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Prosperity Holdings Limited
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7)
盈利预告
本公布乃由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见上市规
则之定 义)作 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
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预计本年度录得的纯利相较去年将会有所增加。预期将会录
得的纯利增加乃主要归因於(其中包括)已变现及尚未变现的投资收益及业务发展。
尽管如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i)於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
洲电 视」)之 投资的已付及未付按金约共500,000,000港元;及(ii)应收亚洲电视的款
项约50,000,000港 元。由於亚洲电视当时正在进行清盘,本集团之管理层无法对亚
洲电视的资产的若干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作出评估,因此亦无法决定是否有需要
就此等金额作出任何调整或减值,因此,在计算本年度纯利之时,并无计及任何
潜在的调整或减值。於亚洲电视之投资的详情载於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四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十一日的公布以及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十九日的通函。
本公布所载的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
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的独立核数师确认及审核。
本集团之经营表现详情将收录在本集团之财务业绩,并预期将会根据上市规则之
规定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底之前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邓汉戈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邓汉戈先生、施少斌先生及马志先生;
非执行董事李文峰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韩星星女士、张毅林先生及李玉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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