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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52)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经审核之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务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3),(4) 7,787,180 6,738,397 销售成本 (7) (4,656,733) (3,873,487) 毛利 3,130,447 2,864,910 其他收入 (5) 110,821 77,886 其他收益�C净额 (6) 866,660 1,328,237 分销成本 (7) (73,101) (73,165) 管理费用 (7) (509,560) (495,311) 经营盈利 3,525,267 3,702,557 应占合营公司盈利 42,688 36,616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 (13) 1,182,461 752,595 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 4,750,416 4,491,768 财务收益 (8) 195,076 280,481 财务成本 (8) (1,190,687) (973,741) 财务成本�C净额 (8) (995,611) (693,260) 除税前盈利 3,754,805 3,798,508 所得税 (9) (837,623) (736,318) 年度纯利 2,917,182 3,062,190 应占: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2,115,695 2,198,385 非控制性权益 801,487 863,805 2,917,182 3,062,190 综合损益表(续):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度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以每股港币元计) �C基本 (10(a)) 1.10 1.16 �C摊薄 (10(b)) 1.09 1.16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度纯利 2,917,182 3,062,190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b公允值(亏损)/收益,税 後净额 (47,196) 205,481 处置可供出售之财务资�b公允值收益重新分 类至综合损益表,税後净额 (261,317) (442,049) 衍生财务工具公允值收益,税後净额 1,483 2,922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8,267) 31,190 应占合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 (1,762) 货币汇兑差额 (1,832,200) (1,236,209) 年度其他全面亏损,税後净额 (2,147,497) (1,440,427)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769,685 1,621,763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656,758 1,216,234 非控制性权益 112,927 405,529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769,685 1,621,763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234,225 3,962,495 投资物业 87,390 81,450 土地使用权 1,784,514 977,827 在建工程 2,056,347 768,314 无形资产 (12) 21,286,881 23,833,564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3) 7,490,060 5,673,459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 260,234 281,325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b (14) 104,353 95,748 递延税项资�b 144,189 89,6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 1,284,155 1,573,271 38,732,348 37,337,071 流动资产 存货 (16) 2,919,482 1,398,527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b (14) 954,751 1,119,702 衍生财务工具 113,233 - 业务及其他应收款 (17) 2,242,728 1,879,161 受限制银行存款 1,629,804 288,291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定期存款 1,540,195 2,092,9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53,937 13,253,721 17,654,130 20,032,313 分类为持作待售之处置组别资产 (18) 4,354,416 1,628,469 22,008,546 21,660,782 总资产 60,740,894 58,997,853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及股本溢价 8,323,602 7,625,528 其他储备及保留盈余 10,310,529 10,534,515 18,634,131 18,160,043 非控制性权益 9,801,512 10,539,424 总权益 28,435,643 28,699,467 综合资产负债表(续):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贷款 7,574,893 9,161,033 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142,286 149,577 递延税项负债 1,759,275 1,998,8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009,736 10,930,123 19,486,190 22,239,552 流动负债 业务及其他应付款 (19) 7,447,749 3,613,211 应付所得税 525,885 477,299 公路养护责任拨备 36,801 90,264 贷款 4,808,626 3,876,162 衍生财务工具 - 1,898 12,819,061 8,058,834 总负债 32,305,251 30,298,386 总权益及负债 60,740,894 58,997,853 附注: (1)合规声明及编制准则 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括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诠释)和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 本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衍生财务工具及投资物业按公允值重估而作出修订。 非流动资产及分类为持作待售之处置组别资产按账面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两者的较低者列账。 (1) 合规声明及编制准则(续) 本集团位於深圳前海土地的发展情况 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西部物流公司」)於深圳前海拥有 五宗土地面积合共约38万平方米的物流用地。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本集团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规土委」)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就前海土地签订土地整备框架协议,各方同意采用土地置换、价值补偿及利益共享等方式进行西部物流公司於前海所拥有五宗土地的整备工作。根据框 架协议,深圳市规土委及前海管理局同意在前海深港合作区中安排约 3.88万平方米经营 性用地,作为本集团前海首期项目用地,相关的土地计容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西部物流公司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协议以解除五宗土地之一的 T102-0069宗地的原土地合同,而本集团三家全资附属公司亦已分别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前海首期项目的新用地合同,该宗地由原单一的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以产业办公为主、配 套高端商业和居住功能的综合性用地,计容面积100,250平方米。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国际前海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投资公司」)及其全资拥有的深国际前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前海置业公司」)与深业置地有限公司(「深业置地公司」,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增资协议。依据协议,深业置地公司向前海置业公司注资人民币11.2亿元(港币12.5亿元)。於增资事项完成後,前海投资公司及深业置地公司分别持有前海置业公司50%股权,由於深业置地公司拥有前海置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对其具有控制权,因此前海置业公司成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经完成上述交易,本集团原持有前海置业公司100%股权,於深业置地公司增资完成後持有的股权减至50%,因前海置业公司资产净值主要为其所持有的土地,将视同出售资产予联营公司的交易并适用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附注2(c))。 按此本次深业置地公司增资前海置业公司导致本集团应确认增资溢价人民币 11.15亿元 (相等於港币12.45亿元)的50%部分,产生出售资产收益约港币648,246,000元(附注6)及 对应的递延税项约港币162,062,000元,於综合损益表中确认。 (1) 合规声明及编制准则(续) 而余下两宗土地分别由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国际前海商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该两宗土地的地价成本及相关开发费用共 港币1,506,024,000元分类为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待开发的土地」(附注16)。 本次前海首期项目的三宗用地的地价成本(已扣除西部物流公司原持有T102-0069宗地的 土地成本)共人民币2,444,836,000元(相等於港币2,728,916,000元),按照相关土地协议暂 时无需向政府支付,但有关款项未来将采用土地置换、价值补偿及利益共享等方式与本集团於前海所持有的剩余土地在以後的土地整备协议中一并结算,故现分类为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 (2) 会计政策及披露变更 (a) 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务年度首次强制应用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现有准则 修订本目前与本集团不相关或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b) 尚未生效且尚未提早采纳的新订准则及诠释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 现金流量表:披露动议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 所得税:确认由未实现损失产生的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订本 递延税项资�b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以股份为基础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之修订本 的支付交易之分类与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本集团正在评估上述的新订准则及现有准则修订本的影响。 (2) 会计政策及披露变更(续) (c) 尚未生效但提早采纳的新订准则及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 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涉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於处理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注资规定的不一致性。该等修订规定,当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该交易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於该投资者的损益账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权益为限。该等修订将於未来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於二零一 六年一月撤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28号之修订本先前的强制性生效日期,而新强制性生效日期将於完成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更多会计审阅後厘定。 然而,该等修订本现时可供采纳。如附注 1所述,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提早采纳该等修 订本。 (d) 下列为本年度涉及变化之关键会计估计及假设: (i)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之摊销 本集团采用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服务特许经营安排」,确认服务特许经营安排下的无形资产并计提摊销。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的摊销按车流量摊销法计提,如总预计交通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特许经营无形资产的账面值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董事对预计车流量进行定期评估。如总预计交通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本集团会委任独立交通顾问进行独立而专业的研究并依此做出恰当调整。 於二零一五年年底,本集团委任独立专业交通顾问对龙大高速公路、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及清连高速公路的未来总交通流量进行重新评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根据经修订後的总预测交通流量按照未来适用法对相关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进行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减少约港币20,615,000元,并将对本集团未来摊销金额产生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本集团委任独立专业交通顾问对武黄高速公路的未来总交通流量进行重新评估。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本集团根据经修订後的总预测交通流量按照未来适用法对相关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进行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减少约港币3,949,000元,并将对本集团未来摊销金额产生影响。 (3)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经营分为两项主要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及 -物流业务。 集团总部业务包括企业管理的职能,以及本集团的投资与融资活动。 主要经营决策者明确为董事会,董事会检讨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 管理层按照此报告以决定营运分部。 收费公路包括开发、营运及管理收费公路;物流业务包括:(i)物流园,主要为物流中心及综合物流港的建设、营运及管理;(ii)物流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及金融服务;及(iii)港口及相关服务。 董事会以计量年度纯利作为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 (3) 分部资料(续) 列报给董事会,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之分部收入及分部业绩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费公路 物流业务 集团总部 合计 港口及相关服 物流园 物流服务 务(b) 小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6,056,504 (a) 571,880 629,701 529,095 1,730,676 - 7,787,180 经营盈利 2,548,648 165,517 36,208 84,809 286,534 690,085 3,525,267 应占合营公司盈利/(亏损) 29,136 15,625 (28) - 15,597 (2,045) 42,688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亏损) 299,197 (385) 6,290 - 5,905 877,359 1,182,461 财务收益 124,953 1,595 6,274 986 8,855 61,268 195,076 财务成本 (924,711) (11,717) (801) (7,214) (19,732) (246,244) (1,190,687) 除税前盈利 2,077,223 170,635 47,943 78,581 297,159 1,380,423 3,754,805 所得税 (436,782) (26,849) (7,127) (9,435) (43,411) (357,430) (837,623) 年度纯利 1,640,441 143,786 40,816 69,146 253,748 1,022,993 2,917,182 非控制性权益 (794,253) 590 (2,544) (19,303) (21,257) 14,023 (801,487)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 846,188 144,376 38,272 49,843 232,491 1,037,016 2,115,695 折旧与摊销 1,495,089 81,864 10,060 51,651 143,575 34,590 1,673,254 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之增加 219,032 1,416,375 15,980 199,079 1,631,434 1,492,874 3,343,340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增加 79,805 - - - - 653,928 733,733 (3)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费公路 物流业务 集团总部 合计 物流园 物流服务 港口 小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4,807,652 (a) 616,135 1,128,757 185,853 1,930,745 - 6,738,397 经营盈利 2,570,379 220,591 16,954 70,402 307,947 824,231 3,702,557 应占合营公司盈利 16,990 19,434 192 - 19,626 - 36,616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亏损) 321,370 (239) 4,151 - 3,912 427,313 752,595 财务收益 182,725 2,479 2,704 864 6,047 91,709 280,481 财务成本 (627,344) (12,005) (485) (9,014) (21,504) (324,893) (973,741) 除税前盈利 2,464,120 230,260 23,516 62,252 316,028 1,018,360 3,798,508 所得税 (326,888) (49,109) (5,132) (4,669) (58,910) (350,520) (736,318) 年度纯利 2,137,232 181,151 18,384 57,583 257,118 667,840 3,062,190 非控制性权益 (848,013) (879) (3,208) (17,276) (21,363) 5,571 (863,805)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 1,289,219 180,272 15,176 40,307 235,755 673,411 2,198,385 折旧与摊销 1,147,033 70,466 5,315 45,782 121,563 40,303 1,308,899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762,045 - - - - - 762,045 因企业合并产生之前於联营公司及 合营公司之持有权益的重估收益 /(亏损) 1,111,132 - (726) - (726) - 1,110,406 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及无形资产之增加 157,370 475,882 38,925 232,060 746,867 75,459 979,696 -收购附属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 备、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及无 形资产之增加 5,703,276 - 20,280 - 20,280 - 5,723,556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之增加 4,901 - - - - 4,538 9,439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增加 - 2,508 - - 2,508 - 2,508 (3) 分部资料(续) (a) 於本年度,收费公路收入包括特许经营安排之建造服务收入港币146,487,000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557,000元)。 (b) 二零一六年港口及相关服务包括经营及管理位於南京西坝港区码头及物流中心,以及提供 与码头相关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於本年度,码头相关服务收入及除税前盈利分别为港 币322,868,000元及港币10,655,000元。 (c) 本集团有许多客户,并无任何客户贡献本集团收入的10%或以上。 (d) 所有收入产生自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外部客户。除财务工具及递延税项资 产外,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主要位於中国,位於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收入及非流动资产并不重大。 (4)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费公路 - 路费收入 5,106,600 4,712,920 -委托建设管理服务及工程谘询服务收入 508,469 94,175 -特许经营安排之建造服务收入 146,487 557 -其他 294,948 - 6,056,504 4,807,652 物流业务 -物流园 571,880 616,135 -物流服务 629,701 1,128,757 -港口及相关服务 529,095 185,853 1,730,676 1,930,745 7,787,180 6,738,397 (5)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股息收入 62,377 53,215 租赁收入 9,839 14,040 政府补贴 29,334 8,405 其他 9,271 2,226 110,821 77,886 (6)其他收益─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出售於前海之土地资产收益(附注1) 648,246 - 出售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之收益 238,558 977,008 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後,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之收益 5,385 - 处置梅观高速免费路段相关资产(亏损)/收益 (31,113) 1,01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313) (6,182) 其他 6,897 12,038 因企业合并产生之前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 持有权益的重估净收益 - 1,110,406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 (762,045) 处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亏损 - (3,998) 866,660 1,328,237 (7)按性质分类的费用 列在销售成本、分销成本及管理费用内的费用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特许经营安排之建造服务成本 146,487 557 公路养护责任拨备─净额 32,179 13,951 折旧及摊销 1,673,254 1,308,899 雇员福利开支 942,262 821,188 运输及外包成本 407,319 255,764 租赁开支 26,741 32,344 其他税费支出 107,417 201,248 委托费、道路管理费与维修费 352,347 308,677 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成本 73,619 14,224 核数师酬金 -审核服务 5,759 8,179 -非审核服务 3,285 7,197 法律及专业谘询费 45,117 37,329 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成本 394,185 705,888 其他 1,029,423 726,518 5,239,394 4,441,963 (8)财务收益与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86,643) (145,163) 其他应收款利息收入 (6,772) (113,536) 其他利息收入 (1,661) (21,782) 财务收益总额 (195,076) (280,481) 利息费用 -银行贷款 189,100 342,235 -中期票据 110,115 89,266 -优先票据 103,165 103,026 -企业债券 146,513 224,929 -其他利息成本 6,087 9,176 -其他财务负债利息成本 532,371 47,640 汇兑净亏损 368,072 248,783 由贷款直接产生的衍生财务工具收益 (117,946) - 减:合资格资产资本化财务成本 (146,790) (91,314) 财务成本总额 1,190,687 973,741 财务成本净额 995,611 693,260 (9)所得税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於香港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盈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准备。香港以外地区之应课税盈利乃根据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地现有之有关法规、诠释及守则为基准,按有关地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计入综合损益表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已根据本公司之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按其应课税盈利及各自适用之税率25%(二零一五年:25%)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946,700 931,214 递延税项 (109,077) (194,896) 837,623 736,318 (10) 每股盈利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根据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港币千元) 2,115,695 2,198,385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位) 1,929,847 1,895,423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港币元) 1.10 1.16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指假设所有可摊薄的潜在普通股被转换後,经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而计算得出。本公司有一类可摊薄的潜在普通股:购股权,根据未行使购股权所附的认购权的货币价值,确定按公允值(确定为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年度市价)可购入的股份数目。按以上方式计算的股份数目,与假设购股权行使而应已发行的股份数目作比较。 (10) 每股盈利(续) (b) 摊薄(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 2,115,695 2,198,385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盈利 2,115,695 2,198,385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位) 1,929,847 1,895,423 调整-购股权(千位) 4,197 6,498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位) 1,934,044 1,901,921 每股摊薄盈利(每股港币元) 1.09 1.16 (11) 股息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普通股港币0.43元。此等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建议批准。本综合财务报表未反映此项为应付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拟派末期及年度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0.43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0.50元) 841,806 949,510 董事会建议以配发代息股份方式全数支付末期股息,股东将获授予全部以现金代替上述配发,或部份以现金及部份以代息股份方式收取末期股息之选择权。计划须待:(1)於即将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建议之末期股息;及(2)联交所批准上述计划将发行之代息股份上市买卖,方可作实。 (12) 无形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附注(a)) 21,286,881 23,831,721 商誉 - 1,843 账面净值 21,286,881 23,833,564 (a)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初账面净值 23,831,721 21,066,291 收购附属公司 - 5,468,058 添置 147,649 41,880 由在建工程转入 5,808 - 处置 - (6,513) 摊销 (1,297,664) (956,444) 减值 - (762,045) 汇兑差额 (1,400,633) (1,019,506) 年终账面净值 21,286,881 23,831,721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为本集团获中国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授予对各收费公路之收费经营权。 各收费公路之收费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为六至十九年。根据有关政府批准文档及有关法规,本集团负责对有关收费公路的建设及有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并在经营期内负责对公路的经营及管理、维护及大修保养。於经营期限内所取得及应收的路费收入归属本集团。於该等公路之收费经营权期满後,有关公路资产需无偿归还当地政府。根据有关法规,有关收费经营权期限一般不能延期,且本集团不存在撤销选择权。特许经营无形资产的全部摊销费用在综合损益表内计入「销售成本」。 (13)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初 5,673,459 5,845,699 增加 733,733 2,508 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 692,850 - 由附属公司权益转入 50,863 -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 1,182,461 752,595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8,267) 31,190 已收股息 (363,321) (459,709) 转为附属公司 - (232,853) 汇兑差额 (471,718) (265,971) 年终 7,490,060 5,673,459 (14)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初 1,215,450 1,388,711 增加 654,947 298,579 公允值净变动 (62,928) 274,323 出售(附注(a)) (672,062) (684,630) 汇兑差额 (76,303) (61,533) 年终 1,059,104 1,215,450 减:非流动部份 (104,353) (95,748) 流动部份 954,751 1,119,702 可供出售之财务资产均以人民币计值包括以下: 於中国上市之证券,按公允值(附注(a)) 340,843 821,123 非上市高息产品: 按公允值(附注(b)) 613,908 298,579 非上市权益投资: 按公允值 - 59,716 按成本扣除减值 �C成本(附注(c)) 128,448 60,127 �C减值拨备 (24,095) (24,095) 104,353 36,032 104,353 95,748 1,059,104 1,215,450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市场价格计量的上市权益投资为1.30%(二零一五年: 2.48%)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玻集团」)权益。於本年度,本集团出售若干南玻集团股份及录得收益约港币342,52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77,008,000元)。 (b) 金额乃指本集团投资於中国有优良评级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若干结构性高息产品。 (c) 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权益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预付款、项目款项、其他长期应收款及垫付予非控制性权益。 (16)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位於中国 待开发的前海土地(附注1) 1,506,024 - 待开发的其他土地 58,298 - 发展中物业及土地 652,466 767,871 待售的已完工物业 560,974 351,320 其他 141,720 279,336 2,919,482 1,398,527 (17) 业务及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於中国的高速公路已实施联网统一路费收取政策,收费公路的路费收入结算期通 常为一个月以内。除路费收入外,业务应收款之信贷期通常由30日至120日。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以分析业务应收款的账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90日 607,419 485,916 91-180日 98,829 17,579 181-365日 29,231 47,163 365日以上(附注(a)) 485,281 516,089 1,220,760 1,066,747 (a) 业务应收款账龄在365日以上的账款,其中合共港币435,71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492,750,000元)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就委托本集团管理建设若干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款项及应收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的委托建设管理服务的款项。 (18) 分类为持作待售之处置组别资产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附属公司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联合置地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订立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 同」)以总地价人民币3,566,700,000元(相等於港币3,981,136,000元)获取位於深圳市梅林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出让合同,联合置地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前支付30%之总地价款,而余下地价款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前缴纳。於上述交易前,本集团拥有相关土地使用权用於经营物流业务。本公司董事通过计划拟於一年之内出售不少於50%的联合置地公司股权予第三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据此,一组处置组别包括地价预付款港币3,981,13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277,929,000元)、原土地使用 权账面值港币49,28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2,728,000元)及附着物业及装置港币324,00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97,812,000元)被分类为持作待售之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因相关土地的搬迁工作有所延迟,导致完成出售时间需要延长。 (19) 业务及其他应付款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业务应付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90日 92,636 138,164 91-180日 8,944 1,375 181-365日 4,638 744 365日以上 936 253 107,154 140,536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整体回顾 经营业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加/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减少) 收入 7,787,180 6,738,397 16% 经营盈利 3,525,267 3,702,557 (5%) 其中:核心业务 2,657,626 2,376,461 12% 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 4,750,416 4,491,768 6% 其中:核心业务 3,882,775 3,165,672 23% 股东应占盈利 2,115,695 2,198,385 (4%) 其中:核心业务 1,750,557 1,126,415 55% 每股基本盈利(港元) 1.10 1.16 (5%) 每股末期股息(港元) 0.43 0.50 (14%) 二零一六年,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转型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等因 素,对本集团经营环境带来挑战。相对而言,中国的经济发展仍然较为稳定,对物流基础设施和优质物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大,为本集团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本集团积极应对并抓紧机遇,继续专注推进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加快「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网络化布局,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的业绩在充满挑战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仍保持平稳。本年度本集团收入及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6%至港币77.87亿元及6%至港币47.50亿元。核心业务的股东应占盈利保持良好的增长,录得港币17.51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26亿元),较去年增长55%。然而,受二零一五年的非经常性盈利的影响,以及因本集团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就南光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及龙大高速公路由起点至南光高速匝道接入处23.8公里路段(「龙大高速深圳段」)收费模式的调整签署的调整收费及补偿协议(「调整收费及补偿协议」)及相关的会计准则於本年度需计提利息成本(但此利息不会对本集团的现金流产生任何影响)约港币5.32亿元,大幅增加了本年度的财务成本,减少股东应占盈利约港币2.53亿元。此外,於本年度由於人民币贬值导致本集团产生净汇兑亏损港币1.8亿元,上述因素导致股东应占盈利较去年同期减少4%至港币21.16亿元。 本年度本集团的大部份收费公路项目的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保持增长,加上於二零一五年完成的并购项目带来新的收入贡献,收费公路业务整体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3%至港币59.10亿元,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港币28.77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9.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若。本年度收费公路业务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4%,若撇除二零一六年因四条收费公路调整收费计提的利息成本以及二零一五年非经常性盈利,收费公路业务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16%。 本集团现有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的多个项目仍处於培育阶段或建设初期,对物流业务的收入及利润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随着物流园转型升级工作稳步推进和更多的综合物流港开业营运,本集团的物流业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於本年度本集团致力推进「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的战略布局。年内,分别与贵州、重庆、郑州、西安及句容地区政府部门签署了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投资协议,以及通过兼并收购方式增加了一个位於昆山的项目。二零一六年,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在石家庄、长沙、合肥、杭州、贵州及昆山新增土地面积达107万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在十七个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实现布局并签署了相关的投资协议,涉及规划土地面积约490万平方米。受惠於市场对现代化的优质物流设施的强劲需求,於二零一六年投入营运的渖阳、昆山、武汉及合肥项目的综合出租率达60%,并已录得营业收入港币3,165万元,综合物流港项目初见成效。 於本年度,撇除进行搬迁工作并停止运作的华通源物流中心的影响,本集团的物流业务整体收入为港币17.3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跌5%(撇除汇率影响,与去年收入相若)。年内现有物流园业务保持平稳,物流服务业务进行客户结构调整,收入有所下降;受惠於港口业务的业务量增长理想及新开展的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毛利较高所带动,股东应占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10%至港币2.32亿元。 於本年度,受惠客运量持续增长及航油成本减少,本集团持有49%权益的联营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航空」)录得理想的业绩,於本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59.70亿元(港币301.9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净利润於本年度亦录得理想升幅,为本集团带来约港币8.34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81亿元)的盈利贡献,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19%,带动了本集团核心业务股东应占盈利较去年同期上升约55%至港币17.51亿元。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前海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继与前海管理局签署前海首期项目(「前海首期项目」)用地合同後,成功引入优质房地产企业,就共同开发前海首期项目中的住宅项目签订增资协议,锁定项目地块的部分价值及利润,为本集团带来税前收益约港币6.48亿元。另外,华通源物流中心於二零一六年年底完成搬迁工作,为实现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梅林关项目」)土地价值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本集团将致力做好相关的工作,争取在二零一七年开工建设。 於本年度,中国的 A 股市场较为低迷,但本集团抓紧市场仅有机遇出售了南玻 集团A股约2,457万股(二零一五年:约6,450万股),每股平均出售价格约为 人民币 13.55元(港币 15.75元),录得税後收益约港币 2.55亿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7.29亿元)。同时,本集团於本年度需就以前年度出售南玻集团A股 补充缴付约港币1.23亿元的营业税。 本年度由於人民币汇率非常波动,以港币呈报的年度业绩亦受到不利的兑换影响。若撇除汇率波动的影响,以人民币计算,本集团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2%至人民币66.98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4.82亿元);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及股东应占盈利分别上升12%及2%至人民币40.86 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6.55亿元)及人民币18.20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7.89亿元)。 股息 董事会致力维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经董事会考虑本集团的利润构成及现金流後,董事会建议本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港币0.43元(二零一五年:港币0.50元),股息总额为港币8.42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50亿元),股东派息比率为40%。 董事会建议以配发代息股份方式全数支付末期股息,但股东将享有选择权,可选择全部以现金代替上述配发,或部份以现金及部份以代息股份方式收取末期股息(「代息股份计划」)。代息股份计划须待:(1)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建议之末期股息;及(2)联交所批准上述计划将予发行之代息股份的上市及买卖,方可作实。 物流业务 营运表现分析 物流园 於本年度物流园区整体仍维持较稳定的出租率,平均出租率为96%。为配合梅林关城市更新规划,华通源物流中心自二零一五年起启动搬迁工作并停止对外招租,搬迁清场工作於二零一六年年底全面完成。 近年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与IT技术的快速更迭为现代物流行业提供了机遇与挑战。西部物流园及华南物流园先後获国家商务部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指定为深圳市跨境电商展示中心试点项目。华南物流跨境电商展示交易中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竣工验收,项目招商工作取得理想进展。年内,西部物流园成功引进深圳市前海保税区邮政局,共同开创跨境电商服务新模式。西部物流园及华南物流园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方面的创新尝试,为本集团物流园区的升级转型奠定了基础。此外,华南物流园二期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建设工程已於二零一六年年底展开。二期项目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计划兴建为集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总部基地、物流信息中心、电商产业基地、电商网仓中心及综合配套服务平台等功能於一体的综合性高端现代物流服务业聚集区。 综合物流港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制定「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战略蓝图,进一步厘清了城市综合物流港的发展方向、市场定位以及实施路径,使未来的发展步伐更稳更快。 本集团於本年度与贵州、重庆、郑州、西安及句容地区政府部门签署了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投资协议以及通过兼并收购方式收购昆山项目,该等项目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的网络覆盖。本集团在持续拓展新项目的同时,亦稳步推进在建及筹建中的项目,以确保工程进展符合进度并积极开展招商准备。 本年度,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在石家庄、长沙、合肥、杭州、贵州及昆山新增土地面积达107万平方米。此外,无锡、石家庄、南昌、杭州、贵州等项目已按规划开展相关项目工程建设的工作,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年内陆续竣工及投入营运。 本集团首个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深国际渖阳综合物流港」首期项目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投入营运,武汉及合肥项目已按规划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竣工并陆续投入营运。於本年度投入营运的建筑面积达到 33万平方米,凭藉有效市场推广,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投入营运的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综合出租率达60%,表现理想及为本集团带来新的收入贡献。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在渖阳、无锡、武汉、天津、石家庄、长沙、南昌、合肥、宁波、杭州、成都、贵州、昆山、重庆、郑州、西安及句容共十七个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实现战略布局,并已与相关政府部门签署投资协议,规划用地面积共约 490 万平方米;当中的渖阳、无锡、武汉、石家庄、长沙、南昌、合肥、宁波、杭州、贵州及昆山十一个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合共约 217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随着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全国布局的完善、品牌影响力提升、招商运营能力的提高,城市综合物流港将成为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港口 二零一六年,尽管经济和经营环境充满挑战,随着南京西坝码头二期项目投入营运加强了港口业务的增长动力,同时,依托码头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与码头经营相关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优化码头货源结构的同时,带动了港口业务量的增长。二零一六年度,合共有298艘船舶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1,897万吨,同比增长8%。 物流服务 於本年度,物流服务业务面对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内地经济增长放缓的挑战,本集团积极拓展新业务、开展市场营销并持续优化营运以提升物流服务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为了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於本年度对客户进行优化筛选,减少了部分利润率较低的客户业务。 财务表现分析 撇除因华通源物流中心搬迁及停止运作的影响,本年度物流业务整体收入港币17.3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跌5%(撇除汇率影响,与去年收入相若),股东应占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0%至港币2.32亿元。 各项物流业务的收入及股东应占盈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股东应占盈利 2016年 2015年 增加/ 2016年 2015年 增加/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减少)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减少) 物流园业务 华南物流园 251,474 246,111 2% 89,257 94,574 (6%) 西部物流园 98,568 110,868 (11%) 26,953 30,607 (12%) 南京化工园物流中心 78,540 72,589 8% 16,310 11,428 43% 山东北明全程物流园 111,652 87,213 28% 1,209 1,646 (27%) 综合物流港 31,646 不适用 不适用 (4,074) - 不适用 机场快件中心*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721 18,177 (19%) 小计 571,880 516,781 11% 144,376 156,432 (8%) 华通源物流中心# 不适用 99,354 不适用 不适用 23,840 不适用 小计 571,880 616,135 (7%) 144,376 180,272 (20%) 港口业务 529,095 185,853 185% 49,843 40,307 24% 物流服务业务 629,701 1,128,757 (44%) 38,272 15,176 152% 合计 1,730,676 1,930,745 (10%) 232,491 235,755 (1%) * 机场快件中心为合营公司,以权益法入帐 # 华通源物流中心自二零一五年起进行迁移工作并停止运作 现有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的多个项目仍处於培育阶段或建设初期,对物流园业务的收入及利润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於本年度,若撇除因华通源物流中心搬迁并停止运作的影响,物流园业务整体收入为港 币 5.72 亿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股东应占盈利为港币1.4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跌8%。综合物流港业务方面,自二零一六年起,渖阳、昆山、武汉及合肥项目先後投入营运,带来新收入贡献约港币3,165万元,由於该等项目仍处於培育期,利润贡献较低。 港口业务,於本年度录得收入港币5.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5%,主要受惠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带动。本年度港口业务盈利贡献约港币4,9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其中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带来约港币841万元的新增利润。 物流服务业务方面,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4%至港币6.30亿元,主要由於本年度对客户进行优化筛选,减少了部分利润率较低的客户业务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股东应占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152%至港币3,827万元,主要由於新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带来新的利润贡献。 前海项目及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进展 前海项目 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就前海项目的土地置换、价值补偿及利益共享等方式进行的整备工作与前海管理局签订了框架协议,据此,前海管理局同意在前海深港合作区19单元6街坊中安排约3.88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作为本集团前海首期项目「深国际前海智慧港」用地。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与前海管理局签署了前海首期项目新用地合同,落实了本集团前海首期项目用地的权属。前海首期项目用地为产业办公为主、配套高端商业和居住功能的综合性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签订新用地合同标志着本集团前海项目的土地整备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本集团未来於土地整备後获得的其他土地资源及土地价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与知名地产开发商「深业置地有限公司」订立一份增资协议,共同开发本集团前海首期项目中的住宅项目。通过引入优质房地产企业作为合作夥伴能让本集团锁定项目地块当前的部分价值及利润,同时,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强强联合,既可降低本集团的投资风险,又能提高住宅项目整体质量和综合收益,为股东缔造更大回报。上述发展项目地块是深圳市政府整备本集团於前海所拥有的土地的第一部分(即前海首期项目)的其中一幅地块,通过本次增资的价值体现,将��今後本集团於前海所拥有的土地的价值体现起到示范性的作用。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已将於前海所拥有的面积合共约38万平方米土地整备作为工作重点,包括新、原规划条件下土地的评估时点与价值、置换土地的土地使用年期的起始日期、原规划条件下土地价值的享有方、新规划条件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比例等,正在与前海管理局及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磋商。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底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就梅林关项目地块签署相关土地出让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支付梅林关项目的地价款余款人民币24.97亿元,地价款项已经全数付清,搬迁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预计二零一七年年内可开工建设。 梅林关项目地块紧邻深圳市中心区域的福田区,是华通源物流中心的原址、市中心的功能拓展区以及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和增值空间。梅林关项目地块已转型升级为计容建筑面积约48.6万平方米的综合开发项目,将建有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以及公用配套设施等。 受惠於深圳地区的土地价格近年大幅上升,梅林关项目地块的价值将可进一步提升。 收费公路业务 营运表现分析 本年度,本集团的大部份公路项目的车流量和路费收入保持增长。然而,各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受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周边路网整修及项目自身状况等因素的不同程度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其中: 根据调整收费及补偿协议,协议各方同意分两阶段对南光高速、盐排高速、 盐坝高速及龙大高速深圳段实施调整方案。该等路段於第一阶段(即自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零时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止)实施免费通行,本集团按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确认收入。於第二阶段,由政府相关部门选择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零时起继续沿用第一阶段的方式实施免费通行,或提前收回上述路段剩余的收费公路权益并就此给予相应的补偿。 上述路段自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零时实施免费通行後,免费路段录得车流量增长,并带动了机荷高速及水官高速的车流量增长; 机荷东段平湖编组站大桥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中旬至七月中旬期间对西行方向 道路实施封道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期间对机荷东段路费收入�b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随着维修加固工程完成後,通行条件的改善预期将有助提升机荷东段未来的营运表现;及 清连高速积极展开路�Q宣传、实施多方面营销策略的效果开始显现;广乐高 速及二广高速产生的分流影响已趋於稳定。另外,与清连高速相接的广清高速的扩建工程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底完工通车,其与清连高速的连接�Q工程预计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年底完工。此外,二广高速与清连高速连接�Q的建设也在进行中。预期该等项目完工後将有助整个通道发挥湘粤大动脉的功能,从而强化清连高速的竞争力及提升其营运表现。 本年度,本集团收费公路业务在投资和经营上迈进一个里程碑,通过深圳高速与深圳市政府按照PPP模式就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沿江高速― 深汕高速段)(「外环A段」)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获得外环A段的特许权(「外环项目」)。外环A段起於深圳市宝安区,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经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东莞市(东莞段不在项目范围之内)、龙岗区,至坪山新区,与深汕高速互通後与规划的聚龙路相接,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长约60公里。按照PPP模式进行外环项目,能有效地在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和商业投资合理回报之间达到平衡,实现社会、政府、企业的多赢;同时,外环项目亦能提升深圳高速主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巩固本集团在深圳高速公路网的市场占有率,体现本集团收费公路业务的核心优势。截止本公告日,外环项目正进入建设阶段,各合同段的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此外,按本集团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转让武黄高速 45%权益予深圳高速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高速因而持有武黄高速 100%权益。本次交易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深圳高速於其主营收费公路业务的核心优势,是兼顾本公司及深圳高速双方利益的双赢方案。 财务表现分析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收费公路业务整体收入为港币59.10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48.0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23%,水官高速项目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 日起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为本集团带来理想的路费收入贡献以及龙大高速及机荷西段於本年度录得较好的路费收入增长,推动了收费公路业务整体收入的上升。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港币 28.77 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29.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若。然而,本年度本集团需按照调整收费及补偿协议及相关的会计准则计提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收到由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首期补偿款合共人民币 97.13亿元的利息成本约港币 5.32亿元(但此利息不会对本集团的现金流�b生任何影响),大幅增加了财务成本,减少本集团本年度的净利润约港币 2.53亿元,致使本年度收费公路业务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 34%至港币 8.46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12.89 亿元)。若撇除上述利息成本的计提以及去年度本集团为清连高速收费权计提减值及两项并购项目导致原持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b生重估增值的影响,本集团本年度收费公路业务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16%。 龙大高速 龙大高速於本年度路费收入为港币 6.61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6.25 亿元), 较去年同期上升 6%;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为港币 4.36亿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3.92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1%;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币 5.26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6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 主要受惠於龙大高速深圳段及南光高速等路段自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零时起实施免费通行吸引了车流量的大幅增加,龙大高速於本年度的路费收入录得较好的增长。 武黄高速 武黄高速於本年度路费收入为港币 4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4.08亿元),较 去年同期下降 2%(撇除汇率影响,较去年同期上升 3%);除税及财务成本前 盈利为港币 1.62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1.7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8% (撇除汇率影响,较去年同期下降 3%);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 港币2.79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8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 武黄高速本年度的摊销成本因车流量上升而增加,致使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深圳高速及其公路项目 深圳高速於本年度的整体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8%至约港币48.49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7.74亿元),主要受益於水官高速项目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起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带来了新的路费收入贡献,路费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10%至港币40.45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6.80亿元),加上本年度新增其他业务收入约港币2.95亿元;除税及财务成本前盈利较去年同期减少3%至港币22.79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3.41亿元)。受本年度关於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及盐坝高速调整收费及补偿协议计提的利息成本的影响,本集团应占深圳高速盈利较去年同期减少38%至港币5.99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63亿元)。若撇除上述影响以及去年度清连高速收费权计提减值与两项并购项目导致原持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b生重估增值的影响,本集团应占深圳高速盈利较去年同期上升19%。 其他投资 深圳航空 於本年度,深圳航空的客运量持续增长,收入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至人民币259.70亿元(港币301.94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38.63亿元(港币293.30亿元))。此外,本年度航油价格持续下跌,深圳航空航油成本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经营盈利较去年同期上升39%至人民币40.35亿元(港币46.91亿元)。 虽然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深圳航空於本年度录得汇兑亏损人民币10.95亿元(港币12.73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46亿元(港币14.09亿元)),但净利润仍然较去年同期上升达111%至人民币15.73亿元(港币18.29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44亿元(港币9.14亿元))。深圳航空於本年度为本集团带来盈利约港币8.34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9%。 二零一七年展望 二零一七年,预期全球经济发展和环境将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将令经营环境更为复杂。尽管如此,中国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新政策,包括发展城镇化、「互联网+」及「一带一路」等举措将推动中国经济的长远增长,对本集团而言均是利好机遇。本集团对前景持积极态度并坚定执行既定战略,大力推进「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营运,以及现有物流园区的转型升级、资源整合,并积极寻找成熟物流资产的收购机会以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物流业务的规模。 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将重点拓展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及北京区域,同时力争在尚未布点的物流节点城市如昆明等投资建设「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此外,无锡、石家庄、南昌、杭州及贵州等项目将按规划开展相关的项目工程建设工作,预计将於二零一七年内陆续竣工及投入营运。同时,本集团将力争落实深圳市龙华新区的黎光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工作及开展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建筑面积达 25万平方米的黎光地块将被发展为「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的深圳地区节点,进一步巩固本集团在深圳地区的物流市场份额。 受惠於深圳地区的土地价格近年大幅上升,梅林关项目地块的价值将可进一步提升。同时,本集团正在研究梅林关项目地块土地价值的实现方式,以实现该地块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争取於二零一七年内开工建设。 前海项目方面,本集团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本集团於前海所拥有的全部五宗土地,面积合共约38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工作,包括新、原规划条件下土地的评估时点与价值、置换土地的土地使用年期的起始日期、原规划条件下土地价值的享有方、新规划条件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比例等,争取前海项目土地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收费公路业务方面,城镇化发展将�b生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的需求,以及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後的维护管理需求,为本集团提供更多商机。本集团将继续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业务主业的表现,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路网宣传与营销策略,同时积极寻觅收费公路主业投资项目以提高路费收入。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深圳高速与独立第三方签订转让协议受让湖南益常高速100%权益,进一步巩固本集团收费公路业务的核心优势。 二零一七年年初,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熊猫债券」),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熊猫债券。本公司相信发行熊猫债券将有助进一步拓宽本集团的融资渠道,为未来业务扩展打造更有利的条件。 二零一七年,是本集团「十三五」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之年,也是深化改革和深耕创新关键之年,本集团将围绕“以经济效益为工作中心、以改革创新为精神动力、以投资并购重组为推进路径、以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为保障前提”的主线,在遵循市场运行规则的基础上,抓住城市综合物流港全面布局与市场发展机遇期,加大资源要素整合力度,加快轻重资产并举发展的步伐;加速前海、梅林关城市更新改造等重大项目和华南等现有物流园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进一步推动产融网结合、强化资本运作、优化激励机制,以实现本集团跨越式发展。 财务状况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增加/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减少) 总资产 60,741 58,998 3% 总负债 32,305 30,298 7% 总权益 28,436 28,700 (1%) 股东应占资产净值 18,634 18,160 3% 股东应占每股资产净值(港币元) 9.5 9.6 (1%) 现金 11,424 15,635 (27%) 银行贷款 4,746 5,112 (7%) 票据及债券 7,637 7,925 (4%) 借贷总额 12,383 13,037 (5%) 借贷/(现金)净额 959 (2,598) 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3% 51% 2# 借贷总额占总资产比率 20% 22% (2)# 借贷/(现金)净额与总权益比率 3% (9%) 不适用 借贷总额与总权益比率 44% 45% (1)# # 百分点之转变 主要财务指标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应占资产净值上升3%至港币 186.34 亿元,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 9.5元,较去年同期微跌 1%;借贷总额占总资产比 率为20%,比对去年年底下降2个百分点,财务状况维持健康稳健水平。 现金流及财务比率 於本年度本集团的业务现金流产生能力保持稳定,从营运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港币19.15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港币56.89亿元,而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港币11.97亿元。本集团的核心业务持续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而本集团一直关注借贷总额的变化,致力维持集团的财务比率在一个稳健水平。本年度,本集团持续优化借贷结构,降低借贷总额达 5%,使借贷总额与总权益比率下降1个百分点到44%,使集团的财务状况更趋稳健。 现金结余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现金达港币114.24亿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56.35亿元),较去年年底减少27%,主要是本年度支付资本开支人民币55亿元。本集团持有之现金大部份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可配合本集团在中国的营运及发展。本集团在奉行审慎理财的原则下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以提高现金组合的收益,为拓展城市综合物流港业务提供强大的支持。 资本开支 本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 55亿元(港币 62亿元),当中包括支付梅 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地块70%之地价款人民币25亿元,投资於深国际城市综合物 流港的建设工程款及土地款共人民币 12.8亿元,总部购买办公楼物业人民币 11.6亿元。本集团预计二零一七年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 48亿元(港币 53亿 元),当中包括深国际城市综合物流港项目约人民币 14亿元,湖南益常高速项 目约人民币12.7亿元以及外环高速项目约人民币8.3亿元。 借贷 总借贷─还款年期 60% 50% 49% 44% 40% 39% 30% 30% 21% 20% 17% 10% 0% 31/12/2015 31/12/2016 於一年内偿还 於二至五年内偿还 於第五年以後偿还 总借贷─浮息/定息利率分析 80% 70% 66% 60% 60% 50% 40% 40% 34% 30% 20% 10% 0% 31/12/2015 31/12/2016 浮息 定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贷总额为港币 123.83亿元,其中分 别有 39%、44%及 17%於一年内、第二至第五年以及第五年或以後到期偿还, 贷款总额较去年年底下降5%。本集团定息借贷比率较去年年底增加6个百分点 至66%。 集团财务政策 利率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浮息银行借贷,管理层密切跟踪外部宏观形势的变化,定期监控现时及预计的利率变化,结合境内及境外市场的情况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管理层定期检讨定息、浮息借贷的比例,按借贷的规模及年期,适时通过定息借贷或运用利率掉期协议作对冲工具,在尽量减少本集团利息开支与对冲利率风险中取得平衡。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旗下所经营业务的现金流、持有的现金及资产主要以人民币为主,而贷款主要以人民币、港元及美元为货币单位。本集团管理层一直紧密注意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及变化。年内中国人民银行继续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但是 6 月份英国公投脱离欧盟及美国新总统上任,使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於年内出现阶段性的贬值,双向波动加剧,全年贬值幅度约为 7%,导致本集团产生汇兑�房魉鸶郾�1.8亿元。本集团致力缓和汇率波动对整体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减低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层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作出了详细分析及研究。二零一七年,预期人民币的波动性将会持续增加,本集团将通过调整借贷货币结构及利用合适的对冲工具作汇率风险管理,减少人民币贬值所带来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集团现有可动用现金及备用银行信贷额度约港币456亿元。本集团与香港及中国大陆多家主要银行订立合作协议,为本集团提供信贷融资。本集团定期对现金流的预测作滚动监察,并考虑流动资产水平及所需新增融资以满足未来现金流的需求,以确保本集团有能力持续营运及拓展业务。 本集团继续致力巩固其财务实力,透过银行贷款及债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提高财务灵活性及资金使用效率。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关於本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申请。自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熊猫债券来满足未来物流项目的资本支出需求。 信贷评级 於本年度,国际性信贷评级机构穆�f将公司的评级由Baa3提升至Baa2,标准普尔及惠誉分别继续维持对本公司的BBB及BBB投资级别信贷评级。另外,中国境内信贷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本公司及熊猫债券之信贷评级为「AAA」,为中国境内的最高级别信贷评级。反映了本集团拥有优质的资产、稳健的财务状况、充足的现金流及优良的信贷比率。 本公司获得五家评级机构的认可,有助本集团进一步开拓不同的融资渠道,藉以优化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及降低融资成本。 结算日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深圳高速与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高速同意以人民币12.7亿元的价格收购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批准日,该交易尚未完成。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年度内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於本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所载之守则条文规定,惟有一位非执行董事因早前已承诺出席的会议,故此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本公司将继续致力提升企业管治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增加本公司股东价值。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下列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决定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收取建议之末期股息之股东: 为确定股东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 最後办理股份过户时间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星期三)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至五月十 七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记录日期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星期三) 为确定股东享有建议之末期股息: 最後办理股份过户时间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至五月 二十四日(星期三) (首尾两 天包括 在 内) 记录日期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末期股息派发日期 约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获派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上述的最後时限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二十二楼。 其他资料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於本年度业绩公告日期前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并与本公司核数师就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举行会议。 本公司之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核证聘用,因此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对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本公告及其他有关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等的资料将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zihl.com)刊载。 承董事会命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高雷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雷先生、李海涛先生、锺珊群先生、刘军先生及李鲁宁先生;非执行董事阎峰博士,太平绅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铭源先生、丁迅先生及聂润荣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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