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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ACHINA HOLDINGS LIMITED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3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1、2016年已确认收入为人民币70亿455万元,较2015年同期减少6.3%;
2、毛利为人民币15亿4,447万元,毛利率为22.0%;若扣除收购附属公司造成按公允值重
估增加的销售成本影响,毛利为人民币17亿8,195万元,毛利率为25.4%;
3、股东权益应占利润为人民币5亿6,400万元;股东权益应占核心利润为人民币4亿1,310
万元,核心利润率5.9%;
4、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2分;每股基本核心盈利为人民币16分;及
5、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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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及二零一五年同期比较数据。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7,004,548 7,473,200
销售成本 (5,460,083) (5,400,560)
毛利 1,544,465 2,072,640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660,191 134,733
销售及营销开支 (215,505) (210,469)
行政开支 (434,358) (386,458)
其他开支 (366,238) (36,708)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 10 201,219 215,066
融资成本 6 (278,346) (311,004)
应占利润及亏损:
合营公司 15,466 62,975
联营公司 (96,142) (99,152)
除税前利润 5 1,030,752 1,441,623
所得税开支 7 (456,599) (620,155)
年度利润 574,153 821,468
以下各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564,000 821,263
非控股权益 10,153 205
574,153 821,468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及摊薄(每股人民币元) 0.22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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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9,594 99,191
投资物业 10 11,795,033 11,486,300
合营公司投资 1,669,217 2,331,361
联营公司投资 479,425 639,310
收购土地的预付款项 2,107,462 1,943,122
持作开发以供销售的土地 730,421 815,516
其他应收款项 614,895 578,878
无形资产 17,177 10,845
可供出售投资 24,540 24,540
递延税项资产 141,330 140,839
非流动资产总额 17,669,094 18,069,902
流动资产
存货 8,172 6,168
持作开发以供销售的土地 607,203 131,047
开发中物业 6,919,490 5,049,279
持作销售用途的竣工物业 3,784,559 3,496,672
收购土地的预付款项 249,655 249,655
应收客户的合约工程款总额 132,940 78,531
应收账款 11 814,411 597,03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679,039 3,433,081
预付企业所得税 30,613 44,353
预付土地增值税 161,174 51,748
受限制现金 1,047,113 2,252,1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56,039 1,058,565
流动资产总额 18,290,408 16,44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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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客户的合约工程款总额 518,183 510,819
预收款项 2,787,291 2,261,924
应付账款 12 2,633,113 2,163,63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500,759 953,641
衍生金融工具 491,403 399,521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13 4,072,068 8,263,349
应付税项 600,580 481,162
土地增值税拨备 399,063 407,760
流动负债总额 13,002,460 15,441,812
流动资产净额 5,287,948 1,006,474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2,957,042 19,076,376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13 10,938,707 7,967,687
其他应付款项 73,370 97,970
递延税项负债 1,798,436 1,602,233
非流动负债总额 12,810,513 9,667,890
资产净额 10,146,529 9,408,486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59,418 159,418
储备 9,712,922 9,236,963
9,872,340 9,396,381
非控股权益 274,189 12,105
权益总额 10,146,529 9,40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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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附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公司及集团资料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
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於年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或「中国内地」)大连、武汉、渖阳、北京、上海、天津、郑州、合肥、西安、苏州、杭州、深
圳、长沙及成都从事物业开发、物业投资、商务园区运营管理、物业施工、装潢及园林绿化以及物业管
理。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嘉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嘉佑」),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按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认会计准则及香港
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而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则按公
允值计算。除另有注明者外,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而所有金额均调整至最接近之千
元。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
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就参与被投资公司所产生浮动回报而承受
风险或享有权利,且有能力透过对其行使权力(即让本集团现时能够支配被投资公司相关活动的现有权
利)而影响有关回报时,则本集团已控制该被投资公司。
当本公司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公司大多数投票权或类似的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及
情况,以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包括:
(a)与被投资公司之其他投票权持有者之间的合约式安排;
(b)从其他合约式安排中获取的权力;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和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与本公司之报告期相同,并采用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之业绩自本集团取
得控制权之日起综合入账,直至该等控制权终止之时为止。
�C5�C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个组成项目乃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
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的交易相关的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与负债、权益、收
入、开支及现金流量已於综合账目时悉数对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三项控制因素中有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动,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
公司拥有控制权。如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出现变动,但未有丧失控制权,则入账列作权益交易。
倘若本集团对附属公司丧失控制权,则其撤销确认於权益内记录之(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
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累计交易差额;及於损益中确认(i)所收代价之公允值、(ii)所保留
任何投资之公允值及(iii)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组成项
目,以倘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要求的相同基准,按适用情况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利润。
2.2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二零一一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规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生产性植物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二零一一年)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41号、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之若干
修订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并不相关,修订本的性质及影响披露如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载有对财务报表的呈报及披露范畴内具针对性改善。该等修订厘清: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内的重大性规定;
(ii)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之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实体就彼等呈列财务报表附注的顺序拥有灵活性;及
�C6�C
(iv)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必须作为单独项目�笞艹柿校�并且
在将会或不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该等项目间进行归类。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预期未对本集
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b)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38号的原则,即收益反映经营业务(其中资产是一部份)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模式,而不是透过使用资
产所耗费的经济利益。因此,收益法不能被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仅可在非常有限的情况
下使用以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将提前应用。由於本集团仍未使用收益法计算其非流动资产的折
旧,故该等修订采纳後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任何影响。
(c)於二零一四年十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载列多项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修订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业务:厘清向拥有人进行出售或作
出分派的计划的变动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出售计划,而应被视为原计划的延续。因此,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规定并无变动。该等修订亦厘清变更处置方式不会改变持作出售之非
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别的分类日期。该等修订获提前应用。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之持作出售之出
售组别的出售计划或处置方式并无任何变动,故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影响。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於该等财务报表中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澄清及计量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起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4
第28号(修订本()二零一一年)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1
确认未变现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1
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现并无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可予提早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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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分部资料
为进行管理,本集团根据其产品及服务规划分业务单位,并有以下六个可呈报经营分部:
(a)物业开发分部,从事物业开发及销售;
(b)物业投资分部,投资物业以获得潜在租金收入及�u或资本增值;
(c)商务园运营管理分部,从事向当地政府或其他独立第三方拥有的商务园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d)施工、装潢及园林绿化分部,从事物业施工、向物业买家提供内部装修服务及向物业项目提供园林
绿化服务;
(e)物业管理分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及
(f)其他分部,包括企业收入及支出项目。
管理层单独监控本集团营运分部之业绩,以作出资源分配决策及评估表现。分部表现基於可呈报分部之
利润�u亏损评估,乃一种经调整除税前利润�u亏损的计算方法。经调整除税前利润�u亏损与本集团除税
前利润�u亏损计量一致,惟该计量并不包括利息收入及融资成本。
由於递延税项资产、预付企业所得税、预付土地增值税、应收关联方款项、受限制现金以及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乃按集团基准管理,因此该等资产不计入分部资产。
由於衍生金融负债、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应付关联方款项、应付税项、土地增值税拨备及递延税
项负债乃按集团基准管理,因此该等负债不计入分部负债。
分部间销售及转拨乃参考向第三方作出销售的售价(按当时市价厘定)进行交易。
年内,概无与单一外部客户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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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施工、
商务园 装潢及
物业开发物业投资运营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 其他 总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分部收入:
向外部客户的销售 5,775,654 382,497 52,748 460,400 333,249 ― 7,004,548
分部业绩 1,066,098 506,235 (31,710) 9,669 49,230 (108,379) 1,491,143
对账:
利息收入 55,102
股息收入及未分配收益 1,171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238,318)
融资成本 (278,346)
除税前利润 1,030,752
所得税开支 (456,599)
年度利润 574,153
分部资产 35,024,089 14,092,631 95,257 4,426,111 306,038 6,497,739 60,441,865
对账:
撇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27,718,632)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3,236,269
资产总额 35,959,502
分部负债 23,860,398 2,332,206 160,589 2,809,175 132,574 5,936,406 35,231,348
对账:
撇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27,718,632)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8,300,257
负债总额 25,812,973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14,234 1,889 240 982 153 1,042 18,540
资本开支* 5,181 114,491 2,592 4,742 3,052 302 130,360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 ― 201,219 ― ― ― ― 201,219
应占合营公司利润及亏损 (57,630) 77,670 (850) (3,681) (43) ― 15,466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96,142) ― ― ― ― ― (96,142)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987,122 645,414 170 34,054 2,457 ― 1,669,217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479,425 ― ― ― ― ― 479,425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投资物业及添置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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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施工、
商务园 装潢及
物业开发物业投资运营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 其他 总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分部收入:
向外部客户的销售 6,275,428 361,412 25,482 533,800 277,078 ― 7,473,200
分部业绩 1,188,199 476,858 (12,378) 38,864 38,172 (26,657) 1,703,058
对账:
利息收入 59,402
股息收入及未分配收益 5,511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5,344)
融资成本 (311,004)
除税前利润 1,441,623
所得税开支 (620,155)
年度利润 821,468
分部资产 31,963,174 12,089,074 11,382 7,192,115 305,564 3,920,239 55,481,548
对账:
撇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24,511,019)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3,547,659
资产总额 34,518,188
分部负债 20,585,706 1,747,675 27,555 2,804,094 144,089 5,189,890 30,499,009
对账:
撇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24,511,019)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9,121,712
负债总额 25,109,702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18,829 1,688 8 1,155 365 1,029 23,074
资本开支* 2,260 110,519 91 1,883 485 1,554 116,792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收益 ― 215,066 ― ― ― ― 215,066
应占合营公司利润及亏损 (13,853) 70,654 ― 6,174 ― ― 62,975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99,152) ― ― ― ― ― (99,152)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1,517,971 775,655 ― 37,735 ― ― 2,331,361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639,310 ― ― ― ― ― 639,310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投资物业及添置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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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於该年度来自销售物业的所得款项总额;投资物业的已收及应收租金收入;已收及应收物业管理
收入;施工、装潢及园林绿化合约收入的适当占比;向商务园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已收及应收商务
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均扣除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项)。
本集团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物业 5,775,654 6,275,428
租金收入 382,497 361,412
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 52,748 25,482
施工、装潢及园林绿化收入 460,400 533,800
物业管理收入 333,249 277,078
7,004,548 7,473,200
其他收入及收益
利息收入 55,102 59,402
股息收入 1,171 5,511
政府补助 (a) 16,676 27,937
因重新计量现有合营公司投资权益於取得控制权日及
收购日之公允值而产生之收益 252,973 ―
议价购买收益 330,140 ―
其他 4,129 41,883
660,191 134,733
附注:
(a)本集团主要就本集团康乐设施之营运获得中国内地政府机构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已於综合损益表
内确认,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产生之经营开支为限。该等补贴并无未履行条
件或或然事项。
�C11�C
5.除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除税前利润乃於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售物业成本 4,697,335 4,621,946
提供服务成本 656,217 680,405
折旧 15,316 22,559
无形资产摊销* 3,224 51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 7,772 4,293
出售投资物业所得收益*** 2,321 ―
应收账款减值** 11 19,270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值亏损** 238,318 15,344
核数师酬金 4,780 4,019
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 16,387 6,60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工资及薪金 211,755 213,165
退休金计划供款 39,144 39,832
250,899 252,997
赚取租金的投资物业产生的直接经营开支(包括维修及保养) 106,531 98,209
�蠖也疃睿�净额**/# 48,419 (24,600)
*计入综合损益表内的「行政开支」。
**计入综合损益表内的「其他开支」。
***计入综合损益表「其他收入及收益」。
#上年度的汇兑差额,净额计入综合损益表「其他收入及收益」。
�C12�C
6.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及其他贷款利息 1,167,833 1,438,075
减:资本化利息 (889,487) (1,127,071)
278,346 311,004
7.所得税开支
由於年内香港概无产生任何应课税利润,故本集团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二零一五年:16.5%)。
於中国内地经营的附属公司之所得税根据本年度的应课税利润按适用税率计算。
年内所得税支出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香港
年度开支 ― 3,614
即期―中国
年度企业所得税开支 297,631 286,785
土地增值税 191,072 257,285
过往年度中国土地增值税的超额拨备* (38,099) ―
450,604 547,684
递延:
本年度 (3,530) 72,471
拨回就於过往年度超额拨备的土地增值税的递延税项资产 9,525 ―
5,995 72,471
年度税务开支总额 456,599 620,15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中国当地税务局提交并与其协定已竣工并於过往
年度出售的若干物业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当地税务局的评估导致本集团去年的综合
损益表拨回及确认就相关物业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的超额拨备人民币38,099,000元。
�C13�C
8.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2分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1分) 82,687 132,511
本年度拟派末期股息须经本公司股东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9.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金额的计算乃按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利润人民币564,000,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821,263,000元)及该年度已发行普通股2,583,970,000股(二零一五年:2,583,970,000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并无
对所呈列的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调整。
10.投资物业
已竣工 在建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账面值 8,139,370 2,916,560 11,055,930
添置 7,790 101,133 108,923
自在建投资物业转拨至已竣工投资物业 510,218 (510,218) ―
转拨自持作出售用途的竣工物业 106,381 ― 106,381
公允值调整的收益净额 201,941 13,125 215,06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账面值 8,965,700 2,520,600 11,486,300
添置 52,605 58,409 111,014
出售 (3,500) ― (3,500)
自在建投资物业转拨至已竣工投资物业 721,000 (721,000) ―
公允值调整的收益净额 200,545 674 201,21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9,936,350 1,858,683 11,795,03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价值为人民币11,156,97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1,405,362,000元)之若干投资物业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获授贷款之抵押。
本集团的已竣工投资物业根据经营租赁出租予第三方。
本集团按公允值列账的已竣工投资物业及在建投资物业已於报告期末由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戴德梁行
有限公司重新估值。
�C14�C
就已竣工投资物业而言,估值乃基於将现有租约租金收入净值资本化,并适当计及就物业复归收入的拨
备。
就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公允值列账的在建投资物业而言,估值乃根据余值法进
行,并基於根据本集团最近的开发计划将予开发及竣工的物业,已计及已支出的建设成本及完成开发将
支出的成本,以反映已竣工发展项目的质量。
董事认为,就所有按公允值计量的投资物业而言,该等物业的现时用途为其最高及最佳用途,本集团投
资物业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公允值计量的账面总值为人民币1,384,000,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292,000,000元)的若干已竣工投资物业及在建投资物业,该等投资物业受出售及转让限制,
惟可出租物业予从事软件研发及外包服务的租户。
按公允值计量的投资物业变动如下:
已竣工 在建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8,139,370 2,356,823 10,496,193
添置 7,790 101,093 108,883
自在建投资物业转拨至已竣工投资物业 510,218 (510,218) ―
转拨自持作出售用途的竣工物业 106,381 ― 106,381
公允值调整的收益净额 201,941 13,125 215,06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8,965,700 1,960,823 10,926,523
添置 52,605 57,920 110,525
出售 (3,500) ― (3,500)
自在建投资物业转拨至已竣工投资物业 721,000 (721,000) ―
公允值调整的收益净额 200,545 674 201,21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936,350 1,298,417 11,234,76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综合损益表的已竣工投资物业的未变现收益为人民币
200,54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01,941,000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综合损益表的在建投资物业的未变现收益为人民币674,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125,000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的按成本计量的投资物业为人民币560,266,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59,777,000元)。
�C15�C
11.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833,681 597,033
减值 (19,270) ―
814,411 597,033
应收账款主要指合约工程应收账款。合约工程应收账款的支付条款於有关合约中订明。本集团致力对其
尚未收回应收账款维持严格控制。高级管理层会定期审阅逾期结余。鉴於上文所述且本集团的应收账款
与大量分散的客户有关,因此并无重大信贷集中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
采取其他信贷改善措施。应收账款不计息。
於报告期末,扣除减值後应收账款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既未逾期亦无减值
一年内 630,848 445,309
一至两年 82,278 79,522
超过两年 67,028 28,407
已逾期但无减值
一至两年 34,257 43,795
814,411 597,033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初 ― ―
已确认减值亏损(附注5) 19,270 ―
年末 19,270 ―
计入上述应收账款减值拨备之款项为就单个已减值应收账款人民币19,27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作出
之拨备,於拨备前之账面值为人民币19,27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单个已减值的应收账款与有财政困难之客户有关,预期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C16�C
既未逾期亦无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大量近期无拖欠款项记录的客户有关。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一间由亿达集团有限公司(一间由本公司前
最终控股公司正宏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连公司款项人民币24,38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1,197,000元),该等款项须按本集团向主要客户提供的类似信贷条款偿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本集团的合营公司款项人民币126,214,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21,278,000元),该等款项按本集团向主要客户提供的类似信贷条款偿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本集团的联营公司款项人民币95,375,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4,590,000元),该等款项按本集团向主要客户提供的类似信贷条款偿还。
12.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到期或按要求 1,922,538 1,511,580
一至两年内到期 710,575 652,056
2,633,113 2,163,636
应付账款为免息且无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付账款包括应付本集团合营公司款项人民币72,755,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80,138,000元),该等款项无抵押、免息及须於一至两年内偿还。
�C17�C
13.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实际利率 到期日人民币千元 实际利率 到期日人民币千元
(%
) (%)
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 4.09�C8.71二零一七年 2,549,688 2.09�C14.00二零一六年 6,214,549
其他贷款―有抵押 1.20�C12.00二零一七年 1,487,900 6.15�C12.00二零一六年 1,833,800
其他贷款―无抵押 3.00�C4.75二零一七年 34,480 4.57�C4.75二零一六年 215,000
4,072,068 8,263,349
非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 3.58�C8.71二零一八年�C 4,574,800 3.58�C9.00二零一七年�C 4,828,459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四年
其他贷款―有抵押 1.20-12.00二零一八年�C 3,309,300 1.20�C12.00二零一七年�C 2,153,200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五年
其他贷款―无抵押 6.76�C7.10二零二零年�C 3,054,607 6.76二零二零年 986,028
二零二一年
10,938,707 7,967,687
15,010,775 16,231,036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析:
须於下列期间偿还的银行贷款:
一年内或按要求 2,549,688 6,214,549
第二年 730,610 2,511,269
第三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509,736 1,686,640
五年後 1,334,454 630,550
7,124,488 11,043,008
须於下列期间偿还的其他贷款:
一年内或按要求 1,522,380 2,048,800
第二年 2,929,800 813,700
第三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416,607 2,308,028
五年後 17,500 17,500
7,886,287 5,188,028
15,010,775 16,231,036
(a)本集团之其他贷款包括本集团附属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及二零一六年三月发行本金总额为人
民币1,000,000,000元於二零二零年到期及本金总额为2,000,000,000元於二零二一年到期之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有关公司债券为无抵押、为期五年及分别按年利率6.0%及年利率6.5%计息。
�C18�C
(b)本集团的若干银行及其他贷款由以下各项抵押或担保:
(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人民币4,452,92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865,005,000元)的开发中物业的抵押;
(i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人民币11,156,97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1,405,362,000元)的投资物业的抵押;
(ii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人民币840,72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946,563,000元)的持作开发以供销售的土地抵押;
(iv)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人民币1,590,52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597,759,000元)的持作销售用途的竣工物业的抵押;
(v)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约人民币56,13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61,547,000元)的物业的抵押;
(v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约人民币249,65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49,655,000元)的收购土地预付款项的抵押;
(vii)本集团的若干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签立的金额最高为人民币8,952,188,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0,962,120,000元)的公司担保;
(viii)本公司附属公司於报告期末的若干权益抵押;
(ix)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约人民币255,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763,488,000元)的若干定期存款的抵押;及
(x)来自若干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及租金收入
(c)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美元计值且账面值为人民币513,33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509,488,000元)的若干其他借款外,本集团所有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均以人民币计值。
(d)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其他贷款包括来自合营公司的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1,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1,000,000元)的其他贷款,该款项为无抵押、按年利息4.75厘计
息及按要求偿还,以及人民币13,48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该款项为无抵押、按年利息3厘计息
及按要求偿还。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其他贷款包括来自合营公司的本金额为人
民币194,000,000元的其他贷款,该款项为无抵押、按年利息5.3厘计息及於二零一六年偿还。
14.业务合并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软件新城」()本集团持有42%股权之合营公司)之
合营夥伴确认会就武汉软件新城的营运及财务活动跟从本集团的任何决定。因此,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以
对武汉软件新城的相关活动行使控制权,故武汉软件新城其後乃作为本集团附属公司入账。武汉软件新
城主要於中国武汉从事物业开发。
�C19�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从合营夥伴收购大连软件园安博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安博」)及大连软件园
世通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世通」)49%股权。收购完成後,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成为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
司。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在中国大连从事物业开发。收购乃作为本集团扩大中国大连物业开发市场份额
的战略的一部分。收购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的购买代价为现金人民币436,420,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支付该应付代价。
武汉软件新城、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於取得控制权�u收购日期可识别的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值如下:
於收购时确认的公允值
武汉大连安博及
软件新城 大连世通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3,068 578 3,646
无形资产 55 ― 55
在建物业 2,204,900 ― 2,204,900
持作销售用途的竣工物业 ― 2,253,000 2,253,000
持作开发以供销售的土地 549,918 ― 549,918
应收账款 5,232 ― 5,23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7,991 549,820 577,811
预付企业所得税 2,585 689 3,274
预付土地增值税 4,796 53,232 58,0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96,206 47,756 1,043,962
应付账款 (225,101) (182,854) (407,95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719,172) (7,678) (726,850)
预收款项 (537,474) (1,128,539) (1,666,013)
递延税项负债 (43,588) (146,129) (189,717)
计息银行借贷 (1,765,554) ― (1,765,554)
按公允值计量之可识别资产净值总额 503,862 1,439,875 1,943,737
议价购买收益 ― (330,140) (330,140)
因重新计量现有合营公司投资权益之公允值而产生之收益 (46,420) (206,553) (252,973)
非控股权益 (251,931) ― (251,931)
205,511 903,182 1,108,693
由以下各项偿付:
现有合营公司之投资权益重新分类至附属公司之投资 205,511 527,783 733,294
计入其他应付账款应付代价 ― 436,420 436,420
已行使认沽权之账面值 ― (146,436) (146,436)
股东贷款的豁免 ― 85,415 85,415
205,511 903,182 1,108,693
�C20�C
取得对武汉软件新城的控制权後重新计量合营公司原有权益於取得控制权日之公允值而产生之收益为人
民币46,420,000元,已计入综合损益表的「其他收入及收益」。
於收购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後,联营企业原有权益重新计量至收购日期的收益人民币206,553,000元计入
综合损益表的「其他收入及收益」内。
有关取得武汉软件新城控制权及收购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的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武汉大连安博及
软件新城 大连世通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受控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计入投资活动
所产生现金流量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 996,206 47,756 1,043,962
自取得武汉软件新城控制权及收购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以来,武汉软件新城、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分别
为本集团贡献收入人民币389,643,000元及人民币1,053,745,000元及贡献利润人民币32,165,000元及人民币
148,435,000元,分别计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合并溢利。
倘合并於年初落实,则本集团於年内之收入及利润将分别为人民币7,021,454,000元及人民币586,155,000
元。
15.财务担保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财务担保如下:
(a)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本集团物业的若干买家获提供的按揭融资的最高责任为人
民币516,05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29,287,000元)。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就若干银行向本集团物业的若干买家授出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条
款,倘该等买家未能偿还按揭款项,则本集团负责偿还违约买家欠付银行的未偿还按揭本金连同应
计利息及罚款。
根据以上安排,有关物业已作为按揭贷款的担保抵押予银行。倘该等买家未能偿还按揭款项,则银
行有权接收法定业权,并可透过公开拍卖变现抵押物业。倘物业拍卖所得款项无法补足未偿还的按
揭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罚款,则本集团负责向银行偿还不足金额。
本集团的担保期自授出有关按揭贷款日期开始,至以下各项中的较早时间为止:(i)向买家发出房地
产所有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一般於买家获得有关物业後一至两年内发出);及(ii)结清按揭银行与
买家之间的按揭贷款。
�C21�C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富岸集团的附属公司对合营公司(由富岸集团与独立第三
方组成)及合营公司合作夥伴的付款责任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7,776,000元)的担保。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联营公司获授的银行及其他贷款提供人民币569,222,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56,200,000元)的担保。
(d)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合营公司获授的银行贷款提供人民币468,502,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1,478,000,000元)的担保。
於厘定是否就本集团的金融担保合约确认金融负债时,董事会作出判断,以评核流出资源的可能性及评
估能否就承担金额作出可靠估计。
董事认为,本集团的金融担保合约的公允值於初次确认时并不重大,且董事认为有关各方违约的可能性
甚低,因此,并无於财务报表确认任何价值。
16.经营租赁安排
(a)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其投资物业(附注10),租赁期议定为介乎一至十五年不等。该等租赁
的条款一般亦要求租户支付保证金并根据当时的市况定期调整租金。若干或然应收租金乃根据承租
人的营业额厘定。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与租户订立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到期应收的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266,422 298,039
第二至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499,407 596,418
五年後 43,720 100,061
809,549 994,518
�C22�C
(b)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用若干办公室物业。物业的租期议定为介乎一至五年不等。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到期应付的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13,469 14,474
第二至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4,523 23,139
五年後 ― 21,619
17,992 59,232
17.承担
除上文附注16(b)详述的经营租赁承担外,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定约但尚未拨备:
於中国内地的在建投资物业及开发中物业的资本开支 4,470,935 3,436,811
注资於一间联营公司 234,300 ―
4,705,235 3,436,811
�C23�C
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内」)的全年业绩。
业绩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签约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83亿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12.9%。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收入为人民币70亿45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
少6.3%,其中物业投资租金收入增长5.8%至人民币3亿8,250万元。归属於本公司股东权益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亿6,400万元,减除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减除税後)後之核心净利润为
人民币4亿1,310万元。
二零一六年回顾
2016年,本集团继续秉承「轻重资产并行」的发展战略,各业务发展均取得预期成效,全国
布局发展的战略得到深化实施。
轻重并举发展成果显着。年内,本集团新增委托运营管理项目12个,新增委托运营管理面
积约110.6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委托运营管理项目共计22个,累计委托运营管
理面积约236万平方米,轻资产业务初具规模,行业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显着提高。在「以
轻带重,轻重并举」的发展策略指导下,本集团在武汉、南京、长沙、合肥、郑州、成都
等战略目标城市积极拓展并锁定了多个产城融合项目资源。「以产促城、产城融合」的商业
模式得到合作夥伴和市场客户的广泛认同。
全国布局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苏
州、杭州、成都、长沙、天津、郑州、合肥、西安、重庆、大连等重点城市布局,初步形
成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的布局格局,为企业加快
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企业核心力进一步增强。年内,本集团持续强化和提升「产业聚集、运营服务、园区建
造、资源整合」四大核心能力,积极为商务园区开发与运营的核心业务发展储备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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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运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年内,本集团总结面向园区企业的服务内容,形成260余项服
务标准,并通过「亿直在」智慧平台实现系统化、平台化、便捷化。线上、线下结合的园区
运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园区客户满意度保持高分位水平。年内,本集团新增标志性企业
客户36家,累计入园企业超过1200家;客户行业种类进一步丰富,涵盖了软件研发与服务
外包、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
和新兴服务业;产业孵化功能不断增强,创新创业企业呈现上升趋势。
园区建设标准升级迭代。以武汉软件新城项目为代表,本集团形成了关於功能业态组合、
办公楼宇建造、园区智能化等一系列的智慧园区建设标准,并升级构建了「亿达智慧园区
4.0版本」,「智慧园区亿达中国」及「商务园区运营专家」的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推广与广
泛认可。
发展资源整合成效突出。年内完成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的发行,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并
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企业信誉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充分认可;并先後与多家资源型企业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实现本集团核心业务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资源基础。
2016年,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民嘉业投资」)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嘉佑(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嘉佑」)购买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约61.11%,嘉佑为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
事会已经完成重组。
二零一七年展望
2017年,本集团仍将紧抓政策及市场机会,坚持既定发展战略,利用多年积累的竞争优
势,持续巩固商务园开发及运营业务的市场领先地位。
在商务园开发板块,本集团确立「加速全国布局、积极补充开发资源、快速去化存量」的年
度发展方针,继续确保大连市场的领先地位,持续深耕武汉市场,选择产业发展基础好、
潜力大的区域进一步拓展新项目;在南京、长沙、合肥、郑州、成都等重点战略目标城市
适时启动新项目,增加优质土地储备,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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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务园运营板块,本集团将继续深耕已进入城市,加快拓展战略目标城市市场,积累政
府、客户、合作方资源,推动规模快速扩展,透过「以轻带重,轻重并举」的发展策略,实
现轻重业务联动与互补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产业招商与运营服务平台功能,深挖客户
服务价值,深化实施针对各类型客户需求的标准化与定制化服务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以
智慧园区为核心的、面向未来的商务园运营管理与服务标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各位股东,2017年,本集团将借助於大股东资源优势,完善运营发展模式,与中民投体系
其他版块互动、协同,并将坚定不移的坚持「中国领先的商务园区运营商」的发展愿景,坚
持「轻重资产并行」、「全国拓展布局」的发展战略,继续为股东、社会创造更高价值!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全体股东、投资者、合作夥伴和客户给予本集团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
谢,并对管理层和员工的不懈努力和所作的贡献致谢。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志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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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一、合同销售
2016年,借助持续的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影响,全国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得到进
一步释放,呈现量价齐升的状况,与此同时,城市之间的分化也欲趋严重。热点城市
密集出台了调控政策,企业拿地阶段融资、销售定价、按揭贷款等方面政策持续收
紧,市场走势渐趋平稳。
本集团在售项目主要位於大连及武汉,受益於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带来的刚性需求,
以及有吸引力的居住、医疗、教育环境带来的改善需求,以上城市房地产市场在2016
年依然保持了良好的销售状况。借助於精准的产品定位以及产城融合的战略发展布
局,2016年本集团实现签约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83.05亿元,同比增长约12.9%。
大连
大连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贸易、港口及旅游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6年大连市GDP在全国城市排名第十七,东北区域第一,年增长约6.5%。根据2016
年6月中科院发布的《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大连宜居指数在全国40个城市中排名第
四,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优势,使大连一直以来具有强大的人口吸纳能
力。
2016年,大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095亿元,同比增长约4.0%,
持续吸引大量毕业生来大连就业,也进一步拉动了刚需住宅市场需求。根据克而瑞研
究中心*数据,2016年大连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6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20.0%。年
内,本集团紧跟市场节奏,优化产品设计,创新营销策略,持续保持大连市商品房销
售第一名,约占大连市销售合同额的10.2%。
*克而瑞研究中心是易居(中国)旗下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的研究发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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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年内新推盘的墅山项目进行设计优化。通过精准定位客户群体,细化产品
设计与成本、售价之间关系,增加功能空间,实现了更高的性价比,受到市场欢
迎,实现了快速去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人民币9.8亿
元。本集团开发的多层洋房产品一直受到上市场的欢迎。年内新推出的春田里项
目,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和户型配比,再次受到市场高
度认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8亿元。
.在优化产品设计、强化成本管控的同时,本集团创新营销策略,完善全员营销激励
办法,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手段,降低了营销费用,增加了客户成交数量。
武汉
武汉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和科研教育基地,凭藉其在交通、人才、科研等方面的优势,
武汉日趋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发展中心城市。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关於支持
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复函》,明确要求武汉以全国经济中心、高水平科技创新中
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等四大功能为支撑,加快建成国家中心城市。根据
克尔瑞研究数据,2016年武汉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2,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
33.9%,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名。办公楼销售约2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90.9%。伴随
着武汉经济的快速发展,显示出市场对居住和办公空间的强劲需求。
2016年,本集团武汉软件新城内首个住宅项目「云山湖」开盘。凭藉园区内的产业氛围
带动和高品质的产品吸引,一经推出便实现了快速去化。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实
现销售去化率约90%。
由於武汉当地活跃的软件与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互联网及通信服务等企业对低密
度、优美环境与便利生活条件相结合的办公条件有着高度需求,本集团在武汉软件新
城内提高了办公楼的销售比例,确定了更加符合市场的持有与销售配比,办公楼销售
比例确定在70%左右,并通过前期锁定客户,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的设计和建
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软件新城产业二期实现签约认购42家,总建筑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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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万平方米。其中,已交付客户20家,入驻办公4家。从武汉住宅和办公楼销售情况
来看,本集团的商业模式和产品品质,受到武汉市场的高度认可,也证明了本集团产
城融合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
自2013年开始,本集团为武汉软件新城产业一期提供从产业定位、规划设计、代建管
理、招商运营等全产业链的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并在短期内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经
过四年多的运营,园区已日趋成熟,员工公寓、餐厅、超市、体育场等各项配套设施
完备,真正实现了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居住与办公空间的完美结合。截至2016年12
月31日,产业一期已签约客户43家,出租率约为97%,已入驻企业员工约6,000人,入
驻企业以软件与信息技术、大数据与电子商务、科技研发类为主,包括IBM、飞利
浦、康帕斯、阳狮等行业知名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产业聚集效应,商务园区产城融合
的优势已经显现,区域价值提升已卓有成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签约合同销售情况:
城市 物业类型 销售面积 销售金额 销售均价
(平方米)(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u
平方米)
大连 住宅、商�m、停车位 523,658 629,958 12,030
武汉 住宅、办公楼、商�m、停车位 272,037 183,368 6,741
成都 住宅、商�m、停车位 18,789 10,594 5,638
渖阳 住宅 9,231 6,608 7,159
合计 823,715 830,528 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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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物业类型 销售面积 销售金额 销售均价
(平方米)(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u
平方米)
商务园区 住宅、办公楼、商�m、 711,494 708,320 9,955
停车位
多功能 住宅、商�m、停车位 112,221 122,208 10,890
综合住宅
合计 823,715 830,528 10,082
二、持有物业出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开发并持有运营6个商务园项目,其中全资持有的项目包
括大连软件园、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大连科技城」)、亿达信息软件
园,以及持有50%权益的武汉软件新城、持有50%权益的大连腾飞软件园、持有30%权
益的大连天地。於2016年12月31日,以上园区已竣工持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137.3万平
方米,可出租面积约133.5万平方米。2016年,本集团录得租金收入约人民币3.8亿元,
较2015年同期增长约5.8%。
本集团已竣工总 可出租面积(万平方米) 期末
园区 权益建筑面积 办公楼 公寓 商铺 停车位 出租率
(万平方米)
大连软件园 100.0% 61.5 39.1 17.6 0.1 2.7 92.0%
大连科技城 100.0% 13.3 9.9 ― ― 3.1 62.0%
亿达信息软件园 100.0% 8.7 6.6 ― ― 1.8 80.0%
大连腾飞软件园 50.0% 20.4 17.8 ― ― 2.5 85.0%
大连天地 30.0% 33.4 20.7 3.7 4.1 3.8 83.0%
备注:因大连腾飞软件园、大连天地所属公司财务数据不并表,本集团租金收入未包含该两个园区租
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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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政策与市场
产业园区是中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对推进产业集聚
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由
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产业园区也逐步由过往大规模综合型产业园区向主题
型产业园转型,大型产业园区内也出现了专注於不同行业分工的园中园。产业园区的
模块化、专业化发展有利於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园区企业创新效率。
为提升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包括大连、武汉等城市也发布了详细的政策配套措施。
随着这些政策配套措施的落地,预期会对本集团在大连、武汉两地开发及运营的商务
园区起到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央企、国企以及金融资本已开始进入产业地产领域,显示了政府
希望借助产业地产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意愿。一方面显示市场对商务园区类型办公空
间的需求在增长,另一方面市场也对园区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尤其是智力资
源密集型产业对园区包括楼宇设计、商业服务、政策谘询、文化氛围、人力资源、教
育培训等在内的运营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而言,商务园区开发运营拼的不是
规模,而是服务。园区吸引客户入驻,客户关注的核心是通过园区服务带给自身的价
值提升,这也恰好是本集团商务园区运营管理的核心优势所在。基於本集团深厚的市
场化园区运营经验,很多地方政府有意向与本集团合作,希望借助本集团的园区运营
管理能力,实现当地产业发展的有效运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委托运营管
理的22个项目中,其中16个为政府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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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2016年,本集团坚持以「优化园区资源配置、满足客户实际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宗旨,完善服务模式,优化信息化管理流程,提高园区运营效率。
.年内,本集团统筹各个园区有限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优化客户结构,通过「腾笼换
鸟」的方式合理引导园区客户和潜在客户租赁选择,最大化提高可出租面积使用
率。
.持续提升园区基础物业服务质量,解决客户实际需求;将客户基础数据导入CRM
系统,实现能源管理、停车管理、400热线、资产管理四大智能模块的线上线下同
步管理,同时,创新增值服务业务,最大化的提升客户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例如,在思科计划将其全球支持中心大连分中心设立於大连软件园时,本集团主动
承担了思科新办公室的精装修工程。经过几个月艰苦细心的工作,思科办公室按计
划投入使用,为客户大幅节省了成本和时间,受到了客户及到访嘉宾的高度赞誉。
.本集团发挥多年来对市场、行业、大客户资源的整合优势,策划成立「亿杰会」,强
化对现有大客户和潜在客户的管理。通过「亿杰会」平台聚集各行业高端企业家、
投资人、经理人和行业专家,搭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对接需求的平台,打造了
一个全国范围、多元跨界、共赢发展的产业生态圈。同时,持续保持与在园客户高
级经理人点对点的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客户发展状态及实际需求。
例如,本集团根据埃森哲业务扩张需求,为其制定了在亿达信息软件园增加租赁面
积的方案,提高了客户运营效率的同时优化了本集团租赁资源使用效率。目前,埃
森哲已经在亿达信息软件园入驻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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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本集团自主开发的「亿直在」园区O2O企业服务云平台上线运行,为本集团园
区管理、园区入驻客户提供更便利、更标准化的服务,持续提升本集团园区运营管
理服务价值。
三、委托运营管理
凭藉多年建立起来的专业服务体系、运营管理能力、丰富的客户资源,本集团持续推
进轻资产业务的拓展,提供包括项目选址、产品定位、规划设计、代建管理、招商运
营、物业管理、增值服务等在内的全产业链轻资产运营管理服务。
受益於委托运营服务内容的多元化,在熟悉市场、锻炼团队以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的
同时,也实现了本集团品牌价值的提升,为後期本集团的重资产投资开发奠定基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接受委托运营管理项目合计22个,委托运营管理面积合
计约236万平方米。2016年,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约为人民币5,275万元,较2015年
同期增长约107.0%。随着委托运营管理项目及谘询服务项目的增加,以及项目运营状
态的日趋成熟,预计以上业务会贡献更多的收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 签约运营
城市 项目 建筑面积 管理面积运营管理模式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
北京 移动矽谷创新中心 14.2 4.1销售代理、招商及运营
上海 亿达北虹桥创业城 4.8 4.8招商及运营
亿达外高桥商务园 1.4 1.4包租
深圳 海科兴战略新兴产业园 7.1 7.1招商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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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签约运营
城市 项目 建筑面积 管理面积运营管理模式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
武汉 武汉软件新城产业一期 16.8 16.8招商及运营
长沙 长沙科技新城 54.0 54.0销售代理、招商及运营
梅溪湖创新中心 5.2 5.2招商及运营
重庆 两江健康科技城 19.5 19.5销售代理
成都 成都工投国宾总部基地 14.0 8.2招商及运营
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 6.1 6.1招商及运营
产业园一期
苏州 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 17.1 5.2招商及运营
园 昆山花桥财智科技园 6.5 4.1招商及运营 亿达尚金湾总部经济园 10.3 10.3招商及运营 高融大厦 5.6 5.6招商及运营 富丽电力项目 0.4 0.4招商及运营 天成大厦 1.6 1.6招商及运营杭州 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 32.0 15.0招商及运营 业园 英飞特科技园 14.0 5.0招商及运营天津 今晚传媒大厦 6.5 0.5招商及运营西安 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 27.6 12.0销售代理、招商及运营 �C34�C 项目 签约运营
城市 项目 建筑面积 管理面积运营管理模式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
郑州 河南外包产业园 6.2 6.2销售代理、招商及运营
合肥 瑶海都市科技园 54.8 42.5招商及运营
合计 325.7 235.6
四、定制服务
根据本集团多年的市场调研数据和服务客户经验,尤其是通过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在全
国拓展过程中的总结分析,随着资本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一些知名度和规模都在快
速扩大的中小型企业对拥有自有办公楼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另外,一些企业对办公空
间的内部构造、装修设计都有特殊要求,过往普通的定制出租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其需
求。
本集团提出了「企业总部定制」销售模式,帮助需求企业定制自己的办公楼,并提供从
前期规划设计、建设,到後期运营管理、配套服务、物业管理等全产业链的服务。
於2016年12月31日,由本集团提供定制服务,位於大连科技城的华宇软件大连研发中
心项目已交付入驻。
大连科技城项目,通过定制销售模式,快速锁定客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签约
客户4家,签约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定制业务实现了快捷发展。
五、建筑、装修及园林绿化
2016年,本集团持续强化建筑、装修及园林绿化业务能力,在支持集团内部业务发展
的同时,亦为实现自身外部拓展,扩大业务规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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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本集团建筑业务团队加强与项目合作夥伴日本住友不动产株式会社的交流合作,学习
日本施工管理模式与精益工法,提高自身精品工程的施工能力。同时,全面深入开展
总包战略和精品战略,进一步提升工程技术和生产管理能力,加大外部项目承接规
模。2016年,本集团建筑业务新承揽面积约60万平方米,目前在建面积约130万平方
米,并持续拓展,保证未来的收入规模。
2016年,亿达建设获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辽宁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称号」,承建项
目多次获评「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称号」。
装修
本集团装修业务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完成「微商城」与「微服务」开发运行,拓宽
了客户挖掘与服务渠道。并持续优化装修设计,规范施工管理,提高完善售後服务,
致力於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多次获评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百强企业,辽
宁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十强企业。
园林绿化
2016年,本集团园林绿化团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场为导向」原则,对项目一直
维持高质量高品质的园林绿化标准,不断丰富产品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的
功能性和观赏性;紧跟区域拓展脚步,积极参与京津冀、武汉等经济活跃区域市场拓
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过质量、环境、安全三合一体系认证,连续三年获得
「AAA」信用评定。我们持有的逾200万平方米的苗圃基地,分别位於山东省和辽宁省,
可满足我们各项目的园林绿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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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物业管理
住宅物业管理
本集团住宅物业管理公司为住宅社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致力於打造「安心、贴
心、舒心」的三心生活空间,多年来赢得了社会和业主的高度认可。在由第三方机构进
行的满意度调查中,服务满意度一直保持90%以上。在2016年的物业管理社区评选
中,本集团管理的天琴山、银杏园项目获评「优秀小区」称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住宅物业管理面积合计约为710万平方米。
2016年,本集团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能力,成立E控中心,与呼叫中心共同组成全新的
「智能管理云平台」,实现了对物业管理的全面监控与品质管控。同时,「E家园」APP上
线运行,优化了业主报事渠道,并与呼叫中心平台、客服管家APP紧密结合,形成三方
合一的问题处理网,建立了完善的报事处理流程,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
办公物业管理
由於过往服务多家世界500强客户的良好业绩,本集团在办公物业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2016年,本集团持续强化办公物业管理核心能力的提升,研究完善业务模式
与标准,包括不同规模项目的财务测算、盈亏数据模型分析、项目人员配置标准、业
务操作流程与标准等。同时借助公司的全国拓展布局、市场推广平台、以及信息化服
务平台,加快办公物业管理外部拓展。年内,新增加办公物业管理项目7个,新增管理
面积约103.6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办公物业管理面积共计约29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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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储备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约为920万平方米,本集团应占权益土
地储备建筑面积约为587万平方米。
权益
按城市划分 总土地储备 占比 总土地储备 占比
(平方米) (平方米)
大连 7,799,313 84.8% 5,116,035 87.2%
武汉 1,294,684 14.1% 647,342 11.0%
成都 57,548 0.6% 56,800 1.0%
渖阳 49,133 0.5% 49,133 0.8%
总计 9,200,678 100.0% 5,869,310 100.0%
权益
按位置划分 总土地储备 占比 总土地储备 占比
(平方米) (平方米)
商务园区 7,272,149 79.0% 4,495,308 76.6%
多功能综合住宅 1,928,529 21.0% 1,374,002 23.4%
总计 9,200,678 100% 5,869,31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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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土地储备明细表:
已竣工余下 持作未来发
商务园区�u多功能综合 本集团 可租�u可售 发展中 展规划建筑
住宅社区项目 应占权益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商务园
大连软件园
办公室区 100% 594,938 ― ―
住宅区 100% 99,267 ― ―
小计 100% 694,205 ― ―
大连科技城
办公室区 100% 130,070 214,642 491,888
住宅区 100% 308,149 63,538 122,206
小计 100% 438,219 278,180 614,094
武汉软件新城
办公室区 50% 146,681 303,746 508,501
住宅区 50% ― 202,656 133,100
小计 50% 146,681 506,402 641,601
亿达信息软件园
办公室区 100% 84,608 64,406 118,798
住宅区 100% 202,269 356,416 ―
小计 100% 286,877 420,822 118,798
大连腾飞软件园
办公室区 50% 202,530 ― 91,918
小计 50% 202,530 ― 91,918
�C39�C
已竣工余下 持作未来发
商务园区�u多功能综合 本集团 可租�u可售 发展中 展规划建筑
住宅社区项目 应占权益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大连天地
办公室区 30% 323,000 299,655 1,267,065
住宅区 30% 69,305 243,947 628,850
小计 30% 392,305 543,602 1,895,915
商务园小计 30%�C100% 2,160,817 1,749,006 3,362,326
多功能综合住宅项目
大连 25%�C100% 420,259 736,042 665,547
渖阳 100% 28,190 20,943 ―
成都 80�C100% 53,811 ― 3,737
多功能住宅项目小计 25%�C100% 502,260 756,985 669,284
总计 25%�C100% 2,663,077 2,505,991 4,031,610
八、拓展与合作
本集团严格遵循既定的项目筛选标准,坚持「以轻带重、轻重并举」的发展思路,确定
符合本集团战略发展的城市和项目,为本集团後期的重资产投资开发打下基础。
依托以上委托运营管理业务带来的优势,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掘到了多个
投资开发机会,并对其中部分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
. 2016年5月,本集团与湖北省联发投集团、百步亭集团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共同开
发「汉口幸福创新生态半岛」项目;
�C40�C
. 2016年6月,本集团与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共同开发「郑州科
技新城」项目;
. 2016年7月,本集团与成都工业投资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成立合资公
司,在成都开展产业园区业务合作;
. 2016年9月,本集团与南京市玄武区铁北红山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建设
「亿达・智慧创新社区」项目;
. 2016年9月,本集团与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中国光谷现代服务业园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在武汉软件新城内共建「光谷智慧健康园」,合力打造世界级智慧健康产业
基地;
.除以上城市以外,本集团同时在上海、合肥、长沙、西安等城市进行投资开发的调
研分析,寻找适合进行产城融合模式下的商务园区综合开发的机会。
依托中民投强大的资本运作和产融结合能力,未来本集团将在更大的资源平台上继续
践行最优的商务园区运营商的企业愿景,加快在全国的拓展布局。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来源包括(I)物业销售收入;(II)租金收入;(III)提供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产生
的收入;(IV)提供施工、装修及绿化服务产生的收入;(V)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币70亿455万元,同比减少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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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载列所示期间的收入明细:
截至12月31日
2016 2015
金额占总额百分比 金额占总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5,775,654 82.4% 6,275,428 84.0%
租金收入 382,497 5.5% 361,412 4.8%
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 52,748 0.7% 25,482 0.3%
施工、装修及园林绿化收入 460,400 6.6% 533,800 7.2%
物业管理收入 333,249 4.8% 277,078 3.7%
总计 7,004,548 100% 7,473,200 100%
(1)销售收入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的物业销售收入为人民币57亿7,565万元,同比下降8.0%,主要是
由於年内确认收入的物业项目平均销售单价降低所致。
(2)租金收入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的租金收入为人民币3亿8,250万元,同比增长5.8%。增加主要由
於年内出租面积有所增加所致。
(3)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提供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收入为人民币5,275万元,同比增长
107.0%,主要是由於年内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商务园项目增加所致。
(4)施工、装修及园林绿化收入
本集团施工、装修及园林绿化的收入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5亿3,380万元下降
13.8%至二零一六年度同期的约人民币4亿6,040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承揽的外部项目
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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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物业管理服务的收入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2亿7,708万元增加20.3%至二零一六年
度同期的约人民币3亿3,325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住宅物业管理面积增加以及办公物业
服务收费标准提升所致。
销售成本
本集团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54亿56万元增长1.1%至二零一六年度约人民币54
亿6,008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结转销售物业面积增加及收购附属公司造成按公允价值重估
的项目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毛利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20亿7,264万元下降25.5%至二零一六年度人民币15亿
4,447万元,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的27.7%降低至二零一六年度的22.0%。主要是由於年内
确认收入的销售物业项目平均销售单价降低及收购附属公司造成按公允价值重估的项目销
售成本增加所致。若扣除收购附属公司造成按公允价值重估增加的项目销售成本,本集团
毛利约为人民币17亿8,195万元,毛利率为25.4%。
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包括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及其他收入,於二零一
六年度,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6亿6,019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5亿2,546万
元,主要是由於年内收购附属公司而产生议价购买收益及因重新计量现有合营公司投资权
益於取得控制权日及收购日之公允值而产生之收益所致。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约人民币2亿1,551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
币2亿1,047万元增加2.4%,主要是由於年内销售代理及调研策划费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3亿8,646万元增加12.4%至二零一六年度人民币4亿
3,436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薪金及办公室费用增加导致各项行政开支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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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开支
本集团其他开支包括捐赠支出、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损失和其他支出,二零一六年度本
集团其他开支为人民币3亿6,624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增加约人民币3亿2,953万元,主要是
年内认沽及认购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
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2亿1,507万元减少6.4%至二零一六年
度约人民币2亿122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竣工的产业楼较少导致公允值增加较小所致。
融资成本
本集团融资成本主要为未能资本化的借款利息,金额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3亿1,100万
元减少10.5%至二零一六年度约人民币2亿7,835百万元,主要是由於年内贷款利率降低导致
融资成本减少所致。
分占合营公司利润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分占合营公司利润约为人民币1,547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减少人民币
4,751万元,主要是年内收购合营公司大连软件园安博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连软件园世通开发
有限公司为附属公司,导致分占合营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分占联营公司利润及亏损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主要来源於富岸集团有限公司(「富岸集团」),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分占
联营公司亏损约为人民币9,614万元,主要是由於通过富岸集团持有权益的大连天地亏损所
致。
所得税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包括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递延所得税,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由二
零一五年度人民币6亿2,016万元减少26.4%至二零一六年度人民币4亿5,660万元,主要是由
於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年内利润
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除税前利润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14亿4,162百万元减少28.5%至
二零一六年度约人民币10亿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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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年内利润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8亿2,147万元减少30.1%至二零一六年度约人民币
5亿7,415万元。
本集团之股东权益应占利润由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8亿2,126万元减少31.3%至二零一六年
度的约人民币5亿6,400万元。
本集团之股东权益应占核心净利润(减除税後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影响)由二零一五年度
约人民币6亿6,000万元减少37.4%至二零一六年度约人民币4亿1,310万元。
流动资金、财务及资本资源
现金状况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有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人民币29亿315万元,其中受
限制现金约为人民币10亿4,711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
人民币33亿1,072万元,及受限制现金约为人民币22亿5,215万元。)
债务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有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为人民币150亿1,078万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人民币162亿3,104万元),其中:
(1)按贷款类型划分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贷款 7,124,488 11,043,008
有抵押其他借款 4,797,200 3,987,000
无抵押其他借款 3,089,087 1,201,028
15,010,775 16,2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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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到期日划分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或按要求 4,072,068 8,263,349
第二年 3,660,410 3,324,969
第三至五年 5,926,343 3,994,668
超过五年 1,351,954 648,050
15,010,775 16,231,036
公司债
二零一六年三月,本集团成功发行人民币2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5%,期限
为五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厘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债券选择权。公司债券的
成功发行,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并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
负债比率
本集团的净负债比率(债务净额,包括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
限制现金,除以股本权益总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119.3%,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为137.3%,主要是由於年内有息负债减少所致。
外汇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大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拥有分别以美元及港元计值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受限制现金)约人民币867
万元和人民币123万元,该等款项均须承受外币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但管
理层监控外汇风险,并将於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本集团与中国商业银行订立安排,向购买本集团物业的客户提供按揭融资。根据行业惯
例,本集团须向有关客户提供按揭的银行作出担保。有关按揭的担保一般於以下情况(以
�C46�C
较早发生者为准)解除:(I)向银行登记按揭权益,或(II)按揭银行与买方之间结算按揭贷
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中国商业银行向本集团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提
供担保约为人民币5亿1,605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3亿2,929万元)。
除本集团就按揭融资向客户提供担保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富岸集
团的股东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778万元)
的担保。是项担保为就富岸集团对合营公司及合营夥伴附有与本集团持股比例相符的还款
责任所提供的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本集团联营公司获授的银行及其他借贷提供了额
度为人民币5亿6,922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约人民币3亿5,620万元)的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本集团合营公司获授的银行及其他借贷提供了额
度为人民币4亿6,850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亿7,800万元)的担保。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及香港聘有2,240名全职雇员。本集团根据雇
员表现、工作经验及现行市场工资水平给予雇员薪酬。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及方案,
并会作出必要调整以使其与行业薪酬水平相符。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3.2分。建议末期股息将於本公司即将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後约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派付。
建议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并以港元支付。应付末期股息将按中国人民银行於二零一七
年六月十四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期间所公布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汇率平均价转换为
港元。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止(包含
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之过户手续。为确定
可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所
�C47�C
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抵本公
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
中心17楼1712�C1716室。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止
(包含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期内,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之过户手续。为
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
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深知良好企业管治对本集团管理的重要性。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年内,本公司已遵
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本公司已向每一位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已确
认年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年内,本集团重大收购附属公司情况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四川亿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亿兴」)
与旭誉投资有限公司及佳际投资有限公司(「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四川亿兴向
卖方购买大连安博及大连世通(「目标公司」)合计49%相关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
436,420,000元(相当於约512,320,000港元)。於交易日,目标公司分别由四川亿兴持有51%、
�C48�C
佳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06%及旭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94%,并作为本集团合营公司入
账。於完成该等收购事项後,目标公司各自由四川亿兴全资拥有,因此为本集团之间接全
资附属公司。
参见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於年内本集团概无重大收购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事项。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自采纳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期间,概
无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
年度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此年度业绩公告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yidachina.com刊载。
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将随股东周年大会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於
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在上述网站可供查阅。
承董事会命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志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志超先生、姜修文先生、高炜先生、陈东辉先生及马兰女士;非执行董
事为孙燕生先生、赵晓东先生及陈超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伟明先生、郭少牧先生、王引平先生及韩
根生先生。
�C49�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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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达中国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