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ChinaInternational Capital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08)
自愿公告
有关建议收购中投证券进展的最新资料
本公告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的通函(「该通函」)以及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收购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通函所披露,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有关建议收购事项的交割日将为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及就中投证券股东由汇金变为本公司而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办理必要登记手续的日期或汇金与本公司协定的其他日期。
本公司欣然宣布,建议收购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及就中投证券股东由汇金变为本公司而须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必要登记手续已於2017年3月21日完成。自2017年3月21日起,中投证券股权之所有权已转移至本公司,本公司将会有权行使作为中投证券唯一股东之权力。
本公司将於交割日後20个营业日内於中国结算登记对价股份。对价股份於中国结算登记及发行的日期将被视为建议收购事项的完成日。本公司将就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另行刊发公告。
於本公告日期,对价股份尚未发行,而建议收购事项亦未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吴波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毕明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赵海英女士、
大卫庞德文先生、刘海峰先生、石军先生及查懋德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林重庚先生、刘力先生、萧伟强先生及贲圣林先生。
董事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本公告内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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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