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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72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公布 要点 ―经营收入达到人民币3,522.85亿元,比去年增长6.4%;服务收入为人民币 3,096.44亿元,比去年增长5.6% ― EBITDA为人民币951.39亿元,EBITDA率为30.7%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达到人民币180.04亿元,比去年下降10.2%,较剔 除出售铁塔资产一次性收益的2015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增长11.7%。 每股基本净利润为人民币0.22元 ―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建议适当提高派息水平,按照相当於每股0.105港 元的标准宣派2016年度股息 ―移动用户数达到2.15亿户,净增1,710万户,其中:4G终端用户数达到1.22 亿户,净增6,341万户,4G终端用户占移动用户比达到57%,手机上网总流 量同比上升130% ―有线宽带用户数达到1.23亿户,净增1,006万户,其中:光纤宽带(FTTH)用 户达到1.06亿户,净增3,500万户,FTTH占有线宽带用户比达到86% �C1�C 董事长报告书 2016年,公司上下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紧抓信息消费升级的有利机遇,积极应 对复杂的环境与形势,有效化解诸多压力与挑战,成功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凝 心聚力求发展,规模效益显着提升,发展动能不断积蓄;坚持不懈促改革,员工 活力全面迸发,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运筹帷幄谋战略,迅速布局赢得先机,全力 拥抱智能新时代。 总体业绩 2016年,公司业绩喜人。经营收入达到人民币3,523亿元,同比增长6.4%,服务收入 1 达到人民币3,096亿元,同比增长5.6%,增幅持续提升。新兴业务收入占服务收入 比达到40%,较去年提升超过5个百分点,业务结构持续快速优化。EBITDA2为人 民币951亿元,EBITDA率 2 为30.7%。净利润 3 为人民币180亿元,较剔除出售铁塔资 产一次性收益的2015年净利润 3 增长11.7%。每股基本净利润为人民币0.22元。资本 开支为人民币968亿元,同比下降11.3%,自由现金流 4 为人民币-77亿元,同比大幅 改善。 董事会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现金流水平及发展资金需求 後,决定向股东大会建议适当提高派息水平,按照相当於每股0.105港元的标准宣 派2016年度股息。 1 服务收入计算方法为经营收入减去移动商品销售收入、固网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非服务收 入。 2 EBITDA计算方法为经营收入减去经营费用加上折旧及摊销;EBITDA率计算方法为EBITDA 除以服务收入。 3 净利润为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剔除出售铁塔资产一次性收益(约人民币39亿元)的2015年 净利润为人民币161亿元。 4 自由现金流的计算方法为EBITDA扣减资本支出和所得税。 �C2�C 迎难而上 经营发展跃上新台阶 2016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采取积极的市场策略,聚焦4G、光宽两大基 础业务以及天翼高清、翼支付、物联网、云和大数据、「互联网+」五大新兴领域 (「2+5」),坚持融合创新,全面升级产品,保持服务领先,加速突破规模,经营发 展跃上新台阶。 4G业务强劲增长 提升移动业务实力 坚持优化存量,全面加速3G用户向4G业务迁移;积极拓展增量,强化融合开辟新 的市场。全方位增强业务实力,抓住「全网通」终端红利,提升全渠道销售能力,优 化流量经营策略,移动业务实现快速升级,规模和价值显着提升。全年移动用户 净增1,710万户,达到2.15亿户,市场份额达到16.2%,比上年底提高0.7个百分点; 4G用户实现翻番,达到1.22亿户,渗透率达到57%,市场份额达到16.0%,比上年 底提高1.9个百分点;全年4G手机销量超过1亿部,其中「全网通」终端销量占比超 过80%;全年手机上网总流量同比增长130%,其中4G手机上网总流量同比增长近 3倍,4G用户每月户均流量迈入GB时代。全年手机上网收入同比增长43%,促进 移动ARPU稳步提升;移动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0.5%,增幅行业领先。 光纤宽带加速渗透 推动宽带智能升级 坚持差异化竞争策略。以百兆产品为引领,以千兆产品为示范,加快将网络优势 转化为市场竞争实力;持续推进端到端提速,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树立高品质 宽带品牌形象;深化光纤宽带(FTTH)与智慧家庭产品的融合,提供一体化的家庭 娱乐和智能应用服务,提升整体业务价值。全年用户规模加速突破,继续保持市 场主导地位。有线宽带用户净增1,006万户,达到1.23亿户,其中FTTH用户达到1.06 亿户,净增3,500万户,渗透率达到86%。全年有线宽带接入收入同比增长3.3%,发 展势头良好。 �C3�C 新兴业务快速成长 构建未来增长引擎 坚持创新与融合,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对内加强集约整合,对外扩大开放合 作,加速拓展新兴业务成长空间。天翼高清规模快速突破,全年收入同比增长 24%,用户净增2,095万户,达到6,133万户。翼支付业务月均活跃用户同比增长超 过三倍,全年交易额同比增长近30%,超过人民币1万亿元。物联网业务迅速起 步,实现全网集约运营,全年用户净增1,321万户。云和大数据业务保持快速发展 势头,全年收入同比增长55%。「互联网+」业务实现规模拓展,在政务、教育、健 康医疗、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影响力显着增强。 变革创新不断深化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推动全面创新是实现企业基业长青的保障。公司坚持以市场化为核心,加大资源 下沉和权力下放力度,完善倒三角服务支撑体系,划小承包走向纵深,一线活力 充分激发,运营效益明显提升。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入选首批国家 双创示范基地,营造员工创新氛围。推动提质增效,优化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精 确管理,提高企业的价值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共建共享,加大集采力度, 有效降低投资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加大新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 结构,创新人才实战培养,建立人才内部共享机制,企业活力和效率不断提升。 �C4�C 远见未来 转型升级踏上新征程 2016年,公司把握时代发展的智能化趋势,综合研判行业环境和企业实际,广泛 凝聚智慧,在成功实施战略转型(转型1.0)5和深化转型(转型2.0)5的基础上,确立 全面转型升级战略(转型3.0),致力於做领先的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商。围绕整 体战略布局,迅即明确实施路径,�实推进网络智能化、业务生态化、运营智慧 化,转型升级踏上新征程。 推进网络智能化 2016年,公司发布CTNet2025网络架构白皮书,完成网络重构顶层设计,致力於打 造行业领先的智能、集约、开放的新型网络。一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基础网络能 力。充分发挥FDD国际主流技术优势,利用铁塔资源共享,把握800MHz频段重耕 的政策契机,快速实现多频协同的优质4G网络基本全覆盖,用户体验行业领先; 与4G网络同步部署VoLTE和窄带物联网(NB-IoT),为移动语音和物联网业务升级 奠定网络基础。全面推进光网改造,基本实现服务区内所有城市的光网覆盖,整 体用户平均接入带宽超过50Mbps。另一方面,公司稳步推进网络智能化演进。引 入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虚拟化(NFV)等新技术,建立网络重构开放实验室、 5G联合开放实验室,积极参与5G研发,��动基础科研、网络工程、产品开发等一 批重大项目,推进数据中心互联网络(DCI)建设,完善超大容量、广域覆盖、弹性 调度的云资源布局,提升云网协同能力。 5 2004年至2010年实施战略转型,将企业定位为电信全业务提供者、互联网应用聚合者、企业 ICT服务领先者。2011年至2015年实施深化转型,将企业定位为智能管道主导者、综合平台 提供者、内容应用参与者。 �C5�C 推进业务生态化 公司聚焦重点业务,实施业务重构,布局未来发展。积极打造智能连接、智慧家 庭、互联网金融、物联网、新兴ICT五大业务生态圈,形成相互融合、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相互拉动的有机整体,为用户提供智能连接和垂直领域的智能化应用 服务。下一步,公司将打造统一的账号产品运营体系,提升互联网化、专业化的渠 道能力,为业务生态化「注能」;以大数据能力精准支撑规模发展和价值经营全过 程,为业务生态化「注智」;聚合外部资源,强化开放合作,为业务生态化「注力」。 推进运营智慧化 公司持续推进集约化、互联网化,着力构建市场和一线导向的智慧化运营体系, 致力於深化精确管理、提升运营效能、改善客户感知,助力网络智能化与业务生 态化进程。明确数据对於企业的关键价值,聚焦大数据应用,倾力打造以数据驱 动为核心的「企业中台」,��动实施企业级大数据平台建设、数据基础管理提升、 IT系统支撑强化、数据应用能力增强等多项重点举措,全网核心数据汇聚基本完 成,覆盖全网的移动业务端到端感知系统已经上线,光纤宽带端到端运营稳步推 进。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运营重构与管理重构,进一步将智慧运营深度融入营 销、服务、网络运营、企业管理和开放合作等关键领域,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为 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C6�C 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 我们始终保持高水准的公司治理,坚持依法治企,高度重视风险管控,不断提升 公司透明度,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的持续努力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 认可,2016年继续获得多项嘉许,其中包括:连续七年获《Euromoney》评选为「亚洲 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连续六年获《InstitutionalInvestor》评选为「亚洲最受尊崇企 业」;获《FinanceAsia》颁发「亚洲最佳电信公司」和「中国最佳公司」两项白金奖。 我们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责任相结合。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与各利益相关方合作共赢,促进整个生态圈的健康发展,积极为国民经济做出贡 献;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打造安全、绿色的网络 环境;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贯彻落实 「提速降费」,大力推进农村宽带普及,积极实施信息扶贫,持续推动社会信息化 进程;进一步节能减排,注重工程建设环保,推进绿色运营;开展扶贫援藏援疆 工作,不断回馈社会;全力抗击南方特大洪涝灾害,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通 信保障任务,赢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未来展望 2017年是公司落实全面转型升级战略、构筑全面竞争优势的关键之年。尽管面临 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这 种信心,来自於持续向好的宏观环境―国民经济稳中求进,供给侧改革稳步推 进,国企改革释放活力;来自於欣欣向荣的行业前景―「网络强国」、「网信立国」、 「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战略深入推进,信息消费升级形成广阔的市场空间;来 自於公司深厚的底蕴―多年来形成牢固的发展基础和优秀的企业文化,与时代 相适应的转型升级战略已经全面展开。 �C7�C 未来,公司上下将万众一心,紧抓机遇,击楫勇进,卓越执行。以「转型3.0」为引 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高效地打造优质领先的智能网络,更开放地构建共创 共赢的业务生态,更全面地推进灵动协同的智慧运营,更充分地发挥广大员工的 聪明才智,促进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员工价值共同成长,做受人尊敬的企业公 民。 最後,本人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为了 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长期辛勤工作、并肩奋斗的全体同仁,致以最衷心 的感谢! 杨杰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21日 �C8�C 集团业绩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此综合业绩是节录自本集团2016年年报中所 载的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每股数字外,以百万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 人民币 经营收入 4 352,285 331,202 经营费用 折旧及摊销 (67,938) (67,664) 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 (94,092) (81,240)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 (56,417) (54,472) 人工成本 (54,460) (52,541) 其他经营费用 (52,177) (48,843) 经营费用合计 (325,084) (304,760) 经营收益 27,201 26,442 铁塔资产处置收益 �C 5,214 财务成本净额 5 (3,235) (4,273) 投资收益 40 8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u(损失) 91 (698) 税前利润 24,097 26,693 所得税 6 (5,988) (6,551) 本年利润 18,109 20,142 �C9�C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 人民币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 後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股权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 (228) 652 可供出售股权证券公允价值的 变动的递延税项 57 (163) 换算中国大陆境外附属公司 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 190 129 应占联营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6 3 税後的本年其他综合收益 25 621 本年综合收益合计 18,134 20,763 股东应占利润: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18,004 20,054 非控制性权益股东应占利润 105 88 本年利润 18,109 20,142 股东应占综合收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综合收益 18,029 20,675 非控制性权益股东应占综合收益 105 88 本年综合收益合计 18,134 20,763 每股基本净利润 7 0.22 0.25 股数(百万股) 80,932 80,932 �C10�C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以百万元列示)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 人民币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389,648 373,981 在建工程 80,381 69,103 预付土地租赁费 22,955 23,609 商誉 29,923 29,920 无形资产 11,244 10,739 所拥有联营公司的权益 34,572 34,473 投资 1,535 1,624 递延税项资产 9 5,061 4,655 其他资产 3,077 3,3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8,396 551,453 流动资产 存货 5,081 6,281 应收所得税 50 105 应收账款净额 10 21,423 21,105 预付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19,470 16,229 短期银行存款 3,331 2,5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617 31,869 流动资产合计 73,972 78,108 资产合计 652,368 629,561 �C11�C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 人民币 负债及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贷款 40,780 51,6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及应付款 62,276 84 应付账款 11 122,444 118,055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91,087 82,934 应付所得税 1,106 2,154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应付款 52 38 一年内摊销的递延收入 1,253 1,028 流动负债合计 318,998 255,929 净流动负债 (245,026) (177,821) 资产合计扣除流动负债 333,370 373,6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贷款及应付款 9,370 64,830 融资租赁应付款 50 81 递延收入 2,305 1,454 递延税项负债 9 4,770 2,061 其他非流动负债 580 4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75 68,881 负债合计 336,073 324,810 权益 股本 80,932 80,932 储备 234,392 222,852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合计 315,324 303,784 非控制性权益 971 967 权益合计 316,295 304,751 负债及权益合计 652,368 629,561 �C12�C 附注�U 1.编制基准 本集团载於年度报告内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的要求编制的。这些合并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例。本集团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 在本年度,本集团首次采用下列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经修订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共同经营中权益购买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披露项目」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澄清折旧和摊销的可 接受方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2-2014》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和《国际会计准 则第28号》(修订)-「投资性主体:合并豁免的应用」 采用以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未采用任何於本年度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准则或诠释。 3.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一家企业的组成部份,该部份从事的经营活动产生收入及发生费用,并以主要 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辨别。在所 列示年度内,由於本集团以融合方式经营通信业务,因此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 分部。本集团位於中国大陆境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大陆境外的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均少於 本集团资产及经营收入的百分之十。由於金额不重大,所以本集团没有列示地区资料。本集 团没有从任何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百分之十或以上。 �C13�C 4.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提供电信服务而取得的收入。本集团的经营收入包括: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语音 (i) 70,120 78,593 互联网 (ii) 150,405 126,546 信息及应用服务 (iii) 66,838 66,343 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网络设施出租 (iv) 17,773 17,635 其他 (v) 47,149 42,085 352,285 331,202 附注: (i)指向用户收取的电话服务的通话费、装移机收入及网间结算收入的合计金额。 (ii)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iii)主要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系统集成服务、天翼高清、来电显示及短信等服 务而取得的收入的合计金额。 (iv)主要指向用户提供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向租用本集团电信网络和设备的其他国内电 信运营商和企业用户收取的租赁费收入的合计金额。 (v)其他经营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维修及维护设备而取得的收入以及移动转售业务收入。 �C14�C 5.财务成本净额 财务成本净额包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发生的利息支出 4,199 4,900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498) (327) 净利息支出 3,701 4,573 利息收入 (353) (375) 汇兑亏损 209 154 汇兑收益 (322) (79) 3,235 4,273 *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适用的年利率 4.1%-5.0% 3.5%-5.5% 6.所得税 损益中的所得税包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计提的中国所得税准备 3,473 7,127 计提的其他税务管辖区所得税准备 155 74 递延税项 2,360 (650) 5,988 6,551 �C15�C 预计税务支出与实际税务支出的调节如下: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税前利润 24,097 26,693 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预计所得税支出 (i) 6,024 6,673 中国大陆境内附属公司及分公司收益的税率差别 (i) (275) (400) 其他附属公司收益的税率差别 (ii) (53) (25) 不可抵扣的支出 (iii) 485 431 非应课税收入 (iv) (105) (75) 其他 (v) (88) (53) 实际所得税费用 5,988 6,551 附注: (i)除部份附属公司及分公司主要是按15%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外,本公司及其於中国大 陆境内的附属公司及分公司根据中国大陆境内有关所得税法律和法规按应课税所得 额的25%法定税率计提中国所得税准备。 (ii)本公司於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他国家的附属公司以其各自税务 管辖区的应课税所得额及介乎於12%至38%的税率计提所得税准备。 (iii)不可抵扣的支出是指超出法定可抵税限额的各项支出。 (iv)非应课税收入是指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各项收入。 (v)其他主要包括本年度税务部门批准的以前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及其他税务优惠。 7.每股基本净利润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净利润分别是按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人民 币180.04亿元及人民币200.54亿元除以发行股数80,932,368,321股计算。 摊薄之每股净利润并未列示,因於列示的各年度内并没有具摊薄潜能之普通股。 �C16�C 8.股息 董事会於2017年3月21日通过决议,建议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按相 当於每股港币0.105元宣派,合计约人民币75.48亿元。此项建议尚待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股息并未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计提。 根据2016年5月25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之批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为 每股人民币0.080182元(相当於港币0.095元),合计人民币64.89亿元已获宣派,已於2016年7月 15日派发。 根据2015年5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之批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为 每股人民币0.076120元(相当於港币0.095元),合计人民币61.60亿元已获宣派,已於2015年7 月17日派发。 9.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已在合并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的组成部份和变动如下: 资产 负债 净额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准备及主要为应收款 呆坏账的减值损失 1,531 1,291 �C �C 1,531 1,291 物业、厂房及设备等 3,410 3,174 (4,416) (1,605) (1,006) 1,569 递延收入及装移机成本 120 190 (85) (130) 35 60 可供出售股权证券 �C �C (269) (326) (269) (326) 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 5,061 4,655 (4,770) (2,061) 291 2,594 �C17�C 2016年 在合并综合 2016年 1月1日余额 收益表确认 12月31日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准备及主要为应收款 呆坏账的减值损失 1,291 240 1,531 物业、厂房及设备等 1,569 (2,575) (1,006) 递延收入及装移机成本 60 (25) 35 可供出售股权证券 (326) 57 (269) 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2,594 (2,303) 291 2015年 在合并综合 2015年 1月1日余额 收益表确认 12月31日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准备及主要为应收款 呆坏账的减值损失 1,156 135 1,291 物业、厂房及设备等 1,015 554 1,569 递延收入及装移机成本 99 (39) 60 可供出售股权证券 (163) (163) (326) 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2,107 487 2,594 10.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账款 第三方 22,932 22,766 中国电信集团 (i) 949 492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0 �C 其他中国电信运营商 933 782 24,824 24,040 减:呆坏账准备 (3,401) (2,935) 21,423 21,105 �C18�C 附注: (i)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除外)简称为「中国电信集团」。 按账单日计算的应收电话及互联网用户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即期:一个月内 9,993 10,001 一至三个月 2,179 2,181 四至十二个月 1,763 1,821 超过十二个月 761 731 14,696 14,734 减:呆坏账准备 (2,427) (2,393) 12,269 12,341 按提供服务日计算的应收其他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用户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即期:一个月内 3,660 3,648 一至三个月 1,887 1,618 四至十二个月 2,349 2,199 超过十二个月 2,232 1,841 10,128 9,306 减:呆坏账准备 (974) (542) 9,154 8,764 �C19�C 应收账款中不需作减值准备的账款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并未逾期 19,376 19,263 逾期少於一个月 1,180 1,154 逾期一至三个月 867 688 逾期金额 2,047 1,842 21,423 21,105 1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第三方 96,675 95,305 中国电信集团 21,343 18,702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3,697 3,272 其他中国电信运营商 729 776 122,444 118,055 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款项按照与第三方交易条款相似的合约条款偿 还。 按到期日计算的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一个月内到期或按要求付款 17,931 21,486 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到期 19,891 18,624 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到期 21,611 19,430 六个月以上到期 63,011 58,515 122,444 118,055 �C20�C 财务概览 概要 2016年,公司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2+5」经营重点,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六个 关键能力,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整体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16年,经营收入为人 民币3,522.85亿元,较2015年增长6.4%;服务收入 6 为人民币3,096.44亿元,较2015年 增长5.6%。经营费用为人民币3,250.84亿元,较2015年增长6.7%;本公司股东应占 利润为人民币180.04亿元,较2015年下降10.2%,每股基本净利润为人民币0.22元; EBITDA7为人民币951.39亿元,较2015年增长1.1%,EBITDA率 8 为30.7%。 经营收入 2016年,公司积极应对提速降费、实名制、区域一体化等政策影响因素,加快4G 和光宽的规模发展,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收入保持良好增长。2016年经营收入为 人民币3,522.85亿元,较2015年增长6.4%。其中:移动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22.23亿 元,较2015年增长10.0%;固网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800.62亿元,较2015年增长3.1%。 6 服务收入为经营收入减去「移动商品销售收入」(2016年:人民币346.12亿元;2015年:人民币 320.26亿元)、「固网商品销售收入」(2016年:人民币58.22亿元;2015年:人民币44.30亿元)和 「其他非服务收入」(2016年:人民币22.07亿元;2015年:人民币14.80亿元)。 7 EBITDA计算方法为经营收入减去经营费用加上折旧及摊销。由於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 资本开支、债务水平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认为,对於像我们这样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分析。虽 然EBITDA在世界各地的电信业被广泛地用作为反映经营业绩、借债能力和流动性的指标, 但是按公认会计原则,它不作为衡量经营业绩和流动性的尺度,也不代表经营活动产生的 净现金流量。此外,我们的EBITDA也不一定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具有可比性。 8 EBITDA率计算方法为EBITDA除以服务收入。 �C21�C 下表列示2015年和2016年各项经营收入的金额和他们的变化率: (除百分比数字外, 分别截止至各年度12月31日 单位皆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语音 70,120 78,593 (10.8%) 互联网 150,405 126,546 18.9% 信息及应用服务 66,838 66,343 0.7% 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网络设施出租 17,773 17,635 0.8% 其他 47,149 42,085 12.0% 经营收入合计 352,285 331,202 6.4% 语音 2016年,受到OTT等移动互联网业务替代的影响,语音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01.20亿 元,较2015年下降10.8%,占经营收入的比重为19.9%。其中固网语音收入为人民 币259.87亿元,较2015年下降12.2%;移动语音收入为人民币441.33亿元,较2015年 下降9.9%。语音收入占收比不断下降,结构持续改善,经营风险进一步释放。 互联网 2016年,互联网接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04.05亿元,较2015年增长18.9%,占经营 收入的比重为42.7%。公司全面升级宽带接入网络,发挥「4G+光宽+天翼高清」融 合优势,推动宽带业务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底,有线宽带用户达到1.23亿户,净 增1,006万户。有线宽带接入收入为人民币767.66亿元,较2015年增长3.3%。公司深 化流量经营,做好内容与流量的整合,有效驱动移动数据流量和收入快速增长, 移动互联网接入收入为人民币706.82亿元,较2015年增长39.4%,其中手机上网收 入为人民币682.63亿元,较2015年增长42.9%。 �C22�C 信息及应用服务 2016年,信息及应用服务收入为人民币668.38亿元,较2015年增长0.7%,占经营收 入的比重为19.0%。其中:固网信息及应用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43.35亿元,较2015 年增长5.5%,主要是得益於IDC业务、云业务和天翼高清业务的快速发展。移动信 息及应用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25.03亿元,较2015年下降7.4%,主要是短信、彩信、 信息查询类等传统业务收入下降导致。 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网络设施出租 2016年,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网络设施出租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7.73亿元,较2015 年增长0.8%,占经营收入的比重为5.0%。其中固网通信网络资源服务及网络设施 出租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5.95亿元,较2015年增长2.2%。 其他 2016年,其他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1.49亿元,较2015年增长12.0%,占经营收入的 比重为13.4%。移动商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46.12亿元,较2015年增长8.1%,主要 是「全网通」手机的销售带动移动终端销售收入的增长。 经营费用 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成本费用精确化管理,有效支撑业务发展。2016年, 经营费用为人民币3,250.84亿元,较2015年增长6.7%;经营费用占经营收入的比重 为92.3%,较2015年增长0.3个百分点。 �C23�C 下表列示2015年和2016年各项经营费用的金额和他们的变化率: (除百分比数字外, 分别截至各年度12月31日 单位皆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化率 折旧及摊销 67,938 67,664 0.4% 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 94,092 81,240 15.8%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 56,417 54,472 3.6% 人工成本 54,460 52,541 3.7% 其他经营费用 52,177 48,843 6.8% 经营费用合计 325,084 304,760 6.7% 折旧及摊销 2016年,折旧及摊销为人民币679.38亿元,较2015年增长0.4%,占经营收入的比重 为19.3%。2016年新增资产的折旧摊销与铁塔资产出售减少的折旧摊销基本相当。 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 2016年,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为人民币940.92亿元,较2015年增长15.8%,占经营 收入的比重为2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铁塔租赁及相关费用的增加;同时,公司 持续加强成本管控,费用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放缓。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 2016年,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564.17亿元,较2015年增长3.6%,占经营 收入的比重为16.0%。销售费用为人民币478.21亿元,较2015年增长4.1%,增长的 原因是公司适当投入营销费用资源,同时持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其中第三方佣 金及服务支出为人民币307.53亿元,较2015年增长15.4%;广告及宣传等销售费用 为人民币170.68亿元,较2015年下降11.5%,其中终端补贴为人民币93.70亿元,较 2015年下降19.4%。 �C24�C 人工成本 2016年,人工成本为人民币544.60亿元,较2015年增长3.7%,占经营收入的比重为 15.5%。有关雇员的人数、酬金政策以及培训计划的详情参见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报告中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其他经营费用 2016年,其他经营费用为人民币521.77亿元,较2015年增长6.8%,占经营收入的比 重为14.8%。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支出为人民币328.49亿元,较2015年增长6.4%,主 要是终端销售有所增加导致支出有所增长。 财务成本净额 2016年,财务成本净额为人民币32.35亿元,较2015年下降24.3%,主要因为收购移 动网络资产的递延对价利率由去年的5.11%下降到本年的4.00%(根据协议每年按 照重点AAA企业5年期中期票据估值中枢上浮0.05个百分点确定)。2016年汇兑净 收益为人民币1.13亿元,汇兑损益的变动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所致。 盈利水平 所得税 公司的法定所得税率为25%。2016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9.88亿元,实际税率 为24.8%。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和处於西部地 区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税率低於法定税率。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2016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80.04亿元,较2015年下降10.2%。 �C25�C 资本支出及现金流量 资本支出 2016年,公司严格管控资本支出总量,在稳步推进4G和光宽网络投资力度的基础 上,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保障投资效益最大化。2016年资本支出为人民币968.17亿 元,较2015年下降11.3%。 现金流量 2016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为人民币74.63亿元,2015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为人民币113.09亿元。 下表列示2015年和2016年现金流情况: 分别截至各年度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30 108,750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38) (102,250) 融资活动(所用)�u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5) 4,8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u增加 (7,463) 11,309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1,011.30亿元,净流入较2015年下降 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成本支出有所增长。 2016年,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990.38亿元,净流出较2015年下降 3.1%,现金净流出下降主要是本年资本支出有所下降。 2016年,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95.55亿元,2015年融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48.09亿元,变动主要是2016年偿还部分短期融资券。 �C26�C 营运资金 公司一贯坚持稳健审慎的财务政策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2016年底,营运资金 (即总流动资产减总流动负债)为短缺人民币2,450.26亿元,比2015年(短缺人民币 1,778.21亿元)增加短缺人民币672.05亿元,短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收购移动网 络资产的递延对价人民币617.10亿元将於2017年底到期,重分类到流动负债。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未动用信贷额度为人民币1,612.29亿元(2015年:人民币1,288.39 亿元)。考虑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保持稳定以及良好的信贷信用,公司有足够 的营运资金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16年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46.17亿 元,其中人民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81.8%(2015年:92.6%)。 资产负债情况 2016年,公司财务状况继续保持稳健。截至2016年底,总资产由2015年底的人民 币6,295.6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523.68亿元,增长3.6%;总债务由2015年底的人民 币1,166.69亿元减少至人民币1,125.28亿元。总债务对总资产的比例由2015年底的 18.5%下降至17.2%。 债务 於2015年底和2016年底的债务分析如下: 分别截至各年度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短期贷款 40,780 51,6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及应付款 62,276 84 长期贷款及应付款 9,370 64,830 融资租赁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102 119 总债务 112,528 116,669 �C27�C 2016年底,总债务为人民币1,125.28亿元,较2015年底减少了人民币41.41亿元,主 要原因是归还部分短期融资券。总债务中,人民币贷款、美元贷款和欧元贷款分 别占99.4%(2015年:99.4%)、0.4%(2015年:0.4%)和0.2%(2015年:0.2%)。债务中固 定利率贷款占44.3%(2015年:46.3%),其余为浮动利率贷款。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并无抵押任何资产作债务之抵押品(2015 年:无)。 公司大部分业务获得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都以人民币进行交易,因此公司并无任 何外汇波动引致的重大风险。 股份的买卖或赎回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的任何上市股份。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人员及本公司的国际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共 同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已就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 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讨论。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於维持高水平的公司治理,一贯秉承优良、稳健、有效的企业治理理 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手段、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实施完善的治理和 披露措施,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长期利益。 除了本公司於2016年度内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一直由同一人担任,本公司 在2016年度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列的守则条文。 �C28�C 本公司认为,通过董事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监管,以及公司内部有效的制衡机 制的制约,由同一人兼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安排可以提高公司决策及执行效 率,有效抓住商机,而且国际上很多领先企业均采取了类似的做法。 遵守董事和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以规范董事和监事的证券交易。经向董事和监事作出书面查询确认,本公司 董事和监事已确认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均已遵守《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要求。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1.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3日举行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确定有权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的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首 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须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将股票连同股份 过户文件一并送交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於2017年5月23日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次股东周年大会。 2.建议之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按相当於每股0.105港元(含 税)宣派,合计约为人民币75.48亿元。有关股息的方案将呈交予将於2017年5月 23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予以审议。如该股息藉股东通过议案而予以宣派, 末期股息将支付予於2017年6月5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 公司将於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5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 �C29�C 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H股股东如欲获派发末期股息, 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於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过 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 内资股股东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的投资者(「港股通投资者」) 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除港股通投资者以外的H股股东的股息将以港币支 付。相关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卖出价计算。有关末期股息经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预 计将於2017年7月21日支付。 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将向於2017年6月5日名列於H股股东名 册上的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 企业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派发2016年建议末期股息时,有义 务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如H股个人股东 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 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 国签订低於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 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於10%但低於 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 议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30�C 本公司将根据2017年6月5日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 地址」),确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如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 址不符或希望申请退还多扣缴的税款,H股个人股东须於2017年5月29日(星 期一)或该日之前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经相关税务机 关审核後,本公司会遵守税务机关的指引执行与代扣代缴相关的规定和安 排。如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按税收 协议通知的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 对於港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港股通投资者名 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股息,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股息发放至相关 港股通投资者。根据《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於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 股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本公司按照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在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比照个人投资者徵税。本公司对港 股通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代缴股息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 纳。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 对於H股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 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於代扣代缴机制或安排的任 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C31�C 年度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将於稍後时间发送予股东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的网页(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页(www.chinatelecom-h.com)上登载。 承董事会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杨杰 中国北京,2017年3月21日 预测性陈述 本公告中所包含的某些陈述可能被视为美国1933年证券法(修订案)第27条A款和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案)第21条E款所规定的「预测性陈述」。这些预测性 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 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与预测性陈述中所暗示的将来表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有重大出入。此外,我们将不会更新这些预测性陈述。关於上述风险、不确定 性和其他因素的详细资料,请参见本公司最近报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 交会」)的20-F表年报和本公司呈报美国证交会的其他文件。 於本公告刊发之日的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杨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小伟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柯瑞文、孙康敏(皆为执行副总裁)、谢孝衍、史美伦、 徐二明、王学明(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3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3318 中国香精香料 2.65 56.8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102 环能国际 0.11 38.75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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