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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4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已列载本公司2016年年报摘要,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有关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附载的资料要求。本公司2016年年报的印刷版本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的股东以及上载至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的网站www.yitaicoal.com以供阅览。 由审核委员会审阅之年度业绩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其成员包括本公司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审核委员会亦已与本公司之外部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会面及商讨有关本集团之核数及财务报告事宜。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按公司总股本3,254,007,000股计算,并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84元(含 税),共计598.74百万元。本公司暂定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包括上述2016年度末期股息议案。本公司将於2017年7月6日前 向本公司股东派发2016年的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1. 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分红派息事宜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规定及B股市场相关惯例,本公司B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将在本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後另行发布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其中确定B股股东派息的股 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2. 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事宜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将於2017 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为符 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4月24日下 午四时半前,将所有过户文件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本公司暂定於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收取股息,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6月13日下午四时半 前,将所有过户文件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承董事会命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东海 中国内蒙古,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张东海先生、刘春林先生、葛耀勇先生、张东升先 生、张晶泉先生、吕贵良先生及宋占有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俞有光先生、黄 速建先生、张志铭先生及谭国明先生。 * 仅供识别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3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13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1 第七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8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00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20 第十一节 财务信息 124 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伊泰集团 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伊泰香港 指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伊泰化工 指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煤制油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准东铁路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呼准铁路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酸刺沟煤矿 指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能源公司 指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伊泰新疆 指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伊泰煤炭 公司的外文名称 INNERMONGOLIAYITAICO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IMYCC�uYitaiCo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东海 董事会成员 执行董事 张东海(董事长) 刘春林 葛耀勇 张东升 张晶泉 宋占有 吕贵良 独立非执行董事 俞有光 黄速建 张志铭 谭国明 战略委员会成员 张东海(主席) 刘春林 葛耀勇 张东升 宋占有 张晶泉 吕贵良 张志铭 俞有光 黄速建 谭国明 审计委员会成员 俞有光(主席) 张志铭 黄速建 谭国明 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提名委员会成员 张志铭(主席) 张东海 刘春林 张晶泉 俞有光 黄速建 谭国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黄速建(主席) 张东海 刘春林 张晶泉 张志铭 俞有光 谭国明 生产委员会成员 张东海(主席) 葛耀勇 张晶泉 黄速建 俞有光 监事会成员 李文山 贾小兰 王小东 姬志福 韩占春 王永亮 邬曲 授权代表 刘春林 赵欣 替任授权代表 黄慧玲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 (续) 赵欣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0477-8565731 0477-8565415 zhaoxin_yitai@126.com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7000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700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锺汇中心18楼 公司网址 http://www.yitaicoal.com 电子信箱 ir@yitaicoal.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券监督 公司登载B股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登载H股年报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指定的网站的网址: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伊泰B股 900948 伊煤B股 H股 香港联交所 伊泰煤炭 03948 �u B H 会计师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香港金锺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院7号楼12层 法律顾问 名称 环球律师事务所 高伟绅律师行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28楼 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15层&20层 股份过户登记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 (续) 单位:百万吨 2016 2015年 增减变化(%) 煤炭产量 36.88 34.34 7.40 煤炭销量 63.80 59.82 6.65 其中:煤矿地销 11.19 8.75 27.89 集装站地销 5.79 6.68 -13.32 铁路直达 12.41 9.83 26.25 港口销售 34.41 34.56 -0.43 铁路运量: 85.73 83.52 2.65 呼准铁路 29.66 55.19 -46.26 准东铁路 56.07 28.33 1.59 煤化工产量 0.19 0.20 -3.8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2015年 变化(%) 收入 22,317,130 19,116,172 16.74 年内利润 2,125,361 252,726 740.9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1,985,762 90,501 2,094.19 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元) 0.61 0.03 1,93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7,789 2,758,297 212.07 2016 2015年末 变化(%) 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的净资产 24,015,800 22,151,423 8.42 总资产 70,941,604 68,168,766 4.07 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2016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4-6 (7-9 (10-12 营业收入 3,848,347,335.89 4,429,101,469.81 5,768,263,268.10 8,812,792,892.69 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05,873.32 429,473,556.65 401,433,435.81 1,131,449,310.27 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後的净利润 17,656,198.58 406,080,307.70 374,671,598.47 1,064,978,840.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493,094.56 1,419,257,497.22 1,964,735,969.92 2,099,148,526.72 注:上述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目 金融资产 58,299,082.77 30,273,027.16 -28,026,055.61 -23,767,596.31 金融负债 65,600.00 80,240.00 14,640.00 -14,640.00 合计 58,364,682.77 30,353,267.16 -28,011,415.61 -23,782,236.31 注:上述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 (续) 下列财务资料摘自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定期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营业收入 3,246,332.47 2,506,354.91 2,539,360.49 1,956,551.81 2,285,850.50 营业总成本 2,431,062.51 2,044,913.90 2,204,756.94 1,938,795.64 2,042,198.36 营业成本 2,023,798.87 1,590,322.42 1,775,056.01 1,523,479.52 1,633,327.67 销售费用 117,518.14 140,816.55 137,926.71 102,784.19 82,148.90 一般及行政开支 165,039.99 163,862.93 164,301.36 160,086.88 113,237.34 财务费用 43,383.17 81,736.36 67,895.93 82,718.43 88,443.49 其他营业成本净额 81,322.33 68,175.63 59,576.93 69,726.62 125,040.97 营业利润 838,418.07 464,815.79 349,104.68 33,456.46 267,196.81 利润总额 871,831.71 463,386.33 340,007.46 29,432.33 256,487.18 所得税 139,943.61 70,946.75 63,875.78 4,159.67 43,950.97 净利润 731,888.10 392,439.58 276,131.69 25,272.66 212,536.21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662,188.08 344,462.83 225,263.67 9,050.10 198,57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 4.3 1.06 0.69 0.03 0.61 流动资产 1,117,239.51 1,032,201.65 1,302,595.66 1,373,430.84 1,163,639.78 非流动资产 3,019,474.85 3,516,249.11 4,571,812.20 5,443,445.63 5,930,520.58 流动负债 1,039,468.87 453,645.25 562,664.00 1,188,581.91 1,154,261.64 非流动负债 903,358.70 1,593,364.62 2,562,078.56 2,951,459.90 3,083,068.70 所有者权益 2,193,886.79 2,501,440.89 2,749,665.30 2,676,834.66 2,856,830.02 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本公司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业延伸的大型产业集团。公司直属及控股的 机械化煤矿共12座,年生产能力为45百万吨;现有控股并投入运营的铁路主要有3条:准东铁路(191.79公 里,含复线59.35公里)、呼准铁路(237.98公里,含复线113.79公里)、酸刺沟煤矿铁路专用线(26.85公里)。 同时,公司还参股新包神铁路(占股15%)、准朔铁路(占股12.94%)、蒙西至华中铁路(占股10%)、鄂尔多斯 南部铁路(占股10%)、蒙冀铁路(占股9%)。此外,公司还在优质煤炭富集的纳林庙地区建成了以曹羊公路为 主线,辐射周边矿区的150公里矿区公路。多年来,公司不断加大铁路管理方面的技术与设备投入,实现了 与国铁的互通。目前,公司自营铁路设计输送能力达到2.2亿吨�u年,煤炭集运能力超过了1亿吨�u年,已建 成覆盖公司主要矿区的完善运输网络,为公司及周边煤炭外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煤间 接液化制油技术,并以此为依托在内蒙、新疆地区部署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公司现阶段的主要产品为环保 型优质动力煤,主要作为下游火电、建材及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燃料用煤。按照2016年中国财富500强排名, 公司在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位列第6位。 2016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明显成效,煤炭产量下降与各项偶发性因素叠加,导致市场预期发生变化,煤炭 价格出现短期大幅上涨。但当前煤炭需求基本面并未明显改变,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会是「十三五」 时期的政策重点。未来以煤炭深加工和转化为主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以一体化、集约化经营为导向的产业转型 升级仍然是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 (续) 公司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公司受让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29百万元的对价受让北京杰隆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27%的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出具了《北京杰隆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7%股权转让给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 [2016]第1100255号),经评估,所载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於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485,520,602.10 元。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为129百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後,公司持有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於公司转让所持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29百万元的对价转让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6%的股 权给鄂尔多斯市汇家宝投资有限公司,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出具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6%股权转让给鄂尔多斯市汇家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1101255号),经评估,所载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於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360,092,740.64元。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为129百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後,公司持有内蒙 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7%的股权。 1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公司作为内蒙古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规模、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产业 结构优化,物质基础增强,在同行业中具有整体竞争优势。公司市场覆盖华东、华南、华北、东北、华中 等广大地区,与众多电力、冶金用户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友好、互惠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品牌效 益。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储备、优越的开采条件、现代化的开采技术及持续的内外部资源整合机会。同时, 公司始终坚持产运销一体化经营的方针,通过铁路和煤化工板块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於公司实现自身 长久稳定发展。 第一,公司煤炭产品是典型的「环保型」优质动力煤,具有中高发热值、中低含灰量、极低含硫量、极低含磷 量、低含水量元素等特点,是国内目前大面积开发煤田中最好的煤种之一,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第二,公司具有领先全行业的低成本开采优势,公司主要矿区地表条件稳定、地质结构简单、煤层埋藏深度 较浅且倾斜角度较小、煤层相对较厚及瓦斯浓度低,大幅降低了本公司采矿作业的安全风险和生产成本。 第三,公司具有铁路运输优势,现已形成东连大准、大秦线,西接东乌线,北通京包线,南达神朔线的以准 格尔、东胜煤田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铁路运输网络,同时建立了多个大型煤炭发运站、货场和转运站,为公 司煤炭的储运、发运创造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行条件。 第四,公司以自有的领先世界的煤间接制油技术为依托,积极拓展煤化工业务,有助於延伸公司煤炭产业 链,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并巩固行业地位。 第五,公司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履行对股东、地方和社会的责任。多年来不仅保持了优异的分红 和纳税记录,而且积极帮助本地区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改善,真正做到了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2 2016年,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煤炭市场出现了剧烈波动,煤炭价格经历了持续探 底、大幅反弹到企稳回调的跌宕过程。面对市场的剧烈变化,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及时调整策 略、抢抓机遇。在确保安全生产、合规生产的前提下,科学统筹调度,合理安排煤炭产、运、销工作,积极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审批,实现了业绩的大幅增长和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709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实现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6亿元。 ()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商品煤36.88百万吨,销售煤炭63.80百万吨。 1. 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的限产政策,及时调整各煤矿生产计划,合理安排检修时间,确保完成生 产任务;另一方面,根据先进产能相关政策,争取高效矿井产能指标,提高生产效益。 2. 2016年,在自有货源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签订长协、坑口包销、量价联动、扩大调运半 径、增加品种结构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争取社会煤源。同时在确保质量稳定和经济效益的前 提下积极开展贸易采购,开发出一批长期稳定、诚信优质的港口煤炭供应商,成为货源组织的 有力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开通了准池-朔黄线发运业务,成为太原局经大准线外运量最大客户,同时也 是蒙冀线开通後的首家发运客户。通过蒙冀线与大秦、朔黄线发运形成选择性互补,彻底打破 了公司的铁路外运瓶颈,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 销售方面,在2016年下半年市场回暖、价格上升的形势下,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等方式适 当降低长协销售比例,增创利润。 1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2016年,面对多变的煤炭市场和激烈的行业竞争,准东、呼准公司进一步完善集疏运系统、优化储装 管理,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通过研发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机务管理软件等达到卡控流程、降低成 本、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良好效果;根据市场变化及周边铁路运费持续上涨的情况,及时对国铁及周 边铁路进行实地调研,对铁路运费、集运站站台费进行及时调整,有效稳定了客户资源,保证了发运 量,增加了公司收入。 报告期内,准东铁路发运煤炭56.07百万吨,呼准铁路发运煤炭29.66百万吨。 布局煤化工产业是公司延伸产业链、实现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能源发展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按照国家能源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示范工程的定位,合理控制发展节奏,强 化技术创新和市场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环保准入条件,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稳妥推进煤制燃料、煤 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增强项目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共有「新疆伊犁」、「新疆甘泉堡」、「内蒙古伊 泰」三个项目入选了「十三五」规划煤炭深加工建设重点煤制油项目。公司一直以来都在坚定不移的推进 各煤化工项目的审批和建设。 1. 16 目 报告期内,煤制油公司努力克服油价下滑、煤价上涨的不利局面,全力保障一期16万吨�u年装 置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连续运行成绩,全年共生产各类油品和化工品0.1945百万 吨。同时,煤制油公司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共有16件实用新型专利和 4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截至报告期 末,煤制油公司已累计拥有55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发明专利。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4 (续) (续) 2. 报告期内,石油化工公司积极与煤制油公司配合,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思路与销售模 式,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努力维护现有客户群体,在确保产品稳定销售和经营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持续组织开展自营产品销售业务,全年累计销售各类产品0.3365百万吨。 3. 目 报告期内,伊泰化工公司以安全质量为基石,集中优势力量抢抓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和控制投 资费用。120万吨�u年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采购全部完成,全面进入装置调试阶段。目前正在 进行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设备吹扫等工作,力争於2017年上半年一次性开车成功。 2016年7月8日,煤制油公司二期200万吨�u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 国家环保部批覆;2016年12月2日,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於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 公司200万吨�u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覆》(发改能源[2016]2540号)。 报告期内,伊泰新疆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前期、设计收尾、仓储管理等工作。项目核准所需支持 性文件除《环评报告》外均已完成批覆,项目用地审批等手续也在有序办理。 2016年,伊犁能源公司重点围绕项目核准,大力推进项目环评、能评报告报审进度,妥善处理 详细设计阶段性收口。项目核准工作方面,已启动伊犁煤制油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编制工作。 1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2016年,公司继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安全责任奖惩考核,强化了各 级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相互协调配合,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酸刺沟、纳二、宏一、大地、宝山五座生产矿井顺利通过评审,荣获「2014-2015年度煤炭工业特级 安全高效矿井」称号; 准东铁路实现无行车较大、人身伤亡及以上事故5,859天,呼准铁路实现无行车较大、人身伤亡及以上 事故3,696天; 煤制油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化工公司全年累计实现3,751万安全人工时,未发生安 全、质量、环保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各单位环保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各类 固废收集、处置率均达到了100%。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期间节能指标,顺利通过环境�u能源管理体 系监审。 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目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收入 22,317,130 19,116,172 16.74 销售成本 (16,682,378) (15,442,988) 8.03 销售及分销开支 (820,284) (1,017,994) -19.42 一般及行政开支 (1,024,559) (1,572,629) -34.85 财务费用 (933,929) (867,812) 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7,789 2,758,297 21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13,676) (6,250,607) 13.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9,394) 5,071,094 -172.36 研发支出 48,788 103,152 -52.70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6 (续) (续) (续) (续)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12 31 20,585,042 1,760,022 1,447,700 7,693 23,800,457 外部客户 20,318,680 574,826 1,415,931 7,693 22,317,130 内部客户 266,362 1,185,196 31,769 �C 1,483,327 税前利润�u(亏损) 2,220,371 413,476 (40,778) (28,198) 2,564,871 所得税开支 (439,510) 年内利润 2,125,361 50,172,243 13,347,769 27,819,012 524,103 91,863,127 25,877,427 5,739,124 21,171,708 515,957 53,304,216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5 12 31 17,073,880 1,710,925 1,857,764 7,212 20,649,781 外部客户 16,847,610 416,387 1,844,963 7,212 19,116,172 内部客户 226,270 1,294,538 12,801 0 1,533,609 税前利润�u(亏损) (240,338) 521,286 14,852 (1,477) 294,323 所得税开支 (41,597) 年内利润 252,726 41,849,699 13,303,799 25,132,059 2,540 80,288,097 21,363,362 5,808,077 16,154,636 5,639 43,331,714 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续) 1. 收入和成本分析(续) (1)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续) 各业务板块协同关系 2016 2015年 销售量 煤炭业务 (万吨) 占比 对外部客户销售 6,380 97.97% 5,982 98.16% 对内部煤化工板块销售 132 2.03% 112 1.84% 运输量 铁路板块 (万吨) 占比 对内部提供运输服务 6,150 72% 6,594 78.95% 为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 2,423 28% 1,758 21.05% 采购量 煤化工 (万吨) 占比 内部采购 132 100% 112 97.39% 外部采购 0 0 3 2.61%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 (%) 动力煤 3,688.26 6,380.44 592.98 7.41 6.65 72.99 煤化工产品 19.45 33.65 0.92 -3.81 -17.69 -25.81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8 (续) (续) (续) (续) 1. 收入和成本分析(续)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 (%) (%) 煤炭业务 1,459,630 90.40 1,325,112 87.89 10.15 运输业务 33,032 2.05 26,337 1.75 25.42 煤化工业务 121,646 7.53 156,040 10.34 -22.04 其他 281 0.02 248 0.02 13.46 合计 1,614,589 100.00 1,507,737 100.00 7.09 注: 以上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379.95百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1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 关联方销售额0百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21.79百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0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 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百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续) 2. 费用 目 (千元) (千元) (%) (或本期金额)(或上期金额) 主要是本期港口费用吨煤单价优惠 销售费用 820,284 1,017,994 -19.42 所致 一般及 主要是上期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期 行政开支 1,024,559 1,572,629 -34.85 研究开发支出减少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48.7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0 研发投入合计 48.7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2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 (续) (续) (续) (续) 4. 现金流 2016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32.76百万元,比上年同期6,605.86百万元减少 2,173.10百万元,下降32.90%。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607.79百万元,比上年同期2,758.30百万元增加5,849.49百 万元,增长212.07%。主要是报告期内煤炭售价上涨所致。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7,113.68百万元,比上年同期6,250.61百万元增加863.07百万 元,增长13.81%。主要是报告期内煤矿、铁路及煤化工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669.39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净流入5,071.09百万元减少 8,740.48百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借款所致。 5. 流动资金和资本来源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度,本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经营业务所产生的资金、中期票据、 银行借款及在资本市场募集资本所得净额。本公司的资金主要用於收购目标资产,投资煤炭、 煤化工、铁路等业务生产设施及设备,偿还本公司债务,以及作为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经 常性开支。 本公司自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现金,以及所取得有关银行的授信额度,将为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 和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本期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0.38百万元,对公司的利润构成产生较大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1.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萨瓦纳大酒店坐落於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大路工业园区是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之 一,当前国内经济增长乏力,转型压力、改革阻力相互叠加,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的 建设进度也整体放缓,且园区所处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客流量较低,已经建成并运行的 萨瓦纳大酒店一期项目已经完全能满足现有客流,酒店运行连续几年处於亏损状态,经 公司研究决定暂缓建设萨瓦纳酒店二期工程。 按照固定资产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测算,计提218.60百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按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测算,计提239.63百万元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 (2) 由於宝山煤矿部分固定资产超负荷运转,导致资产的使用年限缩短,经测算,对这些资 产计提6.18百万元减值准备。 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华润」)成立於 2007年2 月5日,主营矿用设备的制造、租赁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矿用备品备件配送销 售。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1.50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地华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4,699,441.18元,净资产 为-2,552,314.15元,本年度累计亏损16,993,379.30元,近年来,受煤炭市场低迷影响,天地 华润亏损严重,出现经营困难。故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中天地华润250,288.45元投资额全额计提 减值损失。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2 (续) (续) (续) (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前期购买的秦皇岛港H股,由於本期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3.77百万元。 4. 坏账准备 (1) 公司应收盐城市永佳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佳」)7.51百万元购煤款,由於盐城 永佳不予支付,为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请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经公安 机关查明,盐城永佳涉嫌诈骗,检察院将盐城永佳总经理蔡建农进行批捕,同时将法人 吕素娟名下三处房产,十二辆车进行查封。但由於债务人欠债远远大於被冻结资产,公 司剩余款项收回可能性不大,故公司将7.51百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由於参股公司天地华润亏损严重,经营困难,往来款项无法偿还,故公司对天地华润其 他收款项8.37百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 本期收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的4百万元其他应收款,故对前期已经 计提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的4百万元坏账准备转回。 (4) 公司应收呼和浩特车站货场0.07百万元其他应收款,经公司多次催收,呼和浩特车站货 场不予支付,公司认为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本着审慎经营的原则,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2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1.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净值为46,251,335千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 43,855,452千元净增加2,395,883千元,增长5.46%,主要是本期伊泰化工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本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净值)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於2015年 12 31 12月31日 占比 (%) (%) 楼宇 4,724,669 10 3,717,727 8 井建 2,572,599 6 2,535,469 6 厂房及机器 4,686,721 10 3,997,520 9 汽车 221,063 0 260,596 1 铁路 10,319,774 22 6,967,851 16 公路 495,812 1 496,671 1 办公室设施及其他 354,189 1 328,365 1 在建工程 22,596,638 50 25,551,253 58 合计 45,971,465 100 43,855,452 100 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为2,332,291千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 3,815,259千元减少1,482,968千元,下降38.87%。主要是本公司票据背书支付增加所致。 3. 借款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余额为24,953,859千元,比2015年12月31日的26,318,566千 元净减少1,364,707千元,下降5.19%。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4 (续) (续) (续) (续) 4.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目 (%) (%) (%) 应收票据 179,140,543.96 0.25 1,369,573,105.33 2.01 -86.92 主要是票据背书支付增加所 致 其他应收款 439,452,887.78 0.62 285,498,929.93 0.42 53.92 主要是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 所致 存货 1,803,802,743.63 2.54 1,085,494,225.17 1.59 66.17 主要是煤炭市场好转,销售 储煤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434,981,320.00 2.02 1,091,201,255.90 1.60 31.50 主要是资产购置待抵扣进项 税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868,152,623.66 12.50 6,567,703,810.04 9.63 35.03 主要是本期收购广联煤化股 份所致 固定资产 21,827,217,312.33 30.77 16,602,706,275.96 24.36 31.47 主要是呼准铁路线及塔拉壕 煤矿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 1,752,127,800.15 2.47 1,295,051,121.90 1.90 35.29 主要是本期购置土地使用权 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67,684.76 0.06 33,526,642.40 0.05 36.21 主要是本期代垫公路款增加 所致 应付票据 1,242,329,186.18 1.76 325,150,396.75 0.48 282.08 主要是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407,455,066.78 0.57 184,400,489.03 0.27 120.96 主要是为预收销售款增加所 致 应付股利 76,078,665.07 0.11 710,430.00 0.00 10,608.82 主要是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 股东分红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634,584,616.00 2.30 3,417,885,060.58 5.01 -52.18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借款减少 负债 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78,937.85 0.00 5,018,735.10 0.01 -32.67 资产报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 金额所致 长期应付款 807,335,227.76 1.14 312,656,342.40 0.46 158.22 主要是收取国家发展专项 资金 以上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4.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表(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73%,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9.73%。比上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以债务净值除以资本总额加债务净值计算得出。债务净值包括附息银行借款、长期 债券、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包含在其他应付款项和 应计费用中的金融负债减现金、其他借款及短期存款。资本乃指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币种:人民币 2016 1-12 2015年1-12月 数量 单价 (元�u吨) (百万吨) (不含税) 煤矿地销 11.19 188 8.75 140 集装站地销 5.79 164 6.68 155 铁路直达 12.41 348 9.83 314 港口销售 34.41 383 34.56 339 总计 63.80 322 59.82 285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单位:百万吨 2016 1-12 2015年1-12月 数量 自产煤 35.56 34.55 外购煤 28.24 25.27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6 (续) (续) (续) (续)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续) 单位:百万吨 2016 1-12 2015年1-12月 向本公司 总发运量 提供的运量 准东铁路 56.07 47.23 55.19 49.51 呼准铁路 29.66 14.27 28.33 16.43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前五名客户作出的销售总额为4,379,946,589.49元,占本公司二零一六 年度总销售收入的19.62%。而向最大客户作出的销售已计入上述金额,占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 销售收入的5.08%。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1,133,732,689.92 4.95 广东珠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048,388,268.46 4.59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851,820,111.24 3.73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674,835,343.37 2.95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671,170,176.50 2.94 合计: 4,379,946,589.49 19.16 2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续)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不含税)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31,646,912.89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388,697,048.42 鄂尔多斯市荣春泰煤炭有限公司 387,234,244.14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19,076,835.71 鄂尔多斯市宝裕商贸有限公司 195,139,095.08 合计: 1,721,794,136.24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作出的采购总额为1,721,794,136.24元,占当年采购总额 的32.04%。本集团向最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03%。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吨) (吨) 动力煤 36,882,605.10 63,804,372.82 205.85 145.96 59.89 合计 36,882,605.10 63,804,372.82 205.85 145.96 59.89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8 (续) (续) 单位:吨 酸刺沟 1,300,016,200 701,136,200 纳林庙二号井 125,563,700 58,968,700 宏景塔一矿 107,134,600 39,284,600 纳林庙一号井 23,960,000 4,160,000 阳湾沟 13,890,000 6,320,000 富华 5,210,000 2,220,000 凯达 191,710,000 110,870,000 大地精 80,890,060 46,866,000 宝山 39,290,000 22,120,000 诚意 15,330,000 4,530,000 白家梁 4,500,000 0 塔拉壕 865,683,200 588,213,200 合计 2,773,177,760 1,584,688,70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估计本公司资源量和储量乃根据最近一次国土部备案的资源量,按 动用资源量逐年核减,得出剩余资源量。本公司与以往披露估算假设相比无重大变更。本年报用於 计算得出矿产级别储量的报告标准或基础均采用中国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办法》、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计算相应级别的储量。该储量表由公司内部地质专家审核。 2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1) 报告期内,公司各煤矿未进行勘探。 (2)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酸刺沟 101.49 70.74 69.70% 纳林庙二号井 30.30 23.88 78.81% 宏景塔一矿 116.55 57.82 49.61% 凯达 1.05 1.05 100% 大地 2.42 1.20 49.59% 宝山 3.23 2.40 74.43% 合计 255.04 157.10 61.60% (3) 塔拉壕煤矿已於2016年10月底转固,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30 (续) (续) (续) (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酸刺沟煤矿 洗煤厂主厂房及栈桥钢结构防 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04,445 腐、防火工程 塔拉壕煤矿 工业广场护坡环保、水保绿 榆林市枫盛远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699,138 化工程 宏景塔一矿 三采区东翼补充勘探 呼和浩特市汇金源矿产资源勘查开 251,100 发谘询服务有限公司 大地精煤矿 灾治办复垦绿化施工 呼和浩特市汇金源矿产资源勘查开 531,513 发谘询服务有限公司 (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塔拉壕煤矿 电力电缆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3,355,197 塔拉壕煤矿 矿井人员定位及无线通讯系统 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313,541 酸刺沟煤矿 6上煤综放工作面三机及皮带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0 自移机尾 酸刺沟煤矿 6上煤後部运输机中部槽 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5,690,000 3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6) 单位:吨 2016 1-12 2015年1-12月 酸刺沟 10,237,204.12 11,613,974.02 纳林庙二号井 9,637,455.76 5,528,074.17 宏景塔一矿 8,052,471.94 6,731,628.77 纳林庙一号井 0 122,560.80 凯达 0 246,681.48 大地精 5,695,689.11 5,892,155.08 宝山 2,357,689.57 3,129,781.14 同达 0 143,024.00 诚意 8,382.24 928,963.14 塔拉壕 893,712.36 0 合计 36,882,605.10 34,336,842.60 (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目 2016 1-12 2015 1-12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人工成本 17.88 15.91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9.12 8.49 折旧及摊销 15.65 12.93 其他生产费 19.63 27.29 煤炭生产成本合计 62.28 64.62 国内采购煤单位成本 213.29 133.74 注: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以上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32 (续) (续) 1. (百万元) (股) (百万元) (%) (百万元) 1 股票 3369 秦港股份 79.24 19,013,000.00 30.27 100 -23.77 合计 79.24 19,013,000.00 30.27 100 -23.77 2. 目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绵阳科技城产业 100 43.75 14.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出资 投资基金 合计 100 43.75 14.11 / /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本期账面价值减少56.25百万元,是由於基金投资收入冲减成本所致。根据合夥协议及利润分配 方案,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应向合夥人分配,直至合夥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并於每月现金分配中明确冲减投资成本金额及投资收益金额。 3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本公司於2015年3月18日与控股股东伊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9.12亿元向伊泰集团受让 其持有的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 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分别於2015年3月18日、2015年6月9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约定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 款,并已於2017年2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目前,本公司共持有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 任公司10%的股权。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34 (续) (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 铁路运输经营 铁路运输 1,554,000,000 6,705,145,920.34 418,604,283.15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 铁路运输经营 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 2,074,598,000 6,639,843,725.04 -54,230,317.75 有限公司 建材、化工产品销售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 煤化工产品 1#低芳溶剂、85#费托合成腊、 2,352,900,000 3,843,854,271.62 -48,458,170.81 有限责任公司 轻合成润滑剂、丙烷、LPG及 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项目的 建设。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 煤炭经营 矿产品加工、销售 1,080,000,000 4,147,688,018.27 403,907,178.57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准东铁路公司」)主要经营铁路运输业务,注册资本 15.54亿元,本公司持有其96.27%的股权。准东铁路线路里程全长191.79公里,从准格尔煤田 的周家湾火车站向西延伸至东胜煤田的准格尔召,为本公司位於东胜煤田的煤矿提供了一条连 接至大准铁路及呼准铁路的运输线路,并进一步连接至大秦铁路及京包铁路,直至天津港、秦 皇岛港及曹妃甸港。 报告期内,准东铁路公司积极推行内部市场化经营,简政放权,有效激发了生产经营单位和 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2016年,准东铁路公司累计发运煤炭56.07百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1.59%,实现营业收入13.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6%,实现净利润4.19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13.7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准东铁路连续实现安全生产5,859天,无人身伤亡事 故、行车责任重大事故、火灾事故。 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2.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称「呼准铁路公司」)是由本公司、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共同投资组建,主要经营业务为铁路货 物运输,注册资本2,074,598千元,本公司持有其76.99%的股权。呼准铁路线路业里程237.98 公里,从准格尔旗的周家湾火车站向北延伸至京包铁路呼和浩特站。呼准铁路为本公司生产的 煤炭运至华东、华北市场的重要通道。 报告期内,呼准铁路公司更加注重拓展市场,大力开展物流营销,积极引进客户,显着增加散 户发运量。在煤源紧缺的不利状况下,依然实现了运量的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呼准铁路全年 累计发运煤炭29.66百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4.71%,实现营业收入4.5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5.91%;净亏损0.54亿元。由於本期取消两项收费,运价总体低於上期。虽然发运量略有增 加,但收入并没有增加;加之呼准铁路二线工程及新增甲托段复线工程转固後折旧增加导致营 业成本增加,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最终导致本年度净利润亏损。 呼准增二线呼和南-王气上行线建设项目设计优化方案已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各项支持性文 件正在完善中。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36 (续) (续) (续) 3.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煤制油公司」)主要经营煤化工产品及其附属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由本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注册资本2,352,900千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5% 股权,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9.5%的股权。 报告期内,煤制油公司安全、高效完成了年度大检修,重点解决了内冷器堵塞、液体石蜡和稳 定轻烃中烯烃含量超标等困扰生产运行的主要问题,大幅提高了装置日产量,为顺利完成全年 生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根据政府环保治理要求,结合装置运行实际,完成了烟气脱 硝、油气回收等多个环保技改项目,总体保证了硫回收单元的稳定运行,全年没有出现环保事 故。 2016年,煤制油公司实现了高水平的连续运行,全年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累计生产各 类油品和化工品0.1945百万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18亿元,净亏损48.46百万元。本年度亏 损是由於本期权益法核算确认中航黎明锦化机石化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投资损失60.98百万元 所致。 煤制油公司二期200万吨�u年项目已於2016年12月2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公司将稳妥推 进项目的总体设计修编和基础设计工作。 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4.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酸刺沟煤矿」)由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於2007年9月1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8 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酸刺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百万吨,并配套建设相应 规模的洗煤厂和26.85公里的酸刺沟铁路专用线。 报告期内,酸刺沟煤矿通过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抓安全隐患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 开展专项安全活动,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年内杜绝了轻伤及以上 事故,未出现职业病病例,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察局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被评为国家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同时,依据政策和煤矿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证开机率,通过精细 化管理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全年共生产原煤10.24百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15.38亿元,净利润 4.04亿元。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38 (续) (续) (续) 5. 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为「财务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由本公司和伊泰集团共同出 资设立,本公司持股40%。财务公司的设立运营,扩大了资金归集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更好的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在财务公司上线的成员单位共62家,办 理各类结算业务2.97万笔,结算金额累计2,153.19亿元。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持股29%,主要经营煤矸石发电、销售,供热。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 额6.15百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15%的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货物发运量21.22百万吨,全年利润总 额83.18百万元。 公司参股9%的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配合铁路局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利用「调 整运价」、「大宗货物物流总包」等政策促进增运增收。2016年营业总收入6,066.34百万元,净 利润总额507.93百万元。 3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随着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清洁能源比重上升。但煤炭 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预计「十三五」末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仍将 达到55%。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 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煤炭企业效益普遍下滑,行业亏损面急剧扩大。2016年2月5日,国 务院发布《关於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指出,自2016年 起3年至5年内,煤炭行业将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该文件是煤炭供给侧改革的纲 领性文件。之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关於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管四〔 2016〕38号),要求全国所有生产煤矿按每年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重新确定的煤矿生产能力作为煤矿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随着限产政策的落实和煤炭需求增长,2016年下半年煤炭市场逐渐回暖,大部分煤炭企业都扭亏为盈。但是当前煤炭需求基本面并未发生明显改变,煤炭经济平稳运行尚缺乏坚实基础,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煤炭供需平衡依然是今後几年的政策重点。2017年,在市场和政策多方调控下,受煤炭产能退出、减量化生产和国际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预计全国煤炭市场供需失衡的局面将有所缓解,煤价将在合理区间波动。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0 (续) (续) 2017年是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公司将充分把握国家推行供给侧改革的时机,在保持煤炭产、运、 销的协调、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公司煤化工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一,以国家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淘汰落後产能为契机,整合内外资源,充实公司战略资源储备。 第二,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铁路运费标准,优化运输组织,吸引客户进线发运,提高运营收入。 第三,发展洁净煤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提高煤炭 的整体转化效率、延伸产业链为目的,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放大的方针,全面部署新型煤化工项目,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致力於成为未来煤炭深加工行业中的领军企业。 第四,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投入与管理,加强职业健康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煤矿安 全生产水平。继续保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将公司矿井打造成本质安全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 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清洁高效矿井。 第五,继续深化管理改革,试行内部市场化经营,下放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权限,有效 激发了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4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2017 产量(百万吨) 38.04与2016年产量相比增加3.15% 根据公司内部生产能力和 规划设定 销售量(百万吨) 69.45与2016年销量相比增加8.86% 根据市场需求设定 单位销售成本(元�u吨) 305.36 与2016年单位销售成本相比 公司内部预计 上升20.67% * 以上经营目标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2017年,在能源结构调整、环境污染治理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煤炭需求难有大幅增加,产能过剩对 价格的压力仍将持续。公司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稳中提质、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 势。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2 (续) (续) (续) 1. 首先,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的运行,不断提升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其次,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检 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再次, 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内容,加强应急救援培训与 应急演练;最後,加大对在建项目的安全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防患於未然,确保 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2. 煤炭生产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合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优势 矿井能力,释放先进产能;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新技术、高产高 效开采设备及智能化综采工作面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煤质管理意识,通过降低矸石含 量等方式提质增效,不断加强煤质管理力度,提升煤炭产品品质;加强煤化工用煤、配煤质量 控制与管理,保障项目煤炭供应。 煤炭销售方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为公司增创效益:进一步优 化区内外市场,继续拓展铁路直达市场及区外原煤、块煤市场,形成持续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在坑口、站台及港口进行破碎筛分等方式细化品种结构,增加销售收益; 积极组织货源,加大发运站调运量和港口采购量,为货源组织提供重要补充。 4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2. (续) 铁路运输方面,要进一步提升铁路运营水平。对铁路发展新政策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密切追踪 市场走向,做好公司铁路经济效益的分析、核算,建立和完善与之对应的铁路运费调整联动机 制;吸引更多散户进线发运,保障铁路运量,提高运营收入;优化运输组织、行车组织,合理 安排运输生产,大力压缩管内列车周转时间,提高运营效率。 3. 首先,确保16万吨�u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提高设备检维修水平,优化生产 工艺流程,积极开展技术攻关。通过节能改造、降低原辅材料消耗实现降本增效。继续发挥项 目示范效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其次,继续完善化工品销售体系的建设。全力开展杭锦旗120万吨�u年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产品 销售工作,在确保项目产销顺畅衔接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持续开展产品定价体系 和机制的优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定价管理办法,规范定价审批流程,健全定价参考依据,全面 推行竞价销售机制。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4 (续) (续) (续) 4. 目 确保杭锦旗120万吨�u年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次投料成功,争取年底生产负荷达到90%以上,为 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运行奠定基础;开展大路200万吨�u年煤制油项目 总体设计修编工作,启动基础设计工作;新疆伊犁100万吨�u年煤制油项目争取获得核准批覆; 抓紧落实新疆甘泉堡200万吨�u年煤制油项目环境容量指标,报请环评审查。 做好塔拉壕煤矿及选煤厂矿建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验收工作及其他工程收尾工作。 5. 面对环保新形势,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的新要求,一要保持环境管理�u能源管理体系 的持续有效运行,完善公司的环境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二要强化监管力度,以定期、不定期 的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稳定有效运行。三要保持矿区 生态建设成果,加强绿化项目的後期养护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四要严格履 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时完成各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重点 完成伊犁100万吨�u年煤制油项目环评报批工作,杭锦旗120万吨�u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塔拉壕 煤矿及选煤厂的环保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4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1. 鉴於煤炭在我国资源禀赋及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煤炭一直是我国能源规划的重中之 重,受国家政策影响较为明显。一方面,随着国家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资源 环境约束增强,能源发展产生环保、生态问题的风险在逐步加大,煤炭开采、煤化工项目的准 入门槛、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将更加严格;另一方面,随着国家逐步加大供给侧改革力 度,包括限产能、去产能在内的政府调控政策也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升级、加强研究创新和节能环保,在 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等方面全面达到或超过政策要求。同时,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对煤炭行业的 调控政策和对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变化,合理安排生产,积极把握释放先进产能等政策保障公 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2. 本公司所属煤炭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均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紧密,非常容易受 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结构变化、发展方式变化和体制变化,将对本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总结以往经验,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强化煤炭市场分析能力。公司将通 过做大做强公司煤炭生产、铁路、煤化工各板块,积极提升自身实力,提高多样化、一体化经 营能力,以更好的应对宏观经济波动。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6 (续) (续) (续) 3. 目前国内煤炭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煤炭供过於求的局面将加剧煤炭行业竞争风险;在国 际油价长期低迷的情况下,煤化工行业也将面临低油价、高煤价、产品销售竞争激烈等诸多困 难。 针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公司将通过强化成本管理,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通过提高 煤炭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多渠道拓展市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结 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实力;面对国际油价低迷等不利因素,公司将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降 本增效、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积极争取煤化工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 4. 煤化工行业属於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公司正在内蒙古和新疆地区布局三个较大规模的煤制油 项目,此前投入到这三个项目中的资金主要用於可研、设计和徵地等前期工作,在这些项目获 得核准正式开展建设之後,所需资金规模将会加大。 对此,公司会根据各项目审批进度、国际原油市场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逐步有序推进 各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各项目贷款,并进一步推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拓展公 司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5. 煤炭生产为地下开采作业,虽然公司目前机械化程度及安全管理水平较高,但随着矿井服务年 限的延长、开采及掘进的延深,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考验,同时本公司的经营业务由煤炭行业向 煤化工行业延伸,使得安全生产的风险加大。 4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5. (续) 对此,公司始终以安全工作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 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过程控制;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目标落实、奖惩到位;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抓紧完善 煤化工作业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 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6. 随着国家继续加强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矿用物资价格及人员工 资的上涨,煤矿徵地、拆迁补偿费用的上升,使公司外部成本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 影响。 对此,公司将深化管理改革,发挥集中管理优势,加强可控成本的预算管理,推行定额考核制 度,挖潜降耗,向管理要效益,将固定成本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7. 本集团一直高度重视汇率风险的监控和研究,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就汇率相关业务保持着密切的 联系,同时利用合理设计外币使用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由於本集团对该等 风险的承担程度维持於最低水平,因此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及其他工具、以作对冲之用,亦 无持有或发行衍生金融工具以作买卖之用。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48 (续) (续) 1. 2017 目 2017 (万元)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u年精细化学品项目 328,632.38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吨�u年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 50,000.00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u年煤制油示范项目 50,000.00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u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95,356.50 塔拉壕煤矿及配套选煤厂 49,546.67 呼准铁路增建二线工程 43,617.73 准东铁路至东乌铁路联络线 22,041.00 大马铁路项目 10,551.62 石油化工加油站建设 5,684.00 杭锦旗信诺市政建设投资 5,300.00 生产经营投资 65,610.00 合计 726,339.90 2. 本公司目前有关2017年资本开支的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 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条件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监管批文而有所变动。除了按 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将通过统筹资金 调度,优化资产结构,同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 划,支持公司的健康发展。本公司维持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通过日常经营收入及股权融 资、债权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并行来解决。 本集团之财政年度结算日後之重要事件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4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或有负债事项。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无股份发行、购买及回购情况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无债权证发行情况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做出慈善捐款合共约7.2百万元。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未订立任何股票挂�h协议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已为(现任及已辞任)董事购买了有效的董事保险。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促使董事获得上市公司或其他公司股份或债权证的安排。 除本集团董事张东升为本集团董事长张东海父亲的侄子外,截至本报告日期,其他董事会成员之间并 无财务、业务或亲属关系。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实行股权激励政策。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0 (续) (续) 本集团相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将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益处良多,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 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董 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益处。甄选 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於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 知识。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 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 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本集团於2016年8月15日因取消优先股发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该建议已於本公司2016年11月29日召 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 本集团董事建议2016年度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4元(含税)的股息。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普通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境内及香港的各项法律及规则。 本集团不存在董事及监事或与彼等有关连的实体在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重要交易或安排中享有重 大利益的情况。 5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二零一六年度,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 二零一六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份优先购买权、股份期权安排;中国法律或本公司章程均无明确关 於股份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曾经或正在生效的任何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惠及本 公司的董事(不论是否由本公司订立)或本公司之联系公司的任何董事(如由本公司订立)。 本公司已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诉讼投保了责任保险。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2 (续) (续)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或本公司董事所知,於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充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任何重大法律诉讼或仲裁。就董事所知,也不存 在任何尚未了解或可能面临的重大法律诉讼或索赔。 本公司及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的业务状况,面临的主要风险和不明朗因素,以及二零一七年展望的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13页至49页。 二零一六年度,本公司及本集团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的环境政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合规 运行的机制,对联交所颁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也进行了相应的合规披露。 (1) 本集团与控股股东於2012年5月29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为实现本公司扩张煤炭业务 的策略,并将伊泰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业务的潜在竞争减至最低,本公司於2012年5月29日与伊 泰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8,446.54百万元的价格收购伊泰集团拥有的该协 议项下的标的资产,包括伊泰集团绝大部分煤炭生产、销售及运输业务。本公司确认: 於上市日期起至红庆河煤矿被本公司收购之日止期间,从红庆河煤矿开采的所有煤炭产 品独家供应予本公司(作为买方)以作转售; 於上市日期起至苏家壕煤矿被本公司收购之日止期间,在2013年8月27日签订煤炭柜架 协议後,本公司采购苏家壕煤矿生产的所有煤炭。 於上市日期起至交割日期止期间从目标煤矿开采的所有煤炭产品独家供应予本公司(作为 买方)以作转售; 5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1) (续) 除保留业务及目标业务集团外,於《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生效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不包括本集团)没有及没有促使其各自的联系人�u联营公司不会通过其自身或与其他实 体联合,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活动,或通过第三 方於任何此等竞争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或权利; 控股股东没有利用彼等各自的股东身份或与本公司股东的关系,从事或参与任何活动, 以致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损; 拟收购事项完成後,(i)铁道部授予伊泰集团的所有运输配额以零代价提供予本公司使用; (ii)在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之前,伊泰集团没有使用运输配额或向第三方授予任何运输配 额;及(iii)伊泰集团向铁道部申请将其账户持有人更改为本公司; 从上市日期起,伊泰集团没有向任何第三方出售任何上述煤炭产品,及没有从事煤炭贸 易业务,包括但不限於从第三方购买煤炭产品; 伊泰集团并没有因任何因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而需要告知本公司的事宜,且确认没 有任何同业竞争的业务的权益转让、出售、租赁或许可予第三方给予公司书面通知。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4 (续) (续) (续) (2) 2012年5月29日,伊泰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伊泰集团承诺:红庆河煤矿 的矿权权属资质办理完善且具备合规的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其优 先出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本公司有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 承诺事项补充说明: 履约能力分析 伊泰集团的附属企业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伊泰广联」)已经於2013 年2月18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矿井建设的核准,其他矿权资质目前正在积 极办理过程中,初步预计红庆河煤矿应该在2017年能取得全部的矿权资质且具备合规的 生产条件。 本公司将在伊泰广联下属的红庆河煤矿的矿权权属资质办理完善且具备合规的生产条件 的情况下,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资金安排和与伊泰集 团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通过融资的方式,行使本公司的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 要求伊泰广联优先将红庆河煤矿优先出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企业。 履约风险分析 鉴於红庆河煤矿已经於2013年2月18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矿井建设的核 准,在具备公司收购条件前需取得办理其他矿权资质。公司认为基於目前条件,红庆河 煤矿取得所需的矿权资质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目前的情况将不会对伊泰集团履行该承诺 以及将该煤矿出售给公司造成实质性的障碍。 5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2) (续) 防范对策和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 在2012年本公司发行H股并於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时,伊泰广联未取得红庆河煤矿煤炭 开采立项的批准,尚不具备本公司收购的条件,伊泰集团当时曾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中承诺将在伊泰广联下属煤矿的矿权权属资质办理完善或具备合规的生产条件的情况 下,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将其优先出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企业,本公司有 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以解决因上述情形而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 基於上述在有关监管机构监督下的伊泰集团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义务,以及本公司拥有 的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能够有效的保证本公司,在伊泰集团出现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 该承诺的情况下,公司拥有非常有利的地位和权利,要求和督促伊泰集团采取进一步措 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伊泰集团不能履行该承诺,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约定, 伊泰集团应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於业务损失)。 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於2014年3月25日在鄂尔多斯市与伊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9.12亿元向伊泰集团 受让其持有的伊泰广联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和工商登记变更已完成。 本公司与伊泰集团於2015年3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9.12亿元向伊泰集团收购其 附属企业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分别於2015年3月 18日、2015年6月9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约定支付了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并已於2017年2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6 2016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较好的保 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於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关於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2016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关於公司对2016-2017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关於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於公司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於公司聘 用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 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铁路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5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2016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蒙古伊泰煤 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关於公司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公司受让北京杰隆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7%股权的议案;关於公司转让所持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6%股权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重 大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於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8 (续)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预防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及 时、公平的披露有关信息,扩大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本着诚 信经营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 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报告,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等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该审计机构为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2016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入项目一致。 报告期内,收购资产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 5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报告期内,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的利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审 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审阅《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0 本公司2016年度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85,762千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人民币0.61元。董事会建议按公司总股本3,254,007,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1.84元(含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的股息以人民币宣派,对内资股股东以人民 币支付,对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以美元支付,对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上述向 B股股东以美元派息涉及的人民币与美元的外汇折算率按照决议股息分派的股东大会(即2016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决议日後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兑换汇率的中间价计算,向H股股东以港币派息涉及的人民币兑港币的外汇折算率按照决议股息分派的股东大会(即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 过後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包括上述2016年 度末期股息议案。上述2016年度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7月6日(星期四)派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0 (元)(含税) (含税) (元) (%) 2016年 1.84 598,737,288 1,985,762,176.05 30.15 2015年 0.085 27,659,059.50 90,500,985.99 30.56 2014年 2.08 676,833,456 2,252,636,707 30.05 6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1. B 鉴於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根据中国境内相关规定 及B股市场相关惯例,本公司B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将在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後另行 发布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其中确定B股股东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2. H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5日 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2016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4月24日下午四时半前,将所有过 户文件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 符合资格收取股息,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6月13日下午四时半前,将所有过户文件交 回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17楼1712-1716号铺。 3. 报告期内,概无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股息的安排。 1.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它代理人或 受托人,或其它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故此, 其应得之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後,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 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议(安 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数据,以办理退税。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2 (续) (续) (续) 1. (续)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需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有关手续。本公司 将依据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所录的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 对於B股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关於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 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徵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徵 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 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於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 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 关於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 6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6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5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0.85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於公司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公司201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时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为公司201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上述关於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监管局」)於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於2016年8月26日出具了《关於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後高度重视,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於2016年9月10日向内蒙古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4 (续)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 诚信状况。 1. (1) 2016年持续关连交易汇总 2016 12 31 人民币千元 由本公司提供产品 本公司向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41,761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30,391 提供设备、物资资料或者煤炭 本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供应煤炭 658,215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供应 196,946 煤炭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供应 594 材料、设备及柴油 向本公司提供产品 本公司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228,435 购买煤炭、煤化工材料及信息产品等 由本公司提供服务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131,439 铁路运输及维管费、物流服务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供电线路 5,293 相关服务及搬家、设备租赁服务 向本公司提供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向 2,539 本公司提供招标代理和监理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 30,953 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金融服务 伊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息 29,107 本集团每日存款结余实际最高金额(扣除应计利息)以及每日贷款余额(包含利息)分别为 人民币3,658,475,493元及人民币1,241,109,014元,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 及人民币4,500,000,000元。 注: 与关连方的关连关系及交易目的请详见本公司於2015年3月18日公布的「持续性关连交易公告」。 6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1. (续) (2) 本公司於2015年3月18日及2016年3月30日公布的公告中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2016年 度交易额上限如下: 2016 12 31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设备、物资资料 100,000 或者煤炭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柴油 240,000 本公司向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供应煤炭 213,000 本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供应煤炭 1,700,000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供应煤炭 1,050,000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煤炭、煤化工材 687,000 料及信息产品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铁路运输及维护管理和 280,000 物流服务 本公司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电线路相关服务 15,000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招标代理和 30,000 监理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67,000 伊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 4,000,000 伊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 4,500,000 伊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支付的利息 100,000 注: 与关连方的关连关系及交易目的请详见本公司分别於2015年3月18日及2016年3月30日公布的「持 续关连交易公告」及「持续关连交易、主要交易、更新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及其项下年度上限公告」。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6 (续) (续) (续) 2.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该持续关连交易,并认为: 每项持续关连交易是根据相关交易的协议进行,相关协议条款都是公平、合理的,并且 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该类持续关连交易是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的;以及 该持续关连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进行。 3. 该持续关连交易已经过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该持续关连交易的价格符合本公司的价格政策; 每一项持续关连交易均存在相关的书面协议,并且这些交易均已按照该协议进行。没有 任何交易签订了附属协议;以及 该持续关连交易并无超出过往公告中所披露的上限。 6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为解决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履行伊泰集团在本公司H股发行上 市时的承诺,本公司与伊泰集团於2015年3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9.12亿元向伊泰集团 收购其附属企业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分别於2015年3月 18日、2015年6月9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约定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并已於2017年2月14日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目前,本公司共持有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834,841,048.19 担保总额(A+B) 9,834,841,048.1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0.9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 债务担保金额(D) 5,369,434,757.9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369,434,757.96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68 (续) (续) 1.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交通银行 保本浮动型 800 2016-3-24 2016-4-6 800 1.21是 0否 否 交通银行 保本浮动型 300 2016-4-21 2016-9-21 300 3.71是 0否 否 农业银行 保本浮动型 200 2016-3-28 2016-4-29 200 0.56是 0否 否 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型 370 2016-4-22 2016-6-7 370 1.07是 0否 否 工商银行 保本浮动型 50 2016-4-26 2016-6-2 50 0.13是 0否 否 工商银行 保本浮动型 100 2016-5-6 2016-6-12 100 0.30是 0否 否 工商银行 保本浮动型 50 2016-5-6 2016-6-12 50 0.13是 0否 否 交通银行 保本浮动型 200 2016-12-30 2017-1-9 200 0.13是 0否 否 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型 50 2016-1-25 2016-2-27 50 0.10是 0否 否 建设银行 保本浮动型 150 2016-2-3 2016-3-7 150 0.30是 0否 否 中国银行 保本浮动型 100 2016-2-5 2016-3-4 100 0.20是 0否 否 合计 / 2,370/ / 2,370 7.84/ 0/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无 6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察布查尔投资发展集团 180,000,000 327天 8% 基础设施建设无 无 否 否 否 其他 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6,017,018,000元。 1. 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NOBLERESOURCESINTERNATIONALPTE.LTD.共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双方各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1幢楼东部层604-A01室。该公司股东双方於2016年 11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所持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 让给NOBLERESOURCESINTERNATIONALPTE.LTD,转让价款共计5,396,885.87美元。上述股 权变更事宜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70 (续) 详见附件一《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属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企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管理制 度、考核机制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通过有力的监管和指导,公司各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能有效、稳 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同时,公司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显着成效。 7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公司债类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10月9日 6.99% 4,500,000,000 2014年10月22日 4,500,000,000 2019年10月9日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7,14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7,15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72 (续) (续) 单位: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01,600,000,000 49.171,600,000,000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HKSCCNOMINEESLIMITED 39,900 325,951,600 10.02 0 未知 境外法人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0 312,000,000 9.59 0无 境外法人 FTIFTEMPLETONASIANGROWTH 0 74,061,448 2.28 0 未知 境外法人 FUND5496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6,000 22,082,500 0.68 0 未知 境外法人 SCBHKA/CBBHS/AVANGUARD 370,300 17,723,998 0.54 0 未知 境外法人 EMERGINGMARKETSSTOCK INDEXFUND EMPLOYEESPROVIDENTFUND 7,186,647 17,217,006 0.53 0 未知 境外法人 BOARD 胡家英 5,698,589 11,884,914 0.37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VANGUARDTOTALINTERNATIONAL 1,999,800 11,883,694 0.37 0 未知 境外法人 STOCKINDEXFUND TEMPLETONEMERGINGMARKETS -7,209,859 10,020,178 0.31 0 未知 境外法人 INVESTMENTTRUSTPLC 7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单位:股 HKSCCNOMINEESLIMITED 325,951,6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25,951,600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12,0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12,000,000 FTIFTEMPLETONASIANGROWTHFUND5496 74,061,448 境内上市外资股 74,061,448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2,082,5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22,082,500 SCBHKA/CBBHS/AVANGUARDEMERGING 17,723,998 境内上市外资股 17,723,998 MARKETSSTOCKINDEXFUND EMPLOYEESPROVIDENTFUNDBOARD 17,217,006 境内上市外资股 17,217,006 胡家英 11,884,914 境内上市外资股 11,884,914 VANGUARDTOTALINTERNATIONAL 11,883,694 境内上市外资股 11,883,694 STOCKINDEXFUND TEMPLETONEMERGINGMARKETS 10,020,178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020,178 INVESTMENTTRUSTPLC PFAPROFESSIONALFORENING 7,712,170 境内上市外资股 7,712,1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境内法人股股东内蒙古 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外资股股东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 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74 (续) (续) (续) 单位:股 1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7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1.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东海 成立日期 1999年10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 原煤生产、加工、运销、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 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 营;煤化工、煤化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 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蔬菜、水果及生肉的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 B股流通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H股公众股东 40.81% 49.17% 10.02% B股公众股东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1.22% 9.5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76 (续) (续) 1.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双旺 成立日期 2005年12月2日 主要经营业务 对能源产业、铁路建设进行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无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2. 张双旺等35自然人 受职工委托持股 100% 杭锦旗峰泰物流 内蒙古伊泰投资 内蒙古满世煤炭 鄂尔多斯市通九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0.16% 99.64% 0.08% 0.12% B股流通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H股公众股东 40.81% 49.17% 10.02% B股公众股东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1.22% 9.5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3,254,007,000元 7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伊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00百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9.17%。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百万 元,股权比例:代表集团员工持股的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245.50百万元,占 99.64%;内蒙古高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百万元,占0.16%;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百万元,占0.08%;鄂尔多斯市通九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50百万元,占 0.12%。2017年1月17日,内蒙古高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伊泰集团0.16%的股权以2.20百万 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杭锦旗峰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後伊泰集团的股权比例为:内蒙古伊泰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99.64%;杭锦旗峰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占0.16%;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占0.08%;鄂尔多斯市通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占0.12%。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是: 原煤生产、加工、运销、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 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蔬菜、水果及生肉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 人:张东海;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所持股份没有被质押或冻结。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78 (续) 於2016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所知,以下人士或法团(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 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於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或须知会本公司的权益及淡仓: 目 (%)5 6 (%)56 BillionGiant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DevelopmentLimited1 BOSTrusteeLimited H股 受托人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asTrustee1 陈义红2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ChinaDatang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8,031,100 11.08 0.55 Corporation3 中信夹层(上海)投资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7,543,200 5.38 0.53 中心(有限合夥) DatangInternational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8,031,100 11.08 0.55 (HongKong)Limited3 DatangInternational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8,031,100 11.08 0.55 PowerGeneration Co.,Ltd.3 GreatHuazhongEnergy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7,168,000 8.33 0.83 Co.Ltd HarvestLuck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DevelopmentLimited2 内蒙古满世投资集团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8,321,000 8.68 0.87 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55,443,600 17.00 1.70 集团有限公司 7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目 (%)5 6 (%)56 伊泰集团4 非境外上市 实益拥有人�u 好仓 1,912,000,000 65.30 58.75 外资股 受控法团权益 内蒙古伊泰投资 非境外上市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912,000,000 65.30 58.75 有限责任公司5 外资股 鄂尔多斯市弘瑞商贸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7,168,000 8.33 0.83 有限责任公司 PoseidonSportsLimited1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TalentRainbowFar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20,017,000 6.14 0.61 EastLimited1 伊泰香港4 非境外上市 实益拥有人 好仓 312,000,000 10.65 9.58 外资股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0 (续) (续) 附注: 1. 根据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的披露权益表格,PoseidonSportsLimited持有本公司20,017,000股股份(好仓)。TalentRainbow FarEastLimited及SmartStageHoldingsLimited分别拥有PoseidonSportsLimited50%及7.57%的权益。Talent RainbowFarEastLimited由BillionGiantDevelopmentLimited全资拥有,而BillionGiantDevelopmentLimited由BOS TrusteeLimited作为受托人全资拥有。SmartStageHoldingsLimited由WiseBonusGroupLimited全资拥有,而Wise BonusGroupLimited由BOSTrusteeLimited作为受托人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BillionGiantDevelopment Limited、BOSTrusteeLimited作为受托人及TalentRainbowFarEastLimited被视为於PoseidonSportsLimited持有的 20,017,000股股份(好仓)中拥有权益,相当於已发行H股的6.14%。 2. 根据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的披露权益表格,HarvestLuckDevelopmentLimited持有PoseidonSportsLimited42.43% 的权益,而HarvestLuckDevelopmentLimited由陈义红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义红及HarvestLuck DevelopmentLimited被视为於PoseidonSportsLimited持有的20,017,000股股份(好仓)中拥有权益。 3. 根据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的披露权益表格,Datang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持有本公司18,031,100股股份(好 仓)。Datang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由DatangInternationalPowerGenerationCo.,Ltd.全资拥有,而China DatangCorporation持有DatangInternationalPowerGenerationCo.,Ltd.34.71%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DatangInternationalPowerGenerationCo.,Ltd.及ChinaDatangCorporation被视为於Datang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持有的18,031,100股股份(好仓)中拥有权益,相当於2012年7月12日已发行H股的11.08%。於2016年12月 31日,上述18,031,100股股份相当於已发行H股的5.53%。 4. 伊泰集团持有伊泰香港全部已发行股本,故被视为於伊泰香港持有的312,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1,600,000,000股内资股。 5.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伊泰集团99.64%的注册资本,故被视为於伊泰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 1,912,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6. 根据章程,本公司拥有两类股份,包括:(i「) 非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内资股及B股);以及(ii)H股。 7. 股权百分比调整至两个小数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除权益已於「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 的权益及淡仓」一节披露之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外,概无任何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记录於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8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单位:股 (人民币千元) 张东海 董事长 男 47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1,491.7 是 刘春林 执行董事 男 50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979.7 是 张东升 执行董事 男 46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12 是 葛耀勇 执行董事 男 47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12 是 张晶泉 执行董事 男 47 2015年12月15日 2017年5月29日 805.2 是 总经理 2015年9月14日 2017年5月29日 吕贵良 执行董事 男 51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963.5 否 财务总监 2008年4月 2017年5月29日 宋占有 执行董事 男 52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969.2 否 俞有光 独立董事 男 62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100 否 齐永兴 独立董事 男 46 2014年5月30日 2016年11月29日 91.7 否 谭国明 独立董事 男 54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200 否 张志铭 独立董事 男 55 2015年6月9日 2017年5月29日 100 否 黄速建 独立董事 男 62 2016年11月29日 2017年5月29日 8.3 否 李文山 监事会主席 男 55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765.1 是 韩占春 监事 男 53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298 否 王小东 监事 男 46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607.4 否 贾小兰 监事 女 43 2015年6月9日 2017年5月29日 256 否 姬志福 监事 男 33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7.2 是 王永亮 独立监事 男 54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60 否 邬曲 独立监事 男 52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60 否 刘剑 副经理 男 50 2014年5月30日 2017年5月29日 861.7 否 张贵生 总工程师 男 54 2015年8月25日 2016年10月27日 872.2 否 张明亮 总工程师 男 48 2016年10月27日 2017年5月29日 993.5 否 吕俊杰 副经理 男 49 2016年10月27日 2017年5月29日 541.3 否 赵欣 董事会秘书�u联席公司秘书女 35 2015年4月23日 2017年5月29日 261 否 合计 �u �u�u�u �u 11,317 �u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2 (续) (续) (续) 张东海 男,中国,汉族,1970年出生,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职称,全国劳动模范,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4月至1999年7月 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经营部副部 长、经营公司副经理;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 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年4月至2004年6 月兼任伊泰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7年1月兼任伊泰集团总经理;2006年3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伊泰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伊泰集团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伊泰集团总裁。 刘春林 男,汉族,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6月到1993年2 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1993年2月至1997年8月任伊泰集团财务处副处 长;1997年8月至1999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1999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 本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任伊泰集团副总会计师;2004年5月 至2004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伊泰集团董事兼总会计师; 2006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伊泰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8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张东升 男,汉族,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经营管理师。1989年 10月至2002年1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2002年1月至2005年7月任本公 司经营部部长等职务;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任准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1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准东铁路公司董事长职务;2007年1月至2014年8月任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任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内 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葛耀勇 男,汉族,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11月至2001 年3月在鄂前旗焦化厂任副厂长、厂长;2001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2005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伊泰集团副总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 任本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 至2017年1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并於2014年7月起兼任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4 (续) (续) (续) 张晶泉 男,汉族,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於中欧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自 1994年1月至1998年1月担任伊华联合毛纺织工厂工作;自1998年3月至2000年 8月担任本公司天津办出纳;自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担任本公司经营公司广州 销售分公司经理;自2001年4月至2005年8月担任本公司经营部华南销售分公司经 理;自2002年2月至2003年3月担任本公司经营部副经理兼华南销售公司经理; 自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5日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自2006 年3月5日至2006年3月27日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事业部经理;自 2006年3月至2010年11月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 1月起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0至今任新疆伊泰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9月起任内 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 吕贵良 男,汉族,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8月至1997 年8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1997年8进入本公司,1999年7月至2002 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8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宋占有 男,汉族,1965年出生。毕业於山西矿务学院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宋先生於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期间担任东胜煤田开发经营公司後补连露天矿采 剥段技术员、副段长职务;1990年10月至1994年9月担任伊克昭盟碾盘梁煤矿技 术科科长职务;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担任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原伊克昭盟煤 炭集团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科科长职务;1999年3月至2000年12月担任伊泰集 团有限公司二道峁煤矿矿长职务;2001年1月至2001年3月担任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产业公司副经理职务;2001年4月至2003年7月担任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 部长职务;2003年8月至2007年4月担任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职务; 2007年5月至2010年11月担任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职务,期间兼任伊泰 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0年12月至2012年2月担任伊泰伊犁能 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职务;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担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职务;2014年3月起任公司副经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 俞有光 男,汉族,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现任内蒙古中 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其拥有丰 富的财务及会计经验。1981年7月至1985年11月,於内蒙古轻工业学校任教; 1985年11月至1999年9月於包头审计局工作;1999年9月起在内蒙古中天华正会 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职务至今。2013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6 (续) (续) (续) 齐永兴 男,汉族,1971年出生,管理学硕士。现任内蒙古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副院 长、副教授。齐永兴拥有19年的管理教学与实践经验。1994年7月至1999年12 月,齐先生於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业经济系任教;2000年1月至今於内蒙 古财经大学工作;2002年担任人力资源管理教研室副主任,2007年担任物业管理 系主任,2011年担任MBA教育学院副院长。1994年毕业於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 工程系,获本科学历,工学学位;2006年在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国明 男,汉族,1963年出生,香港常住居民,1993年获颁香港理工大学会计证书, 谭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拥有其颁发的执业会计师资格。谭先生目前是一 间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夥人。201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张志铭 男,汉族,1962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 先生1983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1994年在中国社 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工作,任编辑、副编审。1994年至2004年在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98年至2004年在中国社会科 学院研究生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6月-2005年7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 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2005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 生导师。张先生同时还担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太钢不锈 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卧 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速建 男,汉族,1955年出生,1988年至今一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工 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分别於1982年、1985年获厦 门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198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 领域为公司并购、企业组织与企业改革。2016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88 (续) (续) (续) 李文山 男,汉族,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2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伊 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1997年8月进入本公司,於1997年7月至2008年12月 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及於2005年8月至2008年11月及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准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8年11月至今任伊泰集团监事会主席;2008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职务。 韩占春 男,汉族,1964年出生,专科学历。1992年5月至1995年1月任伊克昭盟煤炭集 团公司唐公塔煤矿会计;1995年1月至1999年11月历任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丰 镇办事处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本公司秦皇岛 办事处财务主管;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期间担任酸刺沟公司项目办财务部主管 会计;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酸刺沟煤矿财务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0年 1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3年7月14日任本公司任煤炭生产 事业部经营办主任;2013年7月15日至2015年4月任煤炭生产事业部综合办成本 定额副主任级工程师;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煤炭生产事业部酸刺沟煤矿董事会 秘书。201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8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王小东 男,汉族,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加入伊克昭盟煤炭集团 公司,在包头办事处计划科、运输部办公室工作;1997年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运输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万水泉计划科科长、包环运输调度科长;2001年4月至 2002年2月任包神线集装站副主任;2002年2月至2004年2月任运输部副经理; 2004年2月至7月任呼和浩特办事处办主任;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经营部天 津办事处主任;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经营部秦皇岛办事处主任;2006年3月 至2007年4月任煤炭运销事业部秦皇岛办事处主任;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 公司物资采供部部长;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伊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 任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姬志福 男,汉族,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在伊泰准东铁路 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2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08年3月 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财务科副科长;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至2013年 3月任本公司煤炭运销事业部综合业务办公室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公 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5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90 (续) (续) (续) 王永亮 男,汉族,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1985年8月至1986年12 月在伊盟劳改队工作,1986年12月至1990年3月在伊盟政法干校工作,1990年3 月至1996年4月在伊盟司法处任劳改科副科长,1996年4月至2001年3月任伊盟律 师事务所业务部部长,2001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1年 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邬曲 男,汉族,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4年10月任原伊克昭盟东 胜市食品工业公司财务部长;1994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内蒙古胜亿塑胶制品 有限公司财务部长;1998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荣泽食品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7月至今任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 部长;201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9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贾小兰 女,汉族,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1993年7月至2000 年7月在伊盟一建(现在更名为鄂尔多斯大华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 年7月至2005年7月在鄂尔多斯市得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安装预 结算副部长;2005年8月调入伊泰集团工作,2005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集团造 价中心安装预算员;2006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造价中心安装预算副科长;2010 年3月至2011年4月任造价中心安装预算科长;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任集团内 控审计部副部长;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任集团内控审计部部长,2014年1月至 今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2015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刘剑 男,汉族,1967年出生,博士。2004年7月份毕业於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 取得心血管内科博士学位。2004年8月到2005年6月任德国迪目根特种机器公司 中国项目部经理;2005年8月到2007年2月任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2006年7月获内蒙古人事厅制药正高级主任药师职称;2007年2月到 2012年8月任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副经理。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92 (续) (续) (续) 张贵生 男,汉族,1963年生,中级工程师。2012年10月15日至2015年6月任公司监 事。张先生具有丰富的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经验。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 任产业开发公司销售科副科长;1999年4月至1999年9月任产业开发公司安技科 副科长;1999年9月至2002年2月任川龙煤矿矿长;2002年2月至2006年3月任生 技部纳林庙煤矿矿长;2006年3月至2013年8月任大地精煤矿矿长;2013年8月至 2014年3月担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4年3月15日至 2015年8月任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 任公司总工程师。 张明亮 男,汉族,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自1997年11月至2009年6月 期间历任本公司纳林庙煤矿1号井井口副主任、纳林庙煤矿4号井井口主任、纳林 庙煤矿副矿长及矿长和纳林庙煤矿二号井副矿长;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期间担 任伊泰集团苏家壕煤矿矿长;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煤炭运输事 业部准格尔召调度站主任;2012年2月起至2012年9月任公司生产事业部的副总 经理;2002年4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以及 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9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续) 吕俊杰 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出生。毕业於华中科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吕俊杰先生於1985年7月至1991年7月在准格尔旗 纳林中学任教;1991年7月至1991年12月在伊盟煤炭公司政工劳资科工作;1991 年12月至1992年4月在伊盟煤炭公司党委办公室任秘书;1992年4月至1997年4 月担任伊盟煤炭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97年4月至2001年2月担任公司矿山 物资经销部主任、产业开发公司经理助理;2001年2月至2004年4月担任公司物 资供应部副经理、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担任公司西营子发运站主任; 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公司事业发展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 任公司环境监察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煤化 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赵欣 女,汉族,1981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u联席公司秘书兼投资者关系管 理部总监。赵女士2003年7月毕业於内蒙古财经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 年7月毕业於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2年7月毕业於中国社会 科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赵女士於2008年8月加入公司证券部,2010年12月 至2013年6月任证券部信息披露业务主管,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任证券部副部 长,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3月起担任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2015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u联席公司秘书。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94 (续) 张东海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年8月8日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2017年1月18日 刘春林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 2004年6月15日 葛耀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08年11月14日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7年1月18日 张东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08年11月14日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7年1月18日 张晶泉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5年9月8日 李文山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08年11月14日 俞有光 内蒙古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 2013年6月28日 齐永兴 内蒙古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 副院长、副教授 2013年12月11日 谭国明 易达会计师行 合夥人 2011年7月1日 张志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年9月 黄速建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 1988年7月1日 工业经济研究院 王永亮 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01年3月1日 邬曲 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部长 2001年7月1日 有限责任公司 9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股东大会审批 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计算办法是,年薪报酬由基础 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 确定依据 ,基础年薪由职务级别系数*公司总资产规模系 数*(1+净资产增长率)*10000组成,效益年薪由职务级别系数*净资产 报酬率系数*(1+报告期利润增长率)*10000组成 ,基础年薪按月全部 发放,效益年薪先按50%发放,其余年底考核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数额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的实际支付情况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後足额发 放。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人民币11.32百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齐永兴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工作变动 黄速建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张贵生 总工程师 离任 工作调整 张明亮 总工程师 聘任 吕俊杰 副经理 聘任 注: 齐永兴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於2016年4月15日的公告及2016年8月15日公 布的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96 (续)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联营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的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包括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作或被当作持有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列入该条例所述之登记册内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如下: 於本公司联营公司股份中持有之好仓 (%) 张东海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10,903,593 1.51 配偶权益 500,000 0.07 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之权益 15,831,1231 2.20 刘春林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6,000,000 0.83 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之权益 8,986,2991 1.25 葛耀勇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5,000,000 0.69 配偶权益 51,250 0.01 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之权益 7,413,3161 1.03 张东升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5,000,000 0.69 配偶权益 148,947 0.02 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之权益 7,315,6191 1.02 吕贵良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2,200,000 0.31 宋占有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2,200,000 0.31 张晶泉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2,200,000 0.31 李文山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4,000,000 0.56 以受托人名义持有之权益 6,014,8831 0.83 王小东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565,365 0.08 姬志福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250,000 0.03 韩占春先生 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实益拥有人 250,000 0.03 9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续) 附注1: 根据由35名人士及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一组雇员订立的一份信托协议,上表所列董事及监事连同35名人士的其他成员代表 2,300名人士组成的雇员团体持有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信托安排为有效 且受中国法律约束。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联营公司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登记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 部的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作或被当作持有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列入该条例所述之登记册内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91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78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6,69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308 生产人员 3,450 销售人员 1,726 技术人员 439 财务人员 193 行政人员 887 合计 6,695 (人) 研究生毕业 357 大学文化 2,909 大中专文化 2,402 中专以下 1,027 合计 6,695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98 (续) (续) 公司努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建立在同 岗同酬的基础上,体现员工能力和个人业绩的因素,以岗位价值为主体、绩效考核为依据的动态分配 机制;同时使部分有才能、贡献大、没有进入管理序列员工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员 工薪酬总额人民币7.8亿元。 公司人力资源与战略企划部对公司各部门培训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就培训项目、培训内容、组织方式 等进行有效整合;各分子公司适当授权,实行计划管控,最终实现目标管理。其次,公司各级培训由 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转变为以内部培训为主,大幅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同时,培养 大批内部讲师,为未来推进内部课程开发奠定基础。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657,894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人民币1,371.61万元 本集团已建立全面绩效考核体系,将每年度的经营目标与各部门、各人员的业绩考核关联。建立从公 司、部门、分公司、个人全面的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确保关键指标全面覆盖;逐级管理,确保 指标达成落实。通过多措施,多途径将本公司的经营状态与个人激励联系在一起,一荣俱荣,全面激 发组织、个人的创造能力。本着对股东、社会负责任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本公司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且自愿参加的员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 性养老金制度。本公司及参加计划的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受托机构委托第三方法人机构担任账户 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对此项资金进行管理及投资运营。根据此项养老金制度规定,此项款 项在员工退休时进行支付。 9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规范公司 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并相互制约。 公司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及完整地披露了各项重大信 息,确保所有股东均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交流,有效加深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 交流,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声誉及影响力。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的敏感时期,公司责专人通过书面、短信、邮件及 公司内部OA系统等方式,给予相关人员足够的提醒,防止出现相关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出现。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机关关於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制度,逐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能力。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续) . 2015年度股东周年 2016年 1. 审议并批准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均已通过 http://www.hkexnews.hk 2016年6月28日 大会(「2015年度 6月28日 2. 审议并批准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http://www.sse.com.cn 2016年6月29日 股东周年大会」) 3. 审议并批准201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报告; (附注1) 4. 审议并批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并批准2015年度财务报告; 6. 审议并批准对2015年度日常关连交易实际发生额的 确认及对2016年至2017年度日常关连交易上限进行 的补充预计; 7. 审议并批准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8. 审议并批准公司2016年资本支出; 9. 审议并批准公司聘用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10. 审议并批准公司聘用2016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 11.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2.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为泰来煤炭提供担保; 13. 审议并批准对公司董事会发行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 14. 审议并批准建议发行公司债券; 14.01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14.0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4.03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4.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4.05债券期限; 14.06募集资金用途; 14.07上市场所; 14.08担保条款; 14.09决议的有效期; 14.10偿债保单措施; 14.11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 事项。 10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2016年第一次临时 2016年 1. 审议并批准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均已通过 http://www.hkexnews.hk 2016年11月29日 股东大会(「2016 11月29日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http://www.sse.com.cn 2016年11月30日 年第一次临时股 2. 审议并批准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东大会」()附注2) 规则; 3. 审议并批准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 4. 审议并批准建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则; 5. 审议并批准建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 6. 审议并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附注: 1. 大会通过之决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6年5月13日及2016年6月14日之通函及补充通函。 2. 大会通过之决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之通函。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2 (续) . (%) (%) 张东海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刘春林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葛耀勇 否 8 8 6 0 0否 100 1/2 50 张东升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张晶泉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吕贵良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宋占有 否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俞有光 是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张志铭 是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谭国明 是 8 8 6 0 0否 100 2/2 100 黄速建(附注A) 是 1 1 1 0 0否 100 1/1 100 齐永兴(附注B) 是 7 7 5 0 0否 100 1/2 50 附注A: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B:齐永兴於2016年11月29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报告期内未有公司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10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勤勉敬业、准时出席会议,独立、公正、善始善终地履行职责,认真负责、科学 决策,为董事会和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 无 . 本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4 (续) . 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能够独立决策、 自主经营。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及完整的生产、运输、销售系统及自主经营能力,独立开展各项业务,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人员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建立 了独立的人员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制度,独立决定公司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人 事任免的情况;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关系清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证了资产的完整性,拥有完整的 生产设备和经营场所;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健全完整,各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与控股 股东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号的情形。 . 公司的奖励机制通过《公司关於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方案》来执行。报告期内,随着产业市场下行 压力日渐加大,公司审时度势,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套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员工择优录用、能进 能出,业绩优先、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竞聘上岗为基础,以薪酬制度、绩效 考核制度、择业发展制度为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10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本公司董事会(「 」)已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标准。 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乃基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 」)内之原则及守则条文(「 」)。 董事会相信,高水平之企业管治标准乃为本公司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提供框架之关键。 本公司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 董事会认为,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 经对全体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与监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均一直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采用标准守则作为可能拥有本公司尚未公开之股价敏感资料之雇员进行证券交易之指引(「 」)。 据本公司所悉,并无雇员违反指引之事件。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6 (续) . (续)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张东海(董事长) 刘春林 葛耀勇 张东升 张晶泉 吕贵良 宋占有 俞有光 张志铭 谭国明 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为董事) 齐永兴(於2016年11月29日辞任董事) 董事之履历资料载於本报告第83至94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 除本报告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披露内容外,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其他关系(包 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u相关的关系),惟执行董事张东升为董事长张东海父亲的侄子除外。 董事长及总经理分别由张东海及张晶泉担任。董事长负责使董事会有效地运作及领导董事会。总经理致力处 理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管理与营运。 10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一直超出上市规则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 一,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从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接获有关其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 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须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选,而守则条文第A.4.2条 指出,所有获委任填补临时空缺之董事应在获委任後之首次股东大会上由股东选任,且每位董事(包括按指定 任期委任之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 本公司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指定任期为三年,且须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 董事会负责领导与控制本公司及监管本集团之业务、战略决策和表现,并集体负责透过指导及监管本公司之 事务推动其成功发展。董事会以本公司之利益作出客观决定。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多种领域之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长,使其高效及有效地 运作。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资料以及要求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高级管理层提 供服务和意见。董事可在适当情况下要求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彼等担任之其他职务之详情,而董事会定期审阅各董事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时须作出之 贡献。 董事会负责决定所有重要事宜,当中涉及政策事宜、策略及预算、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特别是或 会涉及利益冲突之事宜)、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而有关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 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之职责则转授予管理层。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08 (续) . (续) 董事不断留意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及操守,以及有关本公司业务活动和发展的事宜。 每名新任董事於首次获委任时将获提供正式、全面及针对性入职介绍,确保新董事可适当掌握本公司的业务 及营运,并完全了解於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下之董事职责及责任。 董事应参与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向董事会持续提供全面和相关的贡献。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在公司内部为董事安排简介会并向董事发放相关课题之阅读材料。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 出席相关培训课程,费用由本公司缴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下董事已透过出席有关下列课题的研讨会或内部简介会或细阅有关阅读材 料,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 张东海 1,2,4 刘春林 1,2,4 葛耀勇 1,2,4 张东升 1,2,4 张晶泉 1,2,4,5 吕贵良 1,2,3,4 宋占有 1,2,4 俞有光 1,2,4 张志铭 1,2,4 谭国明 1,2,4 黄速建 2,4 附注: 1.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举办的2016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2. 由上海小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资本运作战略分析 3.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财务总监後续培训 4. 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布的董事责任指引 5.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 此外,本公司还向董事提供了相关阅读材料(包括法律与规章最新资讯),供彼等参考及学习。 10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董事会已成立五个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生产委员会, 以监管本公司事务之特定方面。於董事会於2016年8月15日举行的第19次会议上,已通过决议修订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生产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以上所有董事委员会的经更新 职权范围已刊登於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并可应要求供股东查阅。 战略委员会目前共11名成员,其中包括7名执行董事,即张东海(主席)、刘春林、葛耀勇、张东升、张晶 泉、吕贵良及宋占有;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俞有光、张志铭、谭国明及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 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订本公司整体发展计划及投资决策程序。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其中包括): 检讨长期发展策略 检讨对本公司发展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检讨需要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投资及融资项目 战略委员会於本年度举行了4次会议以检讨本公司2016年的资本性支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收购及出售集团 公司股权,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0 (续) . (续) 审计委员会目前共4名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俞有光(主席)、张志铭、谭国明及黄速建(於2016年11 月29日获委任)。 审计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审阅财务资料及申报程序、内部监控程序及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核职 能、审核计划及与外聘核数师之关系,以及使本公司雇员可以秘密方式关注本公司财务申报、内部监控或其 他方面之可能不当行为之安排。 审计委员会共举行了7次会议,以审阅本集团之年度财务业绩及报告、中期业绩、季度业绩以及有关财务申报 及合规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核职能、外聘核数师之工作范围及委聘之重大事宜、关连交 易以及关於公司利用周转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与外聘核数师亦在执行董事没有出席之情况下举行了两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目前共7名成员,包括3名执行董事,即张东海、刘春林及张晶泉,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俞有光、黄速建(主席)(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张志铭及谭国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审阅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 酬政策及架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设立透明的程序以制定薪酬政策及架构,从而确保概无董事或任 何彼等之联系人士可参与厘定彼等自身之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於本年度已举行一次会议,以审议本公司薪酬政策及架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审 议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履职状况以及对彼等实施的年度绩效考评。 11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提名委员会目前共7名成员,包括3名执行董事,即张东海、刘春林及张晶泉,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俞 有光、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张志铭(主席)及谭国明。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董事会之组成、制定及拟定提名及委任董事之相关程序、就董事委任及继任 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对董事长提出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及经理提出的副经理、财务总监等人选进行考察, 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对董事候选人、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及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评估董事会组成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载於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中的多方面问题,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 文化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国家及行业经验,提名委员会将於必要时讨论及同意关於完成董事 会多元化的重大目标,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采纳。有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之摘要,请参阅本报告第51页 「董事会报告」中「第五节-其他披露事项」的内容。 识别及挑选董事之合适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之前,将考虑候选人之性格、资格、经 历、独立性及其他补充公司策略及实现董事会多元化的必要相关标准(如适用)。 提名委员会已参照有关人士之技能、经验、专业知识、个人操守及时间承诺、本公司之需要及其他相关法定 规定及法规,采用一套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必要时可委聘外部招聘专家执行筛选程序。 提名委员会已於本年度举行3次会议,以审议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和组成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考虑及 就建议委任黄速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吕俊杰为副经理及张明亮为总工程师以取代张贵生(於2016年10月27 日辞任总工程师)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已维持适当多元化之平衡状态。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2 (续) . (续) 生产委员会目前共5名成员,其中3名为执行董事,即张东海(主席)、葛耀勇及张晶泉,及2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俞有光及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 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控制本公司煤矿的产量。 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其中包括): 参考经评估产能及市况厘定相关煤矿下一个年度的年度规划产量 检讨本公司实际产量 考虑本公司是否需要修订相关煤矿的年度规划产量或申请增加经评估产能 生产委员会已於本年度举行1次会议以审阅本公司2016年度生产计划。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D.3.1条所载之职能。 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在遵守法律 法规规定、遵守标准守则、指引及书面员工指引以及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方面之政策及常规及於本企业管治报 告中作出的披露。 11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录 各董事出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举行之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会议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之记录载列於下表: 张东海 8/8 2/3 1/1 不适用 1/1 4/4 1/1 1/1 刘春林 8/8 2/3 1/1 不适用 不适用 4/4 1/1 1/1 葛耀勇 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 4/4 0/1 1/1 张东升 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4 1/1 1/1 张晶泉 8/8 2/3 1/1 不适用 1/1 4/4 1/1 1/1 吕贵良 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4 1/1 1/1 宋占有 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4 1/1 1/1 俞有光 8/8 3/3 1/1 7/7 1/1 4/4 1/1 1/1 张志铭 8/8 3/3 1/1 7/7 不适用 4/4 1/1 1/1 谭国明 8/8 3/3 1/1 7/7 不适用 4/4 1/1 1/1 黄速建(附注A) 1/1 0/0 0/0 1/1 0/0 1/1 0/0 1/1 齐永兴(附注B) 7/7 3/3 1/1 6/6 1/1 3/3 0/1 1/1 附注A:黄速建於2016年11月2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B:齐永兴於2016年11月29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定期董事会会议外,年内,董事长亦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会议,而并无执行董事出席。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4 (续) . (续) 董事知悉彼等编制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之职责。 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疑惑之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明朗因素。 如适用,审计委员会将递交声明,就甄选、委任、辞退或罢免外聘核数师阐述其建议,以及董事会就此与审 计委员会持不同意见之原因。 高级管理层薪酬 高级管理层薪酬由董事会经参考其职责、责任及本集团之表现及业绩厘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支 付合共5名高级管理层(董事及监事除外)薪酬范围呈列如下: 人民币0.5百万元及以下 1 人民币0.5百万元以上至人民币1百万元 4 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审核服务及非审核服务向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支付之 薪酬分析载列如下: 审核服务 人民币3.5百万元 非审核服务 0 11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於回顾年内,董事会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进行了一次审核,覆盖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内部控制、经营控制及合规控制等内部控制的所有重大方面。董事会亦审核资源充足性、雇员资格及 经验、培训计划及本公司会计及财务报告职能预算。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已负责检讨 该等制度的有效性。有关详情呈列如下: 1. 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i)设立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核的沟通、检查 及监督,审核及监察财务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及确保建立管理层可履行职责的有效的内 部监控系统;及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 回应进行研究;(ii)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 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iii)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负责具体的内部控制的组织评价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 制定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梳理了经营管理领域的核心内控流程并编制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为公司的内控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了制度保障。 3. 内控评价小组依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部门 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有关内部控制详情请参阅附录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6 (续) . (续) (续) 4. 本集团处理事务时会充分考虑上市规则项下之披露规定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於2012年6月颁布 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责成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 本集团已就较有可能知悉本集团未公布的内幕消息或其他有关本集团的资料的高级经理及雇员,根据 「内幕消息披露指引」设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中订明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 对本集团事务的查询订立及执行响应程序,只有执行董事与董事会秘书获授权与外界人士沟通。 未发现因重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失误导致对股东权益构成影响的事项,且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被 视为有效及充分。 2016年度,本集团围绕着财务监控、风险评估、合规监控、信息沟通以及监管等五个内部控制要素,全面检 查了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包括与核数师就法定审计工作的沟通及反馈机制。董事会通过 审核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部门对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评估认为,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有一套包括公司治 理、运营、投资、财务、行政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且该内部控制系统能充分地发挥效 力。 本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 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本公司已委聘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黄慧玲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彼於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士为 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赵欣女士。彼等皆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有关专业培训之规定。 1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 (续) 为保障股东权益及权利,本公司将就各重大个别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於股东大会提呈独立决议案。股东 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进行投票表决,且投票表决之结果将於股东大会结束後在本公司及 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刊载。 董事会可应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10%或以上已发行在外具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的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或倘董事会不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主旨须於由要求人签署 的要求内列明。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具表决权股份总数3%或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提案,且本公司应将提案中属於股东 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此类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以书面 提交召集人。 至於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本公司通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的查 询。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8 (续) . (续) 股东可透过以下方式发送上述查询或要求: 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注明收件人为董事会秘书) 传真: (86477)8565415 电子邮件: ir@yitaicoal.com 为免生疑,股东须於上述地址存置及发出正式签署之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之正本,并 提供彼等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以便本公司回覆。股东资料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而予以披露。 股东如需任何协助,亦可致电本公司,号码为(86)477-8565731。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相当重要。本公司尽 力保持与股东之间的持续对话,尤其是透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董事(或在适用情况下,彼等之代 表)会於股东大会上与股东见面并回答彼等之提问。 除上文所述者外,公司举办了大规模反向路演,邀请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与管理层进行深入有效 沟通,并对公司各板块业务进行参观访问,力求让股东及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 另外,本公司定期接待股东及投资者。公司管理层也会外出与投资者、分析师会面进行沟通交流。 通过以上方式,本公司对股东及投资者做到了经营透明、沟通有效。 於回顾年度,本公司已经修订《公司章程》。有关修订已经本公司股东於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修订的详情载於向股东发出之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之通函。《公司章程》的最新版本亦可於本公司及香港联 交所网站查阅。 1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 14伊泰01 122329 2014年 2019年10月9日 4,500,000,000 6.99%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2014年 10月9日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後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债券(第一期) 支付。本期债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於兑付日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已完成「14伊泰01」2016年度的付息工作。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 翟赢、杜毅、徐��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29层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20 (续)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均按本期债券披露使用用途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 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4伊泰 01」进 行了跟踪信用评级,维持债项信用等级为 AA+,维持本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後的两个月内 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若公司於 2017年3月24日发布年度报告,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需在5月24日前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将 在本期公司债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报告期内,前述公司债券无增信机制的安排,偿债计划未发生变更。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 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 前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 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预计将於公司年报披露後三个月内披露报告期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续) 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2016 2015年 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568,068,719.08 2,576,708,597.75 116.09%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流动比率 1.01 1.16 -0.15 速动比率 0.85 1.06 -0.21 资产负债率 59.73% 60.73% -1.00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6 0.06 0.10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利息保障倍数 1.78 0.60 1.17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06 2.16 1.91 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增长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83 1.33 1.49 主要为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二零一六年年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22 (续)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2伊泰MTN1 100,000 2012-12-25 2017-12-25 5.5300% 13伊泰MTN1 250,000 2013-4-16 2018-4-16 4.9500%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足额进行了付息。 报告期内,公司授信总额为人民币54,889.75百万元,用信额度为人民币26,457.13百万元,可用额度为人民 币28,432.62百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 12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信息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2,317,130 19,116,172 销售成本 (16,682,378) (15,442,988) 毛利 5,634,752 3,673,184 其他收入 408,775 308,767 其他收益及损失 (443,545) (108,819) 销售及分销开支 (820,284) (1,017,994) 一般及行政开支 (1,024,559) (1,572,629) 其他开支 (253,326) (205,324) 财务收入 68,035 80,120 财务费用 (933,929) (867,812) 汇兑损失净额 (5,236) (21,676)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u利润 (64,564) 24,934 应占合营公司(亏损)�u利润 (1,248) 1,572 税前利润 2,564,871 294,323 所得税开支 (439,510) (41,597) 年内利润 2,125,361 252,726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 随後期间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平值亏损 (4,258) (48,720) 所得税影响 1,064 12,180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1,396 1,181 损益的重新分类调整: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 �C (79,521) 所得税影响 �C 19,880 年内其他综合开支(除税後) (1,798) (95,000)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2,123,563 157,726 下列各方应占年内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 1,985,762 90,501 非控股权益 139,599 162,225 2,125,361 252,726 下列各方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983,964 (4,499) 非控股权益 139,599 162,225 2,123,563 157,726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 0.61 0.0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5,971,465 43,855,452 投资物业 440,479 461,84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310,534 856,620 采矿权 338,877 369,057 其他无形资产 29,798 56,657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80,041 81,289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892,851 794,529 可供出售投资 8,868,153 6,567,704 递延税项资产 1,009,510 1,286,8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7,868 50,956 非流动资产总值 59,279,576 54,380,923 流动资产 存货 1,803,803 1,085,494 预付企业所得税 71,952 124,927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2,332,291 3,815,25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2,408,390 2,014,040 受限制现金 612,832 142,2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432,760 6,605,859 流动资产总值 11,662,028 13,787,843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2,697,582 1,516,156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80 66 其他应付及应计费用 5,711,680 5,113,982 附息银行贷款-无抵押 2,034,585 5,218,750 应付所得税 98,690 36,866 应付债券 1,000,000 �C 流动负债总值 11,542,617 11,885,820 流动资产净额 119,411 1,902,02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9,398,987 56,282,946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9,398,987 56,282,946 非流动负债 附息银行贷款-无抵押 22,919,274 21,099,816 应付债券 6,980,575 7,976,053 递延税项负债 3,379 5,019 其他借贷 807,335 286,656 递延收入 72,238 72,8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47,886 74,177 非流动负债总额 30,830,687 29,514,599 资产净额 28,568,300 26,768,347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3,254,007 3,254,007 储备 20,163,056 18,869,757 建议末期股息 598,737 27,659 24,015,800 22,151,423 非控股权益 4,552,500 4,616,924 权益总额 28,568,300 26,768,347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於本年度强制性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修订: 本集团首次采纳以下本年度财务报表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动议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式 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 农业:生产性植物 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之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 度改进 采纳上述修订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2. 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 收入,即本集团的营业额,指年内已售商品的发票价值(经扣除退货及商业折扣之准备)及 所提供服务的发票价值。 收入及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以及亏损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货品销售 21,742,304 18,699,785 提供服务 574,826 416,387 22,317,130 19,116,172 其他收入 销售材料收入 40,469 33,476 提供其他服务收入 225,937 192,020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90,898 35,069 退款 5,856 5,126 政府补贴 20,204 30,901 已收补偿 3,820 2,066 期货合约之已变现公平值收益 7,969 9,693 其他 13,622 416 408,775 308,767 其他收益及亏损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23,947 79,521 出售�u核销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及无形资产的亏损 净额 (138,248) (40,138) 资产减值亏损 (504,379) (148,502)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171,149 �C 拨回减值亏损 4,000 300 其他 (14) �C (443,545) (108,819) 3. 财务收入 本集团的财务收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60,724 64,149 财务产品利息收入 7,311 15,971 68,035 80,120 4. 财务费用 本集团的财务费用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款利息 1,728,212 1,135,998 应付债券利息 508,622 508,322 利息支出总额 2,236,834 1,644,320 减:资本化利息 (1,302,905) (776,508) 933,929 867,812 於年内,资本化借款成本乃由一般借款项目产生,并以年息率6.90%(2015年:5.71%)计 算,转至合格资产内。 5. 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乃扣除下列各项後计算: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存货成本 16,352,941 15,220,271 提供服务成本 329,437 222,71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929,967 1,608,127 投资物业折旧 21,368 18,61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5,629 53,534 采矿权摊销 22,905 25,575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28,160 33,379 其他非流动资产摊销 6,890 12,390 折旧及摊销合计 2,034,919 1,751,616 研发成本(计入一般及行政开支) 48,788 103,152 核数师薪酬 5,861 7,481 雇员服务费用(不包括董事及监事薪酬):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 1,058,028 1,157,908 退休金计划供款(界定供款计划) 152,230 55,709 1,210,258 1,213,617 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之减值亏损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 7,508 25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464,416 124,097 采矿权减值 �C 14,53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减值 �C 5,003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C 354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 23,768 �C 其他 8,687 4,486 504,379 148,502 投资物业之租金总额 36,616 36,752 减: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所产生之直接经营开支 �C �C 36,616 36,752 6.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即期税项-中国内地 163,390 148,922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458 6,348 递延税项 275,662 (113,673) 年内税项开支总额 439,510 41,597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乃按本集团各组成公司根据相关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 账目所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按25%的税率提拨,并就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的收入及支出项目 作出调整。 若干附属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基於由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率15%,此乃关於西部大开发中经 甄选实体准予获享优惠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於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 从2015年3月起若干附属公司从首个盈利年度起三年获豁免缴纳所得税及接下来三年减免 50%。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适用於税前利润的法定税率的税务开支与税务开支对账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2,564,871 294,323 以法定所得税率25%徵税 641,218 73,581 优惠税率影响 (94,807) (71,620) 税项宽减 (103,791) (16,217) 过去期间即期税项的拨备不足 458 6,348 不可扣税应酬开支 7,070 11,296 归属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损益 10,305 (6,627) 未确认税务亏损影响 5,406 43,668 未确认减值影响 �C 6,470 动用之前未被确认的税项亏损及减值 (33,797) �C 其他 (7,448) (5,302) 以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款开支 439,510 41,597 诚如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所载之详述 ,本集团存在关 於有关本集团享受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税收政策之执行之或有税费。於截至2011年、2012年及2013 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等或有税费分别达人民币586百万元、人民币470百万元及人民币 135百万元。已向相关税务机关作出持续沟通及澄清,以及根据相关税务机关最近作出之 澄清,并无就前述期间的课税作出追溯调整,董事认为本集团就上述期间支付额外税项的 可能性极微。 7. 股息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内确认为分派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东之股息: 2015年末期股息-每10股普通股人民币0.08元 (2014年末期股息:每10股普通股人民币2.08元) 27,659 676,833 本公司董事会於2017年3月23日建议派付的末期现金股息为人民币598,737,000元或每10股 普通股人民币1.84元(2015年:人民币27,659,060元或每10股普通股人民币0.085元)。上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末期现金股息须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取得股东 批准,方可作实。 8. 每股盈利-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是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润以及截至 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数目计算。 每股基本盈利之计算乃基於以下内容: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1,985,762 90,501 股数 年内已发行普通数目(千股) 3,254,007 3,254,007 由於本集团在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任何可能潜在的已发行普通股,并 未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9.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2,158,087 2,419,873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8,164 25,803 应收伊泰集团款项 �C 10 2,166,251 2,445,686 减:减值拨备 (7,508) �C 2,158,743 2,445,686 应收票据 173,548 1,369,573 2,332,291 3,815,259 本集团要求其部分客户支付预付款,并在各报告期结束时对呆账贸易应收款项余额计提准 备。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应收票据为於六个月内到期的汇票。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基於发票日期及扣除准备)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个月以内 2,158,743 2,440,755 6个月至1年 �C 3,306 1年至2年 �C 1,625 2,158,743 2,445,686 所有应收款项,既无逾期亦无减值,且与近期无违约记录之多名客户有关。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与近期无拖欠账款记录的众多不同客户有关。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其若干供应商背书总账面值为人民币613,600,000元(2015年: 人民币1,458,387,000元)已获若干中国的银行接受的若干应收票据(「该票据」),以结清应付 此等供应商的应付贸易账款。该票据於报告期未到期日为一至五个月。董事认为,本集团 已转让该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故此,其已终止确认该票据的所有账面值及相 关应付贸易账款。该票据之最大损失和账面价值等同。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集团於年内或累计年度并未确认持续投资有关的任何亏损。 10.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贸易款项 1,293,786 1,180,632 应付联营公司贸易款项 18,061 2,313 应付伊泰集团贸易款项 162,771 8,000 应付其他关联方贸易款项 104 61 1,474,722 1,191,006 应付票据 1,222,860 325,150 2,697,582 1,516,156 基於发票日期的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个月以内 840,369 920,024 6个月至1年 459,119 162,726 1年至2年 121,482 74,581 2年至3年 33,659 33,675 三年以上 20,093 �C 1,474,722 1,191,006 应付票据为届满期少於六个月的汇票。 贸易应付款项不计利息,信贷期介乎30天至90天不等。由关连方授予的信贷期与关连方授 予彼等之主要客户的信贷期相若。 11. 营运分部资料 向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进行内部呈报以分配资源及评估 分部表现之资料,着重於所付运货品或所提供服务之类别。 主要经营决策者单独审核各营运公司之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因此,各营运公司(包括相 关营运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被确认为经营分部。经计及该等营运公司以类似 目标客户群体之业务模式、经营类似产品与服务以及类似分销产品方法且於同一监管环境 经营之情况,就分部报告目的而言,该等营运公司分类为煤炭分部、运输分部及煤化工分 部。 尤其是,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之可呈报分部: (a) 煤炭分部进行煤炭产品的开采与销售; (b) 运输分部向煤炭公司提供公路及铁路运输服务; (c) 煤化工分部进行煤基合成油的生产及销售。 「其他」包含一些不重大业务,而这些单位个别并未符合量化标准以呈报分部。 所有收入及开支(所得税开支除外)均计入各分部。因此,分部业绩总额与本集团之除税前 综合利润相同。 来自主要产品�u服务之收益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主要产品及服务之收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煤炭 20,318,680 16,847,610 煤化工产品 1,415,931 1,844,963 运输服务 574,826 416,387 其他 7,693 7,212 22,317,130 19,116,172 分部间收入於合并时抵销。分部间销售乃参考向第三方所作销售的售价和按当时市价进 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煤化工 煤炭 运输 产品 分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20,318,680 574,826 1,415,931 22,309,437 7,693 22,317,130 向外部客户销售 266,362 1,185,196 31,769 1,483,327 �C 1,483,327 分部间销售 20,585,042 1,760,022 1,447,700 23,792,764 7,693 23,800,457 调整 (1,483,327) 抵销分部间销售 收入 22,317,130 分部业绩 2,220,371 413,476 (40,778) 2,593,069 (28,198) 2,564,871 税前利润�u(亏损) (439,510) 所得税开支 年度溢利 2,125,361 分部资产 50,172,243 13,347,769 27,819,012 91,339,024 524,103 91,863,127 调整 (9,731,083) 抵销投资费用 (10,930,912) 抵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259,528) 抵销资本化分部间财务费用 资产总值 70,941,604 分部负债 25,877,427 5,739,124 21,171,708 52,788,259 515,957 53,304,216 调整 (10,930,912) 抵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负债总值 42,373,304 其他分部资料 计量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时 计入的款项: (3,089) �C (61,475) (64,564) �C (64,564)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1,248) �C �C (1,248) �C (1,248) 应占合营公司亏损 68,035 �C �C 68,035 �C 68,035 财务收入 (656,809) (226,084) (47,558) (930,451) (3,478) (933,929) 财务费用 (504,379) �C �C (504,379) �C (504,379) 减值亏损 (1,410,543) (414,519) (208,897) (2,033,959) (960) (2,034,919) 折旧与摊销 835,273 �C 57,578 892,851 �C 892,851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31,041 �C 49,000 80,041 �C 80,041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1,354,496 215,906 4,360,667 5,931,069 �C 5,931,069 资本性支出*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 (133,581) (4,921) 254 (138,248) �C (138,248) 无形资产之(亏损)�u收益 159,566 �C 11,583 171,149 �C 171,149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 资本性支出由於联营公司投资、於合营公司投资、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 赁款项、其他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之增加项组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煤化 煤炭 运输 工产品 分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向外部客户销售 16,847,610 416,387 1,844,963 19,108,960 7,212 19,116,172 分部间销售 226,270 1,294,538 12,801 1,533,609 �C 1,533,609 17,073,880 1,710,925 1,857,764 20,642,569 7,212 20,649,781 调整 抵销分部间销售 (1,533,609) 收入 19,116,172 分部业绩 税前利润�u(亏损) (240,338) 521,286 14,852 295,800 (1,477) 294,323 所得税开支 (41,597) 年度溢利 252,726 分部资产 41,849,699 13,303,799 25,132,059 80,285,557 2,540 80,288,097 调整 抵销投资费用 (10,101,868) 抵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1,931,295) 抵销资本化分部间财务费用 (86,168) 资产总值 68,168,766 分部负债 21,363,362 5,808,077 16,154,636 43,326,075 5,639 43,331,714 调整 抵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1,931,295) 负债总值 41,400,419 其他分部资料 计量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计入 的款项: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13,765 �C 11,169 24,934 �C 24,934 应占合营公司利润 1,572 �C �C 1,572 �C 1,572 财务收入 80,120 �C �C 80,120 �C 80,120 财务费用 (628,703) (171,585) (67,167) (867,455) (357) (867,812) 减值亏损 (148,502) - - (148,502) - (148,502) 减值亏损拨回 300 - - 300 - 300 折旧与摊销 (1,215,760) (337,234) (197,505) (1,750,499) (1,117) (1,751,616)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716,874 - 77,655 794,529 �C 794,529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32,289 - 49,000 81,289 - 81,289 资本性支出* 1,788,428 589,533 7,427,611 9,805,572 - 9,805,57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 无形资产之亏损 (28,351) (11,661) (126) (40,138) �C (40,138) 地区资料 根据业务所在地点,本集团超过90%的收入及经营业绩均来自中国。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来自於单一外部客户的交易收入占本集团该年度总收 入的10%或以上(2015年:无)。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的核数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就本集团的初步业绩公告中有关本集团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所列数 字与本集团年内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列载数额核对一致。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 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 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未对初步业绩公告发出 任何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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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4333 思科 250 66.67
03963 融众金融 0.38 48.08
00626 大众金融控股 1.73 36.22
08452 富银融资股份 0.34 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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