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anAsialumHoldingsCompanyLimited
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78)
延迟寄发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
兹提述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内容关於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的全年业绩、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全年业绩、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十二个月的第二次中期业绩(「2016第二次中期业绩」)及关於财政年度结算日由九月三十日变更为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本文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本公司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以前刊发2016年第二次中期业绩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寄发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由於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审计仍未完成,本公司预期无法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寄发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董事会知悉延迟刊发2016第二次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将会构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的规定。
本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藉以批准2016第二次中期业绩之董事会会议日期、刊发2016第二次中期业绩及预计寄发2016第二次中期报告之日期或在适当时候通知本公司股东任何最新消息。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独立专业顾问仍在进行调查。在本公司取得调
查结果并经董事会批准後或就上述事宜倘有任何重要发展,将会向市场告知最新消息。
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九时正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将会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承董事会命
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邵丽羽
主席及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邵丽羽女士、朱鸿韬先生及马玉岩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CosimoBorrelli先生及徐丽雯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蔡子杰先生、林国辉先生及唐伟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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