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AINLANDHEADWEARHOLDINGS LIMITED
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0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内幕消息条文而作 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目前可获得之资料,本集团预期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将较去年同期录得大幅增长。纯 利之
有关大幅增长主要归功於本集团之制造业务分 部。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 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
发。
*仅供识别
本公司董事 会(「董事 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据对本集团最近期
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本 集团预期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纯利将介乎70,000,000港元至76,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 为51,400,000港 元。纯 利之有关大幅增长主要归功於本集团之制造业务分部溢利增加,而该增加乃由於实施成本控制措施逾两年时间後,孟加拉国的制造业务之产能提高及成本控制改善。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
的经审核综合全年业绩待董事会进一步审 阅、与本公司核数师展开讨论及完成所需
审核程序後,可能会予以调整。本公布之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下辖审核
委员会审 阅。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布将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 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颜禧强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 日 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五名为执行董事,分 别 为颜禧强 先 生、
颜宝铃女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JamesS.Patterson先生、顾青瑗女士及颜肇翰先生;
一名非执行董事,颜肇臻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梁树贤先生、刘铁成,太平绅士
及吴君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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