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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AAGEnergyHoldingsLimited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68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公告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亚美」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董事会提呈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业绩。 业务回顾 2016年总产量和净储量进一步增长: 我们很荣幸的宣布,相比2015年,本集团继续在总产量和净储量两方面持续 增长。本集团2016年总产量相比2015年增长了7%,达到5.41亿立方米( 即191亿 立方英尺),包括潘庄区块的天然气产量5.06亿立方米(即179亿立方英尺)以及 马必区块的天然气产量3,500万立方米(即12亿立方英尺)。我们的天然气总销 售量(未扣除适用的增值税(「增值税」)和地方附加税)相比2015年,增长了3.5%, 达到了4.96亿立方米(即175亿立方英尺)。截至2016年底,本集团的证实及概算 (「2P」)净天然气储量约为6,980亿立方英尺,较2015年末的2P净储量6,700亿立 方英尺实现了4.1%的增长。 潘庄区块进入了生产期: 本集团谨此宣布,携手潘庄区块中方夥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CUCBM」), 潘庄区块已经达到了总体开发方案(「ODP」)的设计产能4.95亿立方米(即175亿 立方英尺),并且在2016年11月1日进入了生产期。这使得潘庄区块成为第一个 完成了开发阶段并且进入生产阶段的中外合作开发煤层气(「CBM」)项目。这 是继2011年11月2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 审批通过ODP之後,潘庄区块取得的又一个重大里程碑式的进展。 �C1�C 本公司在2016年报告利润为人民币1.066亿元 2016年对全球的上游油气生产商而言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对於亚美来说也是 一样。受中国经济持续放缓并且受国家发改委调减天然气价格的影响,在 2016年本公司平均实现的天然气销售气价(「平均售价」)为每立方米人民币1.20 元(即每千立方英尺5.13美元),相比2015年价格下降了每立方米人民币0.46元 或28%。由此,2016年我们的收入减少了人民币1.254亿元至人民币4.113亿元。 尽管收入有所减少,2016年我们实现利润人民币1.066亿元。 财务回顾 请参见本公告後述之「财务业绩回顾」一节部分。 经营回顾 本集团两间附属公司经营的两项重大资产(美中能源有限公司「SAEI」经营的 潘庄区块及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AAGI」经营的马必区块)的若干重大经 营目标取得显着进展。 潘庄区块 潘庄区块生产进展 较去年的总产量4.88亿立方米(即172亿立方英尺),2016年潘庄区块的总产 量增长了3.7%至5.06亿立方米(即179亿立方英尺)。潘庄区块的销售利用率 在2016年仍然非常好,保持在总产量98%的高水平。2016年潘庄区块的销 售气量(未扣除增值税和地方附加税)由2015年总销售气量(未扣除增值税 和地方附加税)的4.786亿立方米(即169亿立方英尺)略增长3.5%至4.955亿立 方米(即175亿立方英尺)。潘庄区块进一步的产量资料以及井数统计请详 见下列表1。 潘庄钻井及地面设施进展 亚美2016年在潘庄共钻探及完成30口井( 由28口单分支水平井(「SLH」)及2 口丛式井(「PDW」)组成)。这28口SLH平均钻井时间仅用22天,平均每口井 成本为人民币380万元,而2015年SLH平均每口井成本为人民币580万元,平 均钻井时间31天。我们完成了6口丛式井的压裂以及10个地面压缩机增压 项目,进一步增进了完井的效果,达到了2016年预期的井口集气压力。截 至2016年底,共有5座集气站及16个井口压缩机上线。2016年潘庄区块日均 产气量为每天138万立方米,仍然是中国最高产的CBM区块。截至2016年底, 累计有97口生产井投产。这97口生产井,包括14口PDW,49口多分支水平 井(「MLD」)以及34口SLH。 �C2�C 马必区块 马必区块先导项目进展 亚美的马必区块,在2016年向马必总体开发方案一期方案(「ODPI」)得到批 准的方向继续成功迈进,取得了令人充满希望的成果。2016年马必区块的 先导性总产气量相比2015年的1,590万立方米(即5.7亿立方英尺)增长至3,500 万立方米(即12亿立方英尺)。平均日产气量方面,2016年达到了每天95,500 立方米,比2015年的每天43,650立方米增长了119%。 2016年我们在马必区块完成了8口SLH,平均钻井成本为每口井人民币480 万元,平均钻井时间28天。继2015年取得成功之後,压裂工作的成果在2016 年继续扩大,一共完成了共计127级、31口井的压裂工作。这127级压裂工 作中,包括对7口SLH的69级压裂工作,平均每口井压裂10级。2016年其压 裂费用平均为每级人民币55万元。其余的58级压裂属於PDW压裂,平均每 口PDW完成对多个煤层共计4级压裂。PDW的压裂费用平均为每级人民币 40万元。在进行过压裂的PDW中,由12口PDW组成的MB02�CA3�C67S井组,在 2016年12月的日平均产气量为每天34,000立方米,即平均每口井日产气量 每天2,800立方米,对於PDW来说这个产量水准是非常有前景的。亚美非常 高兴看到井的增产措施和完井技术的日益成功,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本集 团在煤层气开发和生产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 对於最近完成钻井的SLH,其中许多井尚未达到其天然气生产峰值产量并 具有较高的井底压力,马必区块继续对其进行排水生产作业。因此,在本 公司可以确定这些井的经济可行性之前,需要更多的生产记录资料。 表1―潘庄区块(「潘庄」)及马必区块(「马必」)的作业汇总 变动 2016年 2015年 百分比 潘庄总产量(百万立方米) 506.13 488.29 3% 潘庄生产井总数* 97 63 54% 潘庄多分支水平井 49 49 0 潘庄单分支水平井 34 7 386% 潘庄丛式井 14 7 100% 潘庄天然气日均产量(百万立方米每天) 1.38 1.34 3% 潘庄平均每井日均产量(千立方米每天) 14.26 21.23 �C33% 潘庄压裂井数 6 13 �C46% 马必总产量(百万立方米) 34.95 15.93 119% 马必生产井总数* 121 80 51% 马必多分支水平井 2 4 �C50% 马必单分支水平井 12 7 71% 马必丛式井 107 69 55% 马必天然气日均产量(千立方米每天) 95.5 43.65 119% 马必平均每井日均产量(千立方米每天) 0.79 0.55 44% 马必压裂井数 31 35 �C9% *井数统计自排采起始之日起计算 �C3�C 马必区块总体开发方案进展 马必区块在2016年就马必区块第一阶段总体开发计划(「马必ODPI」)的批 准取得进一步进展。所有马必ODPI相关的预先批准都已取得,包括土地 利用,社会稳定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等等。马必ODPI报告已根据马必 先导计画的最新进展以及不断持续变化的��场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在正 在我们的项目夥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的最终审核之中, 之後将进一步提交国家发改委。根据以往经验,马必ODPI预计将在向国 家发改委提交申请後6至12个月内获得批准。 勘探及储量更新 本集团对於马必区块和潘庄区块在2016年储量升级计划取得的进展都非常乐观。 2016年在马必区块钻探了8口储量井,压裂了37口井。2016年,共有35口井为马 必储量升级计划(目标煤层为2号,3号,9号和15号煤层)做出了贡献,达到中 国国土资源部(「MOLAR」)的国家储量认证和马必的Netherland,Sewell& Associations,Inc(. 「NSAI」)的2P储量升级条件。在潘庄区块,2口钻井用於储量升 级,其中一口井现在已经进入商业生产。 根据作为独立储量认证公司NSAI发布的报告,截至2016年底本集团的净2P天 然气储量约为6,980亿立方英尺,较2015年底的净2P储量6,700亿立方英尺增长 了4.1%。潘庄区块贡献的净2P储量为1,973亿立方英尺,较2015年底的净2P储量 1,860亿立方英尺增长了6.1%;马必区块贡献的净2P储量为5,005亿立方英尺, 较2015年底的净2P储量4,840亿立方英尺增长了3.4%。 随着对储量在价值认识上的持续升级,我们非常高兴的宣布2016年马必区块 的净证实「( 1P」)储量为97亿立方英尺。截至2016年年底,本集团的净证实+概 算+可能(「3P」)储量为15,250亿立方英尺,较2015年底的15,740亿立方英尺减少 了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马必ODPI批准有所延迟,我们预计其将在2017年 下半年得到批准。 潘庄区块的净3P储量从2015年底的2,430亿立方英尺增长了8.9%至2016年年底 的2,648亿立方英尺,原因是我们在长期计划中增加了井数,从而增加了我们 预期在2028年即潘庄区块产品分成合同(「PSC」)到期之前的天然气产量。这证 明了我们开发潘庄区块超过了其每年175亿立方英尺的原始设计产能的承诺。 这一扩大的储量基础将进一步促进潘庄区块的产量提升和马必区块的全面商 业化生产。 �C4�C 下列表2列出了相比2015年与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储量资料: 表2―本集团储量资料 税後净现值 2015年 储量数据*** 总量净量(*)(***) 10%**净量(*)(***) (十亿 (十亿 (十亿 立方英尺)立方英尺)(百万美元)立方英尺) 合计 证实储量(1P) 136.0 107.2 277.6 93.5 证实+概算储量(2P) 1,002.1 697.8 701.6 670.5 证实+概算+可能储量(3P) 2,357.6 1,525.0 1,137.0 1,573.8 潘庄区块 证实储量(1P) 124.4 97.5 252.6 93.5 证实+概算储量(2P) 253.1 197.3 508.8 186.0 证实+概算+可能储量(3P) 341.6 264.8 682.8 243.4 马必区块 证实储量(1P) 11.6 9.7 25.0 不适用 证实+概算储量(2P) 749.0 500.5 192.8 484.4 证实+概算+可能储量(3P) 2,016.0 1,260.2 454.2 1,330.4 附注: *净天然气储量为根据各产品分成合同的条款就燃料及冷缩作出调整後我们应占的天然 气储量。 **指我们於产品分成合同下煤层气区块的未来总收益分成,该收益乃加上回收成本及扣除 增值税、采矿权使用费、未来资本成本及经营开支。未来净收益於扣除所得税後呈列,并 已按10%的年率折让,以厘定其净现值,列示净现值用以说明时间对货币价值的影响。本 报告内呈列的未来净收益不应被解释为该等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该等储量估算及未来净收益乃由NSAI根据石油工程师学会颁布的石油及天然气储量估 算及审计标准所载普遍认可的石油工程及估值原则编制。根据2007年石油资源管理制度(石 油工程师学会、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协会、世界石油理事会及石油评估工程师协会於2007 年3月发布的石油资源管理制度)的定义及指引,NSAI采用了标准工程和地球科学方法或 综合多种方法,包括性能分析、储量分析及类比等被视为分类、归类及估算储量所适用 及必要的方法。我们的储量仅属估算,不应被理解为准确数量。 �C5�C 新的商业机会 本集团一直积极寻求石油天然气发展的新机会,主要涉及中国境内外有吸引 力的油气资产。在当前的低油价环境下,油气资产的估值非常有吸引力。在 2016年,AAG团队筛选了若干专案,并将其中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位於东南亚 地区的专案推进到了深入的谈判阶段。遗憾的是,由於卖方公司内部和战略 考虑的原因,其在谈判阶段将此项目从��场上撤出。凭藉我们强劲的资金实 力和管理团队的技术知识,我们相信集团通过与其他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商合 作和�u或在短期内收购有吸引力的资产,将在进一步扩张中处於良好态势。 2017年展望及指引 根据一家独立的关注於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的谘询公司SIAEnergy进行的研究, 2017年中国天然气需求预计增长14%。随着全球石油价格的恢复,加上中国政 府鼓励使用更多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的计划,在2017年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天 然气需求的增长和提升天然气对石油和其他烃类产品的竞争力。 根据公布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国政府承诺致力於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和 ��场驱动力提高2020年之前的天然气增长需求,而CBM是这一计划的重要组 成部分。在2015年和2016年,中国国家能源局(「NEA」)和国家发改委在天然气 改革举措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包括推动第三方准入,推动燃料转换计划,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精简天然气输送和分销业务的层级结构等。NEA将於2017 年采取进一步措施,以鼓励天然气生产和市场改革。这些措施将支持亚美继 续保持其中国领先的CBM独立生产商地位,并且继续成长的愿景。 2017年,本集团将在潘庄区块及马必区块继续投资如下: 潘庄区块 在潘庄区块,本集团将继续投资现有生产井的增产措施,包括实施氮气解 堵,地面增压和压裂增产等工程,以及继续新井的钻井计划。 全年计划包括29个SLH生产井钻井,PDW的3个大型压裂工作以及现有井 的4个大修工作。地面设施投资包括总集气站的继续升级改造,电站的进 一步建设,以及与未来开发相关的天然气主管线的建设。 根据预计的专案执行进度及相关的政府批准,本集团对於潘庄区块的2017 年全年总产量预期为5.57亿立方米(即196亿立方英尺)。 �C6�C 马必区块 在马必区块,本集团将重点关注丛式井的优化增产措施工作,制定马必 ODPI的实施方案。这将包括在核心区域钻新井,在现有开发区域补充钻井, 以及在下游基础设施已经存在的区域,形成建立核心开发区。钻井和完井 技术将继续近几年来低成本PDW取得的成功,同时进一步观察SLH的长期 表现。 全年计划包括新钻井约60个PDW,36个完井工程和8个重复压裂工程。地 面设施建设工作包括天然气主管线建设,集气站建设,井场准备,以及林 地和土地审批等工作。 根据预计的专案执行进度及相关的政府批准,本集团对於马必区块的2017 年全年总产量预期为5,700万立方米(即20亿立方英尺)。 勘探专案 集团将继续在我们的马必区块中探明储量。我们计划在2017年钻一个新的 储量井,同时对现有井进行至少24次压裂。进一步的投资将进行完井工程, 包括对先导性生产井的排采和排水等生产试验工作。 本集团计划资本化支出(「CAPEX」)约人民币5.9亿元(包括潘庄区块投资约人 民币2.9亿元,马必区块投资约人民币2.3亿元以及勘探项目投资约人民币7,000 万元),由内部现金流提供资金支持,一部分来自首次公开募股(「IPO」)或者2.5 亿美元的储量融资(「储量融资」)的未使用部分。 本集团有信心作为一个高效率、低成本,同时有着强劲资金实力的上游天然 气生产商,我们已经为进一步扩大潘庄区块的生产和马必区块的商业化开发 做好了准备,以满足中国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同时,集团将继续在中国及 其他地区市场寻求新的石油和天然气业务机会,以扩大我们的业务,为邻近 社区提供清洁能源,并进一步回报我们的股东。 �C7�C 财务业绩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财务业绩连 同去年之可比数据如下: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411,278 536,655 其他收入 6 149,276 127,672 其他损失―净额 (913) (163) 经营开支 折旧及摊销 (74,613) (142,086) 雇员福利开支 (164,142) (155,162) 材料,服务及物流 (100,203) (113,815) 其他 (23,543) (23,260) 经营开支总额 (362,501) (434,323) 经营利润 197,140 229,841 利息收入 7 10,699 5,815 财务费用 7 (18,578) (29,126) 汇兑损失 7 (10,281) (154,813) 财务费用―净额 (18,160) (178,124) 除所得税前利润 178,980 51,717 所得税费用 8 (72,345) (108,656)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年度利润�u(亏损) 106,635 (56,939) 其他综合收益: 其後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 90,613 259,233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197,248 202,294 每股收益�u(亏损)人民币 ―基本 ―稀释 12 0.03 (0.02) 12 0.03 (0.02) �C8�C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 3,188,674 2,639,914 土地使用权 12,265 12,547 无形资产 33,907 15,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16 �C 3,238,962 2,667,486 流动资产 存货 1,760 1,097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9 319,850 255,339 预付当期所得税 2,555 �C 受限制银行存款 31,583 8,033 初始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C 246,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43,764 2,309,810 2,699,512 2,820,279 总资产 5,938,474 5,487,765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股本 2,034 2,034 资本盈余 4,839,134 4,700,281 累计亏损 (4,234) (110,869) 总权益 4,836,934 4,591,446 负债 非流动负债 资产弃置义务 13,176 8,409 借款 10 496,376 418,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8,213 76,158 657,765 503,42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1 443,775 390,453 当期所得税负债 �C 2,440 443,775 392,893 总负债 1,101,540 896,319 总权益及负债 5,938,474 5,487,765 �C9�C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CBM的勘探、 开发及生产。本公司於2014年12月2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注册地址为P.O.Box31119,GrandPavilion,HibiscusWay,802WestBayRoad,GrandCayman, KY1-1205,CaymanIslands。 本集团通过与CUCBM和CNPC分别就中国山西省潘庄和马必区块订立的两份产品分成合 同(「产品分成合同」)开展业务。 潘庄区块的ODP於2011年11月28日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允许潘庄区块进 入商业开发阶段。2016年11月1日,潘庄区块在获联合管理委员会基於潘庄产品分成合同 条款的批准和宣告之後,进入生产阶段。於2016年12月31日,马必区块仍处於勘探阶段。 本公司注册成立前及完成下述重组(「重组」)前,本集团的业务由AAGI及其附属公司SAEI 以及AAGEnergy(China)Limited(本集团现时旗下公司)进行。为筹备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本集团进行重组,受共同控制且从事有关业务的集团公司 被转往本公司。 重组涉及以下各项: (1)於2014年12月23日,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为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亚美大陆煤层 气及AAGEnergy(China)Limited当时的母公司亚美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 (2)於2014年12月30日,根据亚美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买卖协定,本公司向亚 美能源有限公司发行835,069,049股普通股作为亚美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亚美大陆煤层 气及AAGEnergy(China)Limited的100%股权,连同於该日亚美大陆煤层气所有股东贷 款合计人民币2,629,064,000元一起转入本公司的代价。该转让於2014年12月31日完成後, 亚美大陆煤层气及AAGEnergy(China)Limited成为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股东 贷款转入权益。 (3)於2015年6月23日,亚美能源有限公司回购和注销其所有(除三股外)已发行及流通的 普通股,代价为按其股东於亚美能源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其股东转让亚美能源有 限公司持有的所有普通股。余下三股亚美能源有限公司普通股由邹向东先生,Baring PrivateEquityAsiaIVHoldingLimited及WPChinaCBM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被视为本 集团业务之控股股东)持有,且各自持有一股亚美能源有限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於201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 发售」)。 �C10�C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在所列报 的所有年度内贯彻使用。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 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 本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报(除非另有说明)。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亦需要管理层在应 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a)本集团已采纳新订及已修订准则 本集团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用以下准则的修改: 澄清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和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 修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年度改进,以及 披露倡议―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改 采纳该等修改对当期和任何前期并无影响,且不大可能对未来期间产生影响。 �C11�C (b)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解释 多项新准则和准则的修改及解释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 未有在本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用。此等准则、修改和解释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合并财 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惟以下列载者除外: (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针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和 确认。此准则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有关分类和计量金融工具的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但简化了金融资产的混合计量模型,并确定了三 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按摊销成本、按公允价值透过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按公允价 值透过损益表计量。此分类基准视乎主体的经营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 金流量特点。在权益工具中的投资需要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表计量,而由初始 不可撤销选项在其他综合收益计量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循环入账。目前有新的预 期信贷损失模型,取代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使用的减值亏损模型。对于金 融负债,就指定为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表计量的负债而言,除了在其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本身信贷风险的变动外,分类和计量并无任何变动。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放宽了套期有效性的规定,以清晰界线套期有效性测试取代。此准则规 定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以及「套期比率」须与管理层实际用以作风 险管理之目的相同。 根据此准则,仍需有同期文件存档,但此规定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现时所规 定的不同,此准则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起生效。容 许提早采纳,本集团尚未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全面影响。 (i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益」处理有关主体与其客户合同所产生的 收益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性和不确定性的收益确认,并就向财务报 表使用者报告有用的资讯建立原则。当客户获得一项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并因 此有能力指示该货品或服务如何使用和获得其利益,即确认此项收益。此准则 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和相关解释。 此准则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起生效,并容许提早采纳。 本集团尚未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 (ii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提供了租赁的定义及其确认和计量要求,并确 立了就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活动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报告有用资讯的原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带来的一个关键变化是大多数经营租赁将在承租 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处理。该准则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解释。 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已采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主体提早采用。本集团尚未评估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的影响。 没有其他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一解 释企告预期会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 �C12�C 3.会计估计变更 油气资产的成本摊销采用单位生产法。单位生产率先前以在单井或井组水准的基础上可 开采的探明的和可能的天然气储量估计。本集团自2016年1月起,根据整个区块可开采的 已探明及可能的天然气储量计算出生产单位的生产率。管理层认为,使用区块标位储量 估计的变动更能反映油气资产在产品分成合同期内的整体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这种变化导致约人民币7200万元折旧的减少。未来年度的影响无法作出预测。 4.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本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负责审阅本集团 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和分配资源。主要营运决策者已根据该报告确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按产品分成合同界定,这是主要经营决策者做出资源配置决定及评估 其表现的基准。两份产品分成合同的合并财务报表已分为不同的分部资料列示,以供主 要经营决策者审阅。 经营分部的业绩及资产的计量方法与重要会计政策摘要中所述相同。主要经营决策者根 据除所得税前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汇兑损失前的溢利(「EBITDA」) 评估产品分成合同经营分部的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可呈报分部提供给主要营运决策者的分部资料如下: 潘庄区块 马必区块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411,278 �C 411,278 EBITDA 441,628 (45,075) 396,553 其他收入 149,276 �C 149,276 营运费用 (184,449) (50,135) (234,584) 折旧及摊销 (65,906) (5,589) (71,495) 利息收入 8,933 113 9,046 财务费用 (2,654) (61) (2,715) 汇兑(损失)�u收益 (13,262) 3,782 (9,480) 所得税费用 (72,345) �C (72,34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536,655 �C 536,655 EBITDA 554,009 (43,313) 510,696 其他收入 127,672 �C 127,672 营运费用 (241,557) (51,496) (293,053) 折旧及摊销 (131,214) (8,370) (139,584) 利息收入 5,138 36 5,174 财务费用 (2,053) (51) (2,104) 汇兑损失 (62,832) (88,703) (151,535) 所得税费用 (108,656) �C (108,656) �C13�C 潘庄区块 马必区块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344,636 1,991,940 4,336,576 非流动资产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 234,448 336,837 571,285 於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948,253 1,653,994 3,602,247 非流动资产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 54,462 462,875 517,337 EBITDA与除所得税前利润总额的调节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可呈报分部的EBITDA总额 396,553 510,696 总部日常开支 (124,800) (138,769) 折旧及摊销 (74,613) (142,086) 利息收入 10,699 5,815 财务费用 (18,578) (29,126) 汇兑损失 (10,281) (154,813) 除所得税前利润 178,980 51,717 可呈报分部资产与总资产对账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总额 4,336,576 3,602,247 未分配 未分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94,604 1,878,878 其他 7,294 6,640 资产负债表所示资产总额 5,938,474 5,487,765 5.收入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所有收入均来自本集团所占煤层气对中国 客户的销售所得。 �C14�C 6.其他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增值税退税(附注(a)) 29,456 58,864 政府补贴(附注(b)) 119,820 68,808 149,276 127,672 (a)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值税退税是中国政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於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授出。中联煤层气为潘庄区块 申请增值税退税。本集团已根据本集团摊占所售煤层气於有合理保证该金额可收回 时确认其所享有的金额。 (b)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补贴是中国政府根据《财政部关於煤层气(瓦斯)开发利 用补贴的实施意见》授出,金额按所出售煤层气每立方米人民币0.2元计算,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关於》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 调整金额按所出售煤层气每立方米人民币0.3元计算。中联煤层气为潘庄区块申请补 贴。本集团已根据本集团摊占所售煤层气於有合理保证该金额可收回时确认其所享 有的金额。 7.财务费用―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 (33,369) (28,739) 银行贷款承诺费 (18,236) (13,925) 提前偿还银行借款未摊销成本之摊销 �C (14,878) 资产弃置义务的递增费用 (342) (323) 小计 (51,947) (57,865) 减:合资格资产资本化金额 33,369 28,739 财务费用 (18,578) (29,126) 利息收入 10,699 5,815 汇兑损失 (10,281) (154,813) 财务费用―净额 (18,160) (178,124) �C15�C 8.所得税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290) (39,287) 递延所得税 (72,055) (69,369) (72,345) (108,656)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豁免有限公司,因此获豁免缴纳当地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并没有在香港取得任何应课税利润,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亚美大陆煤层气及 AAGEnergy(China)Limited获免缴当地所得税。 根据萨摩亚国际商业公司法於萨摩亚注册成立的美中能源公司获免缴当地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於中国成立的分公司的法定损益就若干毋须课税成不可扣减的 收入及费用项目作出调整後计算。 本集团除所得税前利润的税项与使用法定税率计算的理论数额不同,详情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利润 178,980 51,717 按适用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22,859) (47,04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损 (47,229) (34,978) 不可扣除的费用 (1,967) (2,856) 其他 (290) (23,779) 所得税费用 (72,345) (108,656) �C16�C 9.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外部客户 20,061 20,368 ―中联煤层气(附注(a)) 32,948 65,288 应收票据(附注(b)) 119,567 23,000 应收政府补贴(附注(c)) ―政府 43,102 77,873 ―中联煤层气 42,620 33,256 应收中联煤层气现金筹款及预提费用(附注(d)) 40,631 17,296 预付账款、按金及其他 28,118 25,455 327,047 262,536 减:减值拨备 (7,197) (7,197) 319,850 255,339 附注: (a)应收中联煤层气的应收账款指收取自外部客户并存入由中联煤层气与美中能源公 司共同管理,并由中联煤层气代表本集团开立的银行账户之现金。 (b)应收票据均为到期日在六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票据。 (c)此为通过中联煤层气应收的煤层气的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贴。 (d)此为中联煤层气分摊潘庄区块开发成本的现金筹款及预提费用,尚未向中联煤层气 收款。 (i)账龄分析 (1)应收账款―应收外部客户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2,864 13,171 三年以上 7,197 7,197 20,061 20,368 拨备 (7,197) (7,197) 12,864 13,171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已逾期但未减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2,864 13,171 �C17�C 与上表有关的多名独立客户并无重大财务困难,基於过往记录,逾期金额可予 收回。 应收账款为见单付款。 (2)应收账款―应收中联煤层气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32,948 65,288 (ii)减值拨备变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初和年末 7,197 7,197 (iii)於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iv)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除外)的账面价值以下列货币计价: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298,378 240,494 港币 723 664 美元 17 �C 299,118 241,158 �C18�C 10.借款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担保 二至五年 496,376 �C 五年以上 �C 418,859 496,376 418,859 伦敦银行 伦敦银行 同业 同业 拆借利率 拆借利率 年利率 +4.15 +4.15% 实际年利率 6.79% 6.51%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借款均以美元计价,由美中能源公司提取。於2015 年7月8日,美中能源公司作为借款人订立最高250百万美元的优先有抵押循环信贷融资, 由亚美大陆煤层气作为担保人以其所持美中能源公司股份作抵押,融资为期69个月,最 终到期日为2021年3月31日,首四年的利息按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4.15%计算,剩余 年度的利息按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4.65%利率计算。 本集团有以下未提取借款融资: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美元 千美元 一年以上到期 174,000 180,000 於2016年12月31日,借款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496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419百 万元)。该公允价值属第二层级。 �C19�C 11.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393,198 341,414 应付关联方款项 ―中联煤层气 1,000 1,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8,852 8,183 社保及其他应付款 40,725 39,856 443,775 390,453 (a)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2016年12月31日,基於发票日期的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六个月内 322,202 303,650 六个月至一年 18,700 10,553 一至两年 29,895 20,418 两至三年 16,480 5,929 三年以上 5,921 864 393,198 341,414 (b)於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c)本集团的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430,811 371,518 港币 286 71 美元 12,678 18,864 443,775 390,453 �C20�C 12.每股收益�u(亏损) (a)基本 基本每股收益乃按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u(亏损)除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内已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为呈列每股收益各年度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乃计及资本化发行及根据首次公开发 售通过计入资本盈余账目额外发行之发行股份。犹如该等股份於报告年度初期已予 发行。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u(亏损)(人民币千元) 106,635 (56,939) 已发行普通基本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3,326,780 3,007,555 基本每股收益�u(亏损)(人民币元) 0.03 (0.02) (b)稀释 稀释每股收益假设所有可稀释的潜在普通股被兑换後,根据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股数计算。本公司有两类可稀释的潜在普通股: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假设 这些购股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兑换所获取的价款应被视为按照全年普通股平均市 场价格发行而获得。零代价发行的股份数目是基於假设行使了购股权和受限制股份 单位应该发行的股份数目,与假设按照全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并获得相同合 计价款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发行的股份数目的差额。这一零代价发行的股份数目将构 成加权平均普通股数目的一部分,将作为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所用的分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亏损,因此购股权的影响为反稀释,本集团 无须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u(亏损)(人民币千元) 106,635 (56,939)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3,326,780 3,007,555 假设兑换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调整(千股) 13,538 �C 计算稀释每股权益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 3,340,318 3,007,555 稀释每股权益�u(亏损)(人民币) 0.03 (0.02) 13.股息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支付及拟派股息。 �C21�C 财务业绩回顾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11,278 536,655 ―潘庄 ―马必 411,278 536,655 �C �C 补贴收入 119,820 68,808 ―潘庄 ―马必 119,820 68,808 �C �C 增值税退税 29,456 58,864 ―潘庄 ―马必 29,456 58,864 �C �C 其他亏损净额 (913) (163) 经营开支 (362,501) (434,323) 折旧及摊销 (74,613) (142,086) 员工福利开支 (164,142) (155,162) 材料、服务及物流 (100,203) (113,815) 其他 (23,543) (23,260) 潘庄 (184,449) (241,557) 折旧及摊销 (65,906) (131,214) 员工福利开支 (46,316) (49,258) 材料、服务及物流 (60,978) (49,601) 其他 (11,249) (11,484) 马必 (50,135) (51,496) 折旧及摊销 (5,589) (8,370) 员工福利开支 (24,896) (24,581) 材料、服务及物流 (13,249) (12,496) 其他 (6,401) (6,049) 总部 (127,917) (141,270) 折旧及摊销 (3,118) (2,502) 员工福利开支 (92,930) (81,323) 材料、服务及物流 (25,976) (51,718) 其他 (5,893) (5,727) EBITDA 271,753 371,927 ―潘庄 ―马必 441,628 554,009 (45,075) (43,314) 经营溢利 197,140 229,841 �C22�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0,699 5,815 财务成本 (18,578) (29,126) 汇兑亏损 (10,281) (154,813) 财务成本净额 (18,160) (178,124) 除所得税前溢利 178,980 51,717 所得税开支 (72,345) (108,656) 年内溢利�u(亏损) 106,635 (56,939) 收入。我们的收入由2015年的人民币5.367亿元减少人民币1.254亿元或23.4%至 2016年的人民币4.113亿元。该减少乃由於在国家发改委2015年年底降低非居 民用户售价之後煤层气的平均售价的减少而造成的,但是部分由产量的增加 而抵销。2015年和2016年煤层气的平均售价分别为每立方米人民币1.66元和1.20 元。 潘庄生产井产量、销量及生产井数目、平均售价及收入排列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总产量(十亿立方英尺)1 17.866 17.241 总销量(十亿立方英尺)2 15.127 14.648 净销量(十亿立方英尺)3 12.102 11.389 生产井累计数目 97 66 平均售价 人民币元�u立方米 1.20 1.66 美元�u千立方英尺 5.13 7.60 收入(人民币千元) 411,278 536,655 附注: 1.总产量为已生产煤层气总量。 2.总销量为总产量减(i)使用损失及(ii)为支付适用增值税及当地税项之後的所售数量。 3.净销量为我们根据产品分成合同获得的总销量部分。 �C23�C 补贴收入。2015年及2016年,我们的补贴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880万元及人民币 1.198亿元。补贴收入增加人民币5,100万元或74.1%,主要是由於自2016年1月起 政府补贴由每立方米人民币0.20元增加至每立方米人民币0.30元,同时由於潘 庄总产量增加而造成的净销量的增加。 增值税退税。我们的增值税退税从2015年的5,890万元减少了人民币2,940万元, 或49.9%,至2016年的人民币2,950万元。此减少主要由於2016年的煤层气平均 售价减少及地方政府从2015年1月开始增加了增值税退税的政府留成部分所致。 其他亏损净额。我们的其他亏损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人民币16.3万元和 91.3万元,主要是由於处理潘庄和马必的废料所致。 经营开支。我们的经营开支由截至2015年的人民币4.343亿元减少了人民币7,180 万元或16.5%至2016年的人民币3.625亿元,主要是由於折旧及摊销减少及材料、 服务及物流开支减少所致,但是部分被雇员福利费用的增加所抵销。 折旧及摊销。我们的折旧及摊销由2015年的人民币1.421亿元减少了人民币 6,750万元或47.5%,至2016年的人民币7,460万元,主要由於产量法折旧比率 按照整个区块2P储量而非单井或井组的2P储量计算的估计变更所致,从 而和行业惯例一致。 雇员福利开支。我们的雇员福利开支由2015年的人民币1.552亿元增加了人 民币890万元或5.7%,至2016年的人民币1.641亿元,主要由於:(i)2016年初 发行非限制性股票及修改现有股权计划的特定条款而导致的总部雇员的 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薪酬开支增加,(ii)由於我们的其中一位联席首席 执行官离职而支付的一次性离职费用,和(iii)在2016年总部雇佣更多的高 级管理人员所致。 材料、服务及物流。我们的材料、服务及物流开支由2015年的人民币1.138 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360万元或12.0%,至2016年的人民币1.002亿元,主要由 於在2015年有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售有关的一次性开支共计人民币2,830 万元,但是部分被潘庄因在2016年更多井投产及在集气站安装更多增压泵 和压缩机致使电力及其他经营成本增加,和我们成为上市公司後合规费 用的增加所抵销。 其他。我们的其他开支保持稳定,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人民币2,330万 元和人民币2,350万元。 EBITDA。我们的EBITDA由2015年的人民币3.719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001亿元或 26.9%,至2016年的人民币2.718亿元。该减少主要是由於在国家发改委2015年 年底降低非居民用户售价之後煤层气平均售价由2015年的每立方米人民币1.66 元减少至2016年的每立方米人民币1.20元、增值税退税在2016年因煤层气平均 售价减少和地方政府增加政府留成而减少,但是部分被2016年1月起补贴由每 �C24�C 立方米人民币0.20元增加至每立方米人民币0.30元而造成的政府补贴收入增 加所抵销。2015年的EBITDA人民币3.719亿元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酬 开支人民币4,470万元、有关我们首次公开发售的一次性开支人民币2,830万元 及用於总部业务发展�u可行性研究的非营运相关开支人民币1,300万元。2016 年的EBITDA人民币2.718亿元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酬开支人民币4,830 万元,业务发展�u可行性研究开支人民币830万元,及我们的其中一位联席首 席执行官离职而支付的一次性离职费用460万元。在扣除(i)计入2015年的以股 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酬开支、首次公开发售的一次性开支及用於业务发展可 行性研究的非营运相关开支後,及(ii)计入2016年的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 酬开支,业务发展�u可行性研究开支,及我们的其中一位联席首席执行官离 职而支付的一次性离职费用,核心业务的经调整EBITDA於2015年及2016年分 别为人民币4.579亿元及人民币3.329亿元。包含在2016年的EBITDA中还有一个 由於增值税退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增加而产生的一次性调整项目,此调整 不但减少了我们2016年的增值税退税收入而且将减少我们以後年度的增值税 退税收入,因此没有用於计算2016年的经调整EBITDA。潘庄的EBITDA由2015 年的人民币5.540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124亿元或20.3%,至2016年的人民币4.416 亿元。潘庄2016年的EBITDA减少是由於平均售价下降、增值税退税减少及由 於更多的井、增压泵和压缩机导致的材料、服务及物流开支增加所致,部分 被2016年补贴收入增加所抵销。马必2015年的EBITDA为负人民币4,330万元及 2016年为负人民币4,510万元,原因是其於该两个期间仍处於勘探阶段。 经营溢利。基於上文所述,我们的经营溢利由2015年人民币2.298亿元减少了 人民币3,270万元或14.2%,至2016年人民币1.971亿元。 利息收入。我们的利息收入由2015年的人民币580万元增加了人民币490万元 或84.5%,至2016年的人民币1,070万元,主要是由於现金及定期存款结余增加 所赚取的利息所致。 财务成本。我们的财务成本由2015年的人民币2,910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050万 元或36.1%,至2016年的人民币1,860万元,主要是由於在2015年再融资原有1亿 美元储量融资(「原有1亿美元储量融资」),取得新2.5亿美元储量融资(「新2.5亿 美元储量融资」)後,冲销有关原有1亿美元储量融资的非现金未摊销成本人民 币1,490万元所致,部分在2016年由於承诺费用增加而抵销。 汇兑损失。我们的外汇汇兑损失由2015年的人民币1.548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445 亿元至2016年人民币1,030万元。在2015年我们录得人民币1.613亿元的人民币 贬值而造成的非现金外币折算损失,这是由於我们提供美元公司间借款给我 们的子公司,但是子公司当地的记账货币为人民币。为了管理外汇风险,管 理层决定於2016年4月30日执行债务重组,由相关的集团公司签订永久贷款协 定,将公司间借款转为永久性贷款。在债务重组完成之後,由於转换美元计 �C25�C 价的永久性贷款而造成的任何外汇差异确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中。 2016年的外汇损失为人民币1,030万元,主要是由於新2.5亿美元储量融资的美 元提款部分的人民币贬值的影响。 除所得税前溢利。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由2015年的溢利人民币5,170万元增 加了人民币1.273亿元或246.2%,至2016年的溢利人民币1.790亿元,主要是因为 上述影响EBITDA的因素和2016年非现金外汇折算损失、折旧及摊销开支减少 及2015年一次性冲销有关原有1亿美元储量融资的非现金未摊销成本所致。 所得税开支。我们的所得税开支由2015年的人民币1.087亿元减少了人民币3,640 万元或33.5%,至2016年的人民币7,230万元。所得税开支乃根据潘庄的应课税 溢利计算。在2016年,潘庄没有依据税法的应课税溢利,但是在2015年潘庄有 依据税法应课税溢利。马必并无所得税开支,原因是其仍处於勘探阶段,并 无应课税溢利。 年内溢利�u(损失)。我们的期内溢利�u损失由2015年损失人民币5,690万元变为 2016年溢利人民币1.066亿元,主要是由於上述影响除所得税前溢利和EBITDA 的因素及所得税开支减少所致。 EBITDA及经调整EBITDA 我们提供年内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与溢利�u损失的对账,该溢利�u损失为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及呈列的最直接的可比较财务表现。EBITDA指除 利息收入、财务成本、汇兑收益、所得税及折旧及摊销前的盈利。经调整 EBITDA指EBITDA 调整至不包括非现金开支、非经常性项目或非营运相关开支, 以说明本集团核心业务的EBITDA。 我们提供EBITDA及经调整EBITDA,是由於我们认为EBITDA乃油气行业常用 的财务计量。我们认为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乃由管理层、投资者、研究分 析师、银行家及其他人士用作补充财务计量,以评估我们相较於业内其他公 司的经营表现、现金流量及资本回报率以及我们承担融资的能力。然而, 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不可被认定独立於经营溢利或任何其他表现计量, 亦不可诠释为经营溢利或任何其他表现计量的替代项目,或视为我们经营表 现或盈利能力的指标。EBITDA及经调整EBITDA未能对所得税、汇兑收益、利 息收入、财务成本及折旧及摊销做出记帐。 �C26�C 下表载列期间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与溢利�u(损失)的对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u(损失)与EBITDA的对账: 年内溢利�u(损失) 106,635 (56,939) 所得税开支 72,345 108,656 利息收入 (10,699) (5,815) 财务成本 18,578 29,126 汇兑收益 10,281 154,813 折旧及摊销 74,613 142,086 EBITDA 271,753 371,927 非现金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开支 48,270 44,702 有关首次公开发售的上市开支 �C 28,273 业务发展�u可行性研究的非营运相关开支 8,272 12,968 由於我们其中一位联席首席执行官离职而 支付的离职开支 4,613 �C 经调整EBITDA 332,908 457,870 我们的EBITDA由2015年的人民币3.719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001亿元或26.9%, 至2016年的人民币2.718亿元。该减少主要是由於在国家发改委2015年年底降 低非居民用户售价之後煤层气平均售价由2015年的每立方米人民币1.66元减 少至2016年的每立方米人民币1.20元、增值税退税在2016年因煤层气平均售价 减少和地方政府增加政府留成而减少,但是被2016年1月起补贴由每立方米人 民币0.20元增加至每立方米人民币0.30元而造成的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抵销。 我们的经调整EBITDA由2015年的人民币4.579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250亿元或 27.3%,至2016年的人民币3.329亿元。该减少是由於上文说明的EBITDA减少的 原因,加上2016年和2015年的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酬开支、与首次公开发 售有关的一次性开支、非营运相关业务发展�u可行性研究开支及用於我们的 其中一位联席首席执行官离职而支付的一次性离职开支的调整後的结果。 2016年的EBITDA包含由於增值税退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增加而产生的一次 性调整项目,此调整不但减少了我们2016年的增值税退税收入而且将减少我 们以後年度的增值税退税收入,但是没有用於计算2016年的经调整EBITDA。 �C27�C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我们的投资资金主要来源於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及银行贷款。 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民币23.753亿元(截至2015年12月 31日:人民币25.638亿元)。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长期借款分别为人民币4.189亿元及人民 币4.964亿元,所有负债均为非即期有抵押美元银行借款,即新2.5亿美元储量 融资的可提取部分。 除上文或本中期报告其他部分所披露之资料外,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并无 任何未偿还按揭、抵押、债券或其他已发行或同意发行贷款资本、银行透支、 借款、承兑负债或其他同类负债、租购及财务租赁承担或任何担保或其他重 大或然负债。 现金流量 下表列示了已列明的各年的现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257,418 317,382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37,742) (743,937)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2,874 1,517,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u增加净额 (67,450) 1,091,157 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09,810 1,099,6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收益 101,404 118,980 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43,764 2,309,810 经营活动 於2016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亿元,主要由於除所得税前 溢利人民币1.790亿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7,460万元、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 报酬人民币4,830万元、财务成本人民币1,860万元及未实现汇兑损失1,260万元, 和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增加780万元。该等项目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增加人民币4,090万元、利息支出人民币2,630万元、利息收入人民币1,070万元 及已付所得税人民币530万元所抵销。 �C28�C 於2015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174亿元,主要是由於除所得税 前溢利人民币5,170万元、汇兑亏损人民币1.591亿元(包括以美元计值的公司间 贷款产生的非现金汇兑亏损人民币1.613亿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421亿元、 以股份为基础的非现金报酬开支人民币4,470万元、首次公开发售有关的开支 人民币2,830万元、财务成本人民币2,910万元(包括撇销有关原有1亿美元储量 融资的非现金未摊销成本人民币1,490万元)及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增加人 民币950万元所致,惟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增加人民币730万元、已付所得 税人民币1.099亿元及原有1亿美元储量融资及新2.50亿美元储量融资项下的已 付利息人民币2,420万元所抵销。 投资活动 於2016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377亿元,主要包括购买人民币5.701 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受限制银行存款增加人民币2,360万元,惟被初始 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减少人民币2.460亿元及已收利息人民币950万元 所抵销。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主要包括支付已钻探的更多井、添置增压泵 和压缩机和兴建集气站及电力设施。 於2015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439亿元,主要用於购买人民币4.948 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增加人民币2.460亿元、受限 制银行存款增加人民币800万元,惟被已收利息人民币480万元所抵销。购买物 业、厂房及设备主要包括支付潘庄新写字楼建设款项、钻探更多气井、添置 增压泵、压缩机、兴建集气站及发电设施。 融资活动 於2016年,融资活动所产生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290万元,主要由於从新2.5亿 美元储量融资提款等值人民币4,040万元,但是由用於支付新2.5亿美元储量融 资未动用部分的承诺费用之财务成本人民币1,990万元及首次公开发售相关开 支人民币770万元所抵销。 於2015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7亿元,主要是由於首次公开 发售所得款项人民币15.444亿元及自新2.5亿美元储量融资收取现金人民币4.280 亿元所致,惟被首次公开发售有关的开支人民币2,930万元、偿还原有1亿美元 储量融资已动用部分人民币3.790亿元及财务成本人民币4,870万元(包括支付 原有1亿美元储量融资及新2.5亿美元储量融资未动用部分的承担费用人民币1,230 万元及新2.5亿美元储量融资相关的交易成本及开支人民币3,640万元)所抵销。 �C29�C 现金及银行结余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分别为人民币25.638亿元 及人民币23.753亿元。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结存现金、银行存款,超过三个月 的定期存款及受限制银行存款。现金减少主要是由投资活动使用现金所致。 於2015年和2016年12月31日,我们有约73.9%及67.2%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分别以 港元或美元持有。 财务风险因素 我们的活动使我们面临多种财务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及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集中风险。我们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专 注於金融市场不可预测性及争取尽量减少对我们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 信用风险 由於大部分银行存款存放於中国及香港的国有及国际银行及金融机构,且并 无有关该等银行及金融机构违约的近期记录,故相应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因此, 我们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我们已设定控制措施以评 估我们客户的信贷质量。我们有应收账款的集中风险。由於我们仅向具有良 好信贷记录的客户进行销售,故我们过往仅就不可收回应收款项作出有限拨备。 我们定期监控信用限额的动用。 外汇风险 我们面临多种货币(主要与美元有关)产生外汇风险。当未来商业交易或确认 资产或负债以我们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时,则产生外汇风险。 2016年4月30日前,我们面临重新换算以美元计值的公司间贷款产生的非现金 外汇风险。为了管理外汇风险,管理层於2016年4月30日进行了债务重组,相 关各集团公司订立了永久贷款协议将公司间借款转换为永久性贷款,而永久 贷款免息且放贷人不可要求偿还。该债务重组完成後,重新换算该等以美元 计值的永久贷款产生的任何汇兑差额确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权益中。 我们密切注视外币汇率变化,亦会监察我们自2.5亿美元循环信贷融资(为我 们唯一向第三方借入的美元贷款)动用的美元贷款金额,以控制外汇风险。 �C30�C 於2016年12月31日,假设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下跌�u上升1%,而其他因素保持 不变,则本年度除税前溢利会分别下跌�u上升人民币3,909,000元(於2015年12月 31日:人民币28,905,000元),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旗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的公司 持有以美元计值的应付款项产生的汇兑收益�u亏损所致。 利率风险 我们绝大部份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不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我们的浮息银 行借款导致我们有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所持重大投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并未有任何重大投资。 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并未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 大事项。 自财务年度截止日後的重大改变�u事件 在财务年度截止日後,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业绩 公告中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中披露的信息没有其他重大变化或重大事项。 员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90名员工,其中66名位於北京,618名位於山西 及6名位於香港。2015年6月11日的本公司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披露有关员 工薪酬、薪酬政策及员工发展的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2015年3月31日实施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首次公开 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其主要条款(其中包括目的、参与人及期权之接纳和行 使代价)概要载於本公司招股章程附录五「法定及一般资料―首次公开发售前 购股权计划」一节。 �C31�C 未行使购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5,175,174份购股权被注销,4,060,520份购股权失 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230,615,273份购股权尚未行使。若所有未行使购 股权获行使,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的股本将存在摊薄效应,股权摊薄约6.93%。 除上述外,本公司於上市日期後并无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或 将授出其他购股权。 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本公司於2015年6月5日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公开 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已於上市日期生效,其主要条款(其中包括目的、 参与人)概要载於招股章程附录五「法定及一般资料―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一节。 於2015年12月18日,本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授予本 集团部份关连承授人及非关连承授人合共41,234,696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 制股份单位 」)。於2016年1月31日,共计19,865,199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由关连承 授人接纳,共计21,199,297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由非关连承授人接纳。 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345,7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被注销,734,800份受 限制股份单位失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40,154,196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尚 未行使。若所有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被行使,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的股 本将存在摊薄效应,股权摊薄约1.21%。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之用途 本公司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扣除承销费用及相关支出之後)约为人民币15.069 亿元。於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350亿元的上市所得款项已被使用。所得款 项净额将用作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 载的相同用途。 末期股息 董事会并无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C32�C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暂计划於2017年5月9日(星期二)召开。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将适时刊载并寄发予股东。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并投票的股东的身份,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9日(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本公司将不会受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 为符合资格参加股东周年大会,股东须不迟於2017年5月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将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 1716室),以办理登记。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於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并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 文化。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 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自身的企业管治守则。 除下文披露的以外,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 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并监察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 管治守则。 在黄天佑博士於2016年4月28日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至罗卓坚先生担任独立 非执行董事期间(「中期期间」),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组成未达成上市规则第3.10A 条的最低人数规定及第3.10(2)条的资格要求。此外,於中期期间,审核委员会 的组成和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均分别未达成上市规则第3.21条和上市规则附录 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第A5.1条的规定。罗先生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的主席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并於2016年7月2日生效後,本公司已 符合上市规则的第3.10(2)条、第3.10A条和第3.21条的规定及企业管治守则的第 A.5.1条的规定。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经本公司对全体董 事进行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确认彼等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遵 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C33�C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 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审 核委员会」),即罗卓坚先生(主席)、萧宇成先生及RobertRalphParks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与董事会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 惯例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审核委员会亦已检讨 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充 分有效。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年度业绩及2016年年报 年度业绩公告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aagenergy.com)。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 所有资料,将寄发予股东并将适时刊登於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之网站。 承董事会命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邹向东 香港,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邹向东;非执行董事为PeterRandallKagan、萧宇成、 魏臻、金磊、崔桂勇及SaurabhNarayanAgarwal;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耀文、 RobertRalphParks、罗卓坚及FredrickJ.Barrett。 �C3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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