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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調任,副董事長選舉,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變動,委任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辭任及委任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b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98) 公告 董事调任 副董事长选举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变动 委任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 股东代表监事辞任及委任 於2017年3月22日,董事会谨此宣布: (1) 彭毅先生从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选为副董事长,自2017年3月22日起生 效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 (2) 彭毅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3月22日起生效; (3) 都基安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第四届 董事会成立日期止; (4) 张成杰先生及梁创顺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 起生效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 (5) 因工作安排调动,赵荣哲先生辞任股东代表监事,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委任新 监事日期起生效;及 (6) 王文章先生获委任为股东代表监事,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第四 届监事会成立日期止。 一、董事调任及副董事长选举 於2017年3月22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彭毅先生(「彭先生」)从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选为副董事长,自2017年3月22日起生效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此外,自2017年3月22日起,彭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彭毅,54岁,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和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集团」)董事、总经理,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彭先生於1984年7月毕业於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建筑工程系,并於1999年6月获得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2011年获得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彭先生亦为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南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所长、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分院副院长、中南建筑设计院财务处处长,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武汉格林天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凯迪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中煤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务。彭先生在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二、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都基安先生(「都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司股东(「股东」)於本公司将於2017年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有关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之决议案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作为普通决议案提呈。 都基安,55岁,现任中煤集团副总经理,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都先生於1983年7月毕业於山东矿业学院(现称为山东科技大会),获得煤矿建井专业学士学位,并於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矿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都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都先生曾任煤炭部办公厅秘书,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人事考核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总经理助理。都先生亦曾任中煤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煤集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投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都先生亦曾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都先生在企业管理、团队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都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都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都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待都先生的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後,都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委任日期起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都先生的年度薪酬方案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意见,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後,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予以厘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都先生获建议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三、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待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选举获批准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赵沛先生及魏伟峰先生将因任期届满退任。董事会於2017年3月22日通过建议委任张成杰先生(「张先生」)及梁创顺先生(「梁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任期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期起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 赵沛先生及魏伟峰先生均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其退任而须知会股东的事宜。 赵沛先生及魏伟峰先生於任职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为本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董事会谨此向赵沛先生及魏伟峰先生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决议案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作为普通决议案提呈。 张成杰,63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外部董事。张先生毕业於华北电力学院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专业,大普学历。张先生曾任华北电力学院党委副书记,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党委书记,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先生熟悉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对该领域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并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经验。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待张先生的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後,张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委任日期起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张先生的年度薪酬方案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意见,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後,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予以厘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张先生获建议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梁创顺,51岁,胡关李罗律师行合夥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先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毕业於香港大学,获得法学荣誉学士学位,具有香港及英国的律师资格。梁先生於1991年成��执业律师,曾任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梁先生熟悉企业融资、并购及上市法律业务,并参与多家中国H股及红筹公司的上市及收购。现��中国委托公证人。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梁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梁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梁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待梁先生的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後,梁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委任日期起直至第四届董事会成立日期止。梁先生的年度薪酬方案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意见,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後,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予以厘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梁先生获建议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四、股东代表监事辞任及委任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2017年3月22日,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收到监事赵荣哲先生的书面辞职信。因工作变动,赵荣哲先生已向监事会请辞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文,辞任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委任新任监事日期起生效。 赵荣哲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其辞任而须知会股东的事宜。 赵荣哲先生於任职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为本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董事会及监事会谨此向赵荣哲先生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於2017年3月22日,监事会通过委任王文章先生(「王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决议案,任期自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期起直至第四届监事会成立日期止。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委任股东代表监事之建议须经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实。 王文章,52岁,中煤集团监察审计部副主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谘询专家。王先生1995年6月获得安徽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客座导师。王先生曾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集团资�b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兼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王先生熟悉企业管理、财务与资�b管理、会计核算、成本与风险控制、审计等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待王先生的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後,王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委任日期起直至第四届监事会成立日期止。王先生的年度薪酬方案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意见,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後,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予以厘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王先生获建议委任为股东代表监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 载有有关上述议案详情之本公司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李延江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22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李延江及彭毅;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刘智勇及向旭家;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克、赵沛及魏伟峰。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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