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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339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营业额为人民币2,607.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69.03百万元),降幅为12%。
ADO业务的收入增至人民币514.9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21%。
电AMI业务的收入降至人民币1,590.68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下降17%。
通讯及流体AMI业务的收入降至人民币501.8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下降19%。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为人民币307.2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23.53百万
元)。
年内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30分(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2分)。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4港元( 相
当於人民币0.212元)。
�C1�C
威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2,607,504 2,969,033
销售成本 (1,790,744) (2,072,834)
毛利 816,760 896,199
其他收入 4 111,133 145,189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16,150 (18,338)
行政费用 (148,264) (136,978)
销售费用 (247,841) (244,570)
研究及开发费用 (147,047) (143,330)
融资成本 (52,564) (25,389)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 1,062 (3,108)
除税前溢利 6 349,389 469,675
所得税开支 7 (41,484) (47,856)
年内溢利 307,905 421,819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307,265 423,533
―非控股权益 640 (1,714)
307,905 421,819
每股盈利 9
基本 人民币30分 人民币42分
摊薄 人民币30分 人民币42分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利润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 307,905 421,819
其他全面利润(支出)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21,582 (6,339)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允值变动 (1,204) 4
年内其他全面利润(支出) 20,378 (6,335)
年内全面利润总额 328,283 415,484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利润(支出)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327,643 417,198
―非控股权益 640 (1,714)
328,283 415,484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67,972 1,182,303
392,604
预付租赁款项 19,752 400,571
投资物业 297,919 16,098
商誉 361,695 300,537
其他无形资产 1,063 296,236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150,878 1
可供出售投资 ― 83,816
应收关联方金额 60,138 20,9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111
2,552,021 2,462,629
流动资产
存货 344,075 334,104
3,260,76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0 7,918 2,800,166
预付租赁款项 205,000 7,870
应收贷款 183,297 205,000
已抵押银行存款 940,016 241,489
银行结余及现金 1,171,836
4,941,070 4,760,46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1 2,166,141 2,133,520
36,816
税项负债 54,452
借贷―於一年内到期 532,967
300,839
2,735,924 2,488,811
流动资产净值 2,205,146 2,271,654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4,757,167 4,734,28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078 10,180
4,138,541
储备 4,090,98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148,619 4,101,160
29,095
非控股权益 38,412
4,177,714 4,139,572
非流动负债
借贷―於一年後到期
562,307 576,248
17,146
递延税项负债 18,463
579,453 594,711
4,757,167 4,734,283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编制基础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
港公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惟以各报告期末的公允值计量之若干金融工具除外。历史成本
一般以货品或服务作交换之代价公允值为基准。
2.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安排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 投资实体:运用合并豁免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及�u或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所载披露事项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3.收入及分部资料
向本集团之首席执行官( 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之
资料集中於本集团业务范围。
於过去几年,本集团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之可呈报及营运分部如下:
(a)智能电表分部,於中国从事标准化智能电表产品至电网的开发、制造及销售;
(b)智能计量解决方案分部,从事非标准化智能计量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系统解决方
案及通讯终端方案服务;及
(c)智能配用电系统及解决方案分部,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智能配电解决方案
及能源效益解决方案服务。
�C5�C
3.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於本年度,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未来发展策略重整其汇报分部。主要营运决策者已使用新分部
资料来作出决策、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本集团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之可呈报及营
运分部改变如下:
(a)电智能计量解决方案分部,从事智能电计量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系统解决
方案;
(b)通讯及流体智能计量解决方案业务分部,从事通讯终端及水、燃气及热计量产品的开发、制造及
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系统解决方案;及
(c)智能配用电系统及解决方案分部,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智能配电解决方案
及能源效益解决方案服务。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及营运分部分析的收入及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通讯及流体
智能计量 智能配用
电智能计量 解决方案 电系统及
解决方案 业务 解决方案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1,590,680 501,873 514,951 2,607,504
分部溢利 261,041 65,105 76,607 402,753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u亏损 48,581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 1,062
中央管理成本 (50,443)
融资成本 (52,564)
除税前溢利 349,389
�C6�C
3.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入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列)
通讯及流体
智能计量 智能配用
电智能计量 解决方案 电系统及
解决方案 业务 解决方案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1,919,462 622,959 426,612 2,969,033
分部溢利 296,124 108,323 111,880 516,327
未分配收入及收益�u亏损 27,323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 (3,108)
中央管理成本 (45,478)
融资成本 (25,389)
除税前溢利 469,675
营运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溢利指在并无分配若干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
亏损、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中央管理成本、董事薪酬、融资成本及税项之情况下各分部应占之
溢利。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评估表现而向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之计量方法。
�C7�C
3.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地域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主要位於中国。
下表提供有关按客户地域位置分类( 与货品来源地无关)的本集团收入分析以及按资产地域位置分
类有关其非流动资产的资料。
外销予客户之收入 非流动资产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2,209,900 2,665,771 2,345,825 2,304,713
海外 397,604 303,262 ― ―
2,607,504 2,969,033 2,345,825 2,304,713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
4.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包括:
银行利息收入 11,957 6,513
分类为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 9,686 3,304
可供出售投资的股息收入 3,485 3,485
政府资助金(附注i) 32,283 78,924
可供出售投资的利息收入 3,832 3,003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应收代价的利息收入 906 1,344
应收贷款的利息收入(附注ii) 24,383 24,536
增值税(「增值税」)退税(附注iii) 20,942 20,879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 1,678 1,235
其他 1,981 1,966
111,133 145,189
�C8�C
4.其他收入(续)
附注:
(i)政府资助金主要包括中国政府就本集团对相关省份的贡献及其持续革新其产品的技术而不涉及
日後相关成本或责任所给予的财政津贴。
(ii)金额代表根据委托贷款合约,本集团向若干独立第三方垫付的短期贷款的利息收入。
(iii)根据中国的有关法规,本集团在中国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有权就其出售的特定高科技产品享有
若干百分比的增值税退税。有关款额为相关税务机关批准後确认的增值税退税。
5.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益(亏损)包括:
外汇收益(亏损)净额 15,442 (18,43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收益净额 (32) 101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 740 ―
16,150 (18,338)
�C9�C
6.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福利 248,245 250,95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8,601 16,822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费用 5,816 11,461
272,662 279,239
开发成本的资本化金额 (60,102) (62,565)
存货的资本化金额 (22,090) (21,550)
190,470 195,124
核数师酬金 2,915 2,82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4,679 45,215
投资物业折旧 304 230
解除预付租赁款项 7,918 6,204
无形资产摊销(包含於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及研究及开发费用中) 60,091 44,766
折旧及摊销总额 112,992 96,415
存货的资本化金额 (3,269) (3,207)
109,723 93,208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1,790,744 2,072,834
7.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税项支出包括: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59,327 67,892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6,526) (18,372)
42,801 49,520
递延税项
―本年度 (1,317) (1,664)
41,484 47,856
�C10�C
7.所得税开支(续)
附注:
(i)香港
由於本集团於该两个年度并无赚取任何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收入,因而未有作出香港利得税拨
备。
(ii)中国
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根据该等於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应课税溢利的25%法定税率计算,此乃根据
中国的有关所得税规则及法规厘定,除了因符合条件而获批高科技企业的资格并取得高新科技
企业证书的若干中国附属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或二
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连续三年之间继续享有15%的优惠税率。
(iii)其他司法权区
於其他司法权区的税项乃根据各司法权区当前的税率计算。根据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的判令
法第58/99/M号第2章第12条,一家根据该法律注册成立的澳门公司(「58/99/M公司」)可获豁免澳门
补充税,前提为该58/99/M公司不向澳门当地公司出售其产品。
8.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0.24港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201元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0.24港元,
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194元) 206,135 191,751
紧随报告期末,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24港元,相当
於每股人民币0.212元(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4港元,相
当於每股人民币0.201元),总额为243,572,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215,318,000元(二零一五年:243,572,000
港元,相当於人民币206,135,000元),且提请股东於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批准。
�C11�C
9.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307,265 423,533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13,705,745 999,432,059
有关购股权的潜在普通股摊薄影响 41,543 8,809,140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13,747,288 1,008,241,199
以上所示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扣除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所持有之股份。
10.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总额 2,562,979 2,317,539
减:呆账拨备(附注i) (19,692) (19,69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附注ii) 2,543,287 2,297,847
贸易客户持有的保留款项(附注iii) 284,397 215,535
按金及预付款 254,094 195,794
其他应收款(附注iv) 178,986 90,990
3,260,764 2,800,166
�C12�C
10.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续)
附注:
(i)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全部呆账拨备结余为,处於重大财务困难的已单
独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692
(ii)计入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包含与联营公司之贸易结余人民币27,53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93,035,000元)。由於业务性质,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为期90日至365日的信贷期,惟若干客户
除外,其信贷期可能超过365日。以下为按收入确认日期呈列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扣除呆账拨
备)於报告期末的账龄分析�U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1,430,510 1,675,389
91至180日 277,667 204,873
181至365日 345,692 321,461
超过一年 489,418 96,124
2,543,287 2,297,847
在接纳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会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并定下客户的信贷额。本集团定期检讨
客户的信贷额。应收账款中有93%(二零一五年:95%)为未有逾期或减值,该等客户有良好的信贷
评级。
计入本集团应收账款的结余为账面值合共人民币178,05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1,456,000
元)的应收账款,於报告期末已经逾期且本集团仍未作出减值亏损拨备。董事认为,该等应收账款
的信贷质素并未下降,且於报告期末後的收款情况理想,董事认为不须作出减值亏损拨备。本集
团於该等结余中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该等应收款的平均账龄为约495日(二零一五年:401日)。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逾期日数:
0至90日 117,393 59,693
91至180日 14,377 16,949
181至365日 10,351 6,349
超过一年 35,929 28,465
178,050 111,456
�C13�C
10.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续)
附注:(续)
(ii)(续)
本集团就本集团终止业务超过两年的该等应收款的未来折现现金流量作出估计,并认为根据过
往的经验,该等应收款一般乃无法收回。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港元(「港元」) 124 124
美元 234,289 50,430
(iii)计入贸易客户持有的保留款项合共为人民币96,51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8,058,000元),有望
於报告期末起12个月後变现。
(iv)计入结余中之人民币9,68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681,000元)为因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转让若干无形资产所产生之应收联营公司款项。该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预期於
一年内偿还。
11.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应付账款及票据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及票据
0至90日 1,413,624 1,470,814
91至180日 460,745 333,313
181至365日 87,320 39,305
超过一年 38,834 37,901
2,000,523 1,881,333
其他应付款(附注) 165,618 245,78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的应付代价 ― 6,400
2,166,141 2,133,520
附注:计入结余中之人民币1,03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29,000元)为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该款
项乃非贸易性质费用、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
�C14�C
11.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续)
本集团的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港元 11,031 3,704
�C15�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二零一六年(「回顾年」)的环球经济发展面对强大的阻力,美国总统大选、英国脱欧、人
民币贬值等问题一度拖累贸易、外汇和金融市场。作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以及全球经
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国在回顾年内的国民生产总值录得6.7%的增幅,发展步伐持续放
缓。
尽管面对经济波动,中国政府依然决心推动能源改革,积极升级能源建设,建造安全、高
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资料,二零一六年,中国主要电力企业电力
工程建设完成投资人民币8,855亿元。其中,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人民币3,429亿元;电网
工程建设完成投资人民币5,426亿元。自国务院印发《 关於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
干意见》至今两年时间,已有23个省启动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33家电力交易机构注
册成立、31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覆盖、6,400家售电公司成立。两大电网公司亦
积极推动电力改革进程,回顾年内,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完成的人民币4,977亿元
电网投资,其中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投资为人民币1,718亿元,新能源并网及输送工程总
投资超过人民币640亿元。而南方电网公司则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022亿元。毫无疑
问,在政府、电网公司和私营机构三方共同努力下,新电力改革的准备工作已经进行得
如火如荼,并正在逐步改写传统电力市场秩序。
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基础设施,水利改革在「十二五」期间被提升至国
家战略,全国水利建设完成总投资达到人民币2万亿元,年均投资人民币4,000亿元。过去
一年,多个省市跟随中央政府的步伐,收紧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加快水利建设。其中,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节水灌溉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方面取得理想进展。然而,
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却愈见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连同水利
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印发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等重
点任务。
�C16�C
面对经济环境变得艰巨的挑战以及能源改革带来的机遇,集团於回顾年内坚持以稳健
的步伐发展业务,同时瞄准未来的能源市场,调整业务发展策略。二零一六年,集团录得
营业额为人民币2,607.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69.03百万元),同比减少12%;纯利
录得人民币307.2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23.53百万元),同比减少27%。纯利下跌原
因包括集团主要客户国家电网的招标量较预期少以及供货进度较预期慢、无形资产摊
销和财务费用较去年明显增加、政府津贴减少等。
为了於资本市场寻求更多机会,推动集团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集团於回顾年内积极探索
分拆集团部分业务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之可能性。集团已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公告相关计划。
业务回顾
回顾年内,集团管理层就各项产品及业务的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及集团的发展策略,
对现有业务报告分部进行了若干调整。鉴於近年电网公司在集中招标中要求的产品都
需要集团提供个性化的调整,同时新一代智能电表亦将推出市场,因此集团管理层将
现有智能计量解决方案(「AMI」)分部中的非标准化智能电计量业务与现有智能电表
(「SM」)分部合并为「电智能计量解决方案」(「电AMI」)分部;而现有AMI分部中余下的
数据采集终端和水、燃气及热计量业务将改称为「通讯及流体智能计量解决方案」(「通
讯及流体AMI」)分部,这亦是集团正探索及考虑於中国证券交易所分拆及独立上市之业
务;智能配用电系统及解决方案(「ADO」)分部则没有任何变化。
因此,本集团之重整可呈报及营运分部如下:
(a)电智能计量解决方案分部,从事智能电计量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
的系统解决方案;
(b)通讯及流体智能计量解决方案分部,从事通讯终端及水、燃气及热计量产品的开发、
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的系统解决方案;及
(c)智能配用电系统及解决方案分部,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以及提供智能
配电解决方案及能源效益解决方案服务。
�C17�C
电AMI业务
集团的电AMI主要服务电网企业、非电网客户和海外市场。回顾年内,国家电网组织了三
次智能电表统一招标,集团成功获得人民币481.28百万元合约金额。集团亦於南方电网总
部组织的首次招标中名列前茅,取得框架合约金额为人民币110百万元。南方电网於二零
一六年组织的第二次招标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公布结果,集团夺得人民币215百万元的合
约金额。
乘着国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的巨帆,集团的智能电计量解决方案在国际市场同样延
续了出色的表现,实现营业额人民币397.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除了继续发挥在
埃及、坦桑尼亚、孟加拉、印尼、南非等多个市场的品牌优势令业务得以持续增长外,集
团亦不断发掘进军其他市场的机会,并在进入欧洲智能电网建设先驱奥地利上取得令
人欣喜的进度。同时,随着与西门子等国际巨头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和落实,
也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在技术、市场和品牌三方面的实力。
回顾年内,集团的电AMI业务录得营业额为人民币1,590.6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919.46百万元),同比减少17%,占集团总收入61%(二零一五年:65%)。收入减少主要是
由於电网公司年中招标延後及招标量放缓所致。
从集团电AMI业务收入中扣除非标准化的智能电计量业务收入,得出来自原有SM分部
之收入为人民币632.63百万元(二零一五:人民币853.52百万元),比去年减少26%,并占集
团总收入24%(二零一五:29%)。
通讯及流体AMI业务
回顾年内,受惠中国政府继续大力推动阶梯水价、一户一表,而各省市加快推行农村自
来水入户等政策,集团水计量业务维持稳定发展。至今,集团已成功入围接近80家水司的
招标项目,当中包括湖南、安徽、湖北等省份的重点城市水司,部份水司已於回顾年内进
行批量招标,对集团水计量业务带来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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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终端方面,集团於回顾年内从国家电网获得人民币116百万元的合约;而来自非电网
企业的客户订单亦录得显着增长。
回顾年内,集团藉着电AMI业务的海外品牌和网络,成功把通讯及流体AMI业务打入国际
市场。集团整体通讯及流体AMI业务录得营业额为人民币501.8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622.96百万元),同比减少19%,占集团总收入19%(二零一五年:21%)。
将非标准化的智能电计量业务收入加进通讯及流体AMI业务收入中,得出来自原有AMI
分部之收入为人民币1,459.92百万元(二零一五:人民币1,688.9百万元),比去年减少14%,
并占集团总收入56%(二零一五:57%)。
智能配用电解决方案(「ADO」)业务
经过过去数年的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即使宏观经济形势仍未好转,集团的ADO业务在
二零一六年仍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录得营业额为人民币514.9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426.61百万元),较去年同较增长21%,占总营业额20%(二零一五年:14%)。回顾年内,
集团ADO业务不但成功进入超过中国20个省份,包括成为北京及上海等重点大城市配
网建设的产品服务供应商,更有幸获邀参与制定国家电网新一代智能配电系统标准。同
时,集团积极跟踪多个具潜力的重点行业,包括轨道交通、新能源及数据中心等,并成功
与多个大型工商业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成功实现了以智能配用电产品及解决
方案为核心的配电总包项目,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重要基础。其中,集团积极拓展在轨
道交通行业的深入发展,成为湖南省联合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创新中心副理事长单位,并
已立项与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合作,深入开展地铁车站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项目。
在新产品方面,集团推出的新型配电网故障定位系统、故障隔离系统、一、二次融合技
术、用户侧智能配用电管理及能效管理平台等多个新技术系统均获得市场高度认可。回
顾年内,集团获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加上已取得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
乙级资质,集团已具备在配用电领域及新能源发电领域工程设计及总承包的资质。这为
集团全面拓展ADO的业务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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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
集团一直在把握市场需求以及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致力於各项AMI及ADO产品
的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回顾期内,确认获得共194项新产品及能效服务专利,以及89项软
件着作权,令有效新产品及能效服务专利和软件着作权分别增加至894项和587项。
电计量方面,集团基於电网企业、非电力行业客户和海外客户对电计量系统的个性化要
求,不断提升产品,包括研发更高效的防窃电系统、外置断路器等。
同时,集团聚焦通讯技术,因应中央政府和电网企业对於用能监察和四表合一数据采集
技术的新标准,推出多个具有行业领先技术的系统,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针对水计量
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集团已展开一系列的研发工作,加快推出服务农村和水公司的产
品和系统。为配合集团日渐加快的海外业务发展的步伐,集团已因应不同地区的法规和
技术要求,加大研发力度,其中包括即将推行智能电网改造的欧洲市场。
ADO方面,集团在一、二次融合技术、硬体与软体系统集成技术以及能源数据与服务技
术等多方面的研发均取得理想的成绩。其中,集团推出的用户侧智能配用电管理及能效
平台应用了先进的网络通信技术和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通过移动互联网集成配用电
一、二次设备,推出「云端」、「终端」及「客户端」的多维访问途径,提升了管理系统、设备
及客户之间的紧密度,以及系统整体的安全性。
配合国家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和储能产业,集团去年已展开了无刷双馈电机和液态
金属电池两个研发项目。回顾年内,两个项目进度良好,并已就市场化做好充分的准备。
「中国制造2025」是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集团在四五战略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打
造领先的智能制造能力」作为企业五大核心竞争力之一。集团基於现有资讯化、自动化
基础,制定了智能制造建设规划,凭藉自身实力和优势,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成功通
过国家工信部「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在六月十七日又通过
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审核,成为行业内唯一一家同时获得国家智能制
造重点专项及试点示范的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集团将加快完成智能制造建
设,成为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和示范企业,进一步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力。集团ADO业务平
台公司威胜电气有限公司也获批成为十五家湖南省二零一六年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其中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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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七月,在国家工信部组织开展的「全国质量标杆」评审活动中,集团喜获二零
一六年度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的荣誉。是次再度荣获国家级的荣誉,无疑是对集团一直
以来坚持以高品质产品和系统回馈客户的理念给予最大的信心和认可。
财务回顾
营业额
於回顾年度,营业额下降12%至人民币2,607.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69.03百万元)。
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整体毛利率为31%,较二零一五年的
30%增加1%。
其他收入
本集团之其他收入为人民币111.1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5.19百万元),主要由利
息收入、股息收入、政府资助金及增值税退税组成。
经营费用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之经营费用为人民币543.1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24.88百万
元)并占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营业额的21%,较二零一五年的18%增加3%。
融资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融资成本为人民币52.56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25.39百万元),上升是由於年内借贷利率较高的人民币银行借款增加所
致。
经营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计融资成本及税项前利润为人民币401.95百
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95.06百万元),较去年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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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下降27%至
人民币307.2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23.53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之主要营运资金来源及长期资金需求为经营及融资活动所得的现金流量。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4,941.07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4,760.47百万元),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则合共约为人民币940.02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1,171.84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95.27百万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877.09百万元),其中人民币532.9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00.84百
万元)为於一年内到期偿还,而余额人民币562.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76.25百万
元)为於一年後到期偿还。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之银行借款年利率介乎2.02%至4.35%(二
零一五年:年利率介乎1.44%至4.35%)。
负债比率(总借款除以总资产)由二零一五年的12%上升至二零一六年的15%。
汇率风险
本集团大部份业务均以人民币进行交易,外币结算业务主要以美元为主,两者汇率波动
将对本集团外币结算业务造成一定影响。年内,本集团并无签订任何远期外汇买卖合同
或其他对冲工具进行对冲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抵押存款是以人民币及港元为单位,抵押予银行作为本
集团所获授票据信贷的抵押品。此外,本集团的土地及楼宇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
所获授银行贷款的抵押品。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在建工程所增添已订约但
未於综合财务资料拨备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22.7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0.63百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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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未来展望
延续二零一六年的政治和经济不稳定因素,全球经济料将继续蹒跚前行,而中国经济所
面对的下行压力亦将日益增加。尽管宏观环境并不理想,中国依然抱有强大的决心,要
以一系列的能源改革措施颠覆传统的能源市场,构建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过程中,不
论政府部门、电网公司、能源公司还是包括集团在内的设备供应商都难免需要重新审视
发展方针,以配合能源市场的未来走势。自二零一五年开始,集团已逐步调整发展策略,
以稳健的步伐发展集团三大业务。集团深信,能源改革是中国能源市场的出口,亦是集
团长远发展的机会。因此,集团将继续坚守「稳中求进」的原则,紧随能源市场的发展步
伐。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於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
中国将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的农网改造升级、提高接纳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的能力及推
动农业节水灌溉等,目标到二零二零年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的全覆盖。因此,集团将迎
合农网地区用户的需求,推广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以把握市场对各项智能计量产品和系
统的庞大需求。另一方面,集团将继续聚焦市场对电力大数据监测和分析日渐提高的需
求,积极拓展公用建筑,包括学校、医院等和新建地产项目等客户。同时,集团亦会密切
关注中国的水计量发展,冀以作为智能计量行业领导者以及多个水司公司招标入围者
的优势,推出智能水务的全方面解决方案。为了有效把握市场需求,集团积极以本地企
业的优势,深耕湖南长沙的市场,并把成功经验推广至其他重点地区。另一方面,集团相
信中国的供气和供热市场未来会分别在阶梯气价政策和供热计量改革的支持下快速增
长,有利集团相关业务的长远发展。
在多个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配电网建设成为中国电力行业未来的发展焦点之一。集团近
两年积极发展的ADO业务正就是以成套化、智能化和系统化三方面实现市场对配用电
升级的要求。未来,集团将依仗过去对於ADO市场的布局和市场推广,逐步收成,并提高
ADO业务对集团的贡献。策略方面,集团将在维护电网客户的同时,进一步跟踪电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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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使用者市场,重点聚焦於轨道交通、分布式新能源、数据中心、高端商业以及大型工业
企业等领域,以快速推进市场。同时,将借助工作总承包资历,扩大业务模式,从成套化
设备,到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工程总包与服务等不同维度,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与
服务。此外,集团也将把握配电增量改革试点等电力市场化机会及项目,推动ADO系统解
决方案及工程服务,以及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务,以加快ADO业务的发展步伐。
国际市场方面,集团将进一步发展集团在亚非拉市场的自主品牌和销售管道,加快在现
有市场的渗透并寻求进军新市场的机会。同时,集团将积极借助与西门子和华为等国际
级行业领导者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各国的AMI改造工程,推动集团在已发展地区
的综合智能计量业务发展。
坚守「持续创新,百年威胜」的企业愿景,集团一直不违余力地投入研发,以持续创新的
研发成果巩固集团作为一家技术企业的发展根基。集团将继续聚焦国家能源市场的发
展,持续提升现有产品和系统技术;并通过与行业专家、知名科研人员的紧密合作以及
自身强大的研发团队,着力研究新技术。
展望未来,集团将谨慎应对各项经济不明朗因素,发掘能源改革的市场机会,继续秉持
作为能源计量和能效管理专家的使命,以稳健的步伐健康、持续地发展,逐步走向国际
领先的地位。
其他资料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3,787名(二零一五年:4,189名)雇员。於二零
一六年,员工成本(包括其他福利及界定计划供款 )为人民币272.6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279.24百万元)。雇员酬金按照雇员的工作表现、经验及现行市场情况厘定,而酬金
政策会定期进行检讨。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以嘉许及
表扬合资格参与者曾经或将会对本集团作出的贡献。本公司亦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
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合资格雇员将有权参与该计划。该股份奖励计划目的为表扬若
干雇员作出的贡献并给予奖励,务求挽留彼等继续为本集团的持续营运及发展效力,并
吸引合适的人员以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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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
董事会已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名列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派发末期股息
每股0.24港元(二零一五年:0.24港元),就此,一项决议案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
并须待股东於会上批准。预期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或之前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为决定合资格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
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之身份,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
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
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b)为决定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之股东之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星期四)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股东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买卖、销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购回其上市股份,详情载列如下:
回购月份 回购股份数目每股最高价每股最低价已付总代价
港元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二月 6,000,000 4.09 3.13 20,376,400
二零一六年四月 4,000,000 4.08 3.91 16,072,940
二零一六年五月 2,000,000 3.95 3.89 7,841,020
12,000,000 44,290,360
购回股份已注销,且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已经该等股份之面值相应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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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
券。
遵守上市规则的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守则条文A.6.7条外,本公司一直应用上市规
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并遵守所有守则条文。
守则条文A.6.7条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金明先生、潘垣先生及程时杰先生因另有要事在身而未克出席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除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偏离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一直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
经本公司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董事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的价格敏感资料的雇员进行证券交易制订书面指
引,其条款不比标准守则宽松。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负责透过独立评估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
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协助董事会保障本集团的资产。审核委员会亦执行董事会委
派的其他工作。
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的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C26�C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报告期末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以下事项:
(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威胜信息
技术」)与两名关连人士订立两份投资协议,据此,关连人士已同意注资合共人民币
100.44百万元,以认购威胜信息技术人民币40.02百万元的注册资本,合共占威胜信息
技术经扩大股权9%。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威胜信息技术与五名独立投资者订
立五份额外投资协议,据此,独立投资者已同意注资合共人民币290.26百万元,以认购
威胜信息技术人民币115.63百万元的注册资本,占威胜信息技术经扩大股权26%。完
成上述增资後,本集团将持有威胜信息技术65%的权益,且其将仍为本集团的附属公
司。
(2)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以
收购珠海中慧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慧」)50.053%的股本,总代价为人民币
52,105,200元。珠海中慧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专业的计量芯片、
GPRS无线模块、MCU、复位芯片及其他嵌入式软件产品,其产品主要应用於电能计
量及信息自动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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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披露资料
本公告的电子版本将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www.wasion.com)。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载有上市规则
附录十六规定的所有资料,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登於联交所及本公司
网站。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为: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吉为 许永权
曹朝辉 黄靖
曾辛 栾文鹏
郑小平 程时杰
田仲平
非执行董事
吉��
承董事会命
威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吉为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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