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RGET INSURANCE (HOLDINGS) LIMITED 泰 加 保 险(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616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毛承保保费增加3.3%至386.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73.5百万港元)。 保费收入净额增加 8.5%至345.3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18.3百万港元)。 保险赔款及未决赔款净额增加 25.3%至242.5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193.6 百万港元)。 经营溢利减少24.6%至68.5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90.9百万港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增加1,230.1%至 52.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9 百万港元)。 除税前亏损为7.2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溢利64.8百万港元),相较上一年 度减少 111.1%。 年度亏损为 5.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溢利56.1百万港元),相较上一年度 减少108.8%。 每股基本亏损为 0.95港仙 ( 二零一五年:基本盈利10.95港仙),相较上一年 度减少 108.7%。 �C 2 �C 年度业绩 泰加保险 ( 控股)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董事 ( 「 董事」)会 ( 「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 ( 统称「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 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保费收入净额 3 345,329 318,255 投资 ( 亏损)收入 4 (29,308) 19,754 其他收益 1,681 1,478 净收益 317,702 339,487 保险赔款及未决赔款净额 5 (242,525) (193,578) 保单获取成本及其他承保费用,净额 (34,268) (33,806) 雇员福利开支 (22,529) (21,052) 其他经营开支 (25,543) (26,283) 开支 (324,865) (274,719) 除税前 ( 亏损)溢利 6 (7,163) 64,768 所得税抵免 ( 开支) 7 2,204 (8,710) 年度 ( 亏损)溢利 (4,959) 56,058 港仙 港仙 每股 ( 亏损)盈利 9 基本 (0.95) 10.95 摊薄 (0.95) 10.77 �C 3 �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度 ( 亏损)溢利 (4,959) 56,058 其他全面收益 ( 亏损)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估物业、厂房及设备 12,160 �C 重新分类或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年内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4,487) (53,363) 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56,709 (75)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之递延税项影响 (6,716) 7,3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净变动 45,506 (46,119)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 亏损),减税项 57,666 (46,119)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52,707 9,939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281,121 1,1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4,785 487,245 存款证 99,212 71,097 递延税项资产 9,825 7,964 保险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92,479 91,787 再保险资产 74,600 67,094 递延保单获取成本 18,753 18,338 可收回税项 3,935 1,461 法定存款 100,000 100,000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53,162 108,644 银行结余及现金 130,633 223,549 总资产 1,278,505 1,178,288 负债 保险负债 830,898 764,869 应付再保险保费 8,388 10,126 保险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17,637 9,468 应付税项 313 �C 总负债 857,236 784,463 权益 股本 367,375 364,286 其他储备 10,705 (47,257) 保留盈利 43,189 76,796 总权益 421,269 393,825 负债及权益总额 1,278,505 1,178,288 �C 5 �C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主要会计政策 呈列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为包括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 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之统称)、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 ( 「 香港公司条 例」)而编制。此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之适 用披露条文。 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金额均约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与於二零一五年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一致之基准 而编制,惟采纳下列与本集团相关及於本年度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除外。本集团所采纳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要载於下文。 经审核年度业绩之初步公告 本年度业绩之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特定财务报表 ( 定义见香港公司条例第 436条),惟源自该等财务报表。 本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特定财务 报表,并将於适当时候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特定财务报表。 核数师已就该两个年度的特定财务报表拟备核数师报告。核数师报告 并无保留意见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并无提述核数师在不发出保留意见报告下,强调有任何事宜须予注意;及 并未载有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 406(2)或407(2)或(3)条作出的陈述。 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 修订本):披露计划 修订本之变化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重要性;(2)划分及小计;(3)附注架构;(4)会 计政策披露;(5)按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产生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之呈列。本集团认为 该等修订为澄清修订,不会直接影响实体之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C 6 �C 采纳该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 修订本):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 法 香 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38号均将折旧及摊销基准之原理确认为资产 的未来经济利益之预期消耗模式。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 修订本)澄清,使用以收入 为基准之方法计量资产折旧并不适当,乃由於包括使用资产活动所产生之收入通常 仅反映除资产之经济利益之消费外因素。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 修订本)澄清,收入通常被认为计量无形资产所包含之经济利 益消耗之不适当基准,然而,该等假设可於若干限定情况下驳回。 采纳该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年度改进项目: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与本集团相关之修订包括下列各项。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7号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有关抵销简明中期财务报表之适用性 该修订本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有关抵销之附加披露并非特别适 用於所有中期。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2)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资料披露「 中期财务报告之其他部分」 该修订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所批准之「 中期财务报告之其他部分」 所披 露之若干资料涵义。披露此等资料需给予中期财务报表使用者可用的中期财务 报表及若干其他报表 ( 按与中期财务报表相同的条款及於相同时间)作交叉参考。 采纳该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C 7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未来变动 於授权刊发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日,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但 於本年度尚未生效之下列若干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 修订本)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 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2号 (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 ( 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号 ( 修订本)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号保险合约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 租赁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0号及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间出售或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注入资产 4 ( 二零一一年) ( 修订本)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原本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之修订生效日期经已 推迟�u删除 董事正在评估日後采纳该等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潜在影响,惟尚未能 合理估计其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 2.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承保业务。分部资料乃以根据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会 计政策编制之内部管理报告为基准进行识别,并由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以向有 关可报告分部分配资源及评估其表现。 可报告分部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按以下汽车类型审阅经营业绩。 的士 公共小型巴士 ( 「 公共小巴」) 其他汽车 分部资产包括保险应收款项、再保险资产及递延保单获取成本。分部负债包括保险 应付款项、保险负债及应付再保险保费。该等并无分配至可报告分部之资产及负债 乃分别归类为未分配资产及未分配负债。 �C 8 �C 分配至可报告分部之收入及开支分别包括分部产生之保费收入及摊回赔款以及分部 产生之赔款相关费用及佣金开支。 地域资料 由於本集团的所有客户、营运以及资产及负债均位於香港,故并无呈列地域资料。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报告期间,概无与单一外部客户进行之交易所得之直接承保保费占本集团直接承 保保费总额之10%或以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士 公共小巴 其他车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保费收入净额 223,417 82,408 39,504 345,329 保险赔款及 未决赔款净额 (160,611) (47,790) (34,124) (242,525) 保单获取成本及其他 承保费用,净额 (18,411) (6,316) (9,541) (34,268) 分部业绩 44,395 28,302 (4,161) 68,536 未分配投资亏损及 其他收益 (27,627) 未分配企业开支 (48,072) 除税前亏损 (7,163) 所得税抵免 2,204 年度亏损 (4,959) �C 9 �C 的士 公共小巴 其他车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 107,167 46,574 22,551 176,292 未分配资产 1,102,213 总资产 1,278,505 负债 分部负债 534,079 208,228 103,642 845,949 未分配负债 11,287 总负债 857,236 其他资料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3,9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利息收入 16,778 存款证之利息收入 1,5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股息收入 6,253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亏损 4,7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减值亏损 51,981 折旧 553 �C 10 �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士 公共小巴 其他车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保费收入净额 192,770 84,232 41,253 318,255 保险赔款及 未决赔款净额 (125,924) (51,476) (16,178) (193,578) 保单获取成本及其他 承保费用,净额 (16,024) (6,501) (11,281) (33,806) 分部业绩 50,822 26,255 13,794 90,871 未分配投资收入 及其他收益 21,232 未分配企业开支 (47,335) 除税前溢利 64,768 所得税开支 (8,710) 年度溢利 56,058 �C 11 �C 的士 公共小巴 其他车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 96,218 53,550 18,153 167,921 未分配资产 1,010,367 总资产 1,178,288 负债 分部负债 474,843 212,969 92,661 780,473 未分配负债 3,990 总负债 784,463 其他资料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7,0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利息收入 12,433 存款证之利息收入 1,8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股息收入 5,321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收益 3,9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减值亏损 3,908 折旧 388 �C 12 �C 3. 保费收入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毛承保保费 385,981 373,536 分出保费 (36,109) (35,383) 净承保保费 349,872 338,153 未满期责任准备金变动 (4,543) (19,898) 保费收入净额 345,329 318,255 4. 投资 ( 亏损)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3,993 7,061 存款证之利息收入 1,550 1,838 上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16,681 12,433 非上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97 �C 上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 6,253 5,321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 ( 亏损)收益 (4,728) 3,983 外汇亏损净额 (1,173) (6,9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 (51,981) (3,908) 投资 ( 亏损)收入净额 (29,308) 19,754 5. 保险赔款及未决赔款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付赔款毛额 215,875 227,121 摊回赔款 (27,330) (32,278) 已付赔款净额 188,545 194,843 未决申索及已发生但未呈报赔款 ( 「 已发生但未呈报赔款」)毛额准备变动 61,486 (9,155) 可摊回赔款变动 ( 包括已发生但未呈报赔款摊回款项) (7,506) 7,890 未决申索净额变动 53,980 (1,265) 保险赔款净额 242,525 193,578 �C 13 �C 6. 除税前 ( 亏损)溢利 经扣除下列各项呈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雇员福利开支 ( 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花红及津贴 21,308 19,219 以股份为基础之股权结算付款 652 1,327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569 506 22,529 21,052 核数师薪酬 审核服务 1,040 920 其他服务 285 140 折旧 553 388 计入经营开支之上市开支 ( 不包括核数师薪酬) �C 5,49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 3 物业经营租赁费用 4,689 3,818 7. 税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香港注册或经营,故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须就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之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当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5,842 9,227 往年拨备不足 531 128 6,373 9,355 递延税项 源自及拨回暂时差额 (8,577) (645) (2,204) 8,710 �C 14 �C 税项 ( 抵免)开支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 ( 亏损)溢利 (7,163) 64,768 按适用税率16.5% ( 二零一五年:16.5%) 计算之所得税 (1,182) 10,687 不可扣减开支 1,255 1,098 毋须课税收入 (2,184) (2,906) 未确认暂时差额 (285) 34 往年拨备不足 531 128 其他 (339) (331) 年度税项 ( 抵免)开支 (2,204) 8,710 8.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已核准并派发之股息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5.5港仙 ( 二零一四年:无) 28,648 �C 9. 每股 ( 亏损)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 ( 亏损)盈利乃按本公司年内权益拥有人应占 ( 亏损)溢利及已发行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a) 每股基本 ( 亏损)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权益拥有人应占 ( 亏损)溢利 ( 千港元) (4,959) 56,058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千股) 520,462 512,175 每股基本 ( 亏损)盈利 ( 港仙) (0.95) 10.95 �C 15 �C (b) 每股摊薄 ( 亏损)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权益拥有人应占 ( 亏损)溢利 ( 千港元) (4,959) 56,058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摊薄) ( 千股)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20,462 512,175 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影响 �C 8,391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 ( 亏损)盈利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20,462 520,566 每股摊薄 ( 亏损)盈利 ( 港仙) (0.95) 10.77 由於行使购股权将产生反摊薄影响,因此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假设本公司购股权获行使。 10. 物业、厂房及设备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 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以收购特许置业有限公司 ( 「 特许置业有限公司」)之 全部股权。 於收购日期,特许置业有限公司所持之主要资产为位於香港总建筑面积约15,451平 方尺及有两个停车位之商业物业 ( 「 该等物业」)。所收购相关组合之资产并无综合组 成业务以产生收入。因此,董事认为,收购特许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资产净值,就 会计而言并不构成业务合并。 �C 16 �C 11. 保险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保险应收款项 应收保费 自第三方 54,942 54,881 自关联方 701 708 11(a) 55,643 55,589 自再保险公司及其他方应收赔款 27,296 26,900 82,939 82,489 其他应收款项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9,540 9,298 92,479 91,787 (a) 应收保费 直接受保人并无获授任何信贷期。授予中介机构之信贷期介乎由发出发票日期 当月结束起计 10天至90天。於报告期末,来自中介机构之应收保费 ( 按发票日 期计)之账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以内 25,080 28,146 31至 60天 22,629 20,881 61至90天 7,934 6,562 55,643 55,589 来自关联方之应收保费为无抵押、免息及附带10天至90天信贷期。於报告期 末,概无就未偿还款项作出准备。 �C 17 �C 12. 保险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保险应付款项 保险附加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6,663 5,478 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专业费用 2,509 917 应付物业代理费用 2,236 �C 已收承租人按金 1,321 �C 其他应计费用及应付款项 4,908 3,073 10,974 3,990 17,637 9,468 �C 18 �C 末期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本公司依照其 股息政策拟分派不少於年度综合可分配溢利净额之30%之股息 ( 如招股章程所述)。 财务回顾 本集团之一般保险业务由泰加保险有限公司 ( 「 泰加」)经营。泰加为一间於香港注册 成立之公司,由本公司全资拥有。泰加主要於香港承保汽车保单。 本集团之主要财务表现关键指标概列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毛承保保费 385,981 373,536 3.3% 净承保保费 349,872 338,153 3.5% 保费收入净额 345,329 318,255 8.5% 保险赔款及未决赔款净额 (242,525) (193,578) 25.3% 保单获取成本及 其他承保费用,净额 (34,268) (33,806) 1.4% 经营溢利 68,536 90,871 (24.6%) 投资 ( 亏损)�u收入 (29,308) 19,754 (248.4%) 其他收益 1,681 1,478 13.7% 雇员福利开支 (22,529) (21,052) 7.0% 其他经营开支 (25,543) (26,283) (2.8%) 除税前 ( 亏损)�u溢利 (1) (7,163) 64,768 (111.1%) 年度 ( 亏损)�u溢利 (1) (4,959) 56,058 (108.8%) EBITDA (1) (6,610) 65,156 (110.1%) 每股基本 ( 亏损)�u盈利 (2) (0.95港仙) 10.95港仙 (108.7%) 每股摊薄 ( 亏损)�u盈利 (2) (0.95港仙) 10.77港仙 (108.8%)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差异 自留比率 (3) 90.6% 90.5% 0.1% 赔付率 (4) 70.2% 60.8% 9.4% 费用比率 (4) & (5) 23.8% 23.8% �C 综合成本率 (5) & (6) 94.0% 84.6% 9.4% 投资收益率 (7) 2.5% 2.7% (0.2%) �C 19 �C 附注: (1) 於二零一六年并无确认一次性上市开支 ( 二零一五年:5.5百万港元)。 (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520,462,000股普通股 ( 二零一五年:512,750,000股普通股)。计算每股摊薄 ( 亏损)�u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为520,462,000股普通股 ( 二零一五年:520,566,000股普通股)。 (3) 自留比率按各期间净承保保费除以毛承保保费计算。 (4) 赔付率及费用比率均基於保费收入净额计算。 (5) 於二零一六年并无就费用比率及综合成本率正常化一次性上市开支 ( 二零一五年:5.5 百万港元)。 (6) 综合成本率为赔付率及费用比率之总和。 (7) 投资收益率於扣除二零一六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 52.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 年:3.9百万港元)後予以正常化。 毛承保保费 毛承保保费增加 3.3%至386.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73.5百万港元)。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继续受惠於的士更换周期及其续保,带动 综合保险数量及毛承保保费增加。毛承保保费的详列明细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占总额 占总额 变动 二零一六年 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的士 246,832 64.0% 234,686 62.8% 5.2% 公共小巴 87,033 22.5% 92,346 24.7% (5.8%) 其他汽车 (1) 52,116 13.5% 46,504 12.5% 12.1% 385,981 100.0% 373,536 100.0% 3.3% 附注:(1) 其他汽车主要包括轻型货车、私家车、电单车及私家小巴。 �C 20 �C 保费收入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自留比率稳定维持於90.6% ( 二 零一五年:90.5%)。尽管我们再保险保障的自留水平保持不变,我们亦为其他汽车 安排额外保障,以管理承保新汽车类型之风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占总额 占总额 变动 二零一六年 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的士 223,417 64.7% 192,770 60.5% 15.9% 公共小巴 82,408 23.9% 84,232 26.5% (2.2%) 其他汽车 (1) 39,504 11.4% 41,253 13.0% (4.2%) 345,329 100.0% 318,255 100.0% 8.5% 附注:(1) 其他汽车主要包括轻型货车、私家车、电单车及私家小巴。 保险赔款净额及赔付率 随着赔款频率增加,保险赔款及未决赔款净额大幅增加25.3%至242.5百万港元 ( 二 零一五年:193.6百万港元)。赔付率增加至 70.2% ( 二零一五年:60.8%)。 承保及其他行政开支 本集团设法控制承保及其他行政开支,其仅轻微增长1.5%至 82.3百万港元 ( 二零 一五年:81.1百万港元)。我们的保单获取成本净额及其他承保开支增加 1.4%至 34.3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3.8百万港元)。雇员福利开支增加7.0%至22.5百万港 元 ( 二零一五年:21.1百万港元),此乃由年度薪金调整及将资源投资於业务发展所 致。专业费用大幅增加163.3%至7.7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2.9百万港元),此乃 由与申请一般保险业务之全面授权有关之专业费用及购置我们的永久办公室所致。 我们租用额外的办公场所以为其他一般保险业务作准备,此举导致租金费用增加 22.4%至5.4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4.4百万港元)。承保及其他行政开支概列如下: �C 21 �C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保单获取成本及 其他承保费用净额 34,268 33,806 1.4% 雇员福利开支 22,529 21,052 7.0% 专业费用 7,657 2,908 163.3% 广告及推广开支 7,067 8,434 (16.2%) 租金支出 5,418 4,427 22.4% 招待费 937 1,376 (31.9%) 捐款 539 39 1,282.1% 上市开支 �C 5,490 (100%) 其他 3,925 3,609 8.8% 82,340 81,141 1.5% 投资表现 本集团根据投资政策作出投资。投资组成载列如下: 占总额 占总额 二零一六年 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股本证券 162,704 20.4% 195,144 19.7% 债务证券 252,081 31.6% 292,101 29.5% 存款证 99,212 12.4% 71,097 7.2% 现金及银行存款 283,795 35.6% 432,193 43.6% 797,792 100.0% 990,535 100.0% 投资组合获取成本及投资组合公允价值之比较明细列示如下。倘一项可供出售股本 投资的公允价值大幅或长期跌至低於其购买成本,则本集团厘定该可供出售股本投 资已减值。本集团一般将50%或以上之降幅视为大幅下降,及十二个月或以上之期 间视为长期。因此,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准则之规定进行减值分析,并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作出重大减值亏损 52.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3.9百万港元)。 �C 22 �C 变动 获取成本 公允价值 变动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股本证券 214,907 162,704 (52,203) (24.3%) 债务证券 258,697 252,081 (6,616) (2.6%) 存款证 99,964 99,212 (752) (0.8%) 现金及银行存款 283,795 283,795 �C �C 857,363 797,792 (59,571) (6.9%) 投资收益率 ( 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前) 减少至 2.5% ( 二零一五年: 2.7%)。投资收益率之减少乃因二零一六年存款证以及现金及银行存款之利率较低 以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投资之亏损所致。於综合收益表确认之投资收入总额如下: 占总额 变动 总额 二零一六年 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占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股本证券之股息收入 6,253 27.6% 5,321 22.5% 17.5% 债务证券之利息收入 16,778 74.1% 12,433 52.6% 34.9% 存款证之利息收入 1,550 6.8% 1,838 7.8% (15.7%) 现金及银行存款之 利息收入 3,993 17.6% 7,061 29.8% (43.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之 ( 亏损)�u收益 (4,728) (20.9%) 3,983 16.8% (218.7%) 外汇收益亏损净额 (1,173) (5.2%) (6,974) (29.5%) (83.2%) 22,673 100.0% 23,662 100.0% (4.2%)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减值亏损 (51,981) (3,908) 投资收益净额 (29,308) 19,754 差额 投资收益率 ( 扣除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之减值亏损前) 2.5% 2.7% (0.2%) �C 23 �C 经营溢利 本集团经营溢利减少 24.6%至 68.5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90.9百万港元)。我们 录得除税前亏损 7.2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溢利64.8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减少 111.1%。本集团本年度之亏损为5.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溢利 56.1百万港元), 较上一年度减少 108.8%。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溢利 68,536 90,871 (24.6%) 除税前 ( 亏损)�u溢利 (7,163) 64,768 (111.1%) 年度 ( 亏损)�u溢利 (4,959) 56,058 (108.8%) 每股亏损 本集团每股基本亏损为0.95港仙 ( 二零一五年:基本盈利 10.95港仙),较上一年度 减少108.7%。本集团每股摊薄亏损为0.95港仙 ( 二零一五年:摊薄盈利10.77港仙), 较上一年度减少108.8%。就每股摊薄亏损而言,仅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之购股权计 划对其存在额外影响。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存款为283.8百万港元 ( 二零 一五年:432.2百万港元)。 财务杠杆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透支 ( 二零一五年:无)及任何其他 借贷 ( 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结构 (a) 透过公开发售发行股份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 上市,股份总数为500,000,000股,其中125,000,000股 (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按每股1.61港元之价格向公众发行。经扣除上市开支14,914,000港元後, 本公司自公开发售获得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86,336,000港元。有关首次公开 发售之详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招股章程 ( 「 招股 章程」)。 �C 24 �C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於超额配股权悉数获行使时,本公司已按每股 1.61港元之价格发行合共18,750,000股股份。经扣除上市开支2,238,000港元 後,本公司就发行超额配发股份而获得之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27,950,000港 元。有关超额配股权获行使之更多详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 二十八日之公告。 (b) 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122,000份购股权已获行使以认购 2 ,122,000股本公司普通股,总代价为 2,733,000港元并已计入股本。此外, 356,000港元已自购股权储备转拨至股本。 雇员及雇员薪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有49名雇员 ( 二零一五年:44名雇员), 雇员人数增加5名。二零一六年之薪酬总额为22.5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21.1百万 港元),增加 7.0%。此乃由年度薪金调整及将人力资源投资於业务发展所致。花红 与本集团业绩及个人表现挂�h。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於本集团之日常保险业务过程中所 产生者外,概无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或然负债。 业务回顾 汽车保险业务 我们主要的保险产品包括汽车第三方保险及综合保险,我们大部分客户为香港的士 及公共小巴拥有人。就第三方保险而言,我们对第三方法律责任承保。就综合保险 而言,我们对:(i)汽车损失或受损及 (ii)第三方法律责任承保。 �C 25 �C 下表列示我们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业务分部划 分的毛承保保费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占总额 占总额 变动 二零一六年 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的士 246,832 64.0% 234,686 62.8% 5.2% 公共小巴 87,033 22.5% 92,346 24.7% (5.8%) 其他车辆 (1) 52,116 13.5% 46,504 12.5% 12.1% 385,981 100.0% 373,536 100.0% 3.3% 附注:(1) 其他车辆主要包括轻型货车、私家车、电单车及私家小巴。 我们的的士及公共小巴保险业务表现稳定。的士及公共小巴的毛承保保费占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承保保费之86.5% ( 二零一五年:87.5%)。於 两个已饱和业务分部,我们仍设法使有关的士之毛承保保费收入实现温和增长5.2% 至246.8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234.7百万港元)。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赔付率下 降,我们的公共小巴保险业务收入进一步减少 5.8%至87.0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 92.3百万港元)。 在线上业务平台的带动下,我们其他车辆业务的毛承保保费已增加12.1%至52.1百 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46.5百万港元)。 投资 本集团将我们自保险业务产生的保费及其他收益用於投资。投资组合之总值下跌 19.5%至797.8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990.5百万港元)。该下跌原因为我们於本年 度透过特别目的投资工具 ( 其主要资产包括物业),以代价265.8百万港元收购该等 物业作为本集团的永久办事处。 本集团之股本证券投资减少16.6%至162.7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195.1百万港元)。 所投资之股本证券逾99%於联交所上市。股本证券按类型分类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於香港上市 161,969 181,787 (10.9%) 於香港境外上市 735 13,357 (94.5%) 162,704 195,144 (16.6%) �C 26 �C 本集团之债务证券投资减少13.7%至252.1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292.1百万港元)。 债务证券按类型分类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於香港上市 127,117 194,936 (34.8%) 於香港境外上市 119,208 97,165 22.7% 非上市、固定到期日 5,756 �C 不适用 252,081 292,101 (13.7%) 本集团之存款证投资增加39.5%至99.2百万港元 ( 二零一五年:71.1百万港元)。存 款证按类型分类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存款证 ( 港元) 94,955 64,955 46.2% 存款证 ( 人民币) 4,257 6,142 (30.7%) 99,212 71,097 39.5% 透过收购附属公司收购永久办事处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 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以收购特许置业有限公司 ( 「 CPL」)之全部股权。 CPL的主要业务为物业投资,其拥有该等物业的全部权益,价值265.8百万港元。 收购CPL为本集团提供一个良好的机会以设立永久总办事处,从而降低本集团总办 事处的长期租金,并避免在当前总办事处租约期满时被加租的可能。 �C 27 �C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就其於联交所上市而发行新股份及因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而发行新股份 之所得款项经扣除相关开支後为约 214.3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186.5百万港元已用於巩固泰加之股本,以提升其偿付能力状况及达至法定要 求,从而将汽车保险产品多元化至其他车辆类型及其他一般保险业务。我们已花费 12.0百万港元用於向公众推广及营销我们业务及15.8百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尚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 财政年度结算日後之重要事件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泰加已根据保险公司条例 ( 「 保险公司条例」)第8条获得 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一般业务类别2、4、5、6、8、9、11、12、13、14、15、16及 17之正式授权 ( 「 正式授权」)。根据正式授权,泰加获授权承保保险公司条例附表 1 第 3部载列之一般业务之全部类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泰加已完成承保直接雇员 补偿保险之若干标准程序。有关额外类别之授权详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 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内。 本集团业务之日後发展 於二零一七年,我们将继续致力专注以下策略目标: 发展其他一般保险产品 我们将循序渐进地发展其他一般保险产品以满足本地企业和个人客户的需求。尽管 竞争激烈。我们仍可利用自身优势、分销网络及专长开发其他一般保险产品。我们 亦将透过充足的再保险保障管理我们的保险风险。 重塑我们的企业形象 为将汽车保险业务拓展至所有一般保险业务,泰加极需重塑品牌形象以於香港开展 一系列广泛的一般保险业务。我们通过可行性分析,深知香港市场对可满足其保险 需求及服务的精装保险产品需求强劲。 泰加拟透过传统媒体 ( 杂志、报纸、电视广告、广播等)、户外媒体 ( 巴士�u的士�u 公共小巴车身广告、地铁站、广告牌)、线上 ( 我们的网站或其他知名网站 ( 如雅 虎、谷歌、新闻网站、广告横幅网络、YouTube) 的网页横幅)、社论式广告 ( 投售 简报、提案模板、小册子等)及事项�u路演开展一系列营销活动,以推出我们的新 保险产品,从而树立新的品牌形象。 �C 28 �C 增加其他汽车类型的汽车保险业务 我们将继续倾注努力发展其他汽车类型的业务。考虑到渗透市场的难度,我们的私 家车及商用汽车线上业务平台使我们能够直接接触客户。 我们正积极与其他业务夥伴建立联盟关系,以向我们的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并将 我们的业务覆盖面扩展至目标客户。我们的专责客服团队能够迅速回应所有客户的 查询并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巩固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关系 积极管理我们与现有代理网络之间的关系及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发展新的关系对维 持我们的市场地位至关重要。我们将继续参加及赞助由行业组织及媒体合作夥伴举 办之有关活动。 增强内部能力 我们将於二零一七年就下列三个领域作出投资,以增强我们的内部能力,为未来作 好准备: �C 人力资源:除了我们已招聘的专业团队,我们将继续物色合适人选加入我们的 团队,务求提升我们处理业务需求及监管发展的能力。 �C 信息技术:为处理从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徵费、支持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 框架,我们将继续优化我们的资讯科技系统。我们亦将加强我们的网络安全管 理以切实保护客户於线上业务平台之数据。 �C 永久办公室:我们将迁往去年购置之新永久办公室,以应对本集团的业务扩 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星期二)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 大会 ( 「 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 月十七日 ( 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星期二)(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 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二 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 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 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C 29 �C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 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 「 标准 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本公司於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确 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 规定标准。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 「 企业管治守则」)所列之守则 条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相 关守则条文。 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有关本集团本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告所载数字已经本集团核数师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核对,与载列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 表数额一致。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进行之核证 工作,故此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对本初步公告作出任何核证。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成立审核委员会 ( 「 审核委员会」),并已遵照企 业管治守则订立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 申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审核委员会包括本公司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尹锦滔 先生 ( 主席)、黄绍开先生、司徒维新先生及阮德添先生。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泰加保险 ( 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谢锦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德熙博士、 黎秉良先生、 赵新庭先生、 蔡朝晖博士、穆宏烈先生及陈学贞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尹锦滔先生、黄绍开先生、 司徒维新先生及阮德添先生组成。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0117 天利控股集团 0.4 36.21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