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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 业绩 远东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 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重列) 收益 3 11,683 11,930 销售成本 (9,342) (11,884) 毛利 2,341 46 源自可供出售投资的股息收益 �C 71 源自持作买卖投资的股息收益 2,217 4,819 其他收益 867 1,992 其他盈利及亏损 5 (62,197) 101,771 销售及分销成本 (102) (91) 行政开支 (9,420) (32,680) 融资成本 �C (1,285) 除税前(亏损)溢利 (66,294) 74,643 所得税抵免(开支) 6 11,780 (12,657) 本年度(亏损)溢利 7 (54,514) 61,986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059) (1,235)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平值盈利 �C 10,073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後之重新分类调整 �C (18,958)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1,059) (10,120) 本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55,573) 51,866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亏损)溢利可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53,887) 69,100 非控股权益 (627) (7,114) (54,514) 61,986 全面(开支)收益总额可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54,427) 59,585 非控股权益 (1,146) (7,719) (55,573) 51,866 每股(亏损)盈利―基本(港仙) 9 (4.95) 7.29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52,516 52,516 20,6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481 21,92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566 73,609 75,009 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9 22 678,190 持作买卖投资 10 1,984 628,026 存货 1,844 2,72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5,542 1,500 应收一项非控股权益款项 8 4,009 可收回税项 48,758 10 於金融机构持有存款 11,726 144,917 银行结存及现金 32,755 748,071 813,968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3,778 3,722 97 应付税项 �C 3,875 3,722 流动资产净值 744,196 810,24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817,805 885,255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780 12,657 资产净值 817,025 872,598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3 632,610 632,610 177,231 储备 231,65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809,841 864,268 7,184 非控股权益 8,330 权益总额 817,025 872,598 �C4�C 附注: 1.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而编制。於各报告期终,除若干物业及金融工具按公平 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历史成本一般按交换商品及服务之代价 之公平值计量。 载入本二零一六年初步年度业绩公布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却为摘录自该 等财务报表。与该等法定财务报表有关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作出以 下披露: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将适时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本集团该两个年度之财务报表作出报告。核数师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并无载有核数师於其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之情况下,提请注意任何引述之强调事项;亦 并无载有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或(3)条作出之陈述。 2.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之应用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本收购合资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 周期之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 现及状况及�u或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造成重大影响。 �C5�C 2.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之应用(续)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述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源於客户合约的收益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本 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本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本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源於客户合约的收益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资产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某个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及一般对冲会计处理 方法之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之减值规定。 与本集团相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主要规定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均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进 行後续计量。具体而言,在以收回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且合约现金流量仅用於支付 本金和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债务投资,在後续会计期终通常按摊 销成本进行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回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中持 有之债务工具,以及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 本金额之利息的债务工具,一般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 资和股本投资按於後续会计期终之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实体可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於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本投资(并非持作买卖)的公平 值的其後变动,而通常仅将股息收益於损益确认。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项下按已 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 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 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C6�C 2.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之应用(续)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续)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有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造成重大影响。预期信贷亏 损模式可能导致与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有关之信贷亏损尚未产生即提早 作出拨备。然而,在本集团完成详细检讨之前,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提供合 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源於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经已颁布,其制定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 收益入账时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生效时将取代现时的收益确认指引,包括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有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商品或服务的 收益金额,应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商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 准则引入确认收益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即当具有特定履约责任的商品 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或就此)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应对 特别情况加入更具规范性的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作出广泛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确认履 约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之考量以及授权应用指引。 本公司董事预计,未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呈报 金额及披露资料产生影响。然而,在本集团进行详细检讨之前,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的影响提供合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一个全面模式以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 处理方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有关 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 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营运租约及融资租约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中移除, 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取代。 �C7�C 2.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之应用(续)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续)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 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该日期未支付租赁款项之现值 计量。随後,租赁负债就(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款项以及租赁修订影响予以调整。就现金 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前期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呈列为与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 为投资物业之租赁土地有关之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营运租约款项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 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与租赁负债有关之租赁款项将分配至本金及将呈列 为融资现金流量之利息部分。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租赁土地(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之融资租约安排及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确认一项资产及一项相关融资租约负债。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可能导致该等资产分类出现潜在变动,视乎本集团独立呈列或於同一项目内(相应有 关资产将呈列在内(如拥有))呈列使用权资产。 与承租人之会计处理方法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 有关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之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营运租约或融资租约。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作出广泛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营运租约承担港币47,000元(诚如附 注16所披露)。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 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有关租赁於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作为低价值或短期租赁之标准则另当别论。此外,应用新规定可 能导致出现上文所述之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然而,在董事完成详细检讨之前,就财务 影响提供合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将不会对本集团 之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收益 本集团於本年度之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重列) 商品销售 9,820 10,970 物业租金收益 1,863 960 11,683 11,930 �C8�C 4.分部资料 於本年度,本公司董事重新审视本集团业务,并视物业投资为本集团现时主要业务之一。 因此,先前计入其他收益内的物业租金收益已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重新分类 为收益。产生租金收益之直接营运开支亦已由行政开支重新分类为销售成本。相关比较 数字经已重列,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列方式。 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首席营运决策者(「首席营运决策者」))呈报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分 部表现的资料按以下分部组织: 工业 �C成衣制造及销售 证券投资 �C短期证券投资 物业投资 �C物业投资 分部收益及业绩 下表为本集团按可申报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之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业 证券投资 物业投资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益 外部收益 9,820 �C 1,863 11,683 分部业绩 (1,748) (60,046) 1,337 (60,457) 其他收益 867 未分配之开支 (6,704) 除税前亏损 (66,294) �C9�C 4.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业 证券投资 物业投资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重列) (经重列) 分部收益 外部收益 10,970 �C 960 11,930 分部业绩 (15,682) 88,028 980 73,326 其他收益 1,992 融资成本 (1,285) 未分配之开支 (18,761)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盈利 18,84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 出售附属公司之盈利 527 除税前溢利 74,643 营运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乃指各分部之(亏损)溢利,包 括下文其他分部资料所披露之项目,扣除销售及分销成本以及各分部直接应占行政开支, 并未分配其他收益、集团开支、融资成本、出售附属公司、可供出售投资及物业、厂房及 设备之盈利(亏损)。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首席营运决策者呈报之计量方法。证 券投资分部的分部业绩包括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盈利或亏损、持作买卖投资的股息收 益及证券投资分部直接应占行政开支。 其他分部资料 於计量分部损益已计入下述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业证券投资物业投资未分配金额 综合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332) �C (174) (749) (1,255) 持作买卖投资的 公平值亏损 �C (62,211) �C �C (62,211) �C10�C 4.分部资料(续) 其他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业证券投资物业投资未分配金额 综合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470) �C (464) (390) (1,324) 持作买卖投资的 公平值盈利 �C 83,293 �C �C 83,29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盈利 �C �C 501 �C 501 分部资产及负债 由於首席营运决策者按综合基准审阅本集团整体资产及负债,该等资产或负债并未分配 至营运分部,因此,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之分析。 源自主要产品及服务之收益 下表为本集团源自其主要产品及服务之收益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重列) 成衣销售 9,820 10,970 办公室楼宇租赁 1,863 960 11,683 11,930 地区市场资料 本集团按客户所在地区划分之外界客户收益分析,及按资产所在位置划分之非流动资产 相关资料详列如下: 源自外界客户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重列) 香港 5,583 3,947 69,936 70,782 日本 5,761 7,448 �C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其他地区 339 535 3,673 4,227 11,683 11,930 73,609 75,009 �C11�C 4.分部资料(续) 主要客户资料 个别占本集团总销售额超逾10%之三名(二零一五年:两名)客户的收益贡献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客户A(源自工业分部) 3,720 2,987 客户B(源自工业分部) 4,156 4,772 客户C(源自工业分部) 1,180 * *相应收益贡献并未超逾本集团总销售额10%。 5.其他盈利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亏损)盈利 (62,211) 83,293 汇兑盈利(亏损),净额 14 (616)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盈利 �C 18,846 出售附属公司之盈利(附注15) �C 527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盈利 �C 501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确认减值亏损 �C (77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C (2) (62,197) 101,771 6.所得税(抵免)开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所得税(抵免)开支包括: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97 �C 递延税项(抵免)开支 (11,877) 12,657 (11,780) 12,657 香港利得税根据该两个年度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有关企业所得税之法例(「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条例,於该两 个年度,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为25%。 �C12�C 6.所得税(抵免)开支(续) 年内所得税(抵免)开支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载除税前(亏损)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 (66,294) 74,643 按本地所得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 (附注)计算之税项 (10,939) 12,316 有关税项用途不可扣税开支之税项影响 666 911 有关税项用途毋须课税收益之税项影响 (492) (4,213)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项影响 554 3,800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 (1,569) (91) 於中国营运附属公司不同税率之税项影响 �C (66) 所得税(抵免)开支 (11,780) 12,657 附注:采用本集团大部分业务所在之司法权区之本地税率(即香港利得税率)。 7.本年度(亏损)溢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亏损)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目: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255 1,32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摊销 52 60 核数师薪酬(包括非核数服务之薪酬) 851 1,259 存货成本确认为开支 9,262 11,834 员工成本 ―董事酬金 2,040 3,429 ―其他员工成本,主要包括薪金 5,386 8,458 ―终止雇用福利 152 12,392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包括董事之供款 1,352 1,624 8,930 25,903 承租物业及办公室设备营运租约租金 18 423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确认减值亏损(计入其他盈利及亏损) �C 778 存货撇减 �C 23 拨回之贸易应收款项撇销 (52) �C 8.股息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向本公司普通股东支付或建议股息,而报 告期终後亦无建议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C13�C 9.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亏损)盈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溢利 (53,887) 69,100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89,118,593 948,376,042 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概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乃由於并无潜在已发行普通股。 10.持作买卖投资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市股本证券: 香港 678,190 628,02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作买卖投资指一个包含56项(二零一五年:31项)於香 港上市之股本证券之投资组合,其中47项(二零一五年:26项)股本证券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其余9项(二零一五年:5项)股本证券则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乃参考联交所所报市场买入价後厘定。 �C14�C 11.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商品销售方面,本集团给予贸易客户平均90日(二零一五年:90日)之信贷期。以下为於报 告期终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 711 1,046 逾期: 1至30日 180 �C 31至60日 175 �C 61至90日 380 �C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1,446 1,04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98 454 1,844 1,5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包括在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结余为账面总值港币 735,000元(二零一五年:无)之应收账户,有关款项於报告期终已逾期,惟由於本集团经评 估应收账户之过往还款记录及於报告期终後之还款情况,认为违约风险偏低,故本集团 未有就减值亏损计提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该等应收款项之平 均账龄为143日。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以下为於报告期终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超过90日 46 4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732 3,673 3,778 3,722 �C15�C 13.股本 股数 股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於一月一日 1,089,118,593 536,613,062 632,610 255,092 公开发售时发行股份(附注i) �C 268,306,531 �C 78,480 配售股份(附注ii) �C 284,199,000 �C 299,038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089,118,593 1,089,118,593 632,610 632,610 附注: (i)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一项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获批准按合资格股东於记录日期当时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一股股份之基准 以每股港币0.30元的价格(须於接纳时缴足)发行股份(「公开发售」)。公开发售已告完成, 并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合共发行268,306,531股新股份,为本公司带来所得款项 总额约港币80,492,000元。公开发售应占交易成本约为港币2,012,000元。 (ii)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向独立投资者配售 102,999,000股新股份,配售价为每股港币0.55元,较股份於配售协议日期的收市价折 让19.12%。配售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完成,为本公司带来所得款项总额港币 56,649,000元。配售股份的交易成本约为港币1,416,000元。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本公司订立另一份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向独立投资者 配售181,200,000股新股份,配售价为每股港币1.38元,较股份於配售协议日期的收市 价折让19.77%。配售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完成,为本公司带来所得款项总额 港币250,056,000元。配售股份的交易成本约为港币6,251,000元。 �C16�C 14.透过收购附属公司收购资产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收购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海岸集团」)全部已发行股本, 现金代价为港币70,232,000元。海岸集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位於香港 的办公室单位(分类为投资物业),其中一个单位已出租予本集团。由於收购事项不符合 业务合并之定义,故是次交易已入账列作收购资产。 於交易中收购的资产净值如下: 港币千元 投资物业 52,015 物业、厂房及设备 17,628 其他应收款项 17 银行结存及现金 742 其他应付款项 (170) 70,232 由下列支付: 已付现金代价 70,232 收购事项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 已付现金代价 70,232 已收购银行结存及现金 (742) 69,490 �C17�C 15.出售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一名关连人士(「甲人士」,为一名董事之胞弟, 并为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力之股东)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 甲人士有条件地同意收购BloomingSuccessLimited(「BloomingSuccess」,为本公司全资附属 公司,从事物业投资业务)之全部股权,现金代价总额为港币121,101,000元。出售事项已於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完成,该日BloomingSuccess之控制权已移交予甲人士。 附属公司於出售日期之资产净值如下: 港币千元 已收代价: 已收现金 121,101 失去控制权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投资物业 206,000 其他应收款项 4 银行结存及现金 221 其他应付款项 (338) 有抵押银行借贷 (85,313) 已出售资产净值 120,574 出售附属公司之盈利: 已收代价 121,101 已出售资产净值 (120,574) 出售附属公司之盈利 527 出售所得现金流入净额: 现金代价 121,101 减:已出售银行结存及现金 (221) 120,880 �C18�C 16.营运租约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於报告期终,本集团於不可撤销之营运租约下的未来最低租赁款项承担到期情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一年以内 20 20 於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7 47 47 67 营运租约款项指本集团就使用办公室设备之应付租金,而经磋商租期为五年(二零一五年: 一至五年)。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年度投资物业赚取的租金收益为港币1,86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60,000元)。年内产 生租金收益之投资物业所引致的直接营运开支为港币80,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50,000 元)。 该等物业预期持续产生3.6%(二零一五年:1.8%)租金回报。所持物业的租户承诺租用一 至五年(二零一五年:一至五年)。 於报告期终,本集团就以下未来最低租赁款项与租户订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一年以内 637 559 於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C 40 637 599 �C19�C 17.关连方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年内拥有以下关连方交易: 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 年内本集团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短期福利 2,834 3,824 离职後福利 18 36 2,852 3,860 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之个人表现及市场趋势厘定彼等之薪酬。 18.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 团有条件地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LeadPowerInvestmentsLimited(「Lead Power」)之全部股权,现金代价为港币53,000,000元。该交易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 LeadPower主要从事物业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位於香港的办公室单位(分类为投资物业)。 由於收购事项不符合业务合并之定义,故是次交易已入账列作收购资产。 报告期终後,该交易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完成,而LeadPower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 属公司。 �C20�C 管理层论述及分析 公司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回顾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港 币11,700,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11,900,000元( 经重列)), 较去年减少约1.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约为港币53,900,000元(二零一五年:本公司拥有 人应占溢利约为港币69,100,000元 )。 本集团於回顾年度之全面开支总额约为 港币55,600,000元(二零一五年:全面收益总额约为港币51,900,000元),主要由於 持作买卖投资(於联交所上市)之公平值亏损所致。回顾年度之每股基本亏损 为4.95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盈利7.29港仙)。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之现金及银行结存以及於金融机 构持有存款约为港币60,5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港币177,700,000元)。基本上, 本集团的资金政策是以内部产生之现金及银行信贷为业务营运提供资金。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偿还计息银行借贷(二零一五 年:无)。於回顾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用於对冲用途的金融工具(二零一五年: 无)。 资本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计息银行借贷,本集团处於 净现金状况,故此并无资本负债比率(二零一五年:无)。 流动性比率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相对流动负债) 减至193.1(二零一五年:218.7)。整体而言,本集团维持稳健之财务状况及流动 资金。 股本结构 本集团主要倚赖其股本及内部产生之现金流量为其营运提供资金。於回顾年度, 本公司股本概无变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 总数为1,089,118,593股(二零一五年:1,089,118,593股)。 �C21�C 外汇波动风险 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并无重大外汇波动风险。 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一项与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有关金 额达港币53,000,000元的资本承担(二零一五年:无)。 重大投资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持作买卖投资约为港币678,200,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628,000,000元),占本集团资产总值的82.5%(二零一五年: 70.6%)。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录得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亏损约港币62,200,000元(二零 一五年: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盈利约港币83,300,000元)。持作买卖投资的详 情载於本公布第24至25页。 重大风险因素 本集团之持作买卖投资按各报告期终之公平值计量。因此,本集团面对持作 买卖投资的公平值波动产生的股本价格风险。管理层密切监察上市证券的市况, 并定期审视持作买卖投资的股本价格风险。 本集团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 有条件地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LeadPowe(r 一间於香港从事物 业投资业务的公司)之全部股权,现金代价为港币53,000,000元。该交易详情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报告期终後,该交易已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完成,而LeadPower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C22�C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并不建议派发任何末期股息(二 零一五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聘用约91名雇员(二零 一五年:107名雇员)。本集团按行业惯例及个别雇员的表现向雇员提供具竞 争力的薪酬待遇,并可能会向表现良好的雇员派发年终酌情花红作为鼓励及 奖励。 环保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透过於业务活动中推广及采纳环保措施致力保护环境及推动可持续发 展。本集团的举措包括(但不限於)鼓励雇员重用单面印刷的纸张以减少用纸, 在列印前考虑是否必要,并尽量使用双面列印。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於回顾年度,本公司并无知悉任何涉及相关法律及法规之违规行为会对其造 成重大影响。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集团继续於中国及香港从事其核心业务,主要业务包括制造及出口服装产品、 物业投资及证券投资。 服装工业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服装产品 业务录得收益分别约港币9,800,000元及港币11,000,000元,二零一六年的收益 较二零一五年减少约10.9%。 由於此业务正面对物料及劳工成本上涨,以及每单位售价下跌等挑战,管理 层於回顾年度实施成本控制,令其营运由二零一五年的毛损改善至二零一六 年的毛利。管理层将继续缩减此业务及力求尝试增加收益以抵销亏损。管理 层正寻求对此分部之业务模式作出架构性改变,以改善生产力及盈利能力, 包括中国业务发展。 �C23�C 物业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组合包括位於香港账面总值约为港 币52,500,000元的商业单位(二零一五年:港币52,500,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租金收益约港币1,900,000 元及港币1,000,000元。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完成收购LeadPower後,预期下一个财政年度将录得额外租 金收益约港币1,700,000元。管理层将寻求物色更多物业投资机会,以为本集团 增加及产生稳定的收益来源。 证券投资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继续集中买卖短期证券,并录得已变现亏损约港币 51,500,000元及未变现亏损约港币10,700,000元所产生之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 亏损约港币62,200,000元(二零一五年:公平值盈利约港币83,300,000元)。於回顾 年度,本集团录得持作买卖投资的股息收益约港币2,200,000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4,800,000元)。 �C24�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作买卖投资约为港币678,200,000元(二零 一五年:港币628,000,000元)。该价值代表由56项(二零一五年:31项)在香港上 市之股本证券组成之投资组合,当中47项(二零一五年:26项)股本证券於联交 所主板上市,其余9项(二零一五年:5项)股本证券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本集 团之持作买卖投资列述如下: 截至 於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二零一六年占本集团於 於 於 十二月二零一六年 於 十二月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三十一日 十二月二零一六年三十一日 十二月 十二月 十二月止年度之三十一日 十二月占持作买卖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之三十一日之未变现公平值止年度之三十一日之投资总额之资产总值之 公司名称�u(股份代号) 股权百分比 账面值 (亏损)�u盈利股息收益 公平值 百分比 百分比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388) 0.02 50,527 (3,850) 1,302 47,979 7.1 5.8 东英金融投资有限公司(1140) 0.81 24,000 9,300 373 33,300 4.9 4.1 航空互联集团有限公司(8176) 0.77 �C 11,842 �C 32,947 4.9 4.0 顺龙控股有限公司(361) 1.92 22,800 8,200 �C 31,000 4.6 3.8 鼎和矿业控股有限公司(705) 4.03 �C 12,372 �C 29,082 4.3 3.5 宏安地产有限公司(1243) 0.16 �C 26,198 �C 28,500 4.2 3.5 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178) 3.33 42,750 (15,770) �C 26,980 4.0 3.3 奥立仕控股有限公司(860) 1.44 �C 15,823 �C 26,081 3.8 3.2 中国海景控股有限公司(1106) 1.35 22,960 3,080 �C 26,040 3.8 3.2 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149) 1.72 �C 16,800 �C 25,200 3.7 3.1 HMV数码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8078) (前称为中国3D数码娱乐有限公司) 0.58 14,378 9,954 �C 24,332 3.6 3.0 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08) 0.17 �C (3,240) �C 22,050 3.3 2.7 香港教育(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82) 3.65 �C 13,575 �C 22,000 3.2 2.7 恒腾网络集团有限公司(136) 0.07 29,000 (9,500) �C 19,500 2.9 2.4 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8172) 1.07 27,600 (8,100) �C 19,500 2.9 2.4 华谊腾讯娱乐有限公司(419) (前称为中国9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0.30 42,000 (23,200) �C 18,800 2.8 2.3 中国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412) 0.17 26,558 (8,639) �C 17,919 2.6 2.2 光启科学有限公司(439) 0.10 19,768 (2,264) �C 17,504 2.6 2.1 新矿资源有限公司(1231) 0.47 14,165 1,133 �C 15,298 2.3 1.9 康健国际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3886) 0.15 19,200 (4,200) 117 15,000 2.2 1.8 环球大通集团有限公司(8063) 2.56 3,150 4,875 �C 14,085 2.1 1.7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04) (前称为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 0.61 26,950 (14,525) �C 12,425 1.8 1.5 星凯控股有限公司(1166) 1.06 7,250 4,375 �C 11,625 1.7 1.4 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1019) (前称为康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0.33 21,741 (10,196) �C 11,545 1.7 1.4 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376) (前称为瑞东集团有限公司) 0.08 �C (2,710) �C 11,140 1.6 1.4 其他 213,229 (42,064) 425 118,358 17.4 14.1 628,026 (10,731) 2,217 678,190 100.0 82.5 �C25�C 展望 由於证券账目投资为本集团资产总值之主要部分,管理层将密切监察投资组 合及审慎把握源自持作买卖投资的机会,并平衡投资风险。尽管回顾年度证 券投资的整体营运业绩处於亏损状态,惟本集团相信,随着香港推行沪港通、 基金互认及深港通等利好金融政策,本集团对香港未来的股本证券市场持乐 观态度。 同时,本公司一直探索合适的机会在香港收购投资物业,以为本集团带来更 稳定的经常性租金收益。尽管如此,成本控制仍为服装工业的重点。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 有条件地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LeadPowe(r 一间於香港从事物 业投资业务的公司)之全部股权,现金代价为港币53,000,000元。该交易详情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报告期终後,该交易於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完成,而LeadPower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举行(「二 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刊登於联交所 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feholdings.com.hk),并於适当时候按上 市规则规定的方式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期间本公司股份将不会进行过户登记。 为符合资格获得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权利,所有过 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 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C26�C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惟以下偏离事项除外: (a)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务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责分界应清楚确立及以书面载列。 本公司并无正式之主席及行政总裁。主席之职责及本集团业务之日常管 理由执行董事整体处理。董事会相信现有管理安排足以确保本集团业务 营运可有效管理及监控。董事会将随着业务持续增长及发展,继续审视本 集团架构之效能,以评估是否需要作出任何变动,包括主席及行政总裁之 委任。 (b)守则条文E.1.2规定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诚如上文所述,本公司并无正式之主席。全体董事均有於二零一六年六月 六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一名执行董事获选为前述大会之主席。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本公司已作特别谘询,且 所有董事已确定彼等於回顾年度已按照标准守则所载规定之标准办事。 �C27�C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订定书面职权范围。审核 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与企业管治守则相关部分所载之条文一致,并可於联 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www.feholdings.com.hk查阅。 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与本公司管理层复审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应用、审计、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财务报告事项,其中包括复审综合财务报表、 委聘、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审批核数师的薪酬及委聘条款以及处理任何 有关辞退或罢免核数师的问题。审核委员会亦担任董事会与本公司核数师在 本集团审核范围事宜内之重要桥梁。审核委员会现时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铭�鱿壬�(审核委员会主席)、黄润权博士及关山女士组成。 於回顾年度,审核委员会进行的工作如下: (i)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 相关中期业绩公布,并就上述批准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ii)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及相 关年度业绩公布以及核数师报告;并就上述批准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iii)审阅外聘核数师向审核委员会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报告; (iv)审阅外聘核数师报告,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其 续聘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v)检讨企业管治及内部监控制度、内部审核报告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 (vi)审阅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作出毋须修改的结论; (vii)审阅由外聘核数师提供的核数及非核数服务的费用;及 (viii)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 �C28�C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於回顾年度之 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而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仍具独立性。 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刊发末期业绩及寄发年报 业绩公布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feholdings.com.hk) 登载。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载有上市规则规 定之所有资料,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及於上述网站登载。 致谢 本人谨此衷心感谢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於本年内竭诚尽心地工作,也 感谢本集团客户、供应商、业务夥伴及股东对本集团持续而全面的支持。 承董事会命 远东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余伯仁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董事,其中两名执行董事,分别为余伯仁先 生及霍志德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铭�鱿壬�、黄润权博 士及关山女士。 �C29�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009 国际娱乐 1.75 105.88
00768 开明投资 0.04 80
00727 皇冠环球集团 0.07 71.43
00813 世茂房地产 0.96 60
01668 华南城 0.29 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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