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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予披露交易:投資於基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unYangFinancial HoldingsLimited 君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7) 须予披露交 易: 投资於基金 认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 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认 购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 该基金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方已同意根据私募发售备忘录之条款认购(须待该 基金接纳後,方 可作实 )该 基金之6,155股参与股份,认 购金额为6,155,000美元(相当 於约47,700,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有关认购协议及私募发售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最高百分比率(定义见上 市规则)超过5%,但所有相关百分比率均低於25%,故有关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 露交易,并 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 定。 认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 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认 购 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与该 基金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方已同意根据私募发售备忘录之条款认购(须待该基 金接纳後,方可作实)该基金之6,155股参与股份,认购金额为6,155,000美元(相当於约 47,700,000港元)。 认购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日期 :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订约方 : (i) PlentyCashInvestmentLimited(作为认购方);及 (ii) HeeminCapitalGlobalEnhancedYieldBondFund 本公司之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持有该基金全部已发行 管理股份。本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吴腾先生为该基金 之其中一名董事。 所收购之资产 : 6,155股参与股 份,其为A类股份 认购金额 :所发售之每股参与股份之认购价为1,000美元(相当於约 7,750港元)。应付认购总金额为6,155,000美元(相当於约 47,700,000港元)。 认购费 : 认购方须向该基金支付认购金额1.08%之认购费,即66,474 美 元。 接纳 : 认购协议将不会对该基金具有约束力,除非及直至其已获 该基金接纳为止。除非及直至认购事项之申请已被该基金 拒 绝,否则认购方将无权取 消、终止或撤回认购事项之申 请。 有关该基金之资料 该基金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 修 订 )於 开 曼 群 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其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注册成立。该基金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互惠基金法(经 修订)於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注册之受规管互惠基金。该基金构成开放式投资基金,以 让其股东集体投资以达致其投资目 的。该基金之进一步详情如 下: 投资目的 : 该基金主要集中投资於全球低风险投资级债券(标准普尔 信贷评级BB-以上),以产生稳定但较中国债券市场所提供 者更具吸引力之收入。 管理 : HeeminCapital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本公司之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担任该基金之投资经理。 该基金董事整体负责该基金之管理及行政,惟彼等已向投 资经理委派投资管理责任。投资经理将具有全权酌情权及 权力管理、投资及再投资该基金之资产以达致投资目的及 按照私募发售备忘录所述之投资策略及限制进行。 参与股份之 : 参与股份可以不同类别发行。该基金董事已初步指定一个 类别及权利 类别(即A类股份),其乃根据私募发售备忘录之条款发 售。 各类别内之参与股份就该基金董事可能宣派之有关股息 享有同等权 利。 於该基金清盘时,除每股管理股份0.01美元之缴足股本外, 参与股份有权收取该基金之资产全数金额。各类别应占该 基金之盈余资产将根据该类别参与股份持有人各自持有 之该等参与股份数目於彼等之间分 派。 除於修改类别所附带之权利之情况外,参与股份持有人并 无投票 权。 赎回 : 参与股份可於任何赎回日期按持有人选择赎 回。然而,将 就赎回发行少於12个历月之A类股份收取赎回所得款项 1.5%之赎回费。 参与股份将可按相关赎回价(其相等於相关类别於紧接 相关赎回日期前之估值日期之估值点之每股资产净 值 )赎 回。 赎回所得款项通常将以电子转账方式以现金支付,风险及 开支由认购方承担。然而,於若干情况下,该基金可以转 让资产方式或部分现金及部分以转让资产方式支付赎回 所得款 项。 转让限制 : 参与股份仅可转让予为合资格投资者之人士,且须取得该 基金董事之事先书面同意。 股息 : 预期任何收入或收益均不会以股息方式分派。倘该基金董 事认为属适当,此并不排除彼等於未来任何时间宣派股 息。 费用及开支 : 该基金将向投资经理支付A类股份於每月之最後一个估值 日期之资产净值(扣除该月之管理费前及於作出任何应计 表 现 费 之 任 何 扣 除 前 )1.08%之 十 二 分 之 一 之 每 月 管 理 费。 投资经理亦将有权自该基金收取按股数基准计算之表现 费。就 各表现期间而言,每 股参与股份之表现费将相等於 相关类别於表现期间内高於高水位加最低回报率之每股 资产净值升值之20%。倘於表现期间末 时,参与股份之相 关类别之资产净值并非高於高水位加最低回报率,则毋须 就该表现期间支付表现费。最低回报率为每年7.00%,按相 关高水位以简单直线基准计算。 投资经理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 司。董 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郭师尧先生为投资经 理之其中一名董 事。 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业务、借 贷业务及资产投资。 经计及该基金将投资於亚洲债券市场以外之全球低风险投资级债 券,董事相 信,认购 事项有助扩阔及多元化本集团之投资组合至环球债务 证 券,并为本集团提供稳定及具 吸引力之收 入。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认购协议及私募发售备忘录之条款以及其项下拟 进行之交易属公平合 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 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有关认购协议及私募发售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最高百分比 率(定义见上市 规则 )超过5%,但 所有相关百分比率均低於25%,有关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 易,并 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 定。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 文义另有所指者外,以 下词汇具有下列涵 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A类股份」 指 指定为A类股份之参与股份 「本公司」 指 君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 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 号:397)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合资格投资者」 指 该基金可毋须遵守任何注册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合法地向 其发出认购参与股份之邀请之人士,该人士可收购及持有 参与股份而不触犯法律或任何国家、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之规定,且 符合该基金董事不时厘订之有关合资格规定 「该基金」 指 HeeminCapitalGlobalEnhancedYieldBond Fund,一 家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高水位」 指 就任何参与股份而言,为於发行该参与股份时之相关类别 之每股资产净值与相关类别之最高每股资产净值(已就此 於已发行该参与股份之任何先前表现期间(如有 )末 收取 表现费(除表现费赎回外 ))之较高者 「港元」 指 港 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投资经理」 指 HeeminCapital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一家於开 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 公司,或可能不时就该基金之资产获委任为投资经理之有 关其他人士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管理费」 指 该基金应付投资经理之管理费 「管理股份」 指 该基金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之具投票权非参与股份 「参与股份」 指 该基金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之不具投票权参与股份 「表现费」 指 该基金应付投资经理之表现费 「表现期间」 指 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计12个历月期间,惟任何参与股份之首 个表现期间将为自该参与股份之发行日期起计至下一个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 「私募发售备忘录」 指 该基金及投资经理就该基金发售参与股份刊发之私募发 售备忘录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赎回日期」 指 每个历月之第一个营业日及�u或该基金董事可能厘定之 有关其他日期或多个日期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方」 指 PlentyCashInvestmentLimited,一 家 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认购事项」 指 根据认购协议及私募发售备忘录之条款认购该基金之6,155 股参与股份 「认购协议」 指 认购方与该基金就认购事项订立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 月二十一日之认购协议 「认购金额」 指 认购事项之认购金额6,155,000美元 「认购日期」 指 每个历月之第一个营业日及�u或该基金董事可能厘定之 有关其他日期或多个日期 「美元」 指 美 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估值日期」 指 紧接各赎回日期及各认购日期前之营业日及�u或该基金 董事可能厘定之有关其他日期或多个日期 「估值点」 指 於各估值日期与该基金相关之最後收市市场之营业时间 结束时或该基金董事可能厘定之有关其他时间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告内,以 美 元列报的金额已按1.00美元兑7.75港元的汇率转换为港元,仅 供 说明 用途。有 关汇率已获使用(如适用),仅作说明用途,且 并不表示任何金额曾经或可能 已经按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或可以兑 换。 代表董事会 君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郭师尧 香 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郭师尧先生、邓声兴博士及吴腾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陈志远先生、戚 治 民先生及姚慧仪 女 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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