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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I OIL& GAS PIPE HOLDINGS LIMITED
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8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及
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财务摘要
收入约为人民币3,125,278,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人民币1,171,318,000元。
毛利率约为3.4%,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1.4个百分点。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约为人民币210,493,000元,较 二零一五年减少约人民币
91,637,000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约为人民币6.74分,较二零一五年减少约人民币
4.33分。
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董事会谨此宣布,以下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1.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季荣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并获委任为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2.独立非执行董事乔建民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及
3.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必壮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C1�C
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回顾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之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3,125,278 1,953,960
销售及服务成本 (3,017,488) (1,915,857)
毛利 107,790 38,103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24,656 46,971
销售及分销成本 (37,239) (33,706)
行政开支 (213,684) (299,925)
其他开支 (6,183) (2,562)
分占以下各项之业绩:
合资公司 (9,015) (11,596)
联营公司 (12,414) 9
已确认减值亏损 (76,698) (24,577)
财务费用 6 (41,945) (58,119)
税前亏损 7 (264,732) (345,402)
所得税抵免�u(开支) 8 9,923 (8,528)
年度亏损 (254,809) (353,930)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综合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23,039 8,828
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231,770) (345,102)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10,493) (302,130)
非控股权益 (44,316) (51,800)
(254,809) (353,930)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87,454) (293,302)
非控股权益 (44,316) (51,800)
(231,770) (345,102)
每股亏损(人民币分) 9
―基本 (6.74) (11.07)
―摊薄 (6.74) (11.07)
�C2�C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22,711 1,036,606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62,713 167,824
商誉 2,525 2,525
已付收购投资之按金 197,505 152,655
於合资公司之投资 11 5,647 17,934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12 36,356 48,770
其他资产 ― 827
递延税项资产 26,788 16,116
1,354,245 1,443,257
流动资产
存货 196,158 158,949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3 982,103 775,91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4 504,699 461,79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3,769 3,767
已抵押存款 18,398 207,5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8,350 393,881
1,933,477 2,001,894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15 345,080 310,22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16 172,205 149,699
借贷 17 946,500 1,044,536
应缴税项 19,397 18,202
递延收入 854 854
1,484,036 1,523,513
流动资产净值 449,441 478,38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803,686 1,9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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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 6,463 7,317
借贷 17 27,500 55,000
递延税项负债 359 376
34,322 62,693
资产净值 1,769,364 1,858,945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283,911 238,438
储备 1,336,891 1,427,629
1,620,802 1,666,067
非控股权益 148,562 192,878
总权益 1,769,364 1,858,945
�C4�C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公司在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的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为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1楼2111室、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邮编:
255082)及中国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滨江大道8号(邮编:411101)。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加工及销售用於油气管线及其他建筑及制
造应用的焊管以及商品贸易。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2.编制基准
该等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及
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
3.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与本身业务有关及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会计年度生效的所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导致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呈列方法以及本年度及先前年度呈报
的金额出现重大变动。
本集团尚未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已开始评估该等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
影响,惟仍未能表明该等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4.经营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现有两个(二零一五年:两个)报告分部,由焊管业务及贸易
业务组成。焊管业务分部生产主要用於石油行业及基础设施行业的螺旋缝埋弧焊管、直缝埋弧焊管及冷弯型
钢(「焊管业务」)。贸易业务主要涉及电解铜、铝锭、氧化铝、镍及聚乙烯贸易。管理层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
的个别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决策。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已抵押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资产,因为
此等资产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借贷、应缴税项、递延税项负债以及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负债,因为此等负债按集团
基准管理。
分部间销售按所参与订约方协定的售价进行。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赚取的利润,并无分配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就於一间合资公司的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
就商誉确认的减值亏损、就可供出售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及
中央行政成本(包括董事袍金、股份形式付款、外汇收益�u亏损、分占合资公司及一间联营公司业绩以及与
分部核心业务并无直接关系的项目)。
�C5�C
分部收入及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748,380 2,376,898 ― 3,125,278
分部间销售 13,155 ― (13,155) ―
收入总额 761,535 2,376,898 (13,155) 3,125,278
分部业绩 (118,478) (208) (118,686)
利息收入 7,293
就於一间合资公司的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 (3,270)
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48,224)
未分配开支 (59,900)
财务费用 (41,945)
税前亏损 (264,732)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431,682 1,522,278 ― 1,953,960
分部间销售 13,454 ― (13,454) ―
收入总额 445,136 1,522,278 (13,454) 1,953,960
分部业绩 (236,780) (7,627) (244,407)
利息收入 14,485
就商誉确认的减值亏损 (7,385)
就可供出售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 (11,428)
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1,286)
未分配开支 (37,262)
财务费用 (58,119)
税前亏损 (345,402)
�C6�C
分部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2,106,021 667,336 ― 2,773,357
未分配资产 514,365
合并资产总额 3,287,72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2,016,026 575,743 ― 2,591,769
未分配资产 853,382
合并资产总额 3,445,151
分部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负债 343,397 177,851 ― 521,248
未分配负债 997,110
合并负债总额 1,518,35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 对销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负债 240,598 224,944 ― 465,542
未分配负债 1,120,664
合并负债总额 1,586,206
�C7�C
其他分部资料
二零一六年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未分配项目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占以下各项之业绩:
合资公司 ― ― (9,015) (9,015)
一间联营公司 ― ― (12,414) (12,414)
撇减存货 3,034 ― ― 3,034
贸易应收款项(拨备拨回)�u拨备 (13,557) 7,042 ― (6,515)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2,431 ― ― 2,431
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 ― 48,224 48,224
折旧及摊销 125,323 310 128 125,761
於合资公司之投资 ― ― 5,647 5,647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 ― 36,356 36,356
资本开支 30,921 2 ― 30,923
二零一五年
焊管业务 贸易业务未分配项目 合并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占以下各项之业绩:
合资公司 ― ― (11,596) (11,596)
一间联营公司 ― ― 9 9
撇减存货 35,285 ― ― 35,285
贸易应收款项拨备 79,230 29,417 ― 108,647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4,478 ― ― 4,478
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 ― 1,286 1,286
折旧及摊销 120,793 309 116 121,218
於合资公司之投资 ― ― 17,934 17,934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 ― 48,770 48,770
资本开支 48,201 6 10 48,217
地区资料
(a)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内地 3,111,538 1,942,967
其他国家 13,740 10,993
3,125,278 1,953,960
於呈列地区资料时,收入乃基於客户所在地区而定。
�C8�C
(b)非流动资产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内地 1,129,704 1,274,110
香港 197,753 153,031
1,327,457 1,427,141
以上非流动资产资料根据资产所在地编列,其中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占总收入10%或以上的主要客户的收入列载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分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甲 贸易业务 333,319 358,530
客户乙 贸易业务 325,739 378,129
客户丙 贸易业务 316,613 373,217
客户丁 贸易业务 ― 216,276
客户戊 贸易业务 334,685 196,126
5.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钢管 673,798 386,808
贸易业务 2,376,898 1,522,278
提供焊管业务相关服务 74,582 44,874
3,125,278 1,953,960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7,293 14,485
租金收入 6,525 6,567
罚金收入(附注) ― 15,084
其他 1,943 3,875
15,761 40,011
其他收益
销售物料收益 7,192 4,415
汇兑收益净额 ― 1,09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净额 66 89
其他 1,637 1,365
8,895 6,960
24,656 46,971
�C9�C
附注: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山东胜利钢管」,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与李子峰先
生及北京慧基泰展投资有限公司(「慧基泰展」)订立买卖协议(「该协议」),据此,本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李
子峰先生有条件同意收购慧基泰展股权,代价为人民币350,000,000元。根据二零一五年的补充协议,订约各
方协定李子峰先生就未能按该协议所载时间表向山东胜利钢管支付未偿付代价须支付直至补充协议日期为
止产生的损害赔偿人民币15,084,000元。
6.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贷利息 41,945 58,119
7.税前亏损
本集团之税前亏损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存货成本* 2,965,588 1,885,952
服务成本 51,900 29,905
员工�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工资及花红 63,692 60,241
与表现挂�h之花红 ― ―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4,128 6,228
�利及其他开支 1,155 11,324
以股本支付的购股权开支 14,865 12,391
83,840 90,18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22,023 117,45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3,738 3,767
贸易应收款项(拨备拨 (6,515)
回)�u
拨备 108,647
就商誉确认的减值亏损 ― 7,385
就於一间合资公司的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 3,270 ―
就可供出售投资确认的减值亏损 ― 11,428
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的减值亏损 22,773 ―
就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48,224 1,286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2,431 4,47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净额 (66) (89)
经营租赁付款 8,372 14,795
汇兑亏损�u(收益)净额 19,378 (1,091)
核数师酬金 1,540 1,40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售存货成本中包括存货撇减相关款项人民币3,034,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35,285,000元)。
�C10�C
8.所得税抵免�u(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年内支出 662 3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 67
即期―香港
―年内支出 104 3,541
即期―中国股息预扣税 ― 27,000
递延税项 (10,689) (22,110)
所得税(抵免)�u开支 (9,923) 8,528
香港利得税按本年度估计应课税利润之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
本公司於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ChinaPetroEquipmentHoldingsPteLtd.於两个年度之法定税率
均为17%。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之税
率均为25%。
适用於税前亏损并按本集团主要业务所在司法权区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抵免)�u开支与按本集团实际所
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抵免)�u开支的调节以及适用税率与实际税率的调节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亏损 (264,732) (345,402)
按本集团内部公司适用税率25%计算的税项(二零一五年:25%) (66,183) (86,351)
不可扣税开支 38,943 53,091
毋须课税收入 (33,644) (35,463)
未确认税项亏损 46,039 49,142
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 (435) (1,855)
应占合资公司及一间联营公司利润及亏损 5,357 2,89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 67
中国股息预扣税 ― 27,000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税项 (9,923) 8,528
附注: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为人民币458,04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61,002,000元),可用作
抵销未来利润。已就该等亏损中约人民币70,16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0,796,000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而余下约人民币387,880,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310,206,000元)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原因为无法预测未
来利润。所有税项亏损将於二零二一年届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於中国内地成立之外商投资企业向海外投资者所宣派之股息须缴纳10%预扣税。有关规
定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并适用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之盈利。倘中国内地与海外投资
�C11�C
者之司法权区订有税务条约,则可能享有较低之预扣税率。本集团适用的税率为10%,因此,本集团须就中
国内地的附属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产生之盈利所分派之股息缴纳10%预扣税。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未就与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未分派盈利有关之暂时差异
总额分别约人民币286,948,000元及人民 币600,602,000元确认递延税项负债。董事认为,其主要经营附属公司山
东胜利钢管於可预见未来不大可能分派该等盈利。
9.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a)每股基本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的计算,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约人民币210,493,000元(二零一
五年:约人民币302,130,000元)及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3,122,278,000股(二零一五年:
2,728,638,000股)作出。
(b)每股摊薄亏损
由於本公司的未行使购股权并无摊薄性潜在普通股,本公司并无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呈报的每股基本亏损作出摊薄调整。
10.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零)。
11.於合资公司之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中国之非上市投资:
分占资产净值 8,917 17,934
减值亏损 (3,270) ―
5,647 17,93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资公司的详情列载如下:
注册成立�u 本集团应占
公司名称 经营地点 注册缴足股本 股权百分比
深圳市泰和天地投资合夥企业(「深圳泰和」) 中国�u中国 人民币 90%
10,000,000元
哆咪集成房屋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哆咪(BVI)」) 英属处女群岛 200美元 40%
(「英属处女群岛」)
�u中国
�C12�C
(a)深圳泰和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山东沐鑫投资有限公司(「山 东沐鑫」)与 一名独
立人士(「独立人士」)订立合夥协议,据此山东沐鑫及独立人士分别注资人民币18,000,000元及人民币
2,000,000元,以成立深圳泰和(一间於中国的合夥企业)。
根据合夥协议,山东沐鑫作为有限责任合夥人,而独立人士作为无限责任执行合夥人。山东沐鑫及独立
人士各自有权於合夥会议投一票。因此,深圳泰和被视为本集团共同控制实体。深圳泰和之经审核投资
回报将以下列次序分派予合夥人:
(i)根据注资百分比及所投放时间向所有合夥人分派10%年度利润。
(ii)拨备任何短期管理费。
(iii)於分配余下利润的20%至执行合夥人後,根据所有合夥人所占股权比例向彼等分配余下利润的80%。
深圳泰和之经营亏损将根据所有合夥人所占股权比例由彼等承担。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山东沐鑫与独立人士订立经修订合夥协议,同意将深圳泰和的缴足资本由人
民币20,000,000元 减低至人民币10,000,000元(「资本削减」),双方的应占权益维持不变。资 本削减於二零一
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完成。深圳泰和之经审核投资回报将以下列经修订条款及次序分派予合夥人:
(i)根据注资百分比及所投放时间向所有合夥人分派10%年度利润。
(ii)拨备任何短期管理费,仅於此拨备超过所有合夥人注资的缴足资本5%时方会终止计提此拨备。
(iii)於分配余下利润的20%至执行合夥人後,根据所有合夥人所占股权比例向彼等分配余下利润的80%。
深圳泰和之经营亏损将根据所有合夥人所占股权比例由彼等承担。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占深圳泰和之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29,000
元及人民币399,000元。
�C13�C
(b)哆咪(BVI)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兆泰控股有限公司(「兆泰」)与哆咪(BVI)的另外四
名订约方订立股东协议,据此,兆泰与另外四名订约方(统称「合资公司股东」)各自认购而哆咪(BVI)则
配发及发行股份予合资公司股东,致使哆咪(BVI)成为由合资公司股东分占的合资公司。
根据股东协议,兆泰及另外四名订约方各自认购哆咪(BVI)股本的40%、35%、7.75%、4.75%及12.5%,代
价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87,500,000元、人民币19,375,000元、人民币11,875,000元及人民币
31,250,000元,有关代价於股东协议订立日期起计一年内以现金支付。待哆咪(BVI)完成向合资公司股东
发行股份後,兆泰持有哆咪(BVI)40%权益,而哆咪(BVI)成为本集团旗下的合资公司。
根据股东协议,哆咪(BVI)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哆咪集成房屋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 一间有限公 司,「哆
咪(香港)」),而哆咪(香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两间有限公司,即普帝龙哆咪集成房屋制造(山东)有限公
司(「哆咪(山东)」)和普帝龙哆咪集成房屋营销(重庆)有限公司(「哆咪(重庆)」)。哆咪(山东)主要从事有
关集成模块房屋的加工、制造及分销业务,哆咪(重庆)主要从事集成模块房屋的批发、零售及安装服
务。哆咪(BVI)、哆咪(香港)、哆咪(山东)及哆咪(重庆)统称为「合资集团」。
对合资集团的投资回报将以股息分派予合资公司股东。合资公司股东将采取一切步骤,确保合资集团旗
下各公司於各自的财政年度内,从可供分派的利润中派发股息,前提是该等公司可充分应付其日常营运
的现金需要。将予派发股息的金额,须以合资公司股东不时通过的书面决议案厘定,惟不得少於合资集
团旗下各公司於财政年度内的可供分派利润的3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向合资集团投资约人民币37,59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7,599,000元)。於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集团分占合资集团之亏损为约人民币8,986,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11,197,000元)。
�C14�C
下表列示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之合资公司之资料,该等合资公司乃使用权益法於合并财务报表列账。概要财
务资料乃根据合资公司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呈列。
名称 深圳泰和 哆咪(BVI)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中国�u英属中国�u英属
主要营业地点�u注册成立国家 中国�u中国中国�u中国 处女群岛 处女群岛
股本投资、投资管理及 加工、制造及
主要业务 投资顾问 分销集成模块房屋
本集团所持拥有权权益�u投票权百分比 90%�u50% 90%�u50% 40%�u40% 40%�u40%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1,414 1,425 31,007 38,066
流动资产 5,857 5,879 148,407 165,192
流动负债 (3) (3) (173,474) (174,851)
资产净值 7,268 7,301 5,940 28,407
本集团分占资产净值 6,541 6,571 2,376 11,363
已计入流动资产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55 1,076 1,395 1,327
已计入流动负债之流动金融负债
(不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拨备) ― ― ―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 ― 397 487
折旧及摊销 11 ― ― 7,296
利息收入 ― 3 ― ―
利息开支 ― ― ― ―
所得税开支 ― ― ― ―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32) (443) (22,466) (27,994)
已终止业务之税後亏损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亏损总额 (32) (443) (22,466) (27,994)
自合资公司收取之股息 ― ― ―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的合资公司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人民币2,450,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403,000元)。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之规限。
�C15�C
12.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中国之非上市投资:
分占资产净值 36,356 48,770
本集团联营公司的详情载列如下:
注册成立�u 本集团应占
公司名称 营业地点 注册缴足资本 股权百分比主要业务
高青县民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u中国 人民币 30%小额融资及其他财务
(「民福小额贷款」) 150,000,000元 顾问服务
下表列示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之联营公司之资料,联营公司乃使用权益法於合并财务报表列账。概要财务资
料乃根据联营公司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呈列。
民福小额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主要营业地点�u注册成立国家 中国�u中国 中国�u中国
主要业务 小额融资及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本集团所持拥有权权益�u投票权百分比 30%�u30% 30%�u3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8,096 14,342
流动资产 113,848 149,078
流动负债 (758) (854)
非流动负债 ― ―
资产净值 121,186 162,566
本集团分占资产净值 36,356 48,770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441 2,613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u利润 (41,380) 28
已终止业务之税後(亏损)�u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亏损)�u收益总额 (41,380) 28
自联营公司收取之股息 ―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的联营公司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人民币590,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916,000元)。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之规限。
�C16�C
13.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124,815 918,558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52,883) (159,077)
971,932 759,481
应收票据 10,171 16,433
982,103 775,914
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贷交易为主,一般介乎90至180日。所有应收票据均於90至180日内到期。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833,662 607,480
三至六个月 65,224 38,124
六个月至一年 16,797 46,749
一至两年 19,225 47,302
两年以上 37,024 19,826
971,932 759,481
计入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90,50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5,086,000元),是应收客户质量保证金。
并非个别或集体视为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基於合约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并未逾期及减值 854,876 693,265
逾期一至三个月 45,903 8,968
逾期三至六个月 22,429 10,157
逾期六个月至一年 13,332 7,903
逾期一年至两年 4,200 18,893
逾期两年以上 31,192 20,295
971,932 759,481
并未逾期及减值的应收款项为近期无违约记录的客户。
�C17�C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与众多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客户与本集团有良好的往绩记录。根据以往经验,董
事认为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减值拨备,因为信贷质量无显着变化且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
贸易应收款项拨备的调节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159,077 50,430
年度(拨备拨回)�u拨备 (6,515) 108,647
汇兑差额 321 ―
年末结余 152,883 159,077
14.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详情列载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垫付予供应商的款项(附注a) 125,510 65,892
支付予金属商品供应商之贸易按金(附注b) 170,100 218,000
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附注c) 25,516 54,242
贷款予雇员(附注d) 690 690
支付予客户的投标按金 2,936 3,402
其他应收税项(附注e) 62,655 68,375
预付租金 ― 3,834
垫付予实体的款项(附注f) 3,717 18,567
垫付予实体股东的款项(附注g) 30,000 ―
预付予金属商品供应商的款项 53,547 ―
预付款项 2,905 2,920
其他 27,123 25,872
504,699 461,794
附注:
(a)於报告期末,垫付款项已支付予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供应及分判服务。垫付款项为免息,并可於一年
内退还。
(b)於报告期末,该等贸易按金已支付予金属商品供应商,以担保贸易应付款项约人民币176,051,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224,353,000元)。该等按金为免息,并可於一年内退还。该等金属商品供应商为本集团的
独立第三方。
(c)计入垫付予一间合资公司的款项为一笔人民币48,672,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4,664,000元)的贷款,
该笔贷款为无抵押、按年息率3%计息及须於一年内偿还。余额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一年内偿还。年内
已确认减值亏损约人民币45,195,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86,000元)。
(d)向雇员的贷款为无抵押、按年息率6%(二零一五年:6%)计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e)本集团其他应收税项主要指应收增值税。
�C18�C
(f)计入垫付款项为人民币3,700,000元之贷款(该贷款为无抵押,按4.35%年息率计息及须於一年内偿还)。
(g)计入垫付款项为人民币30,000,000元之贷款(该贷款由一家实体的20%股权作抵押,按4.35%年息率计息及
须於一年内偿还)。
15.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340,418 310,222
应付票据 4,662 ―
345,080 310,222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303,336 257,804
三至六个月 24,517 26,746
六个月至一年 6,684 6,759
一至两年 2,293 15,859
两年以上 3,588 3,054
340,418 310,222
贸易应付款项为免息。与供应商的付款条款一般为介乎90至180日的信贷期,从收到供应商货物起计。
16.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顾客预付账款 80,182 69,188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项 56,136 55,407
自雇员收取的保证按金 710 710
其他应付税款 8,416 3,067
其他 26,761 21,327
172,205 149,699
�C19�C
17.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实际利率 到期 实际利率 到期
附注 (%) (年)人民币千元 (%) (年)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无抵押 4.35%�C4.57% 2017 590,000 4.95%-5.88% 2016 565,000
银行贷款―有抵押 (a) ― ― ― 1.54%-6.50% 2016 272,036
银行贷款―有抵押
及有担保 (b) 4.75%�C4.79% 2017�C2018 335,000 5.06%-5.89% 2016 130,000
银行贷款―有担保 (c) 4.52% 2017 49,000 4.78%-6.80% 2016-2018 132,500
974,000 1,099,536
该等借贷之还款期如下: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要求或一年内 946,500 1,044,536
第二年 27,500 27,500
第三年至第五年
(包括首尾两年) ― 27,500
974,000 1,099,536
减:十二个月内到
期偿还款项
(於流动负债
项下列示) (946,500) (1,044,536)
十二个月後到期
偿还款项 27,500 55,000
附注:
(a)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以银行存款人民币179,000,000元的抵押作担保。
(b)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以本集团金额为人民币319,792,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 币323,575,000元)的若干物业、
厂房及设备及预付土地租赁款项金额为人民币19,126,000元(二零一五年:无)作抵押,而银行贷款人民币
335,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0,000,000元)中有人民币147,400,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
52,000,000元)由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担保。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人民币49,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32,500,000元)本集团
并无获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担保(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8,300,000元)。
�C20�C
行政总裁报告
致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本公司向股东汇报本集团於回顾年内经审核之业绩。
二零一六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巴西及俄罗斯经济陷入衰退,大部分市场疲弱,改变原油增
长前景的因素并不明朗。但二零一六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编制了
《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石油十三五规划」)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天然气十三五规
划」)以促进石油和天然气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稳步增长。本集团亦趁隙装备自己,调整营
销策略,积极开拓新能源业务,节流降本,梳理及重组集团业务板块,以保持集团整体营运效
率。
市场营销战略调整,积极拓展国内地方市场
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重大管线开工不
足,中石油内部市场保护日趋严重的严峻形势,本集团及时对市场进行重新分析,调整营销战
略,改变以往「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主,地方市场为辅」的营销战略,希望更好地发挥集团品牌、
质量、技术、装备等优势,将业务重心对准国内地方市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未生产订单量近3.5万吨,其中地方市场占比86.7%。本集团境内最大子公司山东胜利钢
管有限公司(「山东胜利钢管」)更成功拓展山东省内外多个客户,为二零一七年继续拓展地方市
场奠定了基础。
此外,本集团境内子公司湖南胜利湘钢钢管有限公司(「湖南胜利钢管」)於回顾年内顺利完成了
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三桶油」)入网工作,成为其
合格供应商,为下一步投标国家管道工程项目做好准备,也为开拓地方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专注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工作
科技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力,本集团始终相信核心技术乃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多年来一
直重视科技投入,坚持科技创新。
於回顾年内,山东胜利钢管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完成了中石油组织的西气东输三线的新焊材环焊
缝工艺评价工作;九月完成了中石油组织的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的新焊材环焊缝工艺评价和
X90级螺旋缝埋弧焊管(「SAWH焊管」)的质量鉴定工作,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产品竞争
�C21�C
力。另外,本集团旗下湖南胜利钢管检测中心亦於回顾年内成功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
验室认可证书,取得了国家级研发平台资质,大大提升了集团的研发实力。
此外,本集团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工作,完成了预精焊机组部分设备国产化
等十一项技术改造,并於回顾年内取得水压机升降托辊导向杆、预精焊内焊臂自动稳定机构、
水浸法超声波检测探头尺寸调节尺及自定位管道对焊对口器四项实用新型专利。
集中优化岗位配置,提高集团生产效率
为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监督、控制、考核及业务指导,二零一六年初,本集团按职能结构重新整
合业务部门,细化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形成权责明确、运作有序、制衡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管
理体制,监督和促进各子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本集团境内最大子公司山东胜利钢管根据生产工序、人员结构、技能级别优化岗位配置,精简
岗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部分岗位施行「承包制」,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衡量工作绩效及厘定薪
酬,此举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因岗位人员精简,员工平均收入增加,成功调动了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实现了企业、员工双赢的良好局面。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力度,统一原材料采购,积极节流降本
为积极节流降本,本集团在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效益。二零
一六年初,本集团制定了应收账款回款措施,严格监督落实追缴应收账款的金额,设立专门的
业务部门,配备精通销售、法律、企业管理的人员,统一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核查清理。业务
部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与客户沟通、谈判,促进及时回款,提高现金流运转效率。
此外,为降低生产成本,本集团境内原材料采购由子公司分开采购整合至由本集团统一调配,
由於采购规模与价格成反比,大规模的采购令本集团获得更多折扣,故在调整采购方式之後,
本集团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相应下降,进一步降低了经营成本。
�C22�C
顺应国家发展规划,积极拓展新型业务
本集团综合焊管行业前景及近年来投资项目情况,在稳定油气输送管道产品发展方向的同时,
结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寻找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以实现集团稳定健康的发展战略。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本集团在上海设立上海胜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胜管」),主要经营
新能源业务和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
新能源业务方面,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按计划有序开展。大宗贸易业务方面,二零
一六年下半年,已陆续开展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该业务的开
展,将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同时有利於扩大集团品牌影响,为集团的稳定发展提
供有力保障。
调整产业结构,创造长远价值
展望未来,本集团一方面稳定焊管业务,虽然大型管线项目推进缓慢,但本集团作为中国最大
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生产商之一,已充分装备自己,积极开拓新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另一
方面,本集团亦开展业务板块梳理及重整步伐,并通过加大新能源和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
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力度,拓宽本集团营收渠道,提升集团总体收益。
最後,本人谨在此向股东和客户表示感谢,对与我们一起奋斗的全体管理层和员工表达谢意。
本集团将把握时机,积极部署,继续为股东创造长远价值。
张必壮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C23�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市场概况
二零一六年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增长乏力,全球能源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国
内外石油供需总体放松,国际油价剧烈波动且低位徘徊。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体制
改革为油气管道行业拓展了新的空间。十三五给油气行业带来新起点、新格局、新挑战,油气
管道行业将在低油价改革中继续前行。
於回顾年 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於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
意见》中,将「油气干线管 道」从三桶油当中独立出来,这 将成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改革的重头戏,
目标是完全实现管道的独立和市场化。同时中小油气企业能利用自己在规模以外的优势与规模
庞大的三桶油开展相对公平的竞争,对我国油气行业的长远发展更有利。
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中俄二线」)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开工建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
五日,累计收管425.76公里,完成清点669.48公里,焊接268.53公里。建设中俄二线,是加快我国
能源战略通道建设,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
业务回顾
回顾二零一六年的行业发展,中石油、中石化的大型管线项目仍开工不足。应对行业整体面临
之困境,本集团适时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加紧开拓地方市场,提升本集团於地方市场的影响力。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成功取得地方管线项目订单总量较去年上升24.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SAWH焊管年产能145万吨,直缝埋弧焊管(「SAWL焊
管」)年产能40万吨,配套的防腐生产线年产量1,080万平方米,持续稳固本集团於行业领先的技
术及产能优势。
本集团在稳定油气管道输送管产品发展的同时,围绕上游资源型行业和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
业,积极开展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以实现集团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策略。
�C24�C
焊管业务
本集团为中国最大的、产品质量领先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生产商之一,具有精良的设备、先进
的工艺和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专注於对用作运送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的焊管(包括SAWH
焊管、SAWL焊管)进行设计、制造、防腐加工和服务。乃国内为数不多能提供长距离输送要求
的大管径、高压力用管的焊管供应商之一。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生产的焊管用於全世界的油气管线的累计总长度约为
27,200公里,其中94.5%安装於中国境内,其余5.5%安装於海外。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生产的大型SAWH焊管国家管道项目有:天 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
干线工程、西 气东输三线中卫―靖边联络线工程、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中俄二线、仪 征―
长岭原油管道复线仪征至九江段第二标段工程;生产的大型SAWH焊管地方管道项目有:董家
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工程、东营港―万通石化燃料油成品油输油工程、呼和浩
特―张家口―延庆输气管道工程、山西怀仁县漳泽电力保温管项目等;生产的大型防腐管道
项目有: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西气东输三线中卫―靖边联络线工程、
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中俄二线等;生产的SAWL焊管管道项目有:普朗铜矿尾矿输送系统
工程、太原―清徐输气管道工程、汶川至西藏公路大桥项目、东营港―万通石化燃料油成品
油输油工程等。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焊管业务总营业额约为人民币748,380,000元(二
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431,682,000元),占 本集团总营业额约23.9%。其中:(1)SAWH焊管销售收
入约为人民币560,711,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362,605,000元);(2)SAWL焊管销售收入约
为人民币112,206,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24,141,000元);(3)防腐处理业务销售收入约为
人民币74,582,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44,874,000元);(4)冷弯型钢业务销售收入约为人民
币881,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62,000元),该销售收入均来源於处理积压的存货。
�C25�C
贸易业务
为充分利用本集团现有客户业务链资源及既有其他存量资源,本集团在原有贸易业务基础上,
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在上海成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胜管,组建专业贸易业务团队,从事盈利更
好的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境内子公司山东胜利钢管、胜利钢
管(德州)有限公司(「德州胜利钢管」)、中海胜管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中海胜管」)、湖南
胜利钢管也陆续取得燃料油、化工产品等的贸易资质。上海胜管和山东胜利钢管於回顾年内积
极探索该类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模式并取得成功,为本集团旗下其他附属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开
展此项业务提供重要借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贸易业务总营业额约为人民币2,376,898,000元,
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76.1%(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1,522,278,000元)。
新能源业务
为稳定收益,规避焊管行业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在稳定油气输送管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业
务,以实现集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战略。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本集团设立上海胜管,开展
新能源业务。已开展光伏项目一个,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当中。
未来展望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国家发改委制订了石油十三五规划、天然气十三五规划,对此前发布的《能
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划显示,在十三五期间,成品油管道里程将从2.1万
公里提高到3.3万公里,增长57%;原油管道里程将从2.7万公里提高到3.2万公里,增长18.5%;天
然气管道里程将从6.4万公里提高到10.4万公里,增长62.5%,将完善四大进口通道:西北战略通
道重点建设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四线、五线,做好中亚D线建设工作;东北战略通道重点建设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西南战略通道重点建设中缅天然气管道向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地
供气支线;海上进口通道重点加快LNG接收站配套管网建设。
国家发改委於回顾年内正式核准了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新气管道」,此前称
「新粤浙管道」)。新气管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干线和6条支线,全长8,400公里。中俄东线
�C26�C
天然气管道中国境内段起自黑龙江省黑河市中俄边境止於上海市,拟新建管道3,170公里,计划
於二零一八年年底建成通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批复鄂尔多斯―
安平―沧州输气管道工程,包括1条干线、5条支干线和2条上输支线,线路全长2,293公里,其
中干线全长928公里,管径1,219毫米,设计压力12兆帕,设计输气量300亿立方米�u年。
作为中国最大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生产商之一,本公司有机会参与到几乎所有中国长距离油气
输送管道及跨境管道的建设。
本集团在稳定油气输送管产品业务的同时,亦积极寻找新的合作项目。将大力拓展新能源业
务,以为新能源产业的高端客户提供电站项目联合开发代建、业主项目资产管理、电站运营、
金融服务等一体化的集成解决方案和从事绿色低碳理念项目的投资为主要方向,实现合理集约
配置和有效利用,保持企业具有持续发展动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於二零一六年底正式出台的《能源发展「十三 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
指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能源革命的蓄力加速器,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用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
方式变革,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能源发展改革的重大历史使命。
国内方面,到十三五末的二零二零年,国内风电装机规模应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光伏发
电规模应达到1.1亿千瓦以上。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於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
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新能源产业已经并将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国外方 面,随着「一带一路」战 略的实施,新能源产业逐步走向海外也是市场的大势所趋,在《能
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多次提到我国新能源行业应结合
经济全球化及国际能源转型趋势,充分发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比较优势,紧密结合「一带一
路」倡议,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全面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竞争水准,
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能源转型。
�C27�C
从事新能源领域集成服务,是基於新能源电站建设期需求、电站运营维护期和项目退出需求,
以及国内新能源设备产能向国际市场输出需求。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目前大部分企业只能提供其
中部分服务。因此,本集团确立以高端集成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必将随着国内
外市场需求的增长而得到蓬勃发展。
本集团围绕上游客户资源及地理位置优势,结合近几年金属贸易经验,挖掘及充分利用境内各
子公司的银行信用资源,积极开拓燃料油、化工原料、油品及其产成品的大宗贸易业务,以拓
宽本集团收入来源,持续贡献稳定收益。上海胜管和山东胜利钢管於回顾年内积极探索大宗商
品贸易业务模式并取得成功,为本集团旗下其他附属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开展此项业务提供重要
借鉴。二零一七年,预期该业务将会成为本集团又一收入及盈利的主要来源。
另外,本集团透过金苹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达成收购BlossomTimeGroup
Limited已配发及发行股本56%的协议。目前已完成详细勘探、评估等工作,正在等待采矿证的
最後批准手续,详情可参考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本集团亦将对现有业务及投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适当时机对盈利能力低、市场竞争激烈、资
金占用大的业务板块或公司进行重组、终止或出售,以增加集团的整体营运能力。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发挥产能优势、各子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和预精焊技术的优势,积极
把握焊管行业未来增长的商机,确保本集团未来的收益稳定。同时,本集团亦将继续大力开展
新能源等新型业务,在维持焊管核心主营业务的同时丰富收益渠道,为股东争取更高回报。
�C28�C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销售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953,960,000元增加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125,278,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两项核心业务中:(1)焊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748,380,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为人民币431,682,000元),主要由於回顾年内,防腐业务及焊管销售量增加;相对於焊管
加工业务,对收入贡献较大的焊管销售业务占比大幅增加;(2)贸易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
2,376,898,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1,522,278,000元),主要由於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新增贸
易类业务增加了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915,857,000元增加约
57.5%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017,488,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销售板块包括:(1)焊管业务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676,303,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 为人民币424,080,000元);(2)贸易业务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2,341,185,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1,491,777,000元)。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8,103,000元增加至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7,790,000元,主要由於回顾年内焊管板块销量
增长,单位加工成本降低,提高了毛利贡献度;上年按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拨备,回顾
年内此项开支大幅减少。同时,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2.0%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3.4%。
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46,971,000元减
少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4,656,000元,主要由於上年出售北京慧
基泰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取得一次性赔偿金,而回顾年内无此项收入取得;上年本集团为获
取银行贷款抵押银行存款,取得存款利息收入,而此业务於回顾年内结束,相应利息收入不再
取得。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3,706,000元增
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7,239,000元。销售及分销成本增加,主
要由於焊管业务板块在回顾年内销量增长,导致运输费用增长。
�C29�C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99,925,000元减少28.8%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13,684,000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按相关会
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拨备,回顾年内此项开支大幅度减少。
财务费用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41,945,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为人民币58,119,000元),财务费用全部来自银行贷款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回顾年内
银行贷款利率逐步降低,而且银行贷款额度比上年减少。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按本年度估计应税盈利额之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本公司於新加坡共和
国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ChinaPetroEquipmentHoldingsPte.Ltd.於本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7%(二
零一五年:1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於本年
度所得税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25%)。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所得税抵
免约为人民币9,923,000元(二零一五年: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8,528,000元),主要由於上年山东
胜利钢管因以前年度累积利润分派而产生一次性税项开支,回顾年内无此项支出。
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综合上文所述的因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亏损总额约
为人民币231,770,000元,而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亏损总
额约为人民币345,102,000元
资本支出
本集团就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扩充生产设施及购买制造钢管产品的机器产生资本支出。於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的资本支出主要与购买物业、厂
房及设备有关。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资本支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30,923 48,04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 173
30,923 48,217
�C30�C
债务
借贷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贷款资料: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借贷:
银行贷款―无抵押 590,000 565,000
银行贷款―有抵押 ― 272,036
银行贷款―有抵押及有担保 335,000 130,000
银行贷款―有担保 49,000 132,500
总计 974,000 1,099,536
其中人民币约946,500,000元之借贷须於一年内偿还。下表载列本集团银行贷款的年利率: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实际年利率 4.35至4.79 1.54至6.8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约为人民币974,0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
币1,099,536,000元)。
阁下在阅读下述讨论时,请一并参阅包含在本公告中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其附注。
财务管理及财政政策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开支、资产及负债大致上以人民币
计 值。董事认为,本 集团目前的外汇风险有限,故并无订立任何对冲安排,以处理其外汇风险。
本集团不时密切监察外汇变动并将评估是否有必要采纳有关外汇风险的任何措施。
动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
本集团来自首次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1,098,500,000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
日行使超额配股权後,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增至约人民币1,269,9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总净额中的约人民币851,363,000元已按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述方式动用,余额约人民币418,537,000元未
被动用。本集团拟继续按招股章程所披露的相同方式应用所得款项,惟除了升级一条冷弯型钢
生产线外,因为此项目目前已中止。
�C31�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配金额 止之实际支出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项目
兴建一套SAWH预精焊生产线,共36万吨年产能及
两条防腐涂层生产线 440,000 523,442
兴建一条20万吨年产能SAWL焊管生产线及
一条防腐涂层生产线 650,000 255,000
升级一条冷弯型钢生产线为10万吨年产能ERW焊管
生产线 50,000 中止项目
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目的 129,900 72,921
合计 1,269,900 851,363
本集团将继续推行审慎的财政政策,并保持强劲的流动资金状况及足够现金,以应付日常营运
及日後发展的资金需求。凭藉大量的现金及银行结余,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对冲安排。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之认购款项用途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进行的集资活动所得款项实际用途
如下:
公告日期 集资活动 所得款项净额公告所得款项拟定用途所得款项实际用途
二零一六年三有关根据一般授权按认购价每 约152,400,000约60%将用作扩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三日 股股份0.28港元向不少於六 港元业务,尤其是新能源业月三十一日,约
名认购人发行545,727,600股 务开发,约40%将用作 101,900,000港元已
股份的认购事项。认购事项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用作扩充本集团业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完 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二 务,即新能源业务
成,并已向该等认购人发行 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 开发,而约
545,727,600股认购股份。 日、二零一六年五月二 50,500,000港元已用
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一作收购Blossom
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所 TimeGroup
披露收购BlossomTime Limited之相关股
GroupLimited之已配发 本。
及已发行股本之56%。
�C32�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228,350,000元(二 零一五
年:约为人民币393,881,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约为人民币
974,0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人民币1,099,536,000元)。
资本负债比率定义为净负债(即借贷、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减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及已抵押存款)除以总权益加净负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负
债比率为41.3%(二零一五年:34.0%)。
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外汇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业务主要是以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交易及结算,因此本集团面对的外汇
风险极微。本集团并无利用任何远期合同或其他方法对冲其外汇风险。然而,管理层将会密切
监察汇率波动,确保已采取足够预防措施,应付任何不利影响。
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
本集团定期审视其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并参考本地法规、市场状况、行业常规及本集团及个
别员工之表现评估。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1,204名雇员(包括董事),总工
资及相关成本(包括董事袍金)约为人民币83,84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为90,184,000元)。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以厘定
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资格。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
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最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
交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以进行登记。
上述所述期间,概不会登记股份过户。
�C33�C
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认同为达致向整体股东有效的问责性,在本集团管理架构及内部监控程序引进良好企业管
治元素非常重要。董事会依然努力贯彻良好企业管治,并采用健全的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用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
则(「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守则条文第A.5.1外,本公司已遵守守则的所有其他
条文。
根据守则条文第A.5.1条,提名委员会的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鉴於本公司於二零一
六年二月进行涉及主要股东变动的若干股权架构变动,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季荣
弟先生有必要更投入参与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并由多年来担任执行董事且对本公司的架
构、业务策略及日常营运有透彻了解的张必壮先生持续辅助。董事会认为,更多执行董事参与
提名委员会的安排有利於本公司检讨董事会的组成,以配合本公司当时的企业策略。
随着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组成的变动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生效,本公司将遵守守则的守则
条文第A.5.1条。详情请参阅下文「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一段。
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董事会谨此宣布,以下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1.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季荣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并获委任为本
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2.独立非执行董事乔建民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及
3.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必壮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标准。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且全体董事已确认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及有关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操守准则。
�C34�C
购买、赎回或出售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
各自之证券。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范围
有关本集团载於本初步公告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
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数字,已经获得本集团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同意,该等数字乃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所
列数额。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此公告所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而进行之核证服务委聘,因此中
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概不会就初步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意见
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中汇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并无保留意见。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乃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成
立,并备有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检讨及监督财务申报程序。审核委员会的
所有成员均由董事会委任。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君柱先生、吴庚先生
及乔建民先生组成,而陈君柱先生目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
於本公司及联交所之网站刊登年度业绩
本年度业绩公告刊登於联交所之网 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slogp.com)。载有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所有资料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刊登於上述网站。
�C35�C
感谢支持及致力向目标进发
最後,本人藉此机会代表全体董事会向本公司所有股东、客户和员工表示感谢,因你们一直以
来的支持与鼓励才可让我们克服困难并取得成功。本公司处於油气和相关设备及管道行业,与
国家经济与战略发展息息相关。我们承诺以最高的质量与技术标准、以钢铁意志、锲而不舍的
企业精神,充分掌握每个机遇,以维持焊管主营业务并大力开展新能源业务为目标,为股东创
造最大价值及回报。
承董事会命
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张必壮
山东淄博,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季荣弟先生、张必壮先生、JiangYong先生、王坤显先生、韩爱芝女士及
宋喜臣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君柱先生、吴庚先生及乔建民先生
�C3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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