 河北宽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8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新安 河南新安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39 仙桃长 口协鑫光伏电力 湖北仙桃 湖北仙桃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140 仙桃杨林尾鑫能光伏电力 湖北仙桃 湖北仙桃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有限公司 141 荆门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荆门 湖北荆门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2 广南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广南 云南广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43 利津县鑫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利津 山东利津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4 北京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5 确山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确山 河南确山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6 潜江市鑫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潜江 湖北潜江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7 宝应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宝应 江苏宝应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48 鄱阳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西鄱阳 江西鄱阳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49 新余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西新余 江西新余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50 嘉祥县鑫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嘉祥 山东嘉祥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51 黎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黎城 山西黎城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52 上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上林 广西上林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53 钦州鑫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 广西钦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54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30MWp光伏 内蒙古苏尼特 内蒙古苏尼特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发电项目 155 神木县平西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神木 陕西神木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56 神木县平元电力有限公司 陕西神木 陕西神木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57 玉溪市中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玉溪 云南玉溪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58 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 广西钦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59 滕州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滕州 山东滕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60 石楼县新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石楼 山西石楼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61 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丰县 江苏丰县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62 灵寿县鑫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灵寿 河北灵寿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63 柏乡县鑫科光伏电力开发 河北柏乡 河北柏乡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有限公司 164 浚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浚县 河南浚县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65 乾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乾安 吉林乾安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66 长岭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长岭 吉林长岭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67 宝应协和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宝应 江苏宝应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68 镇江鑫龙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 江苏镇江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69 磴口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磴口 内蒙古磴口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0 神木县协鑫环保有限公司 陕西神木 陕西神木 太阳能发电 65 设立 171 三亚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三亚 海南三亚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2 涉县鑫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涉县 河北涉县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3 江陵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江陵 湖北江陵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4 德令哈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青海德令哈 青海德令哈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5 沈丘鑫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沈丘 河南沈丘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76 郸城鑫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郸城 河南郸城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77 泗洪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泗洪 江苏泗洪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78 上高县利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上高 江西上高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79 仙桃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仙桃 湖北仙桃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持股 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方式 180 吉林亿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镇赉 吉林镇赉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81 泌阳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泌阳 河南泌阳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82 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 河南林州 河南林州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83 承德协鑫御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承德 河北承德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84 雷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雷州 广东雷州 太阳能发电 100 设立 185 阜阳衡铭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安徽阜阳 安徽阜阳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86 十堰郧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十堰 湖北十堰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187 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管理平台 100 设立 188 贵州中新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黔西 贵州黔西 太阳能发电 100 收购 注:海南州世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利腾晖海南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後旗源海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间接持股,其余均为直接持股。 2、 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1) 宁夏金礼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4年3月,注册资本8,630万元,注册所在地宁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08354669XM,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实业投资(向电力产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太阳能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电力技术谘询;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040.69万元,净资产为9,529.0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6.23万元,净利润为899.52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744.44万元,净资产为11,331.66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067.39万元,净利润为1,749.63万元。 (2)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4年5月,注册资本12,630万元,注册所在地宁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0835467109,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实业投资(向电力产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太阳能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电力技术谘询;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78.21万元,净资产为130,063.5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4.08万元,净利润为434.10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663.11万元,净资产为14,459.89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14.22万元,净利润为1,396.33万元。 (3)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注册资本16,060万元,注册所在地江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1061818615H,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发电(许可有效期至2034年12月23日);光伏产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维护、安装;发电站的资产管理;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及大、中型光伏并网电站、小型并网、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项目谘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526.17万元,净资产为21,643.4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58.81万元,净利润为5,574.75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2,630.96万元,净资产为25,517.39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901.71万元,净利润为3,873.94万元。 (4) 哈密耀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3年12月,注册18,196万元,注册所在地新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2201050029010,公司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新能源投资建设;电力设备、机械设 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环保设备、机电产品、环保材料、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5,456.02万元,净资产为18,925.5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49.48万元,净利润为754.37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219.91万元,净资产为18,819.79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519.46万元,净利润为-105.79万元。 (5) 内蒙古香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1年2月,注册资本27,360万元,注册所在地内蒙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100000017168,公司经营范围:对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和投资;太阳能设备的销售;设施农业的开发、承包;农产品(不含种子、种苗)的种植及销售;农业设施的租赁;电力、热力项目的建设、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7,401.88万元,净资产为32,834.7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52.74万元,净利润为5,504.97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1,070.51万元,净资产为38,600.40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525.86万元,净利润为5,765.64万元。 (6) 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4年2月,注册资本22,200万元,注册所在地陕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30881953581,公司经营范围:光伏电力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业务谘询服务,光伏电力项目开发、建设、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975.96万元,净资产为24,752.2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5.71万元,净利润为2,556.49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6,894.42万元,净资产为28,764.08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326.32万元,净利润为4,011.86万元。 (7) 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4年3月,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河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5096250572F,公司经营范围:开发、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发电场,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谘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011.59万元,净资产为23,755.8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97.49万元,净利润为2,693.32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559.48万元,净资产为30,448.47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708.79万元,净利润为6,692.62万元。 (8)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1年6月,注册资本22,200万元,注册所在地青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2802090008249,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电场等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光伏发电技术谘询、培训及研究开发;提供工程配套服务;光伏发电产品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6,401.08万元,净资产为29,108.9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14.62万元,净利润为3,985.95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7,721.03万元,净资产为30,413.68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069.55万元,净利润为1,656.61万元。 (9) 海南天利科新能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1年12月,注册资本7,600万元,注册所在地海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0000000265755,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风能、生物发电、地源 热能、沼气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及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新技术谘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714.63万元,净资产为8,689.3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34万元,净利润为1,093.88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219.54万元,净资产为9,291.63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065.12万元,净利润为627.88万元。 (10)盂县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14年3月,注册资本8,780万元,注册所在地山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220972661625,公司经营范围:5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筹建;新能源发电站的谘询、服务、投资、开发、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应取得审批或许可後持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708.07万元,净资产为17,604.2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82.71万元,净利润为2,129.48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3,025.19万元,净资产为21,685.99万元;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365.83万元,净利润为4,081.71万元。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南京协鑫将其持有的24%的发行人股权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质押融资,合同本金为120,000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未偿金额为119,980万元,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1日。除此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南京协鑫未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其他股份进行质押的行为。 五、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期间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单位 职务 孙兴平 董事、董事长、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宁勇 董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董事 有限公司 胡晓艳 董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董事 有限公司 张溪 监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监事 有限公司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一)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单位 职务 孙兴平 董事、董事长、 协鑫新能源投资 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 (中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宁勇 董事 协鑫新能源投资 董事 (中国)有限公司 胡晓艳 董事 协鑫新能源投资 董事 (中国)有限公司 张溪 监事 协鑫新能源投资 监事 (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二)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单位 职务 孙兴平 董事、董事长、 协鑫新能源控股 执行董事、总裁 总经理 有限公司 张宁勇 董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 副总裁 有限公司 胡晓艳 董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 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张溪 监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 部门总经理 有限公司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权。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 光伏电力投资、投资管理与投资谘询;企业管理谘询;光伏电力项目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谘询;光伏材料和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作为全球领先的专注从事太阳能发电的专业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光伏发电。2014年,公司将其於设立之初采购的部分多余太阳能电站设备对外销售,所以形成了设备销售的营业收入;2015年公司设备采购规模更加合理,无多余设备对外销售。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电力销售 163,950.17 99.95% 72,995.37 99.96% 5,581.03 45.27% 设备销售 �C �C �C �C 6,747.30 54.7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63,950.17 99.95% 72,995.37 99.96% 12,328.33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84.64 0.05% 27.45 0.04% �C �C 营业收入合计 164,034.81 100.00% 73,022.82 100% 12,328.33 100.00% 营业成本 电力销售 45,266.44 99.99% 19,592.17 99.97% 5,523.13 45.12% 设备销售 �C �C �C �C 6,717.38 54.88%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45,266.44 99.99% 19,592.17 99.97% 12,240.51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1.04 0.01% 5.11 0.03% �C �C 营业成本合计 45,267.48 100.00% 19,597.28 100% 12,240.51 100.00% 毛利润 电力销售 118,683.73 99.93% 53,403.20 99.96% 57.90 65.93% 设备销售 �C �C �C �C 29.92 34.06% 主营业务毛利润合计 118,683.73 99.93% 53,403.20 99.96% 87.82 100.00% 其他业务利润合计 83.60 0.07% 22.33 0.04% �C �C 毛利润合计 118,767.33 100.00% 53,425.54 100% 87.82 100.00% 电力销售 72.39% 73.16% 1.04% 设备销售 �C �C 0.44% 综合毛利率 72.39% 73.56% 0.71% 表:2016年1-9月设备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金额 占总供应量的比例 1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70,116.26 7.91% 2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0,280.77 3.42% 3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572.94 2.66% 4 羲和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2,778.13 2.57% 5 大连秦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1,169.06 2.39% 合计 167,917.16 18.95% 3、 电力的产销情况 (1) 生产情况 表:2016年1-9月发行人前五大发电企业情况一览 2016年1-9月发 2016年1-9月营 2016年1-9月净 名称 电量(兆瓦时) 占比 业收入(万元) 占比 利润(万元) 占比 内蒙古香岛新能源发 159,553.68 7.52% 13,525.86 8.25% 5,765.64 8.88% 展有限公司 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 118,941.69 5.60% 9,326.32 5.69% 4,011.86 6.18% 有限公司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 106,086.90 5.00% 8,901.71 5.43% 3,873.94 5.97% 有限公司 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 105,891.63 4.99% 10,708.79 6.53% 6,692.62 10.31% 有限公司 湖北省麻城市金伏太 93,171.70 4.39% 8,637.22 5.27% 3,812.60 5.88% 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合计 583,645.60 27.49% 51,099.90 31.15% 24,156.66 37.22% 表:发行人生产运营指标情况 指标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发电量(兆瓦时) 2,045,062.00 894,210.00 747.00 上网销售电量(兆瓦时) 2,003,383.00 870,293.00 720.00 机组利用小时数(小时) 1,025.00 1,321.00 �C 上网电价(元�u千瓦时) 1.00 0.98 �C 表:发行人电站并网情况 累计总装机 批文容量 2014年 2015年 容量 省份 序号 项目公司 MW MW MW MW 新疆 1 哈密耀辉 60 60 �C 60 2 哈密欧瑞 20 20 �C 20 3 伊犁协鑫 25.40 �C 25.40 25.40 宁夏 4 宁夏金信 50 �C 50 50 5 宁夏金礼 50 �C 50 50 6 宁夏盛景 30 �C 30 30 青海 7 青海德令哈 70 70 �C 70 8 青海海南州 30 30 �C 30 9 青海中利腾辉 50 �C 50 50 陕西 10 横山晶合 50 �C 50 50 11 横山晶合二期 50 �C 50 50 内蒙 12 内蒙香岛土左旗 130 130 �C 130 13 正蓝旗 55 �C 55 55 14 源海新能源 30 �C 30 30 河北 15 河北尚义 55 �C 55 55 16 河北平山 30 �C 30 30 17 河北广平 48.69 �C 48.69 48.69 累计总装机 批文容量 2014年 2015年 容量 省份 序号 项目公司 MW MW MW MW 山西 18 山西黎城 30 30 �C 30 19 山西盂县 50 50 �C 50 20 盂县二期 50 �C 50 50 21 山西佳盛 30 �C 30 30 22 山西太古 20 �C 20 20 云南 23 云南元谋 50 �C 50 50 河南 24 河南汝阳 50 �C 50 50 湖北 25 麻城 116 �C 116 116 山东 26 山东万海 35 �C 35 35 江苏 27 宝应鑫源 6 6 �C 6 28 金湖正辉 100 100 �C 100 29 宿迁绿能 22 22 �C 22 30 江苏海安 9.85 �C 9.85 9.85 31 江苏东海 15 �C 15 15 32 江苏高邮 30 �C 30 30 33 江苏协鑫 20 �C 20 20 34 淮安融高 10 �C 10 10 35 徐州鑫日 10 �C 10 10 安徽 36 安徽天长 40 �C 40 40 37 合肥建南 40 �C 40 40 浙江 38 浙江舒奇蒙 17.50 17.50 �C 17.50 39 浙江舒奇蒙二期 5 �C 5 5 海南 40 海南天利科 25 �C 25 25 41 海南意晟 25 �C 25 25 合计 1,640.44 535.50 1,104.94 1,640.44 表:2014-2016年1-9月发电量与销售电量情况 单位:兆瓦时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1-9月 1-9月上网 2015年 上网销售 2014年 上网销售 区域 发电量 销售电量 发电量 电量 发电量 电量 江苏 190,886 187,004 134,229 131,762 55 49 内蒙古 348,762 341,994 170,727 164,883 �C �C 山西 175,039 173,716 129,640 126,674 2 2 青海 136,369 133,371 173,581 171,279 �C �C 河北 188,614 184,927 44,009 42,435 �C �C 宁夏 160,658 155,060 62,351 59,926 �C �C 新疆 69,987 66,624 71,062 67,950 �C �C 陕西 180,557 177,071 52,744 51,181 �C �C 海南 52,192 50,256 30,970 29,959 �C �C 云南 61,043 60,218 2,506 2,473 �C �C 山东 81,023 79,173 2,594 2,564 �C �C 浙江 17,132 16,548 19,797 19,207 690 669 湖北 91,579 90,226 �C �C �C �C 湖南 1,533 1,518 �C �C �C �C 河南 126,550 125,232 �C �C �C �C 江西 44,037 43,402 �C �C �C �C 安徽 108,149 106,206 �C �C �C �C 吉林 8,876 8,811 �C �C �C �C 四川 2,076 2,027 �C �C �C �C 总计 2,045,062 2,003,383 894,210 870,293 747 720 (2) 销售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能。公司并网发电的电站所生产的电能全部由当地国家有关电网公司购买并统筹调配。公司各地区上网电价方面,目前 各省的的电价较为接近,但有细微差别,其中,截至2015年末,江苏省电价1.01元�u千瓦时,山西0.99元�u千瓦时,青海1.06元�u千瓦时,山东0.99元�u千瓦时等,平均电价为0.98元�u千瓦时。公司的电站分布方面,公司的电站资产主要分布在江 苏、宁夏,山西、陕西、河北、河南、海南和安徽等地。各地运营状况良好,发电形式稳定,电力需求较大。 发行人的电站发电业务收入确认的基础是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电价批覆确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全国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根据不同区域光资源的优劣分为 0.90元/kWh、0.95元/kWh和1元/kWh三类,并网後,电价补贴的期限原则上为20年。 表: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表 单位:元�u千瓦时 光伏电站 资源区 标杆上网电价 各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I类资源区 0.90 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 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 内蒙古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 II类资源区 0.95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 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 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 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I类外其他地区 III类资源区 1.00 除I类、II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注: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另行制定。 发行人所销售的上网电量按照每月实际上网的电量与各省电网公司结算,发行人与各省电网公司的合同通常为一年一签,到期续签。截至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已经在江苏、内蒙古、山西、青海等省市建设且并网了太阳能光伏电站,并与当地的电网公司签订了并网协议,累计并网电站分别为41家和73家,并网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1.64GW和3.095GW。发行人在完成并网的省市中,2015年全年实现电量 上网销售870,293.00兆瓦时,实现发电业务收入72,995.37万元,2016年1-9月全年实现电量上网销售2,003,383.00兆瓦时,实现发电业务收入163,950.17万元。 总体而言,公司下游需求稳定,且合理的电价保证了公司的盈利空间。同时,生产稳定、高效管理保证了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表:2014-2016年1-9月各地区上网电价情况 单位:元�u瓦 区域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江苏 1.04 1.01 1.10 内蒙古 0.90 0.90 �C 山西 1.00 0.99 1.00 青海 0.98 1.06 �C 河北 1.18 1.18 �C 宁夏 0.90 0.90 �C 新疆 0.90 0.90 �C 陕西 0.95 0.95 �C 海南 1.00 0.98 �C 云南 0.96 0.95 �C 山东 1.00 0.99 �C 浙江 1.15 1.17 1.18 安徽 1.00 1.13 �C 湖北 1.00 1.11 �C 河南 1.00 �C �C 江西 1.00 �C �C 东北 0.95 �C �C 湖南 1.20 �C �C 四川 0.96 �C �C 平均 1.00 0.98 �C 表:2016年1-9月前5大购电客户名单 单位:万元 购电户名称 购电金额 占总发电量的比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861.08 16.98%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供电公司 15,091.92 9.20%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14,397.03 8.78%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13,777.06 8.40%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11,596.38 7.07% 总计 82,723.47 50.43% 4、 结算模式 (2) 补贴电费结算 2014年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累计获得来自於国家能源基金的电价补贴结算款 41,741万元。 2016年下半年之前,发行人累计并网的68个共计2.74GW的电站中只有2个共计 80MW的电站进入了国家补贴目录,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并网规模增长较快,但并没有新的电站进入补贴目录,所以随着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电业务逐渐扩大,其应收国家补贴款项也快速增长。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9月 公布的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中,发行人所申报的14家共计541MW的电站全部进入补贴目录,因此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获得国家补贴的金额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表:发行人进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电站情况一览 装机容量 序号 省份 公司名称 国补名录批次 (MW) 申报时间 获批时间 1 青海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第4批 50 2012年 2013年2月 2 青海 海南州世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第5批 30 2013年9月 2014年8月 3 内蒙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第6批 3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4 江苏 宝应鑫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第6批 6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5 青海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第6批 2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6 新疆 哈密耀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第6批 6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7 海南 海南天利科新能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第6批 25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8 陕西 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第6批 5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9 江苏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第6批 10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10 山西 黎城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第6批 3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11 山西 山西佳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6批 3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12 内蒙 乌拉特後旗源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第6批 1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13 四川 盐源县白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6批 5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14 山西 盂县晋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第6批 50 2016年2月 2016年9月 合计 �C 541 �C �C 另一方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通常会在1-2年公布新一批次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从2012年6月-2016年9月已经陆续更新的六批,具体情况如下: 表:第一批至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情况一览 风能电站 风能电站 生物质电站 生物质电站 太阳能电站 太阳能电站 电站数量 电站总规模 数量 规模 数量 规模 数量 规模 批次 公布时间 (个) (MW) (个) (MW) (个) (MW) (个) (MW) 第一批 2012年6月 219 9,901.81 172 9,140.40 46 761.20 1 0.21 第二批 2012年10月 336 15,602.20 239 14,162.60 89 1,383.80 8 55.80 第三批 2012年12月 496 23,530.69 377 21,541.02 57 1,059.26 62 930.41 第四批 2013年2月 573 23,196.56 343 18,917.54 96 1,992.40 134 2,286.62 第五批 2014年8月 387 13,637.36 183 9,054.00 84 1,444.68 120 3,138.68 第六批 2016年9月 1,333 53,858.32 511 31,711.72 142 2,630.00 680 19,516.60 3,344 139,726.94 1,825 104,527.28 514 9,271.34 1,005 25,928.32 从上表可以看到,太阳能光伏电站进入补贴目录的家数和规模在第四批以後得到了较快的增长,太阳能光伏电站占每一批总补贴规模的比例也逐渐增大。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末完成并网和2016年10月-12月预计完成并网但未进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电站将在2017-2018年进行第七批的申报。 根据协鑫新能源於2016年9月12日公布的半年度报告来看,2016年全年计划完成新增 并网2.0-2.5GW,其上半年完成已完成新增并网1.095GW,目前在建项目容量为0.705GW,预计2016年末完成计划新增并网规模的可能性较大。发行人作为协鑫新能源旗下唯一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平台,协鑫新能源的并网电站均将在发行人体内运营。假设发行人2016年全年完成新增并网容量2.5GW,到2016年末,发行人的计划装机规模约为4.14GW,届时将会有约为3.6GW的电站将於2017-2018年进行第七批目录的申报。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新增并网了14家共计541MW的电站,同时发行人累计应收但未实现的国家补贴款共计为18.75亿元。按照国家能源基金的补贴惯例,发行人对2016年10月-2019年末可以获得的应收国家补贴款进行了预测,预测假设如下: 1 上述补贴款及2016年9-12月的补贴款项将於2016年末实现30%,剩余70%将於 2017年实现。 2 发行人所有进入补贴目录的电站2017年-2018年的补贴款项将於各自年内实现 70%,剩余30%与下一年全部实现。 3 发行人将於2017年申报进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电站 名单,将於2018年获批,且该批电站在2017年-2018年的国家补贴款将於2018年 实现30%,剩余70%将於2019年实现;2019年的国家补贴款将於2019年实现70%。 4 发行人截至第六批补贴目录公布的累计入库的14家共计541MW的电站按照电价 0.98元�u度;年机组利用小时数1,350小时;来自国家补贴款占电价的比例为 65%进行计算。 5 发行人计划於2017年申报的进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 电站按照电价0.80元�u度;年机组利用小时数1,350小时;来自国家补贴款占电价的比例为60%进行计算。 基於上述事实及假设,发行人对2016年7月-2019年末可以获得的应收国家补贴款的预测结果如下2: 表:发行人对2017年-2019年可以获得的应收国家补贴款的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第六批所有进入补贴 发行人进入第七批补贴 目录的电站的国家 目录的电站的国家 时间 补贴款现金流情况 补贴款现金流情况 合计 2016年7-12月 25,580.09 �C 25,580.09 2017年 83,080.38 �C 83,080.38 2018年 46,523.30 139,968.00 186,491.30 2019年 46,523.30 489,888.00 536,411.30 合计 831,563.06 表:2017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国家补贴款项金额预测 单位:万元 分类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应收国家补贴 422,837.45 596,614.45 456,759.45 213,501.35 5、 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所涉相关企业均取得了从事其目前所从事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维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和措施。公司所涉相关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体如下: (1)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2 本预测并不代表发行人对未来回收应收国家补贴款项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的承诺。 (3) 制定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岗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5) 制定完善的「两措」计划,保证「两措」投入; (6) 制定有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截至本次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任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 环保情况 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均非常重视环境保护。从项目设计起,就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目公司(光伏电站)均建设了污水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均拥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能源企业为绿色清洁能源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很小。企业在生产过程 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标准;保证环保资金投入,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对於生活污水和少量生产废水采用新型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对於废旧电子产品,有专门的存储、转运、回收措施,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截至本次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任何环保事故,各项目公司的环保设施均达到了所在地环保监管部门的标准,通过了所在地环保监管部门的验收。 (三)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 1、 在建工程明细 公司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可研、环评等相关审批程序,完全具备合法开建的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表: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亿元 2016年9月 批覆文号 末累计投资 未来 序号 项目名称 (批覆、环评、土地证) 开工时间 总投资金额 (MW) 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 1 小壕兔乡 榆政发改字[2012]249号; 2015-9-25 22.13 200.00 11.46 4.43 200MW并网光 榆政环发[2012]210号; 伏发电项目 陕国土资规发[2012]209 号; 2 江陵三湖渔场 B201542102444190001; 2016-04-28 7.27 33.00 7.01 1.45 100MW渔光互 江环审[2016]13号; 补项目 荆土资预审[2016]14号; 3 广东海丰 2015-441521-44-03- 2016-05-25 7.80 6.17 4.62 1.56 100MW农光互 011275;《海丰县环境保护 补项目 局环保意见》;海国土资 [2016]28号 4 河南省汝州市 豫直汝州能源[2015] 2016-04-03 7.34 58.56 7.11 1.47 王寨乡100MW 10378;汝国土资[2016]107 大型地面式光 号; 伏发电项目 5 开封华鑫新能 豫汴化工能源[2015] 2015-09-15 7.99 39.96 6.50 1.60 源开发有限公 05033;汴环评表[2015]69 司100MW生态 号; 农业项目 6 宁夏石嘴山市 国用(2014)第60065号; 2016-6-28 24.26 2.00 24.20 4.85 简泉350MW光 伏发电项目 总计 76.79 339.69 60.90 15.36 (1) 小壕兔乡2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榆阳区小壕兔乡20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於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新能源产业园区,占地约6,150亩,总规划容量为202.94MWp。榆林市年太阳辐射达5,500~6,000兆焦�u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620~2,830小时,是全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区之一,开发利用潜力巨大,适合建设大型光伏电站。本项目共安装组件665,380片305Wp多晶硅组件,装机容量为202.94MWp,预计年均发电量约33,314.42万kWh,年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641.58小时。同燃煤火电站相比,按标煤煤耗为340g/kWh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10.39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9,169.78t,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排放量约为870t,本工程的全部建成後在其正常运行期的25年内,每年可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26.48万t。 (2) 江陵三湖渔场100MW渔光互补项目 江陵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03~110千卡�u平方厘米, 具备利用光伏发电,实施光伏发电工程的有利条件。本项目工程设计发电容量100MW,分两期设计,电站布置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000亩。根据Meteonorm数据库,项目所在地年均峰值日照小时数约为1,123小时。荆州市是湖北省内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适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电站建成後预计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9,724.24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按照火电煤耗(标准煤)每度电耗煤305g,建设投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4,959.93t,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7,399.81t,减少硫氧化物排放量约243.11t,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244.72t。有害物质排放量的减少,可减轻环境污染。 (3) 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 协鑫海丰县100MWp农光互补项目场址位於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本工程年太阳总辐射量为4,821MJ/m2。从太阳能资源利用的角度来说,该地区一年内每月的太阳总辐射值变化基本平稳,有利於太阳能能源的稳定输出,是广东太阳辐射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工程开发利用价值较高,在拟建工程点建设光伏工程前景 良好。本项目第一年理论发电量11,054.38万度,第一年理论上网小时数为1,093.5h。 在运营期25年内,光伏电站理论总发电量252,550.12万度,理论平均每年发电量为11,301.82万度,理论平均每年上网小时数为999h。与同等电量的火电站相比,项目建成投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87.27万t/a,减少烟尘排放量约65.9t/a,减少硫氧化物排放量约7.27t/a,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3.6t/a,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41.7万t/a。 (4) 河南汝州100MW电站项目 汝州协鑫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场址於汝州市王寨乡,规划用地面积为3,200亩,项目地年均太阳能辐射量为5,359.65MJ每平方米,年均日照时数为2,350h,年均日照百分率为65-73%,该地区光照辐射较强,为较理想的光伏电站建设场址。本项目与同等电量的火电站相比,项目建成投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8万t/a,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60.56t/a,减少硫氧化物排放量约722.8/a,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61.6t/a,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9万t/a。 (5) 开封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20MW生态农业项目 项目场址位於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备案容量100兆瓦集中式生态农业电站和20兆瓦农光互补分布式电站,占地4,000亩。河南空气透明度高,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损耗少,整体属於太阳能三类地区,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000-5,850MJ/m2,相当於日辐射量3.8-4.5KWh/m2。河南开封地区光照资源较云南整体高,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200MJ/m2。初步估算,第1年有效发电小时数为1214小时,20年均发电量约为11,139万度,20年总发电量约为222,773万度。 (6) 宁夏石嘴山市简泉35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位於中朝准地台的三级构造单元银川地堑西北,计划一期开发建设220MW,二期开发建设130MW,总占地面积约11,077亩。根据合理推算,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辐射量为5,907.5MJ/m2.a,年均日照小时数为2872.2h。项目运营首年的年利用小时数约为1,540.9h,年发电量约为5,3932h,运营25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约为1,392.3h,平 均年发电量约为4,8729h。本项目与等电量火电厂相比,相当於每年可节约标准煤 15.59万(t 以平均标准煤煤耗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38万t,二氧化碳月38.87万t,氮氧化物月0.69万t,粉尘约12.47万t。 2、 发行人未来三年拟建项目 表:发行人未来三年主要拟建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总投资 自筹资金 1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甸中镇100MWp农光 2016年 7.78 1.56 互补项目 2 内蒙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农光互补一期 2016年 5.93 1.19 100MWp电站项目 3 尚义二工地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2016年 7.80 1.56 (1)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甸中镇100MWp农光互补项目: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甸中镇100MWp农光互补项目位於玉溪市峨山县甸中镇西南侧他格莫村附近,场地用地面积约3,150亩。场址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好,透明度高,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损耗较少,年内月太阳总辐射值变化较为平稳,有利於太阳能能源的稳定输出。场址太阳总辐射的年内变化呈「冬春大,夏秋小」的特点,能与水电 形成一定互补,对电网的正常运行起到积极的作用。场址无沙尘天气,气温年内变化不大,目标区域内风速不大,气候条件有利於太阳能资源开发。初步估算,本项目25年总发电量3,267,114.7MW/h,根据太阳能辐射数据及规模容量、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等数据测算出本电站25年的平均年发电量为13,068.46万KWh,25年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06.80小时。 (2) 内蒙包头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项目: 本项目位於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哈德门等村,本项目光伏电站占地面积为3,900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约8-10亩,总装机容量为100MWp,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4,143.24万k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1,414h。本项目为高效农业结合光伏的自主开发项目,构建为立体农业,在支架下可种植杂粮、中草药、等其他喜阴、耐阴经济作物。项目地处包头市昆都仑区,属於太阳能源利用资源较丰富区II,年平均水平总辐射量5,890.60MJ/m2,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980小时,是内蒙古太阳辐射富集地区之一,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按照火电站各项废气、废渣的排放标 准:烟尘为1.80g/kWh、二氧化硫6.20g/kWh、二氧化碳814g/kWh、氮氧化物2.10g/kWh、灰渣119.45g/kWh,本工程每年可减少排放烟尘约254.58t、二氧化硫约876.88t、二氧化碳约11.51万t、氮氧化物约297.01t,灰渣约16,894.10t。 (3) 尚义二工地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场址位於尚义县北部的大营盘乡二工地村,项目备案容量100兆瓦,占地面积约3,500亩。有效利用小时数约为1,560小时。尚义县太阳能丰富。地处高原,空气乾 燥,云量亦少,大气透明度好,光能资源丰富。年均太阳辐射总量139.027千 卡�ucm2,是河北省太阳辐射最大的地区之一,日照时间较长,年均日照时数为2,815.3小时,是太阳能采集的最佳区域。 3、 其他在建拟建工程情况 表:发行人其他拟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类 所在地 拟投资 资金 拟完工 序号 项目名称 型 区 金额 缺口 拟解决方案 时间 与主营业务相关性 1 和田协鑫20MW光伏发电项目 在建 新疆 1.63 1.30 融资租赁、 2016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2 榆神东投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在建 陕西 8.41 6.73 信托贷款、 2016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3 曲阳灵山30MW光伏发电项目 在建 河北 2.70 2.16 项目贷款 2016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4 易县高村30MW光伏发电项目 在建 河北 2.71 2.17 项目贷款 2016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5 河南信阳明港150MW项目一期 拟建 河南 7.66 6.13 融资租赁、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6 安徽两淮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拟建 安徽 7.20 5.76 项目贷款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7 广西钦州康熙岭200MW(一期 拟建 广西 4.32 3.46 融资租赁、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60MW)渔光互补项目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8 南宁上林项目60MW光伏发电 拟建 广西 4.32 3.46 融资租赁、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9 板万90MW光伏发电项目 拟建 贵州 6.48 5.18 融资租赁、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10 临汾扶贫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拟建 山西 7.20 5.76 项目贷款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11 阳泉领跑者100MW光伏发电项 拟建 山西 7.20 5.76 项目贷款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目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12 芮城生态光伏50MW光伏示范 拟建 山西 3.60 2.88 融资租赁、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 项目贷款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13 石楼县灵泉镇58MW光伏发电 拟建 山西 4.18 3.34 项目贷款 2017年 太阳能电站,与主营 项目 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总计 67.61 54.09 4、 在建工程拟建工程合理性分析 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情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并网运营的光伏电站容量达到3.095GW,规模位居国内市场前列,已成为国内主要的光伏电站投资开发运营商,目标市场正根据国内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西部地区向中东部省份转移,并且在现有运营项目中,适合中东部市场特性的农光、渔光互补类光伏电站占比逐渐增加。基於对国内光伏市场长期向好的判断,结合国家光伏十三五规划项目目标和市场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年均20GW的前景分析,发行人将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国内外光伏电站的投资,通过积极参与国家鼓励的领跑技术基地项目、光伏项目、普通电站竞价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应用类型的建设,力争每年新增并网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到2020年持有国内光伏电站规模达到20GW。 (五)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与竞争优势 2、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 股东优势 作为协鑫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的运营平台,公司在组建、成立和资产整合的过程中得到协鑫新能源极大的支持。2014年成立以来,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续对公司增资,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2014年11月增长至10亿元;2015年1月增长至20亿元;2015年6月增长至50亿元;2016年1月增长至80亿元;2016年12月增长至120亿元。同时,协鑫新能源也将旗下的光伏电站资产注入公司,公司资产规模也大幅增长。 (2) 规模经济与行业领先优势 截至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1.64GW和2.74GW,2015年实现发电量8.94亿千瓦时,实现上网销售电量8.70亿千瓦时。2016年1-9月实现发电量20.45亿千瓦时,实现上网销售电量20.03亿千瓦时。项目储备方面,公司目前有通过初评的项目储备5GW,通过风评1.80GW。2015年已开工项目1.30GW,并有望在2016年末新增有效投运装机容量1.50GW。公司光伏装机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在国内处於行业领先地位。随着电站建设投资的继续推进,公司规模优势有望持续提升。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2014-2016年9月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14年度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1-9月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第320FC0329号、致同审字(2016)第320ZC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1-9月财务报表。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11,574,947.22 1,834,610,533.21 271,070,235.95 应收票据 49,527,872.74 22,572,260.00 �C 应收账款 1,926,680,385.89 568,883,889.40 99,364,164.70 预付款项 33,906,008.17 568,356,058.73 151,885,742.01 应收利息 132,587,852.05 27,477,970.27 �C 其他应收款 6,008,765,693.22 4,787,618,593.34 178,714,792.56 其他流动资产 9,578,075.30 9,315,625.67 3,720,653.22 流动资产合计 11,172,620,834.59 7,818,834,930.62 704,755,588.44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2014/12/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00 �C �C 长期股权投资 24,590,975.79 �C �C 固定资产 19,404,025,578.70 9,369,143,071.98 986,171,680.11 在建工程 3,013,324,335.00 4,828,609,123.13 4,093,965,427.85 工程物资 116,876,550.72 36,835,212.18 �C 固定资产清理 5,209.58 �C �C 无形资产 65,585,026.96 44,985,976.13 1,092.59 商誉 8,680,000.00 �C �C 长期待摊费用 207,131,020.02 162,721,091.62 25,784,487.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7,125,602.93 1,212,375,517.41 419,872,848.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7,344,299.70 15,654,669,992.45 5,525,795,536.34 资产总计 35,689,965,134.29 23,473,504,923.07 6,230,551,124.78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463,129,804.15 2,936,132,760.00 �C 应付账款 191,091,446.19 422,055.40 137,108,431.90 应付职工薪酬 21,984,316.48 49,479,964.98 10,694,886.31 应交税费 7,592,282.89 12,920,140.14 14,907,656.72 应付利息 307,839,600.24 69,701,134.64 2,858,839.67 应付股利 �C �C 9,279,522.71 其他应付款 11,496,895,019.83 8,524,562,322.88 3,535,036,409.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14,466,990.39 1,194,514,608.85 35,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751,915.02 �C �C 流动负债合计 15,921,751,375.19 12,787,732,986.89 3,744,885,746.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8,466,850.00 4,146,200,000.00 838,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5,666,108,645.05 1,560,398,176.53 506,113,019.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74,575,495.05 5,706,598,176.53 1,344,113,019.08 负债合计 27,596,326,870.24 18,494,331,163.42 5,088,998,765.44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2014/12/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924,621,000.00 4,440,000,000.00 1,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6,480,000.00 �C 4,000,000.00 盈余公积 41,038,209.55 �C �C 未分配利润 920,823,542.09 338,447,832.51 23,175,858.59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7,942,962,751.64 4,778,447,832.51 1,027,175,858.59 少数股东权益 150,675,512.41 200,725,927.14 114,376,50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93,638,264.05 4,979,173,759.65 1,141,552,359.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689,965,134.29 23,473,504,923.07 6,230,551,124.78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640,348,110.45 730,228,202.30 123,283,283.98 减:营业成本 452,674,802.15 195,972,809.84 122,405,112.8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7,699.38 1,026,246.81 7,946.88 销售费用 �C �C �C 管理费用 93,292,303.83 36,696,071.47 3,094,445.91 财务费用 449,246,884.37 201,066,468.33 914,373.19 资产减值损失 �C �C �C 其他经营收益 �C �C �C 加:投资净收益 �C �C �C 营业利润 644,446,420.72 295,466,605.85 -3,138,594.83 加:营业外收入 4,609,573.19 41,609,871.27 30,648,020.08 减:营业外支出 403,858.44 1,990,861.15 164.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净损失 10,023.99 846.21 �C 利润总额 648,652,135.47 335,085,615.97 27,509,260.72 减:所得税费用 -284,348.07 -690,382.91 127,523.18 净利润 648,936,483.54 335,775,998.88 27,381,737.54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618,230,014.18 381,593,163.46 143,5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9,857.22 837.88 �C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95,044,125.28 712,870,752.04 278,448,01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3,673,996.68 1,094,464,753.38 421,948,018.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73,233,029.67 19,206,228.91 140,35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51,597,481.52 24,296,291.61 1,327,100.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409,780.03 25,819,660.07 767,683.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83,763,094.11 925,910,204.63 117,261,503.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003,385.33 995,232,385.22 259,706,28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368,670,611.35 99,232,368.16 162,241,730.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C �C �C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C �C �C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C 24,583.00 �C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C �C �C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7,166,047.62 241,538.00 3,517,35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66,047.62 266,121.00 3,517,35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87,838,251.68 6,535,992,245.13 1,124,283,012.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46,758,400.00 518,845,539.32 �C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C �C �C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06,508,391.74 240,000.00 3,284,05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1,105,043.42 7,055,077,784.45 1,127,567,06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5,233,938,995.80 -7,054,811,663.45 -1,124,049,71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2,069,640.00 3,456,965,800.00 1,048,939,799.4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840,121,927.34 3,818,000,000.00 4,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0,110,864,150.47 8,012,709,676.15 183,938,417.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53,055,717.81 15,287,675,476.15 1,237,778,217.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52,326,765.33 365,000,000.00 4,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396,502,719.17 204,176,679.69 �C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1,433,018,606.26 6,622,047,297.10 �C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81,848,090.76 7,191,223,976.79 4,900,000.00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5,471,207,627.05 8,096,451,499.36 1,232,878,217.1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8,540.11 �C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5,300,702.49 1,140,872,204.07 271,070,235.9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6,274,244.733 271,070,235.95 �C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11,574,947.22 1,411,942,440.02 271,070,235.95 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16)第320ZC0015号」的 审计报告中,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调整。本募集说明书中之2014年末/2014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16)第320ZC0015号」的发行人2015年度审计报告。 3 2016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与2015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产生差异,是因为 2016年1-9月新增的62家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并入2016年1-9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2015年财务报表未进行追溯调整。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0,302,541.84 69,493,435.65 88,618,106.13 应收账款 441,928,629.01 �C �C 预付款项 �C 7,915,766.00 �C 应收利息 9,098,000.00 �C �C 其他应收款 2,222,365,539.37 3,242,899,271.91 349,678,205.13 应收股利 19,414,142.52 �C �C 流动资产合计 3,723,108,852.74 3,320,308,473.56 438,296,311.2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C 长期股权投资 5,310,754,106.17 3,720,870,106.17 1,283,039,223.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C 6,663,792.13 79,226,175.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0,754,106.17 3,977,533,898.30 1,362,265,398.32 资产总计 9,283,862,958.91 7,297,842,371.86 1,800,561,709.58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500,000,000.00 2,300,000,000.00 �C 应付账款 �C �C �C 应交税费 690,040.87 444,005.90 467,835.80 应付利息 3,312,499.99 �C �C 其他应付款 185,859,360.97 100,849,720.02 299,869,439.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C 504,938,141.04 �C 其他流动负债 �C �C �C 流动负债合计 689,861,901.83 2,906,231,866.96 300,337,275.03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700,000,000.00 �C 506,113,019.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0,000,000.00 �C 506,113,019.08 负债合计 2,389,861,901.83 2,906,231,866.96 806,450,294.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924,621,000.00 4,440,000,000.00 1,000,000,000.00 资本公积金 �C �C �C 盈余公积金 �C �C �C 未分配利润 -30,619,942.92 -48,389,495.10 -5,888,584.53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6,894,001,057.08 4,391,610,504.90 994,111,415.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94,001,057.08 4,391,610,504.90 994,111,41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83,862,958.91 7,297,842,371.86 1,800,561,709.58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469,214,640.19 �C �C 减:营业成本 435,897,436.05 �C �C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707.77 �C �C 管理费用 27,075,787.56 2,108,608.82 659,824.80 财务费用 7,400,533.15 40,390,234.41 958,807.84 资产减值损失 �C �C �C 其他经营收益 �C �C �C 加:投资净收益 19,414,142.52 �C �C 营业利润 18,185,318.18 -42,498,843.23 -1,618,632.64 加:营业外收入 �C �C �C 减:营业外支出 �C �C �C 利润总额 18,185,318.18 -42,498,843.23 -1,618,632.64 减:所得税费用 �C �C �C 净利润 18,185,318.18 -42,498,843.23 -1,618,632.64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98,660,000.00 �C �C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30,214,664.20 705,354,346.15 684,382,767.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874,664.20 705,354,346.15 684,382,767.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C �C �C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C �C �C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75,881.80 1,850,653.50 191,57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32,795,152.12 1,259,575,903.65 507,473,311.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871,033.92 1,261,426,557.15 507,664,886.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996,369.72 -556,072,211.00 176,717,881.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C �C �C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C �C �C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C �C �C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C �C �C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1,263,406.77 9,00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44,482,400.00 2,784,012,945.40 1,079,099,775.00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C �C �C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C �C �C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4,482,400.00 2,785,276,352.17 1,088,099,77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594,482,400.00 -2,785,276,352.17 -1,088,099,77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4,621,000.00 3,440,000,000.00 1,0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C �C �C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10,013,334,877.46 �C �C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97,955,877.46 3,440,000,000.00 1,0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C �C �C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C �C �C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9,936,668,001.55 130,376,107.31 �C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36,668,001.55 130,376,107.31 �C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561,287,875.91 3,309,623,892.69 1,000,000,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C �C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0,809,106.19 -31,724,670.48 88,618,106.1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893,435.65 88,618,106.13 �C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7,702,541.84 56,893,435.65 88,618,106.13 二、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 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由於公司2014年注册成立,故不存在变化情况。 2、 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新增合并单位107家,具体为: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南乐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 东海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 大同县协鑫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 太原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 通榆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 四川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7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 开封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9 香河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0 通榆同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1 镇江鑫利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2 吴忠市太阳山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3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4 苏州鑫希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5 渖阳市於洪区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6 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17 辉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8 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9 安福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20 平山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21 南昌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2 迁西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23 余干县协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24 三门峡协立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25 靖边县顺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26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27 湖北省麻城市金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28 巨野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9 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30 句容信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31 临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32 太谷县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33 内蒙古源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34 遂溪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5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6 南通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37 常州新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38 邯郸市复兴区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39 镶黄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0 科右前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1 鄂托克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2 高邮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3 阜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4 北票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5 朔州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46 酒泉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47 宿迁鑫扬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8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49 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50 合肥建南电力有限公司 组建 51 山东万海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2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3 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54 攀枝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5 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6 菏泽牡丹区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7 来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8 淮安融高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59 桃源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0 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1 榆林市电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2 通榆县咱家禽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63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4 阜宁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5 宁夏绿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66 中利腾晖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67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68 攀枝花协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69 乌拉特後旗源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 70 定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1 濮阳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2 建平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3 齐齐哈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4 浦城县协鑫合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5 张家口鑫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76 和田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7 太阳山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8 内蒙古协恒光伏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79 榆林协鑫农业有限公司 设立 80 吴忠市红寺堡区协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1 临沂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82 昌都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3 察雅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4 张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5 行唐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86 衢州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87 合肥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88 朝阳市龙城区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9 灵寿县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90 威县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91 郓城鑫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92 淮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3 江苏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 94 靖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5 锦州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6 朔州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7 襄垣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8 定边协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9 二连浩特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0 禄劝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101 青海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2 平原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3 镇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04 白城洮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5 赤峰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6 淄博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07 攀枝花鑫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与2014年相比,2015年苏州协鑫的无合并单位减少。 3、 2016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与2015年相比,2016年1-9月新增合并单位62家,具体为: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高唐县协鑫晶辉光伏有限公司 收购 2 宁夏鑫垦简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 五家渠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 平邑富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 霍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6 淮安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7 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8 天津鑫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9 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0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11 宽城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12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3 仙桃长 口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4 仙桃杨林尾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15 荆门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6 广南泰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17 利津县鑫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18 北京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19 确山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0 潜江市鑫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1 宝应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2 鄱阳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23 新余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24 嘉祥县鑫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5 黎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6 上林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27 钦州鑫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28 内蒙古金曦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29 神木县平西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30 神木县平元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31 玉溪市中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32 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33 滕州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34 石楼县新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5 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36 灵寿县鑫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 37 柏乡县鑫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38 浚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39 乾安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0 长岭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41 宝应协和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42 镇江鑫龙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3 磴口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4 神木县协鑫环保有限公司 设立 45 三亚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46 涉县鑫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序号 企业名称 本年新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47 江陵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48 德令哈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 49 沈丘鑫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0 郸城鑫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1 泗洪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2 上高县利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53 仙桃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54 吉林亿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55 泌阳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6 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 收购 57 承德协鑫御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8 雷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设立 59 阜阳衡铭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60 十堰郧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61 河北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62 贵州中新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 与2015年相比,2016年1-9月苏州协鑫共减少合并单位7家,具体为: 序号 企业名称 减少原因4 1 南乐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2 濮阳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3 太阳山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4 吴忠市红寺堡区协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5 昌都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6 察雅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7 朔州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已注销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1 0.70 0.61 0.19 速动比率2 0.70 0.61 0.19 资产负债率3 77.32% 78.79% 81.68%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4 0.07(年化) 0.03 0.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 1.75(年化) 1.28 1.24 4 由於设立後一直未开始运营,发行人决定注销上述子公司。 (二)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1 5.40 1.14 1.46 速动比率2 5.40 1.14 1.46 资产负债率3 25.74% 39.82% 44.79%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u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u资产合计 4、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u总资产余额 5、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u应收账款余额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 偿债能力、资产周转能力、盈利能力以及未来业务目标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分析 1、 资产结构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资产科目余额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1,157.49 8.44% 183,461.05 7.82% 27,107.02 4.35% 应收账款 192,668.04 5.40% 56,888.39 2.42% 9,936.42 1.59% 其他应收款 600,876.57 16.84% 478,761.86 20.40% 17,871.48 2.87% 流动资产合计 1,117,262.08 31.30% 781,883.49 33.31% 70,475.56 11.31% 非流动资产: �C �C 固定资产 1,940,402.56 54.37% 936,914.31 39.91% 98,617.17 15.83% 在建工程 301,332.43 8.44% 482,860.91 20.57% 409,396.54 65.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712.56 4.00% 121,237.55 5.16% 41,987.28 6.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734.43 68.70% 1,565,467.00 66.69% 552,579.55 88.69% 资产总计 3,568,996.51 100.00% 2,347,350.49 100.00% 623,055.11 100.00% 在最近两年及一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资产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23,055.11万元、2,347,350.49万元和3,568,996.51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其中,2015年末较2014年末资产总额增加了1,724,295.38万元,增幅为276.75%,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固定 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上升。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资产总额增加了1,221,646.02万元,增幅为52.04%,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大幅上升。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70,475.56万元、 781,883.49万元和1,117,262.08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31%、33.31%和31.30%;非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552,579.55万元、1,565,467.00万元和2,451,734.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8.69%、66.69%和68.70%。 从资产组成上来看,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和货币现金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组成。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最高。截至2016年9月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例为88.09%。 2、 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1) 货币资金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7,107.02万元、 183,461.05万元和301,157.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5%、7.82%和8.44%。 2015年末相对於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增加了156,354.03万元,增幅为576.80%。 货币资金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於公司电站项目大幅增加,售电回款、资本金及融资相应增加。2016年9月末,公司货币现金与2015年末相比增加了117,696.44万元,增速为64.15%,主要是因为2016年华夏银行10亿元中长期贷款到账未使用所致。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现金 �C 0.07 5.86 银行存款 220,842.06 135,989.60 27,101.16 其他货币资金 80,315.44 47,471.39 �C 合计 301,157.49 183,461.05 27,107.02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 (2) 应收账款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936.42万元、56,888.39万元和192,668.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2.42%和5.40%,占比较小。其中,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4年末上涨472.52%,2016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5年末上涨238.68%,上涨明显,原因为公司电站并网项目增加,电费收入大幅增加导致对各地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发行人对省级电网或地方独立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来自於发行人因并网发电而确认来自於国家能源基金补贴收入所确认的应收账款,如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的「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所述,该部分应收账款需要在发行人 相应的并网电站进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之後方可发放,并且该部分补贴款项的发放需要一定的结算周期,故在此之前发行人对省级电网或地方独立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将随着发行人发电业务的进一步开展而增加,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全部集中在2年以内。由於应收账款主要为信用良好的大型电网企业,公司经判断认为无需针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 占比(%) 2年以内小计 192,668.04 100.00 合计 192,668.04 100.00 表:2016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应收账款金额 占比(%) 应收国家补贴 161,588.78 83.87 应收基本电价 27,885.02 14.47 应收省级补贴 1,682.87 0.87 应收市补及接入系统补贴 128.35 0.07 应收用户电价 1,383.01 0.72 合计 192,668.04 100.00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应收账款金额 占比(%) 应收国家补贴 134,814.62 82.98 应收基本电价 24,652.08 15.17 应收省级补贴 1,622.55 1.00 应收市补及接入系统补贴 128.35 0.08 应收用户电价 1,248.85 0.77 合计 162,466.45 100.00 表:2016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应收账款金额 占比(%) 应收国家补贴 26,774.16 88.65 应收基本电价 3,232.94 10.70 应收省级补贴 60.32 0.20 应收市补及接入系统补贴 �C �C 应收用户电价 134.16 0.44 合计 30,201.59 100.00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 占比(%) 1年以内小计 56,888.39 100.00 合计 56,888.39 100.00 截至2015年末,应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为15,809.28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27.79%。截至2016年9月末,应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款项为39,337.22万元,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24.21%。公司应收账款相对集中,存在 一定应收账款风险,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内蒙古的上网发电量占比为各省市中最高的。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额的比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39,337.22 2年以内 24.21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20,569.13 2年以内 12.66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7,252.72 2年以内 10.62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14,491.24 2年以内 8.92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3,790.79 2年以内 8.49 合计 105,441.10 64.90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5,809.28 1年以内 27.79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8,549.37 1年以内 14.87 江苏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7,410.30 1年以内 13.03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4,915.14 1年以内 8.64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4,189.34 1年以内 7.36 合计 40,783.42 71.69 (3) 预付款项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5,188.57万元、56,835.61万元和3,390.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4%、2.42%和0.10%,2014年与2015年的占比变化不大,2016年9月末的占比大幅下降。在数额上,201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14年末增加了41,647.03万元,增幅为274.20%,主要由於公司电站项目大幅增加,导致设备、工程预付款大幅增加。2016年9月末预付款项与2015年末相比减少53,445.01万元,降幅为94.03%,原因为发行人2015年末将大量其他应收款重分类为预付款项。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预付款项 占比(%) 30日内 1,266.45 37.35% 31至60日 184.12 5.43% 61至90日 65.38 1.93% 91至120日 184.14 5.43% 121至180日 98.63 2.91% 181至365日 38.82 1.14% 1至2年 1,553.06 45.80% 合计 3,390.60 100.00%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均集中在2年以内,账龄较短。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预付款项 占比(%) 1年以内小计 55,632.61 97.88 1至2年 1,170.21 2.06 2至3年 �C �C 3年以上 32.79 0.06 合计 56,835.61 100.00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时间 的比例(%) 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0.00 1至2年 44.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非关联方 1,000.00 30日内 29.49 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 91至120日 2.95 高唐县财政局琉璃寺财税分局 非关联方 61.70 1年以内 1.82 淇县信成种植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6.00 31至60日 1.65 合计 2,717.70 80.15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公司占比为80.15%。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总额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时间 的比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 15,830.93 1年以内 27.85 西安黄河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481.48 1年以内 20.20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909.97 1年以内 8.64 中核二三(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58.31 1年以内 6.96 宁夏中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94.03 1年以内 3.16 合计 37,974.72 66.81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公司占比为66.81%。 (4) 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7,871.48万元、 478,761.86万元和600,876.57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2.87%,20.40%和16.84%。发行人截至2015年末的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末增加了460,890.38万元,增幅为2,578.92%。2016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末增加了122,114.71万元,增幅为25.51%。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和数额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开发电站项目和各子公司对外业务大幅增加,与控股股东南京协鑫的资金往来也相应迅速增长,同时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缴纳的保证金亦显着增加。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2年以内 600,876.57 100.00 �C 合计 600,876.57 100.00 �C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5年末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474,120.34 99.03 �C 1-2年 4,356.76 0.91 �C 2-3年 284.73 0.06 �C 3-4年 0.03 �C �C 合计 478,761.86 100.00 �C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均集中在2年以内,账龄较短。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合计469,492.09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78.13%。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额的比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 443,382.19 2年以内 73.79 保定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094.47 2年以内 1.18 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光伏 非关联方 6,794.10 2年以内 1.13 基地项目领导组办公室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6,140.33 2年以内 1.02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081.00 2年以内 1.01 合计 469,492.09 78.13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额的比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 434,775.68 1年以内 90.81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5,606.00 1年以内 1.17 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906.15 1年以内 1.02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13.60 1年以内 0.80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000.00 1年以内 0.63 合计 452,101.43 94.43 2016年9月末,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南京协鑫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43,382.19万元,占 全部其他应收款的73.79%,主要是因为控股股东与公司及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贸易、资金往来较大,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形成原因及回款计划 1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330,337.09 113,045.10 公司与南京协鑫所形成的经营性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子公司向南京 协鑫进行设备采购,支付设备款 但尚未获得南京协鑫提供的设备 款发票时在子公司层面记录为其 他应付款借方科目,在合并审计 报告中该科目被调整为其他应收 款,该部分经营性形成的其他应 收款并非实际欠款,公司将在收 到南京协鑫提供的设备款发票後 将科目调整至在建工程。 公司与南京协鑫所形成的非经营 性其他应收款为苏州协鑫旗下项 目公司的相关电站建设的外部融 资已经到位,但目前所需投资的 金额小於其实际获得的融资金 额,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苏州协鑫旗下项目 公司将其暂时多余的闲置资金拆 借给南京协鑫供其在集团内部统 筹使用,南京协鑫将根据苏州协 鑫旗下项目公司投资进度的实际 需求归还相应款项。该部分资金 拆借的利率根据发行人综合资金 成本而定。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形成原因及回款计划 2 保定光为绿色能源科 7,094.47 �C 公司与保定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所形成的经营性其他应收 款为公司子公司与保定光为绿色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 合同,支付设备款但尚未获得保 定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的发票,在子公司层面记录为 其他应付款借方科目,在合并审 计报告时该科目被调整为其他应 收款,该部分经营性形成的其他 应收款并非实际欠款,公司将在 收到保定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的发票後将科目调整至 在建工程。 3 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 6,794.10 �C 公司中标山西芮城领跑者100MW 先行示范区光伏基地 项目支付的光伏基地公共设施工 项目领导组办公室 程建设费及林业生态恢复保证 金。尚未获得芮城县国家生态文 明先行示范区光伏基地项目领导 组办公室提供的发票,该部分经 营性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并非实际 欠款,公司将在收到芮城县国家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光伏基地项 目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的发票後将 科目调整至在建工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形成原因及回款计划 4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 6,140.33 �C 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 任公司 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融资 租赁合同,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 业务保证金,抵减最後一期融资 租赁长期应付款後退还。 5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6,081.00 �C 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所 司 形成的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为公司 拆借款支付的利息,尚未获得华 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发 票,该部分经营性形成的其他应 收款并非实际欠款,公司将在收 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 发票後冲减往来款。 合计 356,446.99 113,045.10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形成原因及回款计划 1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206,974.27 227,801.40 公司与南京协鑫所形成的经营性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子公司向南京 协鑫进行设备采购,支付设备款 但尚未获得南京协鑫提供的设备 款发票时在子公司层面记录为其 他应付款借方科目,在合并审计 报告中该科目被调整为其他应收 款,该部分经营性形成的其他应 收款并非实际欠款,公司将在收 到南京协鑫提供的设备款发票後 将科目调整至在建工程。 公司与南京协鑫所形成的非经营 性其他应收款为苏州协鑫旗下项 目公司的相关电站建设的外部融 资已经到位,但目前所需投资的 金额小於其实际获得的融资金 额,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苏州协鑫旗下项目 公司将其暂时多余的闲置资金拆 借给南京协鑫供其在集团内部统 筹使用,南京协鑫将根据苏州协 鑫旗下项目公司投资进度的实际 需求归还相应款项。该部分资金 拆借的利率根据发行人综合资金 成本而定。 2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 �C 5,606.00 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抵减最後 公司 一期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後退 还。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性 非经营性 形成原因及回款计划 3 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 4,906.15 �C 公司与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所形成的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为公司子公司与江苏正辉太阳能 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 同,支付工程款但尚未获得江苏 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 发票,在子公司层面记录为其他 应付款借方科目,在合并审计报 告中该科目被调整为其他应收 款,该部分经营性形成的其他应 收款并非实际欠款,公司将在收 到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的发票後将科目调整至在建 工程。 4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 �C 3,813.60 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抵减最後 限公司 一期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後退 还。 5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C 3,000.00 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抵减最後 有限公司 一期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後退 还。 合计 211,880.43 240,221.00 发行人拆借给控股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每一笔资金都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时间,在相应还款时间南京协鑫都按时归还了相关款项。 根据适用於发行人的《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发行人下属项目公司的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需向发行人申请借款的,集团内部成员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的,均需提交集团规定的资金调拨拆借申请单,内容包括资金调拨事由、资金调入单位及银行信息、资金调出单位及银行信息、相关材料、拟归还日期等内容。集团内部成员公司原则上不向无关联的第三方借款,特殊情况下需要借款的,需经董事会同意。板块内部借款利率由分管财务副总裁审议决定。」 2015年及2016年1-9月,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计入其他应收款的资金拆借的发生额分别为227,801.40万元和113,045.10万元;同时,上述期间,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下的资金拆借的发生额分别为441,215.37万元和527,134.39万元。上述资金拆借事项均按照《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不排除出现新的资金拆借或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如产生上述情况,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 》所 规定的决策程序单笔单批,严格管理,且将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同期总资产5%、年度累计超过总资产40%的事项及时通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每年的受托管理年度报告中统一披露该等事项。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不会用於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5) 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截至2014 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分别为98,617.17万元、 936,914.31万元和1,940,402.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83%、39.91%和54.37%。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增加838,297.14万元,同比增长850.05%;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增加1,003,488.25万元,同比增长107.11%;近两年一期主要系公司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电站项目大规模并网投运,相应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公司近两年及一期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 68,193.75 43,607.01 1,967.53 专用设备 1,867,301.33 891,044.25 96,069.77 运输设备 2,014.00 1,592.27 477.98 通用设备 2,893.48 670.77 101.89 合计 1,940,402.56 936,914.31 98,617.17 (6) 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净额分别为409,396.54万元、482,860.91万元和301,332.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71%、20.57%和 8.44%。2015年末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长73,464.37万元,增速为17.94%;2016年9月末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较2015年末减少181,528.48万元,降幅为37.59%。发行人的在建工程均为光伏电站项目,近两年及一期的在建工程余额变动与各子公司光伏电站的完工进度相符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 负债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负债科目余额表 单位:万元 负债 2016/09/30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46,312.98 5.30% 293,613.28 15.88% �C �C 应付账款 19,109.14 0.69% 42.21 0.00% 13,710.84 2.69% 应付利息 30,783.96 1.12% 6,970.11 0.38% 285.88 0.06% 应付股利 �C �C �C 927.95 0.18% 其他应付款 1,149,689.50 41.66% 852,456.23 46.09% 353,503.64 69.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1,446.70 8.75% 119,451.46 6.46% 3,500.00 0.69% 流动负债合计 1,592,175.14 57.70% 1,278,773.30 69.14% 374,488.57 73.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846.69 21.77% 414,620.00 22.42% 83,800.00 16.47% 长期应付款 566,610.86 20.53% 156,039.82 8.44% 50,611.30 9.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7,457.55 42.30% 570,659.82 30.86% 134,411.30 26.41% 负债合计 2,759,632.69 100.00% 1,849,433.12 100.00% 508,899.88 100.00%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508,899.88万元、1,849,433.12万元和2,759,632.69万元。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主要由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组成。其中,其他应付款占负债总额的41.66%,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21.77%,长期应付款占负债总额的20.53%,应付票据占负债总额的5.30%,四者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9.26%。 从负债结构上看,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负债均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59%、69.14%和57.70%,占比呈下降趋势,但数额大幅提升,原因是公司电站项目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性负债及短期融资相应增加。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68%、78.79%和77.32%,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显示公司管理层逐步加强了对於资本的管理,资产结构不断优化。 4、 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1) 应付票据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00万元、 293,613.28万元和146,312.9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15.88%和5.30%。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从无到有,增长至293,613.28万元,是因为公司自2014年创立以来票据结算业务逐渐增长;2016年9月末与2015年末相比,应付票据余额下降147,300.30万元,降幅为50.17%,主要是由票据兑付进度的差异所致。 (2) 应付账款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710.84万元、42.21万元和19,109.1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9%、微小和0.69%。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4年末大幅降低13,668.63万元,降幅为99.69%,主要原因是为电站设备、工程等支付的款项从应付账款重分类为其他应付款,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大幅降低。2016年9月末与2015年末相比,应付账款余额上升19,066.94万元,原因在於发行人2016年1-9月不断收购新的子公司,此类子公司的电站设备、工程应付款并入发行人的应付账款核算。 (3) 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4、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53,503.64万元、 852,456.23万元和1,149,689.5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9.46%、46.09%和 41.66%。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其他应付款余额上升498,952.59万元,增幅为141.14%,原因在於,发行人确认电站建设应支付的设备工程款不是与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在2015年度将电站设备、工程付款核算从应付账款重分类为其他应付款,同时各子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不断扩张也使得其他应付款大为增加。2016年9月 末与2015年末相比,其他应付款余额上升297,233.27万元,增幅为34.87%,主要原因为光伏电站建设扩张使得设备与工程款相应增长。 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表:近两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工程款 496,184.05 329,937.27 152,406.37 设备款 292,664.93 159,206.56 161,605.53 单位往来 355,095.80 360,652.62 39,094.33 保证金 438.39 1,496.44 152.73 其他 4,444.18 592.69 144.56 土地租金 217.58 300.18 79.09 个人往来 127.33 211.89 7.42 其他 517.24 58.57 13.62 合计 1,149,689.50 852,456.23 353,503.64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付款总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年限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 母公司 410,465.15 2年以内 设备款、往来款 35.70 限公司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合 本公司为其有限 119,507.68 1年以内 资金拆借 10.39 夥企业(有限合夥) 合夥人之一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 非关联方 75,887.24 2年以内 工程款 6.60 责任公司 中利腾晖光伏科技 非关联方 56,244.32 1年以内 工程款 4.89 有限公司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 非关联方 55,375.07 2年以内 工程款 4.82 有限公司 合计 717,479.46 62.40 表: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付款总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年限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合 本公司为其有限 100,000.00 1年以内 资金拆借 11.73 夥企业(有限合夥) 合夥人之一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 母公司 367,266.03 1年以内 设备款、拆借款 43.08 限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64,314.99 1年以内 工程款 7.54 公司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非关联方 34,982.83 1年以内 工程款 4.10 公司 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 非关联方 33,272.91 1年以内 工程款 3.90 公司 合计 599,836.76 70.35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表:2016年9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1,071.60 未与对方结算 江苏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95.72 未与对方结算 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112.47 未与对方结算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762.63 未与对方结算 合计 34,142.42 表:2015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3,272.91 未与对方结算 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4,713.16 未与对方结算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300.58 未与对方结算 焦素秀 83.50 未与对方结算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65.30 未与对方结算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44.10 未与对方结算 项目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17.40 未与对方结算 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80 未与对方结算 上海华通电气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45 未与对方结算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26 未与对方结算 合计 51,535.45 (4) 长期借款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83,800.00万元、414,620.00万元和600,846.6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47%、22.42%和 21.77%。2015年末较2014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增加了330,820.00万元,增幅为394.77%;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了186,226.69万元,增幅为44.92%,上述两期的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相应的长期融资需求不断增长所致。 (5) 长期应付款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50,611.30万元、156,039.82万元和566,610.8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5%、8.44%和 20.53%。2015年末较2014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增加了105,428.52万元,增幅为208.31%;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增加了410,571.05万元,增幅为263.12%。近两年及一期长期应付款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和信托借款的大幅增加。 3、 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67.06 9,923.24 16,22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3,393.90 -705,481.17 -112,404.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7,120.76 809,645.15 123,287.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530.07 114,087.22 27,107.02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24.17万元、9,923.24万元和36,867.06万元,均为现金净流入,反映出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回款较为及时。2015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减少了6,300.93元,降幅为38.84%,主要是因为2015年电站建设的政府补助资金尚未到位。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404.97万元、-705,481.17万元和-523,393.90万元,均为现金净流出、且流出数额规模较高,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正处於起步阶段、各子公司新建电站的资金投入需求巨大,各年度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多。 2015年度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2014年度增加了593,076.20万元,增幅为 527.62%,主要系随着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的增加,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3,287.82万元、809,645.15万元和547,120.76万元,始终保持大额净流入的态势,各 年债务融资金额较高。201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2014年增加686,357.33万元,增幅为556.71%,主要是因为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全面开展、债务融资相应增加。 4、 偿债能力分析 (1) 主要偿债指标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77.32% 78.79% 81.68% 流动比率 0.70 0.61 0.19 速动比率 0.70 0.61 0.19 利息保障倍数 2.53 2.85 31.69 注: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u利息费用,其中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2) 资产负债率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68%、 78.79%和77.32%,呈逐年下降趋势,显示管理层逐步加强了对於资产结构的管控。 (3)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19、0.61和 0.70,速动比率分别为0.19、0.61和0.70,呈现迅速提高的趋势。整体来看,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不断向好。 (4) 利息保障倍数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1.69、2.85和 2.53,下降较为明显,但处於可控区间。 总体而言,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流动性处於较好水平,利息保障倍数处於可控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好。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了稳健自律的财务政策与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随着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发行人未来的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亦有望相应增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5、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5(年化) 1.28 1.24 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4、1.28和1.75(年化)。发行人应收 账款周转率的增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近年来增加、且增速超过应收账款增速所致,显示出发行人良好的回款情况。 6、 盈利能力分析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64,034.81 73,022.82 12,328.33 减:营业成本 45,267.48 19,597.28 12,240.5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77 102.62 0.79 销售费用 �C �C �C 管理费用 9,329.23 3,669.61 309.44 财务费用 44,924.69 20,106.65 91.44 资产减值损失 �C �C �C 其他经营收益 �C �C �C 加:投资净收益 �C �C �C 营业利润 64,444.64 29,546.66 -313.86 加:营业外收入 460.96 4,160.99 3,064.80 减:营业外支出 40.39 199.09 0.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1.00 0.08 �C 利润总额 64,865.21 33,508.56 2,750.93 减:所得税 -28.43 -69.04 12.75 净利润 64,893.65 33,577.60 2,738.17 (1) 营业收入分析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63,950.17 99.95% 72,995.37 99.96% 12,328.33 100.00% 其中:电力销售 163,950.17 99.95% 72,995.37 99.96% 5,581.03 45.27% 设备销售 �C �C �C �C 6,747.30 54.73% 其他业务收入 84.64 0.05% 27.45 0.04% �C �C 营业收入总计 164,034.81 100.00% 73,022.82 100.00% 12,328.33 100.00%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328.33万元、 73,022.82万元及164,034.81万元。从收入构成来看,电力销售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015年度与2014年度相比,营业收入增加60,694.49万元,增幅为492.32%,主要是因为当年已并网投运的电站的发电量大为增加。2015年度,发行人实现电力销售收入72,995.3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9.96%,该项收入数额较2014年度增长了67,414.34万元,增速为1,207.92%。 除电力销售之外,发行人还於2014年销售了公司设立之初所购的太阳能电站设备,故当年实现了设备销售收入6,747.30万元。上述设备销售完毕後,2015年度未再发生该类业务收入。 2016年1-9月,发行人业务量进一步提升,并於该期间实现电力销售收入163,950.1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9.95%,已经超过2015年度全年的水平。同时,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光伏材料的销售所得。 发行人的电力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基础是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全国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根据不同区域光资源的优劣分为0.90元/KWh、0.95元/KWh和1.00元/KWh三类,并网後,电价补贴的期限原则上为20年。发行人所销售的上网电量按照每月实际上网的电量与各省电网公司结算。截至2015年末,公司投运的光伏电站有41家电站完成并网,装机并网容量1.64GW,为其2016年的业务收入垫定了基础。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公布的资料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限电主要发生在西部地区,其中,甘肃弃光限电8.40亿千瓦时,弃光率39%;新疆(含兵团)弃光限电7.60亿千瓦 时,弃光率52%;宁夏弃光限电2.10亿千瓦时,弃光率20%。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尚未在甘肃省设立光伏电站,在新疆及宁夏则设有共6个光伏电站,光伏装机容量合共235兆瓦,上网电量销售为127,876兆瓦时,分别占发行人总装机容量及总电力销售量的14.33%及14.69%。由於发行人光伏电站分布广泛,策略性地避免高度集中在某些地区,有效地降低了地域性弃光限电的风险,为盈利能力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另一方面,发行人2016-2020年计划完成装机规模24GW,若发行人能按计划完成装机并签署并网协议,则将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盈利能力。 (2) 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销售 118,683.73 100.00% 53,403.21 100.00% 57.90 65.94% 设备销售 �C �C �C �C 29.91 34.06% 合计 118,683.73 100.00% 53,403.21 100.00% 87.82 100.00% 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电力销售 72.39% 73.16% 1.04% 设备销售 �C �C 0.44% 主营业务毛利率 72.39% 73.16% 0.71% 注:营业毛利率=(主营营业收入-主营营业成本)�u主营营业收入 201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出现了大幅度提升,从1.04%增长至73.16%,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发行人於2014年7月成立,2014年末累计并网容量为535.5MW(其中收购2家已并网电站100MW),并且发行人自建的电站是在2014年12月并网,所以2014年自建电站的发电业务收入较少,其发电收入来源於并购电站在并购後产生的电费收入;发行人将其於设立之初采购的部分多余太阳能电站设备对外销售,所以在2014年形成了设备销售的营业收入,而该部分设备销售的毛利润相对较低。上述因素导致发行人2014年整体毛利率的水平较低,仅为0.71%。 同时,2015年之後发行人设备采购规模更加合理,无多余设备对外销售,主营业务仅为太阳能发电业务,并且2015年和2016年已经进入光伏电站正常的投资、建设、运营期,并网的装机容量较2014年底有大幅的增加,2015年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1,024MW和1,455MW。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2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销售可再生能源电量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确认收入,所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应收但尚未收到的国家补贴款项,该部分补贴款项的金额约占发行人2015年和2016年1-9月收入的65%。而由於光伏电站在期初一次性投入之後日常所需的经营维护和人力等付现成本较低,营业成本主要来自於电站的折旧。上述因素使得发行人2015年及2016年1-9月的毛利率水平大为提高。 (3)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近两年及一期,除2014年外,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高於与发行人具有类似业务或类似业务板块的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1) 以综合电力销售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包括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0975.SH)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1991.SH)等,上述两家上市公司於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月的电力销售毛利率水平均为35%左右。 2) 主营业务中包括太阳能发电业务板块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10.SZ)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月的太阳能电力销售毛利率水平均为55%左右。 发行人发电业务毛利率高於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在於: 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力销售包含火 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多种类的发电业务。由於火电和水电没有国家补 贴;虽然火电的单瓦电站建设成本低於太阳能电站,但其後续发电业务所需要的除折旧以外的成本高於太阳能电站;以及风电的上网标杆电价低於太阳能电站等多重因素,因此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力销售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时间早於发行人,近几年太 阳能电站的建设技术进步较快,单瓦建造成本逐年降低,因此发行人在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费用较早年建设电站的爱康科技低,故其毛利率水平相对高於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另一方面,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累计投资了3.88GW光伏电站,通过大规模采购带来的规模效应,发行人有效地降低了工程造价;通过科技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应用,不断优化开发建设的所有环节,也从源头上降低了工程成本。由於电站折旧费用为发行人的主要营业成本,电站建设投入的降低显着提高了发行人的整体毛利率。 在电站後期运行维护方面,发行人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提高了系统效率,并进一步提升了电站发电量;通过采用自动化无水机器人替代传统人手清扫技术,也节省了人工成本。另外,由於不同量级光伏电站的单瓦运营成本差别较大,60-100MW光伏 电站的单瓦运营成本不足20MW以下光伏电站单瓦运营成本的50%,通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发行人降低了光伏电站的後期运营成本。 综上,由於太阳能光伏电站行业较高的上网标杆电价及发行人自身较为有效的控制了建设成本和後期维护成本,使得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2014年除外)的毛利率水平高於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 (4) 各项费用分析 表:发行人各项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164,034.81 100.00% 73,022.82 100.00% 12,328.33 100.00% 销售费用 �C �C �C �C �C �C 管理费用 9,329.23 5.69% 3,669.61 5.03% 309.44 2.51% 财务费用 44,924.69 27.39% 20,106.65 27.53% 91.44 0.74% 由於行业性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均未产生销售费用。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09.44万元、 3,669.61万元和9,329.23万元,呈上升趋势。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员工资和员工差旅费等组成。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91.44万元、 20,106.65万元和44,924.69万元。2015年与2014年相比财务费用大幅上升,主要系银行借款大幅增加所致。2016年1-9月的财务费用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水平,反映出有息负债的进一步增长,但2016年1-9月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15年基本一致,反映出营业收入与外部融资呈现同比例增长的态势。 表:近两年及一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46,065.77 102.54% 19,511.08 97.04% 98.94 108.20% 减:利息收入 3,792.56 8.44% 1,434.72 7.14% 9.29 10.16% 手续费及其他 2,651.47 5.90% 2,030.28 10.10% 1.79 1.96% 财务费用合计 44,924.69 100.00% 20,106.65 100.00% 91.44 100.00% (二)母公司口径分析 母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旗下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其主要特徵有: 从资产结构上看,母公司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应收款。截至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29,784.24万元和928,386.30万元。上述时点,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372,087.01万元和531,075.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0.99%和57.20%;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24,289.93万元和222,236.5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4.44%和23.94%;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合计分别占总资产比重为95.42%和81.14%。 从盈利来源上看,2014年-2015年,由於发行人为光伏电站的投资平台,母公司层面上并未实际经营业务,故未发生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後母公司净利润连续两年 为负值。2014年度和2015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61.86万元和- 4,249.88万元。2016年1-9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1.46万元,扣除营业成本43,589.74万元和相关税费後,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1,818.53万元。 1、 资产结构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372,310.89 40.10% 332,030.85 45.50% 43,829.63 24.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075.41 59.90% 397,753.39 54.50% 136,226.54 75.66% 资产总计 928,386.30 100.00% 729,784.24 100.00% 180,056.17 100.00%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母公司总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母公司总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180,056.17万元、729,784.24万元和928,386.30万元。2015年末母公司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了549,728.07万元,增幅为305.31%;2016年9月末母公司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了198,602.06万元,增幅为27.21%。母公司近两年及一期资产较快的增长主要来自於业务快速扩张。 从资产结构看,流动资产占比大幅度提升。截至2016年9月末,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差距不大,资产结构较为合理。 (1) 流动资产 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组成。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03,030.25 27.67% 6,949.34 2.09% 8,861.81 20.22% 应收账款 44,192.86 11.87% �C �C �C �C 预付款项 �C �C 791.58 0.24% �C �C 应收利息 909.80 0.25% �C �C �C �C 其他应收款 222,236.55 59.69% 324,289.93 97.67% 34,967.82 79.78% 应收股利 1,941.41 0.52% �C �C �C �C 流动资产合计 372,310.89 100.00% 332,030.85 100.00% 43,829.63 100.00% 2015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了288,201.22万元,增幅为 657.55%。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了40,280.04万元,增幅为12.13%。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8,861.81万元、6,949.34万元和103,030.25万元。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货币资金减少了1,912.47万元,降幅为21.58%;2016年9月末与2015年末相比,货币资金增加96,080.91万元,增幅1,382.59%,主要是因为当期有较多的银行贷款到账後尚未使用。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发行人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34,967.82万元、324,289.93万元和222,236.55万元。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了289,322.11万元,增幅为827.40%;2016年9月末与2015年末其他应收款下降了102,053.38万元,降幅为31.47%。近两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呈现波动趋势,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子公司、外部单位之间资金拆借增加、上述款项到期日不一,使得其他应收款余额出现大幅波动。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发行人母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44,192.86万元。2016年9月末余额较高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与项目公司联合作为承租人租入设备,2016年1月租赁合同到期,融资租赁 公司将设备发票开具给发行人母公司,发行人母公司转开给项目公司,故产生应收账款。但该笔应收账款已在合并层面抵销。2013-2014年末该科目无余额。 (2) 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组成。截至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 4.50% 25,000.00 6.29% �C �C 长期股权投资 531,075.41 95.50% 372,087.01 93.55% 128,303.92 94.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C �C 666.38 0.17% 7,922.62 5.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075.41 100.00% 397,753.39 100.00% 136,226.54 100.00%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36,226.54万元、397,753.39万元和556,075.41万元。 2014年末,母公司非流动资产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其中长期股 权投资占非流动资产比率为94.18%。2015年末,母公司非流动资产由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在非流动资产中,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增加243,783.09万 元,增幅为190.00%;2016年9月末与2015年末相比,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增加158,988.40万元,增幅为42.73%。发行母公司近两年及一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其对子公司的投资不断增加所致。 2、 负债状况 表:发行人母公司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tbn>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68,986.19 28.87% 290,623.19 100% 30,033.73 37.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000.00 71.13% �C �C 50,611.30 62.76% 负债总计 238,986.19 100.00% 290,623.19 100.00% 80,645.03 100.00% (1) 流动负债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组成。发行人母公司於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50,000.00 72.48% 230,000.00 79.14% �C �C 应付账款 �C �C �C �C �C �C 应交税费 69.00 0.10% 44.40 0.02% 46.78 0.16% 应付利息 331.25 0.48% �C �C �C �C 其他应付款 18,585.94 26.94% 10,084.97 3.47% 29,986.94 99.84% 一年内到期的 �C �C 50,493.81 17.37% �C �C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C �C �C �C �C �C 流动负债合计 68,986.19 100.00% 290,623.19 100.00% 30,033.73 100.00%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0,033.73万元、290,623.19万元和68,986.19万元。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增加了260,589.46万元,增幅为 867.66%,主要系应付票据的增加所致。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与2015年末相比,下降221,637.00万元,减少幅度为76.26%,主要是应付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2) 非流动负债 表: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款 170,000.00 100% �C �C 50,611.30 1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000.00 100% �C �C 50,611.30 100%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50,611.30万元、0.00万元和170,000.00万元。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负债下降50,611.30万元,且2014年末为零,是因为原长期应付款将於未来1年内到期,发行人在2015年报表中将其重分类至流动负债。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负债上升170,000.00万元,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借款的增加。 3、 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64 -55,607.22 17,671.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448.24 -278,527.64 -108,809.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128.79 330,962.39 1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080.91 -3,172.47 8,861.81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71.79万元、-55,607.22万元、-599.64万元。 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母公司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规模较高,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发展较快,与其控股方、子公司、外部单位之间的资金拆借增加,该部分现金流量大都归入「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核算。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809.98万元、-278,527.64万元、-159,448.24万元。 2015年相对於2014年,发行人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大所致。母公司尚处起步投入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净流出状态。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000.00万元、330,962.39万元和256,128.79万元。 2014-2015年度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其於2015年进行了增资、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 4、 偿债能力分析 表:近两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16年9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资产负债率 25.74% 39.82% 44.79% 流动比率 5.40 1.14 1.46 速动比率 5.40 1.14 1.46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79%、39.82%、25.74%,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管理层更加注重对於资产结构的管理,控制负债规模,保持着很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分别为1.46、1.14、5.40,呈现先下降而後明显上升的趋势。其中,截至2014年末及2015年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较平稳,而2016年9月末的上述比率显着上升,主要是因为2016年1-6月份发行人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为增加,从2014年末、2015年末的8,861.81万元和6,949.34万元增长至2016年9月末的103,030.25万元,反映出发行人的营运资金不断充实、短期负债能力不断提高。 5、 盈利能力 (1) 收入及费用构成 表: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46,921.46 �C �C 减:营业成本 43,589.74 �C �C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7 �C �C 管理费用 2,707.58 210.86 65.98 财务费用 740.05 4,039.02 95.88 资产减值损失 �C �C �C 其他经营收益 �C �C �C 加:投资净收益 1,941.41 �C �C 营业利润 1,818.53 -4,249.88 -161.86 加:营业外收入 �C �C �C 减:营业外支出 �C �C �C 利润总额 1,818.53 -4,249.88 -161.86 减:所得税 �C �C �C 净利润 1,818.53 -4,249.88 -161.86 从收入来看,2014-2015年度,发行人母公司不参与实际业务,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参与各项目建设,故其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均为零。2016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1.4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与项目公司联合作为承租人租入设备,2016年1月租赁合同到期,融资租赁公司将设备发票开具给发行人母公司,发行人母公司转开给项目公司,但该笔营业收入在合并层面已经抵消。 从期间费用上看,发行人母公司的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2015年 度,母公司财务费用为4,039.02万元,较2014年增加了3,943.14万元,增幅为 4,112.50%;2016年1-9月与2015年度相比,财务费用下降了3,298.97万元,降幅为 81.68%。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费用的变动与其有息负债的变动趋势密切相关。 (三)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随着发行人各子公司旗下的光伏电站不断投产运营,发行人於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分别实现了营业收入1.23亿元、7.30亿元和16.40亿元。其中,2014年度的电力销售收入为0.56亿元,设备销售收入为0.67亿元;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均为电力销售收入。 2014年度,发行人的大部分光伏电站均为在建项目。2015年度,各光伏电站开始正 常运营後,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014年度的0.71%大幅提升至2015年度的73.16%和2016年1-9月的72.39%。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在前期投入电站建设完成後,後期运营後仅需少量维护成本,故从2014年开始毛利水平即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0.04亿元、2.38亿元和5.43亿元,三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5%、32.56%和33.07%。从期间费用 的构成来看,发行人未发生销售费用,而日常运营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分别为0.03亿元、0.37亿元和0.93亿 元;财务费用分别为91万元、2.01亿元和4.49亿元。发行人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为,光伏电站投资建设的扩张带动了融资需求的上升。 利润总额方面,2014年度公司大部分光伏电站尚未建成投产,故当年盈利水平较 低,2015年度,随着光伏电站不断建成和并网发电,发行人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达到3.35亿元。2016年1-9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49亿元,开始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综上所述,自2015年在建光伏发电项目陆续投产以来,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增长。 在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保持合理水平、行业政策保持稳定、光伏补贴能够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发行人未来将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将全面布局,因地制宜,根据国内各区域的环境特点,开发相应的电站类 型:在西北地区,发行人将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等国家政策,继续在消纳及外送条件较好的西北区域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在中部地区,发行人将开始在电价较高、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创新性地建设大中型农光互补设施光伏电站;在东南地区,发 行人将选择在工商业电价较高、光照资源相对较好的地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在用电负荷较高的区域通过35KV接入建设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华北地区,发行人将利用京津冀协同等政策,在电价较高、光照条件较好、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区域,建设大中型农光互补设施光伏项目和工商业屋顶项目。 发行人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出台的《关於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的号召,实施领跑者计划,对重点区域发展大型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示范性项目,打造技术、品牌优势。 综上所述,发行人将在未来不断提升科技含量,并致力於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的持续创新,争取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性光伏发电运营商。 五、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的有息债务共计1,408,904.25万元,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末总资产的39.48%,占净资产的174.08%,所有有息债务均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末的有息债务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 241,446.70 17.14% 119,451.46 17.31% 3,500.00 2.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846.69 42.65% 414,620.00 60.08% 83,800.00 60.76% 长期应付款 566,610.86 40.22% 156,039.82 22.61% 50,611.30 36.70% 合计 1,408,904.25 100.00% 690,111.28 100.00% 137,911.30 100.00% (二)有息债务账龄分析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一年以内的有息债务合计为1,408,904.25万元,占截至 2016年9月末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174.08%。其中,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总额合计为1,167,457.55万元。发行人的有息债务以中长期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三)有息债务明细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明细情况如下: 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表: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债务分类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 1,2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9/28 2030/9/27 收费权质押 哈密耀辉光伏电力 2,75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2/15 2025/2/14 收费权质押 内蒙古香岛新能源 5,0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7/2 2025/7/1 收费权质押 浙江舒奇蒙 1,792.94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5/12/31 2018/12/30 横山晶合太阳能 30,027.87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12/8 2030/12/7 收费权质押 海滨新能源 242.59 长期融资 保证、股权质押 2016/4/29 2025/1/15 海南天利科新能源 1,6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3/24 2027/3/23 收费权质押 海南意晟新能源 1,351.71 融资租赁 保证、股权质押 2016/4/29 2019/3/15 黎城光伏电力 1,798.07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6/2/19 2025/1/8 山西佳盛能源 1,0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6/23 2025/6/22 收费权质押 盂县晋阳新能源 2,0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5/29 2025/5/28 收费权质押 宿迁绿能电力 1,084.52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5/12/7 2020/12/6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债务分类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哈密欧瑞光伏电力 2,399.40 融资租赁 资产抵押 2016/5/13 2019/3/15 宁夏盛景太阳能 700.00 长期借款 保证、抵押、质押 2015/4/28 2030/4/27 尚义元辰新能源 2,23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5/11/12 2030/11/11 收费权质押 宝应鑫源光伏电力 886.75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5/8/7 2020/8/6 南通海德新能源 766.60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5/12/7 2020/12/6 德令哈协合光伏电力 1,65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2/9/20 2028/9/19 收费权质押 海南州世能光伏电力 800.00 长期借款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 2013/6/20 2026/6/19 收费权质押 天长协鑫光伏电力 9,289.06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5/10/23 2016/10/22 元谋绿电新能源 15,391.87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5/12/28 2016/12/27 合肥建南电力 1,348.57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5/8/7 2023/8/7 山东万海电力 2,626.49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5/27 2019/5/27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 2,238.32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5 2019/4/25 中利腾晖海南电力 18,270.77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5/11/6 2024/11/6 淇县协鑫新能源 24,885.33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5/11/16 2017/2/16 辉县市协鑫光伏电力 900.00 长期借款 保证、资产抵押、 2016/6/24 2028/6/23 收费权质押 东海光伏电力 3,574.02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5/11/16 2016/11/15 临城协鑫光伏发电 600.00 长期借款 收费权质押 2016/2/5 2030/12/29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债务分类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句容信达光伏发电 547.50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6/8/22 2018/8/22 通榆咱家禽业科技 2,286.91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6/5/5 2018/5/15 高唐协鑫晶辉光伏 1,253.10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6/1/29 2026/1/28 宁夏绿昊光伏发电 6,744.36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 2016/3/27 2017/9/22 平山县世景新能源 650.00 长期借款 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5/27 2030/5/26 靖边县顺风新能源 864.53 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5 2019/4/25 麻城金伏太阳能电力 62,892.15 长期借款 保证、质押 2016/9/29 2031/9/28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 14,954.15 融资租赁 保证 2016/6/28 2018/6/27 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 2,799.06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5/4/15 2025/3/18 合肥久阳 2,728.94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6/5/5 2018/5/15 砀山协鑫 5,460.15 融资租赁 保证、质押 2016/9/30 2018/9/30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 1,860.98 融资租赁 质押 2015/11/17 2024/11/16 合计 241,446.70 2、 长期借款明细 表: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宁夏金礼 34,5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5/5 2029/5/4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 32,4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9/28 2030/9/27 金湖正辉太阳能 61,0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8/28 2027/8/27 哈密耀辉光伏电力 36,75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2/15 2025/2/14 内蒙古香岛新能源 52,5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7/2 2025/7/1 横山晶合太阳能 31,4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12/8 2030/12/7 海滨新能源 7,899.32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9 2025/1/15 海南天利科新能源 14,6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3/24 2027/3/23 山西佳盛能源 14,047.37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6/23 2025/6/22 盂县晋阳新能源 28,0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5/29 2025/5/28 宁夏盛景太阳能 18,2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4/28 2030/4/27 尚义元辰新能源 52,57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5/11/26 2030/11/26 德令哈协合 57,65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2/9/20 2028/9/19 辉县市协鑫光伏电力 9,650.00 保证、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6/24 2028/6/23 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 12,000.00 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6/22 2031/6/21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临城协鑫光伏发电 15,600.00 收费权质押 2016/2/5 2030/12/29 余干县协鑫新能源 23,200.00 保证、质押 2016/6/30 2031/6/29 平山县世景新能源 17,350.00 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6/5/27 2030/5/26 麻城市金伏太阳能电力 61,530.00 保证、质押 2016/9/29 2031/9/28 海南州世能光伏发电 20,000.00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 2013/6/20 2026/6/19 合计 600,846.69 3、 长期应付款明细 表: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苏州协鑫新能源 170,000.00 保证、股权质押 2016/5/4 2018/5/3 浙江舒奇蒙 7,267.97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5/12/31 2018/12/30 海南意晟新能源 5,643.55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5 2019/4/25 黎城协鑫光伏电力 17,306.39 保证、质押 2016/2/19 2025/1/8 宿迁绿能电力 4,652.98 股权质押 2015/12/7 2020/12/6 哈密欧瑞光伏发电 10,743.67 资产抵押 2016/5/13 2019/3/15 宝应鑫源光伏发电 3,131.30 资产抵押 2015/8/7 2020/8/6 南通海德新能源 3,140.91 股权质押 2015/12/7 2020/12/6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合肥建南电力 8,332.94 资产抵押 2015/8/7 2023/8/7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 5,702.50 保证、质押 2016/8/18 2018/8/10 山东万海电力 18,399.40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5/27 2019/5/27 开封华鑫新能源 56,598.25 保证、股权质押 2016/3/22 2018/3/21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 15,233.45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5 2019/4/25 榆林隆源光伏电力 59,999.00 保证、股权质押 2015/11/6 2017/11/6 句容信达光伏发电 8,471.47 保证、质押 2016/8/22 2018/8/22 通榆县咱家禽业科技 6,757.27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9 2018/4/29 高唐县协鑫晶辉光伏 17,060.51 股权质押 2016/1/29 2026/1/28 靖边县顺风新能源 5,486.66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5 2019/4/25 阜南协鑫光伏电力 47,405.53 保证、质押、抵押 2016/9/15 2018/6/15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 11,269.23 保证 2016/6/28 2018/6/27 合肥久阳新能源 8,269.45 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 2016/4/29 2018/4/29 砀山协鑫 10,180.60 保证、质押 2016/9/30 2018/9/30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 28,037.27 股权质押 2015/11/6 2024/11/6 阜阳衡铭太阳能电力 10,649.94 保证、质押、抵押 2016/9/7 2024/9/7 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 20,125.98 保证、质押 2015/4/15 2025/3/18 中利腾晖海南电力 6,744.62 股权质押 2015/11/6 2024/11/6 2016年9月 合同开始 合同结束 贷款单位 末余额 增信情况 日期 日期 合计 566,610.86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的有息债务中,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占比较高,两者合计占有息债务的比例为82.87%。发行人的业务特性决定其主要债务为与光伏电站相关的项目贷款或长期限的融资租赁款。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价值总计86.96亿元,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0,315.44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 应收账款 143,954.55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287,732.32 用於融资 子公司股权 357,613.53 用於融资 合计 869,615.84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价值总计55.82亿元,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15年末公司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2,266.81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 应收账款 14,406.15 以收费权质押融资 固定资产 238,469.85 用於融资 子公司股权 263,041.43 用於融资 合计 558,184.24 受限资产具体情况请详见「第九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一、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除上述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截至2015年末无其他受限资产。 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公司控股股东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 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 关联方交易及往来 (1) 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1-9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2015年发生额 2014年发生额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购买设备 116,828.27 134,583.25 160,339.04 有限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购买设备 �C 8,879.15 �C 限公司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 接受劳务 �C 9,999.99 �C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C 116,828.27 153,462.39 160,339.04 (2) 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表:发行人2016年1-9月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拆借金额 (2016年1-9月 关联方 发生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借利息 拆入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527,134.39 分批借入 尚未全部归还 20,009.47 有限公司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 100,000.00 分批借入 2017/06/10 6,769.10 合夥企业(有限合夥) 拆入合计 627,134.39 26,778.57 拆出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113,045.10 分批借出 尚未全部归还 11,348.95 有限公司 拆出合计 113,045.10 11,348.95 表:发行人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拆借金额 (2015年全年 关联方 发生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借利息 拆入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441,215.37 分批借入 尚未全部归还 7,869.17 有限公司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 100,000.00 分批借入 2017/06/10 658.85 合夥企业(有限合夥)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 125,000.00 2015/06/12 2015/10/29 3,017.69 合夥企业 (有限合夥)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 12,000.03 2015/09/29 2015/10/20 41.14 源有限公司 拆入合计 678,215.41 �C �C 11,586.85 拆出 �C �C �C �C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 227,801.40 分批借出 尚未全部归还 4,142.14 有限公司 拆出合计 227,801.40 �C �C 4,142.14 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9月末数 2015年末数 2014年末数 其他应收款 协鑫新能源投资(中国)有限公 �C �C 1,000.00 司 预付款项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C 15,830.93 �C 其他应收款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43,382.19 434,775.68 �C 应收利息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34.28 2,747.19 �C 其他应收款 保利协鑫(苏州)财务谘询有限 �C 26.04 �C 公司 其他应收款 昆明容翠投资有限公司 �C 1,700.00 �C 其他应收款 上海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46.34 206.24 �C 其他应收款 协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25 2.25 �C 其他应收款 榆林协鑫农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C 合计 444,565.05 455,388.33 1,000.00 (2)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近两年及一期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9月末数 2015年末数 2014年末数 应付账款 苏州协鑫鑫阳财务谘询有限公 �C 24.57 �C 司 其他应付款 苏州保利协鑫光伏电力投资有 �C �C 690.50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10,465.15 367,266.03 105,605.32 应付利息 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C 4,903.55 �C 其他应付款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 �C 21,290.14 �C 司 其他应付款 大同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C 514.75 �C 其他应付款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合夥企业 96,814.61 100,000.00 �C (有限合夥) 其他应付款 江苏协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C 20.32 �C 其他应付款 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 �C 4.47 �C 其他应付款 马鞍山尖山铁矿有限公司 9.45 1.86 �C 其他应付款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 �C 2,179.59 �C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9月末数 2015年末数 2014年末数 其他应付款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谘询有限 52.40 40.88 �C 公司 其他应付款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 1,321.45 �C 其他应付款 徐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6.94 1.01 �C 其他应付款 银华协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C 1,595.78 �C 应付利息 嘉立(天津)资产管理合夥企业 �C 241.45 �C (有限合夥) 其他应付款 江苏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51 �C 其他应付款 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 1,475.71 �C 其他应付款 攀枝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80.00 �C 合计 508,904.77 499,405.84 106,295.82 为规范集团现金池会计核算、资金归集、下拨、调拨、内部计息等工作,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2016年6月发布了适用於集团内部的《现金池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现金池主体单位,集团内部各公司为现金池成员单位。该制度对「现金池会计核算及相关规定」,「会计处理」和「现金池业务具体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会严格按照该制度和《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必要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八、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除了因间接控股股东部署的战略经营策略而产生的对控股股东占用的113,045.10万元资金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发行人对其股东进行资金拆借的目的主要在於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不排除发行人将会进一步对股东进行资金拆借的安排,但是发行人的相关关联交易都将会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关决策,同时本次债券将建立募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会转借其他企业。 表: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旗下项目公司向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往来公司 往来余款 借款年利率 预计归还日期 1年以内 1年以上 1 宁夏金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889,936.04 8% 2016/11/30 3,889,936.04 �C 2 开封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46,496,625.83 8% 2016/12/30 446,496,625.83 �C 3 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79,271,650.92 8% 2016/11/30 79,271,650.92 �C 4 安福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180,400.00 8% 2017/6/30 10,180,400.00 �C 5 平山县世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12,623,078.60 8% 2017/6/30 12,623,078.60 �C 6 余干县协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8% 2017/1/30 2,000,000.00 �C 序号 往来公司 往来余款 借款年利率 预计归还日期 1年以内 1年以上 7 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32,134,962.97 8% 2016/12/30 1,532,134,962.97 �C 8 宁夏金礼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6,135,247.66 8% 2017/6/10 36,135,247.66 �C 9 合肥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70,800,000.00 8% 2016/12/30 70,800,000.00 �C 10 包头市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 16,600,000.00 8% 2017/6/10 16,600,000.00 �C 司 11 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97,625,909.18 8% 2017/6/10 97,625,909.18 �C 12 江苏协鑫海滨新能源科技发展有 1,759,890.00 8% 2017/3/30 1,759,890.00 �C 限公司 13 阜阳衡铭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4,000,000.00 8% 2017/1/30 24,000,000.00 �C 14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东投能源有限 653,849,062.20 8% 2017/6/30 �C 653,849,062.20 公司 15 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1,043,698.73 8% 2017/1/30 51,043,698.73 �C 16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有限公司 613,698.25 8% 2017/1/30 613,698.25 �C 17 辉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5,215,063.33 8% 2017/3/30 5,215,063.33 �C 18 榆林隆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6,121,496.67 8% 2017/3/30 �C 256,121,496.67 19 通榆县咱家禽业科技有限公司 3,010,219.00 8% 2017/6/10 3,010,219.00 �C 20 合计 3,303,370,939.38 8% 2017/6/30 2,393,400,380.51 909,970,558.87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内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本次发行後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後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产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 (二)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7.5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三)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7.50亿元计入2016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於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五)假设本次债券於2016年9月30日完成发行。 基於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债券发行後 项目 债券发行前 (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1,117,262.08 1,292,262.08 17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734.43 2,451,734.43 �C 资产总计 3,568,996.51 3,743,996.51 17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592,175.14 1,592,175.14 �C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7,457.55 1,342,457.55 175,000.00 负债合计 2,759,632.69 2,934,632.69 175,000.00 资产负债率 77.32% 78.38% 1.06% 流动比率 0.70 0.81 0.11 十、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确认、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国浩律所核查,截至本次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将会实质性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於2016年12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於2016年12月7日出具的股东决定的授权,一致同意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亿元(含17.5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拟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後将用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等8个绿色项目的投资建设和�u或前期融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8,700万元拟用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26,800万元拟用於��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2,300万元拟用於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70,000万元拟用於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13,100万元拟用於安福县50MW 独立电站项 目(一期20MW);6,000万元拟用於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3,600万元用於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4,500万元拟用於扬州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合计为17.50亿元。 表: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 项目已获得的批覆情况 募集资金 总投资 投入金额 用地 选址 序号 所在地 项目名称(含装机容量) (万元) (万元) 核准 环评 预审 意见书 接网 1 安徽省 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 24,000.00 18,700.00 砀山县 电站项目、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 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 2 安徽省 ��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 34,400.00 26,800.00 宿州市 补光伏电站项目 3 湖南省 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 16,163.00 12,300.00 桃源县 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4 广东省 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 89,000.00 70,000.00 海丰县 5 江西省 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 16,680.00 13,100.00 安福县 期20MW) 6 江苏省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 7,900.00 6,000.00 徐州市 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7 四川省 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 31,013.48 23,600.00 ×5 攀枝花市 伏发电项目 8 江苏省 扬州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 5,803.00 4,500.00 扬州市目 宝应县 合计 224,959.48 175,000.00 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尚未完成接网审批 工作,发行人预计将於2017年完成。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基本概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7.50亿元拟全部用於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银行项目贷款等)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後再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股东决定,依据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全部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根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并於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版)》,该等项目隶属於下列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或界定条件 名称和代码 5.清洁能源 5.2太阳能 5.2.1设施建 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太阳能高温热发电站 D电力、热力、燃 光伏发电 设运营 (不含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需满足 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如下限定条件: 应业-44电力、热力 生产和供应业-4415 1. 多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5.5%, 太阳能发电。 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 减率≤2.5%,之後年衰减率≤0.7%; 2. 单晶硅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6%,组 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 率≤3%,之後年衰减率≤0.7%; 3. 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化效率≥28%, 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 率≤2%,之後年衰减率≤0.5%,项目全生 命周期内衰减率≤10%; 4. 硅基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8%, 铜铟镓硒(CIGS)薄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 效率≥11%,碲化镉(CdTe≥11%,其他薄 膜电池组件光电转化效率≥10%; 5. 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项目全生命 周期内衰减率≤20%。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均隶属於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项目类别,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要求,属於绿色产业项目。 2、 项目绿色鉴证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6年12月6日出具了《独立有限鉴证报 告》,主要内容如下: (1) 鉴证对象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受发行人的委托,就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是否遵循了下列要求进行有限保证鉴证: A. 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中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否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於开 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 》( 深证上[2016]206号 )( 以下简称「深证上 [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 B. 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中的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政 策与内部控制措施是否遵循了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 (2) 发行人的责任 发行人应遵循「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准备和发布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包 括制定绿色项目标准,建立绿色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与内部控制措施; 发行人应遵循「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确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并根据 绿色项目标准对募集资金拟投项目进行评估与筛选; 发行人应遵循「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分配和管理,并定期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针对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的信息收集、准备和发布,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以避免由於舞弊或者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 独立第三方鉴证机构的责任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根据与发行人的约定,负责实施有限保证鉴 证工作,就发行人出具的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是否遵循了「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有限保证鉴证,并出具独立有限鉴证报告。 (4) 鉴证工作的基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按照《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3000」)》执行有限保证鉴证工作。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在策划和执行有限保证鉴证工作时,均以取得一切其认为必需的信息和解释为目标,使其能获得充分的凭证作出结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独立有限保证鉴证工作的内容包括与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的信息收集、准备和发布的主要负责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支持性文件,并恰当地实施分析、覆核和其他证据收集程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所实施的工作包括: A. 获取和查阅发行人本次债券相关的内部管理体系文件,了解本次债券内部管理 现状; B. 访谈负责本次债券内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了解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 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 C. 访谈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了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 D. 查阅拟投向的绿色项目名录、项目审批文件和相关项目材料,评估其是否符合 绿色项目标准; E. 查阅拟投绿色产业项目相关资料和环境绩效测算工具,覆核环境绩效测算过 程,评估环境绩效测算结果是否合理; F. 获取和审阅其他与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有关的政策、流 程及内部控制措施的支撑文件。 (5) 鉴证工作的局限性 本次债券绿色项目鉴证的类型为有限保证鉴证,此类鉴证是为获取有限保证而实施的程序,旨在确认信息的可信性,该程序的范围会小於为获取合理保证所实施的程序的范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鉴证工作和鉴证报告并不会就发行人管理系统和程序的有效性及绩效信息发表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鉴证基於其对「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 解读,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读。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工作只为发行人本次债券的发行前有限保证鉴证而实施,不包括法定财务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鉴证仅限於本次债券发行前已有的政策和程序。 (6) 鉴证结论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上述的有限保证鉴证工作,其没有发现 发行人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中的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遵循「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上述的有限保证鉴证工作,其没有发现发行人本次债券管理层声明中的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的 政策与内部控制措施未遵循「深证上[2016]206号文」件的要求。 (7) 鉴证报告的使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工作是依据与发行人签署的鉴证协议相关条款来开展,并出具有限保证鉴证结论,所出具之鉴证报告仅为发行人编制,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责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不会就其工作或所出具之本次债券绿色项目鉴证报告的内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发行人於2016年12月6日出具的《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管理层声明》,本公司将严格遵循该声明中关於募集资金用途及绿色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的政策和内部控制措施的相关描述,其中,绿色公司债券 发行前,将在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 制度等内容;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对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及其环境效益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出具年度评估报告,并及时对外披露。 3、 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债券的募投项目均为太阳能光伏电站,截至2016年末,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情况详见以下表格: 表:本次债券募投项目的投资及建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已投资金额 序号(含装机容量) 总投资 项目资本金 资金 自有资金 融资租赁款 合计 未来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期 1 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 24,000.00 4,800.00 18,700.00 4,800.00 1,267.00 6,067.00 2016年4月- 站项目、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 2017年3月 10MW光伏电站项目 2 ��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 34,400.00 6,880.00 26,800.00 6,880.00 4,064.00 10,944.00 2016年4月- 光伏电站项目 2017年3月 3 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 16,163.00 3,232.60 12,300.00 3,232.60 8,926.00 12,159.00 尚未投资的部分, 2016年4月- 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拟用本次债券募集 2016年12月 4 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 89,000.00 17,800.00 70,000.00 17,800.00 22,700.00 40,500.00 资金直接投入;已 2016年1月- 用融资租赁款先行 2017年6月 5 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 16,680.00 3,336.00 13,100.00 3,336.00 2,636.00 5,972.00投入的部分,拟用 2016年1月- 20MW)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2016年6月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 偿还该部分融资租 2016年5月- 6 7,900.00 1,580.00 6,000.00 1,580.00 6,020.00 7,600.00赁款 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16年8月 7 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 31,013.48 6,202.70 23,600.00 5,261.00 0.00 5,261.00 2016年9月- 发电项目 2017年5月 8 扬州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 5,803.00 1,160.60 4,500.00 1,160.60 3,256.40 4,417.00 2016年4月- 2016年7月 合计 224,959.48 44,991.90 175,000.00 44,050.20 48,869.40 92,920.00 (1) 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 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法人主体均为砀山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协鑫新能源的子公司。上述项目均位於安徽省砀山县境内,合计规划装机容量30MW。其中,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一期)规划占地约658亩,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规划占地约300亩。上述项目建设主要分为两部分,即场前区和生产区;其中场前区将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及绿化,生产区则主要包含光伏阵列、箱变基础等。光伏阵列主要布置於河道内,共计配置30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设25台40kW逆变器及1台1,000kVA升压变压器。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一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 书签署日的借款 序号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余额(万元) 1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750.00 6.58 2016.09.30- 15,750.00 2018.09.30 合计 15,750.00 15,750.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2月31日获得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宿州市发展改 革委关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函》( 宿发改能源 【2015】349号),该文件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备 案;发行人还於2015年12月31日获得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宿州市发 展改革委关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函》(宿发改能源【2015】360号),该文件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6月9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宿州市环保局关於砀山 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宿环建函【2016】84号),认为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发行人还於2016年6月9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宿州市环保局关於砀山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宿环建函【2016】85号),认为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i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28日获得砀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砀山协鑫曹庄西 洪河20+1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砀国土资函【2016】11 号),该文件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用地通过用地预审。 iv) 发行人於2016年6月21日获得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出具的《国网宿 州供电公司关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 函》(宿电函【2016】13号)批覆,该文件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发电机组接入宿州电网;发行人还於2016年6月21日获得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出具的《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於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宿电函【2016】14号)批覆,该文件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发电机组接入宿州电网; v) 发行人已於2016年2月18日取得砀山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於砀山协鑫曹庄镇 西洪河20+10MW光伏电站项目初步规划选址意见》(砀规选【2016】1号),该文件 同意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拟选址地块归该项目使用。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安徽砀山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将会为安徽砀山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安徽砀山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及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合计总投资为24,000.00万元,其中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为16,000.00万元,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生产运行期均为25年。同时,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2,172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545小时;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1,086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545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砀山协鑫曹 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1元/ 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税後)为7年,投资方内部收益率(税後)为12.50%,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2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2,172 3 总投资 万元 16,00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545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1 7 投资回收期(税後) 年 7 8 投资方内部收益率(税後) % 12.50 9 规划占地面积 亩 300在国家标杆电价的指导原则下,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1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砀山协鑫曹庄西洪河二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税後)为7年,投资方内部收益率(税後)为12.50%,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1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1,086 3 总投资 万元 8,00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545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1 7 投资回收期(税後) 年 7 8 投资方内部收益率(税後) % 12.50 9 规划占地面积 亩 30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0,262.70吨,减少CO2排放量约24,630.48吨,减少SO2排放量约15.31吨,减少NOx排放量约14.01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益。 (2) ��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宿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协鑫新能源的子公司。该项目工程场址位於安徽省宿州市��桥区灰古镇付湖村,分为一期与二期工程,规划面积合计约1,500亩,规划装机容量40MW。 该项目采用农光一体的建设方式,将中草药种植与太阳能发电相结合。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6.93 2016.10.31- 15,000.00 2018.10.20 合计 15,000.00 15,000.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2月31日获得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宿州市发展改 革委关於宿州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函》(宿发改能源【2015】352号),该文件同意��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进行备案;发行人还於2015年12月31日获得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宿州市发改委关於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函》(宿发改能源 【2015】357号),该文件同意��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进行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6月9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宿州市环保局关於宿州 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宿环建函【2016】72号),认为��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建设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发行人还於2016年6月 9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宿州市环保局关於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 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宿环建函【2016】73号),认为��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建设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iii) 发行人於2016年3月30日取得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宿州协鑫��桥区 灰古20+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 函 》( 宿国土资函 【2016】136号),该文件同意��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通过土地预审; iv) 发行人於2016年4月28日取得了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出具的 《关於印发宿州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初审会议纪要的函》(电经所审函【2016】10号),该函确认发行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接网工程可研报告,以最终确定该项目接入电网的方案;发行人还於2016年9月13日取得了国网宿州供电 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出具的《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关於印发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函》(电经所审函【2016】12号),该函确认��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二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在接入系统实施完毕、并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满足各项相关要求後,可以并网发电; v) 发行人於2016年6月17日获得了宿州市��桥区住建局出具的《关於宿州协鑫��桥 灰古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初步意见》,该文件原则同意�� 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的项目选址;发行人还於2016年6月17日获得了宿州市��桥区住建局出具的《关於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初步意见》,该文件原则同意��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二期工程(宿州协鑫��桥灰古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的项目选址。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安徽宿州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安徽宿州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安徽宿州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为34,400万元,生产运行期约25年,生产运行期内该光伏电站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2,306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200.76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0.89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桥区灰古镇协鑫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税後)为8.21年,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99%,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4%,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0.45%。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4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2,306 3 总投资 万元 34,40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200.76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0.89 7 投资回收期(税後) 年 8.21 8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 12.99 9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8.04 10 资本金净利润率 % 10.45 11 规划占地面积 亩 1,50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7,263.90吨,减少CO2排放量约17,433.36 吨,减少SO2排放量约10.84吨,减少NOx排放量约9.92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 益。 (3) 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场址位於湖南省桃源县枫树乡,项目规划面积合计约为650亩,规划装机容量合计20MW。该项目采用「分散逆变升压,集中上网」的发电模式,通过1回25KV线路接入110KV变电站35KV侧,供公共电网用电设备使用和远程调配。25年总发电量为4,581.62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1,832.56万KWh。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1,200.00 6.60 2016.12.26- 11,200.00 2026.12.25 合计 11,200.00 11,200.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6年5月29日获得了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桃源县发展和改 革局关於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项目备案的通 知》(桃发改投【2015】131号),该文件同意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予以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4月12日取得桃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桃环 评【2016】12号),认为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 i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29日取得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桃源县枫树乡光 伏电站控制中心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桃国土资预审字【2016】5号),该文件认为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控制中心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iv)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4日获得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 关於常德桃源县枫树乡3*20兆瓦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意见的函》(湘电公司函发展【2016】3号),该文件同意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接入湖南省电网; v) 发行人已经於2015年11月12日取得了桃源县规划局出具的《关於桃源县鑫辉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选址意见》,该文件同意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选址。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桃源地区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云南大理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云南大理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6,163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5年,生产运行期内该光伏电站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1,832.5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82.60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的电价水平为: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0.49元/KWh、标杆上网电价(不含税)0.41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湖南桃源县庄家桥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税後)为7.80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後)为15.30%,税後总投资内部收益率(ROI)为9.74%。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2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1,832.56 3 总投资 万元 16,163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182.60 6 经营期平均电价 元/KWh 脱硫煤标杆上网 电价:0.49 标杆上网电价 (不含税):0.41 7 投资回收期(税後) 年 7.80 8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後) % 15.30 9 税後总投资内部收益率(ROI) % 9.74 10 规划占地面积 亩 65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772.56万吨,减少CO2排放量约13,854.15万吨,减少SO2排放量约8.61吨,减少NOx排放量约7.88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益。 (4) 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工程场址位於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75.55亩,规划装机容量100MW。该项目采用农业与光伏结合技术,项目设施包括发电场、升压站、配电室及综合楼等,拟选用单片200Wp或以上功率高效晶硅组件,以1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0,000.00 7.04 2016.06.28- 22,500.00 2018.06.27 合计 30,000.00 22,500.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2月11日取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1521-44-03-011275),并完成了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1月26日取得海丰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於协鑫海丰县 100MW光伏项目建设的环保意见》,该文件认为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iii) 发行人於2016年4月26日取得了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字第2016004号 ), 该文件确认了广东海丰 100MW农光互补项目用地选址的合法合规性; iv) 发行人已於2016年3月3日取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关於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函》(广电办函【2016】35号),该文件同意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接入广东电网; v) 发行人已於2015年11月18日取得海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协鑫海丰县 100MW农业光伏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函》(海国土资函【2015】59号),该文件同意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选址意见。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广东海丰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广东海丰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广东海丰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总投资为89,000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5年,生产运行期内该光伏电站年上网电量预计为11,301.82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99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0.98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广东海丰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税後)为10.34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51%,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後)为8.10%。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10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11,301.82 3 总投资 万元 89,90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999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0.98 7 投资回收期(税後) 年 10.34 8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 17.51 9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後) % 8.10 10 规划占地面积 亩 3,475.55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5,600.73吨,减少CO2排放量约85,441.76吨,减少SO2排放量约53.12吨,减少NOx排放量约48.60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益。 (5) 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建设主体为安福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工程场址位於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甘洛乡,规划面积为600亩,规划装机容量20MW,整个发电系统分为若干个子系统,每子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经直流汇流-交流逆变後,升压至35KV,就近并入35KV变电站。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0 6.84 2016.10.28- 10,000.00 2022.10.3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於2015年4月27日获得了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於安福协鑫 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一期20MW)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吉安发改交能字【2015】26号),该批文同意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项目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5年8月25日取得安福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於<安福协鑫新能 源有限公司50MW(一期20MW)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覆》(安环行建字【2015】52号),该文件认为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ii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1月2日取得安福县国土资源局批文(安国土资字【2015】359 号),该文件同意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用地预审; iv) 发行人已於2015年10月8日取得了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出具的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於协鑫安福大郭村20MWp光伏电站接 入系统设计的评审意见》(赣电经研规审【2015】1 94号),该文件同意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接入江西省电网; v) 发行人已於2015年9月1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 20150911号),载明发行人对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所在地块的规划为合法有效。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安福县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安福县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安福县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总投资为16,680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5年,生产运行期内该光伏电站年上网电量预计为1,861.20万KWh。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1.00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安福县50MW独立电站项目(一期20MW)的总投资收益率为9.98%,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2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1,861.20 3 总投资 万元 16,68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5 5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1.00 6 总投资收益率 % 9.98 7 规划占地面积 亩 60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862.78吨,减少CO2排放量约14,070.67 吨,减少SO2排放量约8.75吨,减少NO x 排放量约8.00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 益。 (6)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工程场址位於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贾高速公路东侧,利用水产养殖场现有鱼塘建设,占地面积约300亩,项目总装机容量10MW。该项目建成後鱼塘不改变原有形态和用途,仍然进行水产养殖,实现渔光互补和鱼塘资源的高效利用。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5,800.00 7.53 2016.09.18- 5,749.00 2018.09.18 合计 5,800.00 5,749.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5年11月3日取得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徐州鑫日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备案通知书》( 徐发改备发 【2015】099号),该文件同意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15日获得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 的《关於对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覆》(徐环开表复【2016】1号),该文件认为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i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2月23日取得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徐州鑫日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徐国土资源 【2016】9号),该文件同意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iv)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8日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徐州供电公司出具的《徐州鑫日光 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初审会议纪 要》(电经 研【 2016】1号),该文件记录了对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 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接网工程的实施方案; v) 发行人已於2016年1月27日取得《徐州市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300201602004号),该文件认为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徐州地区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徐州市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徐州市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综上所述,建设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总投资为7,900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0年,生产运行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1,108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07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平均含税 上网电价为1.15元/KWh。按照上述电价水平测算,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 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9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12%,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ROI)为7.89%,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7.45%。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10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1,108 3 总投资 万元 7,900 4 生产运行期 年 20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107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1.15 7 投资回收期 年 9 8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 12.12 9 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ROI) % 7.89 10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 7.45 11 规划占地面积 亩 30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490.20吨,减少CO2排放量约8,376.48 吨,减少SO2排放量约5.21吨,减少NO x 排放量约4.76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 益。 (7) 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的工程场址位於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规划面积为约1,382.45亩,规划装机容量35MW。该项目为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电站,通过光伏阵列倾角、高度和间距优化,结合光伏阵列下有效光照分布的情况,筛选项目区特产中药材,在光伏阵列下进行种植,构建完整的「中药-光能」互补种植体系,以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 18,933.00 6.45 2016.12.20- 18,933.00 有限公司 2024.12.19 合计 18,933.00 18,933.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已於2016年9月30日获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备案号:川投资备【2016-510000-44-03-021080-BQFG】0062号),该文件准予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 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6月28日取得盐边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盐边县环境保护局关 於攀枝花盐边太阳坡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覆》(边环审 【2016】22号),该文件认为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i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6月13日取得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攀枝花市国土资源 局关於攀枝花盐边太阳坡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攀国土资函【2016】258号),该文件同意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土地预审; iv)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完成接网审批,预计将於2017年取得相 关批覆性文件; vii) 发行人已於2016年6月30日取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422201600054号),该文件认为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四川地区具有丰富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四川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四川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 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为31,013.48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6年,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4,904.30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401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可研报告将该项目按平均含税上网电价设定为0.88元/KWh,按此测算,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9.35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61%,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9.24%。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35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4,904.30 3 总投资 万元 31,013.48 4 生产运行期 年 26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1,401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0.88 7 投资回收期 年 9.35 8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9.61 9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 19.24 10 规划占地面积 亩 约1,382.45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5,448.55吨,减少CO2排放量约37,076.51吨,减少SO2排放量约23.05吨,减少NOx排放量约21.09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益。 (8) 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 A. 项目概况与募集资金用途 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法人主体为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该项目的工程场址位於江苏省宝应县柳堡镇迎湖村水产养殖区域内,规划面积约20亩,规划装机容量6MW。该项目采用「渔光互补」的光伏发电地面电站形 式,利用不具备通航、泄洪、军事等目的浅水水产养殖水域进行光伏发电站的建设,不占用农业、工业、住宅性用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着。 该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订1笔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的借款余额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300.00 7.15 2016.10.28- 3,294.00 2026.10.15 合计 3,300.00 3,294.00 如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资金规模下降导致用於该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酌情用於偿还该项目前期融资或用於其他募投项目。 B. 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 i) 发行人於2015年11月10日取得了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扬州市发改委 关於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扬发改许发【2015】797号),该文件同意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的备案; ii) 发行人於2016年4月22日取得了宝应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於宝应协鑫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覆 》( 宝环审批 【2016】51号),该文件认为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iii) 发行人於2016年4月21日取得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於宝应协鑫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该文件认为,根据《江苏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苏国土资规发【2013】1号)的规定,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不需要进行建设用地预审; iv) 发行人於2016年6月14日取得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扬州供电公司出具的《国网 扬州供电公司关於印发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扬供电发展【2016】165号),该文件原则同意国网扬州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并支持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据此开展并网工作; v) 发行人於2016年5月11日取得了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於宝应协鑫 光伏电力有限公司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选址的情况说明》,该文件确认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没有新增建设用地,如下一步建设永久性建筑,再行办理相关选址、审图、建设等手续。 C.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苏北地区具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较好的电力系统接入条 件,成为开发和建设太阳能发电的良好基础。科学、合理地开发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将会为苏北地区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电力需求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光伏发电以其所特有的无污染、无常规自然资源投入、可再生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必将为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D. 项目经济效益 宝应柳堡6MW渔光互补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803万元,生产运行期为20年,平均年上网电量预计为654.76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992.00小时。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於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关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等政策性文件的指引下,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攀枝花太阳坡35MW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可研报告将该项目按平均含税上网电价设定为1元/ KWh,按此测算,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9.98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12%,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ROI)为7.89%、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 7.45%。该项目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装机容量 MW 6 2 平均年上网电量 万KWh 654.76 3 总投资 万元 5,803 4 生产运行期 年 20 5 等效利用小时数 小时�u年 992 6 经营期平均电价(含增值税) 元/KWh 1 7 投资回收期 年 9.98 8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 12.12 9 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ROI) % 7.89 10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 7.45 11 规划占地面积 亩 20 E. 项目环境效益 该项目建成後,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062.49吨,减少CO2排放量约4,949.99 吨,减少SO2排放量约3.08吨,减少NO x 排放量约2.82吨,具有显着的社会环境效 益。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於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7.32%,流动比率为0.70倍,负债总额为275.9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59.2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57.70%。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後,发行人合并口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将下降至54.25%,相应地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将提高至45.75%,在有效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短期偿债压力有所降低,发行人的债务结构更加合理。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九、本次发行後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比本次债券发行前有所提高,财务杠杆运用更为适当;同时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营运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改善了发行人的负债结构,这将有利於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於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於公司合理配置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完毕後,公司用於建设光伏电站的资金将得到充实,有利於公司落实发展规划、扩大市场份额,进而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稳固和加强公司在太阳能光伏发电中的领先地位。 (三)有利於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资金需求随着太阳能电站的装机量和发电量的扩大而不断增长,为满足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且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目前的新增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利率水平以及本次公司债券预计的发行利率进行测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後,公司每年可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有利於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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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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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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