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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联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日成控股有限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SMART PARAD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慧亚国际有限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YAT SING HOLDINGS LIMITED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08)
联合公告
澄清综合文件
兹提述日成控股有限公司及慧亚国际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刊发有关无条件
强制性现金要约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除文义另有规定外,於本联合公告所用词
汇将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人谨此进一步披露,於综合文件第10页「价值比较」一节中,每股要约股份0.94港元之经修订
要约价,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即要约期开始前最後交易日)於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收市
价1.10港元,折让约14.55%。
除上文所述外,综合文件中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慧亚国际有限公司
唯一董事
戴剑
承董事会命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赖爱忠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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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联合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赖爱忠先生、廖永�鱿壬�、简耀强先生(行政总
裁)及陈劳健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简耀国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唐诗韵小姐、
郭彪先生及宋丹小姐。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不包括与要约人有关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
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据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不包括要约人唯一
董事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并无任何其他未载於本联合公告的事实,而其遗漏
将令本联合公告中任何陈述构成误导。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的唯一董事为戴剑先生。
要约人的唯一董事对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不包括与本集团有关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
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据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不包括本董事表
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并无任何其他未载於本联合公告的事实,而其遗漏将令本
联合公告中任何陈述构成误导。
聯合公告 澄清綜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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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成控股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