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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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C FONG’SINDUSTRIESCOMPANYLIMITED
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64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本公 司」)之董事 会(「董事会」)欣 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本 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 业 绩,连同上
年度之比较数字如 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2 3,125,687 3,223,012
销售成本 (2,020,979) (2,218,161)
毛利 1,104,708 1,004,851
利息收入 2,206 2,807
其他收入 19,603 24,917
其他(亏损)收益 (8,031) 667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收益 �C 153,813
销售及分销费用 (270,267) (278,540)
行政及其他费用 (660,407) (654,930)
财务费用 3 (36,699) (42,251)
税前溢利 151,113 211,334
所得税支出 4 (59,824) (45,488)
年度溢利 91,289 165,846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扣 除税项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项 目:
折算时产生之汇兑差额 (99,283) (51,588)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时折算储备之
重新分类调整 �C (8,182)
(99,283) (59,770)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定额福利计划之重新计 量(亏损 )收 益 (2,954) 746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102,237) (59,024)
年度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10,948) 106,822
可归属於以下各项之年度溢 利(亏损 ):
本公司拥有人 91,289 166,029
非控股权益 �C (183)
91,289 165,846
可归属於以下各项之年度全 面(开支 )收 入
总 额:
本公司拥有人 (10,948) 107,004
非控股权益 �C (182)
(10,948) 106,822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5 8.28港仙 15.05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 业、厂房及设备 660,497 532,587
预付租赁费用 218,196 237,971
商誉 533,515 533,515
无形资产 101,651 95,7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4,640 187,210
购买物 业、厂房及设备之定金 5,415 791
购买租赁土地之定金 7,219 7,738
递延税项资产 10,665 15,222
1,711,798 1,610,812
流动资产
存货 572,992 648,523
营业及其他应收款项 7 442,076 528,935
预付租赁费用 5,159 5,496
可收回税项 138 1,99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790,259 443,115
1,810,624 1,628,067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8 785,507 590,564
保修拨备 16,287 16,099
税项负债 25,202 22,548
借款 1,009,638 992,813
1,836,634 1,622,024
流动(负债)资产净额 (26,010) 6,043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685,788 1,616,855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借款 80,000 100,000
递延收入 25,757 5,281
递延税项负债 23,701 20,363
其他应付款项 8 222,236 118,781
351,694 244,425
净资产 1,334,094 1,372,43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55,145 55,145
股份溢价及储备 1,278,949 1,317,285
权益总额 1,334,094 1,372,430
综合财务报告附注
1 采用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而与本集团有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与摊销之可接纳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采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和状况及�u或於本综合财务
报告所载列之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3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资产出售或投入4
1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惟 可 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惟 可 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惟 可 提早应用。
4 生效年度期间的启始日期待 定。
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修订及新订准则於首次应用期间之影响,惟尚未能确定该等修订及新订准
则会否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告造成重大影响。
2 营业收入及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人(「主要营运决策人」))汇
报之资料,着眼於集团旗下各公司之表现。具体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划分
之可报告分部为按所交付之货品或提供之服务种类予以合计之经营分 部,载列如下:
1.制造及销售染整机械
2.不锈钢材贸易
3.制造及销售不锈钢铸造产品
分部营业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按可报告分部划分之本集团营业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制造及
制造及销售 不锈钢材销售不锈钢
染整机械 贸易 铸造产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对外销售 2,431,684 290,443 403,560 3,125,687
分部间销售 1,893 153,817 29,903 185,613
分部营业收入 2,433,577 444,260 433,463 3,311,300
对销 (185,613)
本集团之营业收入 3,125,687
分部溢利 149,151 6,536 29,919 185,606
利息收入 2,206
财务费用 (36,699)
税前溢利 151,113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制造及
制造及销售 不锈钢材销售不锈钢
染整机械 贸易 铸造产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对外销售 2,325,965 376,520 520,527 3,223,012
分部间销售 5,768 173,608 22,927 202,303
分部营业收入 2,331,733 550,128 543,454 3,425,315
对销 (202,303)
本集团之营业收入 3,223,012
分部溢利 47,107 2,580 47,278 96,965
利息收入 2,807
财务费用 (42,251)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收益 153,813
税前溢利 211,334
营业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之业绩,并不包括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收益。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主要营运决策人汇报之衡量标 准。
分部间销售按有关方协定之条款计费。
地域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经营主要位於香港、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及德 国。
本集团按客户所在地呈列来自对外客户之营业收入及按其资产所在地呈列非流动资产,有关资
料详述如 下:
来自对外客户之营业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1,162,061 1,232,590 1,346,909 1,236,712
香港 347,705 359,244 7,859 10,400
亚洲太平 洋(中国及香港除外) 926,459 782,074 117 134
欧洲 384,108 446,749 171,604 161,124
北美洲及南美洲 201,840 291,222 4 10
其它地区 103,514 111,133 �C �C
3,125,687 3,223,012 1,526,493 1,408,380
非流动资产并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董事认为,计算按「亚洲太平洋」、
「欧洲」、「北 美洲及南美 洲」及「其它地 区」之个别国家划分之营业收入所涉及之成本过 高,而
来自计入该等地区之各个别国家的营业收入并不重 大。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来自任何单一客户之营业收入占本
集团营业收入之10%或以 上。
3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借款利息 31,759 35,491
减:资本化利息 (5,905) (3,047)
25,854 32,444
银行费用 10,845 9,807
36,699 42,251
借贷成本一般 按2.78%至4.25%(二零一五 年:4.25%)的年利率予以资本 化。
4 所得税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利得 税:
本年度 9,837 6,332
以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23 (3,668)
中国企业所得 税:
本年度 36,848 36,565
以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113) 743
海外所得 税:
本年度 2,128 3,471
以往年度拨备不足 2,630 51
51,353 43,494
递延税项:
本年度 8,471 1,994
59,824 45,488
两个年度之香港利得税乃以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之税率计算。
除若干附属公司享有15%(二零一五年:15%)的 优惠税率 外,中 国企业所得税乃以根据相关中
国税务法规及规例厘定的应课税收入按法定税 率25%(二零一五年:25%)计 提。
於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乃按照有关司法权区现行之税率计算。
5 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91,289 166,029
千股 千股
普通股之加权平均 数: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之普通股 1,102,892 551,446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进行股份拆细之影响 �C 551,44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02,892 1,102,892
(b)每股摊薄盈利:
由於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
本盈利具有反摊薄效 应,故并无对每股基本盈利作出调整。由於购股权的行使价高於本
公司普通股之平均市价及行使购股权之表现条件未获达 成,故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本公司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已
获行 使。
6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拟派末期股息:
每股面值0.05港元之股份3.5港仙(二零一五年:3港仙) 38,508 33,087
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面值0.05港元之股份3.5港仙 (二零一五年:3港仙 ),惟 须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 实。
7 营业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应收款项 264,487 347,964
减�U呆账拨备 (8,708) (8,665)
255,779 339,299
应收票据 83,086 105,906
338,865 445,205
其他应收款项 103,211 83,730
营业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442,076 528,935
本集团提供平 均60天(二零一五年:60天 )信 贷期予其营业客户。
於报告期终日,所 呈列之营业应收款 项(已扣除呆账拨备)按发票日计算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60天 199,516 276,483
61-90天 40,711 42,814
超过90天 15,552 20,002
255,779 339,299
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142,057 122,378
预收款项 234,171 125,195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附注i) 2,451 �C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629,064 461,772
1,007,743 709,345
计入非流动负债之一年以後到期款项(附注ii) (222,236) (118,781)
785,507 590,564
附注:
(i)有关应付款项为无抵押、免 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ii)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立 信染整深圳」)与 一名第三 方(「项目公司」)订 立合作协 议(「该协 议」),藉城市更新
将立信染整深圳位於深圳之现有土地(「该 土地」)重 新发 展(「城市更新项目」)。
根据该协 议,双方已指定项目公司担任城市更新项目之唯一开发实施主 体,并具有唯一
权利根据该协议之条款重新发展及重建该土地。项 目公司负责取得中国政府批准城市更
新项目下拟进行之重新发展及重建工程,包 括清拆现有物业;设 计、兴建、完 成及营运拟
於重新发展该土地上建设之设施,以及支付与此有关之一切费用(包括重建开支、装修开
支及地价 )。立 信染整深圳负责提供该土地。
作为该协议一部分,立信染整深圳将获得(通过拆迁补 偿 )(i)现金人民币十亿元;及(ii)将
建於重新发展该土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之设施物业(以及额外的至少100个
车位 ),以 替代该土地上部分现有物业(建筑面积约为29,391平方米 )。
该协议於若干先决条 件(包括该协议分别获股东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举行之本公司
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及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获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 资委」)批 准)获达成後已作 实。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立信染整深圳已收取第一期付款人民币一亿元。
有关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之详情已在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刊发之通函 披 露。
诚如项目公司告 知,由於获取国资委有关该协议的批准出现延迟及中国政府近期就管理
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出台多项措施,估计就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取得深圳市相关政府机关
的批准将较预期耗费更长时 间。
鉴於以上所述,项目公司已要求立信染整深圳修订该协议的条款,将现金补偿的第二期及
第三期付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延迟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或 之 前。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订约方达成有条件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延迟第二期及第三期
付款,惟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补充协议已由股东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五
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 准。
有关变更城市更新项目条款的详情已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刊发之通函披
露。
於二零一六 年,项目公司要求立信染整深圳同意将现金补偿的第三期付款进一步延迟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或之 前。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订约方达成有条件书面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延迟第三期
付款,惟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第二份补充协议已由股东於本公司於二零一六
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批 准。
有关进一步变更城市更新项目条款的详情已在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刊发之通函
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立信染整深圳已收取第二期付款人民币一亿元。
董事认为第一期及第二期付款将多於一年後待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後方会变现,故 於报告
期终日将其分类为非流动负 债。
於报告期终日,所 呈列之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计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90天 110,406 94,181
91-120天 24,621 17,588
超过120天 7,030 10,609
142,057 122,378
购货之平均信贷期 为90天(二零一五年:90天 )。本 集 团已实施金融风险管理政策,确 保 所有应
付款项均在信贷期限内缴付。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名列股东登记名册之股东派付本年度末期股息,股息为每股面值0.05港元股份3.5港仙,合共约38,508,000港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董事会会议获批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详情载於本文附注6。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有权出席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二 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之股东身 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 )暂 停 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 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
商务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22楼,以 办理登记手续。
待拟派末期股息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後,本 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五日(星期一 )至 二 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 记,以界定股东可享有拟派末期股息的权 利。为 符合资格获派拟派末期股 息,所
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 )下 午四时三十
分前递交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22楼,以办理登记手续。股息单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寄 发。
主席报告书
本人谨代表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
事会,欣 然 向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 度(「本年 度」)之
经审核综合年度业 绩。
本集团本年度之综合营业收入约3,126,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约3,223,000,000港
元下跌3%。於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91,000,000港元,而去年溢利则约
166,000,000港元(当中包括因出售本集团於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30%
股权而产生之一次性投资收益约154,000,000港元)。本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为8.28港
仙,而去年则为15.05港仙。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末期股息每股3.5港仙。
染整机械制造业务仍为本集团之核心业务,占本集团本年度之综合营业收入约78%,
而不锈钢铸造业务与不锈钢材贸易业务则分别占本集团之综合营业收入约13%及9%。
於本年度内,环球经济仍持续不景气,市场尤为复杂不定。受 此影响,不锈钢铸造及
不锈钢材贸易业务订单出现下跌情况,但染整机械制造业务的策略调整及业务优化,
开源节流双管齐 下,使销售额有所增 长,也提升了整体营运效 益,使得经营溢利明显
回升。本 集团将继续积极调整经营方 针,加强成本及现金流管 控,并着力巩固本集团
之市场领导地 位,提升收入及盈 利。
为应对纺织工业的未来发展,对自动化生产的要求和智能工厂的新趋势,本集团会持
续投放资源提升染整设备产品的功效,并 加强 环 保、节能和自动化 功 能,使本集团产
品可以精益求 精,为客户创造价 值。
展望下一 年 度,环球经济依然不明朗和充满困 难。本 集团正经历艰难的时 期,但我们
总能从中发现机会。本集团确信,中国 的「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和「中国制造
2025」政策,以及近年推进「环保节能」的要求,迫使制造业升级转型,有望催生更多
国内外的产业投资及改造项 目,将带动本集团染整设备产品的市场需 求。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大环境 下,本 集团会一如既 往,采 取在稳健中谋求发展的策 略。同
时,亦会继续集中资源强化核心业务、优 化公司架 构、发 掘和物色具协同效应的投资
机会,为 本集团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中披露,本 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二日与北京万侯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万侯」)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拟合作发展污水处理业务,向 本 集团之纺织染整行业客户开发、建 设 及提供污水
处理设备以及相关技术谘询服务。本 集团相信,凭 藉 本集团稳固的市场营销网 络,以
及北京万侯於污水处理方面的技术优 势,该项战略合作将实现双赢发 展。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的公告中披露,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恒天
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 机集团」)订立了一份重组架构协议,据 此,待取得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 员 会(「国资 委」)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 後,国资委将向国机集团转让恒天集团
之全部股权(「建 议重 组」)。因此,本公司於建议重组完成後将成为国机集团之上市
附属公司,恒天集团仍然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而国资委仍然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
东。本公司将密切留意建议重组的进展情 况,并会适时作出披 露。随着本公司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份回购了若干股 份,目前恒天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约55.94%。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及管理团队衷心感谢客户、供 应商、往 来 银行、合 作夥伴
和股东们多年来之鼎力支持和信任。本 人亦对在过去一年为本集团的业务发展付出
努力的全体董事会成员,和 不辞辛劳,勤 勉尽职的所有员工表示诚挚的谢 意。
管理层论述及分析
制造及销售染整机械
就染整机械业务而言,二零一六年仍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由於近年中国经济增长持续
放缓,中小企业融资仍然困难,加上近年经营成本上涨,以及人民币贬 值,致使部分
客户对生产设备投资更趋 审 慎,减少增购染整机械设 备。在国际市场方面,由 於欧元
汇价的下跌,令本集团在中国生产之产品打入欧洲市场时削弱了价格竞争优势。新兴
市场如印度、巴西、印 尼、越南等也因为受到汇率大幅贬值的影响,因此对以美元为
报价的生产设备投资亦保持观望态度。尽管面对不利的经营环境,在本集团经营团队
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加强营销力度和提高产品性价比,本年度染整机械的销售额仍能
录得增长。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业务分部录得之营业收入约2,432,000,000
港元,占本集团营业收 入78%,较去年同期约2,326,000,000港元上升5%,其中香港和
中国市场的销售额约1,136,000,000港元,较 去年同期约1,126,000,000港元微升1%,而
海外市场的销售额约1,296,000,000港 元,较去年同期约1,200,000,000港元上 升8%。经
营溢利由去年同期约47,000,000港元上升至约149,000,000港元,增 幅217%。
於本年度,此 业 务分部在营业 额、毛 利率以及利润方面均有所上升。业 绩 明显改善的
其中主要原因包括过去一段时间的产品优化及提升品质工作开始取得成果及优 势,
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及令销售额回升;本集团近年对生产流程作出持续改善;以及本
集团致力於优化其原材料采购与主要原材料不锈钢材价格相对稳定,毛利率因而有
所提 升。这可见本集团管理层团队所推行的开源节流措施获得初步成 效。
本集团在市场疲弱的环境下,销售额仍能录得增长,主要归功於近年新推出的
SUPERWIN高温筒子纱染色机与 DY E C OW I N高温染色机,这些更具「节能环 保」效
益的新型号产品巩固了本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并渐渐获得了市场客户的一致好评。这
些新型号产品更加巩固了本集团的高品质、领 先 科技形象,并 增加了客户的信 心,对
提升销售的帮助很 大。
为应对纺织工业的未来发展,对自动化生产的要求和智能工厂的新趋势,本集团会持
续投放资源提升染整设备产品的功效,并 加强 环 保、节能和自动化 功 能,使本集团产
品可以精益求 精,为客户创造价 值。
坚持长期持续发展是本集团的一贯经营方针,在面对各项市场及营运挑战下,本集团
仍然继续积极投放资源於染整机械设备技术及工艺研发、优化现有产品设计、提高产
品品质及稳定 性,以保持本集团产品竞争 力。
本集团将继续精简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以改善整体营运表现及生产力;继续全方位
的供应链成本和质量监控,并 持 续研发创新产品及提升服 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开 拓
新市场及销售渠道,以扩大本集团之客户基础及产品之市场占有率,藉此维持市场领
导地 位,为未来业务进一步发展铺路。
作为领先的纺织机械制造商,除了专注纺织染整机械设备方面,本集团更关注在全产
业链的延伸发展,尤其是污水处理领域。本集团已於二零零七年涉足处理污水回用业
务,发展为染厂而设之中水回用系统和设备业 务,有效地就节能、减排等范畴,跟 染
整机械业务形成良好互补,为 业 内树立榜 样,提倡纺织企业对环保的重视。诚 如本公
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中披露,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与北京万侯环境技术开发有限 公 司(「北京万侯」)订 立 战略合作框架 协 议,拟合作
发展污水处理业务,向本集团之纺织染整行业客户开发、建设及提供污水处理设备以
及相关技术谘询服务。本 集团 相 信,凭藉本集团稳固的市场营销网 络,以 及北京万侯
於污水处理方面的技术优势,该 项战略合作将实现双赢发展。
本集团位於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的新厂房第二期的兴建工程进度如期,预计於二零一七年内竣工。该新厂房全面投产後,预期本集团的产能将可大幅提升。新厂房将注重节能降 耗、追求高效生 产,并在生产流程设计上追求高效率,采 用更多自动化的工作流程,以 助减少所需劳动力,从 而减低人力成 本。
与此同时,中 国 政府推出「一 带一 路」及「中 国制 造2025」等政 策,有助推动传统产业
技术改造,对 长 远经济发展有积极作 用,亦对本集团的中长期发展提供新契机。董 事
会相信,本 集团已经为「发展成为世界级的染整机械制造 商」打下了坚实的基 础。本
集团将自强不息,继 续朝着向客户提供更加先 进、高 效、节能的高品质产品和整体解
决方案的方向努力,脚 踏实地把握各项机 遇,将本集团发展得更强更 大。
不锈钢材贸易
由於国际不锈钢市场积压大量库存,产能过剩,导致这几年的不锈钢价格持续回落。
因此,不锈钢材分销毛利率亦相对偏低。本集团近年在经营此贸易业务时较为保守,
以减少因不锈钢材价格波动而带来的销售风险。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此业务分部录得之营业收入约290,000,000港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约9%,较去
年同期约377,000,000港元下跌23%。期 内 录得之经营溢利约6,500,000港元,而 去年同
期之溢利约2,600,000港元。
就不锈钢材贸易而言,本集团自一九八八年起开始从事不锈钢材贸易,与全球若干的
领先钢铁厂建立了稳固的关系,可为终端客户供应可靠、优质及多元化的不锈钢材产
品,同时亦为本集团的染整机械业务采购不锈钢原材料,并 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本集团将继续采取审慎的态度经营此项业务,并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市场风险,通过市
场分析及判断对售价及存货水平作出适时及恰当的调整,务 求提高存货的周转比率
并尽量把价格波动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加强对销售和应收账款的信贷管理,降低坏账
风险并改善现金流状况。
随着多项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动工,香港踏入建造业高峰期,加上中国加快��动城镇化
和基础设施建设,这 些因素都将为不锈钢材贸易业务带来机会。因 此,本 集团对未来
不锈钢材贸易的业务感到乐观。本集团将紧贴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争取此业务保持
平稳增长。
制造及销售不锈钢铸造产品
此业务的主要产品为不锈钢、双相钢及镍基合金等材质的优质铸件及机加工件,产品
广泛使用於阀门、泵、化工、石油、天然气及食品等行业的工业设备,主要客户来自欧
洲、美国和日 本。
於本年度,市场尤为复杂不定,油价下跌、人民币和欧元贬值,对全球经济带来不确定 性。受此影响,众 多 基建及油气项目推出步伐放缓,亦 导 致本业务分部於本年度的销 售额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於二零一六年度,此业务分部录得营业收入约404,000,000港元,占本集团营业收 入13%,较上年同期约521,000,000港元下跌22%。经营溢利则由去年同期约47,000,000港元减少至约30,000,000港元。
本集团将继续实施优化成本管理、改造若干产品的生产车间及工艺流程、增加自动生
产设 备、降低产品报废率和提高产品质量、寻 找新客户等举措,冀 为此业务的持续和
健康发展打下稳定的基 础,作好准备迎接市场复苏。
本集团相信,就中、长 期而言,市 场对优质的不锈钢铸件之需求将持续增长,待整体
经济和市场环境回稳後,此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将可保持稳定增长,为本集团带来持续
的盈利贡 献。
重大资产的出售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 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立信染整机 械(深圳 )有 限公司
(「立信染整深圳」)与(其中包 括 )一 名 独立第三方订立一项有条件合作协议,藉城市
更新将立信染整深圳位於深圳布吉之现有土 地(「该土 地」)重 新发 展。合作协议之详
情已在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刊发之公告,以 及本公司先後於二零一四年四
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刊发之通函内披露。根
据合作协议,立信染整深圳通过拆迁补偿方式将可分五期获得合共现金人民币十亿
元,以及将建於重新发展该土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三万平方米之设施物业(连同额外
的至少一百个车位),该等新建物业日後将可供本集团作为营 销、产品设计及研发用
途。合作协议项下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的出售,合作协议已於二零一四年
五月十五日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及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立信染整深圳亦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收取了第一期现金补偿人民币
一亿元及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收取了第二期现金补偿人民币一亿 元,而第三期现金补
偿人民币一亿元亦将可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底前收 取。该城市更新项目所获现金补偿
的其中一部份已拨付本集团将其所有生产设施从深圳搬迁到中山之计 划(包括中山
厂房第二期之建筑成本),中山新厂房第二期的兴建工程进度如期,预 计 於二零一七
年内竣工。该城市更新项目标志着本集团对深圳市城市更新所作出之贡献,预期可提
升本集团制造技术水 平、优化工业布局和物流、厂 房 进一步自动化,整 体 成本竞争力
将有望改 善。与 此同 时,通过於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後保留新物业於该土地,有 利於本
集团结合其产品设 计、销售及研发设施於深圳营运的现代化发展。
於年度内,除 上文所披露者 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投 资、重大收购或出 售。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约4,300名雇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4,400名雇员),遍及中国、香港、澳 门、德国、瑞 士、奥地 利、泰国、印度及中美
洲至南美洲各地。於二零一六年度,雇员成本(包括董事薪酬、雇员薪酬及退休福利计
划供款)合共约729,00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732,000,000港元 ),占营业收入之23%
(二零一五年:23%)。本集团将会持续监察市况并整顿人力及劳动力结构,务求令人
手更加契合以提高营运效率。
本集团一向重视人力资源,并认为合理之薪资水平才能使各级员工在安居乐业的情
况下竭诚投入工作并为广大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本 集团雇员薪酬乃根据业
内薪酬基准及现行市况以及雇员的经验与表现厘 定。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及方案由本
公司薪酬委员会定期审视。经参考个别表现及本集团业务表现,合资格雇员可获酌情
花红及购股权。本 集团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包括年假、医 疗保险、教育资助津 贴、退
休福利计划或强制性公积金供款 等。
本集团明了维系高质素员工的重要性。因此,本集团将继续向不同级别及职位的员工
提供适合的持续培 训,提升员工质素以更好配合本集团未来的发 展。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面对成本上涨的持续挑战,本 集 团严格执行审慎的成本及现金流管理。年 度内,本 集
团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及现有的银行信贷足以应付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的资
金所 需。董事会认 为,本集团财务状况稳 健,并有充足资源支持其营运资金需 要。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约为567,00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存货水平减少至约
573,000,000港 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649,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银行借款约为1,090,000,000港 元。大部份银行
借款均在香港筹 措,其中79%以港元计值,21%以 美元计 值。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主要
按浮动利率计算利 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结存及现金约为790,000,000港元,其中
50%以人民币计值、24%以美元计值、19%以港元计值、6%以 欧元计值、1%以其它货
币计 值。
本集团於年度内继续奉行审慎的财务管理政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负债比 率(定义为银行借款 净 额(不包括於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应付款 项 )与 权益总
额的比 率 )下 降 至22%(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7%),流动比率则为0.99(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董事会认为该等比率仍处於稳健及适当的水平。
本集团的销售主要以人民币、美 元或欧元计值,采 购则主要以人民 币、美元、欧元或
港元进行,本集团预计在此等方面均未面临重大的汇率风险。董事会将继续监察本集
团的整体外汇风险,并 於必要时考虑对冲重大的外汇风 险。
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董事会深明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对提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表现以及平衡股
东、客户及雇员权益的重要性。董事会一直致力维持及确保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常规。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的
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事守则,其 条款之严谨度不低於上市规则
附录十载列之《上 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 规定之
标准。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守本公司所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事守则所规定之
标准。
审阅账目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政策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告。本集团之核数师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已就本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
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告所载数字核对一致。天 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
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 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
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 此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对初步公告发出任
何核 证。
年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各股东,
并将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网站 ( w w w. h kex n ew s . h k )及本公司之网站
(www.fongs.com)内。
代表董事会
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
主席
叶茂新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叶茂新先生(主席)、冀新先生(首席执行官)与杜谦
益先生(首席财务官);非执行董事为方国梁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应伟先生、
袁铭辉博士与李建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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