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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3月28日刊发的招股章
程(「招股章程」)所界定的词语在本公告具有相同涵义。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作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任何人士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诱使作出要约的邀请。有
意投资者须先细阅招股章程有关下文所述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的详细资料,方决定是否投资於
据以提呈发售的H股。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发表、发
行、分派。本公告并非或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出售或徵求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的一部
分。H股未曾且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立证券法登
记。
证券不可在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H股可根据S规例於美国境外於离岸交易中
提呈发售、出售或交付。本公司并不拟亦无计划在美国公开发售证券。
就全球发售而言,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
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代表承销商)可於上市日期後一段有限期间进行交易,藉以稳定或支持
H股的市价高於原应有的水平。然而,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并无责
任进行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动。该等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表
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全权酌情决定进行,并可随时终止。任何此类稳定价格行动须在递交香港公开
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三十日结束。有关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可於所有获准进行上述行动的司
法权区进行,惟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监管规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的
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经修订)。
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采取支持H股价格的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即由上市日
期开始,并预期於2017年4月30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截止日期後第三十日)届
满。该日後不得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因此H股需求及价格可能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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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1,040,0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
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52,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988,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
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发售价:每股H股15.84港元,另加1%经纪佣
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
足,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2611
联席保荐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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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i)根据全球发售发行及将予发行的H股
(包括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可能发行的任何额外H股);及(ii)根据有关减持国有股
的相关中国规定由A股转换并转让予全国社保基金的H股上市及买卖。预期H股将
於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始在主板买卖。倘行使超额配股权,本公
司将於本公司网站www.gtja.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作出公告。
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提呈的52,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占发售股份总数
5%)及国际发售提呈合共988,000,000股H股(可予调整以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
否而定)(占发售股份总数95%)。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
按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所载而重新分配。
本公司预期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自上市
日期起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30日内行使,要求本公司按国际发售的
发售价配发及发行额外最多合共156,000,000股H股,占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15%,
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待H股获准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H股将
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H股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日期或香港结算可能
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香港联交所参与者之
间交易的交收须在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中央结算系
统内的所有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
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确保H股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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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15.84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须於申请时就每股发售股
份支付发售价15.84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调低至低於每股发售股份15.84港元,多缴款项可予
退还。
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申请表格及白表eIPO指定网站
(www.eipo.com.hk)所载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登记获分配
的香港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
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以白表eIPO服务递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
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获分配的香港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入
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於中央结算系统设立的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
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及白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
31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营业时间内在下列地址索取:
1. 香港承销商的以下办事处: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81号
新纪元广场低层27楼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2号
长江集团中心6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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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2号
长江集团中心55楼
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一座3207-3212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1号
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花园道3号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7楼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9楼
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干诺道中50号
农业银行大厦10楼
UBS AG香港分行
香港
中环
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2期5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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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2期42楼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花园道1号
中银大厦26楼
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干诺道中3号
中国建设银行大厦12楼
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夏悫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18楼1803-4室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189号
李宝椿大厦7楼
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干诺道中8号
遮打大厦12楼
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189号
李宝椿大厦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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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交易广场一期48楼
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康乐广场8号
交易广场二期18楼
中国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铜锣湾
希慎道33号
利园一期24楼
2. 香港公开发售收款银行下列任何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 地址
港岛区 中银大厦分行 花园道1号3楼
铜锣湾分行 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05号
英皇道分行 北角英皇道131-133号
九龙区 旺角分行 旺角弥敦道589号
德福花园分行 九龙湾德福花园商场P2号
新界区 新都城分行 将军澳新都城一期二楼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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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 地址
港岛区 北角中心分行 北角英皇道284号北角中心地下G�m
九龙区 观塘分行 九龙观塘道414号地下
乐富中心分行 乐富中心商场地下G201号�m
新蒲岗分行 新蒲岗大有街31号善美工业大厦
地下A号�m
新界区 屯门市广场分行 屯门屯门市广场第一期
地下G047-G052号�m
招股章程及黄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
31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营业时间内在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八号交易广场一期及二期一楼)或向 阁下的股票经纪(可能备有
有关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索取。
根据所列指示填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後,连同附上支票或银行本票(注明抬头人
为「中国银行(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开发售」),须於申请表格所
示日期及时间内投入上述任何收款银行分行的特备收集箱内。
申请人可於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时三十分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10.恶劣天气对办理申请登记的
影响」一节所述较後时间(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日期除外),於www.eipo.com.hk
透过白表eIPO服务以白表eIPO递交申请(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日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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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可在下列日期及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1)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1)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1)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1)至中午十二时正
附注:
(1) 香港结算可事先知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而不时决定更改该等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由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2017
年3月31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当日除外)输入电子认购
指示。
有关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
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等节。
本公司预期於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於(i) 《南华早报》(以英文);(ii) 《香港经
济日报》(以中文);(iii)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iv)本公司网站
(www.gtja.com)刊发国际发售的认购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认购申请水平及香
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及成功申请
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u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於2017年4月10日(星期
一)以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11.公布结果」一节所述的不同渠道公布。
本公司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H股股票仅会於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上
午八时正当全球发售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承销-承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
发售-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成为有效证书。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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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申请款项不会获发收据。预期H股将於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
始於香港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200股H股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本公司的股
份代号为2611。
代表董事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杨德红
董事长
香港,2017年3月28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杨德红先生、王松先生及喻健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傅帆
先生、刘樱女士、钟茂军先生、周磊先生、王勇健先生、向东先生及刘强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夏大慰先生、施德容先生、陈国钢先生、凌涛先生、靳庆军先生及李港卫先生(1)。
请同时参阅本公告於《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刊登的内容。
附注:
(1) 李港卫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於上市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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