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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IYUANHOLDINGSLIMITED 开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末期业绩公告 业绩 开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综合业 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去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C1�C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4 276,587 329,737 销售成本 (205,122) (219,337) 毛利 71,465 110,400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4,181 6,291 其他开支 5 (302,048) �C 行政开支 (47,295) (55,697) 融资成本 6 (69,814) (120,856)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7 (343,511) (59,862) 所得税抵免�u(开支) 8 45,202 (12,65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 (298,309) (72,520) 已终止业务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年内溢利 168,959 28,461 年内亏损 (129,350) (44,059) 以下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29,350) (20,343) 非控股权益 �C (23,716) (129,350) (44,059)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11 基本及摊薄 -就年内亏损而言 (1.01港仙) (0.16港仙) -就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而言 (2.33港仙) (0.57港仙)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 (129,350) (44,059) 其他全面亏损 於其後期间将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 其他全面亏损: 现金流量对冲: 年内产生之对冲工具公平值变动之有效部份 (15,622) (13,117) 入账综合损益表之亏损之重新分类调整 11,327 7,648 所得税影响 (249) 1,823 (4,544) (3,646) 汇兑差额�U 境外业务换算之汇兑差额 (46,661) (350,295) 重新分类年内出售之海外业务 (155,523) (22,146) 於其後期间将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 其他全面亏损净额 (206,728) (376,087)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 (206,728) (376,087)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336,078) (420,146) 以下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336,078) (385,669) 非控股权益 �C (34,477) (336,078) (420,146) �C3�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225,433 3,378,476 商誉 �C 292,060 其他无形资产 377 327 递延税项资产 29,948 38,708 非流动资产总值 3,255,758 3,709,571 流动资产 存货 1,141 1,297 应收账款 12 15,521 10,954 应收贷款 63,000 �C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27,648 15,447 已抵押存款 19,314 20,08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39,721 329,389 666,345 377,167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待售公司之资产 9  �C  2,240,807 流动资产总值 666,345 2,617,974 总资产 3,922,103 6,327,54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3 6,229 14,10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8,891 32,582 预收款项 38 276 衍生金融工具 9,736 8,312 计息银行借贷 12,000 12,000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C 20,537 来自一间关连公司之贷款 �C 1,854,308 应付税项 206 5,948 67,100 1,948,067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待售公司之负债 �C 45,885 流动负债总额 67,100 1,993,952 流动资产净值 599,245 624,02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855,003 4,333,593 �C4�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855,003 4,333,593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借贷 1,512,426 1,581,201 递延税项负债 303,584 365,905 衍生金融工具 20,237 18,603 非流动负债总额 1,836,247 1,965,709 资产净值 2,018,756 2,367,884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277,888 1,277,888 储备 740,868 1,089,996 2,018,756 2,367,884 权益总额 2,018,756 2,367,884 �C5�C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乃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anon’sCourt,22VictoriaStreet,HamiltonHM12, Bermuda,主要营业地点则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78号华懋世纪广场28楼。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旗下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经营及融资业务。 附属公司资料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 或登记注册 缴足股份 本公司应占 法定业务 地点�u 之面值�u 已发行股份�u 附属公司名称 形式 经营地点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CrownValueLimited 公司 香港 1港元 100 �C投资控股 (「CrownValue」) SplendidHoldingsS.àr.l. 公司 卢森堡 20,000欧罗 �C 100投资控股 MCEOpCoHoldCo 公司 法国 6,973,155欧罗 �C 100投资控股 MCEOpCo 公司 法国 8,835,915欧罗 �C 100酒店经营 SplendidPropCo 公司 法国 44,000,010欧罗 �C 100酒店物业 拥有人 LeadingProspectLimited 公司 英属维尔京 100美元 投资控股 (i) 100 �C 群岛 A6Limited 公司 香港 10,000港元 �C 100酒店物业 拥有人 HoteldeEDGELimited 公司 香港 100港元 �C 100酒店经营 HoteldeEDGEManagement公司 香港 100港元 �C 100酒店牌照 Limited 拥有人 �C6�C 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 或登记注册 缴足股份 本公司应占 法定业务 地点�u 之面值�u 已发行股份�u 附属公司名称 形式 经营地点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环球策略国际有限公司 (i)公司 英属维尔京 100美元 100 �C投资控股 群岛 开源融资有限公司 公司 香港 10,000港元 �C 100融资业务 皇宇投资有限公司 (i) 公司 英属维尔京 1美元 100 �C投资控股 群岛 帝豪(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 香港 1港元 �C 100投资控股 上海绵旺投资咨询 外商独资 中国�u 3,000,000美元 �C 100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ii) 企业 中国大陆 永利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香港 1,000,000港元 100 �C提供服务 CharterBestInvestments 公司 英属维尔京 1美元 100 �C投资控股 Limited(i) 群岛 时�嘤邢薰�司 公司 香港 100港元 �C 100投资控股 (i)此等实体并无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原因为 根据彼等注册成立之司法权区之有关法例及法规之规定,彼等不受任何法定审计规则 之限制。 (ii)并非由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网络另一会员事务所审核。 �C7�C 2.1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 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 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衍生金融工 具除外,其按公平值计量。持作出售之已出售公司按其账面值或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以较低 者为准)列账。此等财务报表乃以港元呈列,除另有指示者外,所有价值均约整至最接近千 元。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 对参与投资对象业务之浮动回报承担风险或享有权利以及能透过运用其对投资对象之控制 权(即本集团当时获赋予可主导投资对象相关活动之现有权利)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属取得 控制权。 倘本公司於投资对象直接或间接拥有之投票权或类似权利未能占大多数,则本集团於评估 其是否拥有支配投资对象之权力时,会考虑一切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s (a)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权持有人订立之合约安排; (b)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之权利;及 (c)本集团之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按本公司相同之报告期间使用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之业绩 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综合入账,并一直综合入账,直至有关控制权终止之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之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 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亦然。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与负债、权益、收入、支出以 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悉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述三项控制权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有变,届时本集团便会重新评 估是否仍然控制投资对象。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之变动(并无失去控制权)於入账时列作权 益交易。 �C8�C 倘本集团失去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便会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 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汇兑差额;及确认(i)已收代价 之公平值;(ii)任何仍然保留之投资之公平值;及(iii)损益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绌。先 前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分会按假若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而须依 据之同一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视何者适用)。 2.2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二零一一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多项修订 年度改进 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此等财务报表并无构成重大财务影响。 �C9�C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於此等财务报表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 资产出售或注资」4 修订(二零一一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之澄清」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主动性」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尚未确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已可供采纳 预期适用於本集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 项目之所有阶段结集一起,以代替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所有先 前版本。该准则引入有关分类与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处理之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 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现正评估该准则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一个全新的五步模式,供入账客户合约产生的收益。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映实体转让货物或服务予客户而预期有权换取所得 的代价金额予以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 的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广泛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划分总收益、关於履行责任的资 料、在不同期间之间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的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该准则将取代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所有现行收益确认规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藉以阐述有关识别履约责任、委托人及代理人以及知识 产权许可的应用指引及过渡安排的落实执行问题。此外,有关修订旨在协助确保实体在采 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能更加一致地应用有关准则,以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之成本 及复杂性。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目前正评估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 �C10�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 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含租赁」、香港(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C优 惠」及香港(常务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牵涉租赁的法律形式的交易的内容」。该准则 载列有关确认、计量、呈列及披露租赁之原则,并规定承租人须确认绝大部份租赁资产及负 债。该准则载有承租人获豁免确认的两项租赁�C低价值资产之租赁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 日期,承租人将就租赁期内作出之租赁付款确认负债(即租赁负债),并就租赁期内使用有 关资产的权利确认资产(即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值减去累计折旧及任何耗 损亏损计量,但如使用权资产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所载投资物业之定义则除外。租赁 负债其後将会增加以反映租赁负债利息,并会因作出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须独立确认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此外,承租人亦须於发生若干事件(例如�s 租期变动、用於厘定未来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率出现变动而导致的租赁付款变动)後重新计 量租赁负债。承租人一般将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金额,确认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载的出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大致上沿袭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的相关会计 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所载的同一分类原则来分类所有租赁, 并将之区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现正评估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带来之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规定实体须提供有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 之变动之披露资料,包括现金流量及非现金项目产生之变动。有关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 表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有关修订。 尽管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可更广泛地应用於其他情况,惟其颁布目的是为说明与以 公平值计量之债务工具相关之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有关修订厘清实体於评估是 否有应课税溢利可用於抵扣可扣减暂时差额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会否限制可扣减暂时差 额转回时可用於抵扣之应课税溢利之来源。此外,有关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 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金额之部分资产之情况。本集团预 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C11�C 3.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所提供之产品及服务将业务单位分类并加以管理。本集团有下列两个可报告营 运分部(二零一五年�s一个): (a)在香港及法国经营酒店业务之酒店经营分部;及 (b)在香港提供按揭贷款之融资业务分部。 管理层独立监察营运分部之业绩,以便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决策。营运分部之表 现乃根据可报告分部溢利/亏损(其为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之计量) 予以评估。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之计量与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之除税前溢利之计量一致,惟利息收入及公司开支并不计算在内。 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於三间位於山东省从事钢铁及钢铁产品制造及买卖业务之联营公司中 持有重大权益。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出售,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告 附注9。 本集团之收益分析如下�U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酒店经营 融资业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向外部客户销售及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275,614 973 276,587 分部业绩 (319,753) 246 (319,507) 对账: 银行利息收入 1,466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25,470)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343,511) �C12�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酒店经营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向外部客户销售 329,73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329,737 分部业绩 对账: (36,913) 利息收入 946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23,895)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59,862) 地区资料 (a)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27,404 26,461 法国 249,183 303,276 276,587 329,737 上述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资料乃根据客户所在地划分。 (b)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国 2,663,493 3,099,108 香港 518,378 522,218 中国大陆 43,939 49,537 3,225,810 3,670,863 上述持续经营业务之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所在地划分,并不包括递延税项资 产。 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有关年度,并无与单一客户进行之交易之收益占本集团收益总额10%或以上。 �C13�C 4.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指年内在香港及法国提供酒店服务所赚取之收入以及在香港提供按揭贷款之融资业务 所赚取之利息收入。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提供酒店服务 275,614 329,737 利息收入 973 �C 276,587 329,737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1,466 946 收益 汇兑收益 �C 2,721 租金收入 1,763 2,433 其他 952 191 4,181 6,291 5.其他开支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其他开支分析如下�s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商誉减值 295,362 �C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6,580 �C 汇兑亏损 106 �C 302,048 �C �C14�C 6.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一间关连公司之贷款之利息 21,082 75,203 银行贷款利息 37,405 38,005 公平值亏损净额: 现金流量对冲(转拨自权益) 11,327 7,648 69,814 120,856 7.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乃经扣除�u(计入)以下项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酒店经营成本 164,595 170,522 折旧 40,527 48,815 无形资产摊销 59 72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6,580 �C 商誉减值 295,362 �C 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赁付款: 楼宇 1,572 1,575 核数师酬金 2,400 5,000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 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 3,308 3,667 汇兑差额净额 106 (2,721) 公平值亏损净额: 现金流量对冲(转拨自权益) 6 11,327 7,648 银行利息收入 4 (1,466) (94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 4,5 201 94 8.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根据年内在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拨备。 中国即期所得税拨备乃就本集团於中国大陆之附属公司应课税溢利按法定税率25%(二零一 五年:25%)计提。有关税率乃按照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之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所 得税规则及规例而厘定。 法国即期所得税根据年内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33.33%(二零一五年:33.33%)拨备。 法国附属公司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税率为28%。 �C15�C 卢森堡即期所得税根据年内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29.22%(二零一五年:29.22%)拨 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得税(抵免)�u开支之主要部分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所得税-香港 138 �C 即期所得税-欧洲 179 6,066 递延 (45,519) 6,592 年内所得税(抵免)�u开支 (45,202) 12,658 按适用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在司法权区之法定税率计算除税前(亏损)�u溢利之税务(抵 免)�u开支与按实际税率计算之税务(抵免)�u开支之对账,以及适用税率(即法定税率)与实际 税率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中国大陆 香港 法国 卢森堡 其他 (i)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 除税前溢利�u(亏损) 132 (55,767) (319,454) 32,611 (1,033) (343,511) 按法定所得税率计算之税款 33 25.0 (9,202) 16.5 (106,485) 33.3 9,529 29.2 �C �C (106,125) 30.9 不可扣税支出 �C �C 10,197 (18.3) 106,020 (33.2) �C �C �C �C 116,217 (33.8) 无需缴税收入 �C �C (3,308) 5.9 �C �C (9,529) (29.2) �C �C (12,837) 3.7 使用过往期间之税项亏损 (33) (25.0) �C �C �C �C �C �C �C �C (33) 0.01 未确认税项亏损 �C �C 2,830 (5.1) �C �C �C �C �C �C 2,830 (0.8) 税率下调对递延税项之影响 �C �C �C �C (45,433) 14.2 �C �C �C �C (45,433) 13.23 最低企业所得税 �C �C �C �C 138 (0.04) 41 0.13 �C �C 179 (0.1)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 税务开支�u(抵免) �C �C 517 (0.93) (45,760) 14.32 41 0.13 �C �C (45,202) 13.16 �C16�C 二零一五年 中国大陆 香港 法国 卢森堡 其他 (i)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 除税前(亏损)�u溢利 (681) (185,919) 18,571 108,728 (561) (59,862) 按法定所得税率计算之税款 (170) 25.0 (30,677) 16.5 6,190 33.33 31,770 29.22 �C �C 7,113 (11.9) 不可扣税支出 �C �C 33,643 (18.1) 7,274 39.16 �C �C �C �C 40,917 (68.4) 无需缴税收入 �C �C (7,276) 3.9 �C �C (31,770) (29.22) �C �C (39,046) 65.2 使用过往期间之税项亏损 �C �C (120) 0.06 �C �C �C �C �C �C (120) 0.2 未确认税项亏损 170 (25.0) 3,513 (1.9) �C �C �C �C �C �C 3,683 (6.2) 最低企业所得税 �C �C �C �C �C �C 111 0.1 �C �C 111 (0.2)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 税务开支�u(抵免) �C �C (917) 0.46 13,464 72.49 111 0.1 �C �C 12,658 (21.3) (i)其他指若干附属公司(於百慕达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税项公司)之业 绩。 9.已终止业务 (a)有关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之已终止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通过决议案,考虑出售誉进发展有 限公司(「誉进」)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誉进结欠本公司之股东贷款(「誉进股东贷款」) (合称「誉进出售事项」)予IntelligentWealthLimited(「IntelligentWealth」)。由於Intelligent Wealth由杜双华先生(被视为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54%之股东)全资拥有,故 IntelligentWealth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公司。 誉进为联营公司之外资合营公司夥伴,持有: (i)日照型钢有限公司3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棒材、中型宽厚板、 型钢及相关产品,包括广泛应用於建筑、基建、航天及造船行业之H型钢; (ii)日照钢铁有限公司3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普碳钢、低合金钢及 其他连铸方坯;及 (iii)日照钢铁轧钢有限公司25%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高档建筑五金件 与棒、线材、带钢及其相关产品,包括螺纹钢、圆钢棒及热轧卷板。 �C17�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售事项之商讨及磋商仍在进行中,而誉进已获分类 为持作出售之待售组别及获分类为已终止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本公司公布其就誉进出售事项订立协议。载有誉进出售事项 资料之通函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寄发予股东。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 四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批准誉进出售事项之相关决议案已於会上获股东通过。 誉进之年内业绩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及收益 �C 292 其他开支 �C (1,753) 行政开支 (2) (2,631)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44,456) (8,750)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44,458) (12,842) 所得税抵免 2,135 437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亏损 (42,323) (12,405) 出售所得收益 42,709 �C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把汇兑储备由 其他全面收入重新分类至综合损益表 155,523 �C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把其他储备 重新分类至损益表 13,050 �C 211,282 �C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溢利�u(亏损) 168,959 (12,405) 以下应占�s 本公司拥有人 168,959 (12,405) �C18�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誉进被分类为持作出售之主要资产与负债类别载列如下: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资产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2,211,562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1,709 誉进被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 2,213,271 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8,349 应付本集团款项 27,536 誉进被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负债 45,885 与誉进直接相关之资产净额 2,167,386 誉进股东贷款* 27,536 誉进之资产 2,213,271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所示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 2,240,807 * 根据誉进出售事项之协议,本公司亦出售誉进股东贷款,即於完成日期誉进结 欠及应付本集团之总金额。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誉进股东贷款之账 面值为27,536,000港元。 誉进所产生之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 (2) (4,071) 融资活动 �C (71,674) 现金流出净额 (2) (75,745) 上述已终止业务之每股盈利�u(亏损)金额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基本,来自已终止业务 1.32港仙 (0.10港仙) �C19�C 已终止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溢利�u(亏损)(千港元)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来自已终止业务 之溢利�u(亏损) 168,959 (12,405) 股份数目(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附注11) 12,778,880 12,778,88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已发行具潜在摊 薄影响之普通股。 (b)出售热能供应分部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本公司订立协议出售SpreadInternationalGroupLimited (「SpreadInternational」)及其附属公司(合称「待售组别」)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待售组别 结欠本集团之股东贷款(「股东贷款」)予一名第三方(「SpreadInternational出售事项」)。 SpreadInternational持有�笳梗ㄖ泄�)有限公司(「�笳埂梗�100%股权。SpreadInternational及�� 展仅为投资控股公司。�笳钩钟刑旖蚴泄┤确⒄褂邢薰�司(「天津供热」)49%股权。 天津供热及其附属公司从事生产及供应热能、安装、建造及保养供热系统,以及供热 管道管理业务,热能供应范围遍及天津市内广大地区。 �C20�C 待售组别之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或 已发行及本公司应占之 法定业务 登记注册地点�u 缴足股份已发行股份�u 附属公司名称 形式 营运地点 面值�u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SpreadInternational 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美元 �C 100投资控股 GroupLimited �笳梗ㄖ泄�)有限公司 公司 香港 1港 元 �C 100投资控股 天津市供热发展 中外合资企业中国�u中国大陆 人民币 �C 49於中国天津 有限公司 (i) 50,000,000元 从事热能供应 天津市宝胜热能投资 有限公司 中国�u中国大陆 人民币 �C 26.95於中国天津 有限公司 (ii) 20,000,000元 从事热能供应 天津市梅江供热 有限公司 中国�u中国大陆 人民币 �C 25.98於中国天津 有限公司 (ii) 66,000,000元 从事热能供应 (i)由於本集团有权控制天津供热之董事会并可管限其财务及营运政策,故天津供 热入账为本集团之附属公司。透过本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一名持有天津供 热5%股权之天津供热股东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之托管协议,本 集团有权行使作为持有5%股权股东之所有权力,以及本集团获赋予额外权利, 可委任一名董事加入天津供热董事会。连同本集团作为持有49%股权之股东所拥 有委任董事加入天津供热董事会之原有权利,本集团有权委任天津供热董事会 九名董事当中最多六名。天津供热使用简单大多数票原则通过董事会决议案。 (ii)天津市宝胜热能投资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梅江供热有限公司(「梅江供热」)为本集 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供热之附属公司,监於本集团拥有有关公司之控制权, 因此彼等入账为附属公司。 �C21�C 出售待售组别之交易已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完成。已终止业务之年内业绩呈列 如下: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收益 180,498 销售成本 (192,919) 亏损总额 (12,421) 其他收入及收益 8,505 其他开支 (538) 行政开支 (40,515) 融资成本 (145)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 (4)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45,118) 所得税抵免 5,066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除税後亏损 (40,052) 出售所得收益 58,772 出售附属公司时把汇兑储备由其他全面收入重新分类至综合损益表 22,146 80,918 来自已终止业务之溢利 40,866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64,582 非控股权益 (23,716) 40,866 待售组别所产生之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 (9,319) 投资活动 (64,705) 融资活动 (17,348) 现金流出净额 (91,372) 每股盈利: 基本,来自已终止业务 0.51港仙 �C22�C 已终止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五年 溢利(千港元)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来自已终止业务之溢利 64,582 股份数目(千股)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附注11) 12,778,880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已发行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 股。 10.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派付本年度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11.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乃根据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亏损以及年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 均股数12,778,880,000股(二零一五年:12,778,880,000股)计算。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u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298,309) (72,520) 来自已终止业务 168,959 52,177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129,350) (20,343) 股份数目(千股)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年内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12,778,880 12,778,88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已发行具潜在摊薄影 响之普通股。 �C23�C 12.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 15,521 10,954 酒店经营收入一般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就旅行社及若干公司客户而言,赊账期一般为一 个月。并无重大信贷集中风险。本集团概无就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 强措施。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於呈报期间结算日,按发票日期计算,应收账款(已扣除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以内 9,996 6,820 一至三个月 5,480 4,087 三个月以上 45 47 15,521 10,954 毋须就应收账款作出减值拨备,原因为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有关结余被视为可全数 收回。 13.应付账款 於呈报期间结算日,按发票日期计算,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以内 6,229 14,104 应付账款并不计息及一般於30日内清偿。 14.呈报期间後事项 除了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之公告所披露就可能发行介乎10亿港元至20亿 港元之可换股债券「( 发行可换股债券」)而签订谅解备忘录外,并无发生任何其他须予披露 重大期後事项。 截至本公告批准日期,并无就发行可换股债券达成正式协议,而其条款及条件尚待协定。 �C24�C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概览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为约 276,600,000港元,较去年度约329,700,000港元下跌约16.1%。收益下跌主要由於酒 店经营分部旗下ParisMarriottChampsElyseesHote(l 「ParisMarriottHotel」)所贡献之 收益减少所致。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约298,300,000港元,而去年 度则录得亏损约72,500,000港元。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进一步增加, 主要由於自二零一五年发生恐怖袭击後,恐怖袭击威胁一直笼罩欧洲,拖累Paris MarriottHotel之收益较去年度大幅减少所致。此外,已入账ParisMarriottHotel之商 誉及酒店物业减值亏损。 本集团已出售其於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之投资。於本年度,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之 业绩已入账已终止业务项下。年内,本集团来自已终止业务之溢利为约169,000,000 港元,而去年度则录得溢利约28,500,000港元。年内已终止业务之溢利增加主要由 於出售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录得出售收益及汇兑储备由其他全面收入重新分类 至综合损益表所致。 本集团录得年内亏损约129,400,000港元,而去年度则录得亏损约44,100,000港元。 於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约129,400,000港元,而去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亏损约20,300,000港元。本年度本集团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1.01港仙, 而去年度则录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0.16港仙。 �C25�C 本集团本年度之业务分部回顾如下: 酒店经营 本集团来自酒店经营分部之收益为约275,600,000港元,而去年度之收益则为约 329,700,000港元。本年度之收益减少主要由於自二零一五年发生恐怖袭击後,恐 怖袭击威胁一直笼罩欧洲,拖累ParisMarriottHotel所贡献之收益减少所致。於本年 度本集团在此分部录得亏损约319,800,000港元,而去年度之亏损则为约36,900,000 港元。年内亏损增加主要由於ParisMarriottHotel之盈利能力下降导致有关酒店之 商誉出现减值亏损所致。此外,已入账ParisMarriottHotel之商誉及酒店物业减值亏 损。 巴黎 年内,ParisMarriottHotel仍为本集团之主要收益来源。法国於二零一五年初首次发 生恐布袭击,其後陆续发生其他小规模袭击,恐袭浪潮一直漫延至二零一六年, 并带来负面影响,令年内计划到访巴黎之外国旅客对保安之忧虑上升。根据法国 大巴黎区地方旅游委员会(RegionalTourismCommitteeofFrance)所提供之资料,与 二零一五年相比,年内到访大巴黎区之法国及外国旅客合共减少1,500,000人。此 外,於二零一六年曾发生若干不利事件,包括塞纳河出现百年一遇的泛滥,以及 工会领导一连串的全国游行抗议或罢工,亦影响外国旅客之旅游意欲。法国酒店 业对举办二零一六年欧洲国家杯满抱希望,期望可藉此收复持续下滑之业务情 况。遗憾的是,为此盛事到访法国之外国旅客人数逊於预期。此外,在英国宣布 「脱欧」决定後,英镑大幅贬值,亦成功吸引外国游客出游。由於旅客人数下跌, 本年度之收益、入住率、平均住房费及平均住房收益均较去年度大幅下跌。下表 比较ParisMarriottHotel於本年度及去年度之营运表现�s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入住率 80.2% 84.3% 平均住房费 417欧罗 510欧罗 平均客房收益 334欧罗 429欧罗 �C26�C 由於ParisMarriottHotel之盈利大幅减少,ParisMarriottHotel之商誉及酒店物业呈现 减值迹象。因此,年内入账商誉及酒店物业减值亏损约301,900,000港元。商誉及 酒店物业减值亏损为於本公司综合损益表支销之非现金项目,并不会影响Paris MarriottHotel之日常运作及持续现金流入。 香港 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 香港旅发局」) 二零一六年访港旅客统计,本年度访港旅客 总数较去年度下跌4.5%,是自二零一四年以来访港旅客人数连续第二年下跌。整 体访港旅客人数下跌主要由於中国旅客人数按年减少6.7%,但非中国访港旅客人 数按年只上升3.1%,未能完全弥补中国访港旅客之减幅所致。中国旅客人数减少 乃由於多个原因所致,包括继续实施一周一行措施、中国经济衰退,以及港元兑 人民币升值。尽管旅客人数下跌,上环晋逸海景精品酒店(「晋逸海景精品酒店」) 於本年度仍然采取积极行动,包括与网上旅行社紧密合作,力图保持酒店之入住 率及平均住房费。下表比较晋逸海景精品酒店於本年度及去年度之营运表现: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入住率 99.7% 98.2% 平均住房费 797港元 810港元 平均客房收益 795港元 796港元 融资业务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在香港开展按揭贷款业务。年内,此分部之收益(即按 揭贷款所赚取之利息收入)为约1,0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 揭贷款应收款项总额为63,000,000港元。 �C27�C 前景 酒店经营 巴黎 自二零一五年发生恐怖袭击以来,法国巴黎旅游业一直奋力从恐袭余波中恢复过 来。董事会欣然发现二零一七年首三个月之预订情况及平均住房费皆有止跌企稳 迹象,但会否全面复苏仍有待确定。由於ParisMarriottHotel为本集团缔造无比的收 益潜力,加上位处法国巴黎最富裕之香榭丽舍大道之优越位置,故董事会认为法 国ParisMarriottHotel为本集团的瑰宝资产。虽然法国目前仍然处於紧急状态,但 董事会有信心,法国属发展完善的旅游目的地,旅客将会继续出游法国,特别是 到访法国的美丽首都巴黎。然而,董事会不确知亦不确定旅客信心及ParisMarriott Hotel之收益何时才能回复。此外,法国酒店业正面对Airbnb等新兴住宿方式所带 来的新挑战。为了提升住客於酒店住宿时之体验及安全,本集团现正考虑不同的 改善计划,包括(但不限於)落实ParisMarriottHotel之装修计划。於本公告日期,本 集团尚未落实ParisMarriottHotel之任何装修计划。 香港 监於中国及全球经济存在不明朗因素,香港旅发局估计於二零一七年访港旅客人 数将继续下跌2.2%,并预期中国旅客人数将较二零一六年下跌3.7%。由於中国旅 客为访港旅客之主力,因此继续推行一周一行措施将会削弱中国旅客访港意欲。 二零一七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纪念,加上举办多项以食物及电子竞技为主 题之大型活动,香港旅发局预计上述活动有望刺激访港旅客人数。然而,香港旅 游业充满挑战。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底香港将会有更多新酒店落成。酒店客房供应 不断增加将会令竞争更趋激烈,并加剧熟练酒店从业员之短缺情况。 �C28�C 晋逸海景精品酒店为酒店客人提供维多利亚港独一无二之壮丽海景,且邻近主要 交通干线。董事会对此项投资感到满意,并预期酒店将会继续为本集团提供持续 收益来源及资本收益潜力。同时,晋逸海景精品酒店将与网上旅行社紧密合作, 并加强电子营销策略,务求提升网上预订情况、维持入住率及改善平均住房费。 融资业务 董事会对融资业务之年内成绩感到满意。本公司将继续专注发展香港按揭贷款业 务,使之成为本集团之新收益来源。董事会认为香港按揭贷款业务充满挑战,亦 满布机遇。美国联邦储备局决定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七年三月加息令香 港利率上调之压力增加,可为本集团带来商机。但物业价格持续急升,加上接连 发生按揭贷款诈骗事件,却为此业务带来威胁。本集团在进行按揭贷款业务时, 定当继续小心审慎行事。 展望 董事会认为,投资於酒店相对而言属风险较低之投资,同时亦可提供稳定收益来 源及可观的资本收益潜力。董事会将会审视并同时继续寻求机会,务求提升酒店 经营分部所持资产之质量。 监於全球及国内经济因素(包括利率走势)瞬息万变,加上近期香港物业价格急遽 上升,香港按揭贷款市场仍然挑战重重。董事会将继续审慎开拓香港按揭贷款业 务之商机。 最後,本集团亦将继续探索新业务分部之投资良机,务求提升及增进持份者之回 报。 �C29�C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3,922,100,000 港元及2,018,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s分别约6,327,500,000港元及 2,367,9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 约539,700,000港元,其以港元、欧罗、美元及人民币计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约333,1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总 值为约666,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618,000,000港元)。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额为约599,200,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资产净额约624,000,000港元)。 本集团采取审慎财政方针,并严格监控现金管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之未偿还银行及其他借贷为约1,524,400,000港元(1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3,447,500,000港元),其中约12,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 1,866,300,000港元)须於一年内偿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产 负债比率(总借贷�u资产总值)为约38.9%(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54.5%)。 本集团持续监察其现金流量情况、借贷之到期情况、备用银行融资情况、资产负 债比率及利息风险。 收购及出售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之公告,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出 售誉进发展有限公司(「誉进」,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部股本及股东贷款(「誉 进出售事项」),代价为约2,383,100,000港元。誉进为三间联营公司(於中国成立并 於中国主要从事钢铁制造及买卖业务)之外资合营公司夥伴。誉进连同上述三间 联营公司构成本集团整个钢铁制造及买卖分部业务。誉进出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十五日完成。 (i)约1,387,400,000港元(相等於175,000,000欧罗)之年息率为三个月欧元区银行同业拆息加2.2厘; 及(ii)约137,000,000港元之年息率为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2.36厘。 �C30�C外汇风险 本集团在中国、法国、卢森堡及香港等地经营业务,而上述业务之交易及现金流 量以当地货币(包括人民币、欧罗及港元)计值。因此,由於当地货币与本集团货 币不同,故此本集团就欧罗面对外币风险,其主要源自当地办事处进行之日常业 务运作及融资活动。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 任何远期合约作对冲外�蠓缦罩�用。本集团透过进行定期检讨及监察所面对之外 汇风险,管理其外汇风险。本集团将於合适及有需要时考虑作外汇对冲安排。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共约19,300,000港元之现金存款(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约20,100,000港元)及本集团账面净值约3,179,700,000港元(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325,700,000港元)之若干楼宇已作质押,作为本集团获 授一般银行融资及其他贷款之抵押品。 雇员及酬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9名雇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名)。年内,雇员薪酬总额为约11,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s约 21,200,000港元)。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以确保酬金及福利待遇符合市场水 平。除基本薪酬外,本集团亦提供其他雇员福利,包括花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医疗保险计划及参与购股权计划。 �C31�C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报告书 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透过参考本地及国际之发 展,彼等致力检讨及提升本集团之内部监控政策与程序,逐渐灌输最佳常规。 董事会已设立企业管治程序,该等程序符合上市规则所载有关企业管治常规之规 定,并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及守则 条文而设立。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 则条文规定,惟下列偏离情况除外: 第A.4.1条-非执行董事并非按指定任期委任。然而,彼等须根据本公司之公 司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因此,本公司认为,该 等条文足以符合企业管治守则有关条文之基本目标。 第A.4.2条-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主席於任期内毋须轮值告退或在厘定每 年退任董事人数时毋须计算在内。董事会认为,担任主席之人士继续领导本 公司,对本公司之稳定性及业务发展尤其重要,因此,董事会认为,目前主 席一职不应受轮值退任之规定所限制或限制於有限期间内任职。 第E.1.2条-由於董事会主席有其他要务需要处理,故并无出席於二零一六年 五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之规定,已推选另 一名执行董事罗永志先生主持股东周年大会。 �C32�C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有关事项。 随着本公司持续发展及增长,我们将继续监察及修订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以 确保该等政策达到本公司股东要求之一般规则及标准。 自胡翼时先生辞任本公司主席(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後,董事会一直未 有就此作出替补委任。本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之规定,於作出有关委任後再作公 告。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谭新荣先 生(主席)、吴志彬先生及贺弋先生。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已审视本集团所采纳之 会计政策及惯例。审核委员会对本集团之内部监控程序及财务报告披露感到满 意。此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已经由审核委员会 审阅。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 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 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罗永志先生)及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包括谭新荣先生(主席)、贺弋先生及吴志彬先生)组成。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 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提名委 员会目前由一名执行董事(罗永志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吴志彬先生 (主席)、贺弋先生及谭新荣先生)组成。 �C33�C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有关条款并不宽松於上市规则附录 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之规定准则。本公 司已向董事确认,各董事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 守守则所载规定准则。 刊登末期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已刊登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www.kaiyuanholdings.com)。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规定的一切资料,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将 同时登载於上述网站,以供阅览。 承董事会命 开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罗永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薛健先生及罗永志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新荣先生、吴志彬先生及贺弋先生组成。 �C3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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