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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PEC KANTONSHOLDINGS LIMITED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34)
内幕消息
涉及附属公司的仲裁及某些澄清
本公告乃由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
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有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考本公司於2016年
11月15日发出有关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经贸冠德」),及经贸冠德
於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成立及拥有95%之附属公司PTWestPointTermina(l 「PTWestPoint」)的声
明。该声明提到,在2016年11月11日,PTWestPoint收到两份InternationalCourtofArbitration
oftheInternational ChamberofCommerce(「ICC」)的仲裁要求通知书,有关於PTMASCapital
Trus(t 「PTMAS」)及PTBatamSentralindo(「PTBS」)就经贸冠德和PTMAS於2012年10月9日
签订就PTWestPoint成立的股东协议及PTWestPoint和PTBS於2012年10月9日签订的土地租
赁协议的争议分别提交的仲裁申请(「争议」)。现时,有关人士正在根据ICC诉讼进行仲裁。本公
司将就争议仲裁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及保护本公司及股东之利益。
此外,董事会谨此澄清,近日有个别媒体报导印尼警员正在调查并指控PT West Point、本公司与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之某些管理人员之某些财务事项。另有报导指出,国际刑警组织对相关管理人
员发出红色通报(「通报」)。
据董事会理解,截至目前,相关管理人员并没有从国际刑警组织接到通报。经搜寻国际刑警组织
之公开资料库,并未发现对相关管理人员的任何结果。董事会强调,争议涉及商业及民事纠纷,
不应引起相关调查。相关管理人员正在寻求法律意见,拟就该调查及指控抗辩。
由於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正在进行仲裁及寻求法律意见,且鉴於争议与相关调查仍在初步
阶段,争议与调查的最终结果仍不确定,因此董事会目前无法评估争议与调查的後果或对本公司
未来前景的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股东及公众知会最新情况。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波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陈 波先生(主席)
项习文先生(副主席)
戴立起先生
李建新先生
王国涛先生
叶芝俊先生(董事总经理)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惠珠女士
方 中先生
黄友嘉博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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