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60)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Iimited Iiability (Stock Code: 1360)
2016/
INTERIM
REPORT
中 期 2016/17 17
报 告
1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4
披露权益 15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17
企业管治 17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17
审核委员会 18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18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9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21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23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24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5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
董事会
执行董事
葛津先生 (主席)
邓仲麟先生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获委任)
张�B女士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获委任)
陆麟育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获委任)
刘舸江先生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辞任)
杨艳女士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辞任)
孙思志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雄辉先生
杨波先生
曾永祺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获委任)
杨振宇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辞任)
审核委员会
曾永祺先生 (主席)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获委任)
蔡雄辉先生
杨波先生
杨振宇先生 (主席)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
杨波先生 (主席)
葛津先生
曾永祺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获委任)
杨振宇先生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葛津先生 (主席)
蔡雄辉先生
杨波先生
公司秘书
邱恩明先生
香港执业会计师
授权代表
邓仲麟先生
邱恩明先生
核数师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执业会计师
法律顾问
香港法律方面
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
公司资料
3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一座
9楼911至912室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处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F,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PO Box 1586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股份代号
1360
公司网站
http://www.megaexpoholdings.com
公司资料(续)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 报告期间」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 「 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录得总收益约91,38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
152,79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0.2%。收益下跌乃主要因展览会举办商之间竞争激烈
以及全球经济状况不稳定导致参展商参展意欲降低所致。於报告期间,举办展览会之收益占
总收益之99.9%(二零一五年:99.5% ),而提供展览会相关服务之收益则占总收益之0.1%
(二零一五年:0.5% )。
於报告期间,除税前亏损约为6,69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9,94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
减少32.6%,乃主要由於展览活动放缓,而其收益下跌约61,408,000港元、相关开支减少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亏损净额减少约20,941,000港元所致。
商业活动回顾
举办展览会
本集团领导策划、管理及执行整个展览会举办过程,包括处理初步展览主题规划及相关可行
性研究、摊位搭建管理、销售前筹备、销售摊位、市场推广及广告、展览会现场管理以及展览
後期检讨。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在香港成功筹办三个贸易展览,即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举行之国际宝石及
珠宝节( 「 国际宝石及珠宝节」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举行之Mega Show Part I及Mega Show
Part II(统称「 Mega Show系列」 )。
5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商业活动回顾(续)
举办展览会(续)
於报告期间,举办展览会所产生之收益约为91,31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151,956,000港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9.9%。全球经济状况不明朗,我们相信参展商会更为审慎理财,甚至
可能削减参与贸易展览之预算,加上报告期间Mega Show系列之销售代理委聘终止,均导致
有关Mega Show系列之参展收入减少约60,641,000港元。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推出全新之国际宝石及珠宝节,贡献营业额约
12,338,000港元。销售代理委聘终止导致代理佣金下跌至约4,51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
4,590,000港元)。
展览会相关服务
本集团提供各类展览会相关服务以协助其他展览会主办机构或项目经理,以及统筹及管理
展览会。
於报告期间,展览会相关服务所产生之收益约为7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779,000港元),
减少91.0%。由於Mega Show系列之主办机构已委聘服务供应商搭建摊位,本集团仅向参展
商提供现场额外设施服务,导致收益减少约709,000港元。
配套服务
由於本集团已於报告期间终止刊发展会杂志,所提供配套服务并无录得相关收益(二零一五
年:约58,000港元)。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商业活动回顾(续)
路演
於 报 告 期 间,本 集 团 概 无 举 办 任 何 路 演,此 分 部 业 务 亦 无 录 得 任 何 收 入。於 主 题 公 园 之
「 Ultraman 」场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底於台湾九族文化村试业。
未来计划及前景
展望将来,我们相信全球经济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包括全球经济表现、英国公投脱欧、新
任美国总统唐纳德 特朗普之外交及货币政策以及全球利率变动等。
鉴於香港实体展览竞争加剧及成本上升,以及其转向网络平台及中国,管理层认为香港展览
业务前景欠佳,因此缩减香港展览业务并将此业务重心转向中国。
本集团透过与多利安创意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再授特许协议( 「 再授特许协议」 )成功将其
收益来源多元化,而协议有效期直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为止。再授特许协议授予本集团权利於
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路演、活动及展览会中使用已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制作之电
视节目及电影中出现之所有Ultraman系列及类型( 「 Ultraman特许权」 )及其根据相关法例判
定为一般权利之相关知识产权。本集团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与台湾九族文化村合作於主题
公园开发「 Ultraman 」场馆。本集团将把握该再授特许协议,并於未来与众多制造商携手筹
办大型路演及展览会。
7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未来计划及前景(续)
此外,本集团将不懈物色合适的收购机会,诸如特许经营主题及虚拟的网上展览平台等。於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本集团就收购一间位於上海之会展及管理谘询公司 ( 「 收购事项」 )订
立买卖协议。我们相信,收购事项将使本公司增强及提升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之
展览业务,拓宽於该地区之收入来源。上海,作为中国最为繁荣及文化名城之一,本集团将
继续积极於该地区物色其他商机。
近期全球股市呈现回暖迹象。预期资本流入能振兴股市进而带动经济改善,并有助恢复对展
览会市场之需求。诚如本公司二零一五�u一六年年报所述,本集团将继续夯实其自身竞争优
势,亦会带来更多全新的多元化展览会及路演机会。
中期股息
董事会( 「 董事会」 )不建议派付报告期间之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架构
股东权益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约88,982,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
169,356,000港元。有关变动之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间内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产生所得款
项净额约92,279,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长期债务(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资本架构(续)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与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 「 配售代理」 )订立配售协议( 「 配
售协议」 ),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根据一般授权透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向不少於六名
承配人(其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配售( 「 配售」 )最多150,800,000股新股份
( 「 配售股份」 ),配售价( 「 配售价」 )为每股配售股份0.63港元。
配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完成,合共150,80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於(i)本公司现有
已发行股本1,200,000,000股股份约12.57%;及(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後之已
发行股本1,350,800,000股股份约11.16%。配售价0.63港元较(i)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 )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77港元折让约18.18%;及(ii)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後
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776港元折让约18.81%。配售之所得
款项净额经扣除应付配售代理之佣金及配售产生之其他相关开支约为92,279,000港元,其拟
定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u或於机会出现时用於未来投资。
所得款项用途
根据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63港元及有关配售事项之实际开支计算,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三日之配售事项所得款项为95,004,000港元。於扣除应付配售代理之佣金及配售事项
产生之其他相关开支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92,279,000港元,拟用作本集团一般营
运资金及�u或於机会出现时用於未来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得款项尚未动
用,并存於香港一家信誉良好之银行。
9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重大投资
报告期间就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确认亏损净额约为5,295,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约26,236,000港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持
有多元化上市投资组合,最为重大之投资之详情载列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市值比重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非上市投资之名称 业务简介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所持股份
数目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投资成本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市值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占本集团
资产总值之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KKC Capital High
Growth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专注於获取长期资本收益;主要投资
於香港股本的非现金投资基金,
乃由KKC Capital Limited管理。投
资顾问为辉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辉亚」 )。辉亚获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 「 香港证监会」 )授
牌可从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
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13,000 13,000 4,706 2.31%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1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重大投资(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收益�u(亏损)前五名
於联交所上市之股份名称 股份代号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实现
收益�u (亏损)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未实现
收益�u (亏损)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收股息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鼎和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705 (2,273) �C �C
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司 707 (480) �C �C
香港生命科学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8085 (2,098) �C �C
中国海景控股有限公司 1106 215 �C �C
乐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89 1,191 �C �C
非上市投资之名称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实现
收益�u (亏损)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未实现
收益�u (亏损)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收股息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KKC Capital High Growth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 (1,814) �C
11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重大投资(续)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就市值比重前五名的股票
於联交所上市之
股份名称 股份代号 业务简介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所持股份数目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所持股份比例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之投资成本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之市值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占本集团资产
总值之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鼎和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705 开采白云石及生产镁锭;勘
探铁矿石、煤及锰;提取
及装瓶矿泉水。
120,006,000 2.18% 18,950 11,401 5.58%
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司 707 成品布料加工、印花及销
售;及布料与成衣贸易。
30,000,000 0.91% 12,724 7,800 3.82%
乐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89 买卖及生产鸡肉产品;动物
饲料;及鸡苗。
17,945,000 0.63% 15,762 17,945 8.78%
香港生命科学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
8085 抗衰老及干细胞技术业务;
贸易业务;放债业务;
及证券投资。
115,396,000 2.43% 22,127 16,732 8.19%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1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重大投资(续)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就市值比重前五名的股票(续)
非上市投资之名称 业务简介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所持股份数目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之
投资成本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之市值
於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占本集团资产
总值之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KKC Capital High Growth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专注於获取长期资本收益;主要投资於
香港股本的非现金投资基金,乃由
KKC Capital Limited管理。投资顾问
为辉亚。辉亚获香港证监会授牌可从
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
(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13,000 13,000 6,519 3.19%
13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重大投资(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收益�u(亏损)前五名
於联交所上市之股份名称 股份代号
截至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实现收益�u
(亏损)
截至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未实现亏损
截至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之
已收股息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鼎和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705 �C (3,709) �C
奥�嘀泄�集团有限公司 8148 �C (2,605) �C
协盛协丰控股有限公司 707 (212) (4,474) �C
中民筑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26 (411) (272) �C
乐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89 �C (2,303) �C
香港生命科学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8085 �C (3,664) �C
中国海景控股有限公司 1106 (573) (2,200) �C
环球能源资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192 940 �C �C
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报告期间内,概无本公司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或出售。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1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资产约为203,303,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约204,340,000港元),资金来自股东权益约169,35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约88,982,000港元)及非控股权益约4,325,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约1,418,000港
元)。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将其闲置现金投资於台湾九族文化村主题公园之「 Ultraman 」场馆
之建设。配售新股份产生现金约92,279,000港元导致本集团资产总值增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主要以港元( 「 港元」 )计值,
少数以美元( 「 美元」 )及人民币( 「 人民币」 )计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为4.11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27);
由於本集团并无任何债务,故并无呈列资本负债比率(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任何资产,亦无重大资本承担及或然负
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押记。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在香港管理或举办展览会及在台湾举行路演,且在中国设置後备办事处,并就不同的
货币敞口(主要关於美元及仅有少数关於人民币及新台币)面临外汇风险。由於大多数商业
交易、资产及负债乃以与本集团各实体功能货币相同之货币计值,本集团并无直接面对重大
外币风险,故并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15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共有42名全职雇员。应付雇员之薪酬包
括薪金、酌情花红及佣金。薪酬方案一般根据市况及个人表现厘定。除强制性公积金及法定
退休福利外,本集团亦向雇员提供医疗福利。
此外,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将於参考可比较公司所支付之薪金、本公司董事( 「 董事」 )及
高级管理层所付出之时间及承担之责任後,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组合进行审阅并向
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报告期间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启控股有限公司( 「 东启」 )(作为买
方)与一名独立第三方Liu Jiazhen先生( 「 卖方」 )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东
启已同意收购Sparkle Mass Limited( 「 目标公司」 )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40,000,000港元。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之公布。
除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报告期间後事项。
披露权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以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概无於
本公司及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 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之股份、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於本公司所存置之登记册之
任何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
何权益及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或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
守则( 「 标准守则」 )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之任何权益及淡仓。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16
披露权益(续)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运作一项购股权计划( 「 购股权计划」 ),旨在奖励或回报对本集团有贡献之特定参与
者。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 采纳日期」 )采纳购股权计划。自采纳日期以来,概无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之购股权,且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购股
权计划下并无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董事购入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上文就董事於购股权计划中之证券权益所披露者外,报告期间内任何时候概无授予任何
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购入本公司股份或债权证之方式而获益之权利或由
彼等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概无作为任何安排订约方,致令董事
可於任何其他法人团体获得该等权利。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
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股东姓名 身份�u权益性质 所持普通股数目
占已发行股本
概约百分比
黄恒旭先生 实益拥有人 223,050,000 16.51%
陈超先生 实益拥有人 103,180,000 7.64%
17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披露权益(续)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续)
除上文披露者外及就董事所知,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
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
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报告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定期检讨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於整个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已应用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及遵守守则条文及若干建议最佳常规。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知悉其有责任成立及维持良好及有效之内部监控系统以保障股东投资及本公司资产,
以及检讨其效能。本公司已委任一名独立专业人士作为内部核数师,直接向董事会之审核委
员会( 「 审核委员会」 )报告。
根据管理层分别作出之评估,审核委员会认为报告期间内:
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会计系统均已制定且有效充分地运作,旨在提
供合理保证,确保重大资产得到保障、本集团之业务风险得到识别及监控、重大交易
乃按照管理层之授权而得到执行以及财务报表之刊发为可靠。
监察系统持续运作以发现、评估及管理本集团所面临之重大风险。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18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管理层检讨本集团采用之会计准则及惯例并讨
论审计、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本集团於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经审
核委员会审阅,其认为有关财务报表已遵守联交所之适用会计政策及规定以及法律规定,且
已作出充分披露。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其有关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之行
为守则。各董事均已回应本公司之具体查询,确认彼已於整个回顾报告期间内一直遵守标准
守则及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之必守准则。
承董事会命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主席
葛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19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5 91,385 152,793
其他收益 6 176 1,405
其他收入 8 475 113
其他亏损 7 (5,295) (26,236)
广告及宣传开支 (5,373) (14,104)
代理佣金 (4,514) (4,590)
展览会租金 (16,765) (28,020)
员工成本 8 (17,250) (30,904)
摊位搭建成本 (17,583) (15,179)
展览会开支 (6,747) (14,619)
其他经营开支 (25,205) (30,599)
除税前亏损 8 (6,696) (9,940)
税项 9 (5,070) (6,898)
期间亏损 (11,766) (16,838)
期间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
可能於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39) (93)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0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期间全面亏损总额,扣除税项 (11,905) (16,931)
以下人士应占期间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8,859) (16,432)
非控股权益 (2,907) (406)
(11,766) (16,838)
以下人士应占期间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8,998) (16,525)
非控股权益 (2,907) (406)
(11,905) (16,93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 11 (1.45)港仙 (2.05)港仙
随附附注构成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21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21,233 8,507
无形资产 13 42,391 48,913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7 7
63,631 57,427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4 36,789 53,70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706 64,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5 98,177 28,382
139,672 146,913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8,587 70,13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6 22,958 43,678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C 8
应缴所得税 2,402 1,542
33,947 115,358
流动资产净额 105,725 31,55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69,356 88,982
资产净额 169,356 88,982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7 2,702 2,400
储备 170,979 88,00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73,681 90,400
非控股权益 (4,325) (1,418)
总权益 169,356 88,982
随附附注构成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23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汇兑储备 其他储备
(累计亏损) �u
保留溢利 总额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经审核) 2,400 104,704 (57) (107) 50,865 157,805 (53) 157,752
期间亏损 �C �C �C �C (16,432) (16,432) (406) (16,838)
期间其他全面亏损 �C �C (93) �C �C (93) �C (93)
期间全面亏损总额 �C �C (93) �C (16,432) (16,525) (406) (16,93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2,400 104,704 (150) (107) 34,433 141,280 (459) 140,821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
(经审核) 2,400 104,704 (116) (107) (16,481) 90,400 (1,418) 88,982
期间亏损 �C �C �C �C (8,859) (8,859) (2,907) (11,766)
期间其他全面亏损 �C �C (139) �C �C (139) �C (139)
期间全面亏损总额 �C �C (139) �C (8,859) (8,998) (2,907) (11,905)
发行股份
-配售新股份 302 94,702 �C �C �C 95,004 �C 95,004
就配售新股份产生之开支 �C (2,725) �C �C �C (2,725) �C (2,72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2,702 196,681 (255) (107) (25,340) 173,681 (4,325) 169,356
随附附注构成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4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 (61,298) (58,979)
投资活动产生�u (所用) 之现金净额 38,965 (115,906)
融资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 92,279 �C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u (减少) 净额 69,946 (174,885)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8,382 230,721
外币汇率变动之影响 (151) 19
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5 98,177 55,855
随附附注构成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25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组织及主要业务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并於联交所上
市。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9楼911至912室。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举办展览会及贸易展览、提供路
演,以及为展览会及贸易展览提供分包服务及配套服务。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惟经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2. 编制基准
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所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及上市规则
附录十六所载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其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获授权刊发。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载列年度财务报表所需之所有资料及披露事项,并应
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诚如本公司二零一五�u
一六年年报( 「 年报」 )所载)一并阅读。
在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须作出影响
政策应用及按本年截至报告日期为止呈报之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金额之判断、估
计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有别於该等估计。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列值,而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除另有指明
者外,所有金额均以千元呈列。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
除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之影响外,编制未经
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年报所采用者一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
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且於本期间强制生效之若干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应用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修订本( 「 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确认未实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15号 客 户 合 约 收 益 之
澄清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
除下述者外,董事预期,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将不
会对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7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一般对冲会计的分类及计量之新规
定及金融资产之减值规定。於目的为持有资产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
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量之合约条款且仅为偿还本金及未偿
还本金利息之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量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倘该实体业
务模式之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以及出售金融资产,则符合合约现金流量特
徵测试之债务工具乃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实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作出不可
撤回之选择,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
务及股本工具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之所有金融资产纳入新的预期
亏损减值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计
规定,以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贯彻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财务负债确认、分类及计量规
定,惟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除外,该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应占之公平值变
动金额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除非会导致或扩大会计错配。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取消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规定。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
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
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
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2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续)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信贷风险变动
所引致之本集团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之可换股票据之公平值变动可於其他全
面收益内呈列。然而,於本集团完成详细审阅前提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之
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予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以将客户合约
所产生之收益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生效後将取代现时载於香港会计准则
第18号「 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之收益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於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
之收益时,金额应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
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29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於特定
履约责任相关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移交客户之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
特殊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之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作出更
详尽之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发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对履
约责任之识别、主事人与代理人代价以及牌照申请指引。
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更多披露,然而,董事预期,应
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於有关报告期间内确认的收益时间及金额造成
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租赁安排之识别以及对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会计处理引入
综合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後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
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
除短期租赁及租赁低价值资产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撤
销,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如附注18所披
露)。初步评估表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
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有关租赁於应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示
之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提供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
不切实可行。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3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4. 分部资料
为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集团管理层(即主要经营决策者)汇报之资料乃以
所提供之服务类型为重点。
本集团根据服务分为若干业务单位并有下列营运部门:举办展览会、展览会相关服务、
配套服务及提供路演。此等部门是本集团报告其分部资料之基础。
经营及须予报告分部如下:
举办展览会 举办贸易展览及展览会
展览会相关服务 为贸易展览及展览会提供额外设施、分包及管理服务
配套服务 为贸易展览及展览会提供配套服务
路演 提供路演
31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4. 分部资料(续)
本集团之收益及业绩按须予报告分部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举办展览会 展览会相关服务 配套服务 路演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分部收益 91,315 151,956 70 2,744 �C 58 �C �C 91,385 154,758
分部间收益 �C �C �C (1,965) �C �C �C �C �C (1,965)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91,315 151,956 70 779 �C 58 �C �C 91,385 152,793
业绩
分部业绩 32,391 66,385 70 779 �C 52 (6,644) �C 25,817 67,21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之亏损净额 (5,295) (26,236)
未分配收入 635 409
未分配企业开支 (27,853) (51,329)
除税前亏损 (6,696) (9,940)
税项 (5,070) (6,898)
期间亏损 (11,766) (16,838)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32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4. 分部资料(续)
本集团之资产及负债按经营分部分析如下:
举办展览会 展览会相关服务 配套服务 路演 总计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资产
分部资产 5,672 18,861 �C �C �C �C 63,542 48,913 69,214 67,774
未分配企业资产 134,089 136,566
203,303 204,340
负债
分部负债 26,144 70,130 �C �C �C �C �C �C 26,144 70,130
未分配企业负债 7,803 45,228
33,947 115,358
就监察分部表现以及在分部之间分配资源而言:
- 除企业资产外,所有资产获分配至须予报告分部;及
- 除企业负债外,所有负债获分配至须予报告分部。
33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4. 分部资料(续)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举办展览会 展览会相关服务 配套服务 路演 未分配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C �C �C �C �C �C �C �C 1,350 2,289 1,350 2,289
资本开支 �C �C �C �C �C �C 15,857 �C 64 8,117 15,921 8,11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之亏损净额 �C �C �C �C �C �C �C �C 5,295 26,236 5,295 26,236
无形资产摊销 �C �C �C �C �C �C 6,522 �C �C �C 6,522 �C
5. 收益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举办展览会及贸易展览、提供路演,以及为展览会及贸易展览提
供分包服务及配套服务。
本集团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参展收入 91,315 151,956
额外设施收入 70 779
其他配套服务收入 �C 58
91,385 152,793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34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6. 其他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门票收入 �C 259
展览津贴 �C 850
杂项收入 176 296
176 1,405
7. 其他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亏损净额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已实现亏损净额 3,481 110
-重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亏损净额 1,814 26,126
5,295 26,236
35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8. 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乃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员工成本: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 16,876 30,07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74 829
17,250 30,904
其他项目: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350 2,289
无形资产摊销 6,522 �C
核数师酬金 1,147 540
有关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5,779 7,914
及计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502 14
汇兑(亏损)�u收益净额 (27) 99
475 113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3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9. 税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5,070 6,820
-香港以外地区 �C 78
5,070 6,898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估计应
课税溢利按16.5%之税率计算。
於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按有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10. 股息
报告期间并无派付、宣派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
个月:无)。
37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1.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报告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8,85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溢
利约16,432,000港元)及报告期间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611,972,603股普通股(二
零一五年:800,272,492股普通股)计算。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并不存在潜在摊薄普通股,
故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之账面金额(经审核) 5,253
添置 8,117
折旧 (2,289)
汇兑调整 (2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金额(未经审核) 11,056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之账面金额(经审核) 8,507
添置 15,921
出售 (178)
折旧 (1,350)
撇销 (1,655)
汇兑调整 (1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金额(未经审核) 21,233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3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
再授特许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000
累计摊销及减值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 1,087
期间摊销支出 6,52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609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391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48,913
附注:
(a) 无形资产指本集团获授在特许持有人合法许可或控制的任何时间内於该领地进行举行路
演、活动及展览等使用与所有系列及任何类型「 Ultraman 」有关的知识产权之再授特许权。
(b) 再授特许权按直线法於其估计可使用经济年期内摊销。根据再授特许合约期限,可使用经
济年期为46个月。
39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预付款项 11,456 32,803
按金 2,187 6,151
其他应收款项 23,146 14,750
36,789 53,704
1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自中国汇出以人民币计值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
62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约560,000港元),符合中国政府实施之外汇
管制限制。
16.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计费用 5,083 2,458
其他应付款项 17,875 41,220
22,958 43,678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4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7. 股本
面值 普通股数目
普通股
名义价值
港元 千港元
法定: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0.01 1,000,000,000 10,000
股份拆细 (附注(a) ) 0.002 4,000,000,000 �C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
七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0.002 5,000,000,000 10,000
已发行及已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0.01 240,000,000 2,400
股份拆细 (附注(a) ) 0.002 960,000,000 �C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 0.002 1,200,000,000 2,400
配售股份 (附注(b) ) 0.002 150,800,000 30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0.002 1,350,800,000 2,702
附注:
(a)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根据时任股东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
会上通过之普通决议案,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拆细为5股每股
面值0.002港元之股份。因此,本公司已发行及法定普通股数目分别由240,000,000股调整至
1,200,000,000股及由1,000,000,000股调整至5,000,000,000股。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根据一
般授权按每股0.63港元之价格尽力向独立第三方配售最多合共150,800,000股股份。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完成配售全数150,8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92,279,000港元,其拟定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u或於机会出现时用於未来投资。
41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C 中期报告 2016/17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8. 重大关联方交易
除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订立以下关联方交易,董事认为,
有关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在本集团之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管理层要员之薪酬(包括支付予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若干最高薪雇员之酬金)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 1,793 2,82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9 16
向管理层要员支付之总薪酬 1,802 2,841
19. 经营租赁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以一至三年租期租赁
物业,根据有关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应付之未履行承担於以下年期到期:
於 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六月
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一年内 5,271 8,089
第二至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40 4,599
5,611 12,688
中期报告 2016/17年 �C 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 42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20.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21. 报告期间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启控股有限公司( 「 东启」 )(作
为买方)与一名独立第三方Liu Jiazhen先生( 「 卖方」 )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
出售而东启已同意收购Sparkle Mass Limited( 「 目标公司」 )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
40,000,000港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之公布。
除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报告期间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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