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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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1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
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
收入 5,218.6 4,908.0 +6.3%
―自有品牌产品收入 2,282.1 2,072.9 +10.1%
毛利 1,018.2 915.5 +11.2%
毛利率 19.5% 18.7% +0.8p.p.
EBITDA 488.3 657.8 �C25.8%
经调整经常性EBITDA* 522.2 634.1 �C17.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204.8 350.8 -41.6%
经调整经常性本公司权益持有
人应占溢利* 237.7 333.0 �C28.6%
全年股息(每股) 人民币4.65分人民币5.76分 �C19.3%
5.40港仙 7.16港仙 �C24.6%
派息比率 50% 35% +15p.p.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u(流出)净额 455.2 (117.9) N/A
自由现金流入�u(流出) 314.0 (410.4) N/A
负债比率 16% 26% -10p.p.
*扣除捐赠、出售南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南浦」)部份股权收益、二零一六年出售一间子
公司亏损及二零一五年的政府补贴。
�C1�C
天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天喔」)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综合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5,218,649 4,908,022
销售成本 4 (4,200,411) (3,992,520)
毛利 1,018,238 915,502
分销成本 4 (439,154) (251,990)
行政开支 4 (185,363) (172,148)
其他收入 19,069 52,141
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37,459) 842
经营溢利 375,331 544,347
财务收入 7,967 15,090
财务成本 (94,263) (99,039)
财务成本―净额 (86,296) (83,949)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u溢利 (22) 3
应占一家合营公司溢利 9,023 32,083
除所得税前溢利 298,036 492,484
所得税开支 5 (84,091) (126,176)
年度溢利 213,945 366,308
其他全面收入
其後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 3,238 1,198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17,183 367,506
�C2�C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溢利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04,834 350,809
非控股权益 9,111 15,499
213,945 366,308
全面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07,888 352,007
非控股权益 9,295 15,499
217,183 367,50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的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分列账) 6 9.86 16.92
―摊薄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分列账) 6 9.81 16.85
�C3�C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36,846 1,008,556
土地使用权 140,229 141,418
无形资产 90,576 60,757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2,764 1,036
於一家合营公司的投资 424,422 434,0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42 13,368
1,714,879 1,659,219
流动资产
存货 869,402 847,70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8 3,167,830 2,963,182
受限制现金 702,362 364,4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69,158 448,653
5,708,752 4,623,948
资产总值 7,423,631 6,283,167
权益
股本 176,448 164,634
股本溢价 1,293,887 1,149,151
其他储备 258,966 234,246
保留盈利 1,461,549 1,275,982
3,190,850 2,824,013
非控股权益 59,972 75,555
权益总额 3,250,822 2,899,568
�C4�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280,380 358,8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386 26,690
政府补助递延收入 19,712 21,137
327,478 406,71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 1,746,142 1,397,599
当期所得税负债 71,964 84,761
借款 2,024,650 1,491,612
政府补助递延收入流动部分 2,575 2,915
3,845,331 2,976,887
负债总额 4,172,809 3,383,599
权益及负债总额 7,423,631 6,283,167
�C5�C
附注
1.本集团的一般资料
本公司由林建华先生(「控股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二
零一零年修订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普通股已於二零一三
年九月十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liftonHouse,75FortStreet,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本公司(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
饮料、食品、零食以及其他产品的制造、分销及贸易。
除非另有说明,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该等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於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批准刊发。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在所列报
的所有年度内贯彻应用。
2.1编制基准
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
法例第622章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法编制。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
层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2.2会计政策和披露的变动
(a)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和已修改的准则
下列新订及已修订强制准则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被首次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 物业、厂房及设备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 雇员福利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联营公司投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修订) 中期财务报告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无形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修订) 待售及终止经营的非流动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 综合财务报表
上述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综合收益无重大影响。
�C6�C
(b)二零一六年生效但与本集团无关的准则及现有准则的修订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农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合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 於其他实体权益之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法定递延账户
(c)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和诠释
下列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已经颁布的新订准则、对准则之新
诠释及修订及诠释尚未生效,而本集团亦未有提前采纳: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现金流量表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所得税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约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0号(修订) 综合财务报表 待确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待确定
本集团正评估该等准则、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除披露变动外,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目前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告表产生重大影
响。上述准则、修订及诠释预计在相应的生效日期之前并不会提早应用。
3.分部资料
主要经营决策者已确定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
资源。管理层根据所提供予执行董事审阅的内部报告厘定经营分部。执行董事从产品角
度审视本集团表现。执行董事基於与综合财务报表一致的年度毛利计量及评估经营分部
表现。
本集团主要根据以下业务分部划分营运:自有品牌产品及第三方品牌产品,且其各自拥
有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其他等分部。
就资产总值、负债总额及资本开支提供予执行董事的金额乃按与综合财务报表金额相同
的方式计量。执行董事从本集团的层面审阅资产总值、负债总额及资本开支,故无分部
呈列资产总值、负债总额及资本开支的资料。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财务报告,本集团已将按业务分部呈列确定为主要及唯一的报告形式。
�C7�C
(a)营业额
本集团的收入(即营业额)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自有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712,590 728,205
酒精饮料 447,517 370,432
食品及零食 1,079,812 933,160
其他 42,227 41,126
2,282,146 2,072,923
―第三方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39,723 47,909
酒精饮料 2,225,717 1,962,807
食品及零食 592,803 678,357
其他 78,260 146,026
2,936,503 2,835,099
总计 5,218,649 4,908,022
(b)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部资料如下:
自有品牌产品 第三方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 其他 小计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 其他 小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销售 712,590 447,517 1,079,812 42,227 2,282,146 39,723 2,225,717 592,803 78,260 2,936,503 5,218,649
分部销售成本 (441,669) (354,248) (802,696) (29,403) (1,628,016) (35,912) (1,944,507) (521,756) (70,220) (2,572,395) (4,200,411)
分部毛利 270,921 93,269 277,116 12,824 654,130 3,811 281,210 71,047 8,040 364,108 1,018,23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部资料如下:
自有品牌产品 第三方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 其他 小计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 其他 小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销售 728,205 370,432 933,160 41,126 2,072,923 47,909 1,962,807 678,357 146,026 2,835,099 4,908,022
分部销售成本 (506,401) (266,597) (661,370) (29,081) (1,463,449) (42,501) (1,721,959) (627,308) (137,303) (2,529,071) (3,992,520)
分部毛利 221,804 103,835 271,790 12,045 609,474 5,408 240,848 51,049 8,723 306,028 915,502
�C8�C
经营分部业绩与税前溢利的对账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毛利 1,018,238 915,502
分销成本 (439,154) (251,990)
行政开支 (185,363) (172,148)
其他收入 19,069 52,141
其他(亏损)�u收益―净额 (37,459) 842
经营溢利 375,331 544,347
财务收入 7,967 15,090
财务开支 (94,263) (99,039)
财务开支―净额 (86,296) (83,949)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22) 3
应占一家合营公司溢利 9,023 32,083
税前溢利 298,036 492,484
本集团旗下大部分公司的所属地为中国且大部分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本集团合营公司南浦的收入占本集
团收入的21.3%(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9.4%)。
�C9�C
4.按性质划分的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用原材料及制成品与在制品的存货变动 3,982,726 3,798,137
雇员福利开支 265,192 215,395
广告及宣传成本 222,729 110,637
折旧及摊销费用 91,334 66,227
运输开支 77,950 46,844
公用设施开支 38,482 38,630
机器维护开支 28,408 24,071
税项及附加税 27,824 22,708
经营租赁 20,147 18,700
差旅费 14,044 11,050
办公开支 10,172 7,712
招待费 9,307 8,74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存货减值拨备 4,563 966
外包费用 1,159 10,666
其他开支 30,891 36,170
4,824,928 4,416,658
5.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87,107 118,159
以前年度�笏闱褰刹钜� �C 1,502
递延所得税 (3,016) 6,515
所得税开支 84,091 126,176
(i)开曼群岛利得税
本公司无须缴纳任何开曼群岛所得税税项。
(ii)英属维尔京群岛利得税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获豁免
缴纳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
(iii)香港利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就估计应课税收益按16.5%的税率计提拨备。
�C10�C
(iv)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基於其法定溢利,并对若干
毋须课税或减免所得税的收支项目进行调整後,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所有类型的实体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统一为25%。
(v)中国预扣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税务条约,在中国大陆成立的附属公司向香
港宣派的股息应徵收的预扣税。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须缴纳的税项有别於采用合并实体溢利适用的加权平均税率计
算的理论金额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298,036 492,484
按有关国家溢利适用的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项 74,292 123,121
经调整:
不可扣减税项的开支 7,333 845
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税项亏损 1,633 3,213
应用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税项亏损 (519) �C
中国大陆境外投资者应占溢利预扣税 3,602 5,517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家合营公司的免税的税後溢利 (2,250) (8,022)
以前年度�笏闱褰刹钜� �C 1,502
所得税开支 84,091 126,176
6.每股盈利
(a)基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204,834 350,809
已发行普通股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2,078,326 2,073,612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分) 9.86 16.92
�C11�C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除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b)摊薄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204,834 350,809
已发行普通股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2,078,326 2,073,612
经购股权调整(千股) 10,114 8,374
已发行普通股每股摊薄盈利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2,088,440 2,081,986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分) 9.81 16.85
每股摊薄盈利假设所有可摊薄的潜在普通股被兑换後,根据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股数计算。本公司可摊薄的潜在普通股由期权组成。对於期权,根据未行使期权
所附的认购权的货币价值,厘定按公允价值(厘定为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年度市价)可
购入的股份数目。按以上方式计算的股份数目,与假设期权行使而应已发行的股份
数目作出比较。
7.股息
於二零一六年已支付的股息为人民币128,59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4,181,000元),
包括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及特别股息人民币78,088,000元(二零
一五年末期股息:人民币66,391,000元),及截止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
的人民币50,511,000元(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人民币47,790,000元)。於即将於二零一七年
五月十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0.57港仙(二零一五年:3.41港仙)及特别股息每股2.12港仙(二零一五年:1.04
港仙),合共59,348,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51,907,000元)(二零一五年:92,220,000港元,相当
於人民币74,993,000元)。本财务报表并未反映该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建议股息合共每股5.4港仙(二零一五年:7.16港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71港仙
(二零一五年:每股2.71港仙) 50,511 47,790
建议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57港仙
(二零一五年:每股3.41港仙) 10,940 57,453
建议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2.12港仙
(二零一五年:每股1.04港仙) 40,967 17,540
102,418 122,783
�C12�C
8.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a) 2,034,771 2,241,423
―应收第三方 1,446,977 1,463,709
―应收关联方 587,794 777,714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8,963) (6,155)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 2,025,808 2,235,268
采购存货预付款项 965,608 538,134
递延开支 29,637 13,287
其他应收款项: 146,994 176,856
―应收关联方其他款项 12,532 7,211
―押金 15,592 45,326
―其他 118,870 124,319
减: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217) (363)
1,142,022 727,914
3,167,830 2,963,182
於报告日期的最高信贷风险为上述各类应收款项的账面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应计人民币
2,80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57,000元),并已包括在综合全面收益表的「行政开支」中。
(a)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大部分销售以记账方式进行,信用期介乎一个月至三个月。按发票日期计的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1,883,548 2,100,983
3至6个月 85,474 108,310
6至12个月 47,762 28,116
12个月以上 17,987 4,014
2,034,771 2,241,423
�C13�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为人民币151,223,000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已逾期(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440,000元),相应减值拨备为人民币8,963,000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155,000元)。减值首先单独评估个别金额大
或账龄长的结余,由於客户信用风险特徵类似,本集团继而将剩下的结余按账龄和
历史违约率组合作集体评估。评估预期部分应收款项应可收回。概无应收款项已逾
期但未减值。该等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逾期3个月以内 85,474 108,310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47,762 28,116
逾期6个月以上 17,987 4,014
151,223 140,44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按下列货币计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3,165,465 2,959,914
港元 2,365 3,268
3,167,830 2,963,182
9.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应付第三方 1,108,327 951,988
―应付关联方 95,378 104,435
1,203,705 1,056,423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 67,222 90,271
应付薪金及社会福利 13,667 9,367
应付增值税及其他税项 174,655 101,447
客户预收款项 161,953 97,715
预提费用 22,234 19,891
应付关联方的其他款项 3,301 2,956
其他应付款项 99,405 19,529
542,437 341,176
1,746,142 1,397,599
�C14�C
按发票日期计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个月内 888,611 662,808
2个月至3个月 119,618 161,287
3个月至6个月 183,179 195,333
6个月至1年 7,450 30,066
1年以上 4,847 6,929
1,203,705 1,056,423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1,732,531 1,371,211
欧元 13,344 6,439
其他货币 267 19,949
1,746,142 1,397,599
�C15�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济环境状况
二零一六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进一步放缓至6.7%,
而中国居民收入实际仅增长6.3%。整体经济的转型和商业结构的调整对各行
各业均有相当大的影响,环球政治格局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也较多,经济
环境极具挑战。
二零一六年回顾
二零一六年,中国食品及饮料市场持续面临各种挑战,非酒精饮料销售受到
整体市场需求较弱及雨水较多的影响,同时,食品及零食市场受到线上销售
的冲击,而酒类市场(尤其是高端洋酒)需求仍然疲弱。尽管市场情况艰巨,在
全体员工的努力下,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收入回复增长,较二零一五年增加6.3%
到人民币5,218.6百万元。受惠自有品牌业务增长,以及第三方品牌业务的持续
优化,毛利增加11.2%到人民币1,018.2百万元。毛利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到
19.5%。自有品牌业务增长理想,收入同比增长10.1%到人民币2,282.1百万元。
第三方品牌产品业务下半年回复增长,扭转了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的跌势,带
动二零一六年全年收入增长3.6%到人民币2,936.5百万元。本集团专注拓展自
有品牌业务,自有品牌产品收入占比由去年的42.2%进一步增加到43.7%,而第
三方品牌的收入占比就由去年的57.8%下降到56.3%。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占
比为64.2%,而第三方品牌产品的毛利占比为35.8%。
由於(1)本集团的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的销售费用增加,然而受到整体饮料需
求疲弱以及上半年雨水较多影响,其销售未如理想;(2)非经常性支出增加;
及(3)应占一家合营公司的利润下跌,本公司股东(「股东」)应占净利同比下跌
41.6%到人民币204.8百万元。每股盈利由去年的每股人民币16.9分下跌到每股
人民币9.9分。扣除非经常性项目的经调整经常性扣除利息、税务、折旧及摊
销前利润(「EBITDA」)同比减少17.6%到人民币522.2百万元,经调整本公司股东
应占经常性净利同比下跌28.6%至人民币237.7百万元,每股经常性基本盈利为
人民币11.44分。
�C16�C
董事会建议以现金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人民币0.5分,相等於0.57港仙(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77分,相等
於3.41港仙)及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1.86分,相等於2.12港仙(二零一五年特别股
息:每股人民币0.85分,相等於1.04港仙),全年合共派息每股人民币4.65分,即5.40
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5.76分,7.16港仙),本公司派息政策为股东应占
净利的30%。二零一六年度派息比率为50%(二零一五年:35%),额外的20%为
拟派特别股息(二零一五年:5%)。
营业额
本集团在中国生产及分销不同种类的自有品牌产品,也分销众多国内外知名
的第三方品牌产品。本集团的产品可以分成四大类,包括食品及零食、非酒
精饮料,酒精饮料和其他产品。本集团自有品牌产品与第三方品牌产品相辅
相成。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产
品分部及主要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贡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自有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712,590 13.7% 728,205 14.8%
酒精饮料 447,517 8.6% 370,432 7.6%
食品及零食 1,079,812 20.7% 933,160 19.0%
其他(1) 42,227 0.7% 41,126 0.8%
● ●
2,282,146 43.7% 2,072,923 42.2%
● ●
第三方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39,723 0.8% 47,909 1.0%
酒精饮料 2,225,717 42.6% 1,962,807 40.0%
食品及零食 592,803 11.4% 678,357 13.8%
其他(2) 78,260 1.5% 146,026 3.0%
● ●
2,936,503 56.3% 2,835,099 57.8%
● ●
总计 5,218,649 100% 4,908,022 100%
附注:
1.其中主要包括「川湘」中式调料及包装材料。
2.其中主要包括日化用品。
�C17�C
毛利及毛利率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收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自有品牌非酒
精饮料的毛利及毛利率明显提升。第三方品牌业务透过不断优化渠道及产品
组合,毛利及毛利率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受惠以上因素,本集团整体毛利
按年增长11.2%到人民币1,018.2百万元。整体毛利率进一步上升0.8个百份点到
19.5%。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自有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270,921 26.6% 38.0% 221,804 24.2% 30.5%
酒精饮料 93,269 9.1% 20.8% 103,835 11.3% 28.0%
食品及零食 277,116 27.2% 25.7% 271,790 29.7% 29.1%
其他 12,824 1.3% 30.4% 12,045 1.3% 29.3%
● ● ●
654,130 64.2% 28.7% 609,474 66.5% 29.4%
第三方品牌产品
非酒精饮料 3,811 0.4% 9.6% 5,408 0.6% 11.3%
酒精饮料 281,210 27.6% 12.6% 240,848 26.3% 12.3%
食品及零食 71,047 7.0% 12.0% 51,049 5.6% 7.5%
其他 8,040 0.8% 10.3% 8,723 1.0% 6.0%
364,108 35.8% 12.4% 306,028 33.5% 10.8%
总计 1,018,238 100% 19.5% 915,502 100% 18.7%
自有品牌产品业务
二零一六年,尽管市场情况极具挑战,本集团自有品牌产品业务收入按年增
长10.1%到人民币2,282.1百万元,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成本按年增加11.2%到人
民币1,628.0 百万元。毛利按年上升7.3%到人民币 654.1百万元,毛利率同比下跌0.7
百份点到28.7%。二零一六年,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占集团总体毛利的64.2%(二
零一五年:66.5%)。
�C18�C
回顾本集团过去三年,自有品牌产品的收入由人民币1,426.7百万元增加到人
民币2,282.1百万元,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17.0%;毛利由人民币399.1百万元增
长到人民币654.1百万元,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17.9%。尽管目前面临各种困难,
本集团专注发展自有品牌的成果有目共睹,亦远优於市场同业。
―食品及零食
自有品牌食品及零食主要包括以旗舰品牌「天喔」及其子品牌(如「天喔主意」
及「坚果庄园」等)销售的产品(如炒货、礼盒、蜜饯及肉制品等)以及其他自
有品牌产品(如「早早麦」燕麦系列等)。
二零一六年,自有品牌食品及零食的收入按年增长15.7%到人民币1,079.8
百万元,自有品牌食品及零食收入过去三年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15.0%。
年内,天喔旗舰产品、炒货及年货礼盒销售增长强劲,蜜饯销售增长亦理想,
肉制品及「早早麦」的销售则轻微下滑。本集团於年内致力於线上渠道推
广新的「天喔主e」系列等食品及零食,对整体销售有正面作用,然而线上
渠道由於竞争较为激烈,毛利率较低。受到原材料价格上升、促销活动及
线上销售增加影响,毛利率下跌3.4个百份点至25.7%,毛利则增加2.0%到
人民币277.1百万元。
本集团将致力研发更多符合消费者口味的食品及零食产品,未来计划推
出更健康及更创新的食品及零食,拓展业务版图。
―酒精饮料
自有品牌酒精饮料主要针对大众市场,包括由意大利、法国和智利等地原
瓶进口的自有品牌葡萄酒,干邑白兰地和自产的黄酒。二零一六年,自有
品牌酒精饮料的收入按年增长20.8%到人民币447.5百万元,过去三年复合
年均增长率更高达23.4%。自有品牌进口葡萄酒(如「嘉诚庄园」及「约翰马仕」)
等销售强劲,带动收入快速增长。然而,由於本集团加强与线上平台商的
合作以及葡萄酒促销活动增加,自有品牌酒精饮料毛利率下跌7.2%到
20.8%。毛利则按年下跌10.2%到人民币93.3百万元。
�C19�C
对於自有品牌进口葡萄酒,本集团将继续以货如轮转,薄利多销的战略,
快速开拓更多渠道,抢占市场份额以取得更佳规模效益。黄酒方面,本集
团於二零一六年年底推出了年轻化的「谷和有话说」系列,期望为黄酒注
入新的动力。
―非酒精饮料
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包括「C满E」系列、「果茶」系列、「炭烧」系列、「巴诺」
咖啡系列、「天喔主意」系列、椰子水、石榴水、纯茶系列等即饮饮料和「金
贡泉」及「天喔天然水」等瓶装饮用水产品。
二零一六年,非酒精饮料整体市场未如理想以及雨水较多,加上本集团收
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生产、物流及销售需要时间磨合。
在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的收入按年下跌2.1%到
人民币712.6百万元。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过去三年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
18.6%。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的毛利率提升7.5个百份点到的38.0%,毛利按
年增长22.1%到人民币270.9百万元。毛利率提升主要因为本集团自二零
一六年起收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
「C满E」果汁饮料系列收入保持增长,「果茶」系列销售平稳,「炭烧」系列由
於受到消费者需求改变影响,销售大幅度下滑。以上三大主要产品销售均
未达管理层预期,对本集团业绩影响较为明显。尽管本集团因应市场需求
及消费者口味的转变,抓紧市场机遇,推出了健康的「朴尔可可」椰子水、
高端「巴诺」咖啡系列和包装时尚创新的「天喔主意」冷泡茶系列,然而新
产品刚推出市场,销售贡献有限。
展望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将聚焦核心优势,将对「果茶」系列进行全新的品
牌升级,并把「蜂蜜柚子茶」从「果茶」系列中剥离出来单独运营,在既有蜂
蜜柚子茶(原柚经典)的基础上增加「蜜柚白茶」及「陈柚普洱」两种新口味,
同时包装升级,提升品质感。「C满E」果汁饮料系列也会换更新换代,包装
升级,期望进一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金贡泉」天然矿泉水方面将进行
包装升级,并同时推出年轻化的水品牌「心水」。
�C20�C
―其他
其他自有品牌产品主要包括以「川湘」品牌销售的酱料和调味品,南北货
以及配套的包装材料。二零一六年,自有品牌其他类别的收入按年增长2.7%
到人民币42.2百万元。毛利增加6.5%到人民币12.8百万元,毛利率为30.4%。
第三方品牌产品业务
本集团第三方品牌产品业务扭转了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的跌势,二零一六年下
半年收入较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反弹13.9%到人民币1,547.5百万元,第三方品牌
产品全年增长3.6%到人民币2,936.5百万元,主要来自於酒精饮料收入的强劲
增长。
第三方品牌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要是向品牌商购买产品的采购开支。销售成本
增加1.7%到人民币2,572.4百万元。整体毛利率上升1.6个百份点到12.4%,主要
因为本集团持续优化渠道及产品组合,专注销售毛利率较高的第三方品牌产品,
因此毛利大增19.0%至人民币364.1百万元。
―酒精饮料
第三方品牌酒精饮料产品主要包括洋酒、葡萄酒、白酒和啤酒等。本集团
分销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包括马爹利、轩尼诗、人头马、加州乐事、皇轩及
茅台等。
本集团因应市场情况,持续优化第三方品牌酒精饮料的渠道及产品组合,
加大开拓葡萄酒业务,葡萄酒销售增长十分理想,中低端洋酒销售亦已经
止跌回稳,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第三方品牌酒精饮料收入较二零一五年下
半年大幅增加24.0%到人民币1,179.2百万元,带动全年收入增加13.4%到人
民币2,225.7百万元。毛利率上升0.3个百份点到12.6%,毛利率上升主要由於
葡萄酒销售增加,而葡萄酒毛利率高於其他酒精品类。此外,某白酒品牌
期内需求强劲,毛利率明显改善。第三方品牌酒精饮料的毛利按年增加
16.8%到人民币281.2百万元。
�C21�C
―食品及零食
第三方品牌食品及零食主要包括雀巢、德芙,箭牌、格力高及卡夫等。二
零一六年,受到整体市场环境及线上销售影响,加上品牌商减少推广,第
三方品牌食品及零食的收入下跌12.6%到人民币592.8百万元。毛利则按年
上升39.2%到人民币71.0百万元,毛利率按年上升4.5个百份点至12.0%。销
售下跌但毛利及毛利率上升主要由於本集团主动优化渠道及产品结构,
减少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渠道和产品。
―非酒精饮料
第三方品牌非酒精饮料占集团业务比重较少,目前主要包括盛棠天然泉
水和红牛能量饮料等。二零一六年,第三方品牌非酒精饮料收入为人民币
39.7百万元,毛利为人民币3.8百万元,毛利率为9.6%。第三方品牌非酒精
饮料非本集团核心业务。
―其他
其他第三方品牌类别主要包括联合利华等日化产品。二零一六年,第三方
品牌其他类别的收入为人民币78.3百万元,毛利为人民币8.0百万元,毛利
率为10.3%,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主要是由於本集团主动优化渠道及
产品结构,减少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渠道和产品。
�C22�C
销售渠道划分
本集团透过直销(包括四个主要销售渠道)及分销商(包括南浦及第三方分销商)
分销自有品牌及第三方品牌产品。南浦为本集团最大的经销商,但其销售占
比已由二零一零年的44.8%下跌到二零一六年的21.3%,主要由於本集团的渠
道扩张所致。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零
售渠道划分的收入贡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直销渠道
即饮渠道 711,546 13.6% 599,839 12.2%
(1)现代渠道 738,298 14.1% 825,793 16.8%(2)流通渠道 459,755 8.8% 504,685 10.3%(3)其他渠道 243,348 4.7% 197,592 4.0%(4)小计 2,152,947 41.2% 2,127,909 43.3%分销商南浦 1,110,557 21.3% 1,441,106 29.4%(5)第三方分销商 1,955,145 37.5% 1,339,007 27.3%小计 3,065,702 58.8% 2,780,113 56.7%总计 5,218,649 100.0% 4,908,022 100.0%附注:(1)包括为本集团的产品提供堂食的连锁餐厅、酒店及休闲及娱乐场所。(2)包括连锁大卖场、连锁超市及便利店。(3)包括批发中心及各类零售店。(4)主要为团购及网购。(5)南浦及其联系人。 �C23�C区域划分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区
域划分的收入贡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华东地区 3,146,126 60.3% 2,709,559 55.2%
华中地区 1,103,366 21.1% 1,430,170 29.1%
华南地区 419,427 8.0% 504,771 10.3%
华北地区 331,994 6.4% 120,718 2.5%
华西地区 217,736 4.2% 142,804 2.9%
总计 5,218,649 100.0% 4,908,022 100%
二零一六年,华东地区销售增长主要由於酒精饮料销售增加。其他变化主要
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开始收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以往
各园区厂方生产的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出售给全国总代理後,会直接入帐成
该地区的销售。
分销成本
分销成本主要包括与分销活动有关的广告及推广开支、工资及福利、运输费
及差旅等。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分销成本按年上升74.3%到人民币439.2百万元,
占收入约为8.4%(二零一五年:5.1%), 分销成本上升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二零
一六年广告及推广开支大增所致。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赞助了「王牌对王牌」
及「中国新歌声」等着名电视节目,虽有效增加了品牌曝光率,但受到各种内
外因素影响,未能有效转化成销量,影响了本集团的盈利。此外,收回自有品
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後,相关的工资及福利、运输费等均有所增加。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层与行政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以及与用於行政用途的
物业、设施及设备有关的折旧开支。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上升7.7%到人民币
185.4百万元,占本集团收入比率为3.6%(二零一五年:3.5%)。行政开支上升主
要是由於雇员数目以及工资及福利上升,以及折旧开支增加。
�C24�C
财务成本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主要为银行贷款利息及手续费减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二
零一六年,财务成本净额上升2.8%至人民币86.3百万元,主要由於贷款随着业
务发展增加。
应占南浦的溢利及出售南浦的2%股权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应占南浦的溢利下跌71.9%至人民币9.0百万元,主要由於
受到市场环境影响,南浦的收入及毛利率下跌。
为释除部份投资者对天喔集团与南浦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的疑虑,令企业架
构更为清晰,改善企业管治,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本集团以人民币20.0百万
元出售南浦的2%股权予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集
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有企业,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是次出售录得收益约人民币4.5百万元。
复星策略性入股及潜在合作机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司根据股东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举行
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以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一
般授权」)按认购价每股2.4137港元向MarketGeniusLimited(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的有限公司,由投资基金ChinaMomentumFund,L.P.拥有,由其普通合夥人Fosun
ChinaMomentumFundGP,Ltd(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提供意见及管理)配发及发行合共132,358,000股普通股(「认购股份」),占本公司
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00%。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约为319.5百万港元,
而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後)约为319.1百万港元,即净发行
价约为每股认购股份2.4111港元。
认购事项旨在巩固本公司与复星的关系,双方进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
日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i)互相合作并利用各自的竞争优势於全球优质
食品及饮料品牌方面达成共同业务发展;(ii)共同於全球的优质食品及饮料品
牌物色收购及融合机会并将有关优质品牌引入中国;及(iii)进一步发掘机会
收购及共同开发国际食品及饮料品牌。
本公司相信,该战略合作一经落实将能够产生协同效益,透过共享资源、互
补彼此的战略优势及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强彼此於相关消费市场的地位。
�C25�C
捐款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捐赠价值人民币30.6百万元的产品以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是一项体视社会企业责任的重要举措。
EBITDA由於本集团收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全国总代理权,以致分销费用上升,同时整体市场需求较弱及雨水较多,非酒精饮料销售增速未如理想,加上捐赠、南浦业绩下滑以致本集团可占溢利减少及出售子公司亦录得亏损,以及二零一六年度并无一次性的政府补贴等因素影响,EBITDA下跌25.8%到人民币488.3百万元。经调整经常性EBITDA按年下跌17.6%到人民币522.2百万元。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按年下跌41.6%到人民币204.8百万元,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9.9分(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6.9分)。本公司股东应占经调整经常性利润为人民币237.7百万元,按年下跌28.6%,经调整经常性每股基本盈利为每股人民币11.44分。流动资金与资本资源本集团营运所需资金及资本开支主要来源於内部营运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本集团主要往来银行提供的信贷额度。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为人民币1,671.5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13.1百万元 ), 其中人民币占现金约77.0%。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总借款为人民币2,305.0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850.5百万元)。约87.8%的借款偿还期为1年以下。本集团借款货币主要为人民币,占83.9%。借款利率有固定利率亦有浮动利率。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借款(总借款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为人民币633.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37.4百万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负债比率为16.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4%)。本集团拥有充足的现金及银行信贷额度,能满足将来营运资金的需求。管理层也会随时针对国内外金融环境变化作出审慎财务安排及决定。 �C26�C现金流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达人民币455.2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流出:人民币117.9百万元)。另一方面,本集团录得自由现金流入净额人民币
314.0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流出:人民币410.4百万元)。现金流的改善主要由於
本集团致力改善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减少所致。
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全球发售的所
得款项净额约1,714.2百万港元(经扣除包销佣金及相关开支後 )。 根据日期为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的本公司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
途」一节所述的所得款项建议用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动用
金额其中港币1,539.2百万港元。未动用部份包括用作扩充现有生产设施的产
能及兴建新生产设施的港币133.4百万港元,以及用作研发(如购买研发用设备
及聘请合资格的研发人员)的港币41.6百万港元。本公司无意将余下所得款项
净额用作有别於招股章程所述的用途。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诺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及投资为人民币155.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377.5百万元)。主要开支包括莆田园区的仓储物流工程、成都园区的物流
中心及生产设备及武汉园区的生产设备等。本集团短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
为天津园区、上海园区办公楼及成都园区二期等在建或待建工程。本集团与
建筑、设备及土地相关的资本承诺为人民币203.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89.4百万元)。
主要财务比率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经调整
经常性)
毛利率 19.5% 19.5% 18.7%
EBITDA利润率 10.0% 9.4% 13.4%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率 4.6% 3.9% 7.1%
�C27�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比率 1.48 1.55
速动比率 1.26 1.27
资本负债比率 16.3% 26.4%
存货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成品,其次是原材料与包装材料及半成品。由於本集
团收回自有品牌非酒精饮料的全国总代理权,存货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人民币847.7百万元轻微增加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
币869.4百万元,但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的人民币1,160.9百万元明显改善。
存货周转天数为74天(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0天)。存货中约60.0%为
酒精饮料、日化用品及配套用品等,该等物品保质期较长。
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指的是本集团对客户赊销产生的应收款项。贸易应
收账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235.3百万元减少到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025.8百万元。贸易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二零
一五年底的154天减少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47天。本集团积极监
察分销商及客户的信用期,并定期跟进回款情况。本集团正根据目前市场的
形势逐步优化各渠道的占比,改善应收款的情况。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本集团已收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账款中的人民币824.4
百万元。
贸易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主要包括我们结欠第三方品牌产品供货商、原材料供
货商及外包产品供货商的款项。贸易应付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人民币1,056.4百万元上升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1,203.7百
万元。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由二零一五年底的92天上升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97天。本集团因应贸易应收款项的情况,向部份供应商要求更
佳的付款条款,以确保在营运资金管理上更具灵活性。
�C28�C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买卖均以人民币结算,而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人民币
於年内的波动对本集团的业绩并无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本集团亦会定期
检讨其外汇风险。虽然本集团所承受之汇率波动风险极微,但是当利率或汇
率不明朗或波动大时或在适当时候,本集团将适时运用外币远期合约以作风
险管理及调控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本集团的政策是不参与投机性的衍生性
金融交易,亦不会将流动资金投资於具有重大相关杠杆效应或风险的金融产
品上,包括对冲基金或类似的工具。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仍在为
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1.0百万元及人民币1.1百万元的若干土地使用权证续期。
本集团可能就申请该等土地使用权证承担若干责任,而由於该责任的金额无
法充分可靠地计量,故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407.4百万元的物业厂
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93.7百万元)、人民币40.5百万元的土
地使用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3.8百万元)以及人民币171.1百
万元的机器设备(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2.2百万元)已作为借
款的抵押物。
人力资源和员工薪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内地及香港共雇用3,646名雇员(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77名)。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雇员薪酬为人民币265.2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15.4百万元)。本集团根
据雇员及董事之岗位、表现、经验及现时市场管理厘定雇员的酬薪,为雇员
提供管理机构专业培训,并根据员工表现及本集团利润支付奖金或按本公司
的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展望
二零一七年仍将是充满各种挑战,虽然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气
氛有所改善,部份经济数据也较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回稳,但国内外经济面临
的问题有增无减,中央政府正利用各种调控政策,整体经济稳步发展,保障
人民就业。失业率持续低企,最低工资不断调升,社会总体的消费力增加,定
能带动整体消费市场。短期看来,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但中国消费市场
潜力巨大,包装食品和饮料的市场仍有不少机遇。
�C29�C
未来策略
为抓住中国包装食品及饮料市场的机遇,本集团将继续透过自身的优势,推
动业务的发展。以下为本集团未来的重点策略:
继续巩固自有品牌产品
自有品牌产品是本集团固有的发展重心,本集团在巩固现有产品品种的基础上,
将不断推陈出新,丰富自有品牌产品。回顾过去三年,自有品牌复合年均增
长率高达17%,收入占比重由30.2%增长到43.7%。我们坚持根据市场需求做好
结构调整,淘汰表现未达预期的单品,同时持续创新,推广新颖、时尚、具健
康概念的产品。本集团将不断深根细作,做好各项细节,把自有品牌业务推
向新的高峰。
持续优化分销网络和全国布局
为抓紧中国终端消费者对本集团产品需求上升带来的机遇,本集团将透过进
一步扩张分销网络,以扩大市场覆盖率。天喔除了在华东和华中的基础上深
耕外,将努力开拓西南和华北等新市场。本集团战略性地在全国各地建立园区,
自行生产自有品牌的非酒精饮料、食品及零食等,达到「就地销售」的模式,以
降低运输成本,协助库存管理,同时允许本集团根据多变的市场,灵活的调
整产能,确保供应能迅速满足市场需求。渠道扩张方面,通过完善特通渠道、
即饮渠道、现代渠道和流通渠道等渠道建设,形成一个快消品的平台,让本
集团的产品能通过更多渠道更快的销售出去。
多元化广告策略
本集团的广告推广主要由线上广告和线下活动组成。过去几年,本集团通过
电视广告等线上媒体大力进行品牌推广,市场对天喔品牌已经有一定的认识。
未来,本集团将主动调整线上广告的部分,从过去重视传统的电视广告媒体,
转为多元化全方位覆盖,投放於更多新媒体、线下媒体及推广,直接接触消
费者。
�C30�C
推动内部激励机制
为了吸引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本集团,以应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天喔将逐
步加强内部激励机制,把销售及利润指标与经营团队的收益挂�h。本集团的
销售团队在超出集团所定下的利润指标後,将获得更多的利润分成。此外,
本集团将研究各种不同的内部激励机制,以嘉许及奖励表现卓越的员工,从
而为本集团创造更大的价值。
拓展线上市场提升线上销售
线上渠道发展迅速,增长潜力巨大,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习惯�Q上消费模式。
因此,本集团建立了专门的�Q上销售团队,招聘了具丰富行业经验的人员加盟,
全力建设线上渠道。本集团同时致力开发能紧贴线上食品和零食市场的产品线,
於不同季节推出各种�Q上促销,以抢占市场份额。线上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
的新渠道。本集团希望能有序理性地开拓线上渠道,线上线下渠道互补,把
天喔优质的产品推广到更多的消费者手中。为配合天喔�Q上业务的需求,除
了现有的上海分仓,本集团要逐渐在全国各园区建立�Q上业务分仓,形成全
国系统,节约物流成本,提高公司效益和本集团产品毛利水平。
寻找各种潜在机遇以配合业务拓展
为配合业务拓展,本集团将不断发掘具有吸引力的收购及合作机遇。管理层
将根据品牌知名度、业务前景、与现有产品的契合度、渠道覆盖、管理层及交
易代价等因素寻找合适的收购项目或合作机会。合适的收购项目或合作将进
一步完善本集团的价值链,有助开拓更多分销渠道,取得新产品品类,新的
经验及专业知识,以及为我们提供合适的平台以利於日後扩展至不同产品类别,
增强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引入了复星作为战
略投资者,期望在不同领域寻找各种潜在机遇。
本报告期後之事件
由报告日期(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本通告日期间概无任何对本集
团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C31�C
新股认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司根据一般授权按认购价每股2.4137港元
配发及发行合共132,358,000股认购股份予MarketGeniusLimited。MarketGenius
Limited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ChinaMomentumFund,L.P.拥有。
ChinaMomentumFund, L.P.为投资基金,由其普通合夥人FosunChinaMomentum
FundGP,Ltd(复星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意见及管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
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後)约为港币319.1百万港元,拟作一般资金用途。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审核及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的财务报表
已符合适用会计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及所有其他适用法律规定。审核委员会因而建议董事会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载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综合财务报表,而是该等财务报表的摘录。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财务资
料已经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本集团的外聘核数师,即香港执业会计师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
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刊发的香港审核工作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工作委聘
准则下的香港审计准则而进行的保证工作,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
无於本公告内作出保证。
�C32�C
企业管治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
则条文为其企业管治守则。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E.1.2条,董事会主席应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主席林建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二零一六年五月
十八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林建华先生已任命执行董事
林铿先生为其代表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回答提问。林建华先生将尽最大努力出
席日後举行之股东大会。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载於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其他适用的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而全体董事均已确认,彼
等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就可能拥有本公司未经公布的股价敏感资料的相关雇员进行证券
交易订立条款不逊於标准守则的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注意到任何有关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
引的情况。
股息
董事会建议以现金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
股人民币0.5分,相当於0.57港仙(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77分( 相
当於3.41港仙))及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1.86分,相等於2.12港仙(二零一五年特
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85分,相等於1.04港仙)。连同二零一六年九月派发的中
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29分,相当於2.71港仙(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14
分(相当於2.71港仙)),全年每股合共派息人民币4.65分,相当於5.40港仙(二零
一五年:每股人民币5.76分(相当於7.16港仙))。
惟拟派末期股息及拟派特别股息须待股东在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
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待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取得股
东批准後,拟派末期股息及拟派特别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星期二)
或之前,支付予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
股东。
�C33�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
(包括首尾两日)期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合资格股东。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
会上投票,所有本公司股份过户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过户表格须不迟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
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楼1712�C1716室),以供登记。
此外,为确定股东收取拟派末期股息及拟派特别股息的权利(如获准),本公
司将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包括首尾两日)期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
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拟派末期股息及拟派特别股息,所有本公司
股份过户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过户表格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
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以
供登记。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将适时发出并寄发予股东。
年度业绩及年报的刊发
本年度业绩公告将会登载於香港联交所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
站(ir.tenwow.com.hk),而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寄发予股东及登载於
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的网站。
承董事会命
天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林建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林建华先生、王珏玮先生、林铿先生、杨瑜铭先生
及区励恒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刘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乾宗先生、
张睿佳先生及王龙根先生。
�C3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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