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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RCRAFT LEASING GROUPHOLDINGS LIMITED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4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
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全年业绩如下: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收入及其他收入 2,448.1 1,549.3 +58.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638.4 380.2 +67.9%
每股盈利(基本()港元) 1.009 0.636 +58.6%
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 24.4% 19.2% +5.2p.p.
负债比率(附
注) 83.6% 86.7% �C3.1p.p.
每股末期股息(港元) 0.39 0.18 116.7%
每股全年股息总额(港元) 0.53 0.22 140.9%
附注:计息债务�u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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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报告
本人谨代表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飞机租赁」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本集团」),提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全年业绩。
业绩
年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达2,448.1百万港元,按年增长58.0%。净利润为
638.4百万港元,按年飙升67.9%。
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2017年5月3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每股0.39港元(2015年:0.18
港元)的末期股息。连同2016年9月派付之中期股息每股0.14港元(2015年:0.04港元)在内,
2016年全年派发的股息总额为每股0.53港元(2015年:每股0.22港元)。
业务回顾
机队组合及国际化
年内,本集团共计交付18架飞机,机队规模於2016年年底达到81架飞机。尤其值得注意的
是,我们拥有一支现代化的机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队平均机龄不足4年,平均剩余
租赁期为9年。继2015年之後,年内飞机出租率再度维持在100%。
在2016年,本集团积极开拓客户群,拓宽全球业务范围,取得骄人成绩。中国飞机租赁在深
化与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积极与新航空公司发展夥伴关系。截至2016年年底,本集团客
户群增至16家航空公司。年内,本集团签下首个欧洲客户土耳其飞马航空,向其交付两架
飞机;还签下越南领先的廉航捷星太平洋航空,向其交付四架飞机。此外,本集团亦分别
与全日空集团及夏威夷航空签订飞机租赁协议,踏足日本和美洲市场。在2016年交付的18
架飞机当中,8架出租予中国境外的航空公司,占比为45%。截至2016年年底,共15架飞机
出租予中国境外的航空公司,占中国飞机租赁机队的20%。本集团自2015年实施全球化战
略以来,已经颇见成效。
�C2�C
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近年来,市场对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投资产品需求日渐上升,主要因为投资者对美元计值、
长线且回报稳定的航空金融产品需求殷切。年内,本集团共出售了14架飞机的融资租赁应
收款项,交易收益为562.0百万港元。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安排已成为本集团的经常性业
务之一。如果市况许可,我们将适时为更多飞机作出此类安排。
融资渠道
与此同时,本集团继续拓展在岸与离岸的多样化融资渠道,为我们的持续发展和全球化战
略奠定更佳的财务基础。本集团於2016年5月首度发行总面值为3亿美元的3年期美元高级无
抵押债券,将资金来源从传统银行拓展至债券投资者,使本集团的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此外,该笔债券为固定息率,使本集团可以避免受到即将来临的美元加息周期之影响。本
集团於2016年8月再度发行总面值为3亿美元的5年期美元债券,成功吸引多个不同界别的
投资者的认购。
2016年5月,本集团与六间金融机构签订价值约1.95亿美元的银团贷款,此为本集团的首次
银团贷款,亦是银团贷款首次用於亚洲市场的融资飞机预付款。此标志性的安排,亦吸引
多间金融机构首次踏足飞机融资市场。於2016年7月,本集团购回本金总额为约581.9百万
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以优化财务状况。2016年9月,本集团完成向不少於六名投资者配发
40,000,000新股,每股认购价为8.00港元,进一步扩大其股东基础,改善财务状况。此外,
2016年11月,本集团获准於中国境内发行5年期人民币3.3亿元的中期票据。该笔中期票据
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评为AA+级别,比2015年的评级上调一个子级。
ARI的发展
2016年7月,本集团完成对AircraftRecyclingInternationalLimited「( ARI」)的股权重组,成为其
重组後的最大单一股东,持股48%。
本集团一直致力於提供飞机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目前正积极於中国哈尔滨建设首个专
设飞机再生基地,此为亚洲首个飞机再生项目。项目一期预期将於2017年开始营运。
�C3�C
2016年,ARI与四川航空签订长期售後回租合约,完成其成立以来的首宗大型飞机租赁项
目。四架A319ceo飞机(其中一架为合营)机龄约为12年,将回租予四川航空。此外,ARI於2016
年年底成功竞投厦门航空六架B737-700飞机。这些飞机机龄介於16-18年,此交易於2017年
3月完成了。将进行再租或拆解处理。这些项目是ARI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未来ARI
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奖项
凭藉2016年所取得的卓越成就,本集团连续两年获《全球运输金融》杂志(「GTF」)评选为「年
度最佳飞机租赁商」,成为中国首家及唯一获此殊荣的飞机租赁商。本集团的首个日本税
务融资租赁(JOLCO)结构融资项目获AirlineEconomics杂志评选为「亚太区年度创新交易」,
并荣获GTF「飞机租赁商年度最佳日本税务融资租赁(JOLCO)融资交易」。此外,本集团亦荣
膺《信报财经新闻》「杰出上市公司」及《资本壹周》「杰出上市企业大奖2016」,这是对本集团
超卓业绩及管理的认可。
展望
展望2017年,新一届美国政府调整其政策取向、欧陆各国即将大选等一系列政治不确定因
素极有可能给全球经济发展蒙上阴影。市场预期美国或将多次加息,再加油价波动,亦将影
响全球经济前景。尽管如此,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预期,2017年旅客周转量(「RPK」)
将增加5.1%,亚太区增长率预期将达7.0%,高於全球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将继续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增长动力。尤其是随着经济刺激政策的
出台及环球需求的增强,市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乐观情绪正在上升。IATA预期,中国将於
2024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航空的市场。就飞机租赁行业而言,新兴中产阶级崛起推动
航空业需求快速膨胀,加上航空公司对创新融资安排的需求日益殷切,2017年有望延续行
业增长势头。香港特区政府於2017年1月宣布计划推出税务优惠,推动飞机租赁行业发展,
致力於成为航空租赁和融资中心,这也为区内行业发展创造了一个利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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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机租赁2017年开年势头强劲。1月,本集团分别与泰国亚洲航空及亚洲航空就一架
空客A320飞机签订租约,进一步巩固其於亚洲高增长飞机租赁市场的地位。自2016年发行
3年期及5年期美元债券之後,本集团於2017年3月再次发行两笔长期美元债券一笔为总面
值达3亿美元的5年期债券,另一笔为总面值达2亿美元的7年期债券。这些债券到期期限
更长,获得类型多元化投资者的踊跃支持。另一方面,ARI於3月完成收购位於美国田纳西
州的UniversalAssetManagement,Inc(.「UAM」)100%股权。UAM主营业务包括管理商用飞机资
产、飞机再生服务及航材销售。ARI可藉着UAM雄厚的品牌实力、广阔的客户群及专业的
团队,进一步推动其全球化战略。
根据已承诺的订单,本集团的机队将於2017年增加19架或以上飞机,并计划循序渐进於
2022年拓展至173架或以上的飞机机队规模。除此之外,本集团将密切监测市况,待机扩张
机队,以灵敏把握客户需求。此外,本集团正拓展全球市场营销,以拓收入来源,并使
全球业务分布更加多元化。与此同时,本集团将积极把握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产品的市场机
遇,继续创新融资渠道。凭藉团队的技能及专长,本集团正寻求发展飞机贸易及机队管理
业务。随着飞机再生基地即将投入营运,本集团将完成其业务战略部署,把握先发优势,
进一步强化其作为亚洲首家飞机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地位。
在过去十年间,中国飞机租赁已经成为一家富活力、具规模、全球化的上市公司。在坚实
的基础之上,我们将继续弘扬创新精神,提供优质服务,拓宽环球视野,力争为我们的客
户、业务夥伴及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鸣谢
2016年,对於中国飞机租赁而言是硕果累累的一年,这离不开我们的股东、业务夥伴、管理
团队及全球员工坚定不移的支持。我谨代表董事会成员,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让我们
携手再创高峰!
陈爽
董事会主席
香港,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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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业绩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一共交付18架飞机,将机队规模增至81架。收
入及其他收入为2,448.1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1,549.3百万港元增长898.8百万港元或
58.0%。2016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638.4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380.2百万港元增
加258.2百万港元或67.9%。收入及溢利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飞机租赁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令租赁收入增加及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所得收益。本集团於2016年完成出售14
架飞机之融资租赁应收款项,而2015年只出售两架飞机之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於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900.2百万港元,较2015年12月31日的23,947.0百万港
元增加6,953.2百万港元或29.0%。资产增加主要由於本年度添置飞机所致。於2016年12
月31日,负债总额为27,856.8百万港元,增加6,117.8百万港元或28.1%。负债增加,原因
是本公司主要使用飞机融资以购买飞机,且於本年度发行两批美元债券,总额为600.0
百万美元(相等於约4,657.7百万港元)。
於2016年12月31日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3,043.3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2,188.5百
万港元增加854.8百万港元或39.1%。
2.收入及开支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融资租赁收入 1,163.1 1,015.4 14.5%
经营租赁收入 416.1 223.9 85.8%
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收益 562.0 54.1 938.8%
政府支持 260.7 242.6 7.5%
来自一名关联方之办公室物业的经营租赁收入 2.6 1.1 136.4%
贷款予一间联营公司的利息收入 18.8 �C 不适用
杂项收入 24.8 12.2 103.3%
收入及其他收入 2,448.1 1,549.3 58.0%
总开支及其他收益�u亏损 (1,556.0) (1,069.1) 45.5%
除所得税前溢利 892.1 480.2 85.8%
所得税开支 (253.7) (100.0) 153.7%
年内溢利 638.4 380.2 67.9%
�C6�C
2.1收入及其他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及其他收入为2,448.1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
1,549.3百万港元增加898.8百万港元或58.0%,主要由於租赁收入增加及出售融资
租赁应收款项的收益所致。
年内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合共为1,579.2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1,239.3
百万港元增加339.9百万港元或27.4%。年内租赁收入增加主要归因於本集团机队
由2015年12月31日的63架飞机增加18架飞机至2016年12月31日的81架飞机。於2016
年12月31日,包括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项下的飞机在内的81架飞机,其中63架
飞机分类为融资租赁而18架飞机分类为经营租赁。於2015年12月31日,包括出售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项下的飞机在内的63架飞机,其中57架飞机分类为融资租赁而
六架飞机分类为经营租赁。
此外,本集团於年内自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变现总收益562.0百万港元(2015年:
54.1百万港元),增加507.9百万港元或938.8%。2016年,本集团完成出售14架飞机
(2015年:两架飞机)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出售交易数量的增加表明对飞机租赁
行业的了解及信心不断增加,以及对具有稳定回报且以美元计值的飞机融资产品
的需求日益扩大。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融资策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且
本集团拟继续进行该等交易。
於年内,政府支持为260.7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242.6百万港元增加18.1百万港元
或7.5%,主要由於机队规模增加所致。
�C7�C
2.2总开支及其他收益�u亏损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经营开支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利息开支 1,029.3 753.7 36.6%
折旧 164.0 91.3 79.6%
其他经营开支 399.4 223.3 78.9%
其他(收益)�u亏损 (44.1) 0.8 �C5,612.5%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7.4 �C 不适用
总开支及其他收益�u亏损 1,556.0 1,069.1 45.5%
(a)利息开支
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利息开支1,029.3百万港元,较2015
年的753.7百万港元增加275.6百万港元或36.6%,此乃主要由於机队规模增加
18架飞机、於2016年5月及2016年8月分别发行的两批债券的利息开支,以及
於2016年中期票据全周期的利息开支的影响。
(b)折旧
年内,本集团租赁物业装修、汽车、办公室设备及经营租赁项下的飞机折旧
为164.0百万港元,较2015年的91.3百万港元增加72.7百万港元或79.6%,主要
原因是经营租赁项下飞机数量由2015年12月31日的六架增至2016年12月31日
的18架。
(c)其他经营开支
其他经营开支主要指薪金及花红;与飞机租赁业务有关的专业费用;以及租
金及办公室行政开支。本集团的全球化战略(包括计划多元化海外客户基础
及扩大海外办事处)导致人力及业务营运成本增加。
(d)其他(收益)�u亏损
2016年的其他收益主要指利率及货币掉期的公平值收益及货币转换收益。
�C8�C
2.3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为253.7百万港元(2015年:100.0百万港元),
乃主要由於租赁业务增长带动溢利增加及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收益所致。
3.财务状况分析
3.1资产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总额为30,900.2百万港元,较2015年12月31日的
23,947.0百万港元增加6,953.2百万港元或29.0%。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 15,031.0 16,473.0 �C8.8%
物业、厂房及设备 6,214.1 2,412.5 157.6%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及向其作出的贷款 444.4 �C 不适用
现金及银行结余 6,016.8 1,597.7 276.6%
交付前付款(「PDP」)及其他应收款项 3,062.8 3,444.4 �C11.1%
衍生金融资产 131.1 19.4 575.8%
资产总额 30,900.2 23,947.0 29.0%
3.1.1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2016年12月31日的大部分资产总额为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以及物业、厂房及
设备。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指分类为融资租赁的飞机之最低租赁应收款
项及其剩余价值的现值。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分类为经营租赁的飞机成本
(扣除其累计折旧)。於2016年12月31日,包括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项下的
飞机在内,总机队规模增至81架飞机,其中63架飞机分类为融资租赁而18架
飞机分类为经营租赁。於2015年12月31日,包括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项下
的飞机在内,总机队规模有63架飞机,其中57架飞机分类为融资租赁而六架
飞机分类为经营租赁。
�C9�C
3.1.2现金及银行结余
於2016年5月及2016年8月分别发行总额为600.0百万美元(相等於约4,657.7百
万港元)的两批债券;於2016年9月按每股8.0港元配售40,000,000股股份所得
款项为320.0百万港元;於2016年11月发行人民币330.0百万元(相等於约385.6
百万港元)的中期票据;以及於2016年收到出售14架飞机的融资租赁应收款
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之後,现金及银行结余由2015年12月31日的1,597.7百万港
元增加4,419.1百万港元或276.6%至2016年12月31日的6,016.8百万港元。
3.1.3衍生金融工具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掉期 24.2 16.1 50.3%
-利率掉期 106.9 3.3 3,139.4%
131.1 19.4 575.8%
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掉期 15.0 32.1 �C53.3%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26份未到期利率掉期合约(2015年:13份合约),
将於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1日(2015年: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
3月21日)止期间不同日期到期,由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浮动利率转换为介乎
1.1%至2.1%(2015年:1.5%至2.1%)的固定利率。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储备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收益为
100.3百万港元(2015年:收益6.6百万港元),而於其他收益�u(亏损)确认的公
平值收益为27.9百万港元(2015年:亏损2.0百万港元)。
�C10�C
3.2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负债总额为27,856.8百万港元,较2015年12月31日的
21,739.0百万港元增加6,117.8百万港元或28.1%,主要由於通过扩大机队规模以扩
展业务而使长期借贷增加及於2016年发行债券及中期票据。
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银行借贷 17,834.7 18,775.2 �C5.0%
债券 4,611.9 �C 不适用
长期借贷 2,346.1 794.2 195.4%
中期票据 740.1 400.5 8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2.8 122.1 172.6%
可换股债券 292.7 796.5 �C63.3%
应付利息 153.4 73.3 109.3%
应付所得税 43.3 37.7 14.9%
衍生金融负债 15.0 32.1 �C53.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486.8 707.4 110.2%
负债总额 27,856.8 21,739.0 28.1%
3.2.1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飞机购买融资的有抵押银行借贷 15,131.6 15,908.9 �C4.9%
PDP融资 2,236.9 2,063.6 8.4%
营运资金借贷 466.2 802.7 �C41.9%
银行借贷总额 17,834.7 18,775.2 �C5.0%
�C11�C
飞机购买融资的有抵押银行借贷乃主要根据固定或伦敦银行同业美元(「美
元」)拆息(「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浮动利率计息。於2016年12月31日,除本集团
根据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向航空公司出租飞机的其他法定抵押外,银行借贷
亦以拥有相关飞机的附属公司的股份、本集团属下若干公司所提供担保,以
及金额为51.7百万港元(2015年:119.2百万港元)的存款作为抵押。
我们须就与空客订立的飞机购买协议支付PDP。PDP融资按浮动利率计息,
用作结付我们根据与空客所订飞机购买协议承诺将购买及获交付的飞机的
PDP。
於2016年12月31日,PDP融资以购买飞机的权利及利益,以及本公司及中国飞
机租赁有限公司(「中飞租(BVI)」)所提供的担保作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
本集团没有就PDP融资提供抵押存款(2015年:6.4百万港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五家银行(2015年:四家银行)的无抵押营运资
金借贷总额为466.2百万港元(2015年:802.7百万港元),乃由本公司及中飞租
(BVI)作担保(2015年:相同)。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完成出售14架飞机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并将所得款项
用作偿还银行借贷。因此,尽管机队规模於2016年有所扩大,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保持稳健。
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银行融资及债券发行,将提供充足财务资
源,可应付其经营活动以及现有及潜在的投资机会所需。
3.2.2债券
於2016年5月6日,本集团发行於2019年到期本金额为300.0百万美元(相等於
约2,330.1百万港元)的三年期高级无抵押债券,该等债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及由本公司担保。该等债券分别按每年票面息率5.9%
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於2016年8月22日,本集团发行於2021年到期本金额为300.0百万美元(相等於
约2,327.6百万港元)的五年期高级无抵押债券,该等债券於联交所上市及由
本公司担保。该等债券按每年票面息率4.9%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债券的账面值为4,611.9百万港元。
�C12�C
3.2.3长期借贷
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提供21项借贷(2015年:七项借贷)予本集团21
间附属公司(2015年:七间附属公司)。长期借贷的余下年期为七至11年(2015
年:八至11年)。该等长期借贷以相关附属公司的股份及所持有之飞机作抵
押,并由本公司或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信托计划亦为与相关附属
公司订立之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交易之对手方。
於2016年12月31日,就两架已交付予航空公司的飞机透过结构融资安排获得
两项借贷(2015年:无)。借贷的余下期限为八年,由本公司担保。
3.2.4中期票据
於2015年7月15日及2016年11月25日,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分别发行於2020
年到期本金额为人民币340.0百万元(相等於约406.0百万港元)为期五年的无
抵押中期票据及於2021年到期本金额为人民币330.0百万元(相等於约385.6百
万港元)为期五年的无抵押中期票据。该等票据分别按每年票面息率6.50%及
4.19%计息。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票据的总账面值为740.1百万港元。
3.2.5可换股债券
於2016年7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城环亚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单独协议,以按总代价590.6百
万港元加有关利息及费用购回本金总额为581.9百万港元的已发行可换股债
券,其中本金额77.6百万港元由本公司向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购回。
购回後,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为310.3百万
港元。
�C13�C
4.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状况及现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I: 营运中飞机
租赁收入 2,029.9 1,535.6
银行借贷还款 (1,633.5) (1,390.1)
396.4 145.5
II:飞机购买及交付
资本开支 (5,911.9) (6,474.5)
银行借贷 4,461.6 5,626.3
(1,450.3) (848.2)
III:尚未交付的新飞机
已付PDP (1,730.8) (1,998.2)
PDP退款 2,015.3 2,495.1
PDP融资 1,758.4 1,768.1
偿还PDP融资 (1,686.2) (2,126.4)
356.7 138.6
IV:净资金变动
发行新股份所得款项 390.9 31.5
购买非控股权益 (19.5) �C
已付股息 (204.2) (118.9)
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及长期借贷所得款项 5,494.3 616.6
就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提前偿还贷款 (4,107.3) (1,190.9)
发行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 �C 876.7
发行债券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 4,608.6 �C
发行中期票据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 384.7 422.7
出售ARI集团所得款项 322.8 �C
与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及向其作出的贷款有关的付款 (469.6) �C
回购可换股债券,包括交易成本 (591.0) (29.7)
营运资金贷款净还款及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626.6) (63.7)
5,183.1 54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4,485.9 (19.8)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89.3 1,42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货币换算差额 (34.5) (16.5)
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40.7 1,389.3
�C14�C
5.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其维持稳健的信贷状况及健全的资本比率,
以支持本集团业务及为股东的投资争取最高价值。
我们结合经营活动所得现金、银行借贷、长期借贷、PDP融资、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
以及股份配售及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所得款项等方法,为经营及资本开支提供所需
资金。为应付当前迅速扩展,本集团未来亦会考虑股权及债务融资机会。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大致维持不变。本集团
充分利用资本杠杆配合飞机交付。
本集团透过负债比率监察资本状况: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计息债项(列入负债总额) 25,825.6 20,766.5 24.4%
资产总额 30,900.2 23,947.0 29.0%
负债比率 83.6% 86.7% �C3.1p.p.
於2016年12月31日,负债比率由86.7%改善至83.6%。
6.资本开支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资本开支主要为购买飞机以赚取租赁收入。资
本开支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银行借贷及债券发行。
下表载列本集团资本开支: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购买飞机(作融资及经营租赁) 5,911.9 6,474.5 �C8.7%
�C15�C
7.合约责任、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
7.1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尚未偿还或然负债(2015年:无)。
7.2购买飞机资本承担
於2012年10月,我们与空客订立一份飞机购买协议,以购买36架A320系列飞机。
36架飞机均於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
於2014年12月,我们与空客订立另一份飞机购买协议,以购买100架A320系列飞
机,其中八架飞机於2016年12月31日前已交付,余下飞机计划於2017年至2022年
内交付。
於2015年12月及2016年1月,我们与空客订立飞机购买协议(乃以2014年购买协议
的修订协议形式签订),以购买四架A320系列飞机,该等四架飞机均已於2016年12
月31日前交付。
我们订立协议购买该批飞机可确保一系列的交付预定,使我们能够达成增长目
标。我们须就每架飞机於其预定交付前的指定日期支付PDP。
有关价格并非於订立有关协议时厘定,仅於落实将交付飞机的最终规格时方可厘
定。由於飞机规格各有不同,加上制造商可能提供不同优惠、赊账或折扣,因此
我们支付的最终购买价将低於订价。该等优惠将以贷项备忘录的形式作出,我们
可将之用作购买商品及服务。该等贷项备忘录一般载入最终飞机发票中,故降低
我们就每架飞机支付的金额。因此,预期飞机的最终购买价将远低於制造商的定
价。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购买飞机承担金额354亿港元(2015年:411亿港元),此
金额以我们估计订约购买及交付的飞机购买总价扣除已付PDP计算。
�C16�C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6,214,103 2,412,544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及向其作出的贷款 444,369 �C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 3 15,030,972 16,473,038
衍生金融资产 131,113 19,439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062,797 3,444,332
受限制现金 176,087 208,3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40,746 1,389,289
资产总额 30,900,187 23,947,029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66,990 60,592
储备 1,839,694 1,437,497
保留盈利 1,136,662 690,452
3,043,346 2,188,541
非控股权益 �C 19,461
权益总额 3,043,346 2,208,002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2,824 122,132
银行借贷 4 17,834,742 18,775,249
长期借贷 5 2,346,110 794,221
中期票据 6 740,126 400,547
可换股债券 7 292,706 796,506
债券 8 4,611,878 �C
衍生金融负债 14,973 32,103
应付所得税 43,274 37,654
应付利息 153,392 73,30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486,816 707,312
负债总额 27,856,841 21,739,027
权益及负债总额 30,900,187 23,947,029
�C17�C
合并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融资租赁收入 9 1,163,127 1,015,395
经营租赁收入 9 416,041 223,881
1,579,168 1,239,276
其他收入 10 868,984 310,026
收入及其他收入 2,448,152 1,549,302
开支
利息开支 (1,029,282) (753,691)
折旧 (163,982) (91,298)
其他经营开支 (399,486) (223,258)
(1,592,750) (1,068,247)
经营溢利 855,402 481,055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7,364) �C
其他收益�u(亏损) 11 44,071 (814)
除所得税前溢利 892,109 480,241
所得税开支 12 (253,694) (100,031)
年内溢利 638,415 380,210
以下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638,415 380,165
非控股权益 �C 45
638,415 380,2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的每股盈利(以每股港元列示)
-每股基本盈利 13(a) 1.009 0.636
-每股摊薄盈利 13(b) 0.984 0.624
�C18�C
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638,415 380,210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储备 (7,799) �C
现金流对冲 100,325 6,578
货币换算差额 (3,313) (795)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总额,经扣除税项 89,213 5,783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727,628 385,993
以下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727,628 385,948
非控股权益 �C 45
727,628 385,993
�C19�C
合并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储备保留盈利 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5年1月1日结余 58,578 1,273,531 429,171 1,761,280 19,416 1,780,696
全面收益
年内溢利 �C �C 380,165 380,165 45 380,210
其他全面收益
现金流对冲 �C 6,578 �C 6,578 �C 6,578
货币换算差额 �C (795) �C (795) �C (795)
全面收益总额 �C 5,783 380,165 385,948 45 385,993
与拥有人交易
购股权计划:
-服务价值 �C 12,182 �C 12,182 �C 12,182
-通过行使购股权发行新股份 2,014 29,460 �C 31,474 �C 31,474
可换股债券-权益部份(附注7) �C 116,541 �C 116,541 �C 116,541
股息 �C �C (118,884) (118,884) �C (118,884)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2,014 158,183 (118,884) 41,313 �C 41,313
於2015年12月31日结余 60,592 1,437,497 690,452 2,188,541 19,461 2,208,002
於2016年1月1日结余 60,592 1,437,497 690,452 2,188,541 19,461 2,208,002
全面收益
年内溢利 �C �C 638,415 638,415 �C 638,415
其他全面收益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储备 �C (7,799) �C (7,799) �C (7,799)
现金流对冲 �C 100,325 �C 100,325 �C 100,325
货币换算差额 �C (3,313) �C (3,313) �C (3,313)
全面收益总额 �C 89,213 638,415 727,628 �C 727,628
与拥有人交易
发行新股份 4,000 315,991 �C 319,991 �C 319,991
购股权计划:
-服务价值 �C 7,915 �C 7,915 �C 7,915
-通过行使购股权发行新股份 2,398 68,495 �C 70,893 �C 70,893
回购可换股债券(附注7) �C (79,378) 12,773 (66,605) �C (66,605)
购买非控股权益 �C (39) �C (39) (19,461) (19,500)
股息(附注14) �C �C (204,978) (204,978) �C (204,978)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6,398 312,984 (192,205) 127,177 (19,461) 107,716
於2016年12月31日结余 66,990 1,839,694 1,136,662 3,043,346 �C 3,043,346
�C20�C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後溢利 638,415 380,210
就以下项目作调整:
-折旧 163,982 91,298
-利息开支 1,029,282 753,691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7,915 12,182
-未变现货币转换(收益)�u亏损 (2,089) 7,426
-利率及货币掉期的公平值(收益)�u亏损 (27,913) 2,042
-出售AircraftRecyclingInternationalLimited
(「ARI」)集团的收益 (8,731) �C
-回购可换股债券的亏损 39 �C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7,364 �C
-利息收入 (34,240) (1,728)
1,774,024 1,245,121
营运资金变动: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 1,217,008 (4,906,045)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21,987 8,62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760,676 272,570
-应付所得税 5,620 15,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2,944 56,120
经营活动所产生�u(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4,092,259 (3,307,949)
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3,669,249) (800,333)
购买土地使用权按金 - (195,231)
退回购买飞机按金 80,910 296,017
已收利息 15,435 1,728
出售ARI集团所得款项 322,840 �C
与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及向其作出的贷款有关的付款 (469,569) �C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3,719,633) (697,819)
�C21�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发行新股份所得款项 390,884 31,474
银行借贷及长期借贷所得款项 9,577,342 9,267,454
发行可换股债券,扣除交易成本 - 876,676
发行中期票据,扣除交易成本 384,680 422,674
发行债券,扣除交易成本 4,608,628 �C
偿还银行借贷及长期借贷 (8,999,729) (5,682,180)
购买非控股权益 (19,500) �C
回购可换股债券,包括交易成本 (591,014) �C
就衍生金融工具支付的利息 (30,950) (36,102)
就借贷、票据及债券支付的利息 (1,029,233) (781,105)
就银行借贷抵押的存款减少 59,872 32,491
就衍生金融工具抵押的存款增加 (33,462) (26,519)
向股东派付股息 (204,232) (118,884)
融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113,286 3,985,9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4,485,912 (19,789)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89,289 1,425,5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货币换算差额 (34,455) (16,492)
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40,746 1,389,289
�C22�C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2012年12月21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12年修订本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
任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MaplesCorporateServicesLimited,P.O.Box309,UglandHouse,Grand
CaymanKY1�C1104,CaymanIslands。本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7月11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主板上市(「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飞机租赁业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的业务主要在中国内地及於欧洲及亚洲之其他国家或地区营运。
除另有说明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
2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於下文载述。除另有指明外,该等政策在所有呈列年度内
贯彻应用。
2.1编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经重估以公平值列账的衍生金融工具後作出调整。
(a)持续经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主要为购买飞机)为35,449.0百万港元,当中5,043.1百
万港元须於一年内支付。监於有关情况,本公司董事已审慎仔细考虑本集团流动资金及其
可动用融资来源,以评估本集团是否具备充足财务资源来履行其财务责任及资本承担以维
持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董事基於以下评估,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纳持续经营基准:
�C 当本集团新订购的飞机建造时,本集团使用短期借贷作为向飞机制造商支付交付前付
款「PDP」。PDP占购买飞机代价约30%至40%。本集团通常使用PDP融资以结算PDP,须
於飞机获交付後偿还。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支付PDP2,862.8百万港元,而相应
PDP融资结余2,236.9百万港元当中1,478.8百万港元须於一年内偿还及将於2016年12月
31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交付的飞机有关。本集团使用长期飞机借贷以偿还PDP融资及
结算飞机购买成本付款结余。然而,长期飞机借贷仅能於紧随交付相关飞机前确认。
基於行业惯例及过往经验,倘飞机可租予航空公司,银行将授出长期飞机借贷。本集
团已就计划於2016年12月31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交付的飞机签订租赁协议或意向书。
因此,本公司董事相信能够取得长期飞机借贷,内部资金或可动用之银行融资额度以
结付PDP融资及於2016年12月31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到期的飞机购买成本付款结余。
�C23�C
�C 根据有关飞机购买协议,预期将於2016年12月31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支付的PDP为
1,134.5百万港元。於批准合并财务报表日期,本集团已与多家商业银行签订PDP融资
协议,该等银行同意於2016年12月31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向本集团提供融资58.0百万
美元(相等於约450.0百万港元)。PDP余额684.5百万港元将以内部资金、可动用的银行
融资额度或额外融资拨付。
�C 本集团已与若干银行订立合作协议,据此,该等银行同意向本集团提供有条件贷款融
资以购买飞机。授出每笔特定贷款须待该等银行完成信贷评估及批准和协定相关贷款
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後方可作实,而有关事项仅将於交付相关飞机不久前确认。
�C 就现有长期飞机借贷而言,根据本集团的业务模式,预期来自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
入,大致上与整个飞机租赁期内的飞机长期飞机借贷分期还款所需现金流出相配。
�C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840.7百万港元。於2017年3月8日,
本集团发行合共500.0百万美元(相等於3,877.2百万港元)的债券。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由管理层所编制涵盖自结算日起不少於十二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
该等预测乃根据多项假设作出,包括飞机交付及租赁时间表、已授出或将授出之内部资金
及可动用的银行融资额度及资本承担金额。根据该等预测,现金流量对本集团自2016年12月
31日起未来十二个月的目前要求是否充足视乎本集团能否从长期飞机借贷获得所需资金,
以及可动用的银行及其他融资来源而定。基於行业惯例及过往经验,由於计划於2017年交
付的飞机已获签订租赁协议或意向书,董事认为将能够取得长期飞机借贷。
按此基础,本公司董事认为,考虑到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业务前景、内部资源、已授出或将
授出的可动用银行融资(如上文所详述),本集团预期应已具备充足营运资金以应付其业务
运作所需及履行财务责任,包括由2016年12月31日起未来十二个月的资本承担。因此,董事
认为本集团将继续能够以持续经营基准经营,并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C24�C
(b)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i)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下列准则的修订已由本集团於2016年1月1日开始或之後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用: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
订本)
2012�C2014年度之年度改进;及
披露动议―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采纳该等修订本并未对本年度或任何之前年度造成任何财务影响。
(ii)尚未采纳的新订准则及诠释
多项新订准则以及对准则及诠释的修订於2016年1月1日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
并无於编制该等合并财务报表时提早应用。预期该等新订准则以及对准则及诠释的修
订不会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惟下文所载者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新订准则阐述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为对冲会计引进了新规
则,并且为金融资产提供一个新的减值模型。
尽管本集团尚未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进行详细评估,本集团预计新规则不会对其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造成重大影响。
采纳该准则对本集团计量金融负债没有影响,因为该准则只影响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的金融负债,而本集团并没有该等负债。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由香港会计准则第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转移,并没有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变更。
新对冲会计规则把对冲工具的会计处理更贴近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实践。由於该准则引
入较多以原则为基础的方法,作为一般规则,可能将有更多合资格作对冲会计处理的
对冲关系。尽管本集团尚未进行详细评估,目前来看,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後,本集团的当前对冲关系将合资格为持续对冲。因此,本集团预计该准则不会对其
对冲关系的会计处理造成重大影响。
�C25�C
新减值模型要求以预期信用亏损,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仅以已产生信用亏损确
认减值拨备。该规定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的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的债务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下的合约资产、应收租赁
款、贷款承担及若干财务担保合约。尽管本集团尚未就新模型可能对其减值拨备造成
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惟其可能导致提前确认信用亏损。
新订准则亦引入延伸的披露要求及呈列方式变动。该等变动预期将更改本集团有关其
金融工具披露的性质及程度,尤其是於采纳新订准则的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必须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实行。本集团并
没有计划於强制日期前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订立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之前的收入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及国际会
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有关收入确认的相关诠释。本公司董事已进行初步评估。
根据该评估,本集团知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利用五个步骤,确立厘定确认收
入时间及金额的全面框架:(1)辨别客户合约;(2)辨别合约中的个别表现责任;(3)厘定
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配至表现责任;及(5)於达到表现责任时确认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必须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实行。於本阶
段,本集团并无计划於其生效日期前采纳该准则。应用该准则的财务影响及对此影响
的合理估计将於详细审核完成後可查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导致近乎所有租赁於承租人之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乃由於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的差异已消除。根据新订准则,资产(租赁项目的使用权)及
金融负债缴纳租金均获确认。惟短期及低值租赁不在此列。
出租人会计处理将不会有重大变动。
该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可撤销
经营租赁承担为41.8百万港元。然而,本集团尚未判定该等承担在何种程度上将导致
就未来付款确认资产及负债以及其如何影响本集团的溢利及现金流量分类。
新订准则必须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实行。於本阶段,本集团并无计
划於其生效日期前采纳该准则。
�C26�C
3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12,357,712 15,970,062
获保证剩余价值 5,723,943 5,123,495
不获保证剩余价值 6,693,720 6,142,055
租赁的投资总额 24,775,375 27,235,612
减:未赚取融资收入 (9,744,403) (10,762,574)
租赁的投资净额 15,030,972 16,473,038
减:累计减值拨备(a) �C �C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净额 15,030,972 16,473,038
(a)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应收航空公司的结欠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结余的固有信贷风险不大。本集
团在追收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按期付款时并无遇到任何拖延或拖欠。於2016年12月31日并无就融
资租赁应收款项作出减值拨备。
於各报告期末的融资租赁投资总额与各报告期末根据该等租赁的最低租赁应收款项的现值的对账如
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的投资总额 24,775,375 27,235,612 减:不获保证剩余价值 (6,693,720) (6,142,055) 最低租赁应收款项 18,081,655 21,093,557 减:有关最低租赁应收款项的未赚取融资收入 (6,390,192) (7,506,573) 最低租赁应收款项的现值 11,691,463 13,586,984 下表乃按於报告期末的相关到期组别而分析本集团的融资租赁投资总额: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的投资总额 -於一年内 1,317,014 1,604,293 -於一年後及五年内 5,450,682 6,879,054 -於五年後 18,007,679 18,752,265 24,775,375 27,235,612 �C27�C 下表乃按於报告期末根据融资租赁的相关到期组别而分析最低租赁应收款项的现值: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低租赁应收款项的现值
-於一年内 563,904 720,090
-於一年後及五年内 2,281,551 3,146,287
-於五年後 8,846,008 9,720,607
11,691,463 13,586,984
4 银行借贷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飞机购买融资的有抵押银行借贷(a) 15,131,613 15,908,923
PDP融资(b) 2,236,897 2,063,645
营运资金借贷(c) 466,232 802,681
17,834,742 18,775,249
(a)飞机购买融资的有抵押银行借贷乃主要根据固定利率或伦敦银行同业美元(「美元」)拆息(「伦敦银
行同业拆息」)浮动利率计息。於2016年12月31日,除本集团根据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向航空公司
出租飞机的其他法定抵押外,银行借贷亦以拥有相关飞机的附属公司的股份、本集团属下若干公
司所提供担保,以及金额为51,698,000港元(2015年:119,214,000港元)的存款作为抵押。
(b)於2016年12月31日,PDP融资乃由有关购买飞机的若干权利及利益以及本公司及中国飞机租赁有
限公司(「中飞租(BVI)」)所提供担保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就PDP融资提供抵押存
款(2015年:6,356,000港元)。
(c)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五家银行(2015年:四家银行)借入无抵押营运资金借贷总额466,232,000
港元(2015年:802,681,000港元),均由本公司及中飞租(BVI)作担保(2015年:相同)。
�C28�C
5 长期借贷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信托计划的借贷(a) 2,195,235 794,221
其他借贷(b) 150,875 �C
2,346,110 794,221
(a)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提供21项借贷(2015年:七项借贷)予本集团21间附属公司(2015年:
七间附属公司)。长期借贷的实际平均年利率介乎6.0%至7.8%(2015年:6.2%至7.8%),剩余期限为
七年至11年(2015年:八年至11年)。该等长期借贷以相关附属公司持有之股权及飞机作抵押及由
本公司或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担保。信托计划亦为与相关附属公司订立之应收融资租赁
交易出售之对手方。
(b)於2016年12月31日,两项借贷乃透过结构化融资安排获得,以向航空公司交付两架飞机(2015年:
无)。该等借贷的实际年利率为5.7%,剩余期限为八年,由本公司作担保。
6 中期票据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期票据 740,126 400,547
於2015年7月15日及2016年11月25日,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分别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百万元(相当
於约406.0百万港元)且於2020年到期的五年期无抵押中期票据,以及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百万元(相
当於约385.6百万港元)且於2021年到期的五年期无抵押中期票据。该等票据分别按票面息率每年6.50%
及4.19%计息。
7 可换股债券
负债 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5年已发行可换股债券的面值 773,456 118,714 892,170
於2015年的交易成本 (13,321) (2,173) (15,494)
初步确认时的账面值 760,135 116,541 876,676
於2015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66,067 �C 66,067
於2015年已付利息(包括安排费) (29,696) �C (29,696)
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月1日的账面值 796,506 116,541 913,047
於2016年回购可换股债券 (524,370) (79,378) (603,748)
於2016年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70,289 �C 70,289
於2016年已付利息(包括安排费) (49,719) �C (49,719)
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 292,706 37,163 329,869
�C29�C
於2015年4月及5月,本公司完成发行年度息率为3.0% 及年度安排费为3.5%的面值分别为387.9百万港元、
116.4百万港元及387.9百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予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及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该等债券到期日自发行日期起计三年,且持有人可选择自发行日期
起41天内任何时间至到期日前10天将其转换为股份。换股价为每股11.28港元,须视乎债券之条款及条
件作出调整。
负债部分的公平值乃於相关发行日期使用本公司於当日就条款相若的非可换股债券厘定的利率(包括
安排费)(「实际利率」)估计。债券的面值减负债部分公平值之余额为权益转换权部分的价值。於初步确
认时,交易成本(主要包括包销佣金)15,494,000港元与负债部分及权益转换权部分按比例抵销,以计算
各部分的账面值。
本公司根据一般授权向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总
所得款项净额约490,575,000港元实际用於飞机购买,包括向空客与中飞租(BVI)於2014年12月1日订立的
两份飞机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飞机购买提供部份融资,内容有关购买100架空客A320型号飞机。所得
款项的实际用途与本公司於2015年3月26日公布的拟作用途相同。
有关负债部分账面值的利息开支(包括安排费)按11.8%至14.1%的实际利率计提,以调整负债部分的账面
值至其摊销成本(即与定期利息付款及於到期日按面值偿还的本金有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於2016年7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财务
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单独协议,以按总代价590,578,000港元加有关利息及费用购回本金总额为581,850,000
港元的已发行可换股债券,其中本金总额77,580,000港元将由本公司向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购
回。该购回已於2016年7月25日完成。购回後,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
为310,320,000港元。根据於2016年7月25日的估计公平值及购买完成时的赎回开支,负债部分524,370,000
港元及权益部分79,378,000港元终止确认,其中12,773,000港元已变现,且自可换股债券储备重新分类至
保留盈利,而亏损净额39,000港元从其他收益及亏损扣除。
8 债券
於2016年5月6日及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分别发行於2019年到期本金额为300.0百万美
元(相等於约2,330.1百万港元)的三年期高级无抵押债券以及於2021年到期本金额为300.0百万美元(相等
於约2,327.6百万港元)的五年期高级无抵押债券。该等债券於联交所上市及由本公司担保。该等债券分
别按每年票面息率5.9%及4.9%计息,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债券的账面值总额
为4,611,878,000港元。
�C30�C
9 租赁收入及分部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从事单一业务分部,即向於中国内地及於欧洲及亚洲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航空公司提供飞机租赁服务。本集团根据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向航空公司出租飞机,并据此收
取租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向16家(2015年:11家)航空公司出租飞机。
下表载列来自个别航空公司应占融资及经营租赁收入总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按租赁收入的客户分类:
航空公司-A 243,163 15% 140,311 11%
航空公司-B 186,472 12% 177,192 14%
航空公司-C 179,020 11% 178,143 15%
航空公司-D 169,443 11% 169,421 14%
航空公司-E 144,463 9% 201,391 16%
其他航空公司 656,607 42% 372,818 30%
融资及经营租赁收入总额 1,579,168 100% 1,239,276 100%
10其他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出售融资租赁应收款项的收益 562,025 54,076
政府支持 260,738 242,644
来自一名关联方之办公室物业的经营租赁收入 2,646 1,093
贷款予一间联营公司的利息收入 18,805 �C
其他 24,770 12,213
868,984 310,026
11其他收益�u(亏损)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货币掉期的未变现收益 8,038 1,183
利率掉期的变现收益 12,149 �C
利率掉期的公平值收益�u(亏损) 7,726 (3,225)
货币转换收益 7,466 1,228
出售ARI集团的收益 8,731 �C
回购可换股债券的亏损 (39) �C
44,071 (814)
�C31�C
12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大陆、香港及其他 40,750 43,911
递延所得税 212,944 56,120
253,694 100,031
13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将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而计算得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638,415 380,165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632,849 597,455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港元) 1.009 0.636
(b)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按未行使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以假设转换所有摊薄潜在普通股。本公司有两类
摊薄潜在普通股:可换股债券及购股权。就可换股债券而言,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经调整,以加入
转换後发行的额外股份,而纯利经调整以对销於财政期间从损益扣除的税後利息开支。就购股权
而言,假设购股权获行使而原应发行的股份数目减去就相同所得款项总额按公平值(按期内每股
平均市价厘定)可能已发行的股份数目为以零代价发行的股份数目。据此以零代价发行的股份数
目乃计入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分母。
�C32�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 638,415 380,165
调整下列项目:
-利息开支(扣除可换股债券税项,不包括资本化金额()千港元) 49,746 35,522
-回购可换股债券的亏损(千港元) 39 �C
688,200 415,687
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632,849 597,455
调整下列项目:
-购股权(千股) 9,947 15,137
-假设兑换可换股债券(千股) 56,684 53,552
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699,480 666,144
每股摊薄盈利(每股港元) 0.984 0.624
14股息
於2016年3月22日,董事会宣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普通股0.18港元的末期股息,总股息为
111.2百万港元,已於2016年6月派付。
於2016年8月25日,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股份0.14港元(2015年:0.04港元),合共93.8百万港
元(2015年:24.2百万港元),已於2016年9月派付。
於2017年3月24日,董事会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普通股0.39港元的末期股息,总股息为
261.5百万港元,此股息总额乃根据於2017年3月24日已发行之股份670,431,640计算。此项拟派股息并未
在於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内反映为应付股息,惟将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分配保
留盈利之方式反映列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每股普通股0.14港元(2015年:0.04港元)的已付中期股息 93,777 24,236
建议每股普通股0.39港元(2015年:0.18港元)的末期股息 261,468 111,201
总计 355,245 135,437
�C33�C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2017年5月3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末期股息每股0.39港元(2015年�U每股0.18港元)。继获得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2日举行
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的批准後,建议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6月19日或前後派
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及收取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
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有关详情载列如下�U
(i)为确定股东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U
a)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5月16日下午4时30分
b)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2日
(包括首尾两日)
(ii)为确定股东收取末期股息的权利�U
a)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7年5月26日下午4时30分
b)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c)记录日期 2017年5月31日
上述有关期间内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
上投票及享有建议之末期股息,所有已正确地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上述的
最後时限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
上市证券。
�C34�C
遵守企业管治守规
董事会致力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本集团深明良好管治对本集团的成就及持续发展极
为重要。
董事会以质素为重要条件下,致力达致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已把企业管治常规适合地应
用在本集团业务运作及增长上。
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对本公司而言乃属不可或缺的框架,有助制定其业务策略
及政策,以及提高透明度、加强问责及提升股东价值。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
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所有守则条文,惟守则条
文第A.2.1条除外,原因为陈爽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董
事会认为,即使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之角色由同一人士担任,并不会损害董事会的权责之平
衡。
於2017年1月19日,陈爽先生已辞任首席执行官并由潘浩文先生接替陈爽先生担任首席执
行官。让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角色分开之安排,既能减轻陈爽先生兼任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
行官的工作量,亦使本公司能有效提高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因此,本公司自2017年1月
19日起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
本公司将不断提高其企业管治常规以配合其业务运作及增长,且不时审视及评估有关常
规,确保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切合最新发展形势。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规则附录十有关上��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本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
等於年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
�C35�C
审核委员会及财务报表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包括四名成员,分别为卓盛泉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严文俊先生、
周光晖先生,太
平绅士
及郭子斌先生,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所
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审计、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
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由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审核。
股东周年大会及业绩公告及年报之刊载
本业绩公告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calc.com.hk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股东周年大会计划於2017年5月22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2016年年
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载於上述网站。
承董事会命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潘浩文
香港,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i)执行董事为陈爽先生、潘浩文先生及刘晚亭女士;(ii)非执行董事为邓子俊先生、
郭子斌先生及陈佳铃女士;及(iii)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范仁鹤先生、严文俊先生、卓盛泉先生及周光
晖先生,太
平绅
士。
�C36�C
中国飞机租赁
01848
中国飞机租赁行情
中国飞机租赁(01848)公告
中国飞机租赁(01848)回购
中国飞机租赁(01848)评级
中国飞机租赁(01848)沽空记录
中国飞机租赁(01848)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