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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AsialumHoldingsCompanyLimited
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78)
委任执行董事
及
变更授权代表
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陈启纶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规则(「上��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起,陈秀仪女士停任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陈先生,41岁,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起加入本集团并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现时陈先生亦兼任集团的海外营运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前,彼为世通华纳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内地其中一家最大的户外媒体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成员。他在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陈先生曾是霸菱亚洲投资的执行董事,并负责组织、执行和管理该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在次之前,他在纽约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Jacobson Partners工作,他专注於服务和制造业的杠杆收购(LBO)。在此之前,他在纽约美林证券的收购合并部工作,在该段期间他执行了广泛的收购、资产出售和资本重组交易。 陈先生於耶鲁大学取得经济学荣誉学士学位,并於宾夕凡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彼亦为特许金融分析师。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初步任期为三年,陈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 陈先生将收取每年港币一百八十万元的酬金,此乃经董事会根据陈先生的工作经验和他於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目前市场指标而厘定。
陈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ii)概无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香港法例第571 章)所指拥有本公司任何证券权益;及
(iii)陈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关於委任陈先生为执行董事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注意,亦并无有关陈先生的资料为根据上��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而须予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董事会。
更改授权代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陈秀仪女士已停任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并已委任陈先生代替陈秀仪女士出任本公司的授权代表,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邵丽羽
主席及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邵丽羽女士、朱鸿韬先生、陈启纶先生及马玉岩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Cosimo Borrelli 先生及徐丽雯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绍援先生、陈启能先生及梁家钿先生。
委任執行董事及變更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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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阳实业
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