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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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pacGroupLimited
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业绩公告
摘要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受中国经济增速下行及金融整治政策影
响,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393.7百万元和净利润约人民币204.9百万
元,分别较上年度下降约17.3%和15.3%。
随着支付产业的日趋规范发展,本集团2016年下半年业绩好於上半年。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集团进一步提升利润率,保持全球同
行业内领先水平。毛利率和净利率约分别达到30.1%和14.7%,分别较上年
度提升3.7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利润率提升主要得益於本集团创新产
品的不断推出和产品组合的优化。
自本集团於香港首次公开发售(「上市」)以来连续四年蝉联中国银联出货
量第一,保持世界第四的市场份额。
海外市场版图进一步扩张,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在全球23个
国家和地区提供产品和服务。
创新业务发展加速,GCaaS云平台及新一代可穿戴支付设备均於本年度内
投向市场,抓住新兴市场的机遇。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
币7.0仙(折合人民币约为6.2分)(2015年度为港币11.0仙),以及特别股息港
币6.0仙(折合人民币约为5.3分)(2015年度为港币4.0仙)。
�C1�C
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以下分别简称「董事」及「董
事会」)欣然宣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
集团」)经审计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
2016 2015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 1,393,713 1,684,632
销售成本 (974,711) (1,239,632)
毛利 419,002 445,000
其他收入 63,256 70,474
其他收益或亏损 30,939 622
研发成本 (98,050) (79,539)
销售及分销成本 (132,105) (112,521)
行政开支 (32,981) (30,552)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5,495) 2,743
财务成本 ― (48)
除税前利润 4 244,566 296,179
税项 5 (39,666) (54,341)
年度利润 204,900 241,838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可於期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1,553 1,634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206,453 243,472
每股盈利 7
―基本 24.6分 29.1分
―摊薄 24.6分 28.7分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u厂房及设备 167,579 196,108
土地使用权 620 755
商誉 1,375 1,375
无形资产 11,256 13,546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8 33,052 38,457
应收联营公司款 869 814
购买物业�u厂房及设备已付定金 29,456 6,432
已抵押银行存款 100,000 100,000
银行定期存款 110,000 110,000
454,207 467,487
流动资产
存货 9 211,212 320,936
应收货款 10 339,970 492,903
其他应收及预付款 32,647 19,589
应收联营公司款 8,409 4,153
已抵押银行存款 39,707 22,064
银行定期存款 687,988 296,089
银行存款及现金 825,442 983,620
2,145,375 2,139,354
流动负债
应付货款及应付票据 11 515,101 567,317
其他应付款项 137,410 147,662
政府补贴 14,700 18,720
税项 48,931 36,180
716,142 769,879
流动资产净值 1,429,233 1,369,47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883,440 1,836,962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 10,111 22,748
资产净值 1,873,329 1,814,214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2 1,191,941 1,190,419
储备 681,388 623,795
权益总额 1,873,329 1,814,214
�C3�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
1.一般资料及财务报表编制之基础
本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上市交易。本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为全球客户提供智
能安全支付领域的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同时融合创新金融科技,为金融、政府、卫
生、交通、零售等广泛领域客户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系统平台及其他整体解决方案。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经营地点的地址载於年报企业资料章节。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分之规定,向公司注册
处处长递交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本集团上述年度之财务报表编制核数师报告。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且并无提述核数师在不作出保留意见之情况下,以强调事项之方式提请垂注之任何事宜,
亦无载有根据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所指之声明。
此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一致。
2.主要会计政策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已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规定的适当披露。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
�C4�C
3.营业额及分部资料
分部资料以公司内部管理报告为基础而确立,此内部管理报告经由公司经营决策者―本公
司主席审阅,以利於分配经营所需资源和评估各分部表现。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经营及可报告分部如下:
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智能安全支付领域的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
平台及服务(附注) :融合创新金融科技,为金融、政府、卫生、交通、零售等广
泛领域客户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系统平台及其他整体
解决方案
附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本集团业务的升级,本集团原「数据处理服务」以及「发卡系统解决
方案」於报告期内已经扩展到以「平台及服务」的方式服务客户,「数据处理服务」和「发
卡系统解决方案」高度融合,且增加新的平台服务内容。为更好地反应本集团现有及
未来业务发展,「平台及服务」较「数据处理服务」和「发卡系统解决方案」更为合理。
各经营及可报告分部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取得其营业额。因为不同产品需要不同的生
产及市场营销策略,各分部实行单独管理。出於分部汇报之目的,这些相同性质的产品及服
务的分部已合并作为一个分部。
营业额指年度向集团外部客户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已收或应收的代价公允价值。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取得的毛利。
�C5�C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分部划分的营业额及业绩的分析:
营业额 业绩
2016 2015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向集团外部客户之销售
―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 1,164,688 1,389,907 321,454 329,042
―平台及服务 229,025 294,725 97,548 115,958
1,393,713 1,684,632 419,002 445,000
研发成本 (98,050) (79,539)
其他运营费用 (165,086) (143,073)
其他收入、费用、收益或亏损 77,926 40,737
利息收入 16,269 30,359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5,495) 2,743
财务成本 ― (48)
除税前利润 244,566 296,179
各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附注2中描述的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一致。
本公司主席根据各分部经营业绩作出决策。概无分部资产或负债资料可用以评估不同业务
活动的表现。因此,并无呈报分部资产及负债资料。
其他资料
本集团源自外部客户的营业额按客户所在地划分呈列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中国(除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1,290,826 1,585,486
―海外 102,887 99,146
1,393,713 1,684,632
�C6�C
本集团除金融工具以外之非流动资产按所在地划分呈现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 11,946 14,545
中国 230,692 240,457
菲律宾 700 1,671
243,338 256,673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於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和平台及服务分部有一名客
户的营业额为人民币181,739,000元(2015年两名客户的营业额合计为人民币516,018,000元),
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10%以上。
4.税前利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利润已扣除:
董事酬金 17,470 16,920
其他雇员酬金 164,275 155,097
其他雇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7,866 12,812
其他雇员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044 4,767
194,655 189,596
计入销售成本的陈旧存货拨备 12,015 3,935
无形资产摊销 2,290 2,289
核数师酬金 1,528 1,36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9,704 39,996
经营租赁租金
―土地使用权 135 135
―办公室 7,571 7,881
确认为成本之存货 810,375 1,062,829
�C7�C
5.税项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出包括: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29,544) (39,865)
过往年度所得税拨备不足 (2,525) (2,583)
(32,069) (42,448)
股息分派的中国预扣税 (20,234) (1,300)
香港利得税 ― (1,252)
(52,303) (45,000)
递延税项 12,637 (9,341)
(39,666) (54,341)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度估计应税利润的16.5%计算。
中国所得税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按适用的税率计算。
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惟金邦达有限公司已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并可於2014年、2015年、2016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第1号联合通知,於向境外投资者作出分派时,只有
金邦达有限公司於2008年1月1日之前赚取的利润可免缴预扣税。然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3条及27条或其实施细则第91条规定,以其後产生的利润分派股息时,须按10%或(倘税收
协定或安排适用)较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税收安排,分配予合资格香港居民
公司股息的预扣税率为5%。自2008年1月1日起赚取的未分配利润递延税项责任已按5%的税
率计提。
�C8�C
6.股息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6年年度中期―每股普通股港币4.0仙
(於2016年8月16日宣派,基於834,029,000股) 28,322 ―
2015年年度末期―每股普通股港币11.0仙
(於2016年3月16日宣派,基於834,029,000股) 76,389 ―
2015年年度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4.0仙
(於2016年3月16日宣派,基於834,029,000股) 27,778 ―
2014年年度末期―每股普通股港币10.0仙
(於2015年3月19日宣派,基於831,573,000股) ― 65,579
报告期末後,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7.0
仙(2015年为港币11.0仙),以及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6.0仙(2015年为港币4.0仙),且须在
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本公司股东的批准。
7.每股盈利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人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的盈利
(本公司所有人应占年度利润) 204,900 241,838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股数 833,856 831,348
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的影响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 10,362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股数 833,856 841,710
因购股权的行权价格高於本年度内股份平均市场价格,在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未假定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内有购股权行使。
�C9�C
8.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於非上市之联营公司,按成本 32,120 32,120
汇兑调整 216 137
应占投资收益及储备 716 6,200
33,052 38,457
於本报告期末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详细信息如下:
由本公司非
直接持有的已
实体名称 成立和运营国家 发行普通股之占比主要业务
2016 2015
凯鑫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45% 45%控股公司
GoldpacACSTechnologiesInc.菲律宾 45% 45%平台及服务
四川中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19.68% 19.68%智慧城市平台
(「四川中软」) (附注) (附注)
附注:本集团能对四川中软施加重大影响,因为根据四川中软之公司章程,本集团有权指
派其七名董事中的两名。
个别非重大联营公司的�笞苄畔�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应占(亏损)溢利 (5,495) 2,743
联营公司权益之账面金额合计 33,052 38,457
�C10�C
9.存货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62,974 215,431
半成品 4,939 12,213
成品 43,299 93,292
211,212 320,936
10.应收货款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货款 323,709 470,307
客户持有的保留款 16,261 22,596
339,970 492,903
与客户的付款条款主要为赊账。发票一般於发出日期起计30日至150日内由客户支付,而客
户持有的保留款一般於发出发票日期起计六个月到一年内支付。按货物交付日期(与各自收
益确认日期相若)呈列的应收货款(扣除呆帐拨备)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0�C90日 223,697 358,590
91�C180日 58,413 66,387
181至365日 36,801 42,270
超过一年(附注) 21,059 25,656
339,970 492,903
附注:上述於2016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结余中所包含客户就货物销售而持有的保
留款为人民币7,256,000元(2015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2,703,000元)。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货款结余中包括账面总值为人民币16,800,000元(2015年:人
民币13,144,000元)的应收货款,该等款项於报告日期已逾期,但本集团尚未就减值亏损计提
拨备,此乃由於对方有健全的财务背景。
�C11�C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货款的账龄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91�C180日 2,959 5,969
181至365日 8,184 3,151
超过一年 5,657 4,024
16,800 13,144
在厘定应收货款的可收回性时,本集团监控应收货款信贷素质自授出信贷起及直至报告日
期的变动。
应收货款并不计息。应收货款的拨备乃根据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估计不可收回金额作出,
当中已参考过往违约经验及按每个债务人之账龄和信用评级等特定因素厘定的客观减值证
据。
呆账拨备变动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1月1日 7,226 7,260
就应收款项确认的拨备(拨回) 10,393 (34)
已注销坏账 (188) ―
於12月31日 17,431 7,226
於报告期末,呆账拨备指个别减值应收货款,该等款项已过期一段长时间,且本公司董事认
为,根据过往经验,收回该等款项的机会不大。
�C12�C
11.应付货款及应付票据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货款
―GemaltoN.V.(「Gemalto」)的附属公司(附注) 126,157 173,069
―Gemalto的关联公司
―DataCardCorporation 16,331 5,139
―第三方 190,848 235,224
333,336 413,432
有抵押应付票据
―Gemalto的附属公司 88,290 128,337
―第三方 93,475 25,548
181,765 153,885
515,101 567,317
附注: Gemalto根据荷兰法律成立,其股份在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之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和
巴黎交易所上市交易。GemplusInternationalS.A.由Gemalto控制,是一家於卢森堡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两个报告期间内均是对本公司具备显着影响的主要股东。
本集团一般获供应商提供60日至180日的信贷期。下列为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货款及应付
票据按发票日期或票据出具日期的账龄分析: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90日 414,616 484,836
91至180日 87,678 64,110
181至365日 8,637 14,194
超过一年 4,170 4,177
515,101 567,317
�C13�C
12.股本
普通股数目 金额
附注 千股 港币千元
已发行且缴足:
於2015年1月1日 830,707 1,477,669
因行使购股权所发行的股份 (a) 3,784 19,454
回购及注销股份 (b) (824) ―
於2015年12月31日 833,667 1,497,123
因行使购股权所发行的股份 (c) 362 1,872
回购及注销股份 (d) (565) ―
於2016年12月31日 833,464 1,498,995
人民币千元
显示於下列财务报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1,191,941
―於2015年12月31日 1,190,419
附注:
(a)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有3,784,000股购股权按每股港币2.71元行使并转为
3,784,000股普通股。
(b)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公司从联交所回购并注销了共计824,000股本公司
的普通股,回购成本为港币3,772,000元(折合人民币约2,984,000元)。
(c)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有362,000股购股权按每股港币2.71元行使并转为
362,000股普通股。
(d)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公司从联交所回购并注销了共计565,000股本公司
的普通股,回购成本为港币1,351,000元(折合人民币约1,132,000元)。
�C14�C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内,本公司於联交所回购本公司普通股如下:
每股价格
回购月份 普通股数目 最高 最低 支付总价
港币 港币 港币千元
2016年6月 565,000 2.41 2.37 1,351
1,351
上述普通股於回购之後注销。
於本年度内并无本公司之任何附属公司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所有在当年发行的股份各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2016年,是中国金融产业理性回归、日趋稳定规范发展的一年。正如本集团管理
层在过去数年之中的预判,甚嚣尘上的互联网金融逐渐告别野蛮生长,回归金融
的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两大核心本质。这种理性回归既是金融产业本质和客观规
律的必然选择,同时也受益於中国政府在规范和监管金融产业发展方面不遗余力
的努力。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个政府监管部门多次下发文件,明确指出银行卡清
算机构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同时互
联网金融企业应重新回到金融监管之下,不得再套取监管政策的红利。於2017年
3月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亦再一次指出需要对互联网
金融累积风险予以高度警惕,稳妥推进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整顿规范金融秩
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中国互联网金融正在告别过去数年中的无序发展,
与银行业在同一金融监管标准下共同发展、不断融合,整个中国金融产业的发展
方向得到进一步的校准,向着未来迈出了更为稳健、更为规范的步伐。本集团乐
观的相信这必将有利於本集团中长期业务发展。
�C15�C
2016年回顾
中国金融产业方向的调整使支付行业的发展出现了一定的波动,加之中国经济整
体增速持续放缓,本集团在本年度上半年受之影响较大。但随着支付产业的日趋
规范发展,本集团全年表现「先抑後扬、日趋向好」,2016年下半年业绩表现明显
好转,较上半年呈现增长态势。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393.7百万元,同比
下降17.3%,净利润人民币204.9百万元,同比下降15.3%。全年营业额和净利润波
动均较2016年上半年有明显收窄,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营业额环比增长约4.5%,
净利润环比增长约14.8%。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本集团业务的升级,本集团业务分部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之财务年度进行了重新划分,以更好地反应本集团现有及未来业务发展。2016
年,本集团两大业务分部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和平台及服务分别录得营业
额人民币1,164.7百万元和229.0百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2%和22.3%。
回顾2016年,本集团在以下几方面的表现尤为出色。
第一、保持一贯的盈利水平,提升利润率
盈利始终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作为上市企业,保持一贯的盈利水平则更加
是践行对股东责任的重要体现。本集团保持了一贯的盈利水平。2016年,本
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4.9百万元,远高於行业同类公司水平。而自2013
年本集团上市以来的四年间,已累积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01百万元。
虽然2016年市场环境出现了波动和调整,但是本集团更进一步提升利润率
并保持了全球同行业内领先水平。受益於本集团创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和产
品组合的优化,2016年度毛利率达到30.1%,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净利率
达到14.7%,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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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充分关注全体股东利益,致力於最大程度的实现股东回报。於2016
年度「金港股」评选中,本集团凭藉充足的盈利和稳定的派息政策,获得由
金融数据服务商同花顺财经和港股资讯平台智通财经联合颁发的「最佳股
东回报上市公司」奖项。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派发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7.0仙(折合约人民币6.2分)(2015年度为港币11.0
仙),以及特别股息港币6.0仙(折合约人民币5.3分)(2015 年度为港币4.0 仙),
2016年度派息比例合计将达到61.3%。若此建议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
会上获得本公司股东的批准,则本公司自2013年上市至2016年度累计派发
股息将达到每股普通股港币46.8仙(折合约人民币41.7分)。
第二、专注安全支付领域,保持稳固的市场份额
在安全支付领域内的专注和专业是金邦达过去二十年多年成功经验的总
结。过去几年中,虚拟经济、虚拟金融等领域颇为喧闹,其中不乏很多空想
性、前景风险极大的概念炒作。本集团对此保持了正确的判断,坚定的认
为安全支付是金融产业不变的主题,互联网的技术应用必须遵循金融的客
观规律,从而有效规避了盲目投资,科学地实施了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
2016年,中国金融产业的理性回归完全验证了本集团的预测。
2016年,本集团市场份额继续保持领先,蝉联中国银联2016年度出货量排
名第一,这已经是本集团上市以来连续第四年获得中国市场份额第一的优
异成绩。2016年8月《尼尔森报告》的世界排名中,本集团继续保持世界第四
的市场份额,而本集团双界面IC卡出货量排名世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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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稳中求变的支付多元化创新战略
在保持稳健发展、高效盈利的同时,本集团在支付多元化的战略下,不断
加速创新平台和服务的发展。
2016年10月,本集团创新金融科技云平台GCaaS亮相阿里云栖大会。作为
安全支付产业生态链的突破式创新,GCaaS云平台包括云运营,云测试实
验室、云支付、云化可信服务四大模块,分别在云测试、数字货币支付、
物联网可信服务等领域,为全球发卡机构、商户、持卡人提供包括电子商
务、业务综合管控、数据任务综合处理以及智能卡应用服务等一站式解决
方案。
而本集团可穿戴设备逐渐形成了支付首饰、GPS支付手表、支付手环的全
产品线,2016年10月,本集团高端智能GPS支付运动手表亮相上海国际马
拉松,为参赛选手提供个性化运动监测及便捷安全的全新支付体验。
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本集团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未来三至五年内,中国经济可能持续放缓。受「不良贷款率」影响,进一步的成本
控制将成为整个银行业的趋势。同时,随着中国市场金融智能卡迁移工作逐渐进
行,对新增发卡量的推动效应逐渐平缓。短期内,本集团在市场环境方面将面临
一定的挑战。但是从长远来看,本集团仍然对中国及全球安全支付市场的持续、
稳定成长充满信心。
本集团坚信金融科技创新必将是驱动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但是任何只强调
技术,而偏离金融核心本质的金融科技创新,往往难以逃脱被市场淘汰的命运。
本集团将紧紧围绕金融支付的安全和成本的两大核心本质,结合云技术、物联网
技术大胆创新,推动本集团整体业绩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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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安全支付必将是全球支付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现阶段,智能安全支付毫无
疑问是最安全的支付方式,此外还兼具成本低廉、全球受理环境完善等诸多优势。
多个成熟的金融市场如美国、加拿大等,均验证了智能安全支付的主导地位。2016
年埃森哲(Accenture)谘询公司所发布的北美地区支付行为报告,明确指出以借记
卡、信用卡为载体的智能支付仍然是支付市场的主导者,未来信用卡於支付行为
中占比还将有所上升。历经数十年的发展,智能安全支付行业已经渐入佳境,且
融合新的科技不断升级和扩展,在未来较长一个时期都能够为本集团贡献较稳定
的盈利。本集团将充分巩固在智能安全支付方面的既有优势,充分享受产业发展
的红利。
中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过去的数年中经历了较为野蛮的成长阶段,享受了
监管差异带来的政策红利,如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等。2016年中国金融产业的理
性回归之後,监管已较为完善,政策红利消失,金融支付的发展必将更为规范、
更为稳健。智能安全支付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将从同一起跑线出发,形成融合互
动、互补发展的协同关系,共同带动支付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017年,智能安全支付同样蕴含着新的发展机遇。中国政府信守世界贸易组织
(WTO)承诺,对中国清算市场实施全面开放,中国银联将迎来国内外新的竞争伙
伴。预计新的银行卡清算机构最快可以在2017年正式运营。本集团充分相信,新
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加入,将从双标卡替换、新卡增发、预付卡等多个角度推动
中国智能安全支付产业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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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金融市场发展迅猛、成长空间巨大,正在成为中国银行业新的利润增
长点。而中国信用卡产业经过多年积累,在产品设计、风险管控、市场拓展方面
已经日趋成熟,必将成为中国银行业拓展消费者金融市场的利器。同时,中国信
用卡目前正迎来良好的政策环境,2017年实施的信用卡新政将改变中国市场传统
的信用卡运营模式,中国政府也支持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
设立信用卡公司。可以预见中国信用卡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高潮,从而带
动本集团的增长。
战略实施
本集团将重点从以下三个角度推进战略实施。
第一、巩固核心业务优势
本集团将加速核心业务模式的创新,在数据处理、地理布局、交付方式等
多个领域展开产业内多渠道、多模式的合作,以提升整体竞争力。同时进
一步与产业链上下游融合,从流程、服务等多个纬度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本集团将通过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创新来提高产品和服务价值,巩固
集团优势。
本集团将在智能运营方面,推行自动化无人生产线和自动检验系统,以大
幅度缩减人工成本。本集团之中国制造2025(工业4.0)进程目前已经基本
实现运营流程的数字化信息采集,2017年将全面推进金邦达生产执行系统
(GMES)第二期工程。
本集团於2017年1月成功竞拍位於金邦达信息科技园西侧约2.1万平方米新
型产业用地。2017年,本集团将启动项目建设,拟打造亚洲领先的金融科
技及数据服务中心,为本集团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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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快支付多元化创新发展
支付多元化创新发展是本集团2017年的重点任务。本集团已成立创新业务
单元(BU),组建专门的市场、销售团队,从组织管理结构方面保障创新业
务的发展。
2017年创新发展将重点集中於GCaaS云平台、智能安全设备、系统解决方
案方面。GCaaS云平台主要从云测试、云支付、云可信服务角度拓展在物联
网领域的发展。智能安全设备包括智能支付模块(SuperCOS)及智能穿戴设
备,目前已经形成针对不同客户和不同终端消费者的齐全产品线,有望在
2017年迎来更快的发展。系统解决方案则以一卡通解决方案为雏形,运用
区块链技术,植入创新支付解决方案,实现安全身份验证,在智慧社区、
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能物流等多个领域积极拓展。
第三、加快海外拓展步伐
积极响应中国政府「一带一路」的倡议,本集团已经跟随中国银联和中国银
行业的海外扩展步伐,积极布局海外,在技术、人员、产品、方案等各方面
做好全面准备,集聚力量,伺机而动,迎接市场机会。2016年底,本集团在
香港购置写字楼,作为未来本集团海外业务拓展的总部。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本集团已经在全球2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海外扩张战略将立足於三点。第一是紧密配合中国银联的海外扩
张,开发本地化产品和平台,充分挖掘东南亚等地区的市场潜力,努力提
升在孟加拉、印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等国的市场份额。第二是
基於本集团中国芯片大规模应用的成功经验,深度挖掘中国芯片产业海
外扩展的商业机会,以中国芯片打开海外国家的市场大门。第三是通过兼
容并购、合作夥伴等形式,向海外输送本集团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技术平
台、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
2017年,本集团将寻找海外市场扩张的战略性机会,沿东南亚、亚洲、非
洲、欧洲的路�Q图展开合理布局,积极进军条件成熟、市场时机正确的国
家,逐一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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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17年,中国金融产业将进一步回归理性,稳健发展。虽然挑战依然存在,
但是本集团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为股东创造稳定、持续的回报是本集团最核
心的理念,做好企业的基本面是本集团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决心。本集团将
一如既往,力争为股东呈交更为优异的成绩。
期後事项
於2016年11月3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金邦达投资有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庄
胜(京港)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临时买卖协议以收购位於香港告士打道56号东亚银
行港湾中心13层之办公室(「 香港总部 」),代价为港元178,000,000(折合约人民币
154,174,000元),作为未来本集团海外业务拓展的总部。物业总成本连同交易成
本,如印花税和物业代理佣金约为港元194,554,000(折合约人民币168,512,000元)。
该物业交割已於2017年1月18日完成并计入物业�u厂房及设备。
於2017年1月6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挂牌出让)以
人民币26,669,442元中标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
海市本集团运营场地金邦达信息科技园区西侧,总占地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年
期为50年,拟用於建设亚洲领先的金融科技和数据服务中心。於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之年度,本集团已支付投标按金人民币8,010,000元,并记入其他应收款项
中。代价余额人民币18,659,000元已在2017年2月17日全额付清。该土地被计入土
地使用权。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并於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
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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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股东有权获派本次建议之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
票须於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处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本公司将於2017
年6月5日(星期一)至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待於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取得批准後,上述
股息将於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派发予於2017年6月7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初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2013年12月4日在联交所主板挂牌,该首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约为人民币975百万元(扣除包销佣金及相关费用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
公司已动用约人民币629百万元,用於扩充产能、新产品及服务研发、公司合营与
收购、中国境外市场拓展、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所得款项净
额的余额存入银行账户。本公司已经且将按公司2013年11月22日发布的招股章程
所披露的方式和比例使用所得款净额。
流动性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秉持审慎的财务管理政策,保持了稳健的财务状况。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及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已抵押银行存款总
共约为人民币1,763.1百万元(2015:约为人民币1,511.7百万元),其中,人民币约为
892.5百万元(2015:约为人民币768.9百万元)占比约50.6%,美元及港币折合人民币
约为870.6百万元(2015:约为人民币742.8百万元),占比约49.4%。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公司累计派发了约为人民币134.7百万元股息
(2015:约为人民币65.6百万元)。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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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货款约为人民币340.0百万元(2015:约为人民币
492.9百万元)。由於行业性质,本集团应收货款的回款高峰集中在年末。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2,145.4百万元(2015:约为人
民币2,139.4百万元),与2015年末基本持平。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比率为3.0(2015:2.8),流动性良好。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等於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
27.9%(2015年:30.4%)。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销售主要以人民币、美元及港币结算。营运开支及采购主要以人民币结
算,部分开支以美元和港币结算。本集团实施有效的中央管理和监察模式,密切
监察美元之汇率波动情况并定期检讨汇率风险。
资本开支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约为人民币11.1百万元。
(2015:约为人民币49.7百万元)。资本开支包括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之开支。
资本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146.2百万元(2015:约为人
民币4.5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收购香港总部。该物业总成本连同交易成本约为
人民币168.5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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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之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39.7百万元之银行存款(2015:约为人民币122.1百万
元)已作为应付票据及银行保函之抵押品。
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要求之环境及社会标准,以确保其业务可持续发展。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集团已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团队,在环保及
社会层面进行管理、监控、建议及报告工作。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乃经参考上
市规则附录二十七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而编制,并将於本公司及联交所
网站刊发。
本集团已遵守所有与其业务有关的相关法例及法规,包括健康及安全、工作环境、
就业及环境。本集团鼓励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相关者参与环境保护及社会
活动。
本集团与员工维持紧密关系。本集团亦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并为客户提供
优质产品及服务,以确保可持续发展。
员工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聘用1,642名(於2015年12月31日为1,708名)员工,较2015
年年末减少66人,主要通过两化融合,智能运营减少一�Q运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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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是集团最重要的资产之一。除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方案外,本
集团亦为员工提供专门并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发展及培训计划。整体而言,本集团
将每年进行一次薪酬检讨。本集团亦实施了首次公开发售前的购股权计划、购股
权计划和股份奖励计划以激励有潜力的员工。对本集团於中国工作员工,除薪金
外,本集团根据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国内地的全部员工提供退休、失
业、工伤、生育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计划。本集团亦按照中国当地规定为中国内地
员工实施住房公积金计划。对本集团於海外工作员工,亦按照当地法律要求购买
保险等计划。
企业管治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集团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
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全部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设有其书面职权范
围,於本公告日期,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麦永森先生,朱
立军先生与刘建华先生。麦永森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
审阅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於联交所共计回购565,000股本公司股
份。累计付出金额约为港币1,351,000元(未包括交易费用),於2016年12月31日上述
普通股均已注销。除上述披露之外,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均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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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列的有关上市发行人之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确认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均遵守标准守则。
刊发年度业绩及2016年度报告
本年度业绩公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oldpac.com)。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载於联交
所及本公司网站。
承董事会命
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卢闰霆
香港,2017年3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卢闰霆先生(主席)、侯平先生、卢润怡先生
及卢小忠先生;非执行董事:丁道一先生和ChristopheJacquesPAGEZY先生;独立
非执行董事:麦永森先生、朱立军先生和刘建华先生。
本公告以中、英文编制,如有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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