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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ungKong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
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38)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本公司於全球基建领域被广泛认知为「CKI」,且为贯彻本公司名称与本公司主要股东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CKHutchisonHoldingsLimited」之公司名称的一致性,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的英文名称由「CheungKong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更改为「CK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并采纳「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 (i) 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批准更改公司
名称的特别决议案,以及 (ii) 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建议新名称後,方可作实。
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的英文名称由「CheungKong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更改为「CK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并采纳「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统称「更改公司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由
本公司於全球基建领域被广泛认知为「CKI」,且为贯彻本公司名称与本公司主要股东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CKHutchisonHoldingsLimited」之公司名称的一致性,董事会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且相信建议之本公司新英文名称「CKInfrastructureHoldingsLimited」更能反映本公司作为长和集团成员之一。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股东」)整体之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的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下述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i) 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批准更改公司名称的
特别决议案;及
(ii) 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本公司的建议新名称。
在上述条件达成後,更改公司名称将於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本公司之新英文名称及第二名称列入公司登记册以取代现有名称当日起生效。在更改公司名称开始生效後,本公司将遵守香港的必要存档程序。
更改公司名称的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现有股东的任何权利。於更改公司名称後,所有以本公司现有名称发行的本公司股票将继续作为股份所有权之凭证,并就所有目的(包括作为买卖、结算、登记及交付之目的)而有效。不会有任何安排将本公司以其现有名称发行的股票交换为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的新股票。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发行的本公司股票将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
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本公司股份将继续以股份简称「长江基建集团」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称详情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於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有关股东周年大会之结果及更改公司名称之生效日期,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杨逸芝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泽钜先生(主席)、甘庆林先生(集团董事总经理)、叶德铨先生(副主席)、霍建宁先生(副主席)、甄达安先生(副董事总经理)、陈来顺先生(财务总监)、陈建华小姐及陆法兰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英潮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李绮华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孙潘秀美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罗时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蓝鸿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高保利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王佩玲女士及麦理思先生;及替任董事为周胡慕芳女士(为霍建宁先生之替任董事)、文嘉强先生(为叶德铨先生之替任董事)及杨逸芝小姐(为甘庆林先生之替任董事)。
长江基建集团
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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