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美国分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要约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招揽,或订立协议以作出上述行动的邀请,亦不被视为要约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邀请。
本公告并非於美国或根据任何该等国家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未登记或符合资格而於上述地区进行有关要约、招揽或出售即属违法的国家或司法权区提呈证券以供销售或招揽以购买证券的要约。当中所指的证券并无及将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注册,且不得在并无登记或不获豁免登记的情况下在美国或美国境外向任何美籍人士提呈发售或出售。在美国公开发售任何证券将以发售章程的方式进行,发售章程将包含有关该作出发售的公司及其管理层以及财务报表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尚未且不拟在美国注册任何额外票据。
MODERN LAND (CHINA)CO., LIMITED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7)
发行2019年到期的额外150,000,000美元6.875厘优先票据
(将与2016年10月20日发行於2019年到期
350,000,000美元6.875厘优先票据合并及组成单一系列)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於2016年10月14日及2016年12月29日就原有票据发行及额
外票据发行作出的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12月29日(纽约时间),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国泰君安及中泰国际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额外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就额外票据发行应付的包销折扣、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将约为148,100,000美元,而本公司拟将额外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用作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本公司或会应市况变动调整其上述计划,并可能因此会重新调配额外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的用途。
原有票据於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本公司已收到新交所原则上批准额外票据进入新交所正式名单进行上市和报价。新交所就任何额外票据於新交所上市和报 价授予的原则上批准不应视为额外票据、本公司及�u或附属公司担保人的价值 指标。新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发表的意见或所载报告的确实性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额外票据并无且将不会於香港寻求上市。
谨此提述本公司分别於2016年10月14日及2016年12月29日就原有票据发行及额外票据发行作出的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12月29日(纽约时间),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国泰君安及中泰国际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购买协议
日期:2016年12月29日(纽约时间)
购买协议的订约方
(a)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
(b) 附属公司担保人;
(c) 国泰君安;及
(d) 中泰国际
国泰君安已就额外票据发行获委任为独家全球协调人,而国泰君安及中泰国际则已就额外票据发行获委任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国泰君安及中泰国际亦均为额外票据的首次买方。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国泰君安及中泰国际各自为独立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额外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并无亦不会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登记,而除非已登记,否则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定义见证券法S规例)发售或出售,惟根据证券法获豁免登记或不受证券法登记规定所限的交易除外。额外票据将仅根据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额外票据概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亦不会向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配售。
额外票据的主要条款
额外票据的主要条款与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的公告所载的原有票据的该等条款相同,惟以下各项除外:
发售的票据
在若干完成条件获达成後,本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为150,000,000美元的额外票
据。除非根据票据的条款提前赎回,否则额外票据将於2019年10月20日到期。
发售价
额外票据的发售价将为额外票据本金额的98.193%,加上於2016年10月20日(包括该日)至2017年1月6日(不包括该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
本公司拟将额外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用作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本公司或会应市况变动调整其上述计划,并可能因此会重新调配额外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的用途。
上市
原有票据於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本公司已收到新交所原则上批准额外票据进入新交所正式名单进行上市和报价。新交所就额外票据於新交所上市和报价授予的 原则上批准不应视为额外票据、本公司及�u或附属公司担保人的价值指标。新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发表的意见或所载报告的确实性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额外票据并无且将不会於香港寻求上市。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额外票据」 指 本公司将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发行本
金总额为150,000,000美元及於2019年到期的
额外美元计值优先票据(与原有票据合并及形
成单一系列);
「额外票据发行」 指 本公司发行额外票据;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开曼群
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
联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额外票据
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其中一名联席牵头
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原有票据」 指 本公司於2016年10月20日发行任何及所有现
有未赎回2019年到期的6.875厘美元计值优先
票据;
「原有票据发行」 指 本公司发行原有票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购买协议」 指 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国泰君安及中
泰国际就额外票据发行签订日期为2016年12
月29日的购买协议;
「证券法」 指 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新交所」 指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担保人」 指 本公司於中国境外组建的若干附属公司,将
共同及个别地为本公司於额外票据下的责任
提供担保;有关担保称为「附属公司担保」;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中泰国际」 指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额外票据发行的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之一;及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总裁兼执行董事
张鹏
香港,2016年12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张雷先生、张鹏先生及陈音先生;非执行董事范庆国先生及锺天降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秦佑国先生、崔健先生及许俊浩先生。
發行2019年到期的額外150,000,000美元6.875厘優先票據 (將與2016年10月20日發行於2019年到期 350,000,000美元6.875厘優先票據合併及組成單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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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置业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