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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布 之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布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公 布 仅 供 参 考,并 不 构 成 购 入、购 买 或 认 购 本 公 司 证 券 之 邀 请 或 要 约。
HC INTERNATIONAL, INC.
慧聪网有限公司*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2280)
浙 江 中 服 达 成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履 约 目 标
浙 江 中 服 达 成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履 约 目 标
兹 提 述 慧 聪 网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日 期 为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八 日 之 公 布 ( 「 该
公 布」)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八 日 之 公 布,内 容 有 关 Zhongfu Holdings Limited涉 及 发
行 可 换 股 债 券 之 股 份 交 易 及 有 关 结 构 性 合 约 之 持 续 关 连 交 易。除 本 公 布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外,否 则 本 公 布 所 用 词 汇 与 该 公 布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义。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八 日,卖 方、本 公 司 及 卖 方 担 保 人 订 立 买 卖 协 议,据 此,
卖 方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出 售 而 本 公 司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收 购 销 售 股 份 (相 当 於 目 标 公 司
全 部 已 发 行 股 本),总 代 价 为 170,807,500港 元 (可 予 下 调)。该 代 价 将 於 完 成 时 透
过 (i)现 金;及 (ii)发 行 及 配 发 可 换 股 债 券 (可 予 下 调)之 方 式 偿 付。
代 价 之 100,712,500港 元 (即 配 发 及 发 行 可 换 股 债 券 之 本 金 总 额)须 按 浙 江 中 服 分
别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二 零 一 七 年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经 审 计
综 合 可 分 派 溢 利 (除 税 後)之 年 度 目 标 金 额 人 民 币 10,000,000元、人 民 币 13,000,000
元 及 人 民 币 16,900,000元 予 以 下 调。
* 仅 供 识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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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日 期 为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之 浙 江 中 服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经 审 计 合 并 财 务 报 表,浙 江 中 服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经 审 计 综 合 可 分 派 溢 利 (除 税 後)超 过 人 民 币 10,000,000元。因 此,首 个
履 约 承 诺 年 度 之 相 关 履 约 目 标 已 告 达 成,而 卖 方 将 按 换 股 价 每 股 10.00港 元 转
换 本 金 额 为 40,427,500港 元 之 可 换 股 债 券 为 换 股 股 份。因 此,卖 方 将 获 配 发 及 发
行 合 共 4,042,750股 换 股 股 份。
承 董 事 会 命
慧 聪 网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兼 执 行 董 事
郭 江
中 国 北 京,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於 本 公 布 日 期,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郭 凡 生 先 生 (执 行 董 事 兼 主 席)
郭 江 先 生 (执 行 董 事 兼 行 政 总 裁)
Lee Wee Ong先 生 (执 行 董 事 兼 首 席 财 务 官)
刘 军 先 生 (执 行 董 事)
李 建 光 先 生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自 强 先 生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克 先 生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天 伟 先 生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汤 捷 先 生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 仅 供 识 别
浙江中服達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履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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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