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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EINTERNATIONALHOLDINGSCOMPANYLIMITED
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336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本年度收入达人民币2,074,09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807,765,000元增
加人民币266,325,000元,升幅14.73%。主要是由於集团造纸事务部完成联合的收购後并进行技术改造,於年内产量得以完全释放。
本年度毛利率为19.50%,较二零一五年的毛利率19.01%,上升0.49百分点。
本年度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8,998,000元。本公司拥有人年内应占
全面收益为人民币91,649,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41,136,000元,大幅上升122.80%。
本年度每股基本盈利达人民币18分,而二零一五年度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则为
人民币8分。
董事会议决建议派发本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5.50分。
全年业绩
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或「年内」)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年度」)同期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2,074,090 1,807,765
销售成本 (1,669,542) (1,464,027)
毛利 404,548 343,738
其他收入 4 34,308 24,549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30,601) (14,753)
分销及销售费用 (69,410) (64,823)
行政开支 (116,574) (120,062)
融资成本 6 (43,963) (62,302)
其他开支 (674) (476)
研发开支 (52,725) (49,153)
除税前溢利 7 124,909 56,718
所得税开支 8 (15,911) (14,025)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108,998 42,693
年内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91,649 41,136
非控股权益 17,349 1,557
108,998 42,693
每股盈利
基本 (人民币) 18分 8分
摊薄 (人民币) 10 不适用 8分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20,248 981,150
预付租赁款项 163,298 206,349
投资物业 13,773 -
其他无形资产 1,074 2,331
递延税项资产 2,235 868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 12,696 9,172
1,113,324 1,199,870
流动资产
存货 130,663 139,843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894,373 938,470
预付租赁款项 4,720 5,530
已抵押银行存款 123,367 145,855
短期投资 - 10,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9,518 59,442
1,312,641 1,299,14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739,835 698,447
税项负债 11,856 7,372
银行借款 636,873 779,723
其他借款 65,234 43,982
融资租赁应付款项 350 330
应付董事款项 2,389 2,620
附属公司非控制权益拥有人借款 - 25,138
1,456,537 1,557,612
流动负债净值 (143,896) (258,472)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969,428 941,398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3 41,655 41,655
股本溢价及储备 638,721 547,07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80,376 588,727
非控股权益 127,762 110,413
权益总额 808,138 699,140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5,007 2,074
递延收入 12,966 34,276
银行借款 115,356 38,500
其他借款 20,143 22,748
融资租赁应付款项 7,818 8,168
附属公司非控制权益拥有人借款 - 136,492
161,290 242,258
969,428 941,398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arendonHouse,2Church 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而其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国。
本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由胡正先生、胡汉程先生、胡汉朝先生及胡汉祥先生累计共同拥有本公司75%股票及以一致行动进行,被视为本公司控制股东。
本公司的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纸、纸板及纸制包装产品。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下文统称为「本集团」。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该货币(「功能货币」)用於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承诺,本集团之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43,896,000元,本公司董事於编制综合财务报告时已经作出审慎考虑。按照基准,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报表仍有约人民币264,425,000元的有抵押授信尚未使用。董事信纳本集团有足够财务资源应付可见将来到期之财务责任。
因此,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 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本集团於本年度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1(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1(修订本) 披露动议
香港会计准则16及 对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之厘清
香港会计准则38(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16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41(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27(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0、 应用合并豁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2及
香港会计准则28(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二零一二
年至二零一四年循环)
本公司董事认为,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现时及过往年度之财务业绩状况及�u或载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惟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惟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 1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及相关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 1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6 2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修订本)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4(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4 保险合约一并应
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修订本)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来自客户合约之
收益作出的澄清
1
香港会计准则10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会计准则28(修订本) 4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7(修订本) 4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12(修订本)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二零一四
年至二零一六年循环)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子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
用。
除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15、16及香港会计准则7(修订本)之影响外,本公司
董事预期,应用已颁布其他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 收入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供应瓦楞芯纸及纸制包装产品。
本集团按主要营运决策者(即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审阅以就各分部间进行资源分配及评估各分部表现的本集团内部报告,作为厘定其营运分部的基准。
本集团按其产品划分经营单位,并编制经营单位的资料,呈报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作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用。本集团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下的可申报分部主要分为两类:
1. 纸制包装:此分部生产及销售纸制包装产品。
2. 瓦楞芯纸:此分部生产及销售瓦楞芯纸。
(a) 分部收入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申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纸制包装 瓦楞芯纸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外部销售 723,165 1,350,925 2,074,090
分部间销售 - 85,749 85,749
分部收入 723,165 1,436,674 2,159,839
抵销 (85,749)
集团收入 2,074,090
分部溢利 5,910 119,280 125,190
抵销 59
125,249
未分配企业开支净额 (340)
除税前溢利 124,909
包括於分部业绩之计算的其他分部资料:
纸制包装 瓦楞芯纸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折旧 23,477 55,382 78,859
摊销 267 4,438 4,705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4,552 2,487 7,039
存货减值 - 2,436 2,43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纸制包装 瓦楞芯纸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外部销售 809,751 998,014 1,807,765
分部间销售 - 79,476 79,476
分部收入 809,751 1,077,490 1,887,241
抵销 (79,476)
集团收入 1,807,765
分部溢利 11,461 47,401 58,862
抵销 (59)
58,803
未分配企业开支净额 (2,085)
除税前溢利 56,718
包括於分部业绩之计算的其他分部资料:
纸制包装 瓦楞芯纸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折旧 23,440 50,473 73,913
摊销 399 6,360 6,759
营运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的溢利,未扣除法律及专业费用、银行利息收入以及其他企业收入及开支。
因可申报分部的总收入(剔除分部间收入)与本集团的收入相同,故并无提供可申报分部收入的对账。
(b) 有关产品资料
载列於本集团主要产品收入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咖啡色纸箱 448,340 511,183
AA级瓦楞芯纸 1,329,041 810,242
蜂窝纸制品 189,330 213,987
C级瓦楞芯纸 21,884 187,772
彩色纸箱 85,495 84,581
2,074,090 1,807,765
(c) 地区资料
本集团的营运均位於中国。
(d)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相应年度的来自客户个别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逾10%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甲
1 311,837 344,812
1. 来自纸制包装的收入
(e) 分部资产及负债
供主要营运决策者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用的本集团营运分部资料并无计入任何资产及负债。因此,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
4.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3,030 3,836
短期投资收入 348 744
管理费收入 185 210
销售废料 507 497
政府补贴(附注) 30,128 18,270
杂项收入 110 992
总计 34,308 24,549
附注: 本集团於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收到当地政府对於经济及环境发展贡献财政
鼓励的政府补贴。此财政鼓励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5. 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汇兑亏损净额 (17,635) (14,71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亏损)净额 192 (37)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1,930 -
终止投资项目亏损 (8,049) -
已确认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7,039) -
(30,601) (14,753)
6.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项目的利息:
银行借款 37,785 54,900
其他借款 3,662 4,557
附属公司非控制权益拥有人借款 1,996 2,306
融资租赁 520 539
43,963 62,302
7.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本年度除税前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78,724 73,913
投资物业折旧 135 -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257 1,806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5,061 5,530
减: 在建工程的资本化金额 (240) (577)
减: 存货的资本化金额 (63,138) (52,291)
折旧及摊销总额 21,799 28,381
核数师酬金 1,743 2,068
汇兑亏损净额 17,635 14,716
已确认之货存成本支出 1,669,542 1,464,027
以下项目的经营租赁租金
- 已租用的厂房及办公室物业 19,611 19,361
- 已租用的车辆 59 178
员工成本
- 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 5,769 7,723
- 薪金及其他福利成本 221,301 217,182
-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7,579 18,405
员工成本总额 244,649 243,310
8.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利得税
即期税项 - -
中国企业所得税
即期税项 15,510 10,125
以前年度(过度)不足拨备 (1,165) 3,743
14,345 13,868
预扣所得税 - -
递延税项
本年度 1,566 157
15,911 14,025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公司於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25%,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据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批文,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正业包装(中山)有限公司(「正业包装(中山)」)及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中山永发纸业」)於二零零九年取得为期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若干条件,二零一二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於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五年,正业包装(中山)及中山永发纸业已更新其高新技术证书,直至二零一八年仍然享有其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於二零一三年,珠海正业包装有限公司(「正业包装(珠海)」)获取高新技术证书企业,并享有其所得税税率为15%的税务优惠至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正业包装(珠海)已更新其高新技术证书,直至二零一九年仍然享有其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9. 股息
本公司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5.50分(二零一五年:无)。建议的股息约人民币27,500,000元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或前後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派发。
该建议的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10.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91,649 41,136
股份数目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普通股股数 500,000,000 500,000,000
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购股权行使价格高於股份的平均市价,故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并无假定本公司已行使购股权。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发行潜在普通股,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并无出现。
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495,670 488,076
减:呆账准备 (8,357) (1,318)
487,313 486,758
垫付供应商款项 3,213 2,945
应收票据 384,355 424,651
预付款项 2,895 4,519
其他应收款项 16,597 19,597
403,847 448,76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894,373 938,470
本集团由发票开具日期起计算,向贸易客户提供30天至120天的信用期,惟承接的客户须於货品交付时付款。就拥有良好信用质量的客户而言,本集团亦允许在贸易应收款项到期前,可以彼等於银行担保60天至180天期限内以票据结付相关款项。
列载於报告期末按照货品发送日期为基准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337,209 334,122
61至90天 70,438 87,520
91至180天 57,450 63,942
180天以上 22,216 1,174
487,313 486,758
列载於报告期末按照货品发送日期呈列的票据应收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34,724 42,476
61至90天 115,994 98,105
91至180天 189,342 183,180
180天以上 44,295 100,890
384,355 424,651
在承接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先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质量及厘定客户信用限额。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账面价值合共人民币39,10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681,000元)的逾期应收账款,惟本集团并未对此作出减值拨备,因为本集团相信此价值仍可以在本报告其末的重大期後结算中收回,债务人纠纷个案的法律意见、还款历史记录及财务状况。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其中客户已提供的票据结算之贸易应收款项不视为逾期。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逾期:
0至30天 17,925 7,507
31至60天 2,736 4,602
61至90天 2,911 801
90天以上 15,535 771
总计 39,107 13,681
呆账准备变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318 1,318
不可收回的撇账额 7,039 -
年终 8,357 1,318
在厘定贸易应收款项是否可予收回时,本集团考虑由初次授出信用当日起至报告日期止期间贸易应收款项的信用质量的任何变动。客户拥有良好还款记录,并无逾期亦无减值,因此没有作出减值之需要。
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399,690 445,116
应付票据�C 有抵押 218,971 148,043
其他应付税项 (附注) 62,347 42,648
应付薪酬及福利费 25,430 27,916
应付工程款项 4,450 865
预付客户款 9,572 11,554
其他 19,375 22,305
739,835 698,447
附注:其他应付税项中的增值税拨备占人民币56,48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7,268,000元)。
载列於报告期末按照货品收取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255,885 207,827
61至90天 50,686 95,600
91至180天 82,316 115,897
180天以上 10,803 25,792
399,690 445,116
列载於报告期末按照货品收取日期呈列的票据应付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65,130 32,520
61至90天 8,950 5,000
91至180天 89,341 110,523
180天以上 55,550 -
218,971 148,043
购买材料的平均信用期介乎30至120天。本集团设有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监控偿还情况。
13. 股本
股份数目 票面值
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港元
法定: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00 100,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0,000,000 50,000,000
人民币千元
呈列为: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1,65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根据国家统计局於1月份公布二零一六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资料,其增速为6.7%。
虽然增速为26年来的低位,但仍於政府预期区间。国内经济发展保持合理运行,并专
注各行业的品质发展。当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造纸行业亦受惠。年内,为解决造纸业产能过剩及环保问题,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手段淘汰落後产能,为求让造纸业供过於求的情况逐步改善。政府的执行力度加强,促使整个造纸业界出现汰弱留强的现象,品质渗半及不迎合环保要求的商家逐渐被淘汰,留下优质的造纸品牌继续推动整个造纸行业的发展。正业国际作为区域领先的瓦楞芯纸及纸制包装服务供应商,在规模效益、节能环保及创新技术等多方面都具竞争优势。因此,集团不受市场整合的影响,继续於市场上稳健发展。
在行业供需结构逐步改善的情况下,正业国际更能突显於前期进行优化产能布局的成果及效益。於早年收购的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联合」)造纸厂的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已於年内全部完工,并已百分百投产,大大提升了瓦楞芯纸的产能及巩固上游的生产基础,为集团收入带来一定的贡献。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整体营业额为人民币2,074,090,000元,较去年增长14.73%,其中纸制包装产品及瓦楞芯纸业务的销售额分别占总销售额的34.87%及65.13%。集团新增的瓦楞芯纸产能受惠上半年原材料燃煤及废纸价格下跌,集团年内毛利录得人民币 404,548,000 元,同比上升17.69%,毛利率保持平稳为19.50%。此外,集团於年内持续整合内部资源以提高生产效益,并加强内部成本管理,致力维持�g定的盈利水准。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录得人民币91,649,000元,与去年大增122.80%。集团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8,998,000元,同比上升155.31%。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18分。
集团的销售一直主要以人民币交易,为应对人民币持续贬值对集团外币借款的有所影响,集团於年内的三月及五月份将未来六年偿还本金的2,917,000,000日元借款全部转换成人民币借款,减低了未来承受日元的汇率风险。
纸制包装产品
集团的纸制包装产品主要包括瓦楞纸箱及蜂窝纸制品。优质的瓦楞纸包装凭藉其轻巧、坚韧及可回收再造的特质,尤其受小型家电及空调生产商欢迎,而集团主要客户为国内龙头小型家电及空调生产商。年内,白色家电行业竞争依旧激烈。随着国家限购政策的推出及货币资金紧缩,加上房地产市场遂步降温,影响白色家电的消费需求。此外,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集团策略性出售其主要生产及销售纸制包装产品的肥市正业包装有限公司之全部权益,令整体产能有所下降,影响纸制包装产品的全年收入。年内集团纸制包装产品的整体营业额为人民币723,165,000元,下跌10.69%(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09,751,000元),其中,瓦楞纸箱和蜂窝纸制品分别占整体纸制包装产品营业额的73.82%和26.18%(二零一五年:73.57%和26.43%)。
集团为免容易受单一市场的波幅影响,正积极拓展销售网路,进一步扩大至食品调味料生产商和电子产品等行业之客户群。同时,集团亦会与大型家电制造商等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紧贴客户的转型步伐,适时调整产品规格与种类,突显其作为一站式服务供应商的价值。
瓦楞芯纸
二零一六年以来,政府对环保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大,原纸供给端改善明显,特别是政府在沿海污染严重的地区对新产能的审核尤其严格。虽然原材料包括废纸及煤炭的价格於下半年持续上升,但由於供应格局改善得宜令业界的议价能力相应提升,致包装纸品的售价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达致六年来最大的升幅。瓦楞芯纸作为瓦楞包装产品的主要上游产品,集团的联合造纸厂於年内放的产能全面迎合市场需求。产能扩大及价格提升双管齐下,瓦楞芯纸业务於二零一六年的营业额达人民币1,350,925,000元,同比上升35.36%(二零一五年的营业额达人民币998,014,000元)。
毛利及毛利率
本年度之毛利为人民币404,548,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度同期的人民币343,738,000增加17.69%。平均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的19.01%上升至本年度的19.50%。
出售合肥市正业包装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本集团宣布就以现金代价人民币34,000,000元出售合肥市正业包装有限公司(「合肥正业」)100%之权益(相当於全部已发行股本)事项订立协议,并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完成交易。合肥正业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纸制包装产品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主要资产为位於中国合肥市肥西县面积约为66,700平方米的土地及29,376平方米的在建厂房。集团出售事项合乎本集团整体利益。集团出售项目给集团下半年带来的盈利约为人民币1,930,000元。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可增强现金状况及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公司带来正面的财务及营运影响,对未来发展有利。出售该事项所得现金流净额约为人民币32,613,000元,已用作偿还银行借款之用。
终止湖北项目投资协议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签订终止湖北专案投资协议并於同日生效,集团将不会在中国湖北省松滋市兴建造纸新厂房及设施。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本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湖北永发纸业有限公司(「湖北永发」)透过拍卖以人民币28,800,000元的总代价成功投得位於中国松滋市工业园的土地总地盘面积为200,000平方米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湖北省松滋市政府(「市政府」)及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工业园」)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分别向湖北永发拨付金额人民币23,800,000元及人民币
5,000,000元,合共人民币28,800,000元,作为财政项目奖扶,以鼓励本集团在松滋市发展造纸项目。本集团原打算兴建可产出年产能60万吨的造纸厂。然而,鉴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份完成收购另一家位於广东省中山市的联合造纸厂,董事认为本集团继续兴建新厂房并不符合经济原则,因为会涉及额外投资及经营成本,因此终止兴建新厂房。此举动可使本集团减少兴建厂房所产生的额外资本开支及经营开支,亦符合本集团利益。於终止时,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在损益时扣除或计入,已包括在其他收益及亏损的终止投资项目造成人民币8,049,000元亏损。董事认为终止协议对本集团营运资金不会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展望
延续二零一六年的淘汰落後产能行动,严谨的环保政策及产能监控预计将於二零一七年持之以恒。随着造纸产业格局的持续优化,集团亦将致力同步配合行业的发展步伐,调整内部结构及资源配置,为求能够在市场上保持健康的发展。年内,集团采用了绩效指标有效管理瓦楞芯纸生产线,成功提高整体生产线的生产效益;有见及此,集团将继续沿用此绩效指标以优化瓦楞纸箱及蜂窝纸制品的生产线,逐步改善其内部管理工作,提高营运效率及表现。同时,集团将严谨控制成本开支,并统一监管各单位的财务状况。
为避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集团将适时调整采购原材料的策略,以及弹性处理外币贷款,以减少汇兑损失。为持续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将继续投入�x发工作,改良生产技术。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专注提升产品品质及�x发新品种,以推动整体业务的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由於中国政府持续推行环保政策,集团将致力采用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和设备,严格监控生产过程以确保达标,并严守政府最新节能减排标准,保持集团作为行业领先者的环保典范。
造纸工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集团相信市场仍有增长空间。为抓紧机遇,集团会密切关注行业变化,融合趋势并积极调整和优化产品及丰富客户组合,壮大业务基础。集团的销售人员团队将制定合适的行销策略,全面了解造纸行业的最新情况,积极寻找纳入多元化客户的机会。
此外,随着现代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电商平台的交易为造纸行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集团为了捕捉电商对纸制包装产品的庞大需求,集团将会积极寻找与电商合作的机会,开拓新商机以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管理层对集团未来的发展前景感到乐观,集团会继续努力,严控成本及加强资本良好运作,保持本集团在造纸及包装行业之市场竞争力。集团业务将继续由经验丰富及能力出众的管理团队带领,务求将本集团之规模及盈利能力更进一步提升,希望来年能继续为公司及股东争取最大的利益和回报。
分销及销售费用
本集团分销及销售费用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64,823,000元上升至二零一六年度的人民币69,410,000元,涨幅约为7.08%。於本年度内,分销及销售费用主要是人员工资、运输成本及业务宣传及推广等费用。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20,062,000元下降至二零一六年度的人民币116,574,000元,降幅约为2.91%,行政开支主要是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租金及折旧等费用。
融资成本
本集团融资成本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62,302,000元下降至二零一六年度的人民币43,963,000元,降幅约29.44%。
於本年度,银行借款利率按浮动利率介乎3.63%至6.69%,而二零一五年则介乎2.40%至6.69%。在年内按加权平均的银行借款定息、银行借款浮息及融资租赁应付款项定息及其他借款浮息利率分别为5.78%、4.83%、6.12%及10.91%(二零一五年:分别为4.81%、4.57%、6.12%及10.62%)。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借款、其他借款以及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845,774,000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人民币893,451,000元。
研发支出
本集团的研发支出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 49,153,000 元上升至二零一六年度的人民
币52,725,000元,增幅约为7.27%,主要是为了达到提升集团产品竞争力的目的及应客
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以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
所得税开支
於本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15,911,000 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
14,025,000 元),其有效税率为12.74%(二零一五年度:24.73%)。年内低有效税率主
要由於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之影响。有关年内除税前溢利的税项开支对账表的详细资料,请参阅二零一七年四月末刊发的年报中所得税开支章节里。
溢利及全面收益
於年内的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8,998,000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收益为人民币91,649,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收益的人民币41,136,000元,大幅上升122.80%。
流动资金、财政资源及资本结构
现金流量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净额流入人民币100,076,000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主要为出售附属公司的款项,金额为人民币 32,613,000
元;及人民币10,348,000元为赎回短期投资的资金。
存货
存货下降6.56%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30,663,000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人民币139,843,000元。於本年度,存货周转天数加速为30天(二零一五年度:36天),属正常水准。
贸易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487,313,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86,758,000元)。本集团向包装纸品客户授予介乎30天至120天的信用期,并向瓦楞芯纸客户授予30天至75天的信用期。贸易应收款项的周转天数约至86天(二零一五年度:100天)。
票据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384,35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24,651,000元)。
贸易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399,69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45,116,000元)。大部分供应商向本集团授予介乎30天至120天的信用期。贸易应付款项的周转天数缩短至92天(二零一五年度:120天)。
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结余达人民币837,606,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84,953,000元)。
资产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总资产负债比率约为34.53%(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5.41%),此乃按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金额占总资产百分比计算。净资产负债比率为81.53%(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15.45%),此乃按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金额减已抵押银行存款及现金及银行结余後,占股东权益百分比计算。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抵押若干账面值人民币737,006,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61,308,000元)的资产,作为本集团借贷的抵押品。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本承担(包括已订约及授权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48,275,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2,267,000元),所有资本承担为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
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汇率风险
本集团大部份收入及产生的支出以人民币计算。本集团进行若干以外币计值的交易,主要是美元、港元及英磅。由於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汇率在过往一年大幅波动,本集团已於年内减少该等以外币计值的交易。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并购的联合造纸厂,於并购前联合造纸厂向其中一名股东,日本的联合株式会社*(レンゴ�`株式会社)借入本金3,500,000,000日元的十年期借款。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及五月份,将未来六年偿还本金的2,917,000,000日元借款转换成人民币借款,以减低承受日元的汇率风险。本集团现时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董事会紧密地监督外汇汇率及有必要时考虑安排进行外币对策之需要。
* 仅供识别
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支付本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5.50分(二零一五年:无),惟须获股东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如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建议之末期股息将以港币支付。末期股息的人民币�u港币兑换率将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设定,按香港银行公会开市参考牌价的人民币电汇购入价计算;及将连同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公布。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二)或前後向股东派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股东周年大会的出席及表决资格,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表决的人士,务必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份证书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为厘定建议的末期股息资格,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拟领取建议的末期股息的人士,务必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份证书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二)或前後向股东派发。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彼等均确认於本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
企业管治
本公司一直采纳并应用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之原则及若干建议最佳常规。本公司已在本年度内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进一步资料刊载於本公司本年度年报内的企业管治报告内。
购回、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获得的公开资料及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的足够公众持股量规定,即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25%由公众持有。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确认,初始公布所载列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数额一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於上述所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任何相关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的受委聘核证,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未对初始公布作出保证。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成立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与本公司的外部核数师共同商讨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项(包括审阅本公司的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确信,本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并公平呈现本集团於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及业绩。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稍後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布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全年业绩及年度报告的刊登
此全年业绩公布已刊登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hengye-cn.com)。本年度的年度报告稍後将寄发予股东及於上述网站公布。
致谢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就本集团管理团队及员工於年内所作出贡献衷心致谢,并就所有股东及业务合作夥伴的不断支持表示感激。
承董事会命
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胡汉朝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胡汉朝先生、胡汉程先生及胡正先生;非执行董事胡汉祥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锺国武先生、吴友俊先生及朱宏伟教授组成。
本公布以中英版本编制。中英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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