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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TECHNOLOGYGROUPLIMITED
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0)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之公布及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内容有关出售与无线通讯模块业务有关之技术及资产。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股东(「股东」)已正式通过载於通告内之普通决议案。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於股东特别大会出任点票程序监票人。
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及所占概约百分比(附注)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总票数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的通函所述的 1,244,195,910 10,246,240 1,254,442,150
技术转让合约及资产购买协议及批准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并授 (99.1832%) (0.8168%)
权董事会於其认为属必要、适当、合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作出所有
行动,以使技术转让合约及资产购买协议及所有其项下拟进行之
所有交易生效。
附注:票数及百分比乃基於亲自或透过公司代表或委任代表参加股东特别大会并投票之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
份」)总数。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为2,557,896,300股股份,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
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提呈之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而於会上仅可表决反对该项决议案。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及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须放弃表决赞成於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概无股东於该通函中表示其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表决权。
按照该通函所述,为保障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正常业务惯例,在u-bloxAG履行有关资产购买协议中
有关首批付款的条款前,与出售事项有关的目标资产(包括无形及有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业务控制权不会转让予及转移至u-bloxAG。
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在u-bloxAG付首批付款之前对後续的信息提供及转让手续启动时间严加控制。
承董事会命
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达荣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於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文瑛女士、王祖同先生、唐融融女士、陈达荣先生、刘泓先生及刘军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廖庆雄先生、谢麟振先生及董云庭先生。
* 仅供识别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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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讯科技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