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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CHALIECO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luminumInternationalEngineering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6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人民币247.7亿元,比去年上升27.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年度利润人民币13.0亿元,比去年上升
93.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每股盈利人民币0.43元。拟派发每10股人
民币0.87元现金红利,派息率为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负债率为66.3%,比去年底降低0.8个百分
点。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2015年同期的比较数字。
�C1�C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24,765,620 19,449,529
销售成本 (22,033,172) (17,210,007)
毛利 2,732,448 2,239,5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3,358) (210,605)
销售及营销开支 (117,538) (87,502)
行政开支 (1,155,247) (1,048,861)
其他收入 109,364 134,191
其他损失-净额 (128,420) (57,441)
经营利润 1,327,249 969,304
财务收入 322,076 323,608
财务成本 (506,296) (451,437)
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收益 190,249 �C
部分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收益 68,079 �C
来自业务合并的购买折让收益 269,651 �C
分占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亏损)�u利润 (89,281) 20,152
所得税前利润 1,581,727 861,627
所得税开支 (279,360) (189,214)
年度利润 1,302,367 672,413
其他综合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亏损)�u收益,
扣除税项 (1,090) 9,807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重新分类至利润,
扣除税项 �C (27,443)
部分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重新分类,扣除税项 (15,593) �C
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重新分类,扣除税项 (41,321) �C
货币折算差异 81,413 73,038
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新计量离职後福利责任,扣除税项 33,094 (32,148)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扣除税项 56,503 23,254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1,358,870 695,667
�C2�C
合并综合收益表-续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各项应占利润: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1,144,403 540,979
非控股权益 157,964 131,434
1,302,367 672,413
以下各项应占综合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1,200,796 563,366
非控股权益 158,074 132,301
1,358,870 695,667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利润的每股盈利
-基本 0.43 0.20
-摊薄 0.43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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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440,728 2,052,454
土地使用权 788,902 792,950
投资性房地产 179,774 77,994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637,814 1,752,312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639,934 592,047
无形资产 128,364 142,610
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212,831 299,5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3,799 9,9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4,159 381,2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12 12,015
非流动资产总额 7,714,217 6,113,144
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00 149,200
存货 1,339,558 771,765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4,419,026 10,687,753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256,685 3,330,491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6,164,121 4,098,534
即期所得税预付款项 18,187 85,978
受限制现金 910,192 723,510
定期存款 18,426 28,9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714,218 4,847,792
流动资产总额 34,858,413 24,723,952
资产总额 42,572,630 30,837,096
权益
股本 2,663,160 2,663,160
储备 6,743,868 4,500,560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合并权益 9,407,028 7,163,720
非控股权益 4,609,546 2,006,863
权益总额 14,016,574 9,170,583
�C4�C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 85,793 88,269
长期借款 1,980,232 1,210,935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 979,448 1,076,8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48 629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1,949 1,431
非流动负债总额 3,119,170 2,378,146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4,740,430 11,070,114
应付股息 55,441 55,347
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643,790 420,286
短期借款 9,684,897 7,461,720
即期所得税负债 183,965 143,710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 128,363 137,190
流动负债总额 25,436,886 19,288,367
负债总额 28,556,056 21,666,513
权益及负债总额 42,572,630 30,837,096
流动资产净值 9,421,527 5,435,585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7,135,744 11,54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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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及谘询、工程及施工承包、装备制造以及贸易业务。
本公司乃於2003年12月16日以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按照中国公司法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中国北京海淀区杏
石口路99号C座大楼。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铝业公司(「中铝公司」),中铝公
司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并受其控制。本公司於2012年7月6日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完成首次上市(「上市」)。
2.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
2.1编制基准
本报告所载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经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列账)
以及部分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按认定成本列账)
修订。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并作为重组的一部分,独立合资格估值师北京中锋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於2011年3月31日对若干附属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
物业、土地使用权以及无形资产进行重估,并於2011年3月31日重组完成後取得有
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允许首次采纳者使用受事件
推动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及负债的认定成本,即使事件在过渡至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之日後但於第一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发布前发生。本集团於采用有关
价值作为第一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的认定成本时,已选择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授出的豁免。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合并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重要的会计估计,同时
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
�C6�C
2.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续
2.2会计政策及披露资料的变更
(a)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修订本-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修订本-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投资实体:应用合并例外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 修订本-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 修订本-生产性植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投资实体:应用合并例外情况
第10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第11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投资实体:应用合并例外规定
第12号
年度改进(2012年至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及
2014年)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本)
首次应用该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一定导致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出现重大变
动,亦不一定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呈列的比较数字须作出追溯调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不适用於本集团。
�C7�C
2.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续
2.2会计政策及披露资料的变更-续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应用下列於2016年12月31日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该
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原因为该等准则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
尚未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年)金融工具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同收入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2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1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资产销售或注入
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以分类及计量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
2
年度改进(2014年至2016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本)1
年度改进(2014年至2016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国际会计准
则第28号(修订本)2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尚未厘定强制性生效日期
本集团现正评估首次应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目前,
本集团认为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大可能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表现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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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入及分部资料
(a)本集团的收入载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程设计及谘询 1,606,718 1,761,056
工程及施工承包 14,580,402 10,740,412
装备制造 658,079 486,382
贸易 7,920,421 6,461,679
24,765,620 19,449,529
(b)分部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工程设计及 工程及
谘询 施工承包 装备制造 贸易分部间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1,683,614 14,772,222 736,338 7,961,134 (387,688) 24,765,620
分部间收入 (76,896) (191,820) (78,259) (40,713) 387,688 �C
收入 1,606,718 14,580,402 658,079 7,920,421 �C 24,765,620
分部业绩 20,466 1,186,814 (31,930) 143,772 8,127 1,327,249
财务收入 79,679 384,189 28,712 237,348 (407,852) 322,076
财务费用 (51,889) (759,222) (25,536) (216,299) 546,650 (506,296)
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收益 �C 190,249 �C �C �C 190,249
部分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收益 �C 68,079 �C �C �C 68,079
来自业务合并的购买折让收益 �C 269,651 �C �C �C 269,651
分占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利润�u(亏损) 11,150 (100,423) (8) �C �C (89,281)
所得税开支 (279,360)
年度利润 1,302,367
�C9�C
3.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b)分部资料-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工程设计及 工程及
谘询施工承包装备制造 贸易分部间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1,861,150 10,832,162 590,070 6,590,273 (424,126) 19,449,529
分部间收入 (100,094) (91,750) (103,688) (128,594) 424,126 �C
收入 1,761,056 10,740,412 486,382 6,461,679 �C 19,449,529
分部业绩 125,149 780,637 18,351 170,537 (125,370) 969,304
财务收入 62,688 287,916 9,414 68,336 (104,746) 323,608
财务费用 (82,204) (397,431) (27,343) (38,190) 93,731 (451,437)
分占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亏损)�u利润 (2,281) 23,735 (1,302) �C �C 20,152
所得税开支 (189,214)
年度利润 672,413
�C10�C
4.按性质划分的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及耗用的消耗品 12,195,486 9,226,521
购买设备 1,169,036 1,092,372
分包费用 6,801,087 5,244,942
雇员福利 1,568,658 1,415,169
折旧及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7,167 123,587
-投资性房地产 3,093 2,845
-土地使用权 22,783 21,421
-无形资产 34,791 57,157
营业税及其他交易税项 129,420 253,052
差旅费 195,743 186,718
办公室费用 40,652 29,161
运输成本 50,213 82,869
经营租赁租金 47,687 46,522
资产减值拨备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88,747 106,472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55,459 31,033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12,801 5,132
-存货 6,720 �C
资产减值拨备拨回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79,548) (56,55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82) (2,204)
-存货 �C (2,256)
研发成本 214,419 106,131
专业及技术谘询费 179,185 138,098
核数师薪酬 7,180 9,000
外委加工费 5,640 6,951
银行手续费 35,421 37,665
业务发展及娱乐 31,007 26,474
物业管理费 38,646 13,620
其他 358,004 355,079
销售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及营销开支
以及行政开支总额 23,419,315 18,556,975
�C11�C
5.财务费用-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81,812 161,175
带息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220,196 152,996
於关联方存款的利息收入 13,341 9,437
向第三方借贷的利息收入 6,727 �C
财务收入 322,076 323,608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的利息开支 34,366 62,336
银行及其他借款的利息开支 481,997 392,326
减:资本化利息开支 (10,067) (3,225)
财务费用 506,296 451,437
於合并综合收益表确认的财务费用净额 184,220 127,829
6.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年度中国企业所得税 249,086 205,658
年度海外所得税 153 �C
249,239 205,658
递延税项
债项及转回暂时差异 30,121 (16,444)
所得税开支 279,360 189,214
�C12�C
7.每股盈利
(a)基本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
占利润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1,144,403 540,979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663,160,000 2,663,160,000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0.43 0.20
(b)摊薄
由於本公司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并无具摊薄效力的普通股,故於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8.股息
股息指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本公司拟派的股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87元
(2015年:人民币0.06元) 231,695 159,790
本公司股东於2016年5月25日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2015年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
0.06元,总计约人民币159,790,000元。
根据於2017年3月20日的董事会会议,董事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87元,
总计约人民币231.70百万元。有关股息须待股东於2017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
可作实。此拟派股息并未在2016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为应付股息。
�C13�C
9.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5,957,288 12,659,265
减:减值拨备 (615,921) (516,569)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15,341,367 12,142,696
应收票据 715,473 297,369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 16,056,840 12,440,065
减:非即期部分 (1,637,814) (1,752,312)
即期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4,419,026 10,687,753
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10,130,958 8,882,391
一至两年 3,524,056 2,178,334
两至三年 1,096,400 763,436
三至四年 557,883 412,950
四至五年 349,505 159,466
五年以上 298,486 262,688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15,957,288 12,659,265
减:减值拨备 (615,921) (516,569)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15,341,367 12,142,696
规管本集团所提供服务的合同将不会载有具体的信贷期。就结算来自所提供服务的贸
易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一般与客户就各项付款期达成协议,方法为计及(其中包括)客
户的信贷记录、其流动资金状况及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按个别情况而有所不
同,须依靠管理层的判断及经验。根据销售合同,销售货物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
期为30至90日。
本集团要求建设-转移(「建设转移」)合同业主提供抵押品以将该等合同所涉及的信贷风
险减至最低,而本集团一般为项目提供融资。
已过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与无近期拖欠记录的多名独立客户有关。
�C14�C
10.储备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
重新计量
法定盈余投资重估 离职後货币折算 其他权益
资本储备 公积金 储备福利责任 差异特别储备 工具保留盈利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 768,132 130,626 �C 42,775 77,088 23,494 190,129 3,268,316 4,500,560
年度利润 �C �C �C �C �C �C �C 1,144,403 1,144,403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亏损-
总额 �C �C (1,282) �C �C �C �C �C (1,2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亏损-
税项 �C �C 192 �C �C �C �C �C 192
部分出售一家联营公司时重新分类 (15,593) �C �C �C �C �C �C �C (15,593)
出售一家联营公司时重新分类 (41,321) �C �C �C �C �C �C �C (41,321)
重新计量离职後福利责任-总额 �C �C �C 42,021 �C �C �C �C 42,021
重新计量离职後福利责任-税项 �C �C �C (9,037) �C �C �C �C (9,037)
货币折算差异 �C �C �C �C 81,413 �C �C �C 81,413
综合收益总额 (56,914) �C (1,090) 32,984 81,413 �C �C 1,144,403 1,200,796
对权益拥有人派发股息 �C �C �C �C �C �C �C (159,790) (159,790)
发售可重续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净额 �C �C �C �C �C �C 1,202,302 �C 1,202,302
拨付永续中期票据 �C �C �C �C �C �C 10,300 (10,300) �C
提取特别储备 �C �C �C �C �C (12,795) �C 12,795 �C
拨至法定盈余公积金 �C 26,740 �C �C �C �C �C (26,740) �C
於2016年12月31日 711,218 157,366 (1,090) 75,759 158,501 10,699 1,402,731 4,228,684 6,743,868
�C15�C
11.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贸易应付款项 10,584,518 7,624,363
应付票据 767,277 476,465
11,351,795 8,100,828
其他应付款项
预收客户款项 1,433,030 1,692,975
应付员工福利 137,994 101,446
应付税项 325,287 269,050
应付押金 501,376 438,763
本集团代其他人士支付的款项 621,015 251,751
应付关联方款项 96,168 79,092
其他 295,714 137,640
3,410,584 2,970,71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 14,762,379 11,071,545
减:非即期部分 (21,949) (1,431)
即期部分 14,740,430 11,070,114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7,874,901 5,131,263
一至两年 1,464,939 1,331,979
两至三年 477,501 708,740
三年以上 767,177 452,381
10,584,518 7,624,363
�C16�C
12.承担
(a)资本承担
於各年末就承诺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承诺的对外投资但尚无需於合并财务
报表拨备的资本承担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 21,768 3,280
-投资(i) 867,125 811,700
已授权但未订约
-物业、厂房及设备 77,472 15,000
966,365 829,980
(i)於2014年10月9日,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香港」)(作为有
限合夥人)与上海丰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夥人)签订合夥协
议,成立名为上海中铝丰源股权投资基金合夥企业(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企
业。根据合同,中铝国际香港须认缴200百万美元,占有限合夥企业认缴额的
99.95%,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已支付75百万美元。
(b)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根据不可取消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不同的办事处、仓库及住宅物业。该等租
约拥有不同的年期、价格调整条款及续期权。不可取消经营租约项下的未来最低租
金付款总额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1,287 5,459
一至五年 2,721 9,866
总计 4,008 15,325
�C17�C
13.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a)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年内,本集团将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天桥起重机」)的股权
由5.24%逐渐减少至3.80%,同时於本集团委任的株洲天桥起重机董事在2016年10月19
日提出辞任前维持对被投资方的重大影响力。於该董事在2016年10月19日辞任後,
董事认为本集团已失去对被投资方的重大影响力,此後就於株洲天桥起重机的投
资不再进行权益会计处理,并将株洲天桥起重机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216,109,000元
的余下3.80%股权重新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内,重新分类後部分出售一家联
营公司的收益约人民币68,079,000元及出售一家联营公司的收益约人民币190,249,000
元已於损益中确认。
(b)於合营企业的投资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夥企业(有限合夥)(以下简称「上海丰通基金」)为於2013年
由上海丰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实股权」)(作为普通合夥人)成立的
有限合夥企业。在2014年度,由於对合夥企业主要活动的决策需要本公司与其他相
关方一致同意方可生效,因此本公司与其他相关方签订一系列补充合同,并取得共
同控制权。
上海丰通基金通过进行债券发售将资金投入本公司或丰实股权推荐的房地产项目。
丰实股权的母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资本」)向上海丰通基金
借款人民币2,000百万元,将於三年内收回。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丰通基金已
偿还合共人民币950,000,000元。於资产负债表日後,上海丰通基金已进一步偿还人
民币610,000,000元。余下未偿还本金人民币440,000,000元的到期日已延期至2017年4
月30日。本公司与另一名第三方以有限合夥人身份向上海丰通基金分别注资人民
币40百万元及人民币50百万元。
在嘉实资本投资的三年期间,分派的顺序如下:上海丰通基金须先向嘉实资本支付
8.3%利息,然後向有限合夥人分派以8.3%计算的预期盈利;嘉实资本在第三年退出
後,经过上述分派後的剩余可供分派利润,分别按照50%与50%的债务投资比例及
30%与70%於其他实体的股权投资比例分派予丰实股权及本公司;倘上海丰通基金
不能按照上述约定偿还嘉实资本将收回的款项,则本公司有责任立即支付剩余金
额,其後有权向丰实股权寻求财务支持。
本集团继续确认於合营企业中额外的亏损,因董事认为本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担保
是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於合营企业中的负权益为人民币20
百万元,已计入其他应付款。
14.财务担保
(a)倘上海丰通基金未能按照相关合同条款付款,本公司有责任支付本金余额及相关
预计收益。
董事已审阅所有相关合同及资料,并评估此责任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原因为上海
丰通基金已如期还款,违约风险较小。因此,并未就此责任计提拨备。
�C18�C
14.财务担保-续
(b)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九冶建设」)就以下贷
款提供财务担保:
-为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人民币74,000,000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该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6日;及
-为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归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0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贷款偿还到期日为
2018年7月29日止。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勉县城乡基础设
施建设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贷款到期日为
2027年10月19日。
董事已审阅所有相关合同及资料,并评估以上财务担保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原因
为上述借款人已如期还款,违约风险较小。因此,并未就此等财务担保计提拨备。
15.业务合并
於2015年12月1日,本集团与陕西久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陕西久安」)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以收购九冶建设的62.5%股权。收购事项於2016年6月30日完成。
收购事项的购买代价人民币49,980,000元以现金形式支付,其中人民币29,980,000元已於上
年度支付,余下金额已於年内悉数偿付。
九冶建设於收购日期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如下:
於收购时
确认的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299,156
土地使用权 103,475
投资性房地产 15,368
无形资产 591
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11,9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6,3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8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
存货 86,709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352,435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881,992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2,114,799
即期所得税预付款项 228
受限制现金 556,097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3,833,548)
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157,121)
借款 (1,230,785)
即期所得税负债 (80,4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118)
退休及其他补充福利责任 (21,528)
递延收入 (25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识别资产净额总计 511,409
非控股权益 (191,778)
319,631
来自业务合并的购买折让收益 (269,651)
现金偿付 49,980
�C19�C
15.业务合并-续
上述公允价值由董事按照独立的资产估值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
和评报字(2016)第BJV4048号)估计。
上述包括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人民币39,037,000元,九冶建设尚未就该等项目获取相
关所有权证。董事确认本集团将就有关资产申请所有权证。
购买折让收益主要源於向陕西久安提供的即时离场机会及本集团与陕西久安磋商交易
条款的能力。
有关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现金代价 (49,980)
於上一个财政年度支付的代价 29,980
所收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6,386
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 356,386
收购事项的交易成本并不重大。
自收购以来,九冶建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贡献本集团收入人民币3,001,817,000元
及合并利润人民币93,427,000元。
倘合并於年初进行,则年内本集团收入及本集团利润将分别为人民币26,567,724,000元及
人民币1,327,180,000元。
�C20�C
一、2016年业务回顾
2016年行业概况
2016年中国经济虽经历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依旧实现了平稳增长,国
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6.7%。通过实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
的多项宏观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并不断增强增长动力。
作为周期性行业的有色金属行业,於2016年年底出现了触底反弹的迹象。
全年十种有色金属产量5,200万吨,相对2015年仍有增长。随着市场环境改
善,部分品种产量下降,但需求增长,价格明显上升;全年国内铜、铝消费
实现了5%~8%的增长;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30%
以上,已经连续几年亏损的铝冶炼行业(包括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等)
实现盈利,对行业效益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人民币19.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1%。与2015
年相比,正逐渐回暖。2016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放缓。全年完成固
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人民币59.6万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回落
1.9个百分点。2016年投资增速虽然放缓,但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其中基础
设施投资运行态势良好,全年投资人民币11.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7.4%;
基础设施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9.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建筑
业增长速度正逐步趋稳,行业将进入调整优化时代。
2016年业务经营情况
(一)市场营销实现新增长
1.有色市场有所突破。本集团中标承建了东南铜等多个有色行业新增
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在有色行业的影响力,也为引领有色行业科技进
步提供了新的载体。
2.民用市场继续拓展。重点围绕城市群以及综合实验区、创新区和工业
园区的建设,开拓民用市场;立足市政基础设施、棚改旧改、海绵城市
和交通圈建设方面的业务,相继承接了贵安新区大学城项目、贵州凯
里项目、潍坊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一批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民建项目。
�C21�C
3.海外市场努力推进。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加大国际产能合作,盯紧
目标客户,主动出击,积极开发新兴国家市场。签署印度Vedanta125万
吨电解铝项目的供货、现场服务和设计合同;还在俄罗斯、印尼、厄
瓜多尔和几内亚成功获取项目订单。
(二)项目管理达到新水平
1.标杆引路初见成效。西安曲江御园、南宁五象新区、天津东丽小区等
一批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得到了业主及行业主管
部门的高度评价。通过召开标杆项目现场观摩交流会,本集团内企业
互相学习借鉴项目管理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
提升。
2.管理手段持续创新。本集团建立了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实现了物资、
工程分包、服务的全覆盖,全年平台采购量达到人民币40亿元。大力
推广信息技术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其中BIM技术和项目管理系统均
取得了较大进展。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三)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1. PPP项目进展加快。本集团以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金融机构的对接,先後中标了铜川城市
道路和地下管廊、娄底市政道路及管廊等PPP项目,全年取得PPP项目
合同人民币22.4亿元。
2.新兴产业开局良好。本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长沙院」)进一步做大做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业务,充分利用有
色行业特点,结合矿山、尾矿库等项目,承揽相关光伏业务;本集团
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勘院」)发
挥技术优势,利用安全与环境在�Q监测技术,拓展相关业务。
�C22�C
3.工程用铝全面起步。2016年,本集团重点开展扩大铝材应用方面的专
题研究,以工程建设领域的铝应用为突破口,在交通运输、3C电子产
品、基础设施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相继研发了铝通信塔、铝围护板、
铝天桥、铝防洪墙、铝手机壳、铝板房、铝整体爬架等一系列全铝产
品。目前本集团工程用铝业务已全面铺开,全铝天桥已经在呼和浩特
市开工建设,全铝板房已推向工程市场。
(四)资本运作拓宽新渠道
1.债券融资取得突破。2016年,本集团完成境内小公募债券和可续期公
司债券各一期发行,共融资人民币21.08亿元;完成一期境外永续债发
行,融资3.5亿美元。以上债券的发行,改善了本集团以短期债务为主
的负债结构,提高了募集资金与工程类项目进度的契合度,降低了融
资成本。
2.融资渠道不断拓宽。2016年,本集团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实现了
新突破,与境内外几十家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底共
取得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273亿元,融资渠道通畅,融资产品丰富。
(五)发展能力获得新提升
1.资质获取又结硕果。2016年,本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
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六冶」)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
质。
2.强化监督力行立改。本集团对部分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进行了工程领
域专项督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督导、「两金」清欠专项督查、安
全管理专项督查、电商平台推广应用专项督查等多项内容的督查,发
现问题限期整改。
�C23�C
3.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本集团不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
度,全面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
故。
4.基础管理能力增强。本集团已开始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通过推行标
准化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同质化、信息化。
合同情况
2016年新签合同总额人民币5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22%。截止2016年12月
31日,本集团未完工合同总额人民币792.13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22%。
信用情况
本公司继续获得标准普尔主体评级BB+,独立评级B+,评级展望为稳定。
科研情况
科技创新平台情况
本集团所属企业筹建的「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中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成功通过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23批)国
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本部及多家所属企业成功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认定。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拥有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
业技术中心,3个国家级企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13个省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
博士後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拥
有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7人,省部级及有色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42人。
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016年,本集团共申报境内专利253件,授权境内专利265件,授权国际专利10
件。获得省部级工法17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申请境内专利6,340
件,授权境内专利4,663件,申请国际专利134件,授权国际专利122件。累计获得
国家级工法7项。
�C24�C
获奖情况
本集团本年度共有「多功能高效节能铝电解供电整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10
项技术成果通过了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成果评价;获得行业协会颁发
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7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创历年新高;获得行业
协会颁发的「部级优秀工程谘询成果奖」一等奖8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项,
「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部级优秀设计奖」
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
重大科研项目推进及取得成果
一批重要研发项目进展顺利,科技成果显着。「超低能耗电解槽技术开发」项
目,使得大容量电解槽电耗水平明显降低,存量市场需求巨大;「低温拜耳法生
产氧化铝工艺技术研究」项目,为氧化铝工厂的进一步节能奠定了基础;「氧气
侧吹炉处理锌浸出渣装备与工艺研究」项目,可经济有效地从国内现存的大量
锌浸出渣中提炼金、银等贵金属,市场空间广阔;「西藏甲玛铜铅锌复杂多金属
矿选矿技术集成及工程转化研究」项目,对提高我国复杂多金属矿的浮选分离
技术水平,促进高海拔高寒低氧地区的矿山矿产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具有重
要示范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三层多品种金属冷复合轧制装备与工艺研究」,
增强了国产新型装备的研发水平和技术实力,并在国内铝材加工企业成功应
用,创造了新的盈利增长点。
科技研发投入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继续保持科技研发投入强度,科技研发支出人民币636.7百万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2.57%。
�C25�C
二、业绩分析与讨论
概览
2016年度营业收入比2015年大幅增长。实现收入人民币24,765.6百万元,比
2015年度的人民币19,449.5百万元,增加人民币5,316.1百万元,上升27.3%;年
度利润为人民币1,302.4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672.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630.0百万元,上升93.7%;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拥有人的利润人民币1,144.4百
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541.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603.4百万元,上升111.5%;
每股盈利人民币0.43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0.20元上升115.0%。
营业收入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工程设计及谘询、工程及施工承包、装备制造业务及
贸易。
2016年,实现收入人民币24,765.6百万元,比2015年度的人民币19,449.5百万
元,增加人民币5,316.1百万元,上升27.3%。剔除并购九冶建设贡献的收入
人民币3,001.8百万元外,2016年实现可比收入为人民币21,763.8百万元,与
2015年相比上升11.9%。2016年由於公司在手订单进入施工高峰期,新开项
目也较上年有增加,工程收入明显增长,整体收入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
2016年 2015年
(占抵扣 (占抵扣
分部间抵消前 分部间抵消前
合计收入 合计收入与上年相比
百分比) 百分比) 增长比例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程设计及谘询 1,683,614 6.7 1,861,150 9.4 (9.5)
工程及施工承包 14,772,222 58.7 10,832,162 54.5 36.4
装备制造 736,338 2.9 590,070 3 24.8
贸易 7,961,134 31.7 6,590,273 33.1 20.8
小计 25,153,308 100 19,873,655 100 26.6
分部间抵销 (387,688) (424,126)
总收入 24,765,620 19,449,529 27.3
�C26�C
销售成本
2016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22,033.2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7,210.0
百万元上升28.0%。剔除九冶建设7-12月销售成本人民币2,760.5百万元影响,
本集团可比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9,272.7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升12.0%,主
要是除工程设计及谘询外,其他业务经营规模均实现稳步增长,销售成本
同步增加。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6年,本集团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230.9百万元,
比2015年的人民币298.1百万元下降22.5%。剔除九冶建设7-12月销售及营销
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人民币5.7百万元影响,本集团可比销售及营销开
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225.2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24.5%,主要
是2016年中国大陆全面施行「营改增」税收改革,因此,增值税从营业收入
中扣除,而不是列报为支出,使营业税金大幅减少。
行政开支
2016年,本集团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155.2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048.9
百万元上升10.1%。剔除九冶建设7-12月行政开支人民币100.0百万元影响,
本集团可比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055.2百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其他损失-净额
2016年,本集团其他损失-净额为净损失人民币128.4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
民币57.4百万元上升123.7%。主要是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汇兑损失,2016年本
集团汇兑损失为人民币95.4百万元。
财务费用-净额
2016年,本集团财务费用-净额为人民币184.2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
127.8百万元上升44.1%。剔除九冶建设7�C12月财务费用净额人民币15.0百万
元影响,本集团可比财务开支净额为人民币169.2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
升32.4%,主要是由於本年度有息负债规模增加导致的成本上升。
�C27�C
经营利润
2016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327.2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969.3百
万元上升36.9%。剔除九冶建设7�C12月经营利润人民币103.2百万元,2016年
本集团可比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224.0百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6.3%,
主要是由於收入规模增长。
税前利润
2016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581.7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861.6百
万元上升83.6%。主要原因一是由於收入规模增长,二是收购九冶建设形
成购买折让收益人民币269.7百万元,三是年内出售并重分类一家联营公
司取得的收益人民币258.3百万元。
所得税
2016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279.4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89.2
百万元相比增长47.6%,实际税率由2015年的22.0%下降为2016年的17.7%,
主要是由於因业务合并形成购买折让的不课税收益人民币269.7百万元所
致。撇除此项影响,本集团的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312.0百万元,而实际税
率由2015年的22.0%轻微下降至2016年的21.3%。该轻微下降乃由於本公司
及六冶成功申请「高新技术业务」,从而令所得税税率由25.0%下降至15.0%。
年度利润
2016年,本集团实现年度利润人民币1,302.4百万元,与2015年年度利润人民
币672.4百万元相比上升93.7%;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所有人的利润为人民币
1,144.4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541.0百万元上升111.5%。
分红
2016年,本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已发行股份2,663.16百万股普通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31.7百万元;
201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
�C28�C
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於所示年度我们每个业务分部的毛利及分部业绩:
2016年 2015年 增长额
毛利分部业绩 毛利分部业绩 毛利分部业绩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工程设计及谘询 422,683 20,466 483,588 125,149 (60,905) (104,683)
工程及施工承包 1,997,839 1,186,814 1,593,895 780,637 403,944 406,177
装备制造 89,098 (31,930) 48,221 18,351 40,877 (50,281)
贸易 227,086 143,772 189,377 170,537 37,709 (26,765)
小计 2,736,706 1,319,122 2,315,081 1,094,674 421,625 224,448
分部间抵销 (4,258) 8,127 (75,559) (125,370) 71,301 133,497
总计 2,732,448 1,327,249 2,239,522 969,304 492,926 357,945
工程设计及谘询
我们的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主要分部业绩数据如下:
2016 年 2015年
占分部收入 占分部收入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变动百分比
分部收入 1,683,614 100.0 1,861,150 100.0 (9.5)
销售成本 (1,260,931) (74.9) (1,377,562) (74.0) (8.5)
毛利 422,683 25.1 483,588 26.0 (12.6)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 (61,610) (3.7) (57,181) (3.1) 7.7
行政开支 (344,542) (20.5) (407,006) (21.9) (15.3)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3,935 0.2 105,748 5.7 (96.3)
分部业绩 20,466 1.2 125,149 6.7 (83.6)
分部收入。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扣除分部间抵销前收入为人民币
1,683.6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861.2百万元相比下降9.5%,主要是有色
行业仍处低谷,有色工业投资热情不足,公司在手订单中,设计业务相对
较少,收入略有下降。
�C29�C
销售成本。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260.9百万元,
与2015年的人民币1,377.6百万元相比下降8.5%,主要是随收入下降相应的
成本费用下降所致。
毛利。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毛利为人民币422.7百万元,与2015年
的人民币483.6百万元相比减少12.6%,主要是受收入下降影响。毛利率从
2015年的26.0%略微下降到25.1%。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销售及
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开支为人民币61.6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
57.2百万元相比增加7.7%,主要是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344.5百万元,
与2015年的人民币407.0百万元相比减少15.3%,主要是差旅费、招待费等可
控费用的减少。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2016年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其他收入及其
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3.9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05.7百万元相比减少
96.3%。主要是2015年公司的附属公司长沙院通过提供公允价值比账面价
值大的专利技术向一个共同控制实体注资,因此於2015年确认其他收益,
而2016年公司没有类似的收益。
分部业绩。由於上述原因,我们工程设计及谘询业务的年内分部业绩为人
民币20.5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125.1百万元减少83.6%,为本集团贡献
1.6%的经营业绩。
�C30�C
工程及施工承包
我们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的主要分部业绩数据如下:
2016 年 2015年
占分部收入 占分部收入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变动百分比
分部收入 14,772,222 100.0 10,832,162 100.0 36.4
销售成本 (12,774,383) (86.5) (9,238,267) (85.3) 38.3
毛利 1,997,839 13.5 1,593,895 14.7 25.3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 (87,417) (0.6) (205,826) (1.9) (57.5)
行政开支 (699,812) (4.7) (571,506) (5.3) 22.5
其他支出及其他损失-净额 (23,796) (0.2) (35,926) (0.3) (33.8)
分部业绩 1,186,814 8.0 780,637 7.2 52.0
分部收入。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扣除分部间抵销前收入为人民币
14,772.2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0,832.2百万元相比上升36.4%。扣除九
冶建设7-12月收入贡献人民币2,882.0百万元,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
扣除分部间抵销前可比收入为人民币11,890.2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升
9.8%,主要是由於公司在手订单中进入建设高峰期的项目较上年增多,带
来的收入增加。
销售成本。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2,774.4百万
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9,238.3百万元相比上升38.3%。剔除九冶建设影响因
素人民币2,685.1百万元,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可比销售成本为人
民币10,089.3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升9.2%,主要是随收入上升相应的成
本费用上升所致。
毛利。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毛利为人民币1,997.8百万元,与2015
年的人民币1,593.9百万元相比增长25.3%;毛利率由2015年的14.7%降低为
13.5%,毛利率降低了1.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於市政及民建业务占比增加
导致的毛利率下降。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销售及
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87.4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205.8
百万元相比减少57.5%,主要是2016年中国大陆全面施行「营改增」税收改
革,因此,增值税从营业收入中扣除,而不是列报为支出,使营业税金大
幅减少。
�C31�C
行政开支。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699.8百万元,
与2015年的人民币571.5百万元相比上升22.4%。剔除九冶建设影响因素人民
币72.2百万元,2016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的可比行政开支为人民币627.6
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升9.8%,主要是贸易应收款增加带来的坏账拨备
增加。
分部业绩。由於上述原因,我们的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分部业绩为人民
币1,186.8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780.6百万元增长52.0%,为本集团贡献
90.0%的经营业绩。
装备制造
我们的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分部业绩数据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占分部收入 占分部收入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变动百分比
分部收入 736,338 100.0 590,070 100.0 24.8
销售成本 (647,240) (87.9) (541,849) (91.8) 19.5
毛利 89,098 12.1 48,221 8.2 84.8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
附加 (20,743) (2.8) (8,074) (1.4) 156.9
行政开支 (99,804) (13.6) (68,392) (11.6) 45.9
其他(支出)�u收入及其他(损失)�u
收益-净额 (481) (0.1) 46,596 7.9 不适用
分部业绩 (31,930) (4.3) 18,351 3.1 不适用
分部收入。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扣除分部间抵销前收入为人民币736.3百万
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590.1百万元相比上升24.8%。剔除九冶建设7-12月收
入贡献119.9百万元,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扣除分部间抵销前可比收入为人
民币616.4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上升4.5%,主要是2016年下半年有色金属
价格回升、投资升温影响,装备制造业务开始触底反弹。
销售成本。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47.2百万元,与2015年
的人民币541.8百万元相比上升19.5%。剔除九冶建设影响因素人民币75.9百
万元,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可比销售成本为人民币571.3百万元,与2015
年相比上升5.4%,主要是随收入上升相应的成本费用上升所致。
�C32�C
毛利。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毛利为人民币89.1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
48.2百万元相比增加84.8%。毛利率由2015年的8.2%上升至12.1%。剔除九冶
建设影响因素人民币44.0百万元,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可比毛利为人民
币45.1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6.4%;毛利率由2015年的8.2%下降至7.3%。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销售及营销
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20.7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8.1百万元
相比上升156.9%。剔除九冶建设影响因素人民币3.4百万元,2016年装备制
造业务的可比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17.3百万元,与
2015年相比上升113.6%,主要是人工费用、运输费等费用的大幅增加。
行政开支。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99.8百万元,与2015年
的人民币68.4百万元相比上升45.9%。剔除九冶建设影响因素人民币27.8百
万元,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72.0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
上升5.3%,主要是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拨备增加。
其他损失-净额。2016年装备制造业务的其他损失净额为人民币0.5百万
元,与2015年的净收入人民币46.6百万元相比,减少了人民币47.1百万元。
主要是2015年公司的附属公司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权捐赠等原
因,造成2015年其他收入净额较大所致。
分部业绩。由於上述原因,我们的装备制造业务的年内分部亏损为人民币
31.9百万元,而2015年的分部利润为人民币18.4百万元。
�C33�C
贸易
我们的贸易业务的主要分部业绩数据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占分部收入 占分部收入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的百分比 变动百分比
分部收入 7,961,134 100.0 6,590,273 100.0 20.8
销售成本 (7,734,048) (97.1) (6,400,896) (97.1) 20.8
毛利 227,086 2.9 189,377 2.9 19.9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 (61,126) (0.8) (27,026) (0.4) 126.2
行政开支 (15,347) (0.2) (15,644) (0.2) (1.9)
其他(支出)�u收入及其他(损失)�u
收益-净额 (6,841) (0.1) 23,830 0.4 不适用
分部业绩 143,772 1.8 170,537 2.6 (15.7)
分部收入。2016年贸易业务扣除分部间抵销前收入为人民币7,961.1百万元,
与2015年的人民币6,590.3百万元相比增长20.8%,增长较快原因是业务拓展
能力逐年增强所致。
销售成本。2016年贸易分部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7,734.0百万元,与2015年的
人民币6,400.9百万元相比增加20.8%。主要是随收入增加,采购成本增加所
致。
毛利。2016年贸易分部的毛利为人民币227.1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89.4
百万元相比增加19.9%,毛利率仍维持在2.9%水平。
销售及营销开支与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贸易分部的销售及营销开支与
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61.1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27.0百万元相比增
长126.2%。主要是随收入增长,运输费及仓储保管费大幅增长。
行政开支。2016年贸易分部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5.3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
民币15.6百万元相比减少1.9%,基本持平。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2016年贸易业务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支出为净
亏损人民币6.8万元,与2015年的净收益人民币23.8百万元减少收益人民币
30.6百万元,主要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中
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因汇率变动由2015年的汇兑收益变为2016年的汇兑损
失。
�C34�C
分部业绩。由於上述原因,我们的贸易业务的年内分部业绩为人民币143.8
百万元,与2015年的人民币170.5百万元相比减少15.7%,为本集团贡献10.9%
的经营业绩。
资产和负债状况
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2,572.6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8,556.1百万元。
资产结构:
2016年12月31日,在资产结构中,受业务特点的影响,占比最高的项目是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为人民币16,056.8百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7.7%;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为人民币6,164.1百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5%;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7,714.2百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1%,较上年增加
人民币2,866.4百万元,主要是年末新发境外永续债券350.0百万美元。
负债结构:
2016年12月31日,在负债结构中,占比最高的项目是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
应付款项,为人民币14,762.4百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1.7%;其次为长、短期
借款,2016年末的余额为人民币11,665.1百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0.8%。
三、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资金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7,714.2百万
元,较2015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4,847.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2,866.4百万元。主要原因为:(i)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人民币1,192.4百
万元,比上年的净流出人民币475.1百万元多流出人民币717.3百万元;(ii)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人民币295.0百万元,比上年的净流入人民币1,564.9
百万元多流出人民币1,859.9百万元;(iii)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人民币
4,329.9百万元,比上年的净流出人民币468.9百万元多流入4,798.8百万元;
及(iv)由於人民币贬值,外币资产产生的�蠖沂找嫖�人民币23.9百万元。
�C35�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4,858.4百万元,与2015年12月31
日的人民币24,724.0百万元相比增加41.0%,主要是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
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的增加、预付款项及其他应
收款项。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与上年相比
与上年相比 增加额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增长比例人民币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4,419.0 10,687.8 34.9% 3,73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714.2 4,847.8 59.1% 2,866.4
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 6,164.1 4,098.5 50.4% 2,065.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256.7 3,330.5 27.8% 926.2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公司在2016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增加了九冶建
设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5,436.9百万元,与2015年12月31日
的人民币19,288.4百万元相比增加31.9%。主要是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增
加。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为人民币14,740.4百万元,与
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1,070.1百万元相比增加33.2%。增长的原因主要
是由於公司在2016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增加了九冶建设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净流动资产为人民币9,421.5百万元,比2015年12月31
日的净流动资产人民币5,435.6百万元增加73.3%,增长的原因一是并购九
冶建设带来的增长,二是收入增长造成的营运资金占用增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1.37,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
1.28相比增加0.09,公司保持充足的偿债能力。
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归还的借款为人民币11,665.1百万元(其
中超短融人民币2,541.0百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7,143.9百万元,长期公
司债券人民币919.5百万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1,060.7百万元),比2015年12
月31日的人民币8,672.7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992.4百万元。2016年末的净有
息负债(有息负债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3,950.9百万元。
�C36�C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按资本负债比率基准监查资本结构,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
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分别为66.3%和67.1%。资本负债结构保持
在公司规划的合理范围内。
资本性支出
2016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76.4百万元,比2015年的人民币245.8
百万元增加215.9%。剔除并购九冶建设带来的资产442.4百万元外,资本性
支出主要用於生产设施和装备购置。其中,人民币73.2百万元用於工程设
计及谘询业务分部;人民币187.7百万元用於工程及施工承包分部;人民币
73.0百万元用於装备制造分部;人民币0.1百万元用於贸易分部。资金来源
主要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本集团资产抵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分别有人民币344.2百万元和人民币966.0百万
元的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以投资性房地产、若干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
据和定期存款抵押取得。
财务担保
(a)本公司有责任支付上海丰通基金未能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向嘉实资本
支付的未结清本金余额与相关预计收益。
董事会覆核所有相关协议和资讯,并评估了该余额补足义务的公允
价值,基於上海丰通基金按照相关协议如期支付了本金及利息以及
违约风险较小,该义务的公允价值并不重大。因此,未计提与该义务
相关的拨备。
(b)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九冶建设就以下贷款提供财
务担保:
-为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人民币74,000,000元提供连
带保证责任,该等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6日;及
-为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归还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0元)提供连带保证
责任,该贷款偿还到期日为2018年7月29日。
�C37�C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勉
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该贷款到期日为2027年10月19日。
董事已审阅所有相关合同及资料,并评估以上财务担保的公允价值
并不重大,原因为上述借款人已如期还款,违约风险较小。因此,并
未就此财务担保计提拨备。
或有负债
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
重大收购及出售
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完成九冶建设的实质性控制,实现合并。
除该事项之外,2016年内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无重大
收购及出售。
四、风险因素
本集团经营活动面对各式各样的财务风险,如运营风险(包括成本超支风
险及项目延误风险)及汇率波动风险等。本公司管理层监察此等风险以确
保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恰当的措施。
成本超支风险
於2016年,本集团相当部分的收入来自工程总承包的约定价款合同。该等
合同的条款规定我们按约定价款总额完成项目,因而导致我们有成本超
支的风险。我们对完成项目的成本估计涉及多项假设,包括未来经济状
况、劳工及原材料的成本和供给、分包商表现、设备使用率及适用於项目
的建设和技术标准。然而,该等假设可能并不准确。根据在特定合同中协
议的条款,我们在部分项目中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此外,恶劣天气、技术性问题及无法取得必须的许可证及批文等原因造成
的延误,以及履行合同固有的其他变量及风险,导致即使我们投标时已计
入劳工、原材料以及其他成本上涨的因素,也可能会造成我们的实际整体
风险与成本明显有别於原先的估算。成本超支可导致项目的利润低於预
期或造成亏损。
�C38�C
项目延误风险
我们可能无法按照相关合同载列的时间表完成项目。项目会因多个原因
而延误,包括有关市场环境、中国及其他有关司法权区的政策及法规、资
金供应的情况、与业务夥伴、技术及设备供货商和其他承包商、雇员、地
方政府和小区的纠纷、天灾、电力及其他能源供应以及技术或人力资源供
应等。我们的海外工程及施工承包项目还可能受到中国与相关外国政府
关系的任何不利变化、战争或国际关系的其他重大不利发展等因素影响。
此外,我们可能不时需就合同进行额外工作或「由业主导致的变更」的工
作。於项目业主在设计方案确定之後因非技术原因对设计做出变更时,则
必需进行「由业主导致的变更」的工作。此过程可能会导致对於该等工作
是否属於原来项目规格所列工作范围的争议;或是引起客户应当就额外
工作付出额外款额的争议。即使客户同意就额外工作或「由业主导致的变
更」的工作付款,我们也可能须在业主认可设计变更及支付款项前,长时
间投入资金垫付该项工作的成本。另外,任何额外工作造成的延误,可能
会影响项目的进度及我们按时完成特定合同项目的能力。我们也可能因
未获项目业主认可的设计变更或合同争议而产生成本。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於中国进行,因而我们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的收益及销售成本绝大部分以人民币计
值。然而,我们在海外经营部分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并且可能对海外项
目作出重大股权和其他投资。我们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预计会随着我
们海外业务的进一步扩张而大幅增加,尤其是承办更多EPC项目。因此,
我们面临与汇率波动有关的风险。
外币价值变动会影响我们的人民币成本及收入,以及我们出口产品及进
口设备的价格。若外币波动导致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均会对我们的利润
和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汇率的波动亦会影响我们货币及其他以外币计
值的资产和负债价值。一般而言,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相关外币升值可导
致以美元和其他外币计值资产的外汇损失,及以美元和其他外币计值负
债的外汇收入。反之,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相关外币的贬值可导致以美元
和其他外币计值资产的外汇收入,及以美元和其他外币计值负债的外汇
损失。
�C39�C
人民币的汇价可能会因中国政府政策及国际经济与政治发展转变而改变。
我们无法保证人民币兑美元或市场上其他外币的汇率将保持稳定。尽管
国际社会对人民币重新估价的反应普遍表示欢迎,但国际社会仍对中国
政府施加重大压力以促使其采取更为灵活的货币政策,这或会导致人民
币兑美元或其他外币进一步的大幅升值。若人民币兑此等货币进一步升
值,可能会导致我们海外业务收益下降。汇率波动或会对我们的净资产、
收益及任何已宣派股息换算为美元或港元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价格波动风险
我们的成功经营有赖於能否按可接受的价格与质量及时从供货商取得充
足劳动力、原材料、辅料、能源及用水供应及其他商品。我们面临若干原
材料和其他商品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例如我们的工程及施工承包及装
备制造业务所使用的钢材、水泥、铝材、木材、沙、爆炸品、防水材料、土
工材料、添加剂及其他材料等。该等材料的价格与供应在不同期间可能因
客户需求、生产商产能、市况及材料成本等因素而有重大变化。特别是我
们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钢材、水泥及铝材,在中国受到价格周期性大幅
波动与周期性供应短缺的一定影响。此外,假如我们未能按照原材料供应
合同所订的付款期限付款予原材料供货商,我们与这些供货商的关系将
会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继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营运造成负面影响。能源价
格(包括燃油和电力价格或用水价格)提价的情况,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
尤其是装备制造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其他
由於我们打算专注於有选择地进军若干海外市场及策略性地开发海外业
务,我们预期在可预见未来,将继续自国际项目及其他海外业务赚取可观
收入及利润。因此,我们面临各种与於海外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扩充有关
的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政治风险、经济、金融与市场的不稳定性与信用
风险、与经营海外业务而使用外国代理人相关的风险、国际工程设计及建
设市场的周期性质与需求以及其他国际及本地公司的竞争、优惠措施或
商业贿赂行为、税项增加或不利税务政策、外汇管制与波动等。
�C40�C
五、2017年业务展望
2017年行业形势展望
有色金属虽然整体出现了企稳迹象,但供应过剩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市
场环境依然严峻,落後产能的淘汰和转移是行业发展的重点。集团的有色
市场机会主要在拓展铝、铜等有色金属的应用领域;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
引导行业的技术进步等方面。
2017年基础设施投资预计仍会增加,「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海
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为主的PPP项目、建筑产业化等都蕴藏着市场机
会,但市场竞争依然激烈。
2017年本公司业务展望
(一)聚焦市场开拓,在营销质量上实现突破
1.提高营销能力。加强本集团本部、成员企业、区域公司三级营销
体系建设;加强营销策划,营造差别优势,提高投标项目的中标
率;构建大客户及战略客户管理体系,对已合作过的优质大客户
开展二次经营。
2.明确营销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抓住两个市场:一
个是有色市场,在抓住该领域增量工程的同时,将好的技术成果
用於现有存量的节能降耗和技术升级。另一个是民用市场,以市
政基础设施、水务环保、节能减排、棚户区改造、新城镇建设等业
务为重点,集中力量,强力突破。
3.转变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基金、资金的作用,以小资金撬动大项
目,提高大项目比重。
�C41�C
4.拓展海外市场。本集团将设立南非、中亚等重点区域海外营销机
构,提升越南、印尼、印度和中南美洲区域等现有海外机构市场
开发能力;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商务部、外交部、
国内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央企的对接,以「借船出海」和「造项
目」的方式,努力拓展海外市场。
(二)聚焦项目管理,在品牌塑造方面实现突破
1.重视项目履约。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注重项目管理策
划,保障资源投入,强化过程控制,保障项目工期质量履约。
2.提高项目效益。以标价分离为手段,大力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
项目成本核算制,做实项目风险抵押,加快项目两制兑现,实现
项目效益与员工收益同步增长。
3.打造品牌项目。持之以恒推广集团内部标杆项目管理经验,深入
推进标杆项目创建活动,打造品牌项目,以现场促市场。
(三)聚焦研发创新,在科技引领方面实现新突破
1.注重技术研发。重点开展「中国制造2025」相关技术研发,特别是
在「数字化电解槽」、「3D智慧矿山」、「有色金属工厂MES系统」、
「地下采空区无人探测技术」等智能制造领域,以及其它节能环保
领域,尽快开发出新成果;针对存量产能,以节能、环保、高效为
目标,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为客户创造价值。
2.突破重点领域。着力打造技术研发平台,加快与外部科技企业的
合作,破解行业技术难题,2017年力争破解低品位铝土矿生产氧
化铝的技术难题,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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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资本运作,在融资渠道方面实现突破
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引进有国资背景的金融机构,加强与基金、信托
等机构的沟通,实现资源互补。尝试开展资产证券化、保理、项目基
金等融资业务。优化现有债务结构,充分利用多元债务融资工具,降
低债务融资成本。
(五)聚焦转型升级,在创造价值方面实现新突破
1.确定转型策略。全面延伸产业链,一是向相关多元化延伸,发展
集团业务价值链上有竞争力的、有价值的、战略匹配的新业务;
二是向技术工程服务领域延伸,上游向技术和投融资方向延伸,
下游向技术服务和维护保障延伸;三是向项目全过程服务延伸,
做到全流程、全过程、全要素的总承包;四是海外业务向有色金
属和非有色金属行业市场同步开发、向可以提供EPC+F等金融增
值服务业务转型,以扩大海外业务在整体业务中的占比。
2.发展工程用铝。探索集中营销与开发管理的路径,大力发展工程
用铝。加大已开发产品的市场营销力度,将已签署的合约变成利
润;加快研发工程结构用铝、建筑装饰用铝以及交通、电子、电力
等方面用铝的高附加值产品,加强与终端客户的联动合作,不断
扩大铝产品的工程应用。
(六)聚焦风险管理,在安全发展方面实现突破
1.控制市场风险。健全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管理体系,防范客
户的信用风险。严格控制海外项目的合同、政策、政治、汇率等风
险,保障海外市场健康发展。
2.控制安全风险。继续推进安全风险抵押机制,全面开展现场文明
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安全环境风
险。
�C43�C
3.控制「两金」风险。严控「两金」额度,制定年度「两金」压缩计划,
进一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化解集团运营风险。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
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程忠先生因工作变动於2016年3月8日辞任本公司
董事长职务,贺志辉先生於2016年3月8日接任张程忠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宜华先生於2016年5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为更好的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即主席与行政总裁应由不同人担
任。因此,贺志辉先生於2016年10月31日辞任本公司总裁职务,宗小平於2016年
10月31日接任贺志辉先生为本公司总裁职务。秦奇武先生因退休於2016年8月
2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吴志刚先生於2016年8月8起担任本公司副
总裁。畅耀民先生於2016年8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於2016年,本公司监事未发生变更。
购买、赎回或出售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2016年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
券。
末期股息
根据《关於境外上市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531号)
的规定,比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可供分配利润,按照
孰低原则,下述利润分配的基础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可供分配利润。
本集团2016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28.7百万元。
本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663,1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8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1.7百万元。股利将於2017年7
月21日(星期五)或前後支付。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後年度分配。
�C44�C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
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须按10%的税
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代名人、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的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均视为
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因此,该等股东应得股息须代扣企业所得税。倘H股
股东拟更改股东身份,应向彼等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
格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按照建议派发2016年末期股息的权利
记录日期的H股股东名册为有关股东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倘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为就向彼等派发现金股息与中国签订
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其他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10%以下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
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就此而言,倘相关
H股个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超额款项」),本公司可根据税收协议代
为申请协议的优惠税率,惟相关股东须於期限内向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呈交
税收协议通知规定的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计批准後,本公司将协助退还超
额款项。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10%以上但20%以下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
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无
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最终按20%
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於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
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於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
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C45�C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更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於2016年,本集团未发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
期後重大事项
自2016年12月31日至本业绩公告刊发之日,本集团未发生更大事项。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获派末期股息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至
2017年6月1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2017
年6月1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末期股
息。拟收取末期股息的本公司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
4时30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
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楼1712�C1716号铺)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将於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於
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至2017年5月23日(星
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次股东大会及於会上
投票。拟出席是次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
4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送达上述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拟出席是次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
票的本公司内资股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将所有
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内资股股票送达本公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始终致力於保持较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
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
�C46�C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
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然而,因张程忠先生於2016年3月
8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导致贺志辉先生於2016年3月8日起同时担任本公
司董事长及总裁,直至 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委任宗小平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
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
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後,所有董事及监事均确认:
於本报告期内,各董事及监事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
核数师
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获委任为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核数师。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
务所已审核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该等报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2016年之年度业绩,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刊登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将分别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com.hk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alieco.com.cn。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向股东寄发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数据的2016年年
报,并在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翟峰
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17年3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王军先生及李宜华先生;执行董事为贺志辉先生
及张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孙传尧先生、张鸿光先生及伏军先生。
�C47�C
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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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