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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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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UE YUE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裕 元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0551)
委任执行董事
更换上市规则授权代表
及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之授权代表
裕元工业 ( 集团) 有限公司 ( 「 本公司」) 董事会 ( 「 董事会」) 宣布,由二零一七年三月
二十四日起生效:
(1) 刘鸿志先生(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 ( 「 上市规则」) 第3.05条所规定的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代表本公司
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授权代表;及
(2) 胡殿谦先生( 「 胡先生」)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
定的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
之授权代表。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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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之个人简历载列如下:
胡先生,现年三十七岁,持有美国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修
财务金融与会计,以及国立台湾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财务金融。胡先生
自大学毕业後,分别於德意志资产管理台湾分公司担任业务分析员,以及里昂证
券台湾分公司担任证券研究员,负责台湾石化业及电信业之产业暨个股调研。在
取得硕士学位後,胡先生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四年任职於香港之高盛 ( 亚洲) 有
限责任公司,为大中华地区之企业客户提供战略�u资本市场相关之服务,负责业
务开发并执行交易。胡先生於离开高盛之前於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一职。胡先生
於二零一四年加入台湾一家电动车辆公司担任财务长。胡先生曾於二零一六年六
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担任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兴柜公司的
联广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胡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加入本
公司担任财务长,彼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根据本公司与胡先生签订之服务协议 ( 「 胡先生之服务协议」) ,彼担任本公司执行
董事之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
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胡先生之服务协议,胡先生之
酬金为每年1,200,000港元,此乃参照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本公司之业绩及
现行市场薪酬基准而厘定,并将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作出检讨。视
乎董事会之决定,胡先生亦将享有酌情分派的花红,并有权享有分别根据本公司
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而授出之购股权及股份,或不时制定之类似股份奖赏
计划而作出之奖励。
於本公告之日期,胡先生概无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证券及期
货条例」) 第XV部之定义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彼与本公司
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
外,胡先生确认彼於过去三年概无於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
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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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之日期,胡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
司担任其他职位,而彼亦无任何资料为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
披露或任何其他事项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w)条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籍此机会欢迎胡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裕元工业 ( 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卢金柱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之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卢 金 柱 先 生( 主 席) 、蔡 佩 君 女 士( 董 事 总 经 理) 、詹 陆 铭 先 生、林 振 钿 先 生、
蔡明伦先生、胡嘉和先生、刘鸿志先生及胡殿谦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怡锡先生、黄明富先生、朱立圣先生、阎孟琪女士及谢永祥先生。
网站:www.yueyu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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